出埃及记开始于以色列民在法老压迫之下的黑暗,结束于神在会幕中与他们同在的荣耀,以下为内容简介:

摩西之召1:1-4:31:下埃及⟶压迫⟶摩西出生⟶逃亡米甸⟶呼召⟶回到埃及

十重之灾5:1-11:10:初次会面⟶二次会面⟶水变血之灾⟶青蛙之灾⟶虱灾⟶蝇灾⟶畜疫之灾⟶疮灾⟶冰雹之灾⟶蝗灾⟶黑暗之灾⟶头生死亡之灾

逾越之夜12:1-15:21:逾越节⟶过红海⟶摩西之歌

西乃之旅15:22-18:27:书珥-苦水之怨⟶汛-无粮之怨⟶利非订-无水之怨⟶击败亚玛力⟶组织管理

西乃之约19:1-31:18:神的显现⟶十诫⟶祭坛之律⟶奴仆之律⟶人身安全之律⟶财物之律⟶民事宗教诸律⟶征服迦南之律⟶立约之仪⟶圣所和敬拜之律⟶安息日之律⟶结语

民之背信32:1-34:35:民之背信⟶神的忿怒⟶摩西代求⟶神的审判⟶摩西请求⟶神的立约

神之圣所35:1-40:38:安息日之律⟶奉献⟶建造圣所⟶制作祭司圣衣⟶建立会幕⟶膏立祭司⟶神的荣耀

4.1.1     摩西之召(出1-4

寄居埃及的雅各家族在神的祝福中繁茂强盛,但埃及王对此产生疑惧和敌视,希望通过苦力奴役以色列民族,以保持对其的压制和控制,并借杀婴进行种族灭绝。在这样的生存危机中,神纪念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约,看顾以色列民[1],而摩西是神施行拯救的器皿。

4.1.1.1         神的民与异教社会

出埃及的背景是埃及对以色列民族的压迫,神的民与异教社会的关系是圣经历史、以色列历史、教会历史恒久的主题。自亚伯拉罕起,神拣选的民始终作为少数寄居在异教之地,与异教有诸多互动的同时存在各种原因的冲突,并在这段历史中到达前所未有的烈度。在出埃及之后,以色列民族与周围、甚至内部诸多异教民族共存,作为独立王国、帝国附属、或者帝国行省而存在,同时,以色列民主动或者被动的迁徙到迦南之外。到新约时期,犹太人已散居在罗马帝国境内和境外的多地,对罗马两次大规模的叛乱使得绝大部分犹太人自此长期散居在列国之中近两千年。自新约教会诞生之日起的三百年,基督徒分散在异教占据统治地位的罗马帝国及周边地区;此后在基督教国家化和社会化的地区,基督教和基督徒成为政治、社会、文化的主导力量,这一形态在欧洲和欧洲移民的其他地区持续至二十世纪;但基督教社会化地区面临去基督教化,在历史上有两个主要波次,一是自七世纪起的伊斯兰教对原基督教地区的占领,包括近东、北非、南欧部分、东欧部分,二是近现代以来无神意识形态对欧洲等原基督教社会化地区的侵蚀,造成在西欧、北欧、北美等地在二十世纪出现大规模去基督教化。同时,在教会历史上,一直有基督徒生活在以异教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社会,包括从社会学角度,未有基督教传统地区和去基督教化地区,而且这种形态在全球的后基督教社会将是主流。基于以上的简要回顾,有以下几点讨论。

前段参见申Dt.2, 28:64, 书Josh.10:29-12:23, 士Jg.1:27-2:5, 王上IKgs.11:9-25, 尼Neh.4:4:1-3, 路Lk.21:24, 徒Acts.2:5-11, 罗Rom.12:14-13:10等;后段参见“教会历史”使徒Acts.教会、早期教会、古典时代晚期、中世纪早期、二十世纪等章节

首先,神的民与异教社会的关系是复杂的,其互动是多样的,不管是在圣经历史还是在教会历史都无法用简单的一种模式来概况:神的目的的多重性、异教态度的多面性、神的民应对的多样性。异教民族、国家、文化、

个体在神对万有的掌控之下,可以作为神保守神的民的器皿,神赐予神的民恩典的渠道,神审判神的民的工具,神试验神的民的途径,神试炼神的民的方式,神教导神的民的样板,如此种种;异教的本质是抵挡神和神的启示,但异教社会和个体对此的具体表现各异,对以色列民、基督徒的具体态度也会不同,不能也无法以某种特定反应来概况;在神权政治之下,以色列民族没有与周围民族彻底切割,与他们的交流是以色列国家和国民生活的一部分,在旧约历史中的交流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处理类似的危机,他们的应对方式也会不同,例如比较摩西与耶利米、但以理、末底改,在以色列民族面临生存威胁之时的反应;新约基督徒的常态是生活在在罪人之中并与之互动,即使在基督教社会化的地区也是如此,这种互动在新约历史、新约教导中是多种方式、多个层面,不是简单的某个方式,更不是简单的对抗、反叛。当然,以色列民或者基督徒的反应不是任意、毫无章法,神的诫命不是随机的,这里的多样是在神的启示和工作一致性之下的多样,而非自相矛盾或者混乱。

参见创Gn 47:5-6, 出Ex.3:8, 申Dt.12:1-4, 士Jg.2:3, 王上IKgs.11:1-25, 拉Ezra.1:1-4, 赛Isa.10:5-6, 45:1, 耶Jer.38:17-23, 徒Acts.16:22-23, 38-39, 17:8, 18:12-17, 19:35-41, 23:23-24, 24:24-27, 25:9-12, 26:24, 28, 30-32, 27:43, 28:7-10等

其次,在旧约和新约,异教对神的民的态度可以体现在意识形态领域、政治社会体制、和个体关系等相互影响的多个层面,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具有多种方式。在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对抗是持续、根本的,对神的民最紧迫和最具破坏力的威胁是异教思想对属神信仰的抵制、蚕食、渗透,它可以是软性的也可以是硬性的。对此神赋予神的民的诫命主要体现在摩西律法中的摩西模式,和在新约中的基督模式,二者联系但又有显著区别,例如比较两种模式处理神的民背信的总原则和具体做法。异教对神的民的态度,尤其是异教主导的社会,在政治社会层面以某种特定的体制或者习俗体现为鼓励、利用、容纳、歧视、边缘化、限制、压迫、屠杀。在政治层面与异教的对抗,寻求政治自由和独立,即使在以色列历史中也不是始终不变的常态,而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神的特定工作和特定呼召,此处摩西作为神的器皿向法老作出的宣告,没有被以色列历代先知或者新约使徒机械式的效法。神的民对异教政治和社会体制的回应,至少包括亚伯拉罕模式、摩西模式、大卫模式、耶利米模式、但以理模式、以斯拉模式,以及基督与使徒模式。这些模式在神的统一启示和工作之下,同时又适应神对特定时段或时代的旨意、以及特定的历史情境。把圣经对此丰富、深远的教导压缩在摩西这一历史个例中,是极端错误的,且不谈把单个教会或某个基督徒群体等同于以色列的错误。在个人层面的对抗是前两者在个体中的作用,其具体形态更为复杂。因此,把以色列的特定历史情境作为处理基督徒类似问题的范例,以这种方式解读圣经是错误的,以这种方式处理与异教社会的关系是偏激、狭隘的。

前段一参见申Dt.18:9-14, 王下IIKgs.17:7-23, 耶Jer.38:17-23, 太Mt.26:51-53, 罗Rom.1:21-32, 12:2, 林后IICor.10:3-6, 约一IJohn.2:15-17等;前段二参见申Dt.17:2-7, 林前ICor.5:9-13等

第三,类似错误伴随着对新约特征和基督徒生命的偏差认识。新约福音和生命对民族、政治、社会、阶级的超越性是新约的核心特征之一,也是其生命力所在。基督信仰一旦与某个民族、某种文化、某个特定政治体制、某种政治诉求相捆绑,不仅是倒退,而且是对福音使命的干扰、对新约纯正性的腐蚀、对基督徒见证的破坏。不是说基督徒的生命无关乎民族认同、政治体制、社会文化,活在这个世界的基督徒是活在某个特定的民族认同、政治体制、社会文化环境之下,而且传讲基督福音,是讲给特定的民族认同、政治体制、社会文化环境之下的个体,但基督信仰不捆绑于某个特定的民族认同、政治体制、社会文化,基督徒的见证也不拘泥于某个特定的民族认同、政治体制、社会文化。在面对异教的逼迫和抵制时,这一点尤其重要,在现代泛政治化的时代,基督徒中间、尤其是受到基督教社会化传统局限的基督徒[2],很容易通过政治诉求、政治体制变革等渠道来应对,新约给予基督徒在面对逼迫者时的诫命,不仅是诫命,而且是属天的真理、恩典,是看似愚拙的智慧,是看似软弱的刚强。越是在危急时刻,基督徒的见证越是应当源于属天的智慧和力量,而非世界的智慧和血肉的力量。同时,圣经真理是确定不变的,但不同基督徒在不同情境下对圣经真理的应用不同,不同基督徒的呼召也不同,很多时候人希望把这个多样性扁平化,认为只有一种方式、一种应用,把某个特定情境下某些人的应用推广到所有人所有情境[3],这种照搬照抄是选择性的[4],不是对圣经的应用而是自我意志的映射。

参见2.6.2;参见太Mt.5:10, 10:16-23, 22:15-22, 26:52-54, 28:18-20, 路Lk.9:54-55, 罗Rom.5:3-5, 13:1-10, 腓Phil.1:12-14, 彼前IPet.2:13-25等

关于这个主题当然还有很多内容需要讨论,在之后的圣经历史中,神的民与异教社会的关系继续在不同历史情境下展开,我们也将继续学习神对此的启示和诫命,以及在基督徒中的应用。

4.1.1.2         神与摩西

神在摩西生命中的工作,与神之前在以色列先祖生命中的工作,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拣选、保守、磨练等等,在此不再讨论,这里主要围绕神对摩西的呼召。

神向摩西的启示开始于神的圣洁,神之所在如同烈火,神之所在即是圣地,这两点在之后神的工作和启示,包括摩西事工中多次出现。在呼召摩西之前,神首先启示摩西的是神的圣洁和罪人对神应有的敬畏[5];之后摩西所教导以色列民的,是摩西深刻领悟[6]并确信的[7],这在圣经记载的神对其他先知的呼召中也有体现。神的所有都是人对神敬畏的理由,但神的圣洁是圣经中着重强调的理由。这不仅仅指的是神没有罪、人有罪[8],而包含神对被造物的超越、神至高的权柄、神无限的荣耀、神完美的良善、以及神对罪的排斥和审判,与之相对的是人的卑微、渺小、短暂、有罪、以及在神面前因罪的负罪感和惧怕。因此,神的圣洁是我们理解神和神-人关系的基础,这在圣经有诸多的教导,更是我们理解基督救赎的基础,基督救赎的必要性源自神的圣洁,基督救赎的成就是通过神的圣洁,基督救赎的目的是服务于神的圣洁。基督的救赎没有弱化神的圣洁和人对神的敬畏,反而对此终极的启示和显现,神在基督里的恩慈怜悯是对此的丰富和升华,不是否定。人为制造神的圣洁与神的恩典的对立,人对神的敬畏与对神的爱的对立,是罪人又一个自我欺骗的幻觉。

前段参见出Ex.19:18, 24:17, 士Jg.13:20, 代下IIChr.7:1-3, 结Eze.1:4-28, 但Da.7:9-10, 来Heb.12:29等;中段参见赛Isa.6:1-7, 结Eze.1:1-28, 路Lk.5:8, 徒Acts.9:3-9等;后段参见耶Jer.31:33, 结Eze.26:25-29, 路Lk.1:75, 约Jn.17:17, 罗Rom.8:9-11, 弗Eph.2:10, 4:24, 彼前IPet.1:14-15, 2:9-10等

神向摩西的呼召着力于摩西对神的信靠。在神启示了神借由摩西拯救以色列民的计划后,摩西产生了一系列的疑问,担心自己的能力和资格,担心以色列民的反应,担心将来的艰难和挑战。历代先知在对神的呼召时,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有没有能力承担,事工有没有果效,有没有意志坚持。在如此重要的责任面前,这些担心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反而是因为摩西对神赋予的神圣使命有清楚认识,他才有这些疑虑,当然这些疑虑中包含着对神缺乏足够的信心。神体谅摩西的软弱,对他的疑问一一做出回应。但解决摩西疑虑的核心不是在于让摩西更清楚的认识自己的能力和潜质,而是更清楚的认识神,以及摩西作为神的器皿的角色。神对摩西的回应强调的是神的同在、神的工作、神的能力、神的权柄,神不是让摩西去靠着自己的能力、智慧、口才去说服、降服法老,拯救以色列民,神是借着摩西完成神的拯救。摩西关注的重点原来是自己、以色列民、以及埃及人,神在此将摩西的视点转移到神、神无可阻挡的能力与计划,摩西对神的呼召的成就,从纠缠于自己的能力、民众的反应、埃及的阻挠,到信靠神和神的成就。这在之后的先知和使徒事工中都有充分体现。摩西需要对神有如此的认知和信靠,才能在之后面对无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反对、艰难之时坚持不动摇。

参见士Jg.6:15, 撒上ISam.10:22-23, 撒下IISam.7:18, 赛Isa.6:5, 耶Jer.1:6-10, 结Eze.2:1-3:11, 路Lk.1:34-38, 林后IICor.12:8-10等

部分基督徒在解读和应用这段教导时走到极端,尤其是谈到神呼召基督徒承担教会的特殊职分,无视启示谈感动,无视品格谈能力,无视体系谈技巧:简单的把自我的错误定位、或者他人的错误期待视为神的呼召,用这段经文作为强化这个错误的理由;把神的呼召与神的启示、属神品格、属灵智慧割裂开来,认为只要有所谓的感动就是呼召,轻易的拿来、轻易地丢弃;对神的呼召的神圣和职责的重大缺乏考虑,单纯被影响力、名望所吸引,在缺乏装备和历练的情况下,用血肉之气来应对。这些不是此处圣经的教导,也不是圣经任何地方的教导,学习和应用圣经不是简单的历史和现实之间的投射。

参见Ch.3导读部分以及3.3.2等

神向摩西的呼召启示了神的自有永有。摩西向神询问神的名,神的回答是,神是自有永有的[9]。“自有永有”/“我永远是我”,“我是那我是[10]”,看似神仅仅是在表述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实,并没有直接回答摩西的问题,但这是关于神的最深刻和最重要的启示之一。在被造世界,我们命名诸多被造的事物,命名是我们理解、传达关于某事物信息时必不可少的内容,命名包含类别的区别和同类中的区别。“自有永有”将神与被造物在类别上区分开来,这个区别和被造物内部的区别不在同一个层面。任何其他被造物、包括时间和空间,都有存在的起始,都有“开始成为”、“开始变成”的一刻,而神始终是神,昔在、今在、永在,无始无终,超越被造世界的始终。神的超越性、神从无到有的创造、万有对神的绝对依靠等等皆与此关联。而“我是我”表明神是独一的神,是无法与另外一个区别性的同类分别的,因为不存在这样一个区别性的同类。其他的所谓“神”本质是被造物或者放大的被造物,与独一真神根本不是同一类别,神与它们的区别不是同类的区别,而是类别的区别,是神与被造物的区别,见上。神之为神,是无可比拟、没有参照的,任何“别神”都是对神的侮辱和矮化,因此是为神所及其厌恶的。神启示神的名,首先将神与一切被造物、一切异教的神祗区别开来,自有永有的神是独一的神,这是关于对神的认知、敬拜的基础。

前段参见赛Isa.41:4, 43:10, 44:6, 48:12, 约Jn.1:1-1-3, 启Rev.1:4, 8等;中段参见2.1.1.2;后段参见出Ex.20:3, 申Dt.5:7, 赛Isa.26:4, 43:10, 44:8, 45:21, 林前ICor.8:4等

这一词语在汉语圣经中常被音译为“耶和华”[11],这一翻译的历史在此不多讨论。在理解和应用这个词汇时,须认识到其蕴含的圣经意义,不能视作一个简单的名字或者代号,更不能把它与众异教神祗的名字混为一谈。

神的呼召成就了摩西的伟大。神对摩西的呼召是拣选、诫命,也是恩典和应许,神与摩西同在,并借着他完成了对以色列民族的拯救及立约,神赐予摩西世间仅有的荣耀和尊贵,在圣经历史、旧约历史、以色列历史中的地位极其重要。他是以色列民族的领袖,是其民族认同和意识的缔造者,是他们的拯救者,是旧约的中保,律法的赐予者,是首要的先知,是此后历代先知的模范,是与神特别亲近的人,是信靠神的人,对神信实的人,是心爱以色列百姓的人,是西乃之约、先知事工、乃至旧约圣经的象征。但摩西是以神的仆人的身份对神尽忠职守,有此尊荣,而比摩西更大的那一位,耶稣基督,是以神的儿子的身份,是神子的尊荣。摩西与基督的对比,是旧约和新约关系的重要体现。基督是新生人类的元首,是救恩的成就者,是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是新约的中保,是圣灵的赐予者,集君王、先知、祭司职分于一身,是父怀中的爱子,完美、完全的信靠神、完成神的诫命,基督为罪人舍己,在父的右边为我们代求,基督是神本体的真象、神荣耀的光辉。如果救赎停留在摩西,我们这些人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但在基督耶稣里,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靠着他的血得以与神亲近,如今神给予我们的呼召是效法基督,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做神无瑕疵的儿女,如同明光照耀,在将来与众圣徒同得基业,永世长存。

前段参见出Ex.2:20, 19:9, 24:18, 32:10, 申Dt.31:8等;中段参见出Ex.2:10, 19:3, 17, 20:18-21, 24:1-8, 15-18, 33:1-11, 15-23, 34:29-35, 民Nu.12:3-8, 申Dt.18:16-18, 34:10-12, 林前ICor.10:1-3, 书Josh.1:7-8, 王上IKgs.2:3, 拉Ezra.3:2, 但Da.9:11, 太Mt.17:3, 约Jn.1:17, 来Heb.11:24-28等;后段参见路Lk.22:20, 约Jn.1:16-18, 45, 5:45-46, 林16:7, 后3:6-18, 加Gal.3:19, 西Col.1:15-20, 来Heb.1:1-4, 2:1-6, 8:5-6等

4.1.2     十重之灾(出5-11

神赐予以色列民族的土地处在大陆板块的交接处,以色列民族也受到来自多个方向的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12],除迦南诸族与以东、摩押等邻近民族,对以色列民族早期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来自南方的埃及,到王国中后期、被掳及归回早期主要来自东方的亚述、巴比伦、波斯,到两约之间的中晚期至新约时期主要来自西方的希腊、罗马。神借着诸异教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段完成了神在以色列民以及世界中的旨意。此处神在埃及这个异教民族中的工作和启示,其规模之大、烈度之强、频率之高、影响之深,在圣经记载的历史中也仅此一例。诸神之战、诸王之战是体现于世界的宗教、文学、艺术中的恒久主题[13],超越平凡、超越世界的伟力之间的争斗为人类津津乐道[14],从古代的史诗、神话、雕塑、绘画,到现代的音乐、电影、动画[15],赋予人类渴望和痴迷的想象、震撼、超脱[16]。但真正恢宏伟大、波澜壮阔、震撼人心的不是异教的神话、不是人间的幻想,而是创造万有、掌管万有、审判万有的神展开大能的臂膀所施行的神迹奇事,是大而可畏的神所行的大而可畏的事。

参见王下IIKgs.15:29, 18:9-12, 24:1-16, 赛Isa.10:5-19, 但Da.2, 5, 路Lk.2:1-2, 23:1, 徒Acts.21:31等

“十灾”是对神在此降灾的常用概括,十灾发生在摩西与法老的两次会面之后,第一次会面是言语的直接要求,第二次包含杖变蛇的神迹,之后大规模灾祸的严重程度随阶段升级,从周围环境,到牲畜、人、农作物、植物,到日光、最后是人类的死亡。神的大能、法老的对抗也是递进式的显现,这个交锋自摩西与法老初次见面开始,在以色列过红海后结束,见下:

初次会面⟶二次会面⟶水变血之灾⟶青蛙之灾⟶虱灾⟶蝇灾⟶畜疫之灾⟶疮灾⟶冰雹之灾⟶蝗灾⟶黑暗之灾⟶头生死亡之灾⟶过红海

4.1.2.1         降灾之神

初次会面和二次会面是后续事件的前提和背景,初次会面的结果反映了以色列民对神的无知、以及埃及人对神的无知,甚至摩西都表现出对神失望、对神赋予的职责失去信心。因此,神在两次会面之间再次向摩西及以色列民显明神的计划,并宣告神在此的目的:对以色列民,“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对埃及人,“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之后神所显示的神迹奇事,终极目的是要使以色列民、埃及人信服这样一个简单直白的事实,信服神如其名[17],耶和华是超越一切被造物的神,在他面前没有别神。十灾不仅是降灾给埃及人以救赎以色列百姓,十灾同时是神对以色列民的启示、教导。神的民不是在被动的旁观者,而是在体验神的大能、神应许的真实、神的旨意如何无可阻挡的实现[18],耶和华说成就成、命立就立。同等重要的是,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在拯救中展示神对以色列民的认同、并呼召以色列民在生命中对神的认同。在目睹神的作为之后,以色列民与埃及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认识耶和华(双方最终都知道“我是耶和华”),而在于是否有这个认同。因此,以色列民在此不仅是因为神的工作而承认耶和华是神,而是建立并强化对神的归属和认同,坚固对神的信靠,对神的应许、神的能力笃信不疑。基督徒对神归属和认同也不是被动的、漠然的、不得以而为之的承认神的存在,不是简单接受一个与生命无关的事实,不是机械式的参与宗教生活、重复宗教意识,而是全心全人的、有意识的、主动的投入、并拥抱对神的归属和认同,因此是活泼、动态的生命。

前段参见出Ex.3:13, 5:2, 6:2, 6-8, 7:5, 16-17, 8:10, 22, 9:16, 29-30, 10:2, 16-17, 14:18, 25, 31, 18:11等;后段参见出Ex.15:2, 申Dt.4:5, 书Josh.14:8, 得Ruth.1:16, 撒下IISam.22, 王上IKgs.3:7, 拉Ezra.7:28, 诗Psa.31:14, 赛Isa.25:1, 但Da.9:4, 罗Rom.1:8,等

一系列的神迹奇事,河水变血、青蛙满地、虱蝇成灾、牲畜瘟疫、人畜生疮、冰雹重击、蝗虫遍野、三日无光、头生死亡,表明自有永有的神对天象、气象、山川、河流、动物、植物、昆虫、病毒、人的生死等等的完全权柄和掌控,言语之间召之即来、呼之即去,是神的权能在创造、洪水、所多玛蛾摩拉之后的又一次昭然彰显,超越人间的王权、邪术、埃及诸神、所有被造之物。埃及的古老宗教是典型的泛神体系之下的多神教,神祗被认为广泛存在于被造世界,从动物(包括野生和家养)、植物、山川、河流、天文星相、到人,尤其作为神-王合一的法老,是自然神祗秩序与人类社会秩序的交汇点。埃及的宗教体现在神话、祭司、神庙、祭祀、礼仪、坟墓、金字塔等等多种形式和规范,如很多古代社会,其宗教和政府彼此交织,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无法分割。因此,在这个背景下的人,包括埃及人,对十灾的理解绝不仅停留在民族、政治的层面,而与宗教神祗紧密关联。这里的博士/智者、术士/行邪术的,是跨政治、宗教的精英人士,是埃及统治秩序的核心,与法老共同构成诸神在人间的代表和代言,控制大众以及人与神祗之间的沟通。神的降灾,是对埃及的法老,同时是对埃及的王权、神权、以及背后的埃及诸神。埃及宗教所构建的世界秩序、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在神的击打之下一一崩塌,其敬拜的诸神,享受人间牲祭的神明,自天象到昆虫突然变成摩西之神口中随意支配的玩偶,其尊崇的法老,俨然如人间神灵的祭司、术士、智者,在神的大能大力面前毫无应对之力,其勇健之战士、强壮之车马,在摩西举手之间沉没入海。假神面对真神是如此虚弱,假神的代表面对真神的先知是如此惨淡。神的得胜,是对法老的得胜,对诸虚无之神、被造之物的得胜,神的审判,是对法老、诸偶像、虚假宗教的审判。神用人眼可见、无可质疑的事实向所有人证明,神如其名,自有永有、独一真神。其实,每个人间意识形态都有其构建的世界、自然、社会、个体秩序,而且是在神创、神治之下必然崩溃的秩序,它们不仅在神的特定审判下崩溃、不仅在神的终极审判下崩溃,而且在历史中一个个崩溃[19]。在历史中的崩溃可以有多种具体方式,例如可能崩溃于其内部自毁的机制、可能崩溃于相互之间的争竞、可能崩溃于大规模的自然或人为灾祸[20]。人类历史见证了人间无数意识形态前赴后继的建立、倒塌,破而又立、立而又破,裹挟着协从者一同覆灭,如此处的法老和埃及人。人的问题是,将自己生命沉溺于、捆绑于一个崩溃的、暂时的秩序,还是归属于神的永恒秩序,在人间意识形态之中的选择只是在选择已经崩溃还是即将崩溃[21],唯一能够将人从这个崩溃循环中拯救的是神的福音。

前段一参见申Dt.4:15-18, 5:8, 诗Psa.115:5-8, 135:15-18, 赛Isa.40:18, 26, 44:13, 罗Rom.1:23, 林前ICor.12:2, 启Rev.9:20等;前段二参见出Ex.12:12, 18:11, 民Nu.33:4, 赛Isa.19:1等;前段三参见赛Isa.2:17-18, 耶Jer.10:1-16, 结Eze.30:13, 林前ICor.3:18-20等;中段参见“教会历史”使徒Acts.教会、现代早期、现代晚期、二十世纪

摩西是神行神迹奇事的器皿,不是拯救计划的设计者、不是神奇能力的拥有或者支配者。神在诫命和启示中向摩西清楚表明,摩西是代表神在行使神赋予的职责,或者是传达信息、或者是施行奇迹。行神迹的能力不是摩西可以随时召唤、随意使用的,摩西也从来没有将这个能力据为己有、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思来运用,不仅此时而且此后摩西的事工都有体现。真正神的仆人,与古代和现代妄称神名、妄言神迹的人,完全不同。神在属神的人中的工作,是谦卑人、荣耀神的能力,摩西的谦卑是清醒认识到自己作为神的器皿的谦卑[22],而且越大的成就、越清醒的谦卑、越坚固的信靠。妄言神迹的人则不然,虚构伪托神的能力,自我膨胀,把神的名作为名利钱财交易的工具,此等人与雅尼、佯庇无异,甚至更甚。

前段参见出Ex.7:2, 6, 10, 20, 40:16, 19, 21等;后段参见林前ICor.3:5-7, 林后IICor.2:16-17, 3:4-5, 4:1, 7, 提后IITim.2:20等

4.1.2.2         受灾之王

神之为神,本是这个世界最基本和最直白的真理,万有都是本与他、倚靠他、归向他,万有都是他所造的、为他所造的,万有、即使是悖逆神的被造物,都在彰显神的权能和荣耀,但神之为神,反而成为这个世界最被抵制、最被否定的真理。原因当然不是缺乏神的见证,而是人无视并扭曲神的见证。

在离开神无法解释的世界,人否定神首先需要做的,是在没有神的前提下解释世界,即用被造物解释被造物,或者用放大的被造物解释被造物,所有人间宗教的神祗、人间哲学的终极概念都是如此,自人类堕落以来从未改变,近现代和古代的区别仅仅是,理性、科学的包装与宗教的包装之间的区别。这些解释是荒谬的,经不起推敲,即使是罪人仔细参详都能意识到,因此所有这些解释都需要借助人造的权柄来推行,或是宗教权柄、或是世俗权柄,并通过时间效应形成传统、文化、习俗,通过群体效应渗透到人的固有思维、行为,从而成为强大的群体或个体的认知惯性[23]。这是每个罪人的基本状态、认知的起点,也是我们理解人的起点。

参见“教会历史”现代晚期和二十世纪

当真神的启示来到,如摩西向法老的宣告,法老的第一反应是:耶和华是谁?凭什么要我听从?法老对真神的存在不仅一无所知,而且向法老谈耶和华、谈耶和华的要求,是对法老权柄的蔑视,法老回应以同样的蔑视、更加严厉的压迫。为什么?真神的存在、真神的宣告[24],是对罪人已有的根本思想体系的羞辱和挑战,而他依靠这个体系对世界做出根本解释,他的认知和生命也借此立足,他的整个世界观、善恶、价值都维系于此,这是一个人最根本、最珍贵、最神圣的,真神意味着这些最根本、最珍贵、最神圣的都是虚无、败坏。这是任何人无法接受的,这也是为什么罪人对真神和真神启示的反应,要比对任何其他意识形态,即使是不同意识形态的挑战,敏感的多、强烈的多,因为真神所触及的远比其他要深刻、彻底[25]。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人间意识形态之间的挑战是系统内部的对抗,而真神启示的挑战是系统之间的对抗。

参见太Mt.9:34, 21:45-46, 26:65-68, 路Lk.4:28-29, 19:47, 徒Acts.7:54-60等

当真神用人眼可见的方式施行奇事,如摩西所行的前几个神迹,法老的反应是召集术士重复神迹,然后对神继续予以否定。这是罪人常见的逻辑,耶和华不过是万神之一,摩西不过是诸多术士之一,埃及的神和术士至少可以与之匹敌,那为何还要服从耶和华?耶和华可以做到的,其他的神也可以,基督教能做到的,理性和科学也可以,而且可以做的更好。这是人类否定真神持续沿袭的套路,即通过对现象和结果的选择性解读来印证先入为主的论断,而不去推敲系统的真实性和稳定性,把神的真实性和功用局限在某个特定的人群或者某些特定的体验,因此认为耶和华不存在普世的权柄,臣服耶和华最多是个人的选择、甚至是错误的选择,耶和华当然更不具有对其他人说三道四的权柄。很多人就是生活在这样的气泡中,心安理得,怡然自得。

之后,神继续借着摩西施行更大的神迹,法老无法忍受灾祸,术士无法重复摩西的神迹,甚至术士都承认这是神[26]的作为,法老知道耶和华是真实的,摩西行神迹的能力是可畏的,因此他请摩西终止灾祸、但迅速反悔。在确定神的真实性的前提下,依然做出这种反应,仿佛很不寻常,其实再寻常不过。罪人、尤其是直接体验到神的愤怒的罪人,在接受神的真实之后,其正常反应是对神愤怒、恼恨,继而在不信中坚持对抗,希望通过这种坚持可以敌挡、甚至最终战胜。神的愤怒被视为对他的羞辱,他必须对之以羞辱和愤怒,对神的羞辱和愤怒是他此时维持自尊的底线:我知道你是真实的、有能力的,但我就是不服从,你能如何?我就是坚持,你能如何?他抛出自尊做最后的抵制,可悲的是、可怜的是,自尊是他最后唯一抵制神的武器,他所依赖的宗教秩序、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已然崩溃。

参见创Gn 4:9, 王上IKgs.19:1-2, 耶Jer.44:15-19, 启Rev.13:6, 16:9, 11等

最后,神更严厉的审判临到埃及和法老,他的坚持暂时崩溃,在死亡的哀号中不得不同意以色列民离开埃及,但等到以色列民离开后,转念又带领军队追赶。他曾在两念之间的挣扎,一方面是无法否定的神的真实性和能力,一方面是坚持对神的羞辱和愤怒,在无可置疑和无法接受之间,在承受痛苦和纾解怨恨之间,他没有降服,而是继续敌挡神的旨意,在对神的最后一搏中走向自我毁灭。

这就是心硬,心如石头,硬着颈项,以愤怒应对神的愤怒,以能力应对神的能力,以坚持应对神的坚持,以人敌挡神,以卑微如尘土之人敌挡超越诸天和大地的神。法老不是孤立的个例,虽然不是每个罪人都以类似法老的形式体现,但在不信中的无知、昏暗是共通的,罪人思维的原则框架是相同的。长期沉浸在这个框架之下,越沉越深,长期包裹在这种思维之中,外壳越来越硬,我们不应低估罪的影响、长期的影响,对人思维辨别能力的钝化,对扭曲思维体系的常态化。而且神可以如同在此审判法老一样,法老使自己心硬,继而神使法老心硬,神的恩典不是罪人可以持续试探的底线[27]。当人多次、故意的看到神的启示的真实性之后,继续敌挡神,神随时可以而且可能使其心更加坚硬,并使其疯狂的自取灭亡,心硬是失去理智的疯狂。

参见赛Isa.6:9-10, 太Mt.7:6, 10:14-15, 20-24, 12:31-32, 徒Acts.13:46, 林后IICor.6:1-2, 来Heb.10:26-31, 启Rev.2:7, 11, 17等

4.1.2.3         神之灾异

以十灾为中心的灾祸,是神在特定历史事件对特定人群的审判,以完成神的特定目的。这在圣经以及神的工作中不是持续发生的事件,但也不是单一的事件,而是贯穿救赎历史始终:从洪水、所多玛俄摩拉、十灾、入迦南,到王国后期及被掳,及至新约基督预言的耶路撒冷被毁和末世,到末世神对全地的审判。十灾中的很多元素在神之后对以色列民族、列国的审判中都有出现,是对此后以色列民的警示,是神将来普世审判的小范围预兆。当然,这不表示人可以随意的建立神的审判与每个自然灾害之间的直接关联,把所有受灾之人简单等同于此处的法老和埃及人,或者是随意的将末世推演到现实体验的危机之中,宣称末世已到、基督马上降临,此类理解不符合圣经教导,这种倾向是不健康的,在教会历史和今天都有很多教训。

参见利Lev.18:3, 申Dt.28:27, 60等;参见“教会历史”中世纪中期、现代晚期、二十世纪

利26:疾病、战争、地无产出⟶野兽出没⟶刀剑、瘟疫、饥荒⟶饥荒、被掳⟶心惊胆怯、四处逃离、灭亡

申28:地无产出、被咒诅⟶瘟疫、灾害⟶被掳、战败、疾病、欺侮⟶被掳、灾害、咒诅⟶城毁、灭亡

太24:战争、饥荒、地震、闪电、日头变黑、月亮无光、众星坠落、天势震动

路21:地震、饥荒、瘟疫、可怕异象、大神迹、星象异兆、困苦、海浪涌动、天势震动、人魂不附体

启6-8七印:征服⟶战争⟶饥荒⟶死亡⟶殉道者⟶地震、天象剧变、恐惧⟶雷鸣电闪、地震

启8-11七号:冰雹、火、血⟶火山入海、海水变血⟶水源变质⟶日月星辰黯淡⟶蝗灾⟶人类死亡⟶神国宣告、雷鸣电闪、地震、冰雹

启16七碗-七灾:毒疮之灾⟶海水变血⟶河水变血⟶日头炙烤⟶黑暗之灾⟶河水干涸⟶雷鸣电闪、剧烈地震、冰雹重击

这段历史与末世的审判关系尤其显著,对比启示录最后的七灾,人面对神的愤怒,如同此处的法老,即使忍受剧烈疼痛,依然不愿悔改、继续亵渎神。法老是罪人的缩影,埃及的虚假宗教是普世虚假宗教的缩影,神对埃及的审判是将来普世审判的缩影。神在法老和埃及人身上显明神的能力和圣洁,不是因为法老和埃及人比其他所有人更为邪恶,而是如果人不悔改,都将如此灭亡。在这个大而可畏的神面前,在将来大而可畏的日子,人的盼望,唯有基督,唯有基督的福音,唯有对基督的信靠。

4.1.3     逾越之夜(出12-15

在这一夜,以色列民度过第一个逾越节,神的第十灾降临埃及,头生之人、头生之畜全部死亡,遍地哀号之中,以色列民带着约瑟的骸骨,走出为奴之土,跟随神的云柱、火柱,行走在茫茫旷野,当埃及追兵赶到,摩西举手伸杖,海水分列左右,神的民在海中穿行而过,埃及军兵淹没入滚滚波涛。以色列民在得胜的欢呼中、在得救的喜悦中赞歌高唱。这是神救赎历史的重要节点,是神此前所应许拯救的成就,是神此后与以色列民立约的前提。

4.1.3.1         逾越节之祭

神设定逾越节期的一系列定例,所有诫命围绕神当晚对以色列的拯救,以及以色列民对此的纪念。此处某些细节针对当时以及在旷野时的特殊情况,在后面的摩西律法对进入迦南后逾越节有新的规范,逾越节的中心从家庭转移到神的圣所,祭司须在节期中按神的诫命献祭,祭牲奉献只能在神的圣所内由祭司执行,这里的献祭也不再仅限于逾越节当晚家庭的羔羊之祭。

参见利Lev.23:5-8, 民Nu.28:16-25, 申Dt.16:1-8等

逾越节期的核心是献给耶和华逾越节的祭,逾越之意,即是指神看到羔羊的血作的记号,越过以色列各家。神之前降灾时清楚区别了埃及人和以色列民,到第十灾,神的分别采用特殊的方式,同时也是特别的教导。关于献祭、祭司、圣所的系统教导还需等到西乃之约时给予的完整律法,但逾越节羔羊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祭,在神在诫命中清楚表明。此处的献祭与其他献祭有类同之处,又有其特殊性。首先,羔羊须无残疾、不可有剩余、非有圣约印记不可吃、无酵等等是与其他献祭相同的要求,凸显祭物和献祭的神圣;其次,羔羊的血祭赎罪、止息神的愤怒,与其他献祭目的相同,涂抹、泼洒祭牲之血在其他献祭中多次出现,表征祭物死亡在神面前的替代赎罪,“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第三,羔羊的血祭关联着神在此对以色列的救赎、民族的新生,因此逾越节之祭不同于重复的燔祭、平安祭、赎罪祭,神在此一次成就救赎、赐予新生,之后逾越节不是这个救赎的重复,而是纪念,当然这不是说逾越节之祭的赎罪功效是一次完全的,否则其他赎罪的献祭就没有必要。第四,羔羊是完整的制作和食用的,除必要的清理外,各部分须完好、没有残缺,骨头不可折断,这与燔祭、平安祭、赎罪祭等不同,在其他献祭中祭物是分部分、分块的[28]。第五,羔羊为以色列民食用,剩余的焚烧,在其他祭祀中规定全部或部分在祭坛焚烧、部分在营外焚烧、部分留给祭司食用、部分留给其他人[29],以色列民享用逾越节祭物是神的特别恩典。

前段一参见出Ex.9:7, 26, 10:23等;前段二参见出Ex.12:27, 23:18, 29:34, 34:25, 利Lev.1:3, 11, 2:11, 7:15-18, 8:32, 22:19-30等;中段参见利Lev.1:5, 11, 3:2, 8, 13, 4:5-7, 16-18, 25, 29-30, 33-34, 4:9, 17:11等;后段参见利Lev.1:6-9, 12-13, 15-17, 3:3-4, 9-11, 14-16, 4:8-12, 19-21, 26, 31, 35等

逾越节在以色列诸节日中,逾越节之祭在摩西律法诸祭祀中,唯一完整结合了献祭、赎罪、拯救、新生、祭物完整、祭物民享等元素,完美切合基督的受难和救赎:基督将自己献上为祭、为罪人赎罪、成就救恩、赐予新生,基督是完全的祭物,在受难时是全人的受难,基督的生命是众人所享用的恩典。因此,基督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晚餐[30],基督的受难是作为逾越节的羔羊受难[31],基督受难的时间和方式是神的设定,是神完整救赎计划在神所命定的日期满足时的完美成就。神在救赎以色列民族的前夜设定逾越节作为纪念,基督在受难之前设定主的晚餐作为纪念,而且舍己、赎罪、救赎、新约、众人分享都在主的晚餐的教导中出现。当然,逾越节之祭不能等同于基督的献祭,其赎罪不是彻底的,因为以色列民还需要继续通过其他祭祀来持续献祭、持续赎罪;它带来的拯救和新生是民族独立和神与民族的立约,但以色列民没有守约、屡次背信,因此需要神应许的新心新灵之约;它的祭物是牲畜,百姓享用的也是牲畜,其效用维系于神的应许,而神的应许是在基督里成就的。这也不表示逾越节之祭可以完全概括基督的救赎工作[32],但神在二者之间设定的清晰关联和指向,是基督身份和基督救赎属性的明证和诠释,是神的工作在旧约和新约一致性、完整性的体现。

参见赛Isa.53:1-12, 耶Jer.31:31-34, 路Lk.22:7-23, 约Jn.6:41-59, 19:32-36, 林前ICor.5:7-8, 林后IICor.5:21, 来Heb.9:11-14, 10:12-14等

4.1.3.2         逾越节之纪念

逾越节期是神赐予以色列民族的首个诫命(之前针对摩西、亚伦、法老),事关当晚神对埃及的审判,事关当时以色列民的福祉,并事关以色列民对神的归属和认同,以世代纪念并传承神的拯救。逾越节期及相关诫命,通过历法、日期、仪式、奉献、教导等方式[33],将神的拯救深深印刻于以色列的民族记忆和自我认知。它包含历史重现、七日分别、两日圣会、历法重置、头生奉献、定居迦南后的定期朝圣。这些以家庭、家族、民族为基本单位进行的仪式,从祖辈、父辈、同辈、到后辈共同参与,是教导并传承信仰的重要途径,在以色列民的日常生活中建立并维持对神的认知和认同。

参见出Ex.12:14, 17, 24-27, 42, 13:3, 8-10, 11-16, 申Dt.26:5-9, 书Josh.24:6-7, 撒上ISam.12:8等

为什么认识和纪念神的救赎如此重要?认知神的救赎,是神给予以色列民的首要诫命,是律法诸诫命的根本。此秩序在旧约和新约是一致的,新约在谈基督徒生命之前,首先是基督的救赎,在谈基督徒主观顺服之前,首先是基督徒在基督里的客观状态。对此很多人不理解,更喜欢所谓简单、直接、高效,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我去做,我有问题,给我解决问题,为什么要绕圈子、浪费时间进行历史和神学的说教?这是罪人习惯性的短视、狭隘,是罪性思维的智慧与神的智慧之间的对抗。殊不知,离开神的救赎谈诫命、离开新生谈解决问题,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在异教平台上谈基督信仰,最终是对属神信仰的惯常矮化。

参见出Ex.13:9, 19:4-6, 20:1, 利Lev.26:12-13, 申Dt.7:8-11, 18-20, 罗Rom.6:1-11, 8:9-13, 林前ICor.5:7-8, 加Gal.5:1, 弗Eph.4:1-24, 西Col.2:6, 20-21, 3:1-4等

在圣经中,不是“人遵守诫命”这个简单的直线,而是救赎的神、被救赎的人、神的诫命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34],这个体系是神的救赎所建立并解释的:人是神拯救并新生的人、诫命是神对属神的人的呼召。以色列民和基督徒的生命是在此体系之下存在并运作的,这个体系是属神信仰的区别于所有异教的特征。一旦离开这个属神体系,即使继续保持原有准则、遵守规则条文,是没有实质意义的,离开属神体系是不可能有真正敬虔存在的。所以,认识、纪念、思想神的救赎,是在建立并坚固属神的认知架构,并继而在此架构之下理解神、理解自己、顺服神的诫命。

参见赛Isa.29:13, 耶Jer.12:2, 结Eze.33:31, 太Mt.15:3-9等

神的启示解决的不仅是“人遵守什么诫命”,而且是“人如何才能遵守神的诫命”,前者是对诫命的无知,后者是明知而不愿、不能。罪人的问题是涉及认知、意志、情感等人的所有方面,因此圣经对人的塑造是对认知、意志、情感

的完整塑造。纪念和思想神的救赎则是塑造人、尤其是意识和情感的重要途径。我们不是面对冰冷的条令,而是大能、慈爱、恩典、良善、圣洁的神;真正的顺服、为神所悦纳的顺服,是源于爱心、信心,源于对神的爱、恩慈、启示、工作的回应。神的爱是先有的、自有的,我们的爱是衍生的、依托于神的,因此我们爱的深沉基于领悟神的爱的深刻,我们信心的超然基于确信神的能力的超越。异教式的个人修为的源头是人,而神对人的塑造的源头是神,因此基督徒的生命成长和建造求诸于神,诉诸于神的启示和工作。

参见书Josh.1:8, 诗Psa.1:2, 19:14, 77:12, 119:15, 139:17, 赛Isa.26:3, 弗Eph.2:1-22, 3:14-21, 腓Phil.4:8, 约一IJohn.4:7-12等

这里提到的信仰传承,贯穿圣经历史、以色列民族历史、教会历史。虽然异教也会提到传承,但此传承非彼传承。异教根本上是人造、人定宗教,其定义是宽泛而非确定的[35],其宗教理念是包容而非排他的[36],所以异教传承缺乏特定的内容和范围,有很大的弹性和改动空间。但属神信仰是神在神的启示中定义的,其准确的内涵、确定的准则没有改动余地,且是排他的,普世的排他[37]。属神信仰传承,不是在传承一个泛泛的概念,而是特定的启示和诫命,不是在某个文化遇到阻力,而是在所有文化、所有人中遇到阻力,包括神的民内部的阻力。因此,属神信仰传承,包括一代人的持守和代际之间的传承,具有相当难度,这在以色列历史、教会历史中多次证明。对神的归属和认同,在人的惰性和罪性中慢慢钝化、淡化、消失,直至被污名化。其代际传承可以很快的从视信仰为生命,转变为视信仰为附属、视信仰为工具,直至视信仰为习惯、视信仰为负担、视信仰为罪恶,从为信仰殉道、为信仰受难、为信仰辩护,到为信仰施舍、为信仰惋惜,直至为信仰送葬,从无所畏惧到无动于衷,到无可忍受,最后无所不用其极的置之于死地。持守信仰、传承信仰面对的是没有止息的挑战,逾越节看似简单的诫命被以色列人长期忽略,与之相关的是离弃真神、信仰堕落,类似的,基督救赎被淡化、边缘化、自然化、异教化,有名无实、无名无实。

前段参见申Dt.4:2, 5:7, 12:32, 徒Acts.4:12, 启Rev.22:18等;中段参见书Josh.24:31, 士Jg.2:10-13, 王上IKgs.11:1-13, 14:7-13, 拉Ezra.9:1-4, 太Mt.13:20-22, 徒Acts.20:29-30, 提后IITim.1:6-8, 4:10, 约一IJohn.2:18-19, 启Rev.2:2-4, 13-15, 19-20, 3:1-2, 15-17等;后段参见代下IIChr.30:1-27, 35:1-19等

信仰的持守和传承依靠的不是宗教仪式、文化惯性、民事律法,它们有其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的角色或作用,但都无法维持信仰、也可能抑制罪恶。信仰的持守传承在于每个信徒,不是某些信徒,对神的救赎、赐予新生的新鲜、活泼、主动、有意识的认知、应用、见证。持守和传承不是自动的,被动的等待等于主动的放弃,很多人低估了信徒个体和群体面对的挑战,认为只要模式化的参与宗教生活、宗教活动就可万事无虞,对下一代是同样的想法,甚至更为被动。类似的想法是信仰的慢性毒药,是慢性自残、自杀。一旦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用外在的活动来回避问题、粉饰问题,在匆忙的疲乏中休眠来麻痹自我意识和判断,这时,人已经失去了面对挑战的意志,更不谈迎接挑战的勇气。这个意志和勇气,来自神,来自将我们的核心认知和核心认同归属于神,至高之神,至大拯救,至尊基督,至爱之恩,至圣之灵,至荣耀之生命;吾之身体,我主拯救,吾之精神,我主新生,吾之今生,我主所宝,吾之永生,我主所居;前路漫漫,我主同行,苦难崎岖,我主同心。这从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而是靠神的话语,不是一时一地的依靠,而是恒久的依靠,神的话语使我们在惰性中觉醒,在迟钝中变得敏锐,在麻木中恢复知觉,属神信仰存在的必要环境是神的话语,持守和传承的必然条件同样是神的话语,神之道尊,则神之信仰存,神之道弃,则神之信仰不存。

中段参见撒上ISam.15:22, 赛Isa.1:11-17, 29:12, 耶Jer. 7:8-10, 摩Am.5:21-24, 弥Mi.6:6-8, 玛Mal.1:6-7, 9-14, 太Mt.6:1-34, 23:27, 可Mk.12:33等;后段参见撒下IISam.22:1-3, 罗Rom.6:4-11, 7:5-6, 8:1-2, 林后IICor.5:17-21, 10:17-18, 12:9-10, 加Gal.2:19-20, 腓Phil.3:7-11, 20-21, 提后IITim.1:6-14, 彼前IPet.2:9-12等

4.1.3.3         过红海

对圣经此处“红海”的翻译、行进路线、过红海的具体地点等等,在这里不讨论。神的拯救以如此震撼心魄的神迹而成就,前有大海阻隔、后有军兵追杀的绝境中,神的云火柱遮蔽在埃及营和以色列营之间,摩西举杖,海水分开,以色列民从海中安然走过,埃及军兵沉入海底[38]。过红海完成了神对以色列民族的拯救,标志着他们彻底离开为奴之地,归属于神,神的恩典和同在的恒久见证,为以色列后世及诸先知铭记。这段历史记载是圣经历史叙事的转折点,叙事重点从神与法老转移到神与以色列民,从法老抵挡神转移到以色列民试探神,从拯救到生命,从关于神的启示到关于神的律法的启示。

参见尼Neh.9:11, 诗Psa.78:13, 136:10-16, 赛Isa.63:11-14, 林前ICor.10:5等

摩西的诗歌是神的拯救成就的华彩乐章。神的拯救开始于神启示神的名,结束于列国臣服在神的名之下,以色列人、埃及人、非利士人、以东人、摩押人、迦南人[39]无不臣服。神的拯救开始于神宣告神与以色列的认同和归属,结束于以色列民确认对神的认同和归属。神的拯救开始于以色列民在奴役之下的呻吟,结束于以色列民在自由中的欢唱。神的拯救是诗歌内容和情感的源泉,其中丰富、强烈、个人化的情感以诗歌化的语言表达,具有特别的感染力。很多人对此心向往之,希望可以经历或者表达类似的属神情感,但经常注重的是如何制造、渲染某种情感,或者是强调某种特别的情感表达方式,而忽略一个基本事实,属神的情感是属神的人的情感,源自属神的心志和品格。如果我们注重的是情感本身或者表达方式本身,则是本末倒置。属神的情感不是来自肉体的刺激、情绪的渲染、或者空洞的说教,而是当真实认知到神的启示和工作,沉浸在神的恩典和荣耀之中,人的情感的天然流露。这个情感在每个个体和具体情境中是丰富多样的,其表达方式也是丰富多样的。因此,我们不应当机械式模仿他人的情绪或表达方式[40],而是应塑造属神的心志和品格,前者是枝干,后者是根本。

参见诗Psa.4:7, 13:1-2, 16:11, 31:9, 90:10, 94:19, 122:1, 徒Acts.5:41, 罗Rom.8:31-39, 11:33-36, 弗Eph.1:3-22, 3:14-21, 西Col.1:3-20等

摩西的诗歌是圣经启示中承前启后的节点,基于神之前的启示和成就,指向神将来的工作和计划,始于纪念和赞美,终于信心和盼望,始于神的得胜,终于神的国度,始于人对神的归属,终于神对万有的王权统治,始于当下,终于永恒,始于神的荣耀,终于神的荣耀。

神的大能⟶神的圣洁⟶神的慈爱⟶神的王权

离开埃及⟶摩西律法⟶进入迦南⟶永恒国度

摩西诗歌的末尾涉及神的国和神的统治这个圣经的核心主题,并包含神的选民的民族国度和将来的永恒国度[41],二者相互关联但又有区别。以色列民族国度定位于神所赐的应许之地,带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是神必定成就的旨意,必然的成就、无可阻挡的成就。如同神与亚伯拉罕的约,神的应许和成就不是基于人的作为,而是基于神的恩典和权能。因此,即使以色列民屡次悖逆神,被审判、被掳略,神依然借着众先知强调神的信实以及神必然带领他们归回应许之地,即使满地枯骨,仍可复活重生。这是先知预言的新约不可或缺的内涵之一,也是理解新约与旧约关系的关键。基督和使徒在新约的教导是对此的延续和扩展,而非否定或者取代。

参见利Lev.26:42-45, 申Dt.30:3-10, 赛Isa.61:1-9, 62:1-12, 耶Jer.31:1-17, 25-40, 结Eze.36:8-12, 22-38, 37:1-14, 太Mt.17:11, 23:38-39, 徒Acts.1:6-7, 3:21, 罗Rom.11:11-32等

摩西-大卫时期的以色列民族国度,先知预言的以色列复兴国度,以及神的永恒国度,都围绕此处提到的神的民、土地、圣山、圣所,并呼应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约时的应许:后裔、土地、祝福、同在。

3圣民、圣地、圣山、圣所

  圣民 圣地 圣山 圣所
民族国度 出3:7, 6:7, 申7:7-8, 撒下7:8 出3:17, 6:8, 约1:2-4, 撒下7:10, 王上4:24-25 出3:12, 19:16-25, 王上8:1, 诗2:6, 9:11, 68:16-17, 110:2, 132:13 出25:8-9, 40:34-38; 申12:13-14, 撒下7:13, 王上8:1-12
复兴国度 耶31:1, 31, 结36:22, 37:11 结36:24, 37:14, 47:15-20 赛2:2, 56:7, 65:25, 耶31:6, 结40:2, 撒8:3 赛56:7, 结40-43
永恒国度 启20:4, 21:6-7 启21:1 启21:10 启21:3, 22-23

以色列的复兴国度以及神的永恒国度都在于基督:以色列的复兴是通过耶西的根、大卫的后裔、神的仆人、以色列的弥赛亚实现的,以色列民族的复兴是神在新心新灵之约中的应许,而新约是基督的成就,虽然以色列民对基督的整体拒绝导致神对他们的审判,基督的再临将完成神借着诸先知的所有预言。同时,以色列的暂时悖逆开始了神在基督中的普世拯救,预备神的民,直至将来基督降临建立普世国度,并最终在新天新地成就永恒国度。之前神的圣所是人手所造的,如今基督是神的圣所,之前神的同在是通过圣所、以摩西或祭司为中保,如今基督是以马内利,神与人同在,住在人的中间。这里以色列民对神的归属和认同,指向基督在新约中成就的“我是你们的神,你们是我的子民”;这里诸外邦民族对神的臣服,指向将来基督普世永恒的王权,基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一切在天上、地上、地底下的,因基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

参见赛Isa.7:14, 9:6-7, 11:1, 42:1-4, 61:1-4, 耶Jer.31:31-34, 路Lk.1:31-33, 22:20, 约Jn.2:19-21, 罗Rom.11:25-29, 林前ICor.15:24-28, 腓Phil.2:9-11, 启Rev.20:4-6, 21:1-4, 22:1-5等

4.1.4     西乃之旅(出15-18)

这段历史记载以色列过红海后,经由书珥、汛、利非订,至西乃旷野的旅程。以色列民族在数月之中遇到多次危机[42]:缺水缺粮的生存危机,异族进攻的军事危机,以及内部事务的管理危机。神在危机中持续彰显神的恩慈、权能、对万有的掌控,并试验、教导、预备与神立约的民族。而以色列的最大危机不是缺水、缺粮、异族威胁,而是对神的无知和叛逆。

神引领以色列在旷野中的蜿蜒行进,不同情势之下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面对强敌,或是主动避开,或是主动遭遇,对于战争,以色列民或是静默观看,或是艰苦奋战,应对危机,神或是以此方式,或是以彼方式。这当然不是随机、无意识的选择,而是神有目的、智慧的、恩慈的、大能的旨意,其核心目的是向以色列民启示耶和华是以色列民的神,是他们应当信靠而且值得信靠的神。这里从三个事件谈这个问题,以色列之怨、以色列之战、以色列之治。

参见出Ex.15:25-26, 16:11-12, 32-34, 17:14-16等

4.1.4.1         以色列之怨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神自向摩西启示之始就表明的目的,很难想象,在诸多的神迹奇事之后,神依然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启示,更难想象的是,自摩西开始、历经诸代先知、直至基督降世、使徒教会,绝大部分以色列人对此始终没有领悟。背后的迟钝看似费解,但它暴露的是罪人共通的思维和心态:对神的“怨”。怨之根本,在归咎于神。这是始祖犯罪之后在伊甸园中对神的反应,是该隐杀害亚伯之后对神的质疑,是否定神明明可知的见证、却指责神没有存在的证据,是身为罪恶、身犯罪恶、却将罪恶的责任推脱给神。怨之本象,在以恶制善,以人制神。下面仅就这里的实例讨论几点。

前段参见申Dt.10:16, 耶Jer.6:10, 太Mt.21:33-46, 23:29-36, 徒Acts.7:51-53等;后段参见创Gn 3:12, 4:5, 9, 13, 诗Psa.37:7-8, 箴Prov.19:3, 结Eze.18:25-26, 33:17-20, 罗Rom.1:19-21等

怨之前提

过红海之后以色列人似乎是特别敬虔,“敬畏耶和华,又信服他和他的仆人摩西”,但稍后的危机很快暴露了此处“敬畏”与“信服”的真相:无敬无畏、不信不服。危机和苦难是鉴察人心的镜子,蒙蔽与自我蒙蔽之下的本原,在伪装被危机撕裂之后,无处躲藏。神设定试验来显露人性,不是因为神对人的无知,是因为人对神的无知、对自我的无知,致命的无知。

在目睹和经历神迹奇事之后,以色列民承认神的工作的真实、承认神的真实,甚至对神有所“敬畏”、“信服”。但这些态度是在什么框架之下产生并运作的?是神作为自有永有、独一真神,神与以色列相互认同归属的框架吗?显然不是,而是异教框架,将神视作异教神祗的同类,忽隐忽现,忽善忽恶,人可以妄加论辩、妄加指责。之前的“敬畏”“信服”不过是异教心态的直接移植,而非基于对真神耶和华的认知和信心。真正的认知,不是在异教思维的体系内对神祗的替换,而是体系的迁移。因此真信与不信的首要区别是,前者接受神的真实性,后者否定;真信与伪信的首要区别是,前者是在神定体系内接受神的真实,后者是在人造体系内接受神的真实,前者是无法作伪的,后者是可以、而且一定是伪造伪托的,尤其常以某种经历、体验为诱导。

参见王上IKgs.18:25-29, 伯Job.40:1-2, 诗Psa.115:4-8, 赛Isa.44:9, 罗Rom.9:19-20等

经历神迹奇事、接受神迹奇事的真实性,这些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或者转化为真正的信靠,真正的信靠也不一定与肉眼可见的神迹奇事、或者是奇特经历挂钩。经历、体验诚然是人的生命、基督徒的生命的一部分,但很多时候特殊经历、体验被视为信心从无到有的捷径、从弱到强的必备法则。但神的启示、历史的事实表明,这是基于误解的错觉。肉体在感官刺激之下催生的信靠必须依靠持续的感官刺激存在,且脱离属神体系存在,因此一旦维持刺激的条件不在,或者是人对感官刺激产生疲劳,那个信靠也就无法存活。它始终停留在对真实性的肤浅认同,缺乏对其重要性的理解,因此接受是有条件的接受,而非无条件的降服。这在基督的事工中也有鲜明体现,部分犹太人向主求神迹,部分则因神迹的功效跟随主,但当主讲到属灵教训,很多转身离开,更不提目睹主赶鬼的人反诬主是鬼王,更有自始至终经历所有神迹的门徒出卖主。多少信心,其兴也勃焉,其亡也乎焉,兴之于得者,亡之于怨。

参见太Mt.12:22-30, 38-42, 16:1-4, 约Jn.2:23-25, 6:22-71, 20:29, 林前ICor.1:22-24, 林后IICor.4:18, 5:7, 彼前IPet.1:8, 彼后IIPet.1:16-21, 约一IJohn.1:1-4等

怨之溯源

人的思维体系最核心的是对神的认知,而以色列人怨的根源也在对神的认知。在摩西与法老初次会面之后,在过红海之前,以及在此处,都是类似的情况。怨对神有以下假定:一,神背弃应许,神曾许诺的拯救如今是比埃及更大的苦楚,许诺的流奶与蜜之地如今是旷野不毛之地,对以色列人,神或者是已然放弃应许,或者是无力完成应许,不然怎么会是现在的处境?这岂非言而无信?二,按此逻辑,神根本上是恶的,对以色列民在心底充满恶意,以前不过是装作良善,带领他们出埃及最终是想在旷野中使其饿死、渴死,摩西和摩西口中的神是要变相杀死我们的敌人,因此唯一生还的希望是杀掉所谓的神的代言人,回到埃及。三,神施行神迹、给予诫命,警告以色列人不得多收、不得在安息日收,神可用但神决不可信,他给的我可以取,但他说的我不能听,神哪里知道我们要多少、万一明天没有怎么办、万一安息日没有怎么办?还是多收多预备,自己总比不可捉摸的神可靠[43],之前他不可靠的次数还少吗?

前段参见出Ex.5:20-21, 14:11-12, 15:24, 16:2-3, 17:1-3, 4, 7等;中段参见出Ex.17:4, 民Nu.14:10, 代下IIChr.24:21, 约Jn.8:59, 10:31等

目睹诸多神迹之后对神的不信和怨恨,看似不可理解,实际有其缜密的逻辑,不信和怨恨是其思维体系面对这些经历必然的结论。在这个体系中,神的背弃、恶意、不可信有诸多实证,而神之前的所有作为都可以在此架构中解释。之前的神迹不仅不是神的良善、信实、恩典的明证,反而更凸显神的恶意和背信。这就造成一个很诡异的现象,神的良善、信实被用来推理证明神的邪恶和虚谎。在这样的体系中,再谈神的真实、神迹的真实只是在强化他原本的认识。罪人的问题不是证据问题,而是思维模式问题,不是逻辑问题,而是体系问题,在他的体系中这个逻辑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是再正常不过的逻辑。他对证据的无动于衷是因为,他的体系对神的见证是刀枪不入。罪人不是没有感知证据的能力,而是存在于一个消灭真实证据、扭曲解读证据的体系,这个体系是证据的黑洞。

参见王上IKgs.18:16-17, 王下IIKgs.17:13-14, 34-41, 耶Jer.44:15-19, 玛Mal.3:13-15, 太Mt.11:16-19, 12:24等

怨之解析

人对现实的解读是在特定的认知和预期架构下完成的,以上善恶颠倒的解读,是透过错位的生命认知和预期。在他们眼里,神现在的应许和将来应许成就之间必须是笔直的线条,必须没有任何曲折、停顿、反复的迅速实现,否则神即是言而无信,是欺诈。生活当无忧无虑,信神的生活更应无忧无虑,如果信和不信都有各种困难、危机,信还有什么益处?更严重的,如果信神之后反而有更多、更大的困难,甚至是生死攸关的困难,那信神不是自寻死路吗?在这个思维中,面对困难的第一反应是指责神,迁怒于神。他的所谓信靠只能在狭隘、扭曲、虽然看似光鲜的期待中存活,只能以感觉良好、需要满足为前提,一旦前提受到挑战,信靠也化为乌有,反而以之要挟神、指责神:你不是说如何如何吗?现在这样你怎么解释?难道你不应该做点什么补救吗?即使你做了补救,也是应该的,因为是你亏欠的。

前段参见创Gn 15:12-16, 王上IKgs.13:1-3, 赛Isa.9:6-7, 耶Jer.31:27-32, 徒Acts.1:11, 3:20-21, 彼前IPet.4:7, 彼后IIPet.3:3-4等;后段参见太Mt.10:16-18, 24-25, 34-39, 徒Acts.14:22, 罗Rom.8:17, 帖前ITh.3:4, 彼前IPet.4:12-16等

对神和属神生命的认知架构如果不改变,建立在错误定位之上的信心是虚假的、也是极度脆弱的。自有永有独一真神是信实的、良善的,而且是终极和唯一的信实、良善,但如果人用罪人所定义的信实、良善,用被造世界的有限观察所理解的信实、良善,用异教神祗所宣扬的信实、良善,来逆推到自有永有的神,要求神必须按照这些模式、或者其中某种模式运作,否则必须走下神坛,之前口称的信靠其实是罪人矢志不渝的反叛的另类表达而已。在这样的认知架构之下,相信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超越万有、凭己意行万事的神,与不信这个神之前,其实是更坏的选择,甚至是最坏的选择[44]。以色列人在此至少意识到这一点,在假神框架下相信真神,只会更痛苦、甚至绝望。离开世间的满足、肉体的喜乐,又没有得享属神的满足、新生的喜乐,有重回世界的冲动,又没有与神争战的勇气[45]。冀望二者皆得,其实二者皆失。

怨之消弭

怨、指责、试探不是神的呼召,不是神所喜悦的。主基督对神没有一刻的埋怨、责难,总是谦卑、信靠。使徒的教导和见证也是如此,在主里常常满足喜乐,即使是饥饿、缺乏、困苦、鞭打、羞辱、死亡。但基督徒的满足、平安不是泛神思维,不是无关乎感觉、经历,不是超脱尘世、无牵无挂,属神的人具备丰富的感觉、经历,生活在世界并响应神在世界的呼召,有各种关系、角色的互动以及由此带来的喜怒哀乐、离合悲欢,基督徒生命中有痛苦、失望,有至深至烈的痛苦、失望,甚至有些时候我们的痛苦、失望会直接涉及到对神的不解、困惑、质疑。圣经记载了属神的人向神表达类似的情感,那这里的“怨”与以色列民的怨有什么不同?

前段参见赛Isa.53:7, 太Mt.20:11-16, 路Lk.22:42-44, 23:46, 罗Rom.12:9-21, 林前ICor.10:10, 林后IICor.4:7-18, 5:1-5, 6:3-10, 7:5-16, 11:16-33, 腓Phil.4:10-14, 帖前ITh.1:2-10, 提后IITim.3:10-12, 犹Jude.1:16等;后段参见民Nu.11:10-15, 王上IKgs.19:4, 伯Job.21:4-34, 诗Psa.55:17, 64:1, 74:1-23, 88:1-18, 102:1-11, 142:1-2, 耶Jer.13:17, 20:7-18, 结Eze.9:4, 哈Hab.1:1-4, 罗Rom.9:2, 腓Phil.3:18等

二者的不同是云泥之别。属神的人对神的不解、质疑、甚至些许的抱怨,依然是在属神的框架之下认知和表达的,始终没有脱离神创神治、立约守约的前提,而且最终必然归依于神的信实、恩典、大能。属神的人是在这个体系中尝试理解、消化自己的遭遇或者境况,尝试体会神的工作的目的与计划,不管是可解或不可解,其信靠的根基是神对现有遭遇和境况的超越。所以,二者看似的相同,仅仅是在某些可见的表达上的类似,其背后认知和运作体系是完全不同、且完全相悖。

那属神的人对神的“怨”是完全正常、没有任何问题吗?当然不是,尤其是当基督将圣善的灵、完整的救赎、完备的圣经赐给我们。怨的消弭,在其根本,在其体系,在属灵成熟与历练,不是一日之功,不会一蹴而就。我们可能会长时间对类似的情况一直有类似的情绪,但应在属神的框架之下表达,在神的启示中理解神,在对神的思想中理解我们现在的处境,从而领悟神超越的恩典、旨意、能力。怨的消弭不是简单粗暴的克制、压抑,不是将人变成石头、没有痛觉,不是否定人对残酷现实的正常反应,用肉体的反制无法解决肉体的问题[46]。在正确理解神和属神生命的基础上,基督徒之间可以对负面反应或者情绪有建设性的讨论、疏导,不应一概而论的视之为洪水猛兽,禁言噤声,任由其在个体内里发酵、滋生,最终爆发。以罪恶的名义无视问题,以圣洁的名义回避问题,都不可取。

参见太Mt.6:25-34, 罗Rom.8:18-39, 林前ICor.10:1-13, 林后IICor.12:1-10, 腓Phil.2:1-16, 提前ITim.6:3-10, 雅Jms.4:8, 彼后IIPet.1:3-11等

4.1.4.2         以色列之战

与亚玛力人之战是以色列出埃及之后与异族的首次遭遇,是之后一系列的与以东诸族、摩押/亚扪诸族、迦南诸族争战的序幕。神在此用特殊的方式使以色列得胜,并预备以色列民面对将来的战事。首先,与过红海时不同,以色列民此后面对敌人,不是静默的观看神的得胜,而是在神的诫命之下、努力争战以得胜[47];其次,以色列民的争战需要组织、准备、策略,但得胜的核心是信靠神、信靠神为以色列民争战,神必然得胜,这里摩西举杖的是耶和华的旗帜,以色列民争战是在耶和华的旌旗、神的圣名、神的能力之下争战;第三,摩西作为神的仆人、神的先知的权柄是无可置疑的,作为神的代言人的地位是无可挑战的,以色列人信服神,就当信服摩西[48]。之后以色列在与异族争战时,逡巡而畏战、贪得而停战、悖逆而强战,知必胜而不战,知不可战而逆战,罔顾神的诫命、摩西的教训。作为神的立约之名,以色列战事的胜败,从根本上不是力量多寡、战略优劣决定的,甚至都无关敌我之间的对比,而是取决于他们与神之间的关系,他们对神的信靠顺服。这是作为神拣选民族的地位和圣约所决定的,他们的战争与和平不再是人间普通的战与和,而直接关联于他们与神的归属或是背叛。神的选民不是所谓“普通人”、“一般民族”,神的选民如果按照所谓“普通人”、“一般民族”的固有思维来思维,即是失败,失败的选择到失败的结局之间只是时间问题。以色列民的战争观念和战争理念无法与他们作为神的民这个基本现实割裂。

前段参见民Nu.13:25-14:10, 14:39-45, 士Jg.1:27-2:5, 撒上ISam.15:7-9, 耶Jer.38:17-22等;中段参见出Ex.22:23-33, 利Lev.26:6-8, 17, 民Nu.14:5-9, 申Dt.20:1-4, 书Josh.1:5-9, 士Jg.1:4, 22, 7:1-25, 诗Psa.20:7, 146:3, 赛Isa.31:1-3等

1.1.4.3         以色列之治

以色列面临的另一问题是民众内部事务的管理,摩西以一己之力管理百万之众、处理纠纷、教导法令是极度辛苦[49]且不可持续的。叶忒罗[50]建议他按照属神标准设立层级式的机构,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来分层处置,各司其职,摩西可以专注处理难断的案件和重大事件。这一行政架构与之后律法所建立的宗教秩序奠定了以色列民族社会的基础。神的民内部的层级管理、职分区分和配合为以色列和教会沿用的原则[51],虽然来自选民群体之外,且是世俗智慧可以领悟并运用的。但它不是源于堕落人类的创造,而是源自神所创造世界的基本规律,以及人对这个基本规律的观察和应用。神的民对此的接纳,不是因为它是世界的智慧,而是因为它是神创造、掌管之下的人类个体、群体活动的基本法则。我们对人所理解或阐述的理论、规律等等的认识,不是简单化的按照信神、不信神归类,信神的依然可以犯错、严重错误,不信神的也可以在某些层面有正确的见解。问题是我们怎么认识这个见解、以及它所来自并且操作的体系,并按照神的启示对它加以分辨、合宜的应用,标签式的全盘否定或全盘复制是幼稚的。异教的体系错误决定了它的每个见解都受到错误体系的局限和污染,但这个局限和污染并不是以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的程度体现在每个层面,属神的民对它的接纳也需要区分方式、程度、层面。两个体系在某个层面的认识可以是一致的,但其深层次的分歧是不可弥合的,同也不同,不同亦有同[52]

参见利Lev.3:5-39, 民Nu.2, 代上IChr.23-27, 罗Rom.12:3-8, 林前ICor.12:4-31, 弗Eph.4:1-16, 提前ITim.5:1-25, 启Rev.4:2-4等

4.1.5     西乃之约(出19-31)

神在西乃山以大而可畏的异象显现,经由庄严肃穆的仪式与以色列民立约,正式确认以色列民对神的归属和认同,以色列是被拣选的民族、属神的子嗣、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西乃之约的重要内容是神赐予以色列的律法,作为属神的民个体和群体的生命规范,体现并维系以色列对神的归属和认同。西乃之约设定了此后在旧约中神与以色列民互动的基本框架,以色列守约得福、背约被惩戒,神在其中展现他的信实、恩慈、忍耐、权能,并以此为背景应许并成就更美的新约。

前段参见出Ex.19:9-25, 20:18-21, 24:1-18等;后段参见利Lev.26, 申Dt.28-30, 耶Jer.31:31-35, 结Eze.16:59-63等

4.1.5.1         神之圣约

以立约地点而论,西乃-摩押之约,以立约中保而论,摩西之约,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约后神救赎计划的重要推进。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约定位了神的选民、应许之地,摩西之约以此为基础展开神的选民在应许之地的属神生活。下面谈立约之神、立约之中保、立约之书、立约之血、立约之印记。

立约之神

神的拯救是立约的前提,神在拯救中确定的归属和认同关系是立约的基础。神对以色列的所有是双重的:作为创造主和救赎主,神对以色列民都有完全、彻底的所有权。属神信仰与异教的区别不是有没有归属,而是什么性质的归属。异教也有神祗的拯救,以及基于拯救的神-人关系,但这个关系是相对附属,不是绝对从属,人永远是在某个层面、某种情况下的附属于神,神不是也不可能对人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和权柄。异教的神作为被造物或放大的被造物,也不会具备这样的权柄,罪人也不会制造或接受这样的权柄。然而,独一真神的权柄不仅是绝对、完全、恒久的,且是多重的,创造、掌管、审判、救赎、新生。这与异教认知相抵触,也从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圣经启示的神对罪人来讲是不可理解、不能理解、不可接受的,完全、彻底的为神所有是罪人无法想象、无法容忍的。

前段参见出Ex.19:3-6, 申Dt.4:20, 7:6, 14:2, 26:18, 32:8-9, 王上IKgs.8:53, 诗Psa.135:4, 赛Isa.41:8, 43:1, 耶Jer.10:16, 玛Mal.3:17等;后段参见诗Psa.82:8, 100:3, 结Eze.18:4, 约Jn.17:9, 罗Rom.14:8, 林前ICor.3:23, 6:19, 林后IICor.10:7, 加Gal.5:24等

神在雷轰、闪电、密云、火焰、幽暗、号角声、漫山烟气、群山震动中显现。但神不是雷电、云烟、火焰、群山、号角,可见、可听、可感的被造物是彰显神的荣耀的渠道,不是神、不可能是神。摩西和以色列民敬拜的是异象之上的神,不是异象本身。作为被造物的人,对神的认知只能通过神在被造世界的启示来完成,但自有永有、超越万有的神不等同于任何被造物、或者被造物的总和。在异教中,由于其神祗缺乏真正的超越性、缺乏真正的造物主与被造物的区别,其神祗的显现必然转化对所显现渠道的敬拜,敬拜神祗出现的地点、物件,将神祗的能力与此直接挂钩,有地、有物则有神,对圣地、圣物的崇拜是异教崇拜[53]。的确,圣经提到神所在的圣地,神的帐幕和圣殿中的圣物,但它们不是神、不是敬拜的对象、不是求告的对象、不是神-人之间的中保,它们为圣是因为神的同在或者作为器皿分别为圣归于神,这与异教、或异教化的基督教是完全不同的[54]

前段参见出Ex.15:11, 20:22-23, 申Dt.4:11-12, 15-19, 33:26, 撒上ISam.2:2, 诗Psa.86:8-10, 赛Isa.40:18, 徒Acts.17:29等;后段参见出Ex.3:5, 19:23, 25:1-30:38, 书Josh.5:15等

神在异象中显现,警告以色列民须自洁、人畜皆不得靠近禁区,否则即被击杀。神与人立约并不表示神-人的对等,或者神-人关系的随意,立约之神是圣洁而不可接近、可畏而不可轻慢的,面对这样的神是人最为庄严肃穆、生死攸关的时刻,这与之后的律法关于敬拜的诸多诫命是一致的。对神的敬畏是信仰的基础,如果神仅仅是与人平等的同类、甚至是可以被人支配的玩偶,宗教不过是被造物关系的映射,如果对神的不信、悖逆、轻慢没有后果,神的诫命不过是给被造物的建议。这是异教,不是属神信仰。在西乃山,神用有形的方式告诉以色列民,顺服神与悖逆神是生与死、福与祸的抉择,在神面前恣意妄为是取死之道。

参见出Ex.19:9-25, 20:18-21, 24:1-2, 15-18, 33:20, 申Dt.4:36, 30:15-20, 撒上ISam.6:19, 赛Isa.66:15, 来Heb.12:18-29等

神在立约时再次将独一真神与异教神祗区隔开来,独一真神是律法的作者和赐予者,对独一真神的认知是认识和顺服律法的前提。如果在对神的认知中没有区别真神与异教,谈律法的内容是没有意义的。把异教的神-人关系和崇拜秩序迁移到属神信仰中,等于还是在信仰异教。

立约之中保

摩西是神与以色列民立约的中保,中保的必要性是神与罪人的关系决定的。在西乃山,神以有形的方式教导关于神-人关系的基本真理:罪人无法直接面对圣洁的神,圣洁的神无法容忍罪人的接近,二者直接接触的结果只能是罪人被神击杀。因此神拣选摩西作为神与以色列民立约的中保,之后拣选亚伦家族作为神与以色列民守约的中保。中保的存在提醒立约之民罪的存在,以及罪所改变的神-人关系,并指向神-人之间唯一的中保,耶稣基督。中保是神重塑神-人关系的途径,因此我们在认识重塑的神-人关系时,中保是不容忽视的[55]

参见出Ex.20:18-19, 33:20, 加Gal.3:19-20, 来Heb.7:20-8:13, 提前ITim.2:5, 约一IJohn.2:1等

立约之血

立约仪式包括在祭坛献祭,祭牲之血一半洒在坛上,一半洒在百姓身上,摩西宣告,“这是立约的血”“立约的凭据”。血在此有双重意义,对神作为罪的代赎,对百姓作为罪的洁净,立约意味着基于赦罪和新生的神-人关系。当然,祭牲之血的功效不是来自祭牲本身,而是基于神赦罪的应许,指向基督的赦罪,指向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约。立约之血包含的双重意义,赎罪和洁净、赦罪和新生在新旧约是相同的,且二者无法分割,不存在没有新生的赦罪,也不存在没有赦罪的新生。罪人习惯在此做有利于己的取舍,实际是在分裂基督的工作、分裂神的约。

参见出Ex.24:8, 利Lev.17:11, 亚Zech.9:11, 路Lk.22:20, 罗Rom.5:9, 来Heb.9:18-22等

立约之书

摩西之约的立约之书,即耶和华对以色列民的诫命,申命记重申立约时亦有约书,内容亦是神的诫命。约书的目的在于使立约之民清楚并践行他们在圣约之下特别恩典和责任。约书不是约束神的准则,而是神规范人的准则。所有圣约中都有类似的准则[56],新约的准则是基督教导和使徒教导的基督诫命[57]。立约之书是立约之民对神的归属和认同的具体表达,属神生命的属神表达。立约关系不是单纯的接受恩典、被动的等待死亡,立约必然包含人对神的主动归属及其表达,而归属认同意味着这个表达必然、只能按照神的诫命进行。

前段参见创Gn 17:1, 9-10, 申Dt.27:1-10, 29:1, 9-13, 24-25, 撒下IISam.7:14等;后段参见太Mt.28:20, 徒Acts.2:42, 20:27, 罗Rom.12:2, 加Gal.6:2, 帖前ITh.4:1-2等

立约之印记

安息日是摩西之约的立约印记,印记是区别立约者与其他群体的特殊符号,同时是对圣约的纪念、提醒、教导:对挪亚之约是彩虹[58],对亚伯拉罕之约是割礼,对摩西之约是安息日。安息日是立约印记同时是约中诫命,不按照神的诫命守安息日即是对圣约的藐视和背弃;与割礼类似,不守安息日的必被从神的立约之民群体中剪除。这也可以从一个方面解释,安息日在整个律法中的重要地位,为什么神如此在意停止工作的一天[59],因为它作为立约印记是圣约的根本,对它的背弃即是对整个圣约的背弃,对它的背弃包含了对所有圣约诫命的背弃,以色列的历史也证明这一点。如果从这个角度,圣灵是新约的印记,圣灵区分信徒与其他人,顺服圣灵是新约诸诫命的根基,亵渎圣灵、抵制圣灵是对整个新约的背弃[60]

前段参见创Gn 9:12, 17:11, 出Ex.31:12-17, 结Eze.20:12, 太Mt.12:31-32, 罗Rom.8:5-9, 林前ICor.1:22, 来Heb.6:4-8, 10:29等;后段参见尼Neh.13:17-18, 结Eze.20:12-24, 22:8, 23:38, 摩Am.8:5等

4.1.5.2         神之律法

关于摩西律法的具体内容将在之后相关章节讨论,这里仅总论摩西律法的主题和纲要。首先明确的是,这里着重谈的是摩西律法,西乃之约之下神赐予以色列民的诫命,不是一般的律法、不是世俗理解的道德规范,不是新约基督的诫命。它们之间有相互重叠但又有显著区别,不能直接等同[61],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在缺乏清楚定义的前提下混淆这些不同的层面和范畴,言此及彼、言彼及此,任意套用和换用不同的概念。涉及基督徒与摩西律法关系,将在申命记中讨论。

1/10律法的权柄

摩西律法是神以全人类的创造者、掌管者、审判者,以色列的救赎主和所有者的身份设定的立约之民的善恶标准和生命准则。只有创造万有、掌管万有、审判万有的神,有权柄定义被造世界的善恶以及被造物的生命准则,善恶也只有在这样的独一真神框架之下才有意义:没有创造的神没有权柄规范人,没有掌管的神没有兴趣规范人,没有审判的神没有必要规范人。人间意识形态的善恶认知则缺乏善恶标准和意义所依托的创造、掌管、审判,只能在被造物中寻求,将罪人在有罪有限思维之下对善恶的模糊、扭曲理解的投射到神明、圣贤、传统、习俗、法律、良知,以之为善恶的标准,但最终只是在被造物的层面理解被造物、影响被造物,因此其对善恶认知是有限、狭隘的。摩西律法与人间其他道德秩序在规条文字的相似,无法掩盖二者在权柄、来源、以及善恶体系的差别。前者是超越被造物的神的旨意,后者是堕落被造物在堕落世界的参悟,后者的高尚永远是被罪腐蚀和污染的高尚[62],是没有神的高尚。

参见出Ex.19:5, 申Dt.32:8, 诗Psa.22:28, 47:7-8, 50:12, 66:7, 75:7, 赛Isa.33:22, 但Da.7:14, 徒Acts.17:26, 31, 林后IICor.5:10, 彼前IPet.4:5, 启Rev.20:11-15等
2/10律法的绝对权柄

摩西律法是神单方面设定的立约之民的准则,没有以色列人事先知晓、没有与以色列民或摩西事先商议、没有经过任何被造物事先同意、没有任何被造物事后否决;律法的设定没有被造物的参与,律法的内容不会因为被造物的态度或反应而调整,律法所确定的条例没有商量或改良的余地,律法定义的善恶不以人的喜好或者众人的喜好而转移。摩西律法是神绝对权柄的体现,是绝对神权与自主人权的直接交锋[63]。人类的堕落即是对绝对神权的反叛,堕落人类则千方百计的将人的权力、自我的权力置于被造世界的顶峰,因此罪人拥有对其所制造的道德体系的最终决定权、解释权、修改权[64]。即使很多时候,罪人尝试将道德归依到人以外的神祗、世界[65],在异教神祗和自然世界缺乏自主权柄和自主解读的前提下,话语权的所有者依然是人。

参见创Gn 3:1-5, 出Ex.20:1, 利Lev.10:1-2, 申Dt.4:2, 12:32, 17:2-7, 箴Prov.30:6等
3/10律法的完全权柄

摩西律法显示神对全部子民、子民的全部生命的完全权柄,完整涵括人的内心、认知、意志、情感、身体,以及个体生活和群体生活的每个方面,上至摩西、祭司,下至平民、奴隶,从宗教敬拜、农业生产、经济行为、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军备战争,到生理疾病、食物衣着、住宿出行、家庭事务等等。摩西律法是神对人的完全权柄、人对神的完全依靠在西乃之约之下的具体体现。在神创造、掌管、审判的世界,不管是时间、空间、星辰、日月、草木、虫鱼、山川、尘土,不管是圣人、罪人都没有脱离神的权柄的可能。罪人的幻象在于始终认为自己可以离开神存在,已经离开神存在,且可以昌盛繁荣。基于此的异教对神-人关系的定位,只能是被造物之间关系的,是有限的、部分的、暂时的从属,罪人也只可能、只愿意接受这种类型的从属,而极端抵制和厌恶独一真神所建立的神-人关系。在新约,虽然神规范基督徒生命的具体方式与摩西律法有区别,神对立约之民的完全权柄是一致的原则。基督徒对神的归属、神对基督徒的诫命是全部的人、全部的生命,将神的诫命限制在某个方面、某个部分是异教思维[66]

参见申Dt.6:4-7, 太Mt.22:37-40, 可Mk.12:30-31, 路Lk.10:27, 罗Rom.14:6-9, 林前ICor.10:31, 西Col.3:17, 23, 彼前IPet.4:11等
4/10律法所在的圣约体系

摩西律法是在摩西之约之下赐予的,是摩西之下的立约之民对神的归属认同的表达,理解或者运用摩西律法无法离开这个圣约体系。的确,基于神在被造世界启示和圣经启示的一致性,神在旧约启示和新约启示的一致性,摩西律法与人间普遍的道德秩序、与新约基督的诫命存在类似,但摩西律法与二者有显著不同,包括具体的内容、对象、目的、角色。摩西律法以神在救赎中建立的与以色列民的相互归属为前提,是神赐予特殊人群的特别恩典,无法矮化到异教道德的层面,无法升华到基督救赎的层面[67]。摩西律法作为神的启示,神在救赎历史工作的一部分,对于罪人认识神、对于基督徒理解神都是重要的,但这不等同与将普遍的罪人、基督徒置于全部摩西律法之下,或者部分摩西律法之下。此外,理解摩西律法的某个具体条文、条文的意义、在以色列民生命中的作用,须在这个特定圣约的框架之下,因为它是在这个框架之下被给予的、被遵行的,离开此框架泛泛的谈某个诫命也只能是没有针对性的泛泛而谈。

参见出Ex.6:2-8, 24:8, 申Dt.4:7-8, 6:6, 29:10-15, 罗Rom.2:12-16, 7:4-6, 9:4-5, 加Gal.3:16-17, 弗Eph.2:11-12等
5/10律法的自成体系

摩西律法是一个整体,是完整圣约之下规范完整生命的体系。当然,每个具体的条文常常涉及生命中的某个特定方面,但这是侧重而非彻底的分割。单个诫命关联到个体以及群体的多个层面,诸多诫命之间经纬交织、相辅相成[68],由此及彼、由彼及此,所有诫命都汇总在神全面、没有空白的权柄之下,因此所有诫命都是宗教规范、关乎人对神的顺服,所有诫命都是道德规范、关乎人的善恶判断和选择,所有诫命都是社会生活规范、关乎个体与群体、在群体中的互动。理解律法诸多条目时,的确有需要按照侧重做出一定的分类,但这不同于将律法分裂为几个独立部分,宗教仪式、社会规范、道德准则[69]。此外,律法的完整体系反映了神所要求的全体系、全天候顺服,是律法之下所有规条、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顺服,不是部分的顺服、表面的顺服。出于罪人的扭曲认知和盲点,人间道德秩序总是分裂式的思考人、思考人的生命,注重于单个道德体系所在情境所熟悉或考虑的角度、层面,假以时日,这个致命缺陷演化为道德秩序的严重畸形[70]。在新约,基督赐给我们的同样是整体的诫命规范完整的生命,如果按照异教思维,单单注重某些条例、某个部分,尤其是我们感兴趣或者觉得容易的部分,将是导致畸形化发展的危险趋势[71]

前段一参见林前ICor.1:30, 弗Eph.4:13, 西Col.1:28, 2:10, 来Heb.13:21等;前段二参见出Ex.24:3-4, 7-8, 申Dt.27:26, 结Eze.18:4, 加Gal.3:10, 雅Jms.2:9-11等
6/10律法定义的生命

摩西律法所定义的生命,是以神为中心、以神的诫命为根基、以神的悦纳为目的的生命。在生命的每个层面,时刻有神的诫命在提醒以色列人,神是他们的神,他们是在神的诫命之下生活的子民。这不仅包含与神直接相关的宗教敬拜,且包括看来平常的生活细节、甚至在人看来毫无理由的细节[72]。律法在教导神的诫命,同时在教导关乎世界和生命的属神观念,以色列民是透过神的启示和教导看待世界和自己的所生命。律法定义的生命是遵行律法定义的诫命的前提,律法是绝对神权的表达,遵行律法首先须承认绝对神权。对律法的遵从可能出于不同的动机,或是功利主义的判断,或是趋利避害的选择,或是个体喜好的驱动,但真正的顺服是出于以神为中心的生命,自主自愿的信服于、降服于以神为神的根本秩序。律法的道德秩序是在律法的生命秩序之下的,没有以神为中心的生命秩序,在功利主义、趋利避害、个体喜好的层面来遵从某些诫命,其实依然是在对抗神命定的秩序,生命的中心依然是自我、自我意志、在神的意志之上的自我意志,异教的意志。当然,这不是说我们的顺服是机械式的、没有自我意识、没有主动选择,而是我们对神、对生命、对神在生命中的基本认知须符合神以及神在诫命中的设定,否则所谓的顺服只是在条目文字的重叠,而与神诫命的意义差之千里。

参见约Jn.14:19-20, 林后IICor.4:10-11, 5:15, 加Gal.2:19-20, 弗Eph.3:17, 腓Phil.4:13, 彼前IPet.4:2等
7/10律法定义的敬拜

摩西律法中关于敬拜神的诸多详细规范,表明神是对神敬拜的唯一规范者,只有神知道什么是神所悦纳的,什么符合独一真神的荣耀:在神命定的地点、在神命定的时间、在神命定的场所、按照神命定的心志、用神命定的祭物、借由神命定的祭司、完成神命定的规程,这是神之为神的根本所在。被造物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没有权柄定义如何敬拜神,被造物的角色是对神已有启示的认知和遵守,不是否定或改进。自我意愿出发的敬拜是异教的敬拜,不管这个意愿在人看来是好意还是恶意,因为自我意愿本身是对神作为神的权柄的挑战,是将有罪有限的判断强加于神,以人的好意亵渎神的旨意,认为只要人有所谓的好意、虔诚就可以在神的面前为所欲为,神也必须接受人的为所欲为。异教的神祗是罪人自我意志的映射,异教神祗的敬拜同样是罪人自我意愿的表达,因此,神在律法中多次强调,神与异教神祗的区别,属神敬拜与异教敬拜的区别,以及异教敬拜为神所厌恶。以色列民信仰的腐化与对神敬拜的异教化之间关联,异教敬拜的诱惑力在于对罪人自我意愿的解放、对神权柄的践踏[73]。有人认为旧约的确有清楚的敬拜程序,但新约就可以随意,只要有敬拜之名,其他都可以按照人的意志和需要。这是对新约的严重误读,对神-人关系的严重误读。圣灵和真理(心灵和诚实)的敬拜不是随性的敬拜,而是圣灵内住的基督徒在神的启示塑造和规范之下在基督里对独一真神的敬拜[74]。以所谓的自由、敬虔、传道为借口,引进异教敬拜,将新约敬拜异教化、世俗化[75],不是圣灵和真理,是肉体和虚妄。

前段参见出Ex.32:1-6, 民Nu.25:3-5, 士Jg.2:11-15, 王上IKgs.12:28, 14:23, 16:31-33, 21:26, 王下IIKgs.17:7-17, 代下IIChr.28:25, 赛Isa.57:5, 耶Jer.10:2-5, 结Eze.8:12等;中段参见出Ex.20:24-26, 40:12-15, 利Lev.1-7, 21-23, 民Nu.15:39, 申Dt.12:1-14, 罗Rom.1:25等
8/10律法的遵行

摩西律法中对神的顺服是以对神的认知和对神的诫命的认知为前提的,不存在不知神而有顺服、不知神的诫命而有顺服,在不知顺服的对象、不知顺服的内容之下,顺服从何谈起?顺服自己的感觉、群体的惯性吗?对神的启示的教导、宣讲、传承,与对此的遵守,是神对以色列民一体的呼召。神所定义的顺服有清楚的内涵,不是简单的对超自然层面的向往、对某些道德规范的认同、对内心特定感受的渴望[76],而是基于对神的正确认知建立的思维体系,对神的诫命的理解和应用。异教的顺服,则是基于属灵感觉、宗教生活、行为模式,首要的是营造感觉、融入生活、建立模式,清楚的认知是次要的、甚至是负面的。类似的想法被移植到基督徒之中[77],制造认知与敬虔的对立[78],真理与生命的对立,品格塑造与行动的对立,以感觉取代理解、以习惯取代诫命,这种舍本求末、拔苗助长的行为是愚蠢、短视,虚谈顺服、空谈敬虔的结果是葬送顺服和敬虔,因为最终所有的、所表达的不是神设定的,而是人为制造的。不是神和神的启示,那只能是人和人的意志。

参见申Dt.4:5-6, 5:32, 6:1-25, 11:18-21, 17:18-20, 31:9-13, 32:45-47, 书Josh.1:7-8, 玛Mal.4:4等
9/10律法的祝福

摩西律法是神赐予以色列民特殊的恩典,在堕落世界的万国万族中,只有以色列民族有神的居所、有圣洁公义的律法。律法不是特别的负担而是特别的尊荣,不是特别的咒诅而是特别的祝福。当然,摩西之约与新约相比有其局限性和暂时性,但这并不否定神在律法中赐给以色列民的恩典和特权。神赐予神的民的诫命、生命规范,常常被认为是负担,沉重的负担,阻止人追求应得自由和快乐;人信靠神、归属于神,常常被认为是做出巨大牺牲、放弃了莫大的利益。这种思维是颠倒的,是停留在异教思维中的结论。与什么相比神的诫命是负担,与在罪中沉迷、在罪中沉沦吗?与什么相比信靠神是巨大的牺牲,自我控制一切、拥有一切吗?类似思维反映的是生命的病态,是在捧杀顺服,看似无比推崇对神的顺服,其实是在架空对神的顺服,把对神的顺服定义为奢侈品,少数高深基督徒才有的特质、一般基督徒根本没有必要追求。我们如果以这种病态面对神的诫命,被动、勉强的顺服,且些许的顺服即刻被放大,以此作为宽慰、相互宽慰,是相当悲惨的[79]。神的诫命不是人通向幸福的障碍,而是唯一途径,不是人平安满足的负担,而是源泉,不是使人成为被役使的机器、被压榨的奴隶,而是使人成为真正的人、自由的人。

参见出Ex.19:4-6, 申Dt.4:6-8, 7:6, 书Josh.1:8, 诗Psa.1:2, 19:7-14, 40:8, 112:1, 119:1-176, 耶Jer.15:16, 太Mt.11:28-30, 约一IJohn.5:3, 来Heb.8:10等
10/10律法的局限

摩西律法是神给予以色列民圣洁的、具有神的权柄、清楚的、完备的启示和规范。自人类堕落之后,神在摩西律法中首次清楚的以文字形式确定的启示人对神的责任,完整表达了在摩西之约之下以色列民在神面前过圣洁生活的准则,但神赋予摩西律法的作用是特定的。摩西律法不是建立属神关系的渠道,而是以神在创造和救赎中确立的属神关系为前提,人不可能通过遵循摩西律法成为属神的人,相反,只有立约之民才有遵循律法的可能。救赎和新生不是遵行律法的结果,而是遵行律法的前提。这在新旧约是共通的,罪人不可能通过遵循基督徒生命的准则成为基督徒,相反,只有基督徒才可能、才有必要遵守基督徒生命准则。神的福音不是怎么让罪人活着像基督徒,而是使罪人重生得救成为基督徒[80],然后按照基督徒的准则活着。因此,律法的局限性不仅限于律法,而是所有规范生命的准则的局限性,不管是异教的、旧约的、新约的,准则是生命的规范,准则不能使罪人得救、不能使罪人重生[81]。救赎和新生是神的恩典,不是罪人在任何准则框架下的努力。异教对道德的认知和对生命的改造都是在被造物层面的扁平化思维,只能以罪人之身对罪人的生命做出道德改良,不是完全无用,但极其有限。对律法局限性的认识不应当局限于律法,否则不过是同样的错位思维在另一准则体系之下的活动[82]

前段参见出Ex.19:3-6, 20:1-17, 申Dt.4:8, 诗Psa.19:7-8, 罗Rom.7:20, 等;后段参见约Jn.3:1-8, 罗Rom.3:19-31, 加Gal.3:1-14, 弗Eph.2:1-10, 腓Phil.3:8-11, 提后IITim.1:8-10等

4.1.6     民之背信(出32-34)

在庄严肃穆的立约仪式之后,在圣洁公义的律法之后,是以色列民对神的背叛,对律法的践踏,此时的悖逆比之前对神的抱怨更为恶劣,后果更为严重,由此激发的神的震怒,几乎使以色列陷于灭顶之灾,只因神的恩慈忍耐、摩西的代求,以色列民族得以保全。信仰建立伊始即出现的信仰异教化,暴露了以以色列民族为代表的罪人在深层次的核心问题,并成为困扰以色列、教会的长期历史问题。在此摩西的代求、神的恩慈,则启示了罪人赦罪、得救的唯一盼望。

4.1.6.1         民众败坏

西乃山立约时,以色列民亲眼目睹耶和华的荣耀,对神颇为敬畏,并许诺必会遵行耶和华的吩咐,然而四十天后,他们铸造偶像、敬拜偶像、背弃耶和华。立约之后背叛,敬畏之后悖逆,短短四十天之内的反转似乎比之前的抱怨更难以理解,人需要多少对神的否定、对现实的否定、对自己的否定才能走到这一步,但罪的叛逆就是如此疯癫。当然,这是相对于神的诫命而言,在其自有体系中是必然的逻辑。罪的具体表现方式各异,但罪的逻辑和体系是共通的,理解其逻辑和体系有助于我们识别、警惕、预防、抵挡罪。

参见出Ex.19:8, 16-19, 20: 18-19, 24:3, 7, 10-11, 15-17等

背信的性质

以色列民在制造和敬拜偶像的同时,在名义上继续承认耶和华,承认神救赎的真实、向神献祭的必要、对神的带领的依靠。有人因此对以色列民颇为同情,认为偶像敬拜虽有错但神和摩西的反应过于激烈,他们不是还信耶和华吗?这个同情看似高尚,实则是同样的无知。以色列民在此不仅在信仰上犯错,而且是对信仰的背弃,不仅是对神敬拜的错误,而且是对神的背叛。根本问题是混淆神与被造物的区别,神在十诫之初对此有清晰定义:神之名为耶和华、自有永有、独一真神,不可敬拜别神之名、敬拜别神之形[83]。奉别神之名等于多神,奉别神之形等于假神,前者否定独一、后者否定真实,二者都是对神之为神的否定,都是将神降格到被造物的层面,这种降格即是背叛、侮辱、亵渎,因此在耶和华的名义之下的偶像敬拜是彻彻底底的异教。

参见出Ex.3:14, 20:2-5, 利Lev.26:1, 申Dt.4:35-39, 王上IKgs.12:25-33, 赛Isa.37:16, 42:8, 43:10-11, 44:6-11, 24-28, 45:5-8, 20-21, 46:5-11, 罗Rom.1:21-23等

属神信仰不是信仰一个真神或基督的概念而已,而是真实的神、神真实的启示、神真实的工作。接受神的概念而否定神的真实以及神启示、工作的真实,与否定神的概念一样,都是异教,它们的区别仅仅是在异教体系内部概念的替换。相信和归属于独一真神不是将异教神祗的名号替换为真神的名号,而是按照独一真神的启示对什么是神有彻底的全新认知,耶和华不是异教神祗的同类、不是被造物的同类,而是自有永有、创造万有、掌管万有、审判万有的唯一的神。因此异教体系下不同信仰的转变,与从异教到信仰独一真神的转变,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从一个被造物到另一被造物,后者是从被造物到创造主。因此,将独一真神视为被造物的宗教,不管是多么虔诚,依然是异教[84],而这个有真神之名、行异教之实的宗教是世间最大的欺骗和自我欺骗。

参见4.1.1.2

背信的逻辑

以色列民在此异教式的行为源于对神异教式的认知、异教式的推理,即异教式的体系。造像的理由是神之消失,造像的需求是神之必见,造像的前提是神之可造,造像的途径是神仆之可使。

首先,他们造像的理由是神之消失。摩西四十天没有下山,他们推断摩西与摩西的神一同消失,因此需要再造一神。他们对神的认知仅限于摩西而已,摩西在则神在,摩西不存则神不存;他们对神的遵从也仅限于摩西,摩西在则有、摩西不在则无。摩西四十天没有出现,他们之前对神的所有认同已实质性的崩塌,因为神的存在从来没有成为真正确认和确定的事实,而是附属于摩西的现象,甚至可以被视为摩西手中的法术。在异教中,由于其神祗缺乏客观真实性,其神祗的真实性必然以某种方式依附于被造物,尤其是人,例如异教的神职人员。以色列人在此是用异教的方式认识摩西与神的关系,并以异教的方式定位自己与神的关系。如果神的真实以任何方式依附于被造物,那么神的真实必然受制于、局限于被造物,最终只能有被造物的真实、类似被造物的真实,而非神的真实,自有永有的真实、超越的真实。依托于被造物的神的真实,受到被造物的特定条件决定,如果这个特定条件不在,那么依托于此的神的也不存在[85]。自有永有的神的真实是自有永有的,是先有的,万有的真实都是本于、倚靠于、归于神的真实,神的真实不是某个被造物的真实决定的,相反,被造世界一切的真实都是因为神的真实,并见证神的真实[86],这个秩序是现实的根本秩序。被造物的真实为先、神的真实为后,是颠倒的秩序,不管表象如何,都是对神的颠覆。

前段参见出Ex.32:1, 士Jg.2:7-10, 王上IKgs.12:30, 王下IIKgs.21:9, 赛Isa.9:15-16, 太Mt.15:6, 约Jn.5:41-47, 8:13-18, 45-47等;后段参见罗Rom.11:36, 林前ICor.8:4-6, 11:12, 西Col.1:16-17, 启Rev.1:8等

其次,他们造像的需求是神之必见。异教对神的认知不仅依附于被造物,而且依附于自己的眼见、耳闻、感受,神的存在必然是有形、可见、可感知的,以色列民推断神的消失、制造偶像都是来自对神的这种定位。罪人的认知局限在自我感知和被造物的层面,这决定了他对真实和安全的领悟也只能局限在这个层面,超越这个层面的真实对于他来说是虚谎、超越这个层面的安全对于他而言是危险。对可见之神的追求是与对可见之神提供的安全感挂钩的,罪人强烈的宗教热情,包括以色列民在此表现的强烈的对神的渴望,源于在不可见的真神面前强烈的不安全感,制造可见之神是填补安全感的方式。也就是说,异教的安全感和确定性是以否定独一真神的存在为前提的,是与独一真神的存在直接冲突的,异教思维也不可能接受在独一真神之下的安全感和确定性,他对真神的所谓接受必然伴随着将真神矮化到被造物层面,因为他只能接受被造物的同类。但问题是,罪人在此抛弃了唯一能够提供安全感和确定性的真神,而去依靠有限、变化、堕落的被造物。对可见之神的痴迷,同时是对神在被造世界可见见证的否定,想要看得见的神,却否定看得见的万事万物所见证的神,想要看得见的安全感和确定性,却抵制创造万有、掌管万有、审判万有的独一真神提供的安全感和确定性,这是罪人诸多自我矛盾之一。

前段参见诗Psa.106:20, 115:5-8, 135:15-18, 耶Jer.2:12, 结Eze.8:10, 20:32, 哈Hab.2:18, 罗Rom.1:23, 25, 林前ICor.12:2, 彼前IPet.4:3, 启Rev.9:20等;后段参见申Dt.31:6, 诗Psa.20:7, 22:9-10, 62:1-2, 118:8-9, 146:3, 箴Prov.3:5, 29:25, 赛Isa.31:1, 47:10-13, 耶Jer.2:13, 17:5, 约Jn.14:1, 腓Phil.4:19等

第三,他们造像的前提是神之可造。在发现摩西和神的“消失”之后,他们本能的反应是造一个神。可以替代、可以制造的神,即是之前他们对耶和华的认识。异教的神由于缺乏对万有的创造和掌管,没有普世的权柄,只是万神之一,因此可以替代;异教的神由于缺乏对万有的超越,出自罪人的参悟和构建,因此可以制造。在这个体系中罪人有充分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在不同神祗之中迁徙、混合、重塑。以色列民众对耶和华的接受、对耶和华的背弃都是在此体系内完成的,而且是很自然的。独一真神是不可替代、无法制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都靠他而立,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向他。罪人最狂妄的自信是自己可以制造神或者发现神,而无视由于人的有限性和罪性造成的神-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类似的造神运动包括异教制造神祗,以及利用属神信仰的元素制造神祗。异教思维的荒谬不仅在于用被造物替代神,而且在于人制造神来带领人。异教、包括属神宗教异教化,都是对罪的包装和美化,使得罪人自我至上的罪恶变得崇高、有根据、有权柄,异教是人内部的罪的外化,是罪的矛盾向外的投射。

前段参见申Dt.3:24, 撒上ISam.2:2, 撒下IISam.7:22, 王上IKgs.8:23, 赛Isa.46:9, 耶Jer.10:6, 罗Rom.11:36, 林前ICor.8:4-6, 西Col.1:16-17等;后段参见耶Jer.7:4, 8-11, 结Eze.23:36-39, 何Hs.4:1-2, 约Jn.8:39-43等

第四,他们造像的途径是神仆之可役使。离开神创神治的架构,亚伦作为神在人间的暂时代理、民众的领袖,不被尊崇而被役使,而亚伦也屈服于民众的压力、听从他们的要求,不去带领而被带领。这个荒唐的关系是人造宗教的必然,民众与领袖都在一个相对权柄之下,没有在二者之上的绝对权柄来设定与二者的关系、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结果或者是领袖的专权凌驾于民众之上,或者是民众的集权凌驾于领袖之上,二者必定存在役使者和被役使者[87]。人造的群体性宗教最终屈从于群体的意志,其传播受制于群体的接受、容忍、喜好,其神职人员的重要角色是顺应大众的需求并对其宗教教义和规范进行改进,而大众因之对其有所尊崇。这种各取所需的关系可能融洽、也可能爆发冲突,它的问题不是二者之间的问题,而是之上的问题。类似的群体服务型的神职概念被经常移植到属神信仰中,不管是短期可见的成效还是迟早来临的恶果,它根本的错误是在人的层面谈人的关系,在人的层面谈信仰、谈教会,套用异教式的扁平思维,看似非常努力在错误的层面持续错误的工作,民众要求领袖服务、领袖要求民众服从,没有神所设定的秩序之下都是脆弱和混乱的人定秩序、人造秩序。

参见王上IKgs.22:5-28, 赛Isa.30:10-11, 耶Jer.8:10-11, 23:17, 28:1-17, 太Mt.24:11, 24, 罗Rom.16:18, 提后IITim.3:13, 4:3-4, 彼后IIPet.2:18等

4.1.6.2         摩西代求

在神的烈怒和民众的罪恶之间,是摩西在神面前为罪人代求。首先,这个代求不是否定神的圣洁、神审判的权柄、神审判的公义、以及民众罪恶的深刻,相反,真正的代求是以此为前提的。代求不是开脱罪、无视罪、美化罪,而是真实的面对罪恶、神对罪恶的忿怒、以及由之产生的后果。这是在神创神治体系中人的唯一选择,因为在这个体系中,神不是可以被愚弄或者被削弱的,赦罪也不是神否决公义圣洁或者回避人的罪恶。与之相对,在罪人固有的思维体系中,处理罪的方式是弱化罪,弱化神对罪的厌恶和审判的权柄,改变罪恶的属性和神的属性,在这个框架内谈代求或赦罪是掩盖问题。因此,解决罪的问题的开端是真实的面对真实的神、真实的罪人、真实的罪、及其真实的后果[88],任何其他方式都是自作聪明的自欺欺人。

参见创Gn 3:11-13, 出Ex.32:21-31, 诗Psa.44:21, 箴Prov.15:3, 11, 加Gal.6:7, 来Heb.4:13, 启Rev.2:23等

其次,摩西的恳求出于对民众的爱心,真实无伪的爱心。摩西没有在神的忿怒面前退缩、没有在神应许时求自己的荣耀,是因为这个真实无伪的爱心,不是利益的驱动、不是得失的算计,求他人的益处而非自己的益处,以卑微之躯祈求神的怜悯,为保全罪人。面对类似的情况,我们容易陷入两个极端,一是没有爱心的自以为义,二是以爱心伪饰的对罪的妥协。真实无伪的爱心包含对罪人的悲悯、对罪人犯罪的忧伤、对罪人硬着颈项犯罪的失望以至愤怒,这是复杂的但非矛盾的,依托于神的怜悯、恩典、圣洁、公义的完美合一。简单化的把爱定义为某种特定的情绪或者反应是对爱的世俗化理解,因为爱的源头和基准是神的爱、不是罪人的偏好。

参见创Gn 18:22-33, 约Jn.3:16, 10:15, 徒Acts.20:17-35, 罗Rom.5:8, 9:1-3, 15:1-2, 林前ICor.10:24, 33, 13:5, 林后IICor.2:1-4, 加Gal.4:19-20, 帖前ITh.2:7-12, 提前ITim.1:5等

第三,摩西的恳求基于对神的信靠,体现在敬畏神的权柄、坚信神的信实、紧紧抓住神的同在。自始至终摩西是神的绝对权柄之下恳求,他清楚知道神的圣洁可畏、自己的卑微、民众的罪恶,清楚知道赐予怜悯的是神和神的意志,非他个人的权柄或能力可以直接左右的。因此,他恳求的理由不是民众的无辜、不是自己的特权,是神的信实和神名的伟大,求神纪念他对先祖的应许和在外邦人中的圣名,即使如此他依然是在恳求、不是要求,没有以此为要挟让神必须按照某种方式完成应许或者彰显荣耀。最后,当神宣告不会亲自同以色列民前往迦南,摩西恳求神的同在,明白神的同行是他和民众的福祉所在,他向神请求神的荣耀显现也是出于此。

参见出Ex.32:13, 30-32, 33:12-16, 18, 34:8-9, 民Nu.14:13-19, 诗Psa.16:5-11, 27:4, 73:28, 但Da.9:1-19, 约Jn.15:5等

摩西在此体现的属神品格,也是属神领袖的品格。世俗世界对领导多谈的是权力、能力、魅力、计谋、制度、天赋,但属神领袖首先是属神的人按照属神的思维认识和理解神、自己、他人、以及世界,真实的面对真实的问题,也只有在属神架构之下才能有正确的理解和合宜的应对,这是任何罪人和世界原本具备的素质无法替代的。很多时候人幻想着技巧和能力可以取代这个架构,或者这个架构反而是无用、负担,殊不知脱离属神架构的一切技巧、能力、魅力、天赋都是在错误体系中的努力和挣扎,其结果必然是错误的,是短期可见的效果无法掩盖的。在神的启示之外谈教会权柄,在神的教导之外谈管理智慧,在神的重生塑造之外谈个人魅力和天赋,没有实质意义。同时,领导和牧养神的民,是属神权柄、属神智慧、属神品格合而为一的事工,以对神的信靠和对民众的爱心为根基,从属神品格出发、按照属神智慧、运用的属神权柄。没有真正的信靠和爱心所支配和驾驭的权柄,定然只是服务人、荣耀人的权柄,而非荣耀神、建造人的权柄。如果我们还是按照肉体和世界的准则来理解教会的领导和牧养,教会事工的世俗化、以及信仰的异教化只是时间问题,放弃属神体系和属神区别性的后果必然是失去这个体系和区别性。

参见民Nu.12:3, 14:9, 书Josh.1:1-9, 撒上ISam.24:5-7, 撒下IISam.7:18-29, 王上IKgs.3:5-14, 王下IIKgs.22:2, 拉Ezra.7:6-10, 尼Neh.5:14-19, 耶Jer.1:16-19, 结Eze.3:7-9, 约Jn.21:15-19, 徒Acts.20:17-35, 林前ICor.1:22-31, 3:4-10, 9:15-18, 林后IICor.4:1-18, 12:9-10, 加Gal.2:11-14, 弗Eph.4:1-16, 提前ITim.3:1-4:16, 提后IITim.2:1-4:8, 多Ti.1:5-9, 彼前IPet.5:1-4等

4.1.6.3         神之显现

在呼召摩西之时,神启示神的名;此时,神向摩西宣告神的名。之前神启示神是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如今,神宣告神是怜悯恩典、圣洁公义的神。前者着重于神的存在,后者着重于神与人的关系。神在这里借着摩西的祈求对神、神的神性、神的工作给予继续的启示和诠释[89]

参见4.1.1.2

首先,神的恩典是奥秘的恩典。“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恩典的来源和依据是神而且仅仅是神,被造物是恩典的接受者,但不是恩典的制造者或者驱动者。唯一能够解释神的恩典、解释神为什么施恩予某人的,是神超越被造世界的意志,人类无法知道、无法接近的意志。恩典对于人而言是无偿的,恩典的机制对于人而言是无知的。神的恩典不是某种原则或者规律,是神奥秘的旨意,不是人可以随意拿捏和利用的,不是人可以运用某种行为诱导或者强迫的。这经常被罪人视为是随机、偶然、甚至没有公平,但这是神之为神的必然,不如此则神不为神。人对神的奥秘的反感,源于对神的权柄的反叛,自我至上的狂妄。即使在谈到神的恩典,这是被造物和罪人没有任何资格要求、神没有任何责任给予的,人却一直希望寻找其中的机制并为己所用。人一直质疑,神你怎么可以这样?神在此宣告,神就是凭己意行万事的神。这是自主人权和绝对神权的再次交锋,前者如不降服则对抗。

参见诗Psa.135:6, 赛Isa.46:10-11, 但Da.4:35, 罗Rom.9:15-18, 11:33-35, 弗Eph.1:9-11, 来Heb.6:17等;参见3.2.1

第二,神奥秘的恩典是我们可以信靠的丰盛恩典。谈到奥秘,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由于不可控导致的不安全感,但神不可控的恩典却是可靠的,基于神是怜悯恩典的神、信实的神,我们在此的确据不是神的可控、而是神的可信。神的恩典是丰盛、信实、广大,神不轻易发怒、存留慈爱、赦免罪过,如同张开臂膀迎侯罪人到神那里寻求恩典和赦罪。这样的神是我们的盼望所在,所有人的盼望所在。犯罪不是罪人的终结,否认和摒弃恩典怜悯的神才是罪人的终结。当然,神的恩典不是对圣洁、公义、审判的抛弃,神丰盛的恩典不是罪人得以利用作为犯罪的借口,神对罪的忿怒是真实的,圣洁公义的神是可畏的。

参见民Nu.23:19, 申Dt.7:9, 赛Isa.25:1, 太Mt.24:35, 林前ICor.10:13, 林后IICor.4:18, 5:7, 帖前ITh.5:24, 帖后IITh.3:3, 提后IITim.2:13, 多Ti.1:2, 来Heb.6:18, 10:23, 11:1-3等

第三,恩典还是审判的旨意是神的奥秘。到底是赦罪还是讨罪,是施恩还是审判?所有人都是罪人,哪些施恩、哪些审判?人一直在犯罪,何时施恩、何时审判?这些问题的根源是对神-人关系的错误定位,其解答不是提供不可能有的答案,而是对神-人的正确定位。施恩和定罪是神的权柄、源于神奥秘的旨意,在没有显明之前我们无法知道,在显明之后我们无法解释。二者不是简单的量化对比大小,或者是哪个属性对神而言更重要。人的责任不是知道无法知道的、解释无法解释的,而是作为罪人,怀着对神的敬畏、对罪的认识,到满有怜悯的神那里恳求神的赦免和恩典,听从神的呼召。罪人不正视自己的问题、无视神的恩典和应许,反而纠缠于所谓的神的问题,神需要向人解释清楚的问题。问题不是神如何在恩典和审判之间工作,而是我们、每个个体是在神的恩典之中还是在神的审判之下。

参见申Dt.29:29, 约Jn.3:5-8, 21:20-22, 徒Acts.1:7-8, 9:13-16, 18:9-10, 罗Rom.3:7-8, 9:19-23, 11:33-35等

最后,神赦罪和定罪的合一在于耶稣基督。神赦免罪又必不以有罪为无罪,那赦罪又是如何实现的[90]?神的赦罪不表示罪不再是罪,不表示某些罪或某个人的罪无关紧要、没有后果;罪对于神始终是罪,圣洁的神不可能改变对罪的定义、必然对罪做出相应的惩罚。因此,赦罪的恩典只能通过耶稣基督[91],“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罪的赦免意味着耶稣基督担负了罪的代价,我们的不被定罪是因为基督的被定罪,我们可以为神称义是因为基督的义加在我们身上,我们的生命是因为在基督里的生命,荣耀是因为在基督里的荣耀。

参见赛Isa.53:4-6, 9-12, 罗Rom.6:4-8, 8:3-4, 林后IICor.5:21, 加Gal.3:13, 弗Eph.5:2, 来Heb.7:26, 彼前IPet.2:22-24, 3:18, 约一IJohn.2:1-2, 3:5等

4.1.7     神之圣所(出35-40)

自25:1-31:11至35:4-40:38关于会幕的内容占据了本卷书约四分之一的篇幅。包括这个部分在内的很多律法和旧约的内容,由于救赎历史和文化的跨度,与现今基督徒的生活是有距离的,同时在神启示和工作的一致性、整体性之下,其中的教导贯通旧约和新约,古代和当代。这段历史是在旧约具体历史情境中发生的,启示是在旧约具体历史情境中给予的,我们的理解是基于这个旧约历史情境,但站在新约救赎完成和启示完整的高度。前者是后者的根基,后者是解读前者的体系,无法割裂,有前者没有后者是否定新约,有后者没有前者是否定旧约,没有根基和没有体系的解读都是肤浅、错误的解读。

这段记述有清晰的条理,历经神的指示、摩西传达指示、制作过程、制作完成、建立的指示、直至建立完成,神的荣耀降临。会幕相关各项的基本遵循两个顺序,见下表:在25-31章按照类别的顺序,主要圣所物件由内而外为一类,与祭司职分直接相关的其他物件、祭司圣衣、祭司条例归为一类;在35到40章的五个列表(以及31:7-11),基本遵循会幕建造的顺序,帐幕⟶帐幕内部⟶帐幕外部⟶外院⟶圣衣。关于会幕建造的指示以安息日诫命结束,关于会幕建造的过程以安息日诫命开始,强调安息日作为圣约印记的特殊地位[92]

会幕的建立是以色列在立约之后的重大事件,会幕是神在以色列民中间的圣所。圣经在此的详细规定以及多次重复是有意的,下面从几个方面讨论。

4关于圣所建造的指示和完成

  神的指示     指示汇总 摩西传达 制作过程 制作完成 建立指示 建立完成
奉献 25:1-9   安息日 / 35:1-3 / / / /
约柜 25:10-22 从里到外 奉献 / 35:4-9 35:20-29, 36:4-7 / / /
供桌 25:23-30 工人 / 35:10 35:30-36:2 / / /
灯台 25:31-40 帐幕 31:7 35:11 36:8-38 39:33-34 40:2 40:17-19
帐幕 26:1-37 约柜 31:7 35:12 37:1-9 39:35 40:3 40:20-21
祭坛 27:1-8 供桌 31:8 35:13 37:10-16 39:36 40:4 40:22-23
外院 27:9-19 灯台 31:8 35:14 37:17-24 39:37 40:4 40:24-25
燃灯 27:20-21 祭司和祭司职分 香坛 31:8 35:15 37:25-28 39:38 40:5 40:26
圣衣 28:1-43 圣膏 31:11 35:15 37:29 39:38 40:9-15 /
祭司条例 29:1-46 圣香 31:11 35:15 37:29 39:38 40:5 40:27
香坛 30:1-10 祭坛 31:9 35:16 38:1-7 39:39 40:6 40:29
赎罪银 30:11-16 铜盆 31:9 35:16 38:8 39:39 40:7 40:30-32
铜盆 30:17-21 外院 / 35:17-18 38:9-20 39:40 40:8 40:33
圣膏 30:22-33 赎罪银 / / 38:21-31 / / /
圣香 30:34-38 圣衣 31:10 35:19 39:1-31 39:41 40:13  
工人 31:1-11                
安息日 31:12-17                

4.1.7.1         圣所的作用

首先,会幕是神应许的在以色列民中的居所,是神的同在的有形体现[93]。神的拣选和同在,是以色列民与万国万民的根本区别。神在被造世界同在以多种方式表现:以万有的创造者、掌管者、审判者的普遍同在,以神的话语、能力、恩典与选民同在,以基督和圣灵与人同在,共同构成神在被造世界工作和启示的有机整体。有形、可见的会幕是神在摩西之约之下命定的一种特殊的与民同在的方式,是重要方式,但非唯一方式,也不是最终极的方式。会幕的特殊不在于会幕本身或者以色列民本身,而在于神的应许,因为有神的应许而特殊。因此神的同在与会幕是无法逆推的,会幕的存在不是神一定同在的证据、不是要挟神显现的理由、不是人借以控制神的途径。会幕是神应许的居所,但会幕不是神,会幕中的任何圣物、包括约柜都不是神,也非敬拜的对象,神应许的同在是在法柜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之间,不是看得见的任何圣所中的被造物。这就意味着,圣所被污染、被掳、甚至被毁,并不能丝毫削弱神的圣洁和权能,因为神的同在、圣洁、权能可以体现于圣所,但绝不只体现于圣所、不拘束于圣所,而是超越圣所的[94]。异教的神祗是局限于宗教场所,因为它们与宗教场所都是人造的,而神对包括圣所在内的所有被造物都是绝对的超越。

前段参见出Ex.19:5-6, 25:8, 22, 29:42-46, 30:36, 40:34-38等;中段参见撒上ISam.3:1, 4:3-11, 结Eze.10:4, 18, 摩Am.8:11-12等;中后段参见出Ex.25:22, 30:6, 36, 民Nu.7:89, 17:4等;后段参见撒上ISam.5:1-12, 王上IKgs.8:27, 王下IIKgs.25:8-17, 结Eze.8:1-9:11, 但Da.5:1-9, 12:11-12, 太Mt.24:1-2, 约Jn.4:23-24, 徒Acts.17:24-25等

其次,会幕是神应许与以色列民相会的场所,在此神向以色列民启示神的旨意。这是在摩西之约下神应许的特殊沟通方式,起初借由摩西、之后借由大祭司,但这种启示并非持续不间断,而是在神命定的时间传达神启示的确切内容。异教存在类似的神祗借由神职人员与人的沟通[95],但我们看这个问题,不能停留在现象本身,而须看到现象所存在的体系及其性质。异教神祗是伪造的,启示是伪托的,是异教神职人员或者信徒对自然现象和人的思维、心理、需要的宗教化表达,是被造世界的宗教映射。由于这个属性,异教的神-人沟通是碎片化的,缺乏统领万有的权柄和体系,而真神的启示是系统的,每个启示都是关于神和神的旨意的完整启示的一部分,是救赎和启示历史的一部分,是神在被造世界工作的一部分,异教的神-人沟通则不具备甚至从来没有宣称这样的系统属性[96]。异教神祗看似“应验”的启示是有意模糊的表达,故意留有很大解读空间,以涵括多种将来可能发生的状况,所谓的应验不过是文字游戏或者随机事件,而真神启示是确切清楚、绝对正确,因为万有都在神的掌控之下。异教的启示无法摆脱异教颠倒的神-人关系,只能停留在服务人、服务罪人的层面,而神的启示是在神创神治的框架之下是荣耀神、建造人的。类似的异教思维经常渗透到教会中,甚至推崇碎片化的启示、异教式的应验、以人为中心的神人互动。

参见出Ex.25:22, 28:29-30, 29:42-44, 30:36, 40:34-38, 民Nu.7:89, 17:4, 申Dt.12:5, 撒上ISam.3:3-14, 路Lk.1:8-20等

第三,会幕是神设定的以色列民对神敬拜的场所,民众通过祭司向神献祭。敬拜场所的制作体现了敬拜的原则。首先,敬拜是神恩人受,不是人恩神受。人制作神的居所很容易被人误解为人对神的帮助甚至施舍。但会幕的设计者是神,建造者是神拣选的工人,建造方案是按照神的诫命和神赋予的智慧,人在其中的角色是存着敬畏和爱心对神顺服,是神工作的器皿,赋予恩典和荣耀的器皿,因此谈人对神的施舍是无稽之谈。这个原则对敬拜是同样的,人对神的敬拜,不是因为神的缺乏、需要人的供应,而是神的恩典,并借以赐予恩典的途径,在敬拜中人不是施恩者、是受恩者,这个基本的定位是敬拜的根基。此外,详细的规条和多次的重复在教导和培养对神敬拜的基本态度,对神敬畏之

下的谨慎、严格的顺服,主持会幕制作的摩西和神的仆人是顺服的榜样。即使是神所拣选的仆人,有圣灵充满,也须严格按照神的诫命完成工作。神赐予的圣灵和智慧是人得以顺服神的前提条件,而非以之独立于神的借口。在异教思维中,能力和权柄是人独立于规则的特权,在神的面前,能力和权柄是使人更加谦卑和顺服的动力。

前段参见出Ex.25:9, 40, 26:30, 27:8, 31:6, 11, 36:1, 39:1, 7, 21, 26, 29, 31, 42-43, 40:16, 21, 23, 25, 27, 29, 32, 民Nu.8:4, 徒Acts.7:44, 来Heb.8:5等;后段参见出Ex.31:1-11, 35:30-36:2, 罗Rom.8:12-17, 林前ICor.2:12-13等

4.1.7.2         会幕的设计及制造

会幕的设计出于神,必然反映神的神性以及神在以色列民和整个救赎历史中的计划。会幕是神的同在的有形表达,其设计必然表现神的同在而有的尊荣、圣洁,以及神的同在之下的神-人关系。

神的尊荣

会幕的选材和设计以有形可见的方式表达神至高的尊荣,共使用数吨的精金、银、铜,大量宝石、珍贵丝织品、毛皮、木材,结合镶嵌、雕刻、锻造、丝绣、染色等多种工艺。圣所和至圣所以精金为主,帷幔以蓝色、紫色、朱红色为主色调,祭司圣衣缀以多种宝石,诸多精美装饰与圣所内外庄严肃穆的气氛共同体现至高神同在的荣耀。会幕是神设定的在救赎历史的特殊阶段展现神的荣耀的特别方式,是神在被造世界持续彰荣耀的一部分。当然,包括会幕在内的任何被造物或被造物的集合不等同于神的荣耀,神的荣耀是充满被造世界而且超越被造世界的。异教宗教场所的辉煌宏伟是其神祗尊荣的局限和极限,会幕是神超越万有的属天尊荣的有限、特定的表达。前者是放大的堕落世界和堕落人类的荣耀,后者是神在被造物中屈尊显现的荣耀。

前段参见出Ex.25:3-7, 11-13, 17, 24-29, 36-39, 26:1, 14, 31-32, 36-37, 28:2, 9, 17-20, 33-34, 36, 30:23-25, 34, 38:24-31等;后段参见诗Psa.19:1-6, 72:19, 赛Isa.6:3, 40:22-24, 耶Jer.10:11-12, 徒Acts.17:24-25等

神的尊荣亦见于会幕尤其是至圣所的设计,约柜和基路伯是按照天上的样式,是神在诸天之上的荣耀的有形、微缩的体现。以色列民对神的荣耀的理解不是停留在人手所造的约柜和基路伯,而是借此指向人眼不可见、人手不可及之处,在大而可畏的异象之上的神的荣耀,以及神将来在基督里与人同在的尊荣。以色列民在会幕中对神的敬拜也指向在天上天使和圣徒对神的敬拜。

参见出Ex.25:18-20, 26:1, 王上IKgs.6:23, 27, 结Eze.1:4-28, 10:1-22, 37:26-28, 太Mt.1:23, 来Heb.8:5, 9:23, 启Rev.1:20, 4:2-11, 5:6-14, 11:15-19, 21:1-4等

神的圣洁

神的圣洁体现在会幕设定的神-人之间的多重区隔。会幕外院由帷幔与外界分隔,但会幕帷幔以里是圣地,在此神膏立的祭司按照神规定的洁净程序、穿着圣衣完成祭祀;在会幕中央是幕幔和幕板完全覆盖的圣所,普通民众不能看到里面,只有祭司可以按规程进入;在圣所中又有帷幔区隔出至圣所,普通祭司都被禁止,只有大祭司可以在赎罪日进入;在至圣所中,基路伯是最后一层区隔,始祖犯罪之后神将基路伯设置在伊甸园的东面以隔绝罪人与生命树,在此基路伯依然是神与人之间的阻隔。重重区隔表现的是因着罪导致的神与人之间的隔离,这个隔离是神对罪人的审判、同时是在圣约之下对罪人的保护。重重区隔时刻体系以色列民及祭司,因罪而变异的神-人关系,神不是人类触手可及的,不是罪人随心所欲的可以知道或者接近的,罪是圣洁的神与罪人之间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因此,基于圣经启示,神-人关系的一个基本现实是罪所造成的不可突破的障碍,是功能性、更且是结构性的障碍,属神信仰的一个基本目的是如何解决和处理这个障碍,更准确的,属神信仰的出发点是神-人之间的敌对,目标是神-人之间的和谐。异教虽然也以神-人和谐为理想,但它的前提是神-人关系的正常,神-人沟通的正常,虽不完美、但依旧正常,可能有功能性的障碍但没有结构性的障碍,异教的错误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方式,而是在异教的框架之下根本无法理解真正的问题是什么,只能在处理表面问题,始终回避深层次的结构问题。罪人认为属神信仰可怕的一个原因,是神的启示暴露了人真正的问题,人一直在刻意回避的问题,罪人如何面对圣洁的神的问题。

前段参见创Gn 3:24, 出Ex.25:18-22, 26:5-6, 33, 27:9, 28:43, 29:37, 利Lev.16:2-28, 来Heb.9:6-7等;中后段参见出Ex.19:10-13,21-24, 28:35, 43, 30:33, 38, 34:20等;后段参见罗Rom.1:18, 5:9-11, 8:7-8, 弗Eph.2:3-7, 西Col.1:21-22等

神的圣洁体现在会幕内物件和人的分别为圣归于神,即圣俗之分。这里的分别为圣归于神,是以神对万有的创造和掌控为前提,以神对以色列民族的拣选和立约为前提,是二者的延续而非否定。这里是在万有都为神所有、以色列民族为神所有的架构之下谈某些特别的物件和人为神所有,有其特殊性但又有与其他共通的普遍性。如何分别为圣?来自于神的拣选,是神的话语使其成圣,不是物件本身的价值、不是亚伦本身的资质、不是摩西的权柄、不是膏油的能力。摩西用圣膏涂抹会幕内的物件和祭司,不是制造分别为圣,是有形体现神已经成就的分别为圣。分别为圣不是被造物本身的属性,而是神的话语所赋予并维持的属性[97],是基于神的恩典的属性,这对理解摩西律法的规条及其在新约之下的意义,是很重要的。

前段参见出Ex.25:2, 28:1-3, 36, 38, 29:1-9, 21, 31-37, 30:26-33, 37, 40:9-15等;后段参见出Ex.29:33-34, 37, 30:31-33, 37-38, 约Jn.17:17, 徒Acts.9:15, 提前ITim.4:4-5等

神-人关系

会幕以有形的方式体现神-人关系。在重重帷幔之后、在基路伯之上,是奥秘的神。以色列百姓看到的只是帐幕,绝大多数祭司看到的是绣有基路伯的幔子,大祭司看到的是香火烟云遮盖的施恩座,应许在会幕中同在的神,是不可看见、不可触碰、不可参透、不可控制的。即使神在圣所中向人显现,依然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形,会幕的设计表现人对神的有限可知之外的无限不可知。奥秘的神是启示的神,启示的神是奥秘的神。神有启示但不局限于启示而是超越启示,人可以认识神但神不局限于人的认知而是超越人的认知。因此,人对神可以真知但不可尽知,真知因为神的启示,不可尽知因为神的奥秘,没有真知则不存在神-人沟通的可能,如果尽知则不存在神-人之间的区别。

前段参见利Lev.16:2, 11-14, 民Nu.4:15, 申Dt.4:15-19, 29:29, 撒下IISam.6:6-7等;后段参见“启示和圣经”神的启示的基本原则,又见2.1.1.3

会幕是神与以色列立约关系的实体表达。会幕体现的是摩西之约的立约关系,其设计包含多处立约的元素:会幕敬拜活动围绕立约的印记-安息日进行,是全以色列在安息日唯一可以工作的地方;十二块陈设饼常摆在神的面前作为以色列的永远的约;祭司圣衣的肩带上有刻着十二支派名字的两块宝石,胸牌是刻有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块宝石,祭司是代表以色列民族进入会幕。在会幕中的仪式是对西乃之约的恒久提醒与纪念,是以色列民信实守约的表现。因此,会幕的污染、祭司的堕落不仅仅是祭司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全体以色列民对圣约的背弃。会幕是摩西之约之下神-人关系的焦点。

前段参见出Ex.24:4-11, 28:9-13, 21, 29-30, 利Lev.24:5-9等;后段参见出Ex.24:4-8, 结Eze.8:10-16, 玛Mal.2:1-9等

会幕是以赎罪、洁净、奉献为核心的属神关系的有形表达。祭司非赎罪不能到神的面前,祭司和祭物非洁净不能到神的面前,到神的面前意味着分别为圣献给神。这是圣经始终不变的主题,罪人的罪如何得赎、罪人如何得洁净、得救的人如何从堕落的世界分别归属于神。在摩西之约中,这些都以有形的方式体现,祭牲的血以赎罪、清水以洁净、献祭以分别,它们的效用寄托于神的恩典和应许,而非被造物本身。所以,将基于神的恩典和应许的恩典定位在、局限在有形可见的被造物,是对神的矮化和对恩典的误读。当然,它们不仅仅是形式,但它们也不是实质,是指向实质的形式,是基于实质应许的形式,是神的恩典工作和赐予的渠道[98]

前段参见出Ex.28:43, 29:1-25, 42-44, 30:10, 20-21, 利Lev.17:11等;后段参见来Heb.7:26-28, 8:1-5, 9:1-28, 10:1-18等

既然会幕有如此多重的作用和意义,那现在新约还需不需要会幕或者是类似会幕的形式?或者仿照会幕的形式?首先,会幕(圣殿)是在摩西之约之下神特定的诫命和应许,有特定的心意和目的,即在救赎历史的这个阶段,神用有形可见的方式教导以色列民属灵的道理:神的同在、神的立约、神的尊荣、神的圣洁、神-人的关系、对神的敬拜、罪的救赎、罪人的洁净、属神的生命等等。这种有形可见的方式符合以色列民所处的救赎历史的特定阶段,符合神在摩西之约的旨意。因此会幕(圣殿)都是阶段性的,为的是准备并服务于神在耶稣基督里的终极启示和工作。基督是以马内利,是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基督是诸约的基础,是诸约的成就;基督是神本体的真象、荣耀的光辉;基督的圣洁是神的圣洁、自有永有的圣洁,没有瑕疵;基督的工作使神与人相和,使罪人的罪得赦,罪人得洁净,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归属于神、敬拜神。因此,在新约不再需要有会幕(圣殿),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基督,“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再去追求会幕或圣殿,是在否认基督的神性和基督工作的完整性,是在放弃实体去寻找过去的影子。我们可以从会幕的设计和制作中看到神的工作和启示的一致、连续、前后呼应,但不能在完整启示已经给予的情况下还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这个故意的视而不见不是敬虔,也不会产生敬虔。

前段参见太Mt.1:1, 23, 路Lk.1:31-33, 35, 约Jn.1:14-18, 3:5, 15:3, 罗Rom.3:24-25, 5:10-11, 6:4, 林后IICor.5:17, 18-20, 加Gal.3:7-14, 6:15, 西Col.1:15, 来Heb.1:3-4, 7:26等;后段参见西Col.2:9, 16-19, 20-23, 3:9-11等

其次,重建会幕或者尝试复原会幕中的圣物用于新约的敬拜,不仅是对新约的背弃,也是对旧约律法的悖逆。神建造会幕或圣殿的指示是给特定的人,不是给所有以色列民,更不是给所有人的,只有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神所呼召的人有这个职责和权柄,即使作为基督徒也无权僭越这个权柄。

参见出Ex.25:2-9, 31:1-11, 撒下IISam.7:5-7, 12-13等

第三,对摩西律法下有形可见仪式和形式的追求,源自一系列的错误理解,无视神的荣耀在被造世界的普遍、在基督里的极致。超越被造物的神的荣耀在整个被造世界彰显,整个可见可感的被造世界都在彰显神的荣耀、见证神的权能,是对此无所不在的荣耀的无知,导致人执着的寻找某个特定的表现方式。同时,基督是神的荣耀的极致彰显,圣灵内住是神的同在的极致表达,如果缺乏对对基督、圣灵的实质理解,导致急于寻找某个外在仪式提供内心所向往的安全感,觉得神的应许不可信、看到某个实体的塑像或者标志才能安心,这不仅是否定新约的区别性、照搬旧约教导,而且是在引进异教元素。对基督的无知必然导致对摩西的向往,对圣灵的无知必然导致对律法的向往,进而对摩西的无知必然导致对世界的向往,对律法的无知必然导致对异教的向往。

参见耶Jer.31:31-34, 约Jn.1:17, 罗Rom.7:6, 8:1-4, 林后IICor.3:4-18, 来Heb.3:1-6, 西Col.2:13-23等

[1] The expressions in 1:7, 9, 12, 20, 2:23-25, echo the promises of God in the Abrahamic covenant.

[2] This includes those living in a non-Christian society but strongly influenced by such a mentality.

[3] For example, the mode of Christian political involvement in one society should not be universalized and imposed upon Christians in another society.

[4] Man is speaking of obeying Scripture but is obeying his selective reading of Scripture, which is a projection of his own mind.

[5] Also refer to the incident in 4:24-26.

[6] Also see 4:24-26 on God’s displeasure on Moses regarding his son not been circumcised as required by the Abrahamic covenant.

[7] Compare the significance of righteousness and grace to Paul.

[8] A stone does not have sin, but man’s relationship with a stone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his relationship with God.

[9] This is the first time God reveals Himself as “I AM”, see 6:3.

[10] I am who I am, I am that I am, I am what I am, or I will be what I will be.

[11] The long history behind the translation of Tetragrammaton is not discussed here, neither is its pronunciation.

[12] This is a geographical crossroad as well as a cultural one. It is not by random choice but by divine wisdom that God gave this land to His people.

[13] Although the theological and philosophical framework of literature and art is much less discussed, it is no less important or prominent, including in the modern secular culture. No man is neutral in God’s world, neither is any culture or any cultural expression.

[14] This certainly does not deny the human attention to the ordinary and mundane, but man’s fascination, even obsession with the great persons/forces of the world is revealing. Man is eager to embrace something greater, even at the cost of tears, sweet, and blood. This aspiration is not entirely wrong, but it operates under the bipolar disorder of a sinful mind.

[15] The modern mind is strikingly ancient in this respect, as the mythological and cosmological themes are basically identical behind different forms of presentation.

[16] The psychological quest of greatness and beyond is native to human nature, which cannot be suppressed or eradicated by the simple cultivation of mundane. Modern secularism by its inward turning and atomization has little interest in this and the consequence is that radicalism rises with vigor and furor.

[17] The revelation of YHWH in Ch.3 is significant.

[18] Including details like plundering Egyptians.

[19] The historical collapse of pagan ideologies is evident but often neglected based on the assumption that there will always be better ones while neglecting the fundamental fallacy underneath every possible option, ancient or modern. Therefore, most fail to take this collapse as a perpetual warning of God. The spectacular collapse under God’s special judgment and the prophesized ultimate collapse under final judgment are given to awaken man from slumber but they are ignored as ancient fabrications and fantasies. This is the stubbornness of man heading to destruction.

[20] What is perceived by man as “natural” is by no means beyond God’s control. It is God’s will working through secondary means, but no less than the sovereign will of God.

[21] Due to its rejection of God and God’s truth, such ideology has an internal self-contradiction which is a self-destructing mechanism embedded, a time bomb built in. It is important for Christians to understand this and to make it clear in evangelism.

[22] A self-serving, self-exalting interpretation of reality is blind of this truth.

[23] People have difficulty to realize a falsehood normalized over long time. That is why the Scripture commands it must be dealt with in its inception.

[24] True God is the uttermost humiliation to the gods, ideologies of sinners as it smashes his fundamental understanding of reality and renders what he considers most previous as empty, obnoxious.

[25] Pharisee’s hatred towards Jesus was more intense than their hatred towards pagans.

[26] A generic god not the God YHWH.

[27] God’s grace is infinite, but not unlimited. Infinity means God in Christ forgives multitudes of sin, even horrible sins. But it does not mean the sin of a Christian has no consequence; it does not mean God’s grace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to anyone anytime; it does not mean God’s grace could be used as a coverup for indulging in sin. Yes, a Christian sins and sins frequently, sometimes a Christian may commit horrible sins. Yet the sin of a Christian is incompatible, antagonistic to his new life in Christ, while the sin of an unregenerate is consistent with and originated from his monolithic sinful nature. Most importantly, a Christian genuinely trusts Christ for his salvation and embraces Christ as Lord with a genuine love, while a false Christian has at most a nominal trust or love. Often, we are given the impression that a genuine Christian is so difficult to distinguish from a false Christian that no one has an assurance of salvation. However, that is not the biblical teaching. Indeed, there are many occasions we do not have enough information to make a proper assessment, but that is different from treating false and true as indistinguishable. Christ promised a definite salvation not a possible salvation. And God’s Word will separate the true from the false. That is why it is critical to teach and obey God’s Word in the Christian life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 because God’s Word brings clarity and assurance, while neglecting God’s Word leads to confusion and doubt. It is not by finding the bottom line of God’s grace, the limit of God’s forgiveness that a Christian is sure about his salvation. It is by embracing God’s promise and calling in Christ, as revealed in Scripture. And no one could grant you the assurance except you are convinced by God’s Word, since it is His salvation, you are His chosen one and loved one. On assurance, we should not go back to the Jewish or Roman ways in order to escape the supposed confusion, as if abandoning the clear teaching of Scripture will bring clarity. It is the contrary, as evidenced by Scripture and by history.

[28]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e scapegoat on the Day of Atonement.

[29] Again,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e scapegoat on the Day of Atonement. In later practice, the fatty part of the lamb was removed to be burnt on the altar, following Lev. 3:16-17.

[30] The chronological issues of Passover,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Last Supper, and Crucifixion are not discussed here. Last Supper was the Passover meal,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John’s Gospel and the rest could be reconciled by considering Passover Feast as encompassing both Passover and the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31] The Easter dating was a controversy in the early Church, reflecting how Christians understood the Jewish heritage of their faith. It is not irrelevant today.

[32] Christ fulfills not part of the Law, but the whole Law, not part of the OT, but the whole OT. The totality of OT points to and corresponds with the ministry of Christ.

[33] Other non-biblical elements were added in later Jewish history and some biblical elements had to be suspended or replaced.

[34] The normative, existential, and situational.

[35] This applies to not only pantheistic religions, but also all human ideologies, including those of the atheistic camp. Its amorphous nature is determined by its human origin, which has neither the authority nor the ability to offer a stable and definite meaning.

[36] Some human ideologies may claim exclusivity, but such exclusivity is conditional and selective, thus it is neither consistent nor firm.

[37] Here reappears the biblical theme: God’s people with pagan societies.

[38] This event has been depicted in films and animations. But such dramatization should not replace the simplicity and profundity of biblical narrative, and human imaginations should not be treated as biblical or historical truth.

[39] The national and universal in Abrahamic covenant.

[40] Memorizing biblical prayers or Psalms does not automatically convert to godly affections. It is not a fast track to spiritual growth or biblical wisdom.

[41] The Kingdom plan has many intersected elements: national-universal, spiritual-cosmic, providential-cataclysmic, and old-new creation.

[42] This phase of crisis is before arriving at Sinai; the second phase of crisis is at Sanai (in Ex. 32-33); the third phase of crisis is after Sinai (Nm. 11-17); the fourth phase of crisis is at the end of wildness days and before entering Canaan (Nm. 20-25).

[43] Certain laws are directly against such carnal reasoning: Ex. 23:19,  Lv. 19:23-25, 23:9-14, etc.

[44] If the perspective of life does not change, believing God is actually a worse choice, if not the worst, 1 Cor. 15:17-19.

[45] The fact that Israelites targeted Moses and Aaron indicates their timidity in engaging God directly, although the sinfulness of their grumbling is no way mitigated.

[46] A Christian distinction.

[47] Again, this does not mean God and man working in parallel, but man working in God.

[48] Joshua first appeared here and his role as Second-in-Command was clearly demonstrated.

[49] But it also shows the humility and faithfulness of Moses, who sought no comfort or reduced work load, simply devoted to God’s calling.

[50] It is unlikely that Jethro is a priest to LORD. Midianites were no doubt pagans and claiming a true priesthood would contradict biblical facts (Nm. 22:4, 31:7-8, etc.). The tribute he paid to LORD can be done from a pagan perspective.

[51] Much could be discussed, e.g., the hierarchy and commonality coexisting within God’s peopl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worldly hierarchy and godly hierarchy, the delegation and the spiritual gifts, the ecclesiastical hierarchy in church history, etc.

[5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d’s people and worldly wisdom is another biblical theme, under a major them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d’s people and pagan society. It relates to common grace and special grace, which should not be simplified as a dichotomy.

[53] God warns against such pagan practices in the Law. This pagan ides relates to the elasticity, amorphousness of pagan religion.

[54] The Catholic worship of holy places, relics, and saints is not biblical but pagan.

[55] To think God-man relationship without a mediator is to think man without sin.

[56] Though only Mosaic Covenant and New Covenant have a comprehensive, detailed ethical code.

[57] This is summarized in different terms in NT: “all that I have commanded you” in Mt. 28:20, “apostles’ teaching” in Act. 2:42, “whole council of God” in Act. 20:27, “will of God” in Rom. 12:2, “law of Christ” in Ga. 6:2, etc.

[58] It differentiates the post-Flood earth with the pre-Flood earth.

[59] Sabbath is about ceasing to work, which appears to be the simplest of all.

[60] Of course, people may consider baptism or Lord’s Supper as the sign of New Covenant. First of all, we should aim to define the term “sign” biblically, not based on vain imagination or theological construction. Some argue a sign must be visible since the OT signs are all visible. Such is not a sound argument, which precludes the possible (and actual) distinction of New Covenant.

[61] The term “law” in Scripture may have different meanings contextually, and a single meaning should not be forced into the text regardless of context.

[62] This is not to say pagan morality is meaningless. Pagan morality is important under common grace, but it has a systemic deficiency.

[63] This clash is first of all about authority, not about morality.

[64] It is “natural” for sinners to demand the same “rights” before the one true living God.

[65] This external projection is a cover up for the internal regurgitation.

[66] Compared to pagan religions, true faith is not simply a relationship with a different god, but also a different relationship. The two cannot be separated.

[67] The three intersecting spheres are distinct, yet all under the unity of God’s control over Creation.

[68] Including the Ten Commandments, which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totality of the Law and considered abstractly as something universally known to or accepted by all.

[69] Such sharp divisions are mostly used in defin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ristians and Mosaic Law.

[70] This could be seen in the historical trajectory of pagan moral-ethical orders, as its internal contradiction unfolds and, in the end, explodes.

[71] The unity of God’s revelation and commandments is the divine remedy for our perpetual inclination to break up the unity of God’s authority and of our own life.

[72] In this sense, the Law informs divine commandments, but also teaches and trains a godly worldview.

[73] Sinner is never satisfied with determining his own life, but striving to dictate God.

[74] Of course, the Scripture does not tell us every detail about worshipping God (or Christian life), but every detail about worship (or Christian life) is about faithfully applying God’s truth in the Spirit. In this sense, a Christian is always in the truth and Spirit.

[75] Worship is done in a particular culture with its cultural expressions. Culture is the context of our application of God’s truth in Spirit, not the dictator of truth or Spirit.

[76] These elements are present in the Christian life, but they have definite meanings as defined in God’s Word, not vague internal motions.

[77] The most common deception concerning true faith may be mistaking feeling or lifestyle as substance.

[78] The antidote to overt intellectualism is not anti-intellectualism but embracing the totality of biblical truth.

[79] And toxic. Being content with minimal obedience is killing the spirit of obedience.

[80] To unregenerate sinners we preach Christ and Him crucified, not Christian morality. To argue morality without first of all confronting the authority of God and the necessity of Christ’s redemption is at the best superficial. Christian morality does not start with morality, but with Triune God as Creator and Redeemer.

[81] When the NT teaches one cannot be saved by works, works mean any work, under any ethical framework.

[82] Legalism is not just a symptom of those under the Mosaic Law, but a symptom of all sinners as man imagines he could simply work his way out, thus denying the necessity and actuality of God’s sovereign grace.

[83] According to traditional Reformed numbering, these two refer to the first commandment and the second commandment, respectively. Often it is considered that the first is about deity and the second about worship, but both are about deity and both are about worship.

[84] Thus liberal Christianity is not Christianity, but pagan in its entirety.

[85] In the NT context, this would manifest in grounding faith in ecclesiastical authority, popular support, or one’s own feeling.

[86] Including the existence and operation of those who deny God and rebels against God.

[87] This conflict is beneath all political-social orders of this world. And it is due to this conflict that the worldly orders are doomed to fail: monarchy, oligarchy, aristocracy, democracy, or any derivatives.

[88] Thus courage is an important spiritual quality.

[89] Part of the proclamation appears in Ex. 20:5-6.

[90] This paradox is evident to every generation of God’s people, and it points to the propitiation of the Son sent by God.

[91] It is upon Christ that God forgives those before Moses and those under Mosaic Law. God’s forgiveness through sacrifices is grounded ultimately upon Christ.

[92] Israelites shall observe Sabbath even during their work on the Tabernacle. Obedience to one commandment is no excuse for disobeying another.

[93] See 3.1.1 for a discussion of this theme under the Abrahamic Covenant.

[94] This i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e fact that Israel is without a Tabernacle or Temple for centuries and millenniums, and there will be no Ark in the future, Ezk. 3:16.

[95] E.g., the famous Oracle of Delphi, and countless methods and stories of divination.

[96] Only God’s revelation is “complete” since only God is completely sovereign.

[97] This is why the so called “unclean” can become clean in Acts. 9:15 and 1Tim 4:4-5.

[98] Grace and the means of grace is another overarching biblical theme. Also related to Form and Substance in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