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紧接出埃及记末尾圣所的建立,以献祭和敬拜为主题,教导关于献祭制度、祭司设立、洁净条例、圣洁敬拜、圣洁生活等诫命。以色列民的宗教生活以圣所为中心,通过祭司来完成献祭、赎罪、洁净、圣日等具体活动,因此绝大部分的内容与祭司工作相关。以此为基础,利未记的后段展开关于属神生活的全面教导,结束于神对顺服的应许、对悖逆的警告。
利未记及之后民数记前部按照主题对内容进行安排,律法教导与历史叙事穿插:出埃及记40章设立会幕/祭司后,是利未记1-7章的献祭制度,之后第8-9章详细展开埃及记40章没有提及的细节,第10章和16章关于拿答和亚比户之死,利11-27其余内容继续介绍律法;民数记1-6讲全民以及会幕的安营、行动,7-8再次回到帐幕设立之后,各支派奉献和设立利未的祭司职分。
年/月/日
1/1/14:出埃及;1/2/15:汛的旷野;1/4/14:西乃旷野
2/1/1:立帐幕/祭司(出40),膏立祭司(利8-9)
2/1/14:逾越节(民9);2/2/1:数点人数(民1)
2/2/20:离开西乃(民10)
4.2.1 献祭制度(利1-7)
圣所献祭是摩西之约下以色列民对神敬拜的重要部分,也是以色列民宗教、社会、个体生活的重要内容。这里集中设定了献祭的基本种类、规则、目的: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1],后续关于献祭的具体应用以此为前提,并对少数细节有所补充(见下表5-7)。
4.2.1.1 普世宗教的祭祀
祭祀是在异教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2],在原初异教中可以说是普世的现象[3]。上古文明无一没有宗教、无一没有祭祀,祭物从器物、造像、野生动物、农作物、家养动物、以至于婴孩、成人,祭祀方式有上供、创伤、屠杀、火烧,祭祀的目的包含供养、占卜、祈福、祝谢、修仙、平息神怒,祭祀的人从国王、官长、到平民、奴隶,主持祭祀的从皇室、祭司、官员、到家族首领、个人,所祭祀的神祗更是不可胜数。这些原初的宗教祭祀直接影响了之后包括宗教在内的人类意识形态的发展,历史和当代的很多宗教继续保有祭祀的仪式。
异教祭祀之间的相似、异教祭祀与圣经献祭的相似,是近现代圣经批判和宗教批判的发端之一。摩西律法与周围异教在宗教元素上的类似被用来否定圣经,摩西有之异教亦有之,何谈摩西的神是独一真神?某些异教比摩西年代还要古老,所以摩西是借鉴和抄袭周围异教来制定以色列的宗教规范。圣经不是神启,而是人造,神启没有证据,人造却有证据。圣经在失去其独特性之后,不再有宣称的权柄和真实性,不仅如此,一切宗教都因失去了独特性而没有了真实性[4]。所有的祭祀都是血腥、原始、残暴,所有的宗教都是人造的情感依托或者压迫工具,宗教是人类蒙昧无知的产物,是对未知世界惧怕的寄托,是动物本性和心理的外化,是万恶的源头、灵魂的监禁、文明的地狱,现代人则站在文明开化的高度,高呼宗教的解脱、人类的解放。近现代对普世宗教的研究启动并推动了对宗教的普世消灭,人类社会也完成了从不可能不信神,到可能不信神,最终不可能信神的逆转。
然而,异教祭祀的存在非但无法否定圣经的真实,反而是在见证圣经启示的真实。异教和异教信仰依然是在神所创造和掌管的世界存在的,异教信徒依然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即使是堕落的罪人,依然活在神的永能和神性明明可知的世界。异教是罪人对这个架构的解读,虽然是有罪扭曲的解读,仍然不可能完全抹灭神在被造物中的见证,罪人在否定神的同时仍然不可控制的承认神的见证[5]。宗教尤其是原初的宗教祭祀反映的是这个基本现实[6]。
宗教祭祀背后是对世界的人格化解读,世界和世界的运作是由人格化的神所控制或者掌管的,世界的终极不是非人格化的规律或原则[7],而是人格化的神祗[8]。祭祀只有在人格化神祗之下才有意义[9],祭祀是人与人格化的神之间的沟通。虽然异教对世界的具体解释是错误的,其人格化解释世界的倾向是正确的,因为独一真神是人格化的神,万有是人格化的神的创造、掌管、审判。人是神所造的,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的人格化来自人格化的神,因此人格化的解释世界是人的本能和天性,是人类、即使是罪人对世界的直觉解读,这在原初宗教中表达的尤其明显。从这个角度,后期出现的对世界非人格化的解释是人类认知的更深层堕落,尤其是世俗哲学,一直在尝试非人格化的解释,并最终在近现代的无神意识形态达到顶峰。对世界的去人格化解读,意味着自然化、被造物化、可视可感化,宗教在近现代的式微背后是主流意识形态向非人格化解释的转换[10],将世界的终极从真神压缩到假神的层面,最后压缩到与世界和人类同等的层面。这是近现代思想与圣经启示的根本冲突之一,其背后的道德伦理危机是近现代社会和个体秩序错乱的根源[11]。这个转换裹挟了近现代所有的意识形态,从哲学、政治、到文学、艺术,影响广泛而深远。
宗教祭祀背后是对人类福祉的认识,人类的福祉依托于、至少是很大程度上依托于人与神祗之间的关系、神祗的意图和反应。祭祀是人类对神-人之间关系的维持与改善,是对人类福祉[12]的追求。异教在此有很多错误,但有一点在原则上是正确的[13],即人类的福祉无法与神祗切割,无法与神祗的喜悦与不悦切割,另言之,人类的福祉不是人类自己或者人类与可见世界的互动所最终决定的。这至少反映了人类对自我的有限、无知、甚至某种程度的有罪的认识[14],有必要在超越人类的神祗面前降服与依靠。这是有罪的被造物在独一真神面前应有的态度,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即使在堕落之后依然会有的态度。人作为人,对超越人的存在的依靠是天然的本性,这个依靠在堕落之前是对神的,在堕落之后不可避免的指向被造物或者被放大的被造物,即异教的神祗。而与对世界的非人格化解释同时的,是人类对自我能力、潜质的不断放大[15],人类不再需要去依靠更高层次的存在,只需依靠人类自有的理性和能力,即可以得福避祸。在这个对人类生命理解的框架下,神是不请自来的陌生人,是不受欢迎的侵入者,更是人类自我实现的阻碍,这是现代社会对属神信仰、以至对所有宗教的基本认识。这种对人类的定位不仅是骄傲狂妄,而且是自取灭亡之前的疯狂,因为在这个认知架构之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阻挡人类自杀性的释放罪恶欲望。
异教和异教祭祀所体现的对世界人格化的解释、对人类福祉的超越性定位,源于神的明明可知的见证,虽然罪人扭曲和误读这个见证,依然无法否定这个见证的清楚。近现代无神意识形态并没有他们所宣称的高明或者高尚,没有他们引以为豪的优越感[16],其去人格化和人类中心化的世界观,反而是人类的更深层堕落,这是我们所处的世界。人间的意识形态并不能解释世界或者人间的意识形态,即使是理解异教和人间意识形态,也只能在神创神治神启的框架下。神的启示是我们理解万事万物的架构,理解人间所有意识形态、所有人间宗教的架构,而且是唯一可以有正确理解的基础和架构。只有基于神和神的启示,我们才能看清楚人间意识形态背后虚伪的理想、错乱的逻辑、以及虚无的优越感。
4.2.1.2 摩西律法的献祭
对献祭的具体要求、时机、目的可对照表5-7,在此不展开。下面略谈摩西律法下献祭的意义与目的,在西乃之约的属神关系与律法的整体中理解献祭,献祭作为整个圣约和律法定义的生命中的行为。
献祭体现并维系以神为中心的生命。摩西律法定义了以神为中心、以神的诫命为根基、以神的悦纳为目的的属神生命,献祭制度是这种生命的集中体现。以色列全民通过祭司在每日早晚、安息日、宗教节日、重大事件时献祭,利未人在圣职按立、圣职洁净、履行圣所职责、以及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时须献祭,家庭和个体需要在宗教誓愿、庄稼收获、牲畜繁衍、女人生育、生理疾病、民事纠纷、家庭伦理等事项中按要求献祭,每个个体或群体若违反神的诫命则须献祭,在对神感恩时可以献祭,见表5-7。献祭将民众生活的具体环节与神的诫命、神的悦纳与不悦、神的圣所联系起来,以有形可见的方式与神的权柄、同在联系起来,以有形可见的方式教导并强化以色列民对神的认同和归属。同时,献祭的诫命只有对以神为中心的人才有意义,否则除了集体宗教仪式或群体宗教惯性,谁会主动的在生活的诸多方面查验自己是否违背神的诫命,谁会主动的克制自己的贪欲或者懒惰,在各种情况下准备祭物并带到会幕或圣所中献祭[17],更不提感恩的乐意奉献。
献祭体现并维系信仰的纯正。按照神的诫命进行献祭是以色列民在异教环伺的世界维持属神信仰的重要途径。献祭的诫命不仅关乎敬拜谁、如何敬拜,而且在定义对世界和自我的认知,对自我需要的认知。献祭是以认同献祭所定义的世界和人为前提[18]的,即承认神对世界的创造和掌管,人对神的恩典的绝对依靠:例如,神要求人洁净、圣洁,人需要神的赦罪,人的所得是神的恩赐。一旦离开神所定义的世界和神-人关系,这些诫命只会成为空洞的说教、继而成为沉重的负担。人的需要如果与神所定义的人的需要错位,人一定尝试在神之外寻找契合,异教的吸引力就在于它能够提供这样一个契合。因此,维系信仰纯正的基础是,维持人的认知与神的定义之间的对接,人理解的世界与神解释的世界,人定位的需要与神定位的需要。献祭是以有形的方式不断提醒和培养正确的对世界、对人的理解,塑造按照神的启示的思维,抑制独立于神的思维,也就是说,信仰的纯正是在神的真道中的纯正,信仰的保守是在神的恩典中的保守。离开神的真道和恩典,都是空谈。
献祭是属神情感的表达。献祭是仪式,但献祭的人[19]不是没有情感的机器在完成或重复仪式,献祭是内在属神情感的外在表达,源于人在各种情形下对神的普遍情感和特定情感,谦卑、依靠、祈求、赞美、感恩。每个个体或者集体献祭的背后,是属神的情感,基于神在普世的创造掌管、以及神在立约之下的恩典信实。没有属神情感,机械式的冷漠、异教式的傲慢与献祭是矛盾的,这样的献祭也不可能为神悦纳。试想,没有认罪的赎罪,没有感恩的奉献。献祭不是孤立的诫命,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在完整的立约关系中,完整的生命规范下,完整的人的行为,将献祭从任何一个完整的层面分割,都是对它的矮化。有外无内、有名无实、假冒为善也只能存活在这种分裂式的思维,甚至最后献祭仅仅是在掩盖情感的空白与意志的悖逆。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对献祭仪式的重复,而是下沉到神、神的启示、神所定义的神-人关系,属神情感是神的荣耀和恩典激发的情感,不是人为刺激制造的冲动。
献祭是神赐予恩典的途径。献祭不是人供应神的缺乏,而是神借以赐予人亟需的恩典,通过献祭神赐给人神所应许的赦罪、祝福、洁净、悦纳。献祭意味着对神的恩典的向往,甚至迫切的向往,是这样的向往、渴慕、热切驱动人献祭。没有这种向往、没有对神的应许的确信,则没有献祭的动力。的确,献祭是复杂的,在人看来是无谓的浪费时间、精力、财富,人为制造心理的负罪感和压力,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的省察是否犯罪,在各个时间节点和事件中需要带着祭物到会幕献祭,在无数说服人没有必要献祭的理由面前,支撑属神的人献祭的是对神和神的恩典的渴慕,内心不灭的对神的依靠和向往。信仰、任何形式的信仰对没有信仰的人而言都是负担,属神信仰对罪人而言更是无法承受之重、无法忍受之痛。世人的自由是我们的枷锁,我们的自由是世人的枷锁,世人的求生之路是我们的求死之道,我们的求生之道是世人的求死之路,于旧约于新约皆是如此。
表5献祭(利未记1-7,民数记15)

表6每日、安息日、主要节期的献祭(民28)

表7其他情况的法定献祭

4.2.1.3 献祭与新约[20]
有人觉得献祭的复杂、繁琐、甚至多余,神为什么不简单一点?为什么不能像新约一样直接赦罪?这种反应出于对新约和旧约的双重误解。首先,献祭是以有形有限的方式反映罪的属性,献祭的繁杂是因为罪恶的复杂,献祭的重复是因为罪恶的深刻,献祭的严格是因为罪恶的活跃,献祭的残酷是因为罪恶代价的残酷[21],动物的死亡、鲜血是以可见的方式表现罪的代价,而且罪的实质形态和后果要比献祭所能够表达的严重的多。对圣洁的神,罪不是可以被随意忽略或者掩盖的,犯罪者必然付出与之相符的代价[22],这个代价是死亡,不是未犯罪的动物死亡而是犯罪者的死亡。献祭中死亡的严肃与残酷,是提醒人更为严肃和残酷的现实,即罪人面对圣洁可畏的神,面对罪的后果,面对罪的代价。献祭是罪人以有形的方式思考这个问题的契机。
其次,对献祭的轻视往往导致对基督的轻视。新约神应许的赦罪并不是轻易的、予取予求的,神的赦罪并不是无视罪。基督的救赎延续并极致彰显了旧约献祭的诸多主题,罪恶的复杂、深刻、活跃意味着动物献祭本身并不能实质的解决罪的问题,神借着动物献祭赐给人的恩典,不可能基于动物的鲜血或死亡,只能基于基督以完全的圣洁所作的赎罪,以完全的洁净所成就的新生,以完全的中保所设立的新约。最终体现罪恶代价的沉重、残酷、与死亡恐怖的不是动物的屠杀,而是道成肉身的神子的受难,神对罪的审判,以无罪代替有罪,以神子代替罪人。基督受难的时刻,是世界的至暗时刻,是创世以来最沉重、最残酷、最恐怖、最痛苦的时刻,是罪、你我的罪所导致的沉重、残酷、恐怖、痛苦。献祭不仅是仪式,基督的受难更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式,但如果我们不清楚的罪是什么,罪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旧约献祭还是基督受难都仅仅停留在概念,不管是过时的概念还是美好的概念。基督受难不是概念,而是震慑人心的现实。
第三,新约的赦罪,要远比旧约复杂、沉重、残酷的多,而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这个复杂、沉重、残酷,不是因为神省略了罪、忽略了罪的代价,而是基督为我们担负了原本应该由我们以犯罪之身一一抵命的代价。我们有赦罪的自由,不再需要重复旧约的献祭,不是因为我们不再犯罪,无需再思考罪的现实,而是所有的工作、包括摩西律法之下祭司天天重复的工作,都已在基督里一次完成,而且只有基于基督的工作,基督之前的献祭才有意义。过去,牲畜的献祭有形的提醒以色列民罪的现实与罪的代价,如今,基督的受难以终极的方式提醒我们更深刻更完全的关于罪的现实、罪的代价;过去,神借着献祭赐予以色列民神的赦罪与洁净,如今,神在基督里将完全的赦罪、完全的洁净赐给我们。
4.2.2 祭司设立(利8-10)
这个部分叙述祭司的设立、祭司履行职责、以及祭司职责的神圣。在摩西之约下,圣所是神有形的同在,祭司是神-人之间有形的中保,祭司在圣所的服事是立约关系的有形体现,祭司对全民的教导和规范是维系立约关系的有形途径。祭司是否能够持守神的诫命,对神-人之间的关系、对以色列民众的福祉,至关重要。因此在祭司设立之初,神即显明祭司特有的尊荣和祭司职分的神圣,二者是祭司信实守责的根本。
4.2.2.1 祭司设立
本段记载了自祭司设立到祭司履职的八日,其程序包括:
摩西主持的祭司膏立仪式,对象包括亚伦及其诸子:
洁净→着衣→油膏亚伦→赎罪祭(公牛)→燔祭(公绵羊)→平安祭(公绵羊,无酵饼)→油膏血洒圣衣→食用祭物→圣所赎罪、净坛七日(每日赎罪祭,公牛)
此段呼应出埃及记28:1-29:37及40:12-15
亚伦主持的赎罪仪式,对象包括亚伦及其诸子、以色列民众(第八日)
为祭司赎罪:赎罪祭(牛犊)→燔祭(公绵羊)
为百姓赎罪:赎罪祭(公山羊)→燔祭(牛犊、绵羊羔)→素祭→平安祭(公牛、公绵羊)
神的悦纳与祝福
祭司家族
洪水之后,献祭最初是由家族首领主持,制度化的祭司何时开始不得而知,到亚伯拉罕时期,尚有属神祭司的存在,同时存在的是大量的异教及其异教祭司。亚伯拉罕到雅各的献祭仍然是家长主持,在埃及的四百年情况如何无法确定。原初人类异教的祭祀与祭司反映了人格化解读世界及其对神-人关系的理解,罪人本能的负罪感、对神祗的陌生使其认为,神祗不是人人都可以随意接近的,与神的直接、亲近接触是少数神职人员的特权。这个倾向本身是犯罪后神-人关系的现实,但在异教框架下是以错误和扭曲的方式解读并表达的,这与神在属神信仰中定义的祭司有本质的不同。
神在摩西之约下设定了祭司制度,祭司是神在以色列民中拣选的特殊人群,被赋予特殊尊荣和特殊使命。这个特定人群是亚伦及其子嗣。利未支派被指定帮助祭司并参与办理与会幕相关的事务,但利未支派的其他家族没有资格成为祭司[23],祭司只限定于亚伦及其子嗣。利未的其他家族之后就此对亚伦发起挑战;在圣殿建立或被掳归回后,亚伦家族与其他利未人在圣所事工始终是清楚分隔的。祭司是神按照神的权柄和智慧单方面设定的、按照血缘关系传承的特权。亚伦及其子嗣作为祭司的权柄来自神的拣选、神的指定,不是普通以色列人或者利未支派其他人可以通过权谋获取、通过资质竞争的。此外祭司家族处于摩西之约下多重分别体制的顶层,与神的圣所距离最近的人群,是律法之下要求最为严格的群体。
祭司职分
祭司是摩西之约的神-人之间守约的中保,是神-人关系的可见节点,由于其独有的特权和地位,祭司在摩西之约的通常运作下几乎垄断了神-人之间的沟通。祭司的职分包含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一,祭司是律法的持有者,启示的接受和传达者,以祭司为核心的利未人是律法的教导者。十诫的法版放在约柜中,整部律法放在约柜旁,摩西将律法交予祭司,神的渐进启示借由至圣所赐给祭司,回应大祭司的求问。律法的教导由祭司领导分散于民众之中的利未人完成。在绝大多数的历史时期,以色列民众对律法的知识来自这个渠道或者这个渠道长期形成的宗教习惯,以色列家庭内部的代际传承也依托这个自上而下的教导体制。因此,祭司是否信实的传讲神的教导,是以色列民是否能够信实守约的认知基础。在很多情况下,民众对神的权柄和启示的直接认知是通过祭司的有形权柄和有形教导来实现的。祭司可以直接影响或者左右民众所接触的信息及其解读,祭司的渎职意味着切断神-人的正常沟通,可以假借神的名号对民众进行控制、欺骗、或者奴役,而且由于其表面的合法性和权柄,很多时候这些措施具有相当的诱惑力。祭司的污染通常意味着整个民族属灵生命的污染,因为它污染的是纯正信仰的可见源头。
二,祭司是敬拜的主持者,献祭的执行者。执行献祭是祭司独有的职责,按例获得和食用剩余祭物是祭司独有的权利。除执行献祭,祭司还须查验献祭的时机、献祭的人、所献祭物是否合乎律法,是祭司在有形可见可查的范围内确保献祭是合乎神的诫命、可以为神悦纳。而且,祭司在此的判断几乎没有被否决的可能,更不提祭司所做的常例献祭。祭司不仅执行献祭,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献祭的性质。他们对献祭的理解必然映射到普通民众对献祭的理解,他们在圣所的服事必然影响到普通民众对圣所、神的同在的认识。祭司是维系敬拜纯正的有形防线,也是信仰腐败和异教侵蚀的切入口。神在祭司中设定的圣洁标准是以色列民中的最高标准,一旦这个最高标准被人为降低、甚至败坏,普通民众的信仰准则必然随之下降。腐败和异教在祭司中的存在,定会导致腐败与异教在民众中更大烈度的蔓延。不管堕落的发端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祭司在其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祭司是律法具体实施的仲裁者。祭司除负责献祭的执行,还是律法其他规条具体实施的仲裁者。其中部分规条只有祭司可以仲裁,部分的民事争讼有政府官长参与[24]。祭司的权柄不局限于圣所献祭敬拜等事宜,延伸到以色列民众的日常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在某些情况下祭司参与甚至左右了王权的更迭。由于神所赋予的特殊地位,在执行律法和仲裁诉讼时,祭司有民间官长没有的特殊权柄和民众对其的特殊尊重[25]。祭司对律法的执行与仲裁是律法权柄的有形体现,是对以色列民族生活的有形规范,也直接影响社会的公正以及民众的道德伦理。在此后的信仰腐败,贵族化的祭司与权力联姻[26],与王权捆绑,祭司职分成为祭司高层追逐权力、附庸王权的工具,律法的公平正义被肆意践踏,在王国中后期,绝大多数祭司已然成为压迫与欺诈的积极参与者和协同者。
祭司的重要不仅在于其职责重大,而且在于其权柄的崇高。祭司只在神和神的律法权柄之下,祭司可以用律法的权柄对其他权柄、包括王权进行规范,但祭司无需向任何人间更高的权柄负责,祭司传承是祭司家族内部血缘的传承,其他势力无权干预。但由于绝大多数情况下,祭司对律法和神的启示的近乎垄断地位,对祭司有形的督责和归正只能在祭司内部完成,也就是说,人间没有任何机制可以阻止祭司成建制的堕落,能够阻止的只有祭司群体对神的敬畏,敬畏一旦消失,堕落不可避免。随着祭司的堕落,律法所建立的常规的守约、自律制度已经消亡,神只有在祭司体系之外、兴起先知直接向民众传达神的旨意[27],对包括祭司在内的已有堕落机制进行批判和归正。以祭司为中保的摩西之约依赖祭司体系的敬虔与纯正[28]。
祭司设立
祭司设立仪式以公开可见的方式体现祭司的基本性质。首先,祭司同所有以色列民都是罪人,在祭司设立时须赎罪、在为百姓赎罪前须为自己赎罪。同百姓一样,祭司须严格遵守神的律法,同百姓一样,祭司的赎罪是持续、重复的。祭司相比民众的特殊源于神的恩典、基于神的律法,是衍生的而非自生的,是限定的而非普遍的,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是神的恩赐而非人的资质。祭司是以蒙恩的罪人身份,得到并行使这个职分,在神限定的范围、以神限定的方式、代行神赋予的限定权柄、完成神的旨意。祭司事工是对神绝对、完全、恒久的依靠,背弃这个依靠,一切有关祭司的权柄、尊荣也不复存在。这个依靠同时体现在祭司个体对神的恩典及启示的需要,祭司向民众传达和教导的,首先是祭司自己需要的。即祭司职分首先是向内的,对人的教导首先是对己的教导,对人的督责首先是对己的督责,对人的呼召首先是对己的呼召。祭司不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事不关己的教导律法、机械式的重复条文、被动的服从命令,而是出于对神的敬畏、对恩典的渴慕、对诫命的顺服、对应许的向往,从属神生命和情感出发信实履行祭司职分[29]。
其次,祭司应当圣洁,作为亲近神的人,祭司相比普通民众有更高的洁净的要求,膏立祭司是在圣所内长达七天的程序,且每日都需献祭赎罪。当然,这不表示祭司七日之后就无罪、彻底圣洁,但这个程序有形体现了神对祭司圣洁的特别要求。这个要求并非选择性的,而是祭司在圣所生存的前提、在圣所服事的前提,圣洁对祭司是生死攸关,尔后拿答和亚比户之死即是明证[30]。在摩西之约下,神的圣洁有形体现在圣所的圣洁、圣物的圣洁、祭司的圣洁、祭物的圣洁,由于这些可见之物的相互接触,单个的污染会蔓延至所有的污染,其中唯一具有主动意识的是祭司,因而祭司是这个体系圣洁与否的关键,是祭司在其中执行具体的判断、洁净、隔离,保持圣洁并阻止污染。当体系被污染时,往往是因为祭司没有履行职责,导致污染从自身或者其他渠道进入。祭司的圣洁不再是单个仪式或行为,不仅仅与祭司本身相关,而是整个律法定义的圣洁体系的节点。
第三,祭司的尊荣和权柄[31]。祭司身着圣衣接受摩西的膏立、接受百姓的祭物、在会众的注目之下完成献祭,亚伦为全民祝福,与摩西一起进入会幕,与摩西一起祝福,最后神的荣耀降临,火焚烧祭坛上的祭物。神在此向全体民众宣示祭司独有的尊荣和权柄,神对祭司的承认与悦纳。以色列民众降服于神的权柄,必然从属于神所设立的祭司的权柄,后者是前者的一种有形体现。祭司系统是摩西之约下维持正常属灵秩序、社会秩序、道德秩序的主要机制,这个系统正常运作的一个前提是民众对祭司权柄的信服,这个信服的根基是信服祭司是神所命定的、不可人为更改的神圣职分。
4.2.2.2 新约与祭司
基督与祭司
摩西之约下的祭司的工作至关重要,启示的接受者和教导者,献祭的执行者,律法的仲裁者,神-人之间的中保,祭司有形体现了基于犯罪、赎罪、赦罪的神-人关系。但这个祭司机制有其先天的弱点和局限性。此祭司职分是受制于摩西之约的暂时性、祭司的罪性、动物献祭的功效性、重复献祭的必要性。摩西之约及其之下的律法、祭司、献祭不是起初就有的,也不是终极、完全的,而是在神命定的时间,以有形可见的方式指向那终极、完全的基督的工作,基督作为神-人的中保和祭司。
亚伦是暂时的祭司,基督是恒久的祭司,如同麦基洗德,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亚伦的祭司是按照血缘关系传承的,基督的祭司是照着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亚伦的祭司不是起誓立的,基督的祭司是神起誓立的永远的祭司;亚伦的祭司是一代代死去的祭司,基督的祭司是永远活着、永远代求的祭司;亚伦是有罪的祭司,须为自己赎罪,基督是圣洁、没有邪恶、毫无玷污、与罪人分开、高过诸天的大祭司;亚伦的祭司是摩西膏立的,基督的祭司是大过摩西、以神子的身份而非神仆的身份管理神的家;亚伦的祭司是基于本身软弱、后被废去的律法,基督的祭司是基于圣灵的大能和明证;亚伦的祭司走进的是人间的会幕,基督的祭司进入的是天上的圣所;亚伦的祭司所献的是牲畜、靠牲畜的血洁净,基督的祭司所献的是自己、靠基督的血洁净;亚伦的祭司是持续的献祭,基督的祭司是一次献祭、永远成就;亚伦的祭司是神的启示的接受者,基督的祭司是道路、真理、生命,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亚伦的祭司依靠律法的文字教导百姓,基督的祭司赐下圣灵教导门徒;亚伦的祭司是敬拜的主持者,基督的祭司是敬拜的对象;亚伦的祭司是律法的仲裁者;基督的祭司是活人与死人的审判者;亚伦的祭司是旧约的祭司,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基督的祭司是新约的祭司,荣光不会废去,历久弥新。
基督徒与祭司
在圣经中祭司也被用来指代神的子民,例如全体以色列民是祭司的国度,新约基督徒是君尊的祭司。这里的普遍指代是对亚伦、基督的特殊指代的延伸,但非等同,以色列民或基督徒作为祭司不是在重复、替代、延续亚伦或基督的祭司职分,而是在谈祭司所代表的普遍的神-人关系,在亚伦祭司中有限表达的,在基督祭司中终极显现的神-人关系。例如,亚伦祭司在以色列民中被特别拣选、分别为圣、归属于神,基督以圣洁的独生爱子归属于神,类似的,以色列民和基督徒在万民中被拣选、分别为圣、归属于神;亚伦祭司在神的圣所亲近神、服事神,基督在与父的合一中亲近神、服事神,类似的,以色列民和基督徒在神的同在中亲近神、服事神;亚伦祭司献祭求神悦纳,基督献上自己为神的荣耀,类似的,以色列民和基督徒的生命是献给神、荣耀神、求神悦纳的生命;亚伦祭司在民众中见证神,基督在万民中见证神,类似的,以色列民和基督徒在世界见证[32]神、神的启示、神的恩典。当然,摩西之约下的以色列民和新约下的基督徒在这些关系的具体意义有所区别,基督徒有以色列民所没有的基督完成的救赎、完整的启示、圣灵的内住,也就是说,基督徒作为君尊的祭司是按照基督祭司的样式[33],而非亚伦祭司的样式,虽然二者有很多共通之处。
牧师与祭司
新约教会的领袖,牧师/教师/长老/监督等职分,与亚伦祭司有部分的类似,例如,都有神的托付,神赋予的普通民众没有的权柄和尊荣,对神的话语的教导,对民众的教训、督责、归正,对敬拜的带领,对内部纷争的仲裁,以及持守信仰的纯正、排除异端的渗透。基于这些类似之处以及对新旧约关系的误解,教会历史上一直存在“牧师祭司化”的倾向,认为新约牧师是旧约祭司或基督祭司的延续、甚至等同。这个错误有很多出发点,也出现在各种历史和文化情境之下,下面仅简单谈几个原则。
首先,亚伦祭司与基督祭司都是特定的,包括牧师教师在内的一切基督徒都不是亚伦祭司、基督祭司、或者二者的延续。亚伦祭司有形体现的圣洁、洁净、赎罪、赦罪已经在基督里完全成就,亚伦祭司没有人为延续的必要,基督祭司没有人为延续的可能。牧师、教师等教会职分是在新约之下的特定职分,基于基督完成的工作和恩典。在这一点上,谈牧师与亚伦祭司的等同、或者与基督祭司的等同是在否定基督一次完成的工作、否定基督对亚伦祭司的超越[34]。
其次,牧师职分与亚伦祭司职分存在根本区别[35]。亚伦祭司具有普通以色列民从来没有的特权,例如献祭、进入圣所、直接接受神的启示等等,亚伦祭司在多数职权方面是与普通民众彻底分隔的,摩西之约下的祭司与民众是类别的二元化,他们的特权是民众不可能有、不可以奢望的特权,即亚伦祭司的特权是垄断的特权。但在新约之下,牧师与会众之间的区别是程度的二元化,牧师的职分在任何方面都不是垄断的特权,所有基督徒都是同等的与基督合一、有圣灵内住、与神相和,所有基督徒在基督完成的救赎与完整的启示面前都是同等的,任何基督徒都没有资格对完备的圣经进行任何增添或者删减,所有基督徒都有见证神的恩典和真理的呼召,都有爱神爱人的呼召。当然,这不是说牧师和普通基督徒在任何方面都是一样的,但新约的牧师没有垄断的特权,他的特殊是在程度上的特殊、不是类别上的特殊。其教导、督责、归正、带领等行为同样存在于基督徒之间、基督徒家庭内部,不存在牧师的垄断。神对每个基督徒的呼召都是属灵的成熟与生命的建造,对牧师的呼召不是成为另外一种基督徒,而是作为更成熟的、更好装备的基督徒来专门承担神指定的某些教会职分。当然,不是所有成熟的基督徒都有成为牧师的资格[36]或者呼召。此外,牧师不是祭司的家族世袭,牧师的权柄和尊荣是神在教会中赋予神所呼召的、符合神的旨意的牧师,是与家庭有关的呼召、但不是家庭或家族的呼召,牧师的权柄和尊荣仅限于神在圣经中限定的范围[37],没有延伸或者传递到牧师的家人、亲信,这些人也没有任何权柄或资格分享教导、督责等牧师的职分[38]。
将牧师与普通基督徒的区别理解为类别的区别是经常出现的误区,这种类别上的绝对二元化导致本应合一的教会内部的绝对二元化,教会被人为分割为神职人员和会众两个阶层、两套标准、两种语汇、两类基督徒,不可避免的出现神职人员的贵族化、教会事工的愚民化、神职人员或少数神职人员对圣经的垄断、教会沦为维持人造体制的工具。同时,牧师祭司化背后是混淆旧约与新约的关系,伴随着信仰的犹太化、新约的旧约化,人为制造救赎历史的倒退,以至于出现牧师成为祭司在祭坛上献祭基督,牧师作为神-人之间的中介、求告的对象,等等荒谬之事。这些错误的形式在改革教会中不再大规模出现,但绝对二元化的认识一直是影响教会的暗流,甚至被直接或间接的认为是教会有效运作的法则,某些人被这种绝对二元化之下所定义的领袖权力、特权所吸引,绝对二元化对会众管理、教会事工也带来很多短时可见的便利,不少会众甚至对这种绝对的垄断和强权有很大的向往。但如同它在罗马体制下带来的腐败与堕落,如今在以相同的方式弱化信仰、掏空教会,且不谈它是否引进异教思维、否定圣经真理,这种绝对二元化导致教会空心化,尤其是隐藏在领袖个人魅力、可见果效之下,其危险是致命的。它背离了基督所设定的教会秩序,教会主体被视作二等基督徒,以次等的标准、肤浅的教导、人造的规则代替神的启示。“次等”基督徒只需要知道“简单”的一般教导,也理解不了其他深刻的内容,只要上面讲什么你跟着信什么就行;很多信徒似乎也非常接受这种次等基督徒的定义,因为可以躲藏在这个名号之下、逃避属神生命的呼召与现实、满足于概念的安全感。这种集体思维的错位,其必然结果是教会主体处于属灵教导的长期饥荒,被投喂以肤浅的圣经概念掺杂很多世界的糟糠、垃圾、毒素,使得属灵的幼稚、对圣经的无知、没有正确判断力成为常态,不仅可以接受而且被推崇的常态,这时,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真理的空虚、生命的孱弱、异教的渗透、信仰的堕落。
4.2.3 洁净分别(利10-16)
摩西律法设定了摩西之约下属神生命的准则,即神的民如何在圣洁的神面前过圣洁的生活。在始祖犯罪之前,人类是圣洁、世界是美好的,一切都是神看为好的、为神悦纳,在始祖犯罪之后,人类和因罪被咒诅的世界都在堕落的状态,一切都被罪污染、扭曲,不再是神所喜悦的。以色列民蒙神的恩典与神立约,但立约之民依然是罪人、依然活在堕落的世界,这就决定了圣洁生活的前提是区别圣洁与堕落。摩西律法下,圣洁与堕落的区别体现在良善与罪恶、属神信仰与异教,以及圣与俗、洁净与不洁。第10着重讲圣俗之分、第11到16章着重讲洁净不洁之分,第17到20章着重讲属神信仰与异教、良善与罪恶的区别。第10章开始于拿答和亚比户之死[39],之后是圣俗之分、洁净不洁之分的教导,最后结束于第16章的赎罪日规条[40],因为圣俗之分、洁净不洁之分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人的罪,其目的也是使人更清楚的认识罪、罪的后果、以及罪的洁净、赎罪。
在摩西之约下,圣俗之分、洁净不洁之分作为圣洁与堕落分别的一部分,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关系到圣所的洁净与污染,关系到人的生死存亡。圣俗之分、洁净不洁之分涉及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与神直接相关、与世界相关、与人相关[41]。
4.2.3.1 与神相关
与神直接相关的分别主要围绕圣所:圣物、祭司、祭物、献祭、节期、奉献。这里主要是圣俗之分,圣俗之分首先以洁净为前提。在洁净的范围内,祭司和以色列民仍然需要区分圣与俗[42],只有圣的才可以出现在以圣所为中心的敬拜、献祭,其他的都是“俗”的、普通的,可以作一般用途,但不可为圣所使用。且二者不可混淆,已为圣的不可再用于俗的目的,俗的也不可以随意用作圣的目的。普通的桌、幕布、膏油、香、火等不可以用于圣所,圣所的物件也不可用于普通的用途、不可在民间复制。类似的,祭司、祭物、奉献、节期等等都是神分别为圣的,不可再用于其他目的,普通的人、牲畜、财产、日期也不可以替代神定义为圣的祭司、祭物、奉献、节期。
表8与圣所相关的圣俗之分
类别 | 规范内容 | 利1-10以外的主要经文 |
圣物 | 圣所中一切器物、膏油、香、火 | 出25-31, 利16:12, 民16:46 |
祭司 | 祭司的谱系、身体、婚姻、接触、服饰 | 出28:40-43, 利21:1-22:9 |
祭物 | 没有缺陷、特定家畜或鸟类 | 利22:17-29 |
献祭 | 献祭的程序、剩余祭物的食用 | 利19:5-8, 22:10-16, 30 |
节期 | 圣日与圣会 | 利23:1-43 |
奉献 | 人、家畜、房产、土地、什一 | 利27 |
圣俗之分是摩西之约下神的尊荣的有形体现,以之教导神与被造物的区别。神与被造物不是同等、同类,是超越被造物的存在,直接服务神的与服务被造物的不能替换,圣俗不分等于将神矮化到被造物的层面,例如将俗物、凡火献给神,随意食用献祭剩余的圣物,随意支配给神的奉献,在神指定的节期从事禁止的活动。只要涉及到神和神的圣所,以色列民和祭司必须有清楚的圣俗之分,因为他们面对的神与一切被造物迥然不同,任何被造物无法比拟,有独一、超越、至高的荣耀,只有神分别为圣的,才可与神的荣耀相称。始祖犯罪的逻辑是将神置于与其他被造物同等的地位,堕落人类受制于同样的思维。认识神的开端是认识神与被造物的区别,圣俗之分是用被造物的相对区别来体现神与被造物之间的绝对区别,但神与被造物的区别绝不仅仅停留在或者等同于圣物与俗物、祭司与百姓、圣日与常日这些层面,后者是前者在摩西之约下有形、有限、微缩的表达。有没有正确区分圣与俗,反映的是祭司和民众对神的认识,把神视为超越万有的神还是被造物的同类、异教神祗的同类。圣俗之分是属神信仰的前提,圣俗不分是以色列的信仰堕落的开始,没有神与被造物、与异教神祗的区别,就没有属神信仰与人间意识形态的区别,以至于神不断的被压缩和矮化。到后期,以色列民对待人间的官长都要比对神显得尊重,异教信徒对其神祗都比以色列对神显得忠诚。人如果认为神不配在神的位置,神也不会有资格在与人同等的位置待很长时间,人如果有能力将神拉下神坛,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人将神继续矮化直至消灭。
4.2.3.2 与世界相关
与世界相关的分别主要体现在人可能接触到的动物的洁净与不洁,不洁净通过饮食和接触对人造成的污染,被污染的人须按例洁净、被污染的器物须洁净或者销毁。动物洁净与不洁之分至少在洪水前的挪亚时期就存在,也可能存在于亚伯拉罕时期[43],但挪亚时期的区分与摩西律法的区分有显著不同[44],以色列周围民族也没有类似于摩西律法下的区分。这些饮食起居的禁忌是神在摩西之约下独有的规定。但为什么有这些规定?为什么某些动物洁净、其他动物不洁净?
表9动物的洁净与不洁
类别 | 洁净/可食用 | 不洁/不可食用 |
陆地动物 | 分蹄又反刍 | 不分蹄或无反刍 |
水生动物 | 有鳍有鳞 | 无鳍无鳞 |
飞鸟 | 其它 | 多为食肉、食腐类 |
有翅昆虫 | 翅膀、四足、跳行 | 其余 |
地上爬物 | 无 | 诸多群聚爬行动物 |
世界的洁净不洁之分以有形的方式教导并强化以色列民的区别意识,神拣选以色列民从万民中分别、归属于神。按照洁净条例,所有异教民族都是不洁净的,为神所厌弃,以色列民作为神的选民,应当自洁、保持洁净、与异教民族区别。当然,异教饮食的不洁指向的是其堕落的信仰和道德。神的拣选、与异教的区别是以色列民族的荣耀,体现在人类生活最日常和细微的部分,是彻底、不可调和的区别。这个条例以外在形式杜绝了以色列民与异教民族常态化杂居的可能,因为他们在最基本的饮食起居上相互排斥,从形式上孤立了以色列民族、切断了他们被异教化的一个主要途径。这种形式的孤立导致其他民族对以色列民族的敌视,但同时也迫使其保持民族信仰的区别。
世界的洁净不洁之分以有形的方式教导并强化属神的思维体系,神的启示是认识世界、价值判断的基础。什么可吃、什么不可吃、什么可以接触、什么不可以接触,这些生活中最平常的决定,看似无关紧要的决定背后是人思维判断的基准。按照神的诫命,还是单纯的按照个人喜好、功利得失、社会习俗?有人质疑为什么规定这么详细、而且很多规定无法从生物或者健康角度解释?这些区分的意义恰恰在此,必须详细,以使得以色列民在生活的细微之处都意识到神的权柄、人对神的依靠和顺服;必须不能够被矮化到简单的生物、健康的层面,否则人的判断就变成了离开神的启示,只是在生物学、病毒学的角度决定是否可以食用、可以接触。神的诫命首先是神的权柄单方面定义的[45],不能够被压缩到纯粹实用和功利的层面、理性可以参透和解释的层面,当然,不否认神的诫命有实用价值、有人可以理解的部分,但绝不仅仅局限在这些理由。如果一切都能被实用和功利解释,神的启示和权柄就失去了超越性,沦为世界的规律和人类的理性,如果人用自然规律和理性去逆推,也必然会消灭神的超越性,继而消灭神[46]。
世界的洁净不洁之分以有形的方式体现世界的堕落。人类堕落后,这个世界不再是原初神所造的美好样式,如今的世界在神的咒诅之下,其秩序是不正常的、残缺的、扭曲的,动物的不洁是摩西之约下对这个堕落秩序的表达。当然,不是说这些动物像人一样犯罪,或者某个动物不洁是神对它的审判,始祖犯罪的咒诅以及洪水审判对单个动物习性的具体影响不得而知[47],这里的区分是以可见的方式教导和提醒以色列民,世界堕落的现实,以及世界堕落背后人类的堕落。世界没有犯罪,但由于神所设定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人的罪在人类整体、在以色列民个体的层面都无法与世界分割,世界无法脱离人的罪的影响,世界在神的掌管之下必然反映神对世界中的人的态度[48]。
那既然动物没有犯罪,那为什么某些动物洁净、某些不洁净?在洪水后,动物都可食用,为什么这里只有部分可以食用?动物没有犯罪、动物如同世界都在神的咒诅之下,但不表示动物都是同等的,动物各从其类、各有其习性、各有神创造的目的,与人类生活、尤其是以色列民生活也各有不同的关系。在摩西之约下,洁净与不洁动物的划分源自神的智慧、服务于神的目的,并兼顾了以色列民所处的自然环境、诸多动物的特性、周围异教社会、以及实际操作性。这里提到的是以色列所处地区的常见动物,因为其目的不是在生物学角度对所有动物分门别类,而是通过这些可见的形式教导以色列民属灵的真理;洁净的动物、鱼类、昆虫有容易区别的特征,容易识别、且是比较常见的类型,例如家畜的分蹄反刍、鱼类有鳞有鳍;部分不洁净的动物、鸟类、爬物由于其生活习性,例如食腐,易于携带病菌、不适于作为人类日常的食物;食用部分不洁净动物与当时异教崇拜或者异教社会习俗直接关联;不洁净的爬物是当时人类居住环境下病菌传播的主要途径。这些分别是神的智慧与恩典的体现,包含了对以色列民公共健康和个体健康的考量,但绝不停留在这个层面[49],而是在塑造属神生命的框架下兼顾了诸多现实因素,核心目的依然是对以色列民的属神思维、价值判断的教导和培养,其他的功用是因此衍生、依附于此的,对此核心目的的超越即是对衍生功用的超越。
4.2.3.3 与人相关
与人直接相关的洁净不洁之分主要体现在传染性皮肤病[50]和霉菌、生理或病理的生育器官分泌、以及尸体。律法给出详细的查验、洁净、献祭的程序,不洁净的人不可以接触圣物、进入圣所,因某些方面的不洁会导致人被暂时隔离、甚至永久排除在以色列民之外。此外,祭司和大祭司有更严格的禁忌。
表10与人直接相关的洁净不洁
类别 | 不洁期限 | 洁净程序 |
出生男婴 | 七日;家居三十三天 | 一岁的羊羔为燔祭,雏鸽/斑鸠为赎罪祭 |
出生女婴 | 十四日;家居六十六天 | 两只斑鸠/雏鸽,一燔祭,一赎罪祭 |
疑似麻风病 | 隔离观察两周,第七日检查 | 洗衣服 |
确诊麻风病 | 查验不再传染,宣布洁净 | / |
确诊麻风病 | 仍传染,警示他人、独居营外 | 痊愈后,洁净、剃去毛发、第八日献祭 |
衣服发霉 | 七日为期查验、清洁 | 不扩散的清洗、去除霉斑,扩散则焚烧 |
房屋发霉 | 七日为期查验、清洁 | 无霉斑,用鸟血等洁净;持续霉斑则毁屋 |
男性漏症 | 与之接触的人或器物皆不洁 | 痊愈后,七日洁净、第八日献祭 |
遗精 | 不洁到晚上;接触皆不洁 | 用水洗净 |
男女交合 | 不洁到晚上 | 洗澡 |
女人行经 | 不洁七日,接触皆不洁 | / |
女人血漏 | 与之接触的人或器物皆不洁 | 痊愈后,七日洁净、第八日献祭 |
接触死尸 | 七日 | 第三日、第七日清洁 |
首先,这些不洁以有形的方式体现人类堕落的现实,不洁现象与罪关联:生育器官分泌方面的不洁涉及到罪在人类繁衍的代际之间蔓延,传染病菌的不洁涉及疾病作为因罪而生的咒诅[51],死尸的不洁涉及死亡作为罪的代价。当然,罪的后果不仅停留在不洁净的人或者患病的人,多数情况下的不洁与不洁者本人的主观意志没有直接关系,在此神用少数、显著、有限的例子教导罪普遍存在的现实和后果,从罪人的出生、疾病、到死亡,生而不洁、死亦不洁。堕落前的人类没有罪、没有疾病、没有死亡,如果生育也不存在罪的传承,随着始祖犯罪,罪恶在代际延续,人类经历身体的衰残、疾病、以至死亡,这些不洁反映堕落人类所处的不正常状态。
其次,不洁的规条以有形的方式教导罪的传播以及对罪的处理。不洁的人所接触的人或物件变得不洁净,不洁净会污秽神的圣所,为神厌恶,不洁净必须及时发现、隔离、洁净。类似的,罪通过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效法来传播,罪违背神的诫命、为神所厌恶,对罪的解决方式也是及时识别、分隔、消灭。在人群中不洁净和罪没有及时控制的后果都是不可控制的吞没所有人[52]。摩西律法通过处理不洁净的程序培养以色列民对罪的正确认识以及对罪的正确处置,用外在形式培养内在意识,关于洁净的教导不能局限在形式、肉体的洁净而忽视内里罪的污秽。
第三,不洁的洁净指向神对堕落人类的最终洁净与救赎。在律法之下,不洁需要洁净和救赎,类似的,罪需要洁净和救赎,在洁净和赎罪后,因不洁和罪阻断的神-人关系恢复,人为神所接纳。有形的、外在的、身体的洁净指向神最终的对全人的洁净、救赎。不洁的根源是罪,不洁的最终解决是对罪人的彻底洁净、对罪的完全赦免。洁净条例之后是赎罪日的条例,当日所有人不可作工,守圣安息日,刻苦己心,这是为包括祭司在内的所有以色列民赎罪,使他们洁净,脱尽一切的罪。从这个角度讲,圣所、献祭、祭司、洁净构成了摩西之约下赎罪、洁净的完整体系,阻挡正常神-人关系的是罪和不洁,神通过律法诸多规条、有形可见的形式教导神的圣洁、罪的存在、罪的后果,并赐予赦罪和洁净。
4.2.3.4 洁净与新约
以上讨论的是洁净条例在摩西之约下的意义,这些条例既然有如此的作用,那新约之下是否需要继续?下面从新约的角度、以及整个救赎历史的脉络看这个问题。
律法的洁净条例如同圣所、献祭、祭司等规条,是在摩西之约下以有形、有限的方式教导关于神、人、世界的启示:神与被造物的区别、区别意识、属神思维、人类和世界堕落、罪的传播、洁净赦罪等等。这些启示是神的权柄和恩典赐给以色列民的,是真实的、有能力的,新约的启示依然在谈这些内容。但洁净条例受制于其所在的摩西律法和摩西之约的局限性和弱点,其启示是真实的、但非完全的,其圣约是暂时的、但非永久的,其救赎是衍生的、但非终极的。这就决定了在摩西之约下的律法条例,必然采取特有的形式以适应这个不完全、暂时、衍生的性质,适应启示的特殊阶段以及神的民在这个阶段的状态,因此,律法规定了诸多可见、有限、微缩的形式,来表达并指向尚未完全赐予的启示、尚未完全成就的工作,来教导并约束这个阶段的以色列民,以保持全民族对神的归属和与世界的区别性。尤其是摩西之约是以血缘关系继承的,以色列民的实际属灵状态是混杂的,这些规范对于保持这种情况下的民族整体信仰和区别,是必要而且极其重要的[53]。
基督的到来和事工已经体现了基督对摩西之约、摩西律法的超越,基督是神子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样式、住在人的中间,在律法的圣俗之分之下这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基督成为神的圣所,永远圣洁、不被玷污的圣所;基督是完全圣洁的、没有污秽、也不可能被污秽[54],基督在地上时洁净被人污秽的圣所、医治不洁净的人、赦免有罪的人、使死人复活,赐给人彻底的洁净、完全的赦罪、复活的盼望,在将来基督的国度,没有罪恶、没有不洁、没有疾病、没有死亡。在这样的工作和恩典面前,律法的光芒瞬间黯淡。
当基督完成救赎、给予完整启示、赐下圣灵与圣徒同在,基督设立完全的、恒久的、终极的新约,已经超越了摩西之约的暂时性、局限性和弱点,因此新约之下对基督徒生命的规范也无需继续摩西律法中为适应这个局限性和弱点而存在的形式或者内容。在基督里,有完整、完全的关于神与被造物的区别、基督徒与世界的区别、罪的存在和后果、洁净赦罪、属神生命的教导,在基督里有神启示的本象、神启示的实体,无需再去追求前约之下微缩、影像式的表达或者规则。把这些表达或规则强加于基督徒、强制与救赎或者生命捆绑,是无视基督的工作。部分基督徒被这些形式吸引,不少人认为这些形式、或类似的形式是塑造基督徒敬虔的最佳途径,这种“救恩新约化、生命旧约化”[55]的问题长期存在、直至今日,也是造成基督徒和教会孱弱的重要原因之一[56]。
洁净条例表现了属神生命的全面,属神生命和敬虔渗透在生活的每个方面,渗透在生活的看似平凡的具体决定。当然,这是新约清楚的教导,但出于对新约的很多误解、对新约定义的属神生命的无知,部分人认为新约对生命、尤其生命的具体细节缺乏规范,只有一些泛泛的原则,应该更清楚、直白、“实用”。在摩西之约和新约之下,人对神的归属都是完全的,全部的人在生命的所有方面,新约反而更加彻底、完整的成就和表达了这个归属关系,基督徒与基督合一的现实是摩西之约下没有的、也无法想象的。由于基督完全的救赎和启示,新约对基督徒的规范是成熟的、完全的规范,与摩西之约下的“小学”、影像、微缩的方式不同,新约首先是对人的重生和塑造,对人的属神认知、属神意志、属神情感的培养,以在基督里新造的人、被造就的人,来应对生活中的具体决定和细节。我们习惯于简单快捷的规则式定位,并以此来定义神-人之间的关系,摩西之约所暴露的问题、也是新约所解决的问题,不是规则,而是人。新约有没有规则?有,神在任何时间对神的民都有清楚的规范,但在规则之前,是人、新造的人。这是我们定位基督徒生命的出发点,在神的话语的喂养和建造中成长、成熟,将神所启示的关于神、世界、人、救赎的真理,关于生活的原则转化为我们的认知和思维体系,属神的认知和思维体系,以这个体系我们处置生活中的大情小事。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新约对生命规范的缺失,是因为我们对这个属神认知和思维体系的陌生、无知、甚至抗拒,如果我们无法或者拒绝按照新约设定的框架和秩序来思考新约的生命,当然会出现对生命的困惑,包括希望退回到摩西之约的理念之下。
4.2.4 圣洁规条(利17-25/27)
第17章到27章继续教导圣洁生活的规条,这个部分由数个模块组成,每个模块以“耶和华对摩西说”或者类似表达开始,可能是出于不同时间和场合,某些是针对实际案例[57],部分内容是对之前诫命(包括出20-23,34等)的重复或延伸。这部分内容与之前律法条例的关联见下表。
第17章:献祭赎罪——独一献祭场所、独一赎罪
第18章:两性恶俗——针对埃及/迦南等异教
第19章:十诫诸例——宗教秩序和社会伦理
第20章:处死之刑——人祭,交鬼巫术,咒诅父母,行淫
第21到22章:祭司祭物——不可玷污,无有瑕疵
第23章:圣日节期
安息日,逾越节,初熟节,七七节,吹角节,赎罪日,住棚节
第24章:圣所圣名——燃灯设饼,敬畏神名
第25章:安息禧年——田产,土地,房产,债务,奴隶
第27章:誓愿/奉献——可赎与不可赎条例
表11利未记17-25/27章与之前内容的关联

4.2.4.1 宗教敬拜
这里仅就第17、19、20章提到的宗教敬拜谈以下四个主题,其他内容例如敬拜偶像、异教敬拜方式等之后再展开讨论。
1/4敬拜地点
摩西律法规定献祭只能在会幕进行,由于屠宰牲畜与献祭的直接关系,在进入迦南地之前,所有牲畜的屠宰都须在会幕进行,即使是作为民众食用的牲畜,也须先作为平安祭献给神,除归于祭司之份剩余才可以为洁净的百姓食用;进入迦南后,普通牲畜可在居住地屠宰、并为所有百姓食用,献祭和奉献依然只能在圣所由祭司主持。这是针对异教以及受到异教影响的以色列民的习俗。敬拜地点反映的是对神的存在的认识,以泛神为基础的异教认为神祗的存在与某些被造物关联,例如偶像、高山、树木,有这些被造物的地点就有神祗、就可以敬拜神祗。这种多地点的敬拜基于其偶像宗教的本质,将神等同于、依附于被造物。这种异教思维显然与独一真神是敌对的,在摩西之约下,神唯一应许的同在是神唯一的圣所,神唯一悦纳的献祭是在这个圣所中由神所拣选的祭司、按照神的诫命完成的献祭,采用任何其他地点或方式都是将人的意志强加于神,是不可接受的。神的圣所不是普通的、可以被随意替代的场所,前面圣所的设立、献祭的制度、祭司的职分都表明圣所独有的应许、圣洁、尊荣,没有任何地点可以与之相比,任何其它地点的献祭都是对神的矮化和否定,很多时候是直接的与异教神祗的等同。对敬拜场所的替换伴随着信仰的腐败,因为替换的不仅是地点、而是神的权柄和超越。此外,围绕独一的敬拜地点的献祭、敬拜、集体朝圣等活动是表达并培养以色列民族认同的有形途径,集中于圣所和祭司的体制可以对全民信仰施行较为有效的监管,形式上遏制来自民间的信仰腐败[58],这种形式的集中也可以遏制民族内部的分裂倾向[59]。
如何在新约之下理解这个原则?敬拜必须基于神的同在、神的圣所,献祭必须经由神的祭司。摩西之约下神应许的同在、神的圣所是会幕/圣殿,献祭经由亚伦祭司,新约里神的同在、神的圣所是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成就的也是基督。新约的敬拜如同摩西之约,不是随意的、人设定的,依然是神所设定的独一敬拜,只有且只能是在耶稣基督里的敬拜,对神的归属认同只能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归属认同。但是,由于基督作为圣所、祭司、献祭对摩西之约下圣所、祭司、献祭的超越,新约敬拜不再局限于某个具体场所,因为神与基督徒的同在不再局限于场所,而是以圣灵内住、与每个在基督里的信徒恒久的同在[60];基督徒可以借着基督,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坦然无惧的来到神的面前。基督对圣所的超越,决定了新约敬拜对圣所地点的超越。同时,基督徒作为时空局限之下的被造物,其个体或者集体的属神生活是在时空中展开的,某些特定的行为出于条件许可和便利,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例如通常情况下单个教会的集体敬拜。但这个地点并不等同于旧约的会幕或圣殿,更不可能限定神的恩典和应许。赋予某些地点神特殊的同在、与敬虔直接挂钩,与新约的现实和教导格格不入,不管是圣经历史的地点、教会历史的地点、还是普通教会的建筑[61],具有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但与神的同在、人的敬虔没有直接关联。
2/4血的赎罪
摩西律法严格禁止吃血,包括寄居者在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家畜、猎物、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的血。禁止吃血的原因是“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血作为献给神的赎罪是神圣的,只能用作这个目的,不可作为食物,即使没有用来献祭的动物的血也不可以食用,这划定了血独有的、不可取代的作用。这里的诫命有针对异教吃血的背景,但主要是血作为赎罪之物的神圣,当然指的不是血本身,而是血所指代的生命的赎罪,流血代表的死亡的赎罪。因此,神对挪亚和摩西的诫命包括禁止吃血,这是给予洪水之后的人、尤其是以色列民的启示:生命流血死亡的代替人的赎罪,这在律法下的献祭有集中体现。
理解摩西律法禁止吃血,应当从禁血[62]的目的、及其在救赎历史的意义,不应局限于食物的类别[63]。禁止吃血是因为生命流血是独一的赎罪、神圣的赎罪,动物的血和死亡不是赎罪本身,而是指向基督的流血、受难的赎罪。血的这个有限指代在基督之前是必要的,对教导神的民是有意义的,但当它所指向的基督来临、成就救赎之后,其有限指代已不再必要,血祭、禁血是基督救赎的影像。正是基于这个现实,基督教导“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如果不理解基督的身份和工作,类似的表述很难理解、甚至不可理喻。血的特殊是因为血里有生命、能赎罪,基督的受难复活真正的诠释了何为生命、何为救赎,真正有生命、能赎罪的是基督,不是动物的血。因此,在新约之下禁血已经没有意义,禁血规条及其所在的摩西律法、摩西之约是有局限性的,这个局限性已在基督里被超越[64]。在新约,基督徒是被基督洁净的人,被圣灵分别为圣的人,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因此不再有包括血在内的饮食禁忌、不洁禁忌。当然这不是说基督徒的吃喝无需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凡事都可作,但不是凡事都有益、凡事都建造人。基督徒在吃喝的取舍不是因为律法的禁忌,而是出于爱心、基于属神智慧的判断,包括对其他人、其他基督徒的认知状态、所来自的文化背景、所处的文化情境的考量,也包括对食物的经济、营养、个人偏好等等因素的考虑。新约在特定情况下的禁血是出于这些原因,不是延续摩西律法、不是因为血本身有什么禁忌。
3/4人祭
这里提到的人祭主要是指在火中献婴孩或儿童给摩洛,人祭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初宗教,以婴孩、童男童女、战俘最为常见,在某些地区延续到近现代。人祭被现代法律普遍禁止,但仍然有极少数的异教人祭发生。与人祭类似的人殉在历史上更为普遍,王室显贵的家人、家奴、奴隶被杀死殉葬。人祭是一种极端的祭祀,是异教认为的人与人格化的神沟通的一部分、必要而且重要的一部分,为了平息神祗的愤怒、供养神祗的需要,以得到神祗的祝福、规避灾祸,而且不能为其他祭祀取代。人祭背后是人对神以及神-人关系极度扭曲和近乎疯狂的理解,这在孩童祭祀体现的尤其显著。婴孩和儿童被认为是更纯洁的祭物、更珍贵的祭物,或者与神祗有特殊的关系,因此是更为有效的祭物[65]。献祭的往往是献祭者自己的孩子,包括王室贵族的子嗣[66],献祭者则直接参与甚至执行杀死祭物。人祭反映了离开真神和真神的启示,罪人认知和思维的极端化。他对神祗有强烈的热情,甚至愿意将至亲骨肉奉献,但在堕落体系之下,他所理解的神祗是罪人的揣测和臆想,神的可畏变成凶恶、残酷,缺乏良善、没有怜悯,他也变得同样的凶恶和残酷,没有良知,他的宗教狂热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走向极端以至于无视人的尊严以及道德伦理。人类对这个极端做出反思,在某些文化中停止了人祭和人殉,但人类极端化思维的根本问题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是将神的其他属性极端化而已,而且没有对神正确认知的前提,人对人的尊严价值的理解始终是错位的。如今在何为人、何为生命、何为人的尊严等基本问题上,异教依然在重复人祭背后的思维模式[67]。
既然神厌恶异教人祭,为什么还要亚伯拉罕献祭以撒?首先,异教人祭是罪人制造的宗教和敬拜,是罪恶在堕落世界的表达;神的诫命则源自神的良善、公义、圣洁并反映神的良善、公义、圣洁,包括人看来费解的诫命。人类真伪善恶的标准是神和神的启示,不是人类在有限有罪的情况下独立于神所做的判断或推论,神的完全公义良善是我们思维判断的前提、而非结论。其次,神给予这个诫命的目的是以特殊的方式试验亚伯拉罕的信心、锤炼亚伯拉罕的信心,献祭以撒不是神的需要或者神最终的目的,神没有取以撒的性命,没有以这种方式取任何人的性命。第三,神在特定条件下给予特定的人特定的诫命,完成特定的目的,这在救赎历史中是常见的,并表示类似的诫命是给予所有人的普遍要求。
异教的信徒可以竭尽所能、不惜代价的修复并维持与神祗的关系,希望求福避祸,因此有类似人祭这样疯癫的努力,可怕,这个可怕同时是可怜的,因为解决人的问题,不是在自我层面的自救、更不是向异教神祗求救,而是神的恩典的拯救。但令人费解的是,后期的以色列人在面临这个抉择的时候,宁可选择随从异教将自己的骨肉杀死献祭,也不愿意听从神圣洁恩慈的教导。罪人在此所作的利害判断有其逻辑,他选择的是自己更容易接受的,异教神祗索要的只是自己的婴孩,圣洁的神要求的是全人的归属,即是对自我主权和罪恶的放弃,后者是远远比杀死婴孩要沉重的负担,不可想象、不可接受的沉重。在罪人的逻辑里,不管异教的神祗或者人造意识形态多么荒唐、残酷,也远比真神看起来合理、和善、合乎心意,也是出于同样的逻辑,罪人把基督救赎的智慧视为愚拙、基督的自由视作枷锁。
4/4占卜/交鬼
人是神所创造、掌管的世界的一部分,人对现实和未来的认知只能依托于神和
神的启示,人的安全感和确定性只能基于神的权能、恩典、应许,只有超越时空和被造物的神可以提供人必需的安全感和确定性。堕落的人类否定了这一美好且唯一的秩序,如今有限、有罪的人面对没有边际的堕落世界、广阔深邃的无知混沌,内心极度恐慌的同时,急于通过掌控现实来找回安全感。在否定神赋予人的安全感和确定性之后,罪人不仅有对未知的渴望、对无知的恐惧,还有掌控未来的野心,这是人间所有意识形态努力的出发点和方向,最直观和常见的诉求是异教的占卜、交鬼、星象、问卦,通过对异教神职人员的求问、对特殊自然现象的解读[68]来获得关于人或者世界的具体信息,直接满足、至少是在很大程度满足人对安全感和确定性的迫切需要。
摩西律法严格禁止异教的占卜、交鬼、星象、问卦,以及利用神的名义从事的类似行为。求问异教神祗的错误,自不必多言,异教神祗没有能力对未来做出任何预测,对过去做出任何推断,所谓神祗的启示无非是罪人的机巧和骗术包装的人言人语。有人说那我信神,用类似的方式向神求告总可以吧?这种想法在以色列历史和教会历史上并不少见,但这是神在律法禁止并对之处以极刑的罪恶。因为不管求告对象如何,不管是在摩西之约还是新约,这些行为本身是对神的反叛,追求这些行为本身是对神的否定,类似行为与属神信仰是不可共存的。
只有神掌控过去、现在、将来,人的安全感和确定性来自对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的信靠,而非自我对未来的预知和控制。我们是在神所设定的确定性之下生活在神所掌控的不确定之中[69],我们有确定性是因为信靠神,我们可以生活在不确定中,也是因为对神的信靠。人类的堕落否定这个秩序,罪人如今依然无法接受这个秩序,罪人希望获得比神赋予的安全感更大的安全感、比神赋予的确定性更大的确定性,罪人总是假定神的启示是缺乏的、人很多的需要神并没有在他的启示中言明,神在和人捉迷藏,人要通过一些隐秘的手段来获取新的信息。当然问题不是神的缺乏,而是罪人对神的不信,神的安全感对罪人而言是极大的不安全感,怎么可以只有神的话语,圣经的这些启示哪里够用,对未来如此无知、哪里来的平安和喜乐。出于这些动因,占卜、交鬼、星象、问卦被引入属神信仰,或者用属神信仰的元素对其进行包装,名曰祷告实则占卜,用求神之名行交鬼之实。这些异教行为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是因为对罪人而言,神的应许只是虚无的美好。如果我们对安全感和确定性的定义依然是罪人的逻辑,眼见耳闻方为真实可靠,我要知道的一定要给我知道,我要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这种自我至上的思维不可能接受神所赋予的安全感和确定性,必然用其他手段来填补这个空缺,把人的想象当作神的启示,把对自然想象的臆测当作神的启示,然后假借神的名义自欺欺人。占卜、交鬼并没有消失,近代以来反而在教会开宗立派、大行其道,部分人甚至用占卜、交鬼的所谓真实有效来为之辩护。觉得神可信、你可以信神,但只有相信神的启示和恩典是完备的,你才可以心无旁骛的单单信靠神,这时才有坚定不移的安全感和确定性,因为只有这样,你的安全感和确定性才有坚定不移的根基。如果神仅仅是可信,那你也可以不信,但单单信靠神,是不可不信、不能不信、至死不渝的相信。
4.2.4.2 两性伦理
这里针对第18-20章,以及出埃及记22章。神在摩西律法中设定了人类性关系的界限,禁止近亲两性之间、婚姻关系之外、同性之间、人兽之间的性关系,分别是血缘、婚姻、性别、物种的界限,分别从人与其他物种的创造秩序、人类创造秩序、人类家庭秩序、人类亲族秩序,这几个秩序是人类存在的基本秩序。除初代人类有神所许可的近亲婚姻,以上的四个秩序是神设立的人类社会赖以维持的基础。
这里禁止的性行为包括:
父-母,继母/姑母/姨母/伯母/叔母
罗得女儿(创19:30-38),流便(创35:22, 49:4),暗兰(出6:20)
同母姐妹/同父姐妹/兄妻/弟妻/妻姐/妻妹
亚伯拉罕(创19:12),雅各(创29:28-30)
儿妇/妻女
犹大(创38:15-18)
孙女/外孙女/妻子孙女/妻子外孙女
他人妻子/同性/人兽
女人行经期间
娼妓
近亲婚姻[70]是出现在以色列周围异教民族的恶俗,以色列的先祖也受其影响[71],当然,神以恩典待他们、没有按照行为对他们,在与以色列民立约后,神清楚的告诫以色列民不得出现类似行为、不得效法异教、也不得效法他们的先祖。对近亲的禁忌并非出于功利主义,并非因为后代疾病概率的增加[72](当然不否认这是一个实际的作用),禁止的某些近亲没有直接血缘关系。近亲关系是夫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延伸,即使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由于夫妻的一体,等同于血缘关系。近亲内发生的两性关系玷污了已有的血缘关系,是对已有血缘关系的羞辱、对已有人伦秩序的破坏。婚姻关系之外的两性关系是对婚姻关系的破坏,对夫妻一体的神圣关系的玷污,因此是严格禁止的。同性之间、人兽之间的性行为,则是挑战和亵渎神的创造秩序。以上的禁忌是基于神设定的人类两性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在摩西律法之下清楚启示的,但不局限于摩西律法或者摩西之约(即使有局限,也是由于人的心硬,神没有严格禁止多妻和随意休妻等行为),也不仅仅体现在摩西律法,自然秩序和人的伦理直觉也指向同样的禁忌,这也是为什么在异教社会中也有类似的禁忌、人对这些畸形的结合有本能的排斥。这些可憎之事玷污神的土地,土地将其吐出、神将其剪除。
两性关系是人类最初的关系,婚姻关系是人类最亲密的关系,血缘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关系。无视人兽区别、男女区别、两性关系的严肃、婚姻与血缘的区分,人不仅如同禽兽、甚至不如禽兽。在人类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依靠神的普遍启示和传统社会的纲常伦理,文明社会[73]的两性伦理基本保持神所设定的秩序[74],虽然有不可避免的扭曲和偏激。但这些基本伦理在现代、尤其是过去的近百年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两性伦理束缚人类自由、扭曲人类天性[75],人类的解放必须包括性的解放,人类的自由必须包含性选择的自由[76],在自由、人权的旗号之下以被压迫者、受害者的姿态,开始逐步的推翻传统两性伦理,以婚姻开始、继之以同性、多配偶、近亲,不仅少数激进者在推进、而且获得相当人数的同情,以公开合法的形式存在并强制推行。这个转变背后是近现代以来人类道德伦理体系的迁移:人的自我意志已经取代宗教权柄和自然秩序成为定义伦理的唯一标准,两性伦理完全取决于人的意志,只需满足两个标准即是许可的:只要不影响到其他人,只要参与者是自愿的。因为人无需向任何其他权柄负责,无需屈服于任何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秩序,在这个前提之下,性行为可以在婚姻之外、同性之间、多配偶之间、近亲之间、人兽之间,没有任何一项值得禁止[77]。虽然在法律条文上部分行为还处于非法,没有什么可以实质阻止其合法化,唯一可以推迟合法化的是民众对这些行为的接受程度,但大众媒体和流行艺术对公众舆论的转向只是时间问题,通过重复脱敏、疲劳轰炸、艺术包装、情感渲染,一切都可以去罪恶化、正常化、合法化。
这是数千年以来婚姻和两性伦理的最大变革,而且在继续变化,也是当代教会的紧迫挑战,持守传统婚姻和两性伦理在某些社会已然是不可接受的,被视为是歧视、传播仇恨、甚至被定罪。不同的人在不同场合、不同层面应对这些挑战是复杂的,但是我们不能局限于个人道德选择、立法司法、功利主义、或者自然秩序[78],因为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此,在于人类道德伦理的体系,真伪善恶的根基。在这个层面,罪人所有的伦理道德秩序都有同样的缺陷。
4.2.4.3 社会伦理
出埃及记的第21到23章以及利未记的19章,着重于社会伦理,规范以色列民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行为(两性关系部分见上),包含如何处理与父母、奴仆、邻舍、寄居者、穷人的关系,如何处置民事刑事纠纷,以及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人的社会性是神在创造中设定的,社会伦理体现在人类存在的多重层面,从政治制度、法律、道德传统、社会风俗、到个人的习惯、良知。自有人类以来,每个群体和个体都有其对社会伦理的具体定义。人类的伦理体系可以分为,异教伦理体系和属神伦理体系,在属神伦理体系之下,又存在摩西律法伦理和新约伦理[79]。下面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分别谈这三个体系。
异教社会伦理
罪人的个体和群体必然存在社会伦理,即使是最野蛮和混乱的社会,依然尝试用某种规则约束至少部分人,以每个个体的绝对自由[80]为前提的人类社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想象的。人类作为有限的被造物决定了绝对自由是不可能的,人类作为有罪的被造物决定了绝对自由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人类的有限和有罪是人类伦理的必要性所在,人类伦理的体系即是基于各自对于人类有限性和罪性的认识[81],当然,异教对这个有限和有罪的定义是异教式的、没有遵从神的定义。异教伦理源自有限、有罪的人对神在被造世界的普遍启示的有限、有罪的解读,是在否定真神存在的前提下做出的解读。异教伦理虽然基于神所创造并掌管的人和世界,由于其对神的否定,其认识受限于被造世界以及人的罪性在解读被造世界时所做的扭曲,结果是异教伦理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神在人心以及自然世界对伦理秩序的启示,一方面对这个秩序的认识一定是偏激、片面、极端化的,因为它运作的体系缺陷,即使是它可以在形式上正确理解的一些概念,也无法真正把握其实质意义以及正确处理伦理体系的内部关系[82]。
例如在社会伦理,社会伦理的根基是对人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在此之上的爱、公义、怜悯是这个基本认识的具体体现。罪人的堕落意识形态对人的理解始终是离开神、在被造世界的狭窄视野,在没有神的规范之下,人对自我价值的认识只能是极端的,对生命意义的认识只会是虚无的,人类再崇高的理想、再高尚的道德也无法逃脱这个体系性缺陷造成的问题,因为在这个体系之下,罪人不可能认识到:作为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的终极价值,作为爱神、荣耀神的终极意义。因此异教理解的人的价值和意义一定是被矮化的价值和意义,基于天性、本能、生存、利益谈伦理,而真正的人类伦理是基于神的伦理。的确,不否认异教的社会伦理可能推崇爱、公义、怜悯,某些异教伦理的确要比其他的在某些方面高尚,某些异教社会秩序比其他显得文明,但对异教伦理而言,爱、公义、怜悯定位在被造物或者被放大的被造物,是有限有罪的人定义的概念,是被罪污染和被罪辖制的认识。这在东西方传统和现代伦理中都有体现,强调伦理秩序则压制人的天性、甚至泯灭天性,强调人的自由则无视伦理秩序,用强权推行公义则严刑峻法、没有怜悯,用制度推行怜悯则私情泛滥,没有公义,异教伦理的历史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这种极端化并不随着人的意志或者制度变化而转移,它是异教伦理体制的必然。传统伦理用天性解释人性,用自然解释伦理,尝试用人的良知和自然秩序来约束人的罪,但罪人的良知本身是罪控制的,非人格化的自然现象没有定义人格化伦理的权柄;近代以来更是出现用兽性解释人性,用功利解释伦理的学说,流毒甚广,结果是人性只剩下兽性,道德只剩下功利,伦理成为兽性的表达,道德成为功利的器具。
因此,异教伦理的问题不是毫无善恶观念,而是其真伪善恶、一切价值判断都在体系性的缺陷中运行,我们在理解和应对异教伦理时须注意到这个体系性的弱点,以及由此导致的极端化和扭曲。异教伦理与属神伦理的类似也只停留在形式和语汇,实质和体系则完全不同。
律法社会伦理
律法伦理是神在摩西之约之下的摩西律法中定义的,是摩西之约下的立约之民,即以色列民族的伦理规范。它包含普世的原则,但它不是给予普世的规范,不信神的人没有律法、也不可能接受律法伦理的权柄、不可能按照律法的启示来认识伦理问题。下面就律法伦理谈三个方面。
一,伦理框架。摩西律法伦理基于神和神的启示,基于神所定义的神-人关系、人的价值与意义:人作为神所创造的被造物,堕落的罪人,在神的恩典中与神立约,在神的权柄之下、在对神的归属认同之中,过属神生活。摩西律法伦理是以神和神的权柄为前提的,以神的圣洁为前提的(第19章反复出现的“我是耶和华”),首先不是人际关系,而是承认、信靠神是自有永有、独一真神、圣洁的神,人对神的权柄的降服。人际关系是属神关系的延伸,在神创造和掌管的世界不存在孤立的人际关系,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是在神的权柄之下、服务于神的关系,属神伦理必须保持这个区别性认知和神学前提[83],否则沦为异教伦理的同类。对属神的人,不存在属神生命之外的社会伦理,不存在属神品格之外的人际关系。
二,伦理标准。律法社会伦理涉及属神的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其基本原则是尊敬父母长者、爱人如己、行公义施怜悯。这里的爱、公义、怜悯不是源自被造物或被造物的解读,而是源于神的爱、公义、怜悯,是神的神性在属神的民的人际关系中的反映[84],依托于神的启示、圣洁、审判,神的启示确保这些原则的清楚,神的圣洁确保这些原则的完全,神的审判确保这些原则的有效。在有限有罪的人和堕落的被造物层面没有清楚、完全、有效的伦理标准,由于罪的污染、被造物的局限、权柄的缺失。属神的人对爱、公义、怜悯的理解首先是对神的理解,对神所启示的神性的理解,神在他的工作和启示中诠释了什么是爱、公义、怜悯,人的良善不是自发自生的,而是由神而生,对神的良善的认同和效法。
三,伦理对象。伦理定义的人际关系的前提是人的尊严、价值、意义,摩西律法下人的尊严、价值、意义是双重的,一是基于神的创造和掌管,每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有神赋予的尊严,不可以被任何人随意践踏和夺取,人可以有天赋、地位的不同,但每个人都是被造物、罪人,都在神的权柄之下依靠神的恩典存在,都最终对神负责、面对神的审判。这样,人的尊严和价值依托在超越被造物的神,因此才可以超越权力、财富、阶级、民族、利益,不至于被物化或者工具化。二是基于神的拣选和救赎,以色列民是神大能的臂膀救赎的子民,有独有的尊荣,这也反映到以色列民众的个体,“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因此以色列民要彼此相爱,不可压迫弟兄,穷苦的要予以接济,为奴的要有期限。欺压民中的弟兄,不仅是对神的创造、而且是对神的救赎的侮辱。
新约社会伦理
同为属神伦理体系,都是基于神的神性和启示,新约伦理与律法伦理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但由于基督对摩西的超越,新约对旧约的超越,新约伦理超越了律法伦理所在的救赎历史阶段和历史情境的局限,基督徒是在基督里面思想神的启示和工作,人对神的归属,神的爱、公义、怜悯,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神对这些的启示在基督里是完全、完备的,而在摩西律法乃至整个旧约都是阶段性的、指向性的。
摩西律法具体的社会伦理是神定义的爱、公义、怜悯等普遍原则在摩西之约的具体应用,在以色列所处的救赎历史阶段和现实情境中的具体应用,因此律法的社会伦理有其特殊的针对性和目的,例如对社会机制的全面规范是基于全民立约的神权政治,对农业生产的规范是针对当时农业社会的组织方式,对犯法的惩戒适应摩西之约所处的启示和救赎历史阶段,以外在的高压维持民族整体的信仰和伦理秩序。基督徒对神定义的爱、公义、怜悯等普遍原则的应用,则不局限于神权政治、某种经济模式、民族全体立约等等,是超越所有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民族种族,因此不是照搬律法的规条,也不能照搬律法的规条,因为基督徒所处的救赎历史阶段、所处的现实情境、神给予基督徒的呼召都与摩西之约之下的以色列人不同,每个基督徒个体或群体所处的具体社会情境与其他基督徒又有不同,不是某一种特定形态可以概括的。为应对这个复杂现实,自从基督教社会化之后,教会历史中一直存在复原旧约社会伦理的理想,这种倾向影响到后基督教时代的今天。
例如,某些人认为教会的责任是将教会所处的社会变成旧约式的神权政治[85],教会或者教皇代替基督行使管理世俗社会的权柄。但教会的责任是传讲基督的福音、建造基督的信徒;基督徒的理想社会不是摩西之约的社会,而是基督作主作王的国度,不是人造的、更不是基督徒建立的人间天国,而是基督在末世降临建立的天国。某些人认为现代社会乱象的根源在于没有用摩西律法来治理社会,应当按照摩西律法严格的禁止并惩治犯罪[86],但以色列民的历史恰恰证明摩西律法对于罪人缺乏功效,法律的确有外在有限的约束,社会堕落的根源是人的内心,而非外在的法律,试想,现今的问题不是因为罪恶合法化才有罪恶的蔓延,合法化是罪恶蔓延的结果不是前提。某些人认为基督徒只有在政治层面诉求公义、推动政治变革[87],才是对神的顺服,但即使是摩西之约下的以色列民,当以色列被掳和被外族统治期间,神没有要求他们直接挑战堕落的异教政治和社会体制。在新约下,基督徒个体和群体有其所在的特定政治、社会、文化、个体情境,有不同的参与角色和影响范围,某些基督徒有比较大的政治参与空间,某些基督徒没有,某些基督徒所在的社会有较少的异教直接影响,某些则是彻底的异教,因此他们的具体应用是多样的、分别适应各自所处的环境、适应神给予的恩赐和呼召,将其单一化是幼稚的、错误的、危险的。的确,由于基督徒所处社会环境和个体环境的复杂,由于我们自己的惰性和罪性,践行爱神爱人、爱人如己、行公义施怜悯不是简单的直线,简单化思维处理复杂问题的结果是将问题变得更复杂。摩西之约和摩西律法经常被当作解决新约之下复杂问题的捷径,但这是我们幼稚的思维找到的捷径,回避问题不是解决问题。
下面谈几点对新约伦理的认识和应用。
新约伦理如同律法伦理,约束的对象是与神立约的属神的民,不是圣约之外的人,圣约之外的人没有神、没有神的诫命,更不可能遵行神的诫命。基督徒应当关注的是基督徒和教会如何践行神定义的爱、公义、怜悯,在神将我们放在的具体环境和影响所及范围内,而非如何让不信神的人按照基督徒的准则活着(当然,我们希望不信神的人有高尚的品格,在我们影响所及的范围也希望社会公平正义)。对不信神的人,教会的信息是基督的福音,不是基督徒伦理,是如何成为属基督的人,不是如何活着像基督徒,是重生得救,不是道德改良。用基督徒伦理替代基督的福音是伪基督教,按照基督徒伦理生活也不等同于重生得救。罪人的问题决定了罪人的得救不可能依托于伦理规范,不管这个规范是圣经以内还是以外,是律法伦理还是基督徒伦理,在任何伦理规范之下,人的结局都是被定罪,得救只能本乎神的恩典。新约伦理的优越性并不能够改变这个事实,很多人认为不能依靠行为得救仅仅是因为律法,这是严重的误解[88],罪人依靠任何行为都不能得救,任何行为都被罪污染,得救只能依靠基督的公义圣洁,得救是神恩不是自救。
另一方面,基督徒和教会如果没有持守神定义的爱、公义、怜悯,甚至堕落到世俗伦理都不齿的境地,是对神的圣名的亵渎,例如基督徒之间的欺诈、压迫,教会内部的权力和财务腐败,用神的名谋取私利,与基督的榜样、使徒的教导背道而驰。在可见的伦理上如果基督徒不能体现对世界的超越,不信神的人很难相信基督徒所传讲福音的超越。基督徒道德伦理的堕落不能简单归咎于制度、环境、个性,道德堕落与纯正信仰是不可能共存的,道德伦理的堕落背后是信仰的堕落,可见的人际关系是不可见的神-人关系的反映。对神的傲慢自然反映到对人的傲慢,以神服务人自然反映到以别人服务自己,对神的不信自然反映到尽我所能的攫取利益,对名望、财富的痴迷。教会伦理的世俗化一定伴随着教会信仰的异教化。基督徒的社会伦理不是单纯的人际关系,同样的,基督徒社会伦理的堕落也不是单纯的人际关系的问题,改善基督徒的人际关系也不是停留在人际关系的层面,用世界的体系解决问题。
信实的持守神的启示,在今天尤其重要,基督徒所面对的不仅是逐渐式微的传统异教社会伦理,更大的挑战来自于现代主流意识形态对所有伦理秩序的冲击。当伦理的定义从宗教权柄、自然秩序转移到人的意志,社会伦理历来强调的爱、公义、怜悯失去了依托,在自我至上、欲望至上、利益至上、功利至上、生存至上的架构下,爱堕落为本能和欲望[89],法律堕落为博弈的工具[90],你死我活的竞争之中怜悯即是懦弱[91],人正在将社会变成野兽的丛林[92],任何阻碍罪恶本能和欲望的都是仇恨,任何维持公平正义的都是变相压迫,任何教导怜悯恩慈的都是残忍,在这种环境下基督徒的伦理显得格格不入,基督徒或者选择持守神的诫命,被世界视为仇恨、压迫、残忍,或者选择随从世界的苟且,颠倒黑白,被神视为懦弱、背叛。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定力在这样的世界依然保有温情和正义,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足够的信心信靠神在基督里给我们的恩慈。
4.2.4.4 圣所秩序
这个部分关于祭司、祭物、圣所等规条不再展开,可参见4.1.7, 4.2.1, 4.2.2, 和4.2.3等。
4.2.4.5 宗教生活
以色列民的宗教生活除个体的献祭,是以一系列的圣日、节期、许愿、奉献组织的,第23、25、27章着重教导这些内容。
圣日节期
圣日节期包括每七日、每年、每七年、每七个七年的循环,见下表。
表12摩西律法圣日节期
节期 | 安息日 | 逾越节* 除酵节 | 初熟节 | 七七节* 收割节 | 吹角节 | 赎罪日 | 住棚节* 收藏节 | 安息年 | 禧年 |
日期 | 第七日 | 正月十四及后七日 | 正月十六 | 三月六日 | 七月初一 | 七月十日 | 七月十五起七日 | 第七年 | 第五十年 |
背景 | 印记 | 出埃及 | 庄稼初熟 | 丰收 | 圣月之始 | 赎罪 | 丰收/ 出埃及 | 土地 | 地/物/人 |
安息 | 是 | 15/21日 | 否 | 是 | 是 | 是 | 15/22日 | 是** | 是**† |
以上内容参见出23/34,利23/25,申16;圣日节期献祭见4.2.1.2
*:一切男丁三次朝见神;**:土地安息;†:赎回土地、房产,奴仆自由
圣日节期是以色列民个体和集体生活的重要内容,下面首先看律法之下设定圣日节期的意义。
第一,每年的六个节期体现了摩西之约下神-人关系的基本要素:神过去对以色列民的救赎(逾越节、住棚节),以色列民基于救赎对神的归属;神如今对以色列民的恩赐(初熟节、七七节、住棚节),以色列民对神的感恩、在神里的喜乐;以色列民的赎罪,神对以色列民的赦罪(赎罪日、其他圣日节期献祭)。这以有形的方式教导神过去、现在、将来的祝福,神的同在和恩典,同时是以色列民属神情感的有形表达。
第二,圣日节期突出和重复安息的概念:人的安息,土地的安息。律法对安息日的定义和解释强调对神的创造和救赎的纪念[93]。首先,安息日以神在创造后的安息为样式而设定,第七日是神祝福的圣日,神的安息不是泛指神停止工作[94],是特指创造的完成、创造的美好、神对世界的悦纳,对人而言是神-人关系的美好、世界的美好、人在神的恩典里面的安息[95]。人类堕落之后,原初的美好不复存在,人的安息也不复存在,土地被咒诅,罪人在堕落的世界劳苦,在罪中不得安息。安息是对神的创造以及原初美好世界的纪念,同时神在摩西之约下重塑原初的美好,赐予神的选民在神里的安息以及土地的安息。其次,安息是全体民众的安息,包括儿女、奴仆、寄居,延及牲畜,为纪念神拯救以色列民离开埃及为奴之地,在安息中纪念并经历神给予的自由。安息是关于神的创造和救赎,是对此的纪念,并基于此爱神和爱人心志的表达,感谢神、善待他人。作为摩西之约的印记,安息日有其实用的意义,即人必要的休息,但核心的意义是关于神的,违反安息日的问题不是人没有得到休息,而是人否定了安息日所表征的神的启示和工作。
第三,圣日节期的安息,安息日、安息年、禧年,是对神的应许的信靠。每七日停止工作一天,每七年停止耕作一年,甚至出现连续两年不进行耕作收割,人第一反应是担心吃什么?每日劳作、每季度劳作尚且担心温饱,怎么可以这样[96]?如同之前赐予吗哪,这里的目的是,“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人对这个诫命的反应背后是对神、对生命的理解:活着是靠着自己的眼见,还是靠着对神的信心;生命的终极安全感是定位在神和神的应许,还是人与被造世界之间的互动;神的应许对我们而言,是美好但空洞的承诺,还是真实且大能的现实。神是不是如他所言的可信?我们可以无所畏惧的信靠?神对日常的耕种收割有没有完全的掌控?神是否可以如他所言的实现他的应许?神是万有的掌控者,可见不可见的世界都在超越世界的神的掌控之下,不管是人看似“自然”还是“偶然”的,人看似可以“解释”还是不可“解释”的,都在神的掌控之下,神的应许是真实的,我们的感官和理解可以犯错,但神的真实和应许绝对不会落空。问题是人是否愿意信靠神,在看似不可战胜的危机中相信神带领我们度过,还是说我们的安全感只是取决于我们是否掌握了足够的资源应对可能的危机。不是说没有准备或者预见[97],但我们对神的信靠和顺服要超越我们的可知可预知的范围,因为神对万有的掌控要远超我们用被造物的有限资源可以控制的范围。神的诫命不是负担,而是恩典,不是危机,而是祝福,在世界看来,我们相信神的一纸空文,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无用处,但我们所信的是说成就成、命立就立的神,信实可靠的神,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更可以信靠的。
第四,禧年是摩西之约下宗教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时间节点:禧年是全地欢喜庆祝的一年,为奴的得自由,被买卖的土地房产归回本主。对于习惯世俗财产归属关系的人而言,这是很奇怪、没有道理的规定。但它体现的是:人在神面前是客旅、寄居的,一切的所有权都属于神,属神的子民不可永远为奴,属神的土地不可永久买卖。这个诫命有其实际目的,接济穷人、阻止土地兼并、防止对穷人的压迫、土地的休整;更重要的是,用这种有形的方式教导以色列民,他们所有的包括土地、房产、奴仆都是神所赐的,人对这些有所有权但不是终极的所有权,而是依托于神的恩赐的次生所有权,人作为神的仆人代行神所赋予的管理使用的职责,人在神的诫命范围内有使用的自由,但没有违背神的诫命的自由,神可以不加解释的给予、也可以不加解释的取去。以色列民之后没有信守安息年和禧年,这不是有没有按照自然规律进行农业生产的问题,而是是否承认神对万有的权柄,土地、财富的最终所有权。
圣日节期是摩西之约下神借以教导以色列民的有形途径:神的工作和启示、神人关系、人和世界在神里的安息、人对神的信靠、神对万有的所有权等等。那新约是否需要继续这些圣日节期?圣日节期是摩西之约下有形且有限的启示和教导,最终完全、完备的教导是在耶稣基督里完成的,包括神的恩典和救赎、神人的和好、人和世界的安息、人对神的信靠、神对万有的王权。与基督相比、与新约相比,圣日节期是旧约之下的影像,而基督才是启示的实体,新约没有否定圣日节期代表的原则,但新约是在超越性的启示中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因此无需再回到圣日节期中去,如同无需回到食物禁忌、圣所限定等规条。
有人说,那新约有没有自己的圣日节期?基督徒可不可以庆祝?
首先,基督对圣日节期的超越不仅是对摩西之约圣日节期的超越,而是对一切圣日节期的超越,在基督完整的启示和救赎里,我们无需持守任何圣日节期,不管是圣经中的还是圣经外的。基督和使徒在新约中没有设定任何的圣日节期。新约将圣洁的本象启示给我们,犯罪的是人,不是食物、物件、日期、年岁,洁净的是人,不是食物、物件、日期、年岁,对基督里分别为圣的人,每日、每年、每个物件都是圣洁的。新约是神的启示和救赎的成熟阶段,有基督完成的救赎、圣灵的内住、完备的圣经,没有必要再用特定的节期来辅助[98],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超越圣日节期等等规条的能力和应许[99]。新约记载使徒教会在周日聚会,周日被称为“主的日”是对基督在这一日复活的纪念,不表示周日是不同于其他日期的圣日,不表示基督徒聚会只能在周日进行或者周日聚会就更得到祝福,周日更不等同于摩西之约的安息日[100]。新约没有制定任何庆祝圣日节期的诫命。当然,部分基督徒可以选择某一天特别纪念救赎历史或者教会历史的某个事件,前提是按照圣经启示正确理解这些纪念的目的和意义。这些节期是按照集体共识或者传统习惯人为设定的,其设定没有基督的权柄,很多日期没有圣经或者历史依据[101],节期本身也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庆祝这些节期与敬虔没有直接的关系。不是说救赎历史或教会历史的某个事件不重要,但我们对圣经历史和教会历史的理解是在神的整个启示和救赎整体内进行的,持续进行的,可以但不依赖于在每年的某个时间对某事件的纪念。新约基督徒的生命、教会的生活不是依靠圣日节期来组织的,不可能被圣日节期替代的,而是体现和成就在每个生命的生活点滴之中,持续的敬虔、持续的教导。某些特殊日期的纪念对正常基督徒生命建造不是必须、更不是中心。
誓愿/奉献
誓愿是人向神祈求时所承诺的特别奉献,什一奉献是神要求的定例奉献,但神对所献之人、物的要求与献祭是同样的严格,因为如同献祭,这里奉献的人、物都因为人的誓愿或者神的诫命,分别为圣属于神,人不可以随意撤回、随意替换,随意撤回或替换意味着圣俗不分。同时,这里体现了誓愿和奉献的严肃,由于人的软弱、神给予人一定的赎回所献之物的选项,但违背誓愿或者诫命须额外支付价值的五分之一,随意起誓、随意背弃须接受相应的惩罚。所起的誓愿必须按时献上,誓愿是人口中甘心所献的,必须谨守。没有这些严格限制,誓愿很可能成为人挂在嘴边的敬虔装饰,用空许的承诺在众人面前夸口,却可以不用实际执行。
新约基督关于誓愿的记载和教导主要是在犹太背景之下,或者是对摩西之约下犹太人的批评,或者是摩西之约某些习俗的延续,例如保罗的誓愿(与初代犹太基督徒在圣殿敬拜类似)。摩西之约的誓愿在新约没有继续作为基督徒的生活准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律法的誓愿有其特定的方式、目的、运作条件,都与摩西之约的特别设定相关。律法的誓愿不仅是承诺、不仅是奉献,而是人在祈求神时所许下的承诺,在神成就人的祈求后践行承诺,因此誓愿是祈求相关的有条件、特别奉献。首先,这些特别奉献的接受者是祭司和利未人,分别出来不再拥有产业的特殊人群,拿细耳人的誓愿同样需要祭司执行的献祭、洁净、完成的环节。在新约下祭司和祭司职分已经被基督超越,与祭司相关的誓愿也不复存在。第二,律法的誓愿是人在祈求神时承诺在祈求成就后以某种方式奉献予神,这是在摩西之约下建造对神的信心的有形但有限的方式[102],与新约相比是尚未成熟的表达方式、尚未成熟的神-人互动模式。在新约由于基督的工作和启示,我们是在成熟的启示和生命层面理解神、神的恩典、对神的归属,“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万有都是本与他、倚靠他、归向他”。因此我们对神的祷告和祈求不再是旧约誓愿的模式(即使在旧约这也不是唯一模式),当然我们依然对神是敬畏和感恩,但不再需要按照,神如果成就我将某物献给神[103]。我们呼求阿爸父,知道父将一切的恩典和丰盛赐给我们,在基督里我们将一切的恩典和赞美归给神。在对神的恩典更成熟的认知的同时,我们也不再需要启示尚未完全时的不成熟表达。当然,在新约基督徒可以有承诺,在某些特别的场合可以怀着敬畏的心求神见证我们的承诺,基督徒也奉献,包括全人对神的献上、以及在生活中具体的奉献,但这些与律法的誓愿有结构性的不同,因为我们如今是在基督里而非律法下理解神-人关系。
律法的誓愿在后来被某些人、包括在教会,腐化为赌博式、试探式、交易式的神-人关系,认为人向神所承诺的奉献是与神作的某种交易、对神的诱导,用某种东西来换取某个心愿的完成,这种异教思维很常见,这种想法不但与摩西律法的教导背道而驰,与新约的启示更是差之千里,神-人关系不可能是交易,万有都是神所赐的,罪人拿什么与神交易,自有永有的神有什么必要与人交易,神不是商人、不是仆役、更不是乞丐,谈神人交易是对神的极大侮辱。
摩西律法的常例奉献包括每年献给祭司和利未人的什一,每年在圣所所在地享用的什一,每三年给当地利未人、寄居、穷人的什一,自由奉献在此之外。新约的奉献与摩西律法的奉献都应出于爱神和爱人的心志,用以支持神的事工、支持神职人员、周济穷人等等,但二者的具体表现不同。新约的奉献强调甘心乐意的奉献,没有制定常例奉献的要求,没有设定收入的比例,奉献的多少也没有直接与敬虔挂钩,这符合新约的启示阶段以及基督徒生命的性质[104]。其次,律法下的祭司和利未人完全没有产业,新约的使徒、传福音的、牧师、教师可以有产业、也可以从事其他工作,这可能出于个人主动选择也可能由于条件所限。新约具体教会事工所需的物质条件各有不同,基督徒对教会的支持可以是多样的;类似的,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基督徒支持穷人的方式也是多样的。第三,新约没有常例奉献要求,因此很多情况下信徒自愿奉献是教会实际运作的物质条件[105],奉献的重要性在新约体现的更明显。
宗教敬虔
圣日节期、誓愿、奉献是摩西之约下以色列民宗教生活的重要内容,律法规定了这些活动的具体形式。在这个具体形式之下,存在真敬虔和伪敬虔,虚伪的敬虔和虚伪的宗教生活是属神信仰的天敌,主在新约多次批评犹太人的伪敬虔,伪誓愿、伪祷告、伪禁食、伪奉献。这个问题在教会历史上持续存在,这个倾向是罪性的一部分,伪敬虔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知错犯错,是因为伪敬虔对罪人有天然的吸引力,罪人对伪敬虔有天然的向往,二者之间有强大的亲和力。
伪敬虔是属神生活的捷径,它可以绕开几乎所有的内在不敬虔的问题,快速的制造敬虔的形式,给予自己和他人敬虔的错觉;因为过低估计罪的深刻、低估神的圣洁,人很容易接受这种错觉,并对此没有丝毫的怀疑。这能有什么错?这些不是神要求的吗,做这些能有错?做这些背后不是要自我牺牲和奉献吗,能有错?不是还有那么多人连这些都没有做到?做这些不是得到众人的肯定,难道希望别人认可有错?的确,敬虔是神的诫命,敬虔有牺牲和奉献,认可自我的价值和意义可以是正当的愿望,但是,包含这些元素并不足以等同真正的敬虔,因为人对神的诫命的理解可能是肤浅的,其牺牲和奉献是选择性的,其自我价值的认识是扭曲的,在此之上只能是伪敬虔,具有很强欺骗性的伪敬虔。应对人的不敬虔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回避问题、掩盖真相,一种是面对问题、面对真相,伪敬虔是前者,真敬虔是后者。选择伪敬虔是选择了快速、高效的解决方案,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完成目的,何乐而不为?回避的问题、掩盖的真相可以自欺、可以欺人,但不能蒙蔽神。人对自我的罪恶和黑暗面有本能的回避,这种回避可能是出于愧疚、廉耻,也可能是出于罪性,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将所有的罪恶全部公之于众,但在独一真神面前,生命的根本是真实,真实的面对神、面对自己的罪、面对自己的敬虔和不敬虔,可怕的不是我们的罪恶,而是我们粉饰并掩盖罪恶,然后在人前自欺欺人的招摇。基督徒可以真实面对自己的卑微、软弱,甚至于罪人的元首、世界的污秽、万物的渣滓,我们的盼望所系在于基督,我们需要的是基督从天上来的公义、圣洁、敬虔,而非我们从傲慢和幻觉堆砌的空中楼阁,真正的敬虔是在基督里生命的活力,不是刺激人性骄傲的兴奋剂。
4.2.4.6 结语
摩西律法呈现的神-人关系是将来神在基督里成就的神人关系的缩影,摩西律法呈现的神权统治是将来神在基督国度里的神权统治的缩影。神人关系和神权统治都被人类犯罪打破而且持续破坏,神在救赎历史中的工作是对神人关系的重塑,同时是对神权统治的重建。摩西之约是神在特定的民族和特定的地域所作的重塑与重建,预备并指向将来神在基督里所做的完全重塑与重建,最终在基督的国度中实现,摩西律法表现的神权国度是将来基督国度的缩影。摩西之约的神权国度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基督工作、基督国度的性质。
摩西之约的神权国度包含了完整的神权统治的体系:神、神的民、应许之地。在人类堕落之前,神人关系、人际关系、自然秩序都是完美的,人类的堕落导致神人关系、人际关系、自然秩序的全面破坏,神的救赎是对神人关系、人际关系、自然秩序的全面重塑和更新,创造、堕落、救赎、更新都是全体系的,因为神的权柄无所不在。摩西律法则体现了这个体系,从个体到群体,从人伦秩序到自然秩序,都按照神的旨意运作,当然,在摩西之约下的体现是有限、有弱点的,它的体系本身依然是全面的。神在基督里的工作最终是对摩西之约秩序的超越并在普世的实现:基督、新造的人、新天新地,在基督里重建的神人关系、人际关系、自然秩序。这个体系是以基督对罪人的救赎与重生为核心的,但不局限于人,基督不是为社会或者自然而受难,但基督受难复活的果效延及社会和自然,而且基督作王不仅是对更新的人,而且包括更新的社会与世界。
同时,我们须认识到这个全体系的救赎不是即时完全实现,是分阶段渐进实现的,现今的时代是借着福音对信徒个体和群体的更新,是局部的非普世的,是灵里的重生还未有身体的复活,是关于人的还未有关于自然的,须等到基督再来时以特殊的神迹成就其余的工作。神给基督徒和教会的呼召是特定的,基督徒和教会是基督完成全体系更新的一个途径,是神完成重要工作但不是唯一工作的器皿,是器皿但不是替代,基督徒和教会没有能力代替基督成就全体系的更新、更没有资格代替基督在地上行使王权,过分夸大教会的角色、能力、权柄是教会历史、尤其是基督教社会化地区经常出现的倾向。无视这个全体系是错误的,人为设定神的时间表、僭用神的权柄或能力,也是错误的。
4.2.5 祝福咒诅(利26)
第26章是西乃山颁布的律法的总结,律法的颁布始于神与人的立约,其内容是立约之民的生活规范,在此结束于圣约之下神-人关系的走向:民之守约⟶神之祝福,民之背约⟶神之咒诅,民之悔改⟶神之恩慈。本章的视角从立约、律法,扩展到此后以色列民族长远的历史图景,可以远眺从摩西之约到新约、从前代到末世的历史轨迹,也可以看到神在宏大的时空情境之中的工作和启示。本章的结构如下。
引言:独一真神、信实守约、圣洁敬拜 v.1-2
顺服:天时、土产、饱足、平安、得胜、生养众多、神的守约、神的同在
“我要做你们的神,你们要做我的子民” v.3-13
悖逆:厌弃、厌恶神的律例 v. 14-15
疾病、战败 v. 16-17
天灾、无粮 v. 18-20
野兽出没、人口减少 v. 21-22
刀兵、瘟疫、饥荒 v. 23-26
饥馑、荒凉、被掳、流亡 v. 27-39
悔改:认罪、谦卑,神纪念前约,“要做他们的神,我是耶和华” v. 40-45
4.2.5.1 顺服的解析
律法是神在摩西之约下给予以色列民的生活规范,以色列民当顺服神的诫命。但为什么要顺服神和神的诫命?世上的万国万族都没有相信耶和华、没有顺服耶和华,以色列民族过去没有律法,不一样的经历生老病死、耕种、收割、天灾、人祸?有必要相信神、遵行律法吗?下面简单讨论圣经如何诠释顺服的必要和动机。
首先,对神的顺服源于对神普世权柄的降服。神向以色列民首先启示的是:神是自有永有、独一真神,万有的创造者、掌管者、审判者。被造物生在神的权柄之下、活在神的权柄之中,服从神和神的诫命是生而为人的必然。人类的堕落是因否定神的权柄,罪人的本性是否定神对人的绝对权柄,罪人可以将自己置于某个被造物的权柄之下,但不可能在独一真神的权柄之下。对于罪人,假神、无神是常态、正常态,真神反而成为非常态、病态,假神、无神可以接受,真神无法容忍,降服真神的权柄是相当荒谬而且没有必要。神的启示首先是向罪人澄清这个基本事实(虽然是在被造世界明明可知的事实),万有都在神的权柄之下,人不存在离开神的自由,人的存在就意味着人在神的权柄之下、在神所制定的人类生活的规则和意义之下。的确,罪人极力否认这个事实,但罪人的否定并不能改变自有永有的神的权能、以及基于创造神建立的宇宙秩序,再狂妄的罪人依然要面对这个神和这个秩序。以色列民在律法中面对的就是这个神和神在摩西之约下设定的人类和自然秩序。
其次,对神的顺服源于对神的归属和认同。神在拣选和救赎中建立的对以色列民的特殊所有和归属,以色列民是神所救赎、为神所有的,他们不再属乎埃及、不再属乎任何异教神祗、不再属乎堕落的世界,而是属于神,这个归属和认同延伸到对神的同在、恩典、圣洁的认同,对神的同在、公义圣洁、恩慈怜悯的向往和渴慕。律法的条例是神的神性和旨意的有形有限的体现,以色列民对律法的顺服是他们对神的认同的表达,对神的敬畏、感恩、向往、依靠等属神情感的反映。对这一点在申命记的第6-10章有更详细的教导。
第三,对神的顺服源于对安危祸福的判断。神在律法具体条文启示了对顺服的悦纳、对违反诫命的人的惩罚,并在立约群体的层面启示了对顺服的祝福、对悖逆的咒诅。他们的守约还是背约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安危祸福。在摩西之约下,神对立约群体的态度以直接、清楚、可见可感的方式体现,以强烈的对比来区分顺服和悖逆的后果:丰收和饥荒、健康与瘟疫、得胜与被掳。即使是从本能的趋利避害的角度来判断,他们也应当顺服神。这是人价值判断的最为直接的层面,是最没有争议的层面[106]。
4.2.5.2 悖逆的解析
面对如此清楚鲜明的对比,人的选择似乎没有任何疑问,且不谈真神与假神、圣洁与罪恶的区别,趋利避害的选择祝福、规避咒诅不是人的本性吗?何为丰收何为饥荒,何为健康何为瘟疫,何为得胜何为被掳难道还有争议吗?即使是不信神的罪人,对这些难道还有疑问?但历史和现实都表明,罪人选择的始终是悖逆和审判,而非顺服和祝福,而且不知悔改的在悖逆之中沉沦。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为什么有神清楚的启示还飞蛾扑火的冲向灭亡?问题恰恰就在于,利害判断不能脱离真神与假神、圣洁与罪恶的区别。
首先,不能离开真神与假神的区别来谈利害判断。所有的利害判断、价值判断都是在其特定的体系内进行的,不存在中立的、孤立的判断:人或者是在依靠神的属神体系,或者是在敌对神的异教体系,他所存在的这个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就是一个选择,其他的价值判断都是基于这个基本判断和选择,并受此支配。的确,信神的和不信神的人都在经历自然和社会现象,但二者对同一现象的解读是不同的,因为他们在不同的体系下对丰收、饥荒、战争、和平做出解读。神的启示所表达的利害判断是在属神体系内解读的,神在这里不仅是在描述两种不同的现象,而是以神的权能在解读神即将成就的事实,因此只有在属神体系内才可以接受并顺服这个解读:以色列民所在的世界、所经历的事件都在神的掌控之下,丰收、健康、平安、得胜是神的祝福,饥荒、瘟疫、战乱、被掳是神的审判,背后的直接原因是以色列民对神的顺服或者悖逆。他们看到的和经历的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但是神所掌控的、并且反映神的旨意的被造物现象,他们不是孤立的看自己和自然,自己和他人,而是在神创神治的框架下看这些关系,这是整个体系对世界和经历的解读。接受这个事实首先是承认神对万有的主权、神对万有的掌控,以及神成就自己旨意的完全能力,这样的神只有且只能是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全知全能的神对现实的自有、先决的解读,人对世界的解读、对自我经历的解读是对神的解读的再解读,是按照神的启示的理解、依靠神的理解。这个在认知领域对神的绝对、完全、恒久的依靠是正确认知的基础。
在敌对神的体系内,不管是有神的异教宗教还是无神的异教哲学,他们经历的是神创神治的世界,但他们对此的解读却是在否定神创神治的前提下进行的,他们的神祗或者终极哲学概念没有对被造物的超越性、没有创造的事实、没有掌控的权柄,这样的神祗是有限的权柄、有限的能力,人对他(们)的依靠是有限的依靠,人的经历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和被造世界的互动决定的,社会现象是人与人的互动决定的。在这个框架下,他们对丰收、健康、平安、得胜、饥荒、瘟疫、战乱、被掳的解读是在被造世界内的解读,是依托于被造物的解读,用人类行为、自然规律、偶然随机事件等来解释,神祗不过是这个解读的注脚[107]。既然人可以在这个层面解释,就没有必要接受神的解释,就可以在人理解的范围内趋利避害,或者被动的接受宿命和无常。没有神掌控万有的权柄、没有神成就己意的能力、没有神自有先有的解读,人为什么要放弃自我对世界的解读、对自己生命经历的解读,来顺从神的解读?没有自有永有独一真神的架构,人没有必要认同神和神的解读,这里的祝福和咒诅只有对属神体系下的人有意义,对敌对神体系下的人,不过是有气无力的引导、有名无实的威胁而已。如果人在存在和认知上没有对神的绝对依靠,人没有任何必要接受神对世界的解读。
其次,因为我们不能离开圣洁与罪恶、良善与邪恶的区别来谈利害判断。利害判断无法与善恶判断分割,人非禽兽,不是局限于本能和直觉的判断,人的利害判断是在善恶判断的框架内进行的,人作为人,是在善恶判断的框架内对包括本能和直觉在内的所有人类意识和行为做出规范。在属神的体系中,善恶判断的标准是神设定的,因为只有神有绝对的权柄、完全的圣洁来定义何为善恶,被造物的善恶标准是衍生的,依附于神的,即使在没有犯罪的伊甸园也是如此,神的话语设定了人的善恶标准。始祖的犯罪是用撒旦设定的善恶标准来取代神的善恶标准,用人的自决来取代神的先决,自此罪人始终是在堕落的善恶标准之下进行善恶判断和利害判断,堕落的善恶标准扭曲了他的利害判断。例如,在伊甸园,夏娃的利害判断是“好做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这个利害判断是在脱离开神设定的善恶判断的基础上做出的,因此是罪恶的,看似有利实则有害;而犯罪之前,人的利害判断是依附于神的,即使从被造物的角度、从撒旦的角度,吃禁果是有利的,由于人服从于神设定的善恶判断,人选择不吃禁果。善恶标准的迁移决定了利害判断的差异。
同样的扭曲体现在以色列民理解神的祝福和咒诅。他们的利害判断是基于“厌弃我的律例,厌恶我的典章”,他们进行任何利害判断的前提是厌恶神、厌恶神的律法,不是尝试顺服而又不顺服,不是无知而犯错,而是厌恶、发自内心的排斥和对抗,意欲除之而后快。厌恶圣洁、厌恶公义、贪爱不义、向往邪恶,在这样的善恶判断下的利害判断,依然是趋利避害,但趋什么利、避什么害?这时,最大的害莫过于神的诫命的约束、禁锢人的随心所欲,最大的利莫过于从中解放的自由,其他可能出现的后果不过是在争取这个最大利益的过程中不得不付出的微小代价而已[108]。他的颠倒的善恶判断扭曲了他的利益判断,将祝福视为咒诅、将咒诅视为祝福,对律法强烈的厌恶、对罪恶强烈的渴望使得他对可见可知的痛苦有很大限度的容忍,他可以容忍很多、为的是满足内心的渴望,在很多时候人厌恶自己所厌恶的是不谈任何利害判断的。
除此以外,颠倒的善恶判断通过对现实的颠倒解读,在不断强化他原有的错误体系。即使在神不可否定的预言和现实面前,由于对神的厌恶,他鄙弃唯一正确的解读,选择在异教框架下解读他的经历,是他所敬拜的偶像在赐予他丰收、保佑他平安,是因为他停止敬拜偶像、或者是没有足够虔诚的敬拜偶像导致一系列的灾难发生在他们身上。他宁可将一切都归因于僵死的偶像也不愿意归因于全知全能的神,为什么,因为他对神的厌恶。另一方面,神的启示越是清楚、越是不可否认,越是在他心底激起对神的仇恨,神是他的痛苦的制造者,神是他的敌人,他要与神为敌、与神争竞。扭曲的善恶判断决定了他或是被动的敌对神、或是主动的敌对神,他的一切利害判断都是在这个敌对关系中进行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谈顺服的时候,首先谈的是神的权柄、对神的归属和认同,最后是人的利害判断,因为这里的利害判断是在属神体系中、基于神设定的善恶标准。人悖逆神直接体现在他的利害判断,但问题的根源在于思维体系和善恶标准。的确,神宣告的祝福和咒诅是再明显不过的区别,是无需选择的选择,但在神人颠倒、善恶颠倒的体系中,做出颠倒的选择是唯一的选择,是罪人在过去、现在、将来一直做出的选择。
4.2.5.3 历史的解析
这段启示是之后以色列历史、以至救赎历史的脉络。首先,圣约之下神人关系的理想状态是“我要做你们的神,你们要做我的子民”,人顺服神,在神的同在和恩典中满足、喜乐、平安、得胜,这里呼应亚伯拉罕之约、以及神呼召摩西时的应许,并指向这个理想状态在之后历史的短暂、有限实现,例如约书亚时期、大卫/所罗门时期、王国的改革时期,最终指向神应许的新约、基督的神权国度。
其次,以色列民的历史是长期悖逆神的历史,之后在旷野、进迦南、士师、王国、被掳的历史完全按照神在这里设定的走向。他们离弃神、敬拜偶像,随从异教民族、无视神的诫命,神的愤怒临到他们,降下天灾、瘟疫、饥荒、战争,兴起先知呼召他们回转,但他们继续心硬、不知悔改,最终神用外邦人将他们掳去。这里提到的惩戒在之后的历史中字字句句的应验。在面对神的终极启示,耶稣基督,他们展现了对神的终极叛逆,拒绝基督、将基督钉上十字架,神的审判临到他们,圣殿被毁,人民再次被掳、屠杀、在列国中流亡,朝夕不保,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足。
第三,神的恩慈、信实是以色列民的盼望。虽然他们历史上也有数次暂时的悔改,但很快又堕落,他们可以存活是因为神的怜悯,纪念与他们先祖所立的约,与大卫所立的约,多次拯救他们脱离险恶,之后神为神的名的缘故设立新约,应许赐给他们新的心、新的灵,“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做他们的神,他们要做我的子民”。在耶稣基督里,神赐予以色列民悔改、赦罪、重生的恩典,并最终成就神之前应许的诸约。
4.2.5.4 现实的解析
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应按照神的启示,我们对现实的解读同样应按照神的启示。
首先,新约和摩西之约在对神顺服的原则上是一致的,都是源自神超越被造物的权柄、在救赎关系中对神的归属认同、以及对自我安危祸福的判断。但新约
相比摩西之约有其区别性和优越性:其一,新约对顺服原则的理解基于基督完全的救赎和启示,新约下对神的归属认同是与基督合一的归属认同,对自我安危祸福的判断是在神末世审判架构下的判断,这是相比旧约更为完全的认识;其二,新约解决了旧约无法解决的根本问题,摩西之约暴露但没有解决的问题,即罪人内心对神的对抗和悖逆,规则无法改变人心,因此解决罪人顺服神首先是对人心的更新和塑造,这个工作是在基督里成就、借着圣灵的工作完成的,基督徒顺服的关键也在于培养对神的归属认同、属灵品格、属神情感。
其次,新约基督徒对现实的理解依然是基于神对万有的全面掌控、神对被造物的全面掌权。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被造物无不在神的掌管之下,悖逆神的被造物可以不承认神的存在,但没有任何被造物可以脱离神的掌控和权柄。的确,很多时候我们无法理解自然、无法理解社会,无法理解神在世界的工作和旨意,然而我们对世界的无知不等同于神对世界的无知,我们对世界失去掌控不等于神对世界失去掌控。我们对世界的全知和掌控是不可能的,神对世界的全知和掌控是必然的。神对万有的绝对权柄和掌控是基督徒认知的根基。但我们如今在基督里对神的工作有更成熟的理解,超越于摩西之约、包括这里提到的祝福和咒诅的理解。摩西之约有其特定的目的和局限性,神在这里用有形的方式通过全民族的命运来表达神的祝福和咒诅,这是神在摩西之约下的特定方式,但不是神工作的唯一方式[109]。神的悦纳和不悦可以直接通过丰富缺乏、健康疾病、战争胜败体现,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体现,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以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复杂机制体现。在新约,神在基督里将所有的恩典和丰盛赐给我们,包含这个世界的层面但最终是超越这个世界的层面。不是说神不关心我们今生的境遇,而是神在基督里的恩典是关乎永生的,不局限在今生、不完全成就在今生。神可以在某些时候将今生可见的得失与基督徒的生命敬虔直接关联[110],但很多时候,二者没有直接相关性,在基督里敬虔度日的会受到逼迫,经历苦难甚至长时间的苦难,神也会将基督徒放在不同的物质境遇和社会层面,因此我们不能过度简单化的解读我们以及他人所处的境况[111]。此外,在新约我们对世界的解读最终指向自有永有的神在基督里的救赎和国度,我们不仅是在描述现象,而是在神所设定的历史走向和人类生存的意义之下解读、并且向他人传讲这个解读:被造世界的每个事实都在见证神,人类的每个经历都在见证人的堕落,世界和历史的意义是荣耀神、人的盼望是耶稣基督。
第三,离开信仰和善恶的框架谈利害判断是没有意义的,这是实用主义的错误。的确,如前所述,在属神体系内有利害判断,何为有益、何为有害,但这是在神创神治、神定善恶的架构之下进行的,是服从于神的权柄、按照神设定的善恶标准进行的,实用主义和功利思维则背叛神的权柄、离弃神定善恶,宣扬功利至上、实用至上,即人的判断至上。实用主义无论是作为哲学体系、方法论、还是伦理标准都与圣经教导背道而驰。实用主义和功利思维对基督徒的危害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并不是打着否定神的旗号,相反是打着服务神的旗号,它所做的是将神的某个诫命、神的某个呼召,从整个信仰和启示体系中剥离出来,只要能够完成这个诫命、只要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可以动用任何方式,即使是背离神的教导的方式。离开信仰和善恶的框架谈成败、利害、得失是同样的问题,用神的名义作出修饰并不能改变这个问题的性质。例如,当福音事工与神定义的救恩剥离,当教会事工与神的权柄剥离,基督徒的见证与神的应许剥离,然后谈人数增长、关系改善、社会影响、能力培养没有实质意义,因为这些已经离开了神定义的真理架构,存在于罪人自我定义的架构内。
第四,福音不是简单的利害判断,传福音不能停留在简单的利害判断。的确,福音包含利害判断,在基督里有神所应许的祝福、平安、喜乐、永生、盼望。但我们要意识到所有利害判断都是在特定权柄和善恶框架内进行的,福音所定义的利害判断只有在真神权柄和神定善恶下才有意义,也就是说,我们在相信和传讲福音时,不能将二者分割,不能在罪人已有的堕落体系内进行利害得失的说教。由于罪人对权柄、善恶标准的颠倒认识,他对一切利害判断、包括对福音信息所表述的利害判断都处在这个颠倒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下即使接受福音,也是被罪扭曲和变质的福音。这也是为什么不少人相信福音之后的生活与敬虔和顺服无关,因为他在与敬虔和顺服无关的体系下接受福音。例如,当福音被矮化为信得永生、不信受审判这个简单的公式,离开真神的权柄和对神的归属,罪人可以没有任何障碍的接受,他可以单纯的从趋利避害的角度相信,但这个相信对他的生命有何改变?没有实质的改变,最多可以融入某些宗教仪式和习惯。罪人可以仅仅停留在趋利避害的逻辑,在假神、或者圣经元素包装过的假神之下为规避现在或将来的风险、危险而选择相信,真神属性、真神权柄、对神的归属认同是不存在的。利用罪人已有的利害判断传讲福音看似是传福音的捷径,但是自欺欺人的捷径,可以增加人数,但无助于救赎灵魂。
[1] There may be better ways to translate these terms but here we adhere to traditional use and would talk more about the actual meaning in the following discussions.
[2] Not every pagan religion has formal sacrifice built in, for example, the classical Buddhism. This form of Buddhism is not pursuing a deity, but a state of deity, so it is a transition into a divine state, not an interaction with a divine person. But this was a late development in world religions. The oldest religions as we know all have personal interactions with personal deities, in which cases sacrifice is a must.
[3] Universally found in ancient Sumer, Babylon, Egypt, Assyria, Canaan, Asia Minor, India, China, Greek, Aztec, Maya, Inca, and so on.
[4] The argument goes like this: all religions are basically equal, since they cannot be equally right, they must be equally wrong.
[5] A sinner can deny something but not everything, but for the things he acknowledges, he processes them through his sinful, twisted mind. So in one sense, he cannot get everything wrong, and in another, he gets everything wrong.
[6] Human existence, especially early human existence cannot be rightly understood apart from Creation, Fall, Flood, Babel, and Dispersion.
[7] This impersonal explanation of the world came later.
[8] Though paganism has its own definition of ultimacy.
[9] This is why classical Buddhism does not have sacrifice since the ultimate in Buddhism is a State not a Person. And popular religions are all personal rather than impersonal.
[10] The process of this transition is complicated and prolonged, yet definite.
[11] Morality in order to work, must be personal and supra-personal. It must be personal in order to have meaning; it must be supra-personal in order to have authority.
[12] Life present and beyond.
[13] Though it is only principally correct in one aspect.
[14] Again, not in the biblical sense bu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sinners. Of course, they have placed their trust upon the wrong place, but at least they know they need to trust upon someone above or beyond.
[15] The beginning of secular ideology was the self-sufficiency of human mind.
[16] This is not to say ancient paganism and modern secular philosophy are identical, neither to claim ancient paganism is superior. Neither is superior in toto, and either one superior to the other in some sense.
[17] This may mean long distance travel after settlement in Canaan.
[18] There is a worldview behind every commandment and behind every human motion.
[19] Including priests who repeated the ceremony many times.
[20] Some themes discussed before would not be elaborated here.
[21] Animal death is representative and vicarious, though in the ultimate sense.
[22] As depicted in the different sacrificial animals and processes for different levels of the hierarchy, , e.g., compare the sin offering of a priest, an official, and a laity.
[23] The Priestly Covenant is sometimes called a Covenant with Levi (Mal. 2:4-9) or “Levitical priests” are used, but this was speaking in a general sense since the priesthood was given to the tribe of Levi, not referring to every household of Levi as priests.
[24] This may become complicated under foreign rule.
[25] Besides the fact that priests are hereditary titles not affected by politics and they are supported by offerings not by civil authority directly.
[26] This extended to intertestamental period and NT era.
[27] Of course, prophets are not immune to corruption.
[28] This is why this visibly centralized system would not work in the NT church either.
[29] This does not mean priests teach according to his personality or piety, nor is his teaching limited by his success in living a pious life, but without personal application of truth, the proclamation of truth is feeble at best and often hypocritical.
[30] It occurred in the beginning of other historical periods, e.g., Joshua 7, 2 Samuel 5, and Acts 5. The fact that it is not repeated frequently does not mean no similar sin has been committed, rather, it is by God’s grace that they do not die in a similar manner.
[31] Moses had greater honor than priests since it was he who ordained the priests.
[32] Some are fond of speaking Christians in evangelism as priests to unbelievers, in the sense that Christians bring sinners to God. This is not right, though Christians may be considered as priests in the narrow sense that they testify God and His truth. Firstly, in evangelism, Christians do not bring sinners to God, rather, God confronts sinners in His Word whenever His Word is faithfully proclaimed (Christians are ambassadors not priests, 2Cor. 5:20). Secondly, we do not need to bring sinners to God, since sinners are already in God’s world, under His power and revelation. Thirdly, Israelites are already God’s people, and the priest’s duty is not bringing them to God, but offering sacrifice on behalf of them. Fourthly, Christ reconciles sinners to God, effectively and completely, bearing no resemblance of a Christian’s evangelism which has no guaranteed effect on its own. “Bringing sinners to God” gives Christians a false sense of importance and obscures the reality of God’s truth and power in Christ.
[33] The royal priesthood is after the Priestly Order of Christ, who is King and Priest.
[34] It is the same error if one goes back to Mosaic Law.
[35] The similarities are not discussed here, for example, both are delegated authorities under God’s Word and authority.
[36] God sets out qualifications for church leaders, but none of the qualifications is a pastoral monopoly.
[37] This is not the place to discuss the qualification and calling of pastors, o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inisters and congregations, though relevant.
[38] Of course, they may serve as an ordinary Christian or a mature Christian. If he qualifies and is called, he may become a pastor on his own.
[39] The timing of their death was not certain, probably not long after the priesthood was established, since Israel left Sinai not long afterwards (1st day of 1st month to 20th day of 2nd month, not counting the 7 days of consecration). The Day of Atonement was set to be 10th day of 7th month but may not be celebrated the first time until later.
[40] It is possible Nadab and Abihu committed other sins besides offering unauthorized fire, e.g., getting drunk (Lv. 10:9), entering the Most Holy Place (Lv. 16:2).
[41] Formal holiness in three perspectives.
[42] Holy/common may be considered as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particular people/objects besides the regular requirements for all people/objects.
[43] It is not known whether or what Abraham was commanded concerning clean/unclean animals besides the sacrifice in Genesis 15.
[44] All birds were considered as clean, Gen. 7:3 and 8:20. Only the animals had this division, and the insects did not (Gen. 7:8). One major difference was that for post-Flood Noah, all animals, birds, fish, and insects were for food (Gen. 9:1-4).
[45] Even for the divisions God explains, God only explains so far to help Israelites separate the clean/unclean but does not explain as to why. The commandments are given by divine assertion and that should be enough.
[46] For sinners, the most “practical” and “reasonable” choice is to deny God.
[47] Except the following: pre-Flood men and animals were herbivorous (Gen. 1:30), and man became omnivorous after the Flood (Gen. 9:2-3); probably it was also after the Flood when some animals became carnivorous or omnivorous (some may have evolved to be so after Flood); man instinctively abhors some animals or animal behaviors, and this phenomenon may be a result of the Fall.
[48] The world is the theatre displaying man’s sin and its consequence.
[49] If limited to hygiene or health, poisonous plants would have been mentioned also.
[50] The scope of the skin diseases referred in Leviticus is not discussed here.
[51] One contagious disease is used as a pedagogical tool for the existence and consequence of diseases. It is not practically possible to list all diseases as unclean.
[52] Leaven is frequently used in Scripture to depict this contagious propagation.
[53] The Law cannot do what it was not supposed to do, but it was indispensable and in the end successful in preparing a formal covenant people for the coming of Christ.
[54] Pharisees were quite upset about Jesus in contact with the unclean. Jesus cannot be defiled by the uncleanness; besides, he cleanses the unclean, Mk. 5:25-34. What he does or says is intolerable if he is considered as a sinner.
[55] The latter problem is a symptom of failing to understand the former completely.
[56] Some are afraid to speak truth as revealed in Scripture because they fear the truth may be misunderstood or misused, leading to lawlessness or other errors. They prefer to withhold the truth from ordinary Christians or “protect/improve” the truth by complicating it in such a way that it loses the simplicity, clarity, and power as revealed in Scripture.
[57] Some teachings are related to historical events, e.g., Lv. 11, 16, 24:10-23, etc.
[58] This also made the later reformation possible.
[59] It was a coincidence that the divide of the kingdom was accompanied by establishing new place of worship.
[60] This is speaking in terms of God’s special, covenantal presence, which presupposes God’s universal presence in the whole creation.
[61] The Tabernacle/Temple was proclaimed holy, Christ is holy, and Christians are made holy. The so called “holy” land or places are man-made holy, thus superstitious not pious. The Roman pilgrimage to holy places is not Christian, neither Jewish, but pagan.
[62] Eating fat (fat on particular parts of animals that could be used in sacrifice) is also prohibited due to its role in sacrifice, Lv. 7:23-24.
[63] Does this prohibition have practical benefits? Probably, but that is not the argument here.
[64] The prohibition of eating blood given to Noah had similar limitations and thi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perpetuating the prohibition throughout the ages.
[65] The reasoning behind sacrificing war prisoners is different.
[66] In some cases children were bought from poor families.
[67] Tens of millions of babies have been killed through abortion in the last five decades, euthanasia has been legalized in dozens of nations, and legalized infanticide is being considered, not to say the genocide committed in wars. Not surprisingly, there is always a religious or pseudo-religious fervor behind such atrocities.
[68] Divination does not necessarily presuppose a personal deity controlling the world.
[69] The “natural” certainty/stability and “natural” uncertainty/instability are both under God’s control.
[70] We are not told when this became a taboo after the first generations of human race, or how the taboo was embedded into human conscience. But it is evident that by the time of patriarchs, at least some practices were found to be deplorable, as in the cases of Lot’s daughters, Judah, and Reuben.
[71] Their ancestors did not violate “Mosaic Law”, but they committed sins, even though not necessarily conscious of them.
[72] This reasoning solely from pragmatism will eventually backfire. Of course, we can have pragmatic concerns based on the divine order, not regardless of the divine order.
[73] Traditionally sexual morality is what distinguishes civilized society and barbarism.
[74] Yes, sexual perversion was practiced and in some circles celebrated, but it was never legalized and accepted as a social consensus.
[75] Indeed there are monstrosities in traditional morality including sexual morality, but the solution is not to abandon all moral orders.
[76] This struggle is existential, this freedom and identify is at the heart of one’s self consciousness, thus it is sacred, and it does not tolerate any resistance.
[77] This is why Christians must reject all forms of deviation from biblical sextual morality, and it will be too late if the battle only starts with homosexuality.
[78] Arguments on these levels are useful but should not undermine the ultimate problem.
[79] Of course, one may add the ethics before the Fall and the ethics in New Creation.
[80] Though people have been experimenting this idea in one way or another for decades.
[81] Even though they may not think in terms of limitation or sinfulness.
[82] This is already manifested i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human sacrifice: their zeal for deities has so blinded their mind that they have an extreme view of human dignity (of course, their view of deity is also extreme, and extremely wrong).
[83] All moral order has a metaphysical presupposition. Its functional stability is based on the practical and theological validity of such presupposition.
[84] Under NT we have received the ultimate revelation of God’s love, righteousness, and mercy through Christ.
[85] The theocracy under Mosaic Law is a shadow of Christ’s Kingdom in the future. It is not the church’s duty to make Christ’s Kingdom on earth, or reign on behalf of Christ now.
[86] Some argue a total restoration of death penalty as prescribed under Mosaic Law.
[87] This does not deny that some Christians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can participate in political reforms in a faithful manner.
[88] One recent advocator of this view is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89] Secular psychology has explained all human affections in terms of animal instincts.
[90] Modern politics is about power struggle, no matter how that is defined.
[91] Nietzsche has many followers.
[92]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and the triumph of the strongest.
[93] In later history, especially since the rabbinical tradition, Sabbath was closely related to local corporate worship, but in the Law this was not clearly spelled out at least, if not prohibited (though not teaching and personal devotion). It is doubtful that local worship in its formal sense was encouraged when the Law was given since that would easily lead to multiplication of worship sites.
[94] God’s rest is not because of exhaustion but as a result of satisfaction (above completion). Thus the purpose of Sabbath is not to set a permanent rhythm for man’s work and rest, but to point to the state of divine satisfaction.
[95] Thus Sabbath is not limited to the seventh day of each week but extends to feasts and years.
[96] This commandment is counter-productive and counter-intuitive.
[97] See the example of Joseph in Egypt.
[98] This is why the church must endeavor to teach the whole counsel of God to every Christian, and not to feed them elementary principles as a replacement.
[99] We must understand that we are given abundant grace and power in Christ and in Spirit, which dwarfs the regulations of food, dates, and material. The Law has glory, but before the glory of Christ, it is no glory at all (2 Cor. 3:10-11).
[100] Sunday is neither Sabbath nor Christian Sabbath.
[101] Rome has filled the ecclesiastical calendar with more feasts than days.
[102] In a similar way, God granted signs to certain people under special circumstances, e.g., Ex. 4:1-9, Judg. 6:36-40. And in the NT, to those who seek signs, no sign is given except the sign of Jonah, Mt. 12:38-42. Also, the Lord tells them that there is already sufficient revelation given to them, nothing to be added, Mt. 11:20-24.
[103] This is never used in NT, and the prayers in NT are in a rather different mode.
[104] The offering under Mosaic Law is not tithing, but two annual tithings and one triennial tithing. To reinforce tithing in the church is against NT and also against OT. It may seem to be effective practically but not faithful biblically. And it is no small error.
[105] The church and ministers may receive support from the secular government or unbelievers in a way that does not tarnish the Christian testimony. Receiving such supports does not necessarily mean the church is dictated by the secular, but one must be prudent in dealing with such matters.
[106] Because sin distorts God’s revelation, the clarity of God’s revelation only condemns sinners and demonstrates that their sin is without excuse.
[107] Because the interpretation by pagan deities is dictated by man.
[108] Thus they have a high tolerance of evil and zero tolerance for good, which is reflected in the individual and social levels of the pagan world.
[109] The prospering of wicked and suffering of righteous are common in OT, e.g., Ps. 73.
[110] God continues to inflict instant judgment, e.g., 1 Cor. 11:30.
[111] Certainly, there will be cosmic, global, and national signs concerning the second coming of Christ. The Lord commands us to be sensitive to such signs Mt. 24, Lk. 21. But one should not go to the other extreme by superstitiously assigning eschatological meaning to every social uphea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