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启示是神定义的体系,不是松散的教导的集合。既然圣经的意义是神在圣经这个体系定义的,那么我们也必须在圣经启示的这个体系里解读圣经,否则我们的解读一定是片面的、错误的,轻则绊倒一个人、重则毁掉一个人。为什么这么讲?因为一旦离开圣经的体系,你可以用圣经印证一切、证明一切,一切你想证明的东西,一切你想让圣经讲的东西。如果圣经的意义不是神通过圣经体系定义的,那就是读者自己定义的,这个意义就不是神设定的,而是人赋予的。

我们先看一个看似极端的例子。魔鬼试探主的时候(太4:6-7),引用了诗篇第90篇,“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他对此的解读是:既然神应许保护你,那你从这里跳下去,神就一定保守你的安全,否则神的应许就不真实。但这是对诗篇的正确解读吗?如果孤立的看这一句经文,好像魔鬼说的还有道理,但根据圣经体系对神、对神人关系的定义,诗篇这里讲的不是让人随意的把自己置于危险中,然后等着神来保护,这属于试探神。所以主回应撒旦,并没有直接回应诗篇第90篇,而是提醒撒旦,摩西在申命记的教导“不可试探主你的神”(申6:16),因为对诗篇第90篇的解读不能离开神在申命记以及在其他书卷的启示。盯着一节两节经文,经文的意义好像很宽泛,可以指向很多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意义,但等我们看到这些经文所在的圣经体系,它们的意义就不是泛泛的,而是确定的,是神在这个体系里确定的。

我们再举一个的例子,耶和华见证人经常引用歌罗西书1:15,“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们认为既然主是“首生的”,那主就是第一个被造物、最大的被造物,主并不与神同等。这个谬论在这里就不展开谈了。第15节在“首生的”之前说的是“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我们可以看圣经是如何诠释“爱子”,父神与子的关系;如何诠释“不能看见之神的像”,什么是神的像;再看下面说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以及第16-17节“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就知道把主当作被造物是何等荒唐。等读到第18节, “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就知道第15节这个“首生的”指的是什么。这个首生指的不是被造的先后,而是死里复活的秩序,圣徒的复活是因着主的复活才有的,是在主里才有的,因为主是“元始”。

上述这些错误解读,其性质比较严重,但这类错误并不停留在魔鬼、异端,而是很普遍的,虽然可能还不至于到异端的地步。例如,到别处宣教、传福音的时候,要不要预先准备好资金、要不要提前准备一些自我保护的工具或者机制?有些人说不要,因为要信靠神的供应和保护,既然神呼召你去,你去就好,神自然会预备一切。他的理由是,太10:8-10,“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主不是说的很清楚吗?不要预备。另外一些人说要准备,他的理由是,路22:36,“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主不是要我们带着钱、口袋、并持有自卫武器吗?双方似乎都可以从圣经中找到理由。那对于今天宣教的基督徒,圣经的教导是什么?基督徒应该如何决定?不是根据一处两处经文,而是看圣经体系对这个问题的教导,从神、人、世界、基督、恩典、救赎,到基督徒的认知、品格、情感,再到具体的人事物(参见《基督徒生命的规范》)。如果你的出发点是,“我认为应该带”,然后从圣经里找依据;或者是“我认为不应该带”,再去圣经里找依据,这不是在学习神的教导,这是在把自己的想法投射到圣经,利用圣经来服务自己。

类似的错误很多,可大可小,例如,有人想说父母应该对子女的状态负责,他可以拿以利作为例子(撒上2:12-36),神责备以利;他如果想说,不能因为子女的状态而责备父母,他可以拿撒母耳作为例子(撒上8:1-5),神没有责备撒母耳。再比如,有人想说人应该安静等候神,他引用摩西对以色列人说的,“不要惧怕,只管站住,……耶和华必为你们争战,你们只管静默,不要作声”(出14:13-14);他如果想说人应该果断的做事情,不要等候,他可以引用神对约书亚的批评,“起来!你为何这样俯伏在地呢?”(书7:10,约书亚在求告神)。有人想说基督徒可以富有,他可以引用亚伯拉罕、所罗门、巴拿巴作为例子证明财富无罪;有人想说基督徒不应该追逐财富,他可以引用批判财富的很多经文。有人想说基督徒应该喜乐,他可以引用腓4:4,“常常喜乐”;有人说基督徒应该哀痛,他可以引用太5:4,“哀恸的人有福了”,诗34:18,“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你想说基督徒应该独处,可以找到支持的经文;你想说基督徒不应该独处,应该和其他人在一起,也可以找到支持的经文。同样的,你想主动还是被动、严厉还是温柔、坚持还是放弃、爱还是恨、在意还是不在意,都可以圣经的某些经文来印证。也就是说,不论是牧者传讲,还是基督徒自己学习,如果你想用圣经来证明自己的某个观点,你一定可以找到一些经文,你也可以讲得看起来言之有理、言之有物。

但问题是,这个观点到底是不是圣经的教导,这个观点对你的影响是不是神要你产生的改变。通常出现的是,我们用圣经来佐证自己先入为主的观点,自己已有预设的想法和方向,然后找到或者听到某种解读来印证。我想做某件事情、我有某种判断,然后我看到或听到的某种解读印证了我的决定、判断,然后我觉得我的决定、判断有了圣经的支持。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是无罪的?有可能,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要么是我们用圣经来印证自己有罪的想法、给自己的罪找借口,要么是我们对神没有足够信靠,用这种对圣经的片面解读来支持自己信靠神。我对某个事情没有底,不敢信靠神;这么用圣经一解释,我就有底了,然后就信靠神了;但这是真正的信靠神吗?不是,这是变相的灵恩派,灵恩派是把自己的感觉当成神的启示,这里是把自己的决定当成神的启示。

有人说,那是因为圣经教导就是模棱两可的,圣经这里说应该主动、那里说应该等候,这里说应该坚持、那里说要懂得放弃,谁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也只能想到哪里是哪里。然而,圣经教导不是模棱两可,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神会在圣经历史的具体情境针对具体问题,但这背后的属神体系是相通的,是同一个属神体系在这里对这个人说要主动、在那里对那个人说要等候,在这里对这个人说要严厉、在那里对那个人说要温柔。我们如果只盯着根据具体情节变化的言语行动,就会觉得摸不着头脑;但如果我们明白了背后不变的属神体系,就知道圣经是在融会贯通,也慢慢学会融会贯通,有不会纠结于用圣经来为自己的每个决定作出辩护,因为圣经没有为我们生活的每个决定作出精确定义。

有人说,这些错误又不严重,你管这么多?这是曲解圣经、谬解圣经,是在歪曲神的话语,在妄称神的名。如果一个基督徒觉得神的话语可以随意解读,即便错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即便认识到错误也不改正,那他就是在随意对待神、轻蔑神。同时,既然神的话语是生命之道,是生命的粮,是脚前的灯、路上的光,那扭曲圣经就会扭曲生命、扭曲信心,这样的基督徒就没有得到真正的喂养,也不会发现自己的实质问题。本来是读圣经,变成了照镜子,读圣经是学习神的话语,照镜子是自说自话,人就在自己的错误里越走越远,在罪里越陷越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体系性的问题不解决就会酿成大错、大祸,而上述对圣经的错误解读,正是体系性的、结构性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强调圣经启示的体系、基督徒生命的体系。不是因为我们求全责备、自命清高,而是因为这是神的启示、属神生命本身的性质,神就是这么赐给我们的,我们也就只能如此接受,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接受。主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20),这是完整的体系;使徒说,“凡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0, 27),这还是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定义圣经的教导,这个体系定义属神的生命,这个体系引领我们正确的解读圣经,这个体系告诉我们如何合宜的应用圣经。否则,我们的解读,很多时候是在圣经里横冲直撞,碰到什么算什么,看到什么是什么。刚开始成为基督徒,犯这些错误是常见的,我们需要时间来认识、改变、建造,但如果长时间如此,如果这些错误被制度化、被推崇,那问题就大了。

[1] 如罗3:5-8, 6:1, 林前15:12, 西2:20-23, 帖后2:1-2, 提前1:3-7, 4:1-3, 7, 6:3, 提后2:14-18, 3:1-9, 13, 4:3-4, 多1:10-11, 彼后2:1-22, 3:3-4, 约一4:1-3, 约二1:9-11, 犹1:4, 启2:14-15, 20, 3: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