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接着讲,“我见你的儿女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欢喜。太太啊,我现在劝你: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他继续真理与爱的主题,基督徒当“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应“彼此相爱”,“遵行真理”是“从父所受之命令”,“彼此相爱”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即从主所受的命令(约13:34-35, 15:12, 亦见罗12:10, 弗5:2, 帖前4:9, 来13:1, 彼前1:22-23, 2:17, 3:8, 4:8, 彼后1:7, 约一3:14-18, 3:23, 4:7-12, 4:20)。关于践行真理,在约翰三书第1-4节已有讨论,这里着重看“彼此相爱”。
约翰对“彼此相爱”的解释,值得我们思考,“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他讲基督徒应彼此相爱,谈的不是基督徒之间如何,谈的是基督徒遵行神的旨意,也就是说,他谈人际关系,首先谈的是神人关系。基督徒如何彼此相爱?遵行神的诫命就是彼此相爱,这是基督徒之爱与世俗之爱的区别。世人也有爱、知道彼此相爱、感到彼此相爱,世间虽有冷血、仇恨,也不乏夫妻之爱的相濡以沫、情比金坚,朋友之爱的刎颈之交、情同手足,基督徒的夫妻、弟兄姐妹之间区别在什么地方?基督徒的爱是遵行神的诫命、在神的真道中的爱。我们的问题往往不是没有“爱”,不是我们主动恨恶许多人,我们会爱很多人、会尝试着爱很多人,可我们的爱不受神的话语节制、没有遵行神的诫命,沦为世俗之爱。
为什么要强调遵行神的诫命?基督徒彼此相爱的前提是爱神,爱神的表现是遵行神的诫命。如果没有爱神之心,就不可能有爱人之心,神是爱,基督徒的爱不是自生的,是从神生的,是神先爱我们、然后我们爱神,是我们先爱神、然后爱神之心表现在人际关系之中,“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做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7-11)神是起初的、末后的(启1:8, 21:6, 22:13),神的爱是起初的、末后的,神的爱是我们的爱的源泉、目的。爱神,不是一句空话,爱神就遵守神的诫命,“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约14:15, 21, 23, 15:10)。如果在爱神这件事情上都不愿意遵行神的诫命,爱人就不可能遵行神的诫命。神是爱,无视神的诫命、不可能有爱;有爱心的人,是顺服神的人。
神是爱的源泉,我们爱神、遵行神的诫命,说明我们是在爱的源泉里面,我们才可能爱人。爱的先决条件是什么?有人觉得是我有爱、对方可爱、我有能力去爱,三者兼备就是爱。爱的先决条件不在人与人之间,而在人与人之上,爱的先决条件是神是爱,我们在神里面,才会明白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例如,有人认为如何更多的爱人?我可以支配的东西越多,越有条件去爱人,也就会更多的爱人。这是世人的想法,爱的程度受制于资源,但是试想一下撒旦,撒旦的能力很大,撒旦可以给人很多、可以满足人许多愿望,可撒旦没有爱,只有仇恨、欺骗、凶杀(约8:44)。敬畏神不只是智慧的开端,也是爱的开端,是一切良善、美好的开端,因为神是一切良善、美好的源泉。只有真正爱神的人,才能真正的爱人,只有真正理解神的爱、神是爱,才能真正的明白如何爱人。我们缺乏爱,不是因为没有努力,是因为舍本求末,离开爱的源泉做出空洞的努力,就像离开智慧的源泉寻找智慧,找到的不是智慧、是愚拙(林前1:19-25:)。
遵行神的诫命,一方面讲的是爱的源泉,一方面讲的是爱的原则。什么是爱人、如何爱人,按照神的诫命爱人才是爱人。我如何爱一个人,不是我决定的、不是对方决定的,是神决定的;我爱他不是为了让对方高兴、不是为了让我高兴,是为了让神悦纳。这不是说你故意让他不高兴或者让你不高兴,而是这不是你优先考虑的事情,你优先考虑的是神是否悦纳。神是爱,爱就必须被神节制,不在神的节制之下的爱是放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爱不是自信,爱是信神,爱是对神的绝对、完全、恒久的依靠,这意味着没有神的启示、没有神的诫命、没有神的指引,我不知道何为爱、什么是爱。我的无知蒙蔽了我的眼睛,我的罪戳瞎了我的眼睛,要我这样的人去爱会怎么样?我努力的横冲直撞,自己头破血流、把别人弄的遍体鳞伤。这就是爱脱离神的诫命之后的结果,是我们的爱经常出现的结果。我们爱的自信、爱的自负,然后以爱自洽、以爱自赎,自始至终没有认真的思想神、神的诫命。我们觉得基督徒之爱,就是我信主之前那种爱转换一个对象,就像把我信主之前的宗教情感转换一个对象,后者的转换是在矮化神、把神等同于偶像,前者的转换是在矮化爱、把爱等同于自我。我们的爱炽热、然而混沌,一段时间之后则退却、继而冷漠,最后能够维持在一般的世俗之爱的水平,已经心满意足,又要苛求什么?我们失去了理想,是因为我们亲手毁灭了理想;我们满足于世俗之爱,是因为我们亲手抛弃了属神之爱。我们有爱,但没有超越的神,就没有超越的爱;我们有爱,但不是上面来的爱,所以有嫉妒、纷争、扰乱、各样的坏事(雅3:15-16)。
我们应该思考和学习的,是圣经教导的圣徒之爱,是从神生的、受神节制的爱,遵行神的诫命的爱。只有完全圣洁、公义、良善、恩慈的神,可以告诉我们什么可以被接受、什么不可以被接受,什么可以被包容、什么不可以被包容,什么可以忍耐、什么不可以忍耐,什么值得欢喜、什么值得哀痛;什么是罪,我们必须把罪当作罪,什么不是罪,我们不能把这当作罪;什么是罪性,什么是个性,什么时候罪性以个性作为借口,什么时候个性悄然转变为罪性。我们不应妥协罪性,但不应苛求个性,这些事情,是我们靠着自己可以明白的吗?不要说别人,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能明白吗?我们无法明白,我们默认的状态是无知、混沌的,我们默认的爱是盲目、自我的,只有在神的诫命中、我才会真正的爱人,神的诫命决定爱的有无。
人类最大的灾难和伤害,不是以恨之名,是以爱的之名,在家庭、在教会、在社会皆是如此。撒旦诱惑夏娃和亚当,是以爱之名;犹太人把主钉上十字架,是以爱之名。教会的异端也是以爱之名。你到一个传讲异端的教会,这里不缺乏人际之爱,但这里缺的是对神的敬畏、对神的诫命的顺服。我们的爱如果没有神的诫命作为支撑,这个爱是脆弱的、无力自保,因为它很容易被人以爱之名劫持,忽视神的诫命的基督徒,将被异教意识形态以爱之名绑架。异教首先以爱的名义把基督徒架的很高,你们不是说爱人吗?爱人如己吗?彼此相爱吗?然后再告诉基督徒,那你们就应该如何如何,否认你们就不是爱!例如,对于同性、变性,异教在教会里面、在教会外面讲的是爱,基督徒要爱这些人、接纳这些人,要爱人如己。异教在“教导”基督徒如何去爱,当然,这不是爱,异教讲的是对罪的接纳、对罪的欢呼,与圣经讲的对罪人的爱、对犯罪基督徒的爱是两种性质。基督徒如果没有坚定的站立在神的话语、神的诫命,就会被这种爱的绑架所左右。当你不知道神的诫命是如何爱人的时候,自然会接受世俗的说教。异教今天在制造一套全新的术语,爱的术语,爱心、同情、宽容、忍耐、恩慈、良善等等词汇被欺骗性的保留,然而其意义已经被悄然替换,社会看似爱心泛滥,实则罪恶泛滥。这些话术通过现代媒体、教育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以及大量教会,包括基督徒家庭、基督徒教育。你每天看似听到很多关于爱的故事、道理,关于夫妻之爱、亲子之爱、朋友之爱、甚至基督徒之爱的信息,可绝大多数信息是异教式的洗脑,异教式的清洗,它要清洗掉你里面神的教导、神的诫命,以异教意识形态取而代之。
我们唯一的防线是神的教导、神的诫命,是我们对神的敬畏、信靠、顺服。什么能让你拒绝这些洗脑?你确信神的教导、坚定的信靠神。什么让你愿意坚持?对神的敬畏。当基督徒的爱被异教劫持,基督徒的生命、家庭、教会也就被爱劫持,这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普遍问题,一个一个基督徒、教会被劫持之后还在欢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