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利未记的内容编排类似,民数记穿插安排历史叙事与教导,多数教导是对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律法的重复或补充;这里没有记载多数教导给予的具体时间和情境,内容的编辑部分按照时间顺序、部分根据主题汇总[1],以下为民数记的内容纲要[2]。
注:灰体字为律法相关内容;右上小标为时间,年/月/日
在西乃(第1到10章)
全体民数2/2/1⟶营地设置⟶利未民数⟶利未分工⟶(不洁⟶不公⟶不贞⟶拿细耳愿)⟶祭司祝福⟶会众奉献2/1/1-12⟶(祭司燃灯)⟶利未分别⟶逾越节2/1/14⟶准备行军
注:全民计数奉献1/5/6后[3](出38),立帐幕/祭司2/1/1(出40),祭司承职2/1/1-7(利8),祭司设立后献祭2/1/8(利9)
从西乃到摩押(第10到21章)
离开西乃2/2/20⟶恶食之怨⟶摩西之尊⟶众民之叛⟶(献祭之例⟶犯安息日之罪⟶衣繸之记)⟶可拉之乱⟶(祭司利未之职⟶祭司利未之份⟶洁净之法)⟶无水之怨40/1⟶亚伦之死40/5/1⟶恶食之怨⟶初战之胜
在摩押平原(第22到36章)
巴兰之祸⟶再次数民⟶女子产业⟶领袖继承⟶(日常和节期献祭条例⟶誓愿规范)⟶米甸之战⟶河东之民⟶旷野之旅⟶迦南之境⟶土地之分
4.3.1 行军准备(民1-10)
②【全体民数2/2/1⟶营地设置⟶利未民数⟶利未分工】⟶①【(不洁⟶不公⟶不贞⟶拿细耳愿)*⟶祭司祝福**⟶会众奉献2/1/1-12⟶(祭司燃灯)*⟶利未分别†⟶逾越节2/1/14】⟶③准备行军
注:灰体字为律法相关内容;右上小标为时间,年/月/日;*给予的时间不确定;**给予的时间应在一月八日或之前;†可能在祭司承职礼(8日)之后或在会众奉献(12日)之后
这个部分记载了从圣所设立之后到离开西乃之前的事件和启示:会众奉献和献祭2/1/1-12、过逾越节2/1/14、数点民数2/2/1、设定安营序列、设定行军秩序。这里关于圣所、祭司、洁净、两性伦理、社会伦理、誓愿等内容,可参见前面的章节。第1-8章按照主题编辑内容,每个主题都是先提及全民后提及祭司/利未。
数民/安营:全民——1:1-2:34(1:47-53略及利未)
数民/安营/职分:祭司/利未——3:1-4:49
教导:全民→祭司/利未——5:1-6:21→6:22-27[4]
5:1, 5, 11, 6:1, 22显示这些教导可能是分时段给予的(同利未记)
奉献:全民→祭司/利未——7:1-89→8:1-26
表13安营序列及民数(民1-4)

注:家族/职分/任职人数/总人数
数民序列(民1)
(鲁本1→西缅1→迦得1a)→(犹大1→以萨迦1→西布伦1)→(以法莲2→玛拿西2→便雅悯2)→(但2a→亚设1a→拿弗他利2a)
注:1出自利亚;2出自拉结;1a出自利亚侍女悉帕;2a出自拉结侍女辟拉
奉献序列(民7)
(犹大→以萨迦→西布伦)→(鲁本→西缅→迦得)→(以法莲→玛拿西→便雅悯)→(但→亚设→拿弗他利)
行军序列(民10)
云柱→(犹大→以萨迦→西布伦)→革顺→米拉利→(鲁本→西缅→迦得)→哥辖→(以法莲→玛拿西→便雅悯)→(但→亚设→拿弗他利)
注:灰体字为利未从事神职的家族
4.3.1.1 神之秩序
圣洁秩序
亲近神→作为头生献给神 →神的长子 →与神为敌
祭司→哥辖 →革顺/米拉利→洁净之民 →不洁之民→外邦人
圣物→圣物搬运→会幕搬运→众支派营地→营外之地→民外之土
自从始祖犯罪之后,堕落的人类不再圣洁,也不再有意愿接受神的圣洁、不再有能力理解神的圣洁,因此在神之后的启示和工作中,尤其是在摩西律法中,神的圣洁是一再重复的主题。如前所述,神的圣洁体现在有关圣所、献祭、祭司、洁净、宗教敬拜、社会伦理等律法,在这里神的圣洁体现在神所设定的全民秩序:以圣所和圣物为核心,亚伦及其子嗣作为亲近神的人,可以进入圣所并经理圣物;第二层是利未人,作为头生献给神(代替以色列的头生[5]),协助祭司的工作,执行会幕诸物的搬运;第三层是众支派的洁净的人,他们驻扎在围绕会幕的营地,全体以色列民作为神的长子从万民中拣选;第四层是以色列民中某些不洁之人,在不洁期间须在营外停留,以免污秽神的所在;在此之外是堕落世界的外邦诸族[6]。
在始祖犯罪以前,神-人之间存在区别但不存在障碍,神-人并非同等但没有敌对。人对神-人秩序的挑战导致神人关系的敌对,人的犯罪制造了神人关系的障碍,在此以圣所为中心的层层区隔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由罪而生的神-人之间的敌对和障碍。因此,罪人不再可以接近圣洁的神,且不谈外邦诸民,即使是与神立约、有神同在的以色列民,其绝大多数也不可进入圣所、不得接触圣物,即使是负责搬运圣物的哥辖人,也只能搬运由祭司遮盖后的圣物,不得打开检视、不得触碰,即使是可以进入圣所的祭司,也只有大祭司可以一年仅一次进入至圣所。同时,罪人不再可以没有顾虑的接近神,接近神意味着面对神的忿怒,神对罪的排斥和对罪的忿怒,在此前提下神人之间的区隔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以免”神的忿怒临到他们,以免被神击杀,神的诫命是对神的民的保护。在摩西之约下,神与以色列民同在,但神依然是不可接近的,罪人不敢接近的,在荆棘的火中,在西乃山上,在圣所,在行军途中,在安营之处,皆是如此。
这里启示的是堕落之后神人关系的基本事实,却是罪人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的事实,这也是为什么以色列民不断挑战和僭越神定秩序的重要原因。罪人习惯于忽视并否定这个事实,以至于基督徒依然习惯性的按照这种思维来思考神人关系和基督的救赎。犯罪的本质是希望与神同等,罪人的本性是消灭人与神之间的区别,消灭人的罪恶与神的圣洁之间的区别,高看人、轻看罪,罪人可以接受的神是放大的被造物,可以接受的圣洁是收敛的罪恶,神可以伟大、可以神圣,如同异教信奉的伟大和神圣,但至于像圣经说的那样吗?至于如此的圣洁,如此的计较,如此的易怒,使得人战战兢兢,不敢接近,这样的神、这么可怕,谁还愿意相信?神不应当是爱吗?不应该像耶稣一样怜悯、包容、理解罪人?罪人可以接受神的圣洁,但不是神定义的圣洁,罪人可以接受神对罪的审判,但不是神施行的审判,神的圣洁和审判对罪人总是过于苛刻、独裁、武断、残忍,因为罪人总不会承认神是那样的圣洁、自己的罪是那样的可恶,神有那样的权柄可以做出那样的审判。罪人做的事情是始终回避这个神和这个现实,或者在异教之下、或者在基督教之下,用自己制造的神来代替真神,借此以回避罪人在真神面前的问题。如果神不是如圣经启示的圣洁、神的审判不是如圣经启示的审判,那么就不存在人不敢接近神的问题,畏惧因罪而有的审判问题。
有些人疑问,那新约不是讲我们可以坦然无惧的到神的面前?在基督里不定罪?这些有错吗?圣经当然没有错,但是人的理解会有错。神人之间的基本问题是由罪而生的敌对和障碍。问题是,我们到底是用基督来继续回避这个问题,还是在基督里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继续在异教的框架之下,用基督来否定神的圣洁,否定神对罪恶的排斥、忿怒、审判,那基督可能是最佳的回避神人问题的途径,这也是不少人的想法。但是,基督的启示不是为了强化罪人已有的对神人关系的认识,而是给予罪人真正的关于神、关于人、关于圣洁、罪恶、审判、救赎的认识。基督的降临不是解决罪人已经知道的问题,首先是暴露罪人有的但无知的问题。但罪人的问题,不是答案,而是问题本身,没有认识真神,如神所启示的圣洁、公义的神,罪人不可接近、对罪人排斥和忿怒的神,罪人无从知道自己的问题是什么,无从理解基督的救赎是为什么。如果没有罪造成的神人关系的敌对和障碍,基督的救赎是没有实质意义的,这也是为什么基督和他的救赎被罪人赋予了诸多与圣经启示无关的内容,为什么信了基督之后对真正的罪和圣洁没有意识,依然在异教道德伦理层面看待罪和圣洁。信基督是继续回避问题的途径,甚至是可以一劳永逸的回避,解决问题和回避问题乍一看似乎都是没有问题。正是因为罪而生的神人关系的敌对和障碍,正是因为圣洁的神是罪人不可接近、不敢接近,神的忿怒显现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如今,我们依靠且只有依靠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与神和好,与主合一,基督对我们的宝贵因为我们在没有基督时的绝望,我们紧紧抓住基督和他的应许因为我们在没有基督时的恐怖。认识到神人关系的现实是我们对基督信靠的前提和动力。因着我,神是不可接近的,因着基督,我呼求神为阿爸父,因着我,神面对我以忿怒,因着基督,神面对我以恩慈,今生永生的恩慈。
组织秩序
在此的奉献、数点人数、安营、行军都是按照支派来组织。支派是以色列民族内的最高组织层次,是以色列民内部进行身份识别的基本要素。雅各、摩西按照支派给予预言和祝福,应许之地按照支派进行分配,神的部分应许给予特定的支派或特定支派内的家族、个体。在以色列的民族认同之下首要的是对所在支派的认同和归属,这里详细罗列了每个支派参与重大历史事件的过程,虽然部分信息与以色列民之后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这段历史是每个以色列人的先祖参与并经历的历史,是每个以色列人的身份认同的一部分,与神的救赎历史认同、与神的圣约认同的一部分。后世以色列人是在血缘认同、家族认同、支派认同、民族认同、历史认同的诸多关联中阅读这段历史。这些认同贯穿以色列的历史,及至被掳归回、新约,依然如此。
这里的秩序凸显利未和犹大支派在诸支派中的特殊地位:利未人代替全以色列的头生献给神,协助祭司办理帐幕有关事宜;犹大支派在奉献、安营、行军的序列中都为首先,呼应雅各临死前对犹大的祝福,以及此后君王自犹大而出的历史。二者的特殊地位不是人为争竞而得,乃是神的主权拣选而有,与其他支派的不同不是因肉体的不同,而是神的恩典旨意的不同。二者与摩西的先知权柄共同构成了摩西之约下神权统治的三重体现,后期历史形成的先知、祭司、君王的三重体制在立约之初已见端倪。这与旧约历史、基督的关系在此不展开。
以色列的组织秩序是神设定的权柄秩序的有形表达,是神权统治的有形体现,是神的旨意得以被遵行的有形途径。神的民的组织秩序混乱在以色列之后的历史、包括紧接着的离开西乃的历史即可看到,在教会历史上也是如此。这也是神在摩西之约之初、在新约教会之初建立并强调神的民内部的权柄秩序、组织秩序的原因,正确和健康的权柄秩序、组织秩序是属神生活和属神见证的外在条件。下面仅涉及少数要点。
首先,神的民内部权柄秩序、组织秩序的必要性。有人说,既然有神的启示,那每个属神的人按照神的启示生活不就可以,还谈什么权柄、组织?或者认为旧约有权柄、组织,新约不是自由吗?不是每个人可以直接到神面前吗?这是对新约的误解,也是对人之为人的误解。人类内部的权柄秩序、组织秩序是人作为被造物的必然,不是因为人类犯罪才有的,这些秩序在伊甸园中存在,在基督的使徒中存在,在使徒教会中存在,在历代教会中存在,在将来依然会存在。人类同为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被造物,基督徒同为在基督里重生的人,在创造、犯罪、救赎中的同等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完全等同,人与人依然有区别,在神的创造、掌管、救赎的旨意中的区别,在每个个体的天赋、呼召、选择的区别,这些区别体现在人类内部,包括教会内部的权柄秩序和组织秩序。将所有人、所有基督徒视为等同,不仅是无视神显明的启示和工作,而且是荒谬的否定人眼可见的事实,最终是在否定神的权柄,用罪人幻想的人人等同的乌托邦来指控神的不公,摆脱神的秩序。近代以来的反权柄、反秩序的倾向裹挟着反传统,部分基督徒也深受其害,向往着教会内部没有权柄、没有秩序、完全依靠所谓圣灵带领的理想状态,这不是基督徒的理想,这是堕落世界的幻觉[7]。
其次,神的民内部权柄秩序、组织秩序的重要性。如同神的诫命,神在神的民内部设定的权柄秩序、组织秩序不是可有可无的装饰,不是禁锢自由的枷锁,而是神在智慧和大能里赐予的恩典,是我们应当珍惜和守护的恩典。有人说,我们接受神关于福音的启示,至于教会内部的秩序,我们自己决定,或者我们参照世界的智慧来决定,把握前者很重要,后者谁会在意?为什么要吹毛求疵的讲究这些问题?重要的难道不是传福音吗?这种割裂式的思维是教会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问题,人为制造神的诫命和启示内部的对立,人为割裂神的工作和启示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以为人可以将某个部分割裂出来,置其他于不顾。很多时候的确看似很热心,但这个热心是没有根植于真理和圣灵的热心,肉体驱动的极端化、偏激的人心。在神的权柄和启示之下,我们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断定哪些有必要接受,哪些可以抛到脑后。神设定的教会秩序是神的教会得以正常工作的条件,包括可以信实的宣讲福音、建造信徒的条件,不是可有可无的,教会历史也告诉我们,不是可有可无的,制造教会秩序混乱的结果是福音和建造事工不再有健康运作的基础,而且放弃神所设定教会秩序,通常是放弃神所设定的福音和基督徒生命的开始,因为二者背后都是对神的权柄的无视。
第三,神的民内部权柄秩序、组织秩序的完整性。这个秩序体系包括,神,执掌某权柄的人,以及此权柄之下的人,而神是这个体系的源头和根基。神民秩序正确和稳定的基础是在神设定的权柄秩序中的人对神的权柄的确信、降服,包括执掌权柄的人与权柄之下的人,二者缺一不可。属神的民的组织秩序从来不是停留在人与人的层面,虽然其问题通常直接反映为人与人之间的问题,但人际关系的问题是神人关系的延伸和映射。神的民组织秩序混乱、矛盾的原因是以上的二者缺一、或者二者无一。掌权者滥用权柄、滥造权柄源于对神缺乏敬畏,权柄之下的不服从权柄、挑战权柄同样源于缺乏对神的敬畏。由于缺乏对神的敬畏和在神面前的谦卑,不管掌权者还是权柄之下的人,没有对自我价值的有限度、克制的认知,以至于掌权者在罪里膨胀的高谈自己的权柄,权柄之下的人在罪里膨胀的高谈自己的特权。在没有神克制双方的罪与骄傲的前提下,神的民内部的秩序必然出现混乱、矛盾。当然,有些时候问题的原因是单方面的,或者主要是单方面的,但问题的性质依然不变,是其中一方或者双方脱离神的权柄和秩序的体系,在罪人的思维中定义权柄与服从。对此在下节继续讨论。
4.3.1.2 神之带领
神设定了此后旷野行军和安营的秩序,以云彩指引他们的行动和停留,用号角向全体民众发出信号。在此后的数十年间,神的云彩在哪里停住,他们就在哪里安营,何时收起,他们就何时起行,神以这种有形的方式带领他们行走、安歇,或长时间或短时间,或是丰盛之地或是缺乏之处,或是绕开敌人或是直面敌人。以色列民始终可以看到与之同行、与之同住的云彩,除安息日外每日可以收获从天上降下的吗哪,且不谈神所行的其他神迹。此后旷野的历史都是在这个背景下展开的,以色列民对神的悖逆、向神的抱怨、拒绝进入迦南、反叛摩西和亚伦、与异教苟合,都是在每日可见、每日可以接触、每日获得供养的神迹中进行的。不是没有神、没有神的同在、没有神的恩典、没有神迹,是在一切具备的前提下,以色列人依然选择无视,甚至在享受神的恩典的同时无视神、悖逆神,在罪中的人心之硬可见一斑。
部分人很向往这种带领的方式,神如果能够像这样带领基督徒多好,直接用有形可见的方式告诉我们应当何时行动何时停留,何时该做什么决定。希望顺服神的旨意是敬虔的想法,但用幼稚的方式、甚至于异教的方式去理解这个问题,则是不敬虔。首先,这种对基督徒生命的期待是人造的,不是神的应许,甚至不曾是神给任何人的应许。即使是在旷野的这段时间,即使是有神的云彩的直接引领,神也没有、也不可能直接告诉每个个体生活中所有选择的答案。这不是神工作的方式,不是神设定的神人关系,在伊甸园中不是,在犯罪之后不是,在摩西之约不是,在新约不是,在将来也不会是。这种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的期待不是来自神的,而是来自罪人和异教的,是罪人离开神设定的确定性之后产生的极大不安全感的结果,是罪人自己希望可以有形的、直接的掌控自己命运的野心,源于对任何不在自己可以操控范围的事物的恐惧。这种希望自己不犯任何错误、生活中没有任何波折的理想是空想,是否定自己罪性和世界堕落的空想。人作为时空中的有限的被造物一定是生活在不确定之中,因为人不可能全知、尽知,不可能全能、全掌控,罪恶和堕落增加了这个不确定性的复杂性和难度,但没有改变不确定性本身。救赎不是脱离不确定性,属神的民依然生活在不确定性中,依然生活在自己的罪和他人的罪所造成的后果中,神的救赎不是消灭不确定性,而是使得我们可以在神的确定性中生活在现实的被造世界的不确定,在超越时空的确定性中生活在时空中的不确定性。神的启示和诫命提供的是前者,不是消灭后者,任何希望消灭后者的企图都是徒劳的,是妄想,不少人对圣灵工作的理解就是停留在这种妄想和徒劳之中。
其次,这种有形的带领,或者是用神迹、异象、语言直接的启示是神在救赎历史中的特殊工作,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工作,不是常态,在旧约不是常态,在新约也不是常态。的确,神在特殊时期会有特殊工作,在特殊个体会有特殊旨意,但特殊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只是在某些时间和阶段发生的,不是可以随意被人推演到任何时间、任何人群。某些人认为只要神在历史上工作的模式,必然在今天继续,只要神在他人身上有的启示,必然在自己身上继续,这种机械式的推理,却被奉为解读圣经的窍门,并用此为自己的无知和谎言辩护。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是多重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依然停留在犹太人求神迹的阶段[8],认为神的工作就是可见可感的神迹,圣灵的工作就是可见可感的启示,神迹有则神有,神迹无则神无,摩西的教导是什么不重要,基督的教训是什么不重要,神的应许是什么不重要,圣灵怎么工作不重要,重要的是基督和圣灵要按照他们的想法来工作,否则就是没有工作,神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想法来启示,否则就是没有启示。对神迹的痴迷,迷蒙了他们的眼睛,以至于看不到基督的身份和救赎,对可见可感的启示的痴迷,迷蒙了他们的心志,以至于对圣灵在信徒里面大能、持续的工作没有领悟。看似是在求神、求圣灵,可求的是自己幻想的神、幻想的圣灵,反而对神显明的启示、圣灵显明的工作视而不见,如同当时的犹太人口称盼望弥赛亚,对站在他们面前的弥赛亚视而不见。的确,我们当求神的旨意、圣灵的工作,但我们应当省察,我们求的是自己定义的神的旨意、圣灵的工作,还是神在圣经中启示的,我们是在神的道里面求神,还是在神的道以外求神。
4.3.2 领袖之争(民10-21)
离开埃及三个月后,神带领以色列达到西乃的旷野,在此神与以色列民族立约,赐予圣约的律法,到第二年年初,按照神的诫命圣所建立、祭司膏立,完成了摩西之约的圣约体系。此后神设定以色列民行军和安营的秩序,于第二年二月二十日命令他们离开西乃旷野。诸多条件皆已完备,以色列民可以就此按计划进入神的应许之地,然而他们再次陷入危机[9],包括由领袖引发的危机、由民众引发的危机、以及由异教引发的危机,即领袖之争、百姓之怨、巴兰之祸,这是对神在立约和律法中设定的圣约秩序的挑战:神-人之间的关系、神的民内部的关系,和神的民与异教之间的关系。神在立约时设定的美好秩序与以色列民所在的现实形成强烈的反差,如同过红海与西乃之旅,立约与铸造偶像,在律法、圣所、献祭、神的荣耀的背景下,以色列民一次次抱怨、反叛。下面首先看领袖权柄之争,部分民众领袖对神所设定的权柄的挑战,包括米利暗和亚伦对摩西的挑战,可拉党对摩西、亚伦的挑战。这里体现了人之争权者和神之执权者(区分神作为掌权者,“执权”表示其所有的是执行的权柄)的区别,罪人的野心与仆人的忠心的区别,人造的权柄与神赋予的权柄的区别。
4.3.2.1 神之执权者
权柄的来源:神赋权柄
神的民内部的权柄秩序和组织秩序是神设定的[10],其中执掌权柄的人是神拣选、装备、保守、祝福的仆人,其所有的权柄是神赋予的,虽然对这个权柄的接受会通常体现在民众对其的认同,但这个权柄不是来自于民众,不因民众的支持而产生、也不因民众的反对而消亡。神设定的权柄,其来源不取决于被造物的认同,其真伪不受制于被造物的反应,而是源自神的旨意,对摩西、约书亚、撒母耳、大卫、诸先知、基督、使徒的事工皆是如此,甚至于在很多时候,神预先告知神的仆人他们即将面对的抵制[11],但他们所有的权柄以及神在他们中所应许和工作的能力,并没有因为众人的反对出现丝毫的削弱。
但神是如何赋予权柄的?我们如何确认神赋予的权柄?都是按照摩西模式吗?执权者的权柄都是神赋予的,但神在启示和救赎历史的具体工作模式有所不同。在某些特殊时期,神用特别的方式呼召神的仆人,直接向他们显现并呼召他们作为神的仆人、赋予他们权柄,例如摩西、撒母耳、诸先知、诸使徒等等,同时,神在某些情况下用神迹奇事印证神的拣选、神的同在,例如新约使徒时期圣灵某些时期特殊的工作,以使民众确认并信服他们的权柄。神的这些工作是真实的而且必要的。但在绝大多数的历史时期,神的工作、圣灵的工作的有形途径不是可见可知的直接启示,而是神的话语,神已有的在圣经中的完备启示。在人看来,神在这些情况下的工作是“普通”的,甚至于被解读为“自然”的。但普通与特殊的区别是不是有没有神,不是有没有神的旨意,不是神的旨意清楚不清楚,而是神的具体工作模式的不同。不少人认为只有神直接的神迹奇事的显现才是清楚的、足够的,圣经的启示很模糊、不足以应对各种问题,这是对神的矮化、对神的话语的矮化、对神的恩典的矮化、对圣灵工作的矮化。
教会的权柄秩序和组织秩序是神在圣经中清楚定义的,设定了教会领袖的资格、职责、以及行使职责的方式、目的,神赋予某人教会的某个权柄、群体对某人权柄的确认,是以神已有的完备启示为基础的,并以之为准则。神是真实、圣洁的神,神的工作不会与自己的话语冲突,不会与自己的话语剥离。对基督徒而言,神在圣经中的完备、清楚的启示,足以建立并维持教会的正确秩序、包括权柄秩序。教会在权柄秩序的问题,不是遵循神的启示之后产生的,而是在无视神的启示、违背神的启示之后产生的:首先藐视神清楚的启示和规则,按照人的意思、随从世界的智慧谋权定位、争权夺位,一塌糊涂之后埋怨神没有旨意。这实际是在异教的体系下认识和运用权柄,虽然名义上是教会的权柄。在此架构下,即使还在引用圣经,但是在按照人的喜好和处境随意取舍,简单认为某些能力、技巧、经历、影响力可以作为权柄合法性的依据,将教会的权柄、神的托付视为人间的游戏,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予取予求,和则聚、不和则散,完全在人的喜、好、接受、否决的层面游走。对教会权柄的态度是令人震惊的随意,这个本是这个世界最为严肃的责任、最为荣耀的职分、最为沉重的托付,在人冲破神的诫命之后,沦为世人的笑柄。没有认识到权柄神赋的性质,没有对神的敬畏,离开神的权柄谈人的权柄,类似的教会乱象不可避免。
权柄的范围:神定权柄
执权者的权柄是神的托付,不是自有的、不是人定的。如果单方面的看神赋权柄,有人可能认为,执权者岂不是可以任意妄为,没有人可以制衡?神赋权柄是与神定权柄同时存在,执权者的权柄不仅是神赋予的,而且是神定义的,这个权柄不是无限的、泛泛的权柄,而是清楚、有限界定的权柄。只有权柄神赋和权柄神定,这个权柄才是名实相符。只有神的权柄、基督的权柄、圣灵的权柄是完全的,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人的权柄始终是有限的,人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享有对任何被造物的完全权柄,因为这个完全权柄只属于神。在神的民中,以色列民众领袖和教会领袖的权柄都是有限的,诸先知和诸使徒拥有的是神在他的话语和诫命中定义的有限权柄,神设定的某个方面或者某些情境之下有效权柄,因此执权者的权柄是克制的,有限度的,执权者本人对此须有清楚的、清醒的认识。执权者对神的顺服和敬畏包括对这个界限的敬畏、对自我膨胀的克制。摩西没有越过神定义的权柄界限,在神没有启示的方面,他没有用自己的推测和想象来填补。按照罪人的思维,摩西既然和神关系如此之亲近,当然可以在人群中为所欲为,谁可以阻挡,谁会不听从?但这是罪人的思维,不是神的仆人的心志,摩西对神的谦卑正是体现在他能够按照神的启示思考自己的权柄、能力,意识到神所定义的界限,并在神定义的界限内行使职权。在米利巴摩西被神责备,则是因为他未能照此原则执行。
罪人习惯否定神的权柄、放大自己的权柄,很自然的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与神同等的位置,即使在所谓的信神的名义之下,他所理解神赋权柄是很简单直接的:既然我有神赋予的权柄,你们就当听从,既然我是神的仆人,你们就当服从。你看圣经中不也是什么教导的吗?摩西不是这样吗?保罗不是这样吗?这不是圣经启示的意义,而是权力欲望、权力野心对圣经的误解、曲解,当然类似的想法不是个案。的确,在圣经历史中,神要求神的民听从神的先知、使徒的教训,但他们所有的权柄是神限定的权柄(且依照职分和个体而不同),他们按照神的启示和诫命向人传讲神的话语,但他们不是神、不是神的替代,如今的教会领袖更不是神或者神的替代。神的民的领袖只是在神的话语设定的范围内执行神限定的权柄,与神的权柄相比、与每个人生活所接触的范围相比,是有限的,很多时候是相当有限的。神的执权者是神工作的途径,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是神完全权柄有形体现的途径,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放大神赋权柄的范围,认为神给我权柄就意味着我所有的意见和看法都是代表神的,这种以神自居、以神的替代者自居的想法,这种常见的轻狂、傲慢是极其错误、极端扭曲的。这个错误和扭曲的认知体系,不仅会导致行使权柄时的错乱,而且会使人在权力中迷失、沉醉,难以自拔,恩赐越大、影响力越大,迷失的更深。罪人喜欢权力,但罪人喜欢的不是神赋予的权力,而是自己想象和制造的权力,因为神赋予的权柄总是限定的、是在神的话语和诫命之下存在并运用的,接受并行使这个权柄并没有罪人所盼望的绝对自由、绝对支配,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一方面渴望拥有教会权柄,但又要推翻神对教会权柄的限定,因为他渴望的不是神赋予的权柄,是神赋予权柄的附加值,与之相关的尊荣、控制、影响,但神赋予的真正权柄对他而言,有太多的附加条件不可接受。他要的是神赋权柄的附加值,但他要摆脱神赋权柄的附加条件。
权柄的行使:神制权柄
那有了神赋予的权柄,有了神限定的范围,是不是就可以随意的行使权柄了?这个问题本身就暴露出问题,罪人始终在寻找离开神和神的启示之外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不存在的,不可能存在的,人对神的依靠是完全、绝对、恒久的依靠,神的执权者在行使神赋予的、神定义的权柄时,依然是按照神的启示,因此神赋权柄、神定权柄,与神制权柄不可分割,即神赋予权柄、限定权柄、并控制施行权柄。有人质疑,那什么都按照神的旨意,人岂不是成了机器?事实是,正因为人不是机器,属神的人是在神的里面重生和造就的人,必然按照属神心志和属神品格行使权柄,用罪人的方式行使权柄与权柄本身是矛盾的。在这段历史中,摩西体现了如何忠心事奉神,如何按照神的旨意行使权柄,而他所体现的属神品格,与我们惯常所熟悉的、甚至于推崇的掌权者姿态完全不同。
首先,对神的确信和谦卑。神之执权者的品格首先是对神的,如前所述,神的民内部人际关系是神-人关系的映射,对执权者亦是如此。用罪恶和堕落的思想来行使权柄,与神赋予的权柄是矛盾的,因为他本人与神处于对抗的状态。下面仅谈两点,执权者对神的确信和谦卑。确信权柄神赋是行使权柄的动力。行使权柄不是公式化的重复劳动,会面对很多不可预料的困难和危机,在某些情况下还要面对抵制、敌对、甚至来自神的民内部的敌对,如同摩西和其他人所经历的。如果没有对神赋权柄的确信,对神的托付的确信,人没有可能依靠血气应对。行使神赋权柄是在信心中依靠神,依靠神的同在和应许,支撑摩西在重重阻挠和重重危机中持续不懈、信实工作的,不是摩西对自己的信心,不是对以色列民众的信心,而是对神的信心(在他备拉,摩西对神是少有的缺乏足够信心)。这是为什么我们谈行使权柄是在权柄的来源和范围之后,没有确定权柄的来源,没有确信有神严肃庄重的托付,没有确认神恩典权能的应许,很多人可以开始,但没有人可以坚持。按照罪人的理解,一旦确信神赋权柄,人肯定会变的很傲慢,但事实恰恰相反,真正确信神的权柄,确信自己的恩赐是来自于神,自己所有的能力、影响力是神的恩典,确信成就一切工作的是神的工作,神可见的工作、不可见的工作,人不是傲慢而是谦卑。真正让人谦卑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比较,而是神的超越、恩典、荣耀,前者时刻在变但后者是恒久不变的,前者所生的谦卑在人的能力、影响力提升之后会削弱,但后者所生的谦卑在意识到神赐予的能力、影响力之后,反而越发深刻。权柄和恩赐败坏人是因为人在败坏的思维和认知体系中接受和运用权柄和恩赐,只有在神定义的价值观和思维体系中,人才能正确认识神的恩赐、权柄,也只有在这个体系中人才可以正确使用神的恩赐、权柄,对神的谦卑是行使权柄的前提。
其次,不自夸自己的权柄和恩赐,不张狂。尽管摩西有他人不曾有的恩典和尊荣,“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谈到谦和,罪人和世俗世界也讲,谦谦君子、卑以自牧,很多人也认识到谦和是基督徒、基督徒领袖应有的品格,但什么是谦和。罪人对谦和的理解依然是一如既往的极端化,不自夸就是不要谈权柄,不张狂就是不要谈恩赐,不要提神的民内部的不同,不要说某些人有更多的托付和恩赐,自己也不要对此有任何的意识,这不是谦和,这是愚蠢,这是无视神创造和掌管的现实,无视人类社会、基督教会的事实。不以权柄自夸,不以恩赐自傲,并不是否认权柄和恩赐的存在,如果这样,摩西根本无法行使权柄、不可能按照神的诫命作教导、带领、督责的工作,不仅摩西,所有的先知和使徒,连基督都无法行使权柄。相反,不自夸和不自傲是以正确认识神的工作和启示为前提,是对权柄、能力、恩赐的正确定位、正确运用。权柄和能力是神赐予的,用以完成神的托付、践行神的呼召,用以建造人、荣耀神,不是用来装点自己、炫耀自己,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满足罪恶欲望的工具。神赐予的权柄和能力服务于神所设定的目的,执权者是神工作的器皿,执权者所有的权柄和恩赐,是神借以完成神的恩旨的途径[12]。不自夸、不自傲不表示停止运用权柄,而是在运用权柄、能力时清醒的服务于神的目的。信实行使权柄和能力一定包含表现和运用,但自夸和张狂只有表现、没有运用,而不自夸、不张狂意味着只有在运用的时候才有表现,不是为了表现而表现,或者是为了其他的目的而表现。
第三,不嫉妒他人的权柄和恩赐。当神将部分权柄和恩赐给予他人,约书亚出于对摩西的尊崇希望摩西禁止,但摩西教导他不应当为此嫉妒,摩西愿意神的恩赐降到更多的人身上。首先,不嫉妒是源于对神的主权的降服。执权者的权柄和能力是神在恩典中赐予的,其终极所有者和支配者是神,神完全可以将权柄和能力给予其他人,甚至是更高的权柄、更大的能力。执权者对神赐予的权柄和能力没有垄断,没有资格要求神如何支配的恩典,执权者的职责是信实履行神对自己的呼召,运用神给予自己的恩赐,而不是对神的工作指手画脚,即使是很多时候我们不能理解神具体工作的方式。其次,不嫉妒是源于经历神的恩典的美好。他亲身经历神的恩典,体验神的信实、能力、良善、圣洁,并在信靠神的生命中有平安、喜乐、信心、盼望,在神的恩典里的美好是他所喜悦的,也盼望更多的人可以体验并因之可以得建造,为之赞美神、荣耀神。没有嫉妒,是因为他不是局限在罪人狭隘的视野中,不是封锁在个人得失的闭塞中,而是定睛在神的荣耀、神的恩慈。嫉妒是有罪的被造物的狭隘和闭塞,不嫉妒是属神的人在神里面的胸怀。最后,不嫉妒,是因为对自我价值尊严的定位不是取决于对权柄或恩赐的垄断。在罪人看来,权力意味着独尊,能力意味着独享,众人都有的何谈高于人的权柄和能力,因此将自我价值尊严孤立的定位在权力或能力,一定会出现对他人权力、能力的极度敏感、焦虑,担心别人威胁自己的权力、威胁自己在人前的尊严。属神的人的认识则是在另外一个体系。他对自我尊严价值的定位不是无视人与人的比较和区别,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其终极定位不是停留在这个层面,而是在于神的恩典,足够、完备、确定、不动摇、不衰减的恩典,所以他可以处卑微、可以处高贵,可以无权柄、可以行权柄,他在神有确定、坚固、崇高的对自我价值尊严的定位,其他的权柄和恩典都是可以取舍的附加。与此相关的,是对自己在神的工作中的定位,他是神阶段性工作的器皿,阶段性的而非终极的,是神在人群中工作的器皿,是器皿而非目标,是从属于神的更宏大的计划而非计划本身。他是他人属神生命的垫脚石,别人可以借着他的工作成长建造,而且自己若不谦卑敬畏神,很容易成为别人的绊脚石。由于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有限、有罪、亏欠,非但不嫉妒他人的权柄和恩赐,反而是希望别人可以有同样的恩赐、更大的恩赐,别人的在真理、敬虔、爱心、信心上多多加添[13],远远超越他现有的阶段。
第四,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别人挑战摩西的权柄,毁谤摩西,民众拒绝他的带领,试图反叛,当神的忿怒临到这些人,摩西可以选择不介入,但他不断为犯罪的人代求,求神的怜悯。在罪人看来,摩西可能是过于软弱,甚至虚伪,或者是从另外一个极端理解,认为神的民的领袖就应当没有原则的一再忍让,不要纠缠别人的罪。摩西在此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权柄、没有无视顺服与悖逆的区别,从来没有以罪为义、善恶混淆,从来没有质疑神对悖逆的人行使审判的权柄。他的代求是以敬畏神的权柄、信实履行权柄为前提,按照神的启示分别善恶为前提,不是以牺牲神和神的诫命来忍让罪,而是牺牲自己的益处、放弃自己应有的自由来为罪人代求。为什么不强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因为他是在更广阔的图景中思考自己的益处、自己的愤怒、别人的恶,即神所拣选的百姓的福祉,神的荣耀、神的圣名,如何更好的荣耀神、见证神、建造人。不是说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从来没有愤怒、从来不看别人的恶,而是在神所设定的属神生命的架构之下思考并处置这些问题,这些利益从属于更高的利益,这些情感从属于更高的情感。不轻易发怒不是没有情感、或者压抑情感,而是出于更高层面的情感,对神、对民众的情感。神的执权者不是在机械的、没有感情的履行职责,而是带着对神、对民众的强烈情感。这个情感是爱,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爱的不仅义人,而且是罪人。爱人的心是神的仆人的心,是神的民的牧者之心,是基督的心。任何人都可以用权力来威慑、惩罚、约束,但只有属神的人、属神的心在施行权柄时才有爱,真正的爱,矢志不渝。没有爱,人的权柄如同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没有爱,人的移山填海的的能力仍是无益。神之执权者是在神的爱里获得这个权柄,同时是在神的爱里认识这个权柄,行使这个权柄。
4.3.2.2 人之争权者
某些人可能认为,我非执权者也不希望成为执权者,有必要知道神如何赋予权柄、限制权柄的吗?首先,每个人都有神赋予的权柄,不一定是神的民中的领袖权柄,体现在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基督徒之间的关系、以及与非信徒之间的关系,我们是在同样的原则下理解和运用这些权柄;其次,对权柄之下的人,正确理解执权者的权柄依然是重要的,因为我们需要确定所服从的是神赋权柄、神定权柄、神制权柄,不是执权者本人或者其他人制造的权柄,我们对执权者顺服的依据是对神的话语的确信,不是对某人或者某些人的迷信。同样的,当我们谈到争权者,每个人都以某种方式在别人的权柄之下,更重要的,每个人都在神的权柄之下,争权不是某些人特有的问题,是罪人的普遍问题。人的犯罪是拒绝接受神的权柄以及神设定的准则,希望以人造的权柄和秩序取而代之,从这个角度,所有的罪人对神都是争权者、夺权者,是神定秩序的破坏者、神的权柄的对抗者。这个基本、普遍的问题反映在神的民内部关系,就是这里看到的越权谋政、争权乱政:米利暗、亚伦挑战摩西的权柄,可拉一党挑战摩西和亚伦的权柄。争权威胁到神的权柄的有效性,切断了神的工作的有形途径,因此类似的权力争竞不仅是组织问题、文化问题、群体或个体偏好问题,而是是否敬畏神、是否顺服神的问题,是这个深层次的体系问题在一个方面的表现。
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于在人际关系层面来认识神的民内部的权柄秩序的混乱、领袖权柄的争竞,并冀望在组织层面解决问题,在这个层面谈合一、认同。这种狭隘的理解不可能正确认识问题,更不可能解决问题。基督徒个体区别于堕落人类个体,基督徒群体同样的区别于堕落人类群体,基督徒的群体秩序和人际关系,同样区别于堕落人类群体秩序和人际关系。不是说二者之间没有类似之处,而是二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因为神的救赎和启示而存在的本质区别。我们不能停留在人际关系的层面谈教会的组织秩序,这种碎片化的思维有先天的短视、肤浅,而属神思维不是局限在某个层面,则是在神的全方位启示、全维度工作之下认识每个细节和具体问题,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基督信仰和教会秩序的割裂,不存在否定神的群体秩序而正常的个体秩序可以长存。
何为争权
什么是争权?有人说,米利暗、亚伦、可拉一党在此不是很虔诚吗?不就是想更好的服事神吗?至于这么大的罪过?摩西凭什么有高过他人的权柄?凭什么只有亚伦家族可以成为祭司?难道不应该公平竞争、择贤而立?别人难道连发表意见的权力都没有?这种同情不是高尚,是罪人的偏见,将堕落的人际关系映射到神人关系之中,映射到神所设定的人际关系之中,以至于在罪中而不知罪。米利暗、亚伦、可拉一党不是在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而是争夺不属于自己的权力,不仅是在针对摩西,且是在针对神。
其一,争权是对神的权柄的反叛。摩西为什么有高过他人的权柄?为什么只有亚伦及其子嗣可以作为祭司?答案很直接,因为神的拣选和神的旨意,是神在他的恩典和智慧中赋予他们这样的尊荣,他们的权柄来自于神,且只来自于神,其他人有接受这个权柄的责任但没有否认这个权柄的资格。对神定秩序的不满是对神的不满,对神定权柄的反叛是对神的反叛。的确,摩西不是神,摩西的权柄不等于神的权柄,神的权柄要远远大过摩西的权柄,但神赋予摩西的有限权柄,是神的无限权柄借着摩西的有形体现,是真实的、有效的、有威慑力的、有后果的,当然是神赋予的真实、有效、威慑力、后果。神之执权者的权柄不是抽象、虚无的,是神真实的权柄、神设定的器皿、神恩典工作的途径,是真实的、必要的、而且重要的,我们不能在神的限定之外夸大他的作用,但也不能在神限定以内否认其作用。神的权柄与神赋予执权者的权柄无法分割,尊重前者必然尊重后者,否定后者是在否定前者,因为对执权者权柄的尊崇和顺服是对神的尊崇和顺服的体现。从人的角度,我们有时很难理解神为什么赋予某人权柄[14]、没有赋予某人权柄,为什么别人有如此的恩典、而我没有,难以理解是我们作为被造物、有罪的被造物不可避免的问题,但以此为借口对神的工作加以否定,甚至于要求神按照我们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工作,则是疯癫的反叛。
其二,争权是对神的启示的蔑视。神在神的启示中已经显明摩西和亚伦的独特地位,拯救和立约体现了摩西无可比拟的荣耀,圣所和献祭体现了亚伦独一无二的职分,神的旨意没有误解的余地。在这里,要求与摩西、亚伦平等甚至高过他们,不是因为没有神的启示或者神的启示不清楚,是因为人对神明明可知的启示的有意悖逆。争权的背后始终存在对神的启示的蔑视,争权是在冲破神的启示的限定,它的错误不是在于权柄或恩典,而在于脱离神的启示谈权柄和恩典。从这一点可以区别争权的欲望与羡慕善工的愿望,羡慕善工是在神的启示范围内工作,将自己的意志降服在神的启示之下,得到某个职分、感谢神,没有得到、依然感谢神,在这里有爱神、爱人的强烈情感,没有自我意志的强制欲望,而且时时按照神的启示来鉴察内心,查验自己的能力和品格是否是神所喜悦的。正是因为在神的启示和恩典之下,他祈求但不强求,希望但不奢望,他所认识的神人关系、人际关系也不局限在某个职分,可有也可无,可高也可低,因此他有愿望但没有怨恨、嫉妒、苦毒。但争权则不然,他有的不是在神的话语规范之下的愿望,而是冲破神的话语的欲望,不得满足不会罢休,会用任何的代价来达到目的,因此很多时候他看似有更强烈的意志,被误认为更大的服事神的热情,但这是被肉体欲望劫持的、因骄傲膨胀的热情,不是忠心而是野心,因此他拒绝将自己的意志放在神的启示之下,认为只要我有愿望,神就一定要承认、人也一定要承认,属神的热情和虔诚本是可爱的,但这种肉体的热情和虔诚是可怕的。
从这个角度也可以区别对真权柄的挑战和对伪权柄的抵制。伪权柄是伪托神的名义来宣扬人造权柄、宣传人造启示,对此神的民应拒绝服从、予以抵制,这不是争权,不是悖逆,是对神的顺服,因为这是在按照神的启示来认识权柄、分辨权柄,识别并抵制伪权柄是神给予的诫命,认同、跟从伪权柄反而是在违背神的诫命。因此,不是所有关于执权者的争议都是对神的反叛,我们对执权者不是盲目的顺从也不是盲目的抵制,我们的态度不是取决于执权者的意志、也非我们的意志,我们的反应不是针对某人、某种职位,而是依据神的启示信实的理解、判断,做出符合神的启示的决定。我们的忠诚不是对某个执权者的、不是对某个组织的,是对神的,如果某执权者、某组织信实履行神赋予的权柄,我们必须服从,如果他们背离神的启示,我们必须拒绝服从(当然,拒绝服从根据情境有具体、多样的表达)。这两种情况下有关权柄的争议是不同的,不能混淆。我们对执权者的顺服、对某个组织的认同是有条件、有限度的,条件和限度就是他们对神的启示的顺服和认同。
为何争权
争权的米利暗、亚伦、可拉、大坍、亚比兰、安、及二百五十位首领都是以色列民的民众领袖,甚至是高层的、仅次于摩西或者祭司的领袖,为什么还要争权?可拉等已经被赋予亲近神、协助祭司办理帐幕事物的恩典,为什么还要祭司的职分?米利暗是先知,亚伦是祭司,为什么还要求与摩西平等?为什么反而是这些已经有了很大权柄的人在争夺更大的权柄?
首先,权力欲望是他强烈的自我认同。这里不仅仅是对尊荣、高位、权力有所贪恋、有所羡慕,仅仅如此不足以这样的对抗神,权力是发自更深层的欲望,不仅是他想拥有的,而且是他必须拥有、不可不有的,是这个欲望驱使他可以毁谤摩西、质问摩西。在这里,对权力的贪婪已经成为他的核心自我认同的一部分,我作为我,就要有这样的权柄、就要行使这样的权力!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任何的阻挡都是对我核心价值尊严的挑衅,是对我的极端羞辱。贪婪不再小心翼翼的停留在意念,而是放心大胆、没有保留的爆发,对他而言这不是简单的组织问题,这是自我价值尊严的问题。类似的权力欲望很常见,极端强烈的意志、极端自我的意志,在追求权力时焦虑迫切,在权力争夺时不择手段,在没有得到权力时怨恨、咒骂,众人如果不认同他要的权柄,等于是他的敌人,是对他核心尊严的践踏。为什么很多权柄纠纷导致教会分裂,因为这里投入的是双方、或者至少一方的尊严和价值。对不少人而言,教会的权柄是权力、职责所在,更是自己的尊严价值所在,不是可有可无的。这种很凶猛的攫取权力,在众人面前慷慨激昂的表现,得不到又埋怨、攻击,这不是爱神爱人的心志,这是极端自我的意志,将一切置之度外,其实是很可怜可悲,因为人的价值尊严如果定位某个职位、某种权力、对某种资源或人群的控制,是很脆弱的、也是幼稚的,强烈权力欲望的人的反应有时是婴孩般的反应,就是脆弱、幼稚的表现。与神的仆人不伎不求,不嫉不争,则完全相反,神的仆人的生命是成熟的,因为自我价值尊严的根基是稳固的、没有动摇,不再受制于、受限于权力、职分、资源、时机。
其次,对神的错误认识强化他的自我认同。他的权力欲望是被点燃的欲望,而这个契机是神给予的权柄和恩典,当然,神的恩典不是服务罪,不是制造罪,但人的有罪思维将神的恩典变成激发自己罪恶欲望的工具。他认为,神既然已经给我这么大的权柄、这么大的恩典,现有的位置怎么可以运用这些权柄、哪里够施展这些能力,为什么不可以寻求更大的空间、更高的平台?他认为既然他已经有了这些神给予的能力,普通基督徒的名号就配不上自己,与众不同的自己当然需要与众不同的权力?在他看来,神的旨意与自己的权力欲望是同步的,否则神为什么要给我这个能力?这种对自我能力的定位往往是极其夸张的,坐井观天的认为某个方面、某个时候的些许表现就是极大的能力、极高的天赋,这不是事实,这是骄傲在粉饰和吹嘘,使得其看不清楚自己的实际状态,看不到自己的深刻而致命的缺陷。罪人偏执的解读自己,解读神的工作。很多时候,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或者他有什么素质,神给予他恩典,而是尽管他犯罪、尽管他没有信实的跟随神,神依然给予他恩典,但沉迷在自我迷恋中的人不会看到后者,对现实的解读只可能是前者,他只会接受前者。神给予他恩典的目的是使其谦卑下来,意识到自己的罪和弱点,紧紧抓住神、依靠神,但他用恩典来掩盖自己的罪,仿佛得到神的恩典之后自己俨然成为人中之圣者,误以为恩典的存在是对自己无罪的奖赏,是自己卓尔不群的证明。这也就造成了权力越大,权力欲望越大,能力越强,个人野心也越强,因为他是在扭曲的思维里理解神、理解自己,神的恩典成为他可以要求人、要挟神的工具。这种心态是威胁基督徒成长的毒瘤,是毁掉基督徒生命的毒品,因为这种思维不仅导致人在骄傲里的幻觉,还容易成瘾,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罪人将神的恩典作为骄傲的资本、欲望的阶梯、野心的跳板,典型的在敌对神的体系下将神的恩典作为敌对神的工具。对人而言,神的恩典或者让人在神里更加的谦卑,或者让人在罪里更加的骄傲,决定这个结果的是对神的恩典的认识,我们接受神的启示和恩典来纠正我们错误的自我定位,还是我们扭曲神的启示和恩典服务我们错误的自我定位。
那何为不争,如何不争?这里仅谈及一点,按照神的启示正确理解基督徒生命的现实。神在基督里已经给予每个属神的人崇高的尊荣,这个尊荣是坚固而不动摇的,无关乎人间的权力、能力、影响力。神在基督里给每个属神的人是崇高的呼召,在基督里长成基督的样式,爱神、爱人、荣耀神,这个呼召同样不局限于人间的权力、能力、影响力,没有一个人可以狂妄的说,“普通”基督徒的问题我已经轻松解决,我需要更大的挑战,或者说只有某个权力或者职分才配得上我的能力,“普通”基督徒的生命对我而言没有挑战性、太轻松简单。这种想法是对神的蔑视、对基督的蔑视、对基督徒的侮辱,神不是只对领袖才有呼召,不是只对某些特殊能力的人才有呼召,神对每个属神的人都有明确的呼召,而且圣经中绝大多数诫命是给每个属神的人的,每个基督徒的。有些人认为只有在某个职位上才能够更好的建造自己、才能够荣耀神,这是错误的,神给每个基督徒的呼召是崇高的、完全的,每个基督徒、包括成为领袖的基督徒都在这个普遍呼召之下,没有一个人能够在这个世界完成、更不可能超越这个呼召。对神的普遍呼召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导致人在无视这个普遍呼召的情况下,空洞的幻想、迫切的争取执权者的权柄,甚至认为成为执权者是解决自己属灵问题的捷径,以为权柄、尊荣、影响力可以使得自己更加的成熟、更有属灵的智慧、属灵的品格。类似幼稚而危险的想法,自上而下的渗透在教会中,使得执权者和其他基督徒的生命处在瘫痪、半瘫痪状态,使得教会的组织秩序和权柄秩序处于紧张、矛盾状态,不是因为没有渴望,而是他的渴望本末倒置,是离开神的启示的空中楼阁,他的渴望并没有将他放在神设定的轨道上,反而是误入歧途,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如何争权
争权者的虚伪。争权者在挑战摩西的权柄时,看似非常敬虔,处处用神的名为之辩护,看似承认神的权柄和工作,甚至比摩西对神理解的更加准确。争权的同时在用神的名义、神的恩典对争权进行美化:我们不是在争夺权力、不是在僭越权柄、不是出于贪婪欲望,就是简简单单的顺服神的旨意、按照神的工作要求自己应有的权利,让摩西改正错误,并且已经对摩西相当宽容、忍耐,是摩西变得让人忍无可忍才导致他们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他们是被动的、不得已的。如此看来,他们才是真的权柄、真的敬虔,就像冒用神名的先知、使徒,比真的先知、真的使徒还显得有热情、虔诚、能力、品格。但他们在这里的敬虔和敬畏是什么?其敬虔是伪善的而非真实的,其敬畏是名义的而非实质的,的确,他们提到神,提到神的启示、神的工作,他们提到的也是事实,但他们对事实的解读是错误的,神并没有赋予他们与摩西同等的权柄和恩赐,神给予他们恩典的目的不是让他们挑战摩西、挑战神。这种虚伪的虔诚是很具有诱惑力和煽动效应,他并不直接否定事实的真实性,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事实的真实性,但悄然的将自己对事实的扭曲解读与事实本身放在一起,给人的印象是你如果否定前者就是否定后者。如果反对他就被视为在反对神,当面对质疑时,他反问,你是不是在反对神?反对神的恩赐?反对敬虔?虽然你反对的仅仅是伪敬虔,但他将自己的伪敬虔,自己的错误与神捆绑,虚伪作态可以非常有技巧的将自己与神的矛盾转化为他人与神的矛盾,自己的问题转移到他人的问题,虚伪的魔法就在于此。
争权者的诋毁。争权者的挑战都包含对摩西的斥责,摩西不应当娶古实女子,摩西不应该自视甚高,这样的人怎么可以作为领袖,至少没有资格作为高于他人的领袖。神对这种行为的定义很清楚,是毁谤,是污蔑。摩西娶古实女子的细节和这个事件的性质,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神没有因此剥夺摩西的领袖权柄;至于指控摩西骄傲自大,更是无稽之谈。凭空捏造攻击的借口,是否认神赋予的权柄时常用的手段。当他争夺权柄或者不愿意听从权柄时,对人的攻击是最直接也往往最有效,最容易煽动民众的反应,方法也是最多样的,因为可以无中生有。诋毁执权者、认同这种诋毁可以给予民众一种优越感,将高过自己的人踩在脚下是罪人很喜悦的状态,能够通过诋毁摩西、进而产生对摩西的优越感,是再好不过的感觉,这是相对普通人的优越感无法比拟的。因此类似的诋毁可以形成群体行为,甚至群体的效忠,诋毁摩西的人和随从诋毁摩西的人,相互之间是各取所需。与诋毁相关的另外一种态度更为常见,就是过分苛责、求全责备,恶意放大别人的问题,尤其是对那些自己所不满的人,或者是阻挡自己野心的人。别人必须完美无缺、无可指责,否则就没有资格谈权柄、没有资格讲神的启示,更重要的,没有资格对自己指手画脚。当别人按照圣经启示指出他的错误时,他的反应是,你自己都做到了?自己都没有做到,凭什么来管我?你都有这里那里的问题,还要来指出我的问题?看似他对圣洁、敬虔、真理有很高的要求,其实这种求全责备是他对任何批判的强烈排斥,自己可以用这个高的标准来攻击别人、反驳别人,但没有任何人可以来和他谈什么标准,他自己就是标准。
争竞、贪婪、傲慢、权谋、虚伪、诋毁,这些堕落世界熟悉的罪恶,是神厌恶的,与基督的救赎不相容的,本不应该在神的民中存在,问题的根源不是权力、职位、能力,如果我们天真的以为这些问题是有权者的问题、有意成为有权者的问题,就大错特错,问题的根源不在物、不在人、不在能,而在罪、在己、在心。只要还有人认为自己的意志大于神的权柄,自己的要求大于神的启示,自己的欲望大于神的恩典,人还是会反叛神的权柄、蔑视神的启示,以私心和贪欲作为核心价值尊严,不择手段的争,锲而不舍的抢,与世上的人无异。圣经一再提醒我们,属神的人的“新”、“异”,在基督里的新生,与世界和过去的不同,我们的认知和思维也应与这个“新”、“异”相符。得救不是在原有的罪恶架构之下将神添加进去,而是在全新的神定架构之下、与原本完全不同的架构下,尊神为神,尊主为主,视己为人。任何时候这个关系颠倒,我们放弃神定义的“新”、“异”,就是在用神的恩典服务罪,不管我们自己是多么堂而皇之的在表现、争取。
4.3.3 百姓之怨(民10-21)
出埃及后前往西乃的旅途中,以色列民试探神、抱怨神,在离开西乃之后的旷野行军时,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他们因为食物的单调、敌人的强大、水源的缺乏、行军的劳苦而喧闹、哭号、埋怨、叛逆。为什么有神迹奇事的见证、神的同在、神的惩罚,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为什么要理解以色列人的这段历史,他们的罪与我们有何关系,他们的罪已经发生、已经被惩罚,知道或者不知道这些对基督徒的生命有什么影响吗?的确,这是别人的历史、别人的问题,但这不仅仅是别人的问题,神将这些事情写在圣经中作为借鉴,以警戒包括我们在内的后来者,这个警戒的前提是人类有共通的犯罪倾向和犯罪思维,虽然所在的救赎历史阶段、具体时空情境、以及认知体系会有不同,犯罪的性质和逻辑是一致的。他们的问题应当批评,但如果仅仅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加以批判,这种批评仅仅增加我们的优越感,傲慢的认为自己对犯罪的免疫,这种批判对我们来说有害而无异。我们学习圣经历史,会包含对历史事实和人物的评鉴,但仅仅停留在评鉴的层面,远远不够,所有圣经的启示最终须落实在我们属灵思维、智慧、品格的塑造。
4.3.3.1 恐惧而怨
旷野危机的最严重事件是以色列民众拒绝听从神的诫命,进取迦南,神的忿怒临到他们,主导反叛的十位首领遭受瘟疫而死,其余所有参与反叛的民众在旷野近四十年的漂流中灭亡。他们的悖逆出于对迦南人的恐惧。为什么这些人有恐惧?被摩西[15]差遣的十二位支派领袖,在迦南有相同的经历,看到的是相同的土地、人民、物产、城池,但当他们向摩西和会众报告时,约书亚和迦勒认为应立刻攻取迦南,且必克必胜,其他人则认为进取迦南必败,与迦南征战必死。是什么导致双方截然相反的结论?他们的分歧不是有无现实的考量,双方都有;不是有无风险的评估,双方都有;其核心分歧在于认知思维的体系,在不同体系下解读现象,在不同体系之下分析安危祸福,在不同体系下做出应对的决定。下面从几个方面看他们体系的分歧。
体系的秩序
体系的根本秩序是神-被造物的秩序,谁为先、谁为后。属神体系中,神的先有、神的先决是不可动摇的根基,所有现象的存在、对所有现象的解读都是基于神的先有、神的先决,基于神对被造物的超越、创造、掌管。这个先有、先决的秩序体现在人的认知思维中,就是神的启示的先决、神的应许的先决、神的诫命的先决,没有任何被造物可以挑战神的先有,因此没有任何被造物或者被造世界的现象可以挑战的神的先决。这个秩序建立了神的启示和诫命至高的权柄、至尊的地位,来自被造世界的感官信息、对现实情况的考量,都服从于这个秩序,它们是人的思维判断的一部分、但始终是神的先决之下的一部分。神的启示是人的认知思维的起点和参照点,人的认知思维源于神的启示、按照神的启示、服务于神的启示,在此神的启示不是可有可无的,神的启示渗透在对一切现象的解读和应对之中。神的先决不是这个体系存在的结论,而是其存在的前提,神的启示不是在人的思考过程中半路添加进去的,是自始至终的指导方略。
与之相对的,在其他人的思维体系中否定神的先有、神的先决、神的启示的先决。虽然他们提到神的概念,直到质问摩西的时候依然在谈神,但神在这个体系中是什么地位?神存在但对人没有权柄,神的启示存在但对人没有什么意义,人的认知思维可以抛弃神而独立的运作,在这里,人的意识、意志高于神、高于神的权柄、高于神的启示,是人在决定是否按照神的启示来解读现象,神是人类思维秩序的参与者而非决定者,神的启示是认知过程的选项而非根基,神可以很重要、但依然可以抛弃。平常情况下,神没有被抛弃,不是因为神不可抛弃,而是还没有必要抛弃,极端情况下,尤其是在神的诫命与人的意志有冲突的时候,抛弃神是不假思索的选择,这个极端情况暴露了神在他的思维体系中的真正位置。在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的时候,人会不会恐惧,取决于有没有胜过迦南、胜过被造物的神来战胜恐惧。在抛弃神的前提下,神-人秩序的颠倒导致恐惧,也就再正常不过。
体系的推理
在不同体系下,双方在用不同的方式观察和理解同一现象。属神体系对现实的解读是全要素、全时空维度的解读,充分认识到神、人、世界在现象中的角色,认识到单个现象在神掌控的时空历史中的位置。例如,如何解读迦南土地丰饶、人口众多、城郭坚固这些现象?这些现象不是孤立的,不是偶然事件,它们是神创造并掌管的世界历史的一部分,是神在被造世界工作计划的一部分,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是神应许他们先祖的土地、应许他们的土地,进入应许之地是神自出埃及至今持续显现的神迹、奇事、大能的终极体现,是神几百天以来、几百年以来向雅各家族、以色列民族所体现的信实、恩慈的成就。单个现象处于宏大的空间维度、深远的时间维度、长久的历史维度、复杂的现实维度,且所有的维度都在神的掌管之下。迦南人民的强大、城池的坚固,与以色列力量对比的悬殊,孤立的看,的确,以色列人没有取胜的机会,但放在神工作的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历史维度、现实维度的整体,这个事实并不突兀,在神的立约、守约、成约的背景下,迦南人的确强大,但没有强大到能够阻挡神的旨意的实现,只要依靠神和神的应许,以色列不仅可以战胜而且必然得胜。与之相对的,不信神的人对单个事实的理解,由于脱离了神创神治的体系,是孤立的、狭隘的,局限在被造物的层面、短时间的范围,他解读的仅仅是当下的事实,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在缺乏宏观整体架构的前提下,这种解读一定会片面、偏激、极端化,选择性的放大被造物的角色[16],这种放大制造了恐惧,恐惧又反过来继续放大被造物的作用。离开神,人看到的世界是失真的,某些被放大、某些被压缩、某些被无视,与事实的真相完全不成比例,他的所有反应和情绪都是这种失真造成的,就如同一个人对空间、时间、颜色、味道等等所有的感觉错位,在这里的结果是恐惧,在其他的地方可能就是血气的勇敢。
体系的结论
秩序和逻辑推理的分歧导致结论的分歧,也就不足为怪,双方在表达各自的结论的时候,并不是平铺直叙、没有感情,相反,会众喧嚷哭号,约书亚和迦勒撕裂衣服,会众认为不可去,约书亚等认为不可不去,会众认为去则是死,约书亚等认为不去则是祸,双方都意识到这是生死攸关的决定。认知思维体系的分歧最终体现在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问题,即生与死,在这个问题上,人类投入的是最深层的情感、表达的是最深层的愿望,在人最为关切的问题上人的心思意念表达的最为直白,到底什么是人视为最真实、最珍贵、最不可放手的。对约书亚和迦勒,神是最真实的,神的恩典是最珍贵的,神的应许是最不可以放手的,他们所看到的迦南,是神的恩赐,他们所理解的较量,是神的征战,与神同行的征战,没有任何理由退却。与迦南作战有没有风险、会不会有伤亡,但在神的恩典和应许面前,这是他们完全可以接受的代价,他们得到的远比他们付出的珍贵。
对其他人,眼见是最真实的,生命是最珍贵的,自己对生命的控制是最不可以放手的。将自己最为珍贵的交托在自己看为最不真实的神的手中,这不仅无法接受,这是最大的荒唐。进取迦南,对他们而言,是在用最珍贵的来换取最没有必要得到的,所有的理由都在告诉他们,绝不可以交战,任何其他的选项都比神的诫命要合理,宁可回到埃及再次为奴,也不可以这样送命。埃及,是他们口中多次提到、非常眷恋的地方,那里不缺粮食、不缺水源、没有战争、没有风险,也没有神、没有盼望、没有应许,为奴没有自由但至少还有生存,跟从神既没有自由、也没有生存,在生存至上、自我至上的原则下,没有神的埃及成了向往的天堂,有神的旷野成了厌恶的地狱。在旷野一路上,以色列民始终在埃及的无神与如今的有神之间取舍,试验与神的关系,埃及是这个试验失败之后的备用选项,不管经历多少神的启示和工作,与神带来的种种麻烦相比,埃及总是显得平静、安宁、满足,是神一次次的搅扰他们在埃及的平安,一次次将他们带入死亡的陷阱,他们也一次次的寻求从神那里的解脱。他们的恐惧是对迦南的,同时是对神的,对神所带来的灾难的恐惧,对摩西所招致的苦难的恐惧。在人心里,神如果变得如此可怕、可恨、可恶,神也就不再可爱、可敬、可信。他们的不信,不在于他们所见的迦南的可怕,而在于他们所认为的神的可怕。
体系的沟通
最后,双方体系之间的分歧,导致跨体系的沟通是非常困难,而同体系的沟通是非常的顺利,恐惧可以如野火在民众中蔓延,但信心和勇气没有。约书亚和迦勒与他们的讲论,只是换来他们更强烈的愤怒,“拿石头打死他们”。跨体系的沟通不可避免的是体系之间的交锋,约书亚和迦勒所讲的,不仅是在述说事实,而且是在否定民众对自身对神人秩序、尊严价值的定义,没有人愿意在已有的体系内接受这样的挑战,无法在已有体系内否定已有的体系[17],因此对抗是必然的选择。认同约书亚所讲的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认同约书亚进行思维判断的体系,认同神的地位、神的启示的地位,这是他们不能够接受的。约书亚所讲的不但不被视为正确,反而视为对他们的羞辱、欺骗、谋杀。类似的,在神的审判之后,他们执着的要求进军迦南,虽然摩西说的很清楚,但他们无法接受摩西的逻辑,仍然拒绝听从。在这里如同在之前,他们很难理解一个简单的事实,有神的同在可以得胜、没有神的同在不能取胜。在属神体系下最基本的逻辑,离开了属神体系就变得不可理喻,即使在他尝试着顺服神时,他还是在无视神的架构下进行顺服。这就是体系的缺陷,不管他是在有意识的顺服神还是悖逆神,他都是在悖逆神,他的体系实在无法领会,为什么神的同在、神的应许就这么重要?他的体系根本无法容忍神如此重要的地位。
另外十个人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则是另外一种情况,这里没有体系之间的对抗,只有体系内部的说教,他们的信息非常直接,不谈神、神的应许、神过去的工作、与神所立的约,就一点:迦南人强大的不可战胜,与迦南作战是自取灭亡。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个狭隘、短视所解读的现实,被恐惧放大的现实,同时与人心里的狭隘、短视、恐惧相呼应,恐惧就是如此在以色列民中蔓延,十个人的恐惧成为百人、千人、万人的恐惧。这种体系造成的核心价值和利益的认同在进行说教时非常有效,背后的原理很简单,人喜欢听自己喜欢听的,这是无法打破的闭环。民众是在自己的体系内进行判断,他的体系没有正确判断的能力,认为这十个人在尊重自己,约书亚、迦勒在诋毁自己。不一定是他人在有意的欺骗他,而是他有意识的在自我欺骗中作茧自缚。这就是体系错误的致命缺陷,失去觉醒的可能,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强化已有的错误。
信心与恐惧
信心
双方在这里采取的应对是在各自体系的秩序下、按照各自体系的逻辑,得出的结论,也就是说,我们一直在谈的信心,不仅仅是人的意志在一时一地的决定,约书亚、迦勒对神的信心不是在那一刻产生的,而是持续的信心在那一刻的体现,其他人对神的不信也不是在那一刻出现的,而是持续的不信在那一刻的表达。对神的信心不是偶然出现、也不是偶然消失的,它根植于各自的认知体系,也是各自认知体系的根基。信心的有无首先是体系是否有信心存在的空间。当然,这里说的是对独一真神的真正信心,不是泛泛的信心。这个信心只能在神的先有、先决的体系下存在,只有在这个体系下信心才有存在的必要,接受神的先有、先决、神的启示的先决,不是因为眼见而是出于信心,人没有信心是无法接受这个神的,无法将自己的思维、行为交托在神的启示、神的诫命之下。但如果神仅仅是有非先有,仅仅是决而非先决,神的启示只是参与人的决定但不能决定人的决定,神的启示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可以参照、也可以不参照,某些是可信的、某些是不可信的。这种情况下,神不是人的主而是人的附庸,可以抛弃的附庸。对于这样的神,是没有必要发动信心的,如果所有的决定最终都是由人来作主、做终极的判断,信靠神的必要在哪里?他们没有信心,不是在最后判断的时候没有相信的意志,而是他们的思维认知体系中根本没有信心存在的空间,以人为至尊、以人的意志为至高的生存完全不需要信心的介入。神在其中的位置,始终是不需要真实信心工作的角色,如果神与被造物是共生的、共同决断的,如果神的启示是人的思维的参考,对这个神的信心到底是什么?是人的自信的虚伪表达。
所以我们不能期望在判断决定的时候,信心像魔法一样突然出现。如果我们所信的神不是先有、先决,我们所信的神的启示不是先有、先决,我们无法期望自己进行判断的时候能够对神有信心,能够信靠神的启示。信心不是在我们认知思维的末端,信心是我们认知思维自始至终的根基。没有信心,我们无法接受神的自有永有,神对被造物的先有、先决;没有信心,我们无法将自己降服在神的启示之下,按照神的启示进行认知思维。在前面两个环节缺失信心,在最后的环节无法强制的把信心添加进去。如果我们看到的世界秩序不需要神的先有、先决,在我们思考的时候为什么要有神的启示的先决,如果思考的时候没有神的启示的先决,我们做决定的时候为什么要信靠神、而不信靠自己?我们没有信心,不仅是没有相信的意愿,重要的是没有相信的必要。因为只有神是神、只有我们尊神为神,才有必要相信神。
当然,我们对神的认识不仅包括神的先有、先决,还必然包括神的可敬、可爱,对神的启示的认识不仅包括启示的先有、先决,还包括神的启示的真实、珍贵。我们谈的认知思维体系,是蕴含情感的完整的人的体系,我们按照神的启示认识和解读现实,同时渴慕神的恩典、紧紧抓住神的应许。信心不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勉强的决定,是在没有任何胁迫的情况下、包括在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我们心甘情愿的决定,基督是我们的至爱、我们的至宝。这种属神的情感不是通常所想象的情绪化的爆发,仿佛是属神的情感是不同情绪之间转换的一种模式,仿佛此时是对神的情感、彼时是对其他的情感。对神的情感是渗透在所有其他的情感之中,虽然对神的情感不是在所有的场合都有形可见的表达出来,它可以风平浪静、也可以波澜四起,但它的深沉牵动着人心底里最深刻的情绪,我们是属乎神的,我们心底里最深的情感也是关乎神的。
恐惧
死亡的威胁,尤其是切近、即时的死亡威胁是人类最极端的状况之一,这种极端状况是对人心的极端考验、对信心的极端试炼。生命是神的恩赐,我们珍惜生命中的人、事、物,不愿意与之分离,从这个角度,对死亡的恐惧是人本能的反应,同时,死亡的威胁也是人最大的弱点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胁迫属神的人放弃信仰的时候,死亡、残酷的死亡历来是最终极的手段,他们希望属神的人能够用信仰来换取生命、以妥协换取生存。这种逼迫是对我们的真实的挑战,是艰难的挑战,我们不否认这是事实,否则神也没有必要在圣经中对此多加教导,多次提到“刚强壮胆”、“不要怕”,多次提到在死亡的威胁面前,神的民应当坚定信靠神。我们不是所有人都会经历同样的境遇,但神呼召我们每个人都有同样坚实的信心。
还是那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什么是生命的意义。这个世界在持续的对我们进行说教,我们里面有罪的逻辑也不时的与之呼应,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美好、不可以失去,生命是如此的珍贵、不可以放弃,的确,世界有其美好、生命诚然珍贵,但停留在这个层面定然会贪生惧死,醉生梦死,舍义求生。但神让我们看到事实的真相,世界的美好无法掩盖世界的堕落,生命的珍贵无法脱离生命的罪恶,我们思考生与死,首先是为什么有生、有死,为什么生而必死。正是因为我们处在这样的状态,无法逃离的堕落、罪恶、死亡,且在其中毫无知觉,能够改变和脱离这种状态的,不是我们如何珍惜这种状态、如何靠自己的能力维持这种状态,而来自基督的受难和复活,在恩典中与基督的合一,在信心中对基督的信靠,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如今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但我们的主已经战胜这个世界,今生我们还有死亡,但在基督里我们已经战胜死亡,死亡是成就永生之门。如何没有对死的恐惧,只有讲对死的恐惧,消化在对生的盼望,这个盼望是基督赐给我们的,我们在这个将死之躯里能够无惧,是因为永生之灵住在我们里面。按照世界的思维、肉体的逻辑,的确没有多少理由可以说服我们放弃生命来维持信仰,除非信仰是我们的生命,而这个信仰就是我们的生命,因为基督是我们的道路、真理、生命。
4.3.3.2 艰难而怨
以色列民抱怨神的另一原因是旷野行军的艰难,缺少水源和丰富的食物供应。这种抱怨在旷野之行的开始以及结束都出现,也就是说,相继在两代人的身上出现,曾经目睹父辈试探神的人,用同样的方式、在相同的场合试探神。因生活的艰难对神抱怨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不是所有人都会面临上节提到的死亡威胁,但绝大多数人都会经历生活的艰难,不管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人自己想象的,并且因之试探神、抱怨神。下面谈几个方面:什么是抱怨、试探神,如何理解人的处境,如何在艰难处境中信靠神。
神之不悦
神表达的很清楚,试探神、抱怨神是神厌恶的。试探神、抱怨神不仅出于对所处环境的不理解、对神的工作的不理解,更重要的,是出于对神的不信、对神的恩典的蔑视。从罪人的角度,这样的抱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神也太小题大做,遇到点困难抱怨几句又有什么错?他们毕竟是缺水,几十年的旷野生活的确也缺乏丰富的食物,连抱怨都不能抱怨了吗?这个神也太可怕了。这种想法很能够在众人心中产生共鸣,在我们心里找到回应,我们也经常大度来开脱自己的抱怨、他人的抱怨,神为什么要苛责这种非常理所应当、自然的反应?在人人认为正常的时候,神倒是显得非常的不近人情,格格不入。
但这种正常是堕落世界的正常,这种习惯是长期在罪恶中浸染的习惯,理所应当的“理”是犯罪之理、罪人借口狡辩之理。就如同罪人看神,神的存在是明明可知的,整个被造世界、包括人的运作都在见证神的存在,但从罪人的角度,没有神存在的证据,神不可能存在。神的工作和启示给予了足够的信靠神的依据,但人总还是觉得神不可信。罪人认为犯罪是自然的、正常的,至少某些常见的罪是自然的、正常的,原因是罪人始终站在罪人的角度看神、看神的工作,他所在的这个位置和采取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他不可能看到、更不可能接受神的明明可知、人的无可推诿,以至于将对罪的认同误解为对罪人的同情,将罪人狭隘、扭曲的视角误认为是自然、正常。
以这里的事件为例,他们亲身经历了多少神迹奇事,旷世未有的神迹:埃及、红海、书珥、汛、利非订、亚玛力、西乃山,在行军途中吗哪的供应,云柱日夜的同在,神对民众叛逆者的审判。面对如此见证,即使一块石头,是不是也应该相信了?是不是也该有所敬畏?但是没有,没有信心的人,如同一个神迹的黑洞,不管神有多少的见证,都会被吞噬,然后不见踪迹。每当下一个危机到来,他们仿佛又回到起点,一切需要重新来过,不信一次次将神的启示归零。他们一次不信,神给他们一次见证,他们再次不信,神再给见证,如此反复多次,还是不信,这是在挑战神的耐心,试探神的底线,无视神的存在。对被造物做的事情,人尚且有记忆,但神做的那么多工作,在罪人心里如过眼云烟。这就联系到上节提到的认知思维体系,错误体系选择性解读现实,它可以将所有的因素都包含在内,但唯独对神的因素、神的工作、神的启示视而不见。不是神不可信,是不信的思维自动过滤了一切指向神的可信的逻辑,自动过滤了指向神的可信的证据。为什么他们无法在神的见证和神的可信之间建立联系,因为他的不信抹去了这些联系[18]。
还有一个他们无法接受的,是神的良善。这在之前讨论“以色列之怨”一节中提到过,他们始终觉得神怀着极大恶意,不管神做什么,神的最终目的都是将他们消灭:被埃及人、迦南人杀死,在旷野饿死、渴死。如上节所讲,他们认为是神在搅扰他们在埃及天堂般的生活,将他们带入这个不堪的地狱。为什么经历了神的拯救、保守、供应,还这样认识神?难道神如此恩典不足以证明神对他们的良善吗?这里至少有两个因素,一,神的圣洁是他们的心头之病,神在多方忍耐之中对罪做出的审判,被解读为神的易怒、残酷、不可捉摸[19]。由于无法理解神的圣洁、不知道自己罪恶的深重,神的审判是神的可怕、甚至可恶的证据:他们明明什么都没有做,至少没犯什么大错,神就随意杀死这些人、那些人。本来神是恩慈忍耐,没有按照他们的罪对待他们,他们反而认为神是小题大做;本来摩西是不断为他们代求,他们反而认为摩西是背后的罪魁祸首。如果罪人不理解神的愤怒是什么、为什么,神的愤怒一定会被视为神的恶意,神的邪恶,要消灭无辜的人。类似对神的理解是很常见的,用神对罪的审判来诬蔑神的良善,是罪人在否定神的时候常用的伎俩,这也是为什么伪福音、伪基督经常要制造一个没有圣洁、没有审判、没有愤怒的神[20],始终慈眉善目。罪人认为这样的神才是良善的,殊不知这样的神,即使存在,也是如同罪人一样堕落和邪恶,因为如果神无视罪人的罪恶,这个神一定如同罪人一样邪恶。
另外一个因素是以人的恶意来揣测神的善意。罪人怎么理解善意、恶意?在他狭隘、扭曲的视野内理解,用他在堕落人类中观察到的善意、恶意来揣测神的善意、恶意,不可能有别的办法。而罪人之间的善意受到罪的污染,受到被造物能力的局限,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以善意来隐藏恶意,有善意但没有实现善意的能力[21]。当神的善意被套用到这种理解之下时,神的善意当然可以被误解为恶意,在危机出现时,要么暴露了神之前隐藏在善意之下的恶意,要么暴露了神的局限,没有能力完成他的应许。无论如何,神不是他的话语所说的良善,有能力的良善、信实的良善。他们抱怨的不仅是缺水、缺粮、行军的艰苦,最根本的问题是,他们不认为神是可信的、神的良善是可靠的,不论神的工作、应许重复多少次,他们依然无动于衷,这种无动于衷是对神的蔑视,对神的视而不见是对神的最大蔑视。与不认识神相比,认识神但对神视而不见是更大的罪恶。
神之不为
有人质疑,那这也得怨神,他应许以色列人,就直接用神迹带他们进入迦南,不就好了吗?为什么大费周章,还要绕行、还要在旷野里几十年,既然神没有按照他的应许,那也怪不得以色列人的抱怨?我们看,用类似的方式来思想基督徒生命的,不在少数,常常有这样的疑问,既然神应许,而且神有能力实现,为什么不多行几个神迹就都实现了?对神而言这应该不困难吧?为什么神不这么做?这时出现人的抱怨,就不能只是人的问题了。这种想法冠冕堂皇,但它内含一个很微妙的切换,就是转移焦点,将罪的原因,从犯罪的人转移到神,不是人的问题,是神的问题,是因为神没有做好,才导致人陷入这种境况然后犯罪。这是罪人自我开脱的常用理由,将犯罪主因从犯罪个体切换到犯罪个体所处的环境,自然环境或者人际环境,进而切换到设定这个环境的神。罪人总是将犯罪的原因外化,是女人、是蛇、是你放在这里的女人和蛇。明明自己不信神犯罪,反过来埋怨神没有给予足够的证据、没有给予足够好的环境,堕落的人始终难以接受一个简单的事实,自己是罪人,犯罪不是因为别人、别的被造物、不是因为神,而是因为自己主动的犯罪。这不是个例,有多少人将自己的不敬虔、不顺服归咎于他人、魔鬼、环境、神,有多少人幻想着等到自己的物质境遇、人际关系好到一定程度,自己才有机会、有时间、有精力来关注生命敬虔的问题[22]。
当然,我们在这里主要看的问题是神为什么不这么做?首先,在更大的历史时空图景之下看神的应许及其实现。神说亚当吃禁果的日子必定死,但亚当肉体死亡是在几百年之后;神应许人类对撒旦的得胜,但最终的得胜如今还没有完全实现;神在挪亚时代宣布用洪水审判世人,但洪水是在宣判一百二十年后;神应许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土地,但他们那个世代并没有得到土地,他们的后裔直到四百多年后才进入迦南;神给摩西的应许是带领以色列进入迦南,但进入迦南是在呼召摩西的四十年后;神应许兴起像摩西一样的先知,这个先知在摩西之后近一千五百年降临;神借着雅各预言犹大支派的王权,约一千年后犹大支派的大卫得到王权;神向大卫应许其后裔作王直到永远,基督在近千年之后来到,基督普世王权的国度还须等待基督再来而实现;神在诸先知的预言中应许的新约,在应许之后几百年基督受难前建立,而新约预言的以色列民族的回归和重生,还在将来;基督在新约预言的,基督在升天之前宣告的基督再次降临,到今天两千年还未发生;每个属神的人的肉体复活也需等待末世来临后实现。这是神的应许和工作,某些神的话语在短期内实现,例如在出埃及时对埃及降灾、在旷野对叛逆的审判,某些神的话语从启示到最后实现,时间跨度可以达到几百年、上千年,甚至从创世到末世,某些神的话语可以有短期部分的实现,和长时间终极的实现。这是神在被造世界的工作模式,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律可以由人掌握,成就的时间、方式可能出乎我们的预料,很多时候圣经也未言明,但神的应许是真实的、大能的、不可阻挡的,神是说成就成、命立就立的神。亚当的确因犯罪而死,撒旦因犯罪而被咒诅,人类因罪受到洪水审判,亚伯拉罕的后裔的确按照神的时间进入迦南,没有偏差,如摩西一样的先知、大卫的后裔的确在时候满足的时候来到,用他的血设立新约,将应许的赎罪、重生赐给相信的人。神的应许可能以我们不可预料的方式实现,但一定会实现。
从神在历史、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我们得出什么结论?是无视神数千年以来不可胜数的见证,然后因为神尚未实现的应许,指控神的虚假?还是看到神对被造物的超越性,神的工作和旨意远远不是我们可以测度的,降服在神的面前,谦卑的信靠神?这又回到上节提到的视野问题,看神的应许是在宏大的时空图景中,还是定睛在狭隘的、短视的范围。如果是前者,可以不理解,但仍然相信,如果是后者,因为不理解,所以不信如果我们不能接受一个无法测度的神、无法控制的神,我们也就没有必要谈信心,如果一旦神的工作方式出乎我们的预料,我们就转念不信神、抱怨神,我们所信的只是受制于人的偶像。
为什么神没有即时迅速成就所有应许?一,这不是神工作的方式,也不可能是神在时空情境中工作的方式,神的旨意是在真实的时空情境下渐进展开的,不是被压缩在一个抽象的时间点之上。既然如此,就必然有先有后,有因有果,某些在前、某些在后,某些早、某些迟。二,神的工作方式是神按照神的权柄、能力、智慧、良善等等完全的神性决定的,不是随机的,但神没有责任向被造物解释背后的原因,神向人解释、是神的恩典,神不向人解释、人没有资格要求神。在神的工作和启示的诸多问题上,人类的不解是常态,是由于其被造物的定位所决定的必然常态,一定会有很多人类暂时不能理解、永远无法理解的事情。打破这种存在秩序是痴心妄想。因为人无法理解神的工作方式而指责神,是在抱怨,更是在挑战神-人秩序。在神的某些应许实现的时候,在人看来会有波折、反复、甚至在某些时候人看来都没有什么可能,如同在旷野。神也没有向以色列民解释为什么会让这些事情发生,但这是反叛神的理由吗?是,如果人信的神是一个必须向人类解释、向人类报备的神。
当然,神给我们启示来解释某些事情发生的某些原因,但我们应意识到,即使我们有所领悟,这也只是针对部分事情的部分原因,得到所有的、详尽的答案是不可能的。这些波折和艰难对人而言很重要,首先,它可以暴露人内心的真相,离开西乃时以色列人是何等敬虔,建立圣所、敬拜、奉献,在这种看似敬虔的气氛之下进入迦南,以色列人会如何看待自己、看待神、如何对待神给予的诫命?因此在进入迦南之前暴露他们的虚伪、不信,加以警告、训诫,以使其悔改、真心信靠神,是非常必要的,在进入迦南之前使他们认识清楚得胜在于神、在于神的恩典,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摩西在申命记的教导。生命中经历的困难、磨难对我们也有这个方面的作用,我们也会被自己蒙蔽,有敬虔的外表但没有敬虔的实质,有宗教的生活但没有属神的心志,是艰难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信心是多么脆弱,自己认为的平安在些许困苦面前就支离破碎。我们曾经以为自己的信心是刚强的,然而事实可能是这个信心只是概念上的刚强。我们需要知道自己的本相,神揭示我们的本相,从人的角度,趋利避害是本能,谁也不愿意承受一些痛苦、困难,但相比生活的艰难,有一个更大的、更危险的,是我们错误的安全感、虚伪的敬虔,站在危险的边缘反而觉得万事无虞,继续着虚伪的游戏,这种情况之下的心安不是平安,而是幻觉,这种幸福不是祝福,而是咒诅。在痛苦中觉醒要比在睡梦中沉沦要好的多。
艰难和波折可以暴露伪信心,还可以建造真信心。信心是属神生命的根基,联系上节所讲,信心的成长从属于更成熟、完整的属神思维认知的体系。这个体系的缺陷和不成熟,经常表现在对神的话语理解过于简单化、肤浅,应用的时候偏激、极端,概念与思维的脱节,思维与属神品格、属神情感的脱节,抽象的在勾画一个敬虔生活的形状,与生活的实际情况没有关联。我们的信心是在真实的生活境遇中存在并运用的信心,真实的指导我们的生命并改变我们生命。艰难和波折可以将我们从概念带入到现实,原本在头脑中存在的信心如今需要成为在现实中运作的信心,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信心的运用,是信心的实战,这种实战是培养属神品格、属神思维的重要途径。
神之不弃
我们如何面对艰难、磨难?如何避免试探神、抱怨神?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也很迫切的问题,尤其是我们看到,敬虔度日的经历艰难,但不信神的、或者是没有敬虔的人事事亨通,或者是与之前没有信神的时候比较,自己的生活处境变得更差。同时,也没有感受到神应许的平安、喜乐、盼望,神的应许仿佛很虚空,内心时常挣扎。人间的福祉在手中流逝,天上的福祉也没有拥有。这是真实经历、真实感受,问题是我们怎么看待和处置这种经历,下面略谈几点。
首先,从神在救赎历史中的工作看待个体的磨难。切身感受、当下处境是真实的,但不应一叶障目。不是说不管眼前的困难和解决困难,这是将眼前的困难、包括困难的解决都放在神工作的完整图景之中。如果过度投入在眼前问题,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在放弃唯一能够解决问题的途径。我们所经历的可能是很艰难、甚至于绝望的事件,可能是很难理解的事件,但神依然在工作,神依然是亘古以来信实不变的神,神依然在掌权、在看顾我们,神的旨意依然无可阻挡;我们所经历的,历代圣徒、我们周围的圣徒可能也有经历,先知、使徒、基督所经历的要远比这些更加的困难、艰苦,但他们依然信靠神;我们的盼望不是世人的盼望,不是因为我们可以掌控而有的盼望,而是我们信靠掌控万有的神而生的盼望;我们在这些经历中可能很孤独、悲伤,但我们与神同行、神与我们同行,我们与众圣徒同行、众圣徒与我们同行。磨难可能是我们幸福感的暂时缺失,但不是神的缺失,不是神的爱的缺失,且没有一刻消失,我们对神的信心不是局限于所见所感的幸福,而是寄托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与祝福。
其次,从基督的恩典中看待自己的状态。纷繁复杂的现实经历转换、生活中情绪感觉变化很多时候会使人目不暇接,忙于应付,的确,这些都在变化、而且可能有剧烈的变化,包括我们对神的情绪、感觉,但如果我们把与神的关系、生命的状态只定位在这些变化的经历和情绪,虽然可能在某些时候感觉到很有祝福、很有感动,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另外一个极端的感受,怀疑与神的关系、怀疑救赎的确定性。不是说感觉和经历没有任何意义,但我们要在根本上认识到,神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福音、得救、祝福、盼望等等不依赖于我们的经历或者感觉,不是说我们感觉到就有、感觉不到就没有,做的好就有、做的不好就没有,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得救的恩典是神在基督里赐予的,是我们在圣灵的恩典中拥有的,这是三位一体的神在我们里面成就的,是客观现实、神的能力成就并保守的客观现实,我们对客观现实感知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客观现实本身的变化,更不意味着神在基督里恩典的游移。我们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超越世界变化的不变,这个生命就如水上浮萍,飘散不定,在生命根本归宿问题上如果怀疑不定,面对生活、尤其是艰难波折的时候,不可能有定力。信心是生命的锚,这个锚不是漂浮在变化的水波之中,而是固定在不变的神的恩典之上。在神的恩典上扎根,生命才可以在风雨飘摇中昂然挺立。以神的恩典为生命的光,生命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才可以坚定前行。在波涛、风雨、黑暗中,只有意识到神对我们的不放弃,我们才能紧紧抓住神而不放弃。
第三,效法基督的样式拒绝试探神。抱怨神经常是抱怨神没有给予人应得的、神没有按照应许赐给人需要的,为什么神说要给我的没有给我、为什么我要的他没有给我、或者是为什么他给别人而不给我。我们有实际的需要,神有神的应许,但如何满足我们实际的需要、如何理解神的应许?魔鬼在试探中给出的答案是,既然你很饥饿、且有能力将石头变成食物,为什么不行神迹然后避免饥饿?既然神有这样的应许来保护你,你为什么不跳下去试试神的应许是否是真实的?不试一下怎么知道是不是可靠的?按照罪人的思维,这有什么不可以,又不是像第三个试探一样要敬拜魔鬼,行个神迹、制造一个机会让神行一个神迹,这能有什么大错?主有行神迹的能力,但他如何行使这个能力是按照神的旨意,不是仅仅根据自己的需要、更不是按照撒旦和罪恶的逻辑;主有父信实的应许,但他信靠神,而不制造机会来试探神,神是依靠的对象,而非试验、测试的对象。主单单求的是父的旨意,完全降服在父的旨意之下,而不是与神计较自己应有、应得、神应当做的: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我们的主也曾凡事都受试探,与我们一样,我们经历是因为我们犯罪,但主经历是为救我们这些罪人,我们在这个世界有苦难,但我们可以放心,基督已经胜了世界,我们在这个世界有死亡,但我们可以确信,基督已经战胜了死亡。如今我们苦难和死亡可以坦然无惧,是因为基督的得胜,我们在基督里的得胜,求神的恩典,我们在面对苦难和死亡的时候,可以效法我们的主,谦卑、信靠、满怀爱心、常怀盼望,可以效法我们的主,“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愿你的意旨成全”,“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的手里”。
4.3.4 巴兰之祸(民22-25)
出埃及的第四十年,以色列人到达寻的旷野,准备经过以东之地,被拒绝后绕行经由南地,在接近摩押的时候,与亚摩利王、巴珊王交战并取胜。以色列人的行动引起摩押的警惕,在感觉人力不可为的情况下,摩押和米甸[23]希望借用超自然的因素来左右战争胜负。在神的介入下,巴兰没有能够咒诅以色列人,但他引诱以色列人与异教苟合,巴兰无法抗拒神的旨意,最后以色列人也没有抵制异教的诱惑。在旷野之行结束的时候,以色列人再次出现群体性的败坏,这种败坏在之后历史中多次重复。
4.3.4.1 巴兰之人
巴兰来自幼发拉底河边的毗夺,被异教信徒认为具有超自然能力,其祝福和咒诅相当有效,并且可以通过向他进贡钱财来索取。他的能力至少部分是真实的,神向他的显现、启示也是真实的。孤立的看某节经文,巴兰像是敬畏神的人、忠实的先知,部分人也尝试按照这个思路解读,但这段历史记载以及圣经其他经文对此的评价,清楚表明巴兰不是属神的人,不是真正信靠、顺服神的人。他口称神的名,看似有意听从神,但他对巴勒始终是半推半就,似乎一再拒绝又一再迎合,对神也是半推半就,似乎一再顺服又一再悖逆,一方面不得不宣讲神的话语,另一方面如同玩偶随从巴勒的摆布,变换地点、重复献祭,他和巴勒一样在寻找神的弱点,希望在某个地方某种情况下能够摆脱神的束缚,从而按照巴勒的要求咒诅以色列人。巴兰最终没有找到神的弱点,但他找到了以色列人的弱点,引诱以色列人与摩押人行淫、一同参与异教崇拜。巴兰认识神,有意愿顺服神,有从神来的很大能力和恩赐,可以讲神的话语,但与神为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巴兰的认知
巴兰对神的认识是异教式的,异教定义的神-人关系存在部分的从属但没有全面的归属,异教的神是被造物或者放大的被造物,被造物之间的关系只可能是部分从属,只有自有永有的创造者和掌管者对被造物有完全的权柄。由于缺乏这个完全归属,巴兰认为对神顺服的同时可以加入自己的贪婪、算计。为什么神让他去、但他去了神又发怒,看似是神前后矛盾,但矛盾的是巴兰,他心存邪僻,他去的目的不是宣讲神的话语,而是为自己的贪欲,以至于神需要再次警告他,并且用这种特殊方式警告:他只能严格宣讲神的话语,不可掺杂邪念。异教对神的认识,总是神的旨意与人的罪恶可以共存,甚至是必然的共存,否则人信神做什么?但真神的旨意不可能与人的罪恶共存,不能与罪人扭曲的需要共存。人看来愚蠢的驴在提醒愚蠢的巴兰,他认为自己可以在顺服神的同时满足贪欲,为此几乎在路上丧命。但贪爱不义工价的心并没有因此停止,在宣讲完神的启示之后,他彻底放开手脚,没有顾忌的帮助摩押来败坏以色列人。将人的罪恶与神的旨意置于同等位置的结果,一定是用神来服务人的罪,将二者同等就是对神的矮化,用神来服务罪只是继续的矮化。信神不仅是接受神的存在,而且一定包括神的存在所定义的神-人秩序,神与被造物的秩序。离开这个秩序谈神是异教,属神信仰与异教信仰的区别,不仅停留在谁是神、谁是真神,更为根本的分歧在于,什么是神、什么是真神,巴兰显然是在异教体系内嫁接真神之名,而无真神之实。
巴兰的顺服
巴兰对神的顺服是被迫的,不是主动、自愿的,他口称顺服神,但也没有回绝巴勒,他告诉巴勒自己不得不讲神的话语,却一直跟着巴勒变换地点,一再尝试。巴兰的顺服是被动的、不得已的,是没有选择之下的选择,这种顺服是内心强烈不顺服的暂时克制,不是内心顺服的自然表达。这就决定了他的顺服是点到为止,按照神的启示讲神的话语,仅此而已,在此以外,他可以继续向巴勒妥协,继续为他出谋划策,丝毫不觉得二者之间有什么冲突。神让他讲,他不是已经按要求讲了吗?不是已经顺服了吗?这种心态的顺服追求最小化、最小幅度、最小代价,完成划定界限内的顺服、然后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类似的心态是常见的,寻找属神生命的最优解、捷径,试探基督徒生命的底线,怎样知道最少的圣经启示、花最少的时间、用最少的精力,还可以继续成为基督徒、继续有神的祝福,怎样用最便捷的方式实现敬虔。看似很积极的寻求,他寻求的目标不是继续,而是放弃,达到某个目标之后可以不再纠缠于这些事情,暂时顺服是他不再需要顺服的阶梯,如今学习圣经、关注敬虔是为了以后可以不再学习、不再关注。顺服是他生命的短期完成的目标,不是始终持续的状态。人会用同样的最小化、最低限度、最低要求来对待自己、对待人间的权柄吗?自己要的是力所能及的最好的、最高的,但对待神却是最低标准,将神看得还不如人,可能为神接受吗?这种心态也意味着人对不顺服有着很大的容忍,就像巴兰可以数次随从巴勒,对顺服有最低标准的人不会觉得不顺服是太大的问题,很多时候不会想着自己有多不顺服,总是满足于自己已经有多顺服,多么接近甚至超过所谓的最低标准,何况还有那么多人连这个最低标准都没有达到。也就是说,这种顺服的目的是为了容纳更多的不顺服,为了给不顺服提供可以接受的生存空间。
巴兰的恩赐
巴兰有神给予的启示,宣讲神的祝福、预言。既然都可以讲神的启示,难道还不是个属神的人吗?首先,圣经历史中有不少具备特殊能力和恩赐的人,神借着他们完成特殊工作的人,却不是属神的人,异教术士、假基督、假使徒、假先知、以及某些口称基督为主的,可以行很多神迹、传讲神的教导,如同他们的首领撒旦有能力行奇事、不时的讲神的话语。能力和恩赐本身并不等于信靠神、归属神。有人说,神借着他们完成神的旨意,他们不是神的器皿吗?的确,他们是神的器皿,但器皿也有区分,有的顺服神、有的悖逆神,有的彰显神的恩慈怜悯、有的彰显神的忿怒权能,仅仅是器皿不能说明问题,就像离开关系的实质泛泛的谈神人关系一样。神向巴兰显现与神向摩西显现是两种性质的事情,虽然双方都是神的器皿,神向摩西的显现是在立约与拯救的框架之下,为显明神对摩西以及以色列人的恩慈,而神兴起巴兰,如同神兴起法老,为彰显神的权能,在拯救和立约之外。也就是说,我们应当避免对能力、恩赐的迷信,当然,神给予的能力、恩赐、权柄我们须承认并按照神的旨意接受、运用,但仅有某种能力、恩赐、某个职分不能被误解为神对这个人的悦纳、或者说这个人就是属神的人[24]。片面看待某种能力、恩赐、职分、名号,导致这个人其他方面,尤其是属灵品格的严重缺陷、属灵智慧的严重缺失,被完全忽视,结果是这些有着致命问题的人被放在高位,当作神的忠实仆人来看待,结果是自上而下的败坏[25]。
其次,某人可以讲神的话语但不明白神的话语,可以讲神的话语但不相信神的话语,不否认在某些时候他讲的可以是正确的(例如巴兰在这里的预言),在某些时候他人也可以在某个角度有所受益,但这个讲的人则错过了神的恩典和真理,他可能是神的真理的传声筒,但神的真理却没有在他心里停留,他可以用头脑在思考、用嘴在讲话、用情绪在鼓动,但缺乏内在的敬虔和品格的成熟[26]。这是很多传讲、教导圣经的人的悲剧,亦步亦趋的跟随别人、学习别人讲话的方式、重复别人对圣经的理解、模仿别人的沟通技巧,听起来也是慷慨激昂,最后仿佛也得到了类似于别人的影响力,像一个被吹起来的肥皂泡,在阳光下色彩缤纷,但或早或迟定会破灭。前面提到的是民众被他人的某种能力、恩赐所迷惑,这里是某人被自己的某种能力、恩赐所迷惑,以至于不能清醒的看到自己的缺陷,在其中越陷越深。这就导致常见的一个怪象,能力、恩赐反而阻止某些人属灵成长、甚至阻止某些人信靠神,使得某些人的生命变得很偏激、极端。
4.3.4.2 巴兰之言
这里是圣经中少有的情况,神用不属神的人宣告神的启示(包括不能人言的动物),这些例子的共通点是,他们不是出于自愿、不是出于对神的真心信靠,而是神用他们作为神特别工作的途径。神用巴兰来讲出神的启示,不是因为巴兰是属神的人,相反,正是因为巴兰是被认为有强大能力的异教先知,神将他的咒诅变为祝福,神借着他讲神的话语,向以色列人显示神的大能、神的话语的必然实现。强大的异教王权——法老不曾抵挡神,强大的异教神权——巴兰也不能阻挡神,异教的一切在神的面前都不堪一击,连他们的先知也不得不按照神的旨意祝福以色列人。
巴兰的预言以诗歌的形式出现在四个场合的七个段落,巴兰和巴勒之间的互动推动四个场合的切换,从他们的初次见面到后面的分别。神借着巴兰向以色列人以及周围的外邦人宣告神的旨意,这是神的渐进启示的另一节点,呼应亚伯拉罕之约(创12-22)、雅各的预言(创49)、对摩西的应许(出3)、摩西的诗歌(出15)、摩西之约(利26)等一系列先前的启示,并指向之后的大卫之约、新约、以及最终的神权国度。
表14巴兰的预言与此前启示的呼应
民23-24 | 创12-22* | 创49 | 出3 | 出15 | 利26 | |
神的拣选 | 23:9 | 12:1 | 3:16-17 | 15:16 | 26:13 | |
神的信实 | 23:19-20 | 12:1-3, 15:13 | 3:17 | 15:13 | 26:44-45 | |
神的同在 | 23:21-22 | 12:3 | 3:12 | 15:13 | 26:11-12 | |
人民 | 23:10 | 12:1, 13:16 | (1:7) | 15:13, 16 | 26:9 | |
土地 | 24:5-7 | 12:2, 7 | 49:11-12 | 3:8, 17 | 15:17 | 26:4-6, 9-10 |
王权 | 24:7, 17-19 | 17:6 | 49:8, 10-11 | / | 15:18 | / |
得胜 | 24:7-9, 17-24 | 22:17 | 49:8-9 | 3:17, 19-22 | 15:13-16 | 26:7-8 |
*:仅罗列部分
在神创神治的世界不存在孤立的事件,预言同样如此,圣经的预言是在神创神治的框架之下给予的、并最终实现的,且只有在这个框架之下才有预言的真实、可信,预言对人才有意义。离开这个框架,异教式的预言、预测不过是被造物的观察、推理、想象,人可以在这个层面谈宗教神祗的预言、自然规律的预测,但都是基于被造物的能力或者规律,有限的被造物只能进行有限的推测、预测、猜想,但无法超越时空界限、无法超越人类认知的有限来进行预知、预言,因此预言只可能在神创神治之下存在,只有创造万有、掌控万有的神可以提前预定、预知、预见、预言。离开神创神治、神的定义,人类无法准确把握所面对世界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27],不可避免的走向极端[28],或是泛神体系的宿命[29],或是无神体系的偶然,极端的确定性和极端的不确定性。如果一切都是宿命,那知道不知道这个预言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切都是偶然,那又如何有预言?罪人在被造世界层面理解的确定性消灭人的意义,理解的偶然消灭确定性,任何一种情况下谈预言都是虚无的。只有在神创神治的框架下,神有超越世界的确定性,而被造物有在神掌管之下的不确定性,被造物有神赋予的责任和能力,这种情况下,神可以预言,而且是真实有效的预言,并且对人的生命有意义的预言。所以,圣经的预言不仅在讲关于未来的某个信息,同时在教导属神的历史观念,圣经定义的历史观,并且在这个历史观之下正确解读和运用神的预言。这也是为什么圣经的预言是罪人不能理解和接受的,预言难道不是神的真实和权能的明证吗?但人在不信神的体系下理解预言的时候,是在用异教历史观套用历史事实,用宿命、偶然、或者二者的杂糅来解读历史现象、包括圣经历史的现象,在这个架构下当然不可能承认神的真实、神的预言的真实[30]。
神的预言教导属神的历史观,同时教导属神的生命观。仅仅把预言看作是关于将来的信息,与当今的生活无关,是错误的。神不是无缘无故的在这个时间给予这些预言,让巴兰讲一些真实、但无关紧要的话,神的预言是有特定目的的,包括建造属神生命的目的。神借着巴兰所讲的,再次提醒以色列人:神对他们的拣选、他们在万民中的独特地位;神的信实,神必然成就神的应许,无可阻挡;神与他们的同在,带领他们出埃及、进入迦南;神赐给他们众多的后裔,流奶与蜜之地物产丰饶;因为神的祝福和同在,与周围民族征战,以色列人必然得胜。这是神四百年前应许他们先祖的,四十年前应许摩西的,如今以色列人应当刚强壮胆的信靠神,在神的旌旗之下进入应许之地。理解这些预言、及预言所在的历史源流,是为坚固信心、建造生命。从即将发生的事情看,以色列人显然没有明白这些预言的意义和目的。预言的美好没有转化为对神的渴慕,预言的可怕没有转化为对神的敬畏,预言的长期性没有转化为在神里的忍耐,预言的突然性没有转化为在神里的警醒,圣经的预言是指向未来的,也是针对现在的,不是说未来在现在的马上实现,而是对未来的期望必然表现在对现在的态度,对神的态度。预言如果仅仅是抽象的,好与坏有多大区别?
神的每个预言是神在被造世界的神国计划的一部分,而基督是神国计划、救赎计划的核心,所以很多预言都涉及到基督的身份、基督的工作、以及基督为王的神权国度,并且对基督的预言是渐进式的,随着神的工作的展开、计划的推进,逐渐丰富、逐渐清晰。这里提到的以色列的得胜,维系于一人:他是出于雅各的星,兴于以色列的杖,必掌大权,对列国施行审判。这呼应之前的预言,尤其是雅各的预言。此后的大卫之约、新约、基督的降临、基督的再来、将来基督的国度都是按照这些主题展开的:基督是犹大的狮子,基督是雅各的星,犹大的杖,赐平安者,掌握天上地下的权柄,掌管神权国度。以色列人的盼望是与神相关的,是与基督相关的,神对以色列人应许的成就是以基督的显现和工作为基础的,信靠神与信靠基督不可分割,这个相关性在摩西之约建立之初就已提及。摩西在见证基督,以色列人若信摩西、就当信基督。
4.3.4.3 巴兰之祸
巴兰没有能够咒诅以色列人,但他可以引诱以色列人陷入神的咒诅;他没有能力动摇神的信实,但他可以败坏以色列人的信仰。以色列人与摩押人行淫,敬拜摩押的偶像,类似的败坏轨迹在以色列此后的历史中重复出现:接受异教的生活方式、接受异教的神、背弃神。这是神的民在这个世界持续的挑战,不管是摩西之约的民族独居、独处,还是新约的信徒与异教杂居、杂处。下面就以色列人在这里的败坏谈几点。
首先,生活方式与信仰的脱节。属神的人与异教最直接的接触是异教的生活方式,很多时候异教最大的诱惑也在于异教生活方式。异教对属神的人的渗透,可以直接通过意识形态的说教,也经常借由异教生活的熏染,可以看见、可以感受、可以得到的生活经历对人而言,往往最有说服力。异教的神不见得是很多人想要的,但异教的生活方式是很多人向往的,异教根本上是罪的解放、恶的释放,它可以带来罪人所想要的自由、快乐,尤其是那些在属神信仰中禁止的所谓自由、快乐。当身体感官欲望的满足是经由异教生活,当最大的自由和快乐来自异教生活,接受异教神祗就在意料之中。所以,对属神的人,信仰不能与生活方式脱节,我们所信的神不能与我们所理解的自由、幸福、快乐脱节。某些人觉得,信神不就是信仰的问题,我信神不就行了?信神是信仰问题,但不仅仅是信仰问题,而是涉及到全部的人、全部的生活,因为神的权柄和恩典关乎人的全部、这个人生活的全部。一旦我们认为属神信仰存在盲区,神的诫命存在盲区,这些盲区一定会被异教填补。有人说,生活不就是生活吗,信神的人和不信神的人不都吃、喝、工作、休息吗?的确,生活中的行为有相同,但这些行为形成的生活方式不同,某个孤立的行为看起来像是中立的,但生活方式不是中立的,其中涉及的价值判断、真伪判断、善恶判断、优先级判断不可能是中立的,而是在其特定的认知思维体系之中。异教的生活方式必然反映异教意识形态,反映异教意识形态具体定义的价值、标准、取舍。异教意识形态有异教的生活方式,与异教理解的神、人性、两性、婚姻、世界、幸福、自由等等无法分开;而属神信仰有属神的生活方式,与神所定义的神、人性、两性、婚姻、世界、幸福、自由等等也无法分开。的确,世界上的物件、技术、工具本身没有善恶判断,是中立的,但我们不能天真的认为人在运用这些物件、技术、工具的时候依然是中立的,或者是由此形成的生活方式是中立的,更不能被眼目的需要和欲望所吸引,盲目随从异教的生活方式,沉没在异教的生活方式中无法持守属神信仰。
第二,信神与神的排他性脱节。神是独一的、独一的神、独一的真神,神的不可重复、不可替代、不可等同是神之为神的根本。因为独一而产生的排他是神在启示中反复强调的,十诫之初讲的就是神的排他:除我以外、没有别神,神是忌邪的神。神与其他神祗不能共存,敬拜神与敬拜其他神祗不能共存。神的存在、神的真理、神的权柄、神的圣洁、神的诫命、神的救赎都是排他的,罪人对神的很多反感都与此相关,相比之下,异教的诱惑在于它的包容、博大,诸多民族、诸多宗教、诸多意识形态可以共存、借鉴、融合,异教的诱惑在于它很多时候并不要求你放弃属神信仰,只要你能够接纳异教学说,不要在所谓细节斤斤计较。但属神信仰是对独一真神的信仰,基督信仰是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的信仰,失去排他性就失去真实性,因为它的真实性是建立在它的排他性,二者无法分割,我们所信的如果失去排他性,我们所信的也就失去真实性。如果真神之外还有别神,真神启示之外还有启示,真神权柄之上还有权柄,基督救赎之外还有救赎,我们所信的不是真神、所有的不是真的救恩,我们也没有必要相信万神之一、万种学说之一、万种权柄之一、万种救赎之一。也就是说,我们否定神的排他性是在背弃信仰,即使名义上是相当虔诚,消灭属神信仰的区别性是在消灭属神信仰,不管看起来是多么热情。以色列人在敬拜金牛犊、敬拜巴力的时候,是在离弃神的约、挑战神的名、亵渎神的圣洁、践踏神的恩典,他们不是多信了一个神、或者半个神,而是背叛唯一的神。相信神的真实但不否认异教的虚假,是自欺欺人。非尼哈蒙神的喜悦,正是因为他以神的忌邪为心。
在摩押平原上,以色列人的危机不是来自异教的王权、神祗、军队,而是由于自身信仰的败坏,异教没有能够阻挡神的旨意,但以色列人可以背弃神的诫命。面对这个世界,我们时常认为最大的威胁来自世界,来自不信神的人,不是说这些不是威胁,但导致信仰败坏的往往是信神的群体、信神的个体对信仰的放弃,首先是放弃信仰的排他性、属神生活的区别性、神的应许的确定性,虽然还有名义上的认识、顺服、恩赐,但这个信仰已经失去灵魂。
4.3.4.4 祭司之约
祭司之约是神赐予亚伦及其子嗣的,在亚伦诸子中,拿答和亚比户因犯罪被击杀,以利亚撒、以他玛承接祭司职分,神在此将祭司的职分赐给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以示神对他的忠心、热心的喜悦。大祭司的职分在非尼哈的后嗣延续,从非尼哈至被掳以及被掳归回的谱系见下。
非尼哈⟶亚比书⟶布基⟶乌西⟶西拉希雅⟶米拉约⟶亚玛利雅⟶亚希突⟶撒督⟶亚希玛斯⟶亚撒利雅⟶约哈难⟶亚撒利雅⟶亚玛利雅⟶亚希突⟶撒督⟶沙龙⟶希勒家⟶亚撒利雅⟶西莱雅⟶约萨答(被掳)
(约萨达)⟶耶书亚⟶约雅金⟶以利亚实⟶耶何耶大⟶约拿单⟶押杜亚
其中存在短时间的间断,例如在士师时代末期到王国时代早期,自以利至亚比亚他:以利⟶非尼哈⟶亚希突⟶亚希亚⟶亚希米勒⟶亚比亚他。
以他玛的后裔亚比亚他及其父亲亚希米勒在扫罗为王期间供职,并与非尼哈的后裔撒督在大卫为王期间供职大祭司,亚比亚他在大卫晚年参与了亚多尼雅的阴谋,在所罗门时期被革除大祭司职分,撒督就成为独一的大祭司。
虽然神赐予亚伦职分的时候没有直接提及约的概念,但神对亚伦应许的性质与对非尼哈应许的性质是相同的:祭司是永远的定例,世代的职分。如同向以撒、雅各确认亚伯拉罕之约,在此神向非尼哈确认祭司之约,拣选非尼哈承继祭司职分。祭司之约(有时以利未之约来指代)是在摩西之约之后设立的,摩西律法定义了摩西之约的祭司及其职分。但祭司之约不等同于摩西之约、也不完全隶属于摩西之约,这个区别在后期应许新约的时候显明。例如,在耶利米的预言中,摩西之约将来会被新约取代,同时神信实守约、必定成约通过三个永约来表达:天地星辰的定例、大卫之约、祭司之约。成就新约与大卫之约、祭司之约的关联,表明二者相对摩西之约的独立性[31]。在以赛亚、以西结、撒迦利亚等预言的以色列复兴国度中,有圣殿和部分献祭(不同于摩西律法下的献祭和之前的圣殿),尤其是以西结提到撒督的子孙将继续作为祭司供职圣所。当然,对以色列复兴国度的理解涉及到对诸多圣经启示及预言的解读,从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祭司之约、大卫之约、新约,直至将来基督再来。由于这个问题的复杂性,有关旧约与新约的连续性和区别,和教会历史中的各种神学倾向,留待之后圣经章节再行讨论。
如前所述,祭司是神的话语的主要教导者和神的诫命的重要执行者,履行这些职责必有的品格是非尼哈在此表现的,以神的忌邪为心,敬畏神、渴慕神的圣洁、热心神的诫命,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罪恶的排斥和厌恶,即对神的正面情感、对罪的负面情感,二者是合而为一的,神对罪的排斥意味着爱神的同时必然厌恶罪,顺服神的诫命必然包含按照神的教导来处置罪。在这一点上,某些人认为基督徒、尤其是基督徒的领袖应该只有正面的情绪、正面的反应,只有包容、忍耐,在涉及到罪的性质、罪的后果等方面应该一笔带过,或者闭口不言,基督不是已经赦免了吗?主不是教导不要论断人吗?主教导不要论断不是不要进行任何判断,不是如同无头苍蝇一样按照本能、随机的生活[32],基督徒不是一块石头,是按照神的启示、从属神品格出发进行合宜的判断。另外,基督赦免基督徒的罪,不表示信神的人的罪已经完全消失,或者对个体、群体的生命再也没有负面的影响,基督赦罪不是用来无视罪的存在。
首先,罪的存在。罪在属神的个体和群体中存在,神的民的群体中继续存在着伪信徒,属神的民所接触的人群有大量的异教徒,这是以色列民以及教会的基本事实,包括这里的以色列民,以及主的使徒、使徒教会、历代教会,罪的存在和持续存在是无法否定的事实,与神立约、信靠神从来不意味着罪的消失,而是在属神生命中处置罪的开始。但为什么很多人活着仿佛罪在信徒个体和群体中不存在?某些人在刻意无视罪的问题,某些人在刻意回避罪的问题。前者谈赦罪,不是犯多少罪神都赦免吗?后者谈包容,不是讲爱人、合一、包容吗?圣经的确教导赦罪、包容,但不是这种在异教框架理解的赦罪和包容。在异教框架下,罪是以人可以体验的后果、可以接受的后果来衡量的,只要有赦罪和包容,就没有必要再谈罪的存在。但在属神框架下,罪首先是对神的圣洁的玷污、对神的荣耀的亏欠、对神的圣名的亵渎,我们的罪已经被赦免、我们之间应当包容忍耐,但我们的罪继续在玷污、亏欠、亵渎。只有我们对神的圣洁、神的荣耀、神的圣名有热心、渴慕,我们才能在超越人的层面思考何为罪、何为罪的后果,就是这里讲的以神的忌邪为心,对神的热心。只有以神和神的启示为出发点和基准点,我们才能认识清楚罪的性质,才能看到罪、看清楚罪。对罪的无视是对神的无视,对罪的回避是对神的回避,无视神和回避神的目的是什么,是助长罪。
其次,罪的严重性。罪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存在,个人的罪、他人的罪对个体和群体是实质性的威胁,圣经一再强调罪的蔓延、罪人的相互影响和模仿。与摩押的苟合是罪恶迅速蔓延的一个实例,非尼哈意识到罪的严重性,及时将罪恶的元首之一处决。某些人以罪的普遍性来否定罪的严重性,反正都犯罪、不能彻底消除罪,那为什么计较罪?殊不知罪的严重性正在于它的普遍性,频繁出现导致人对罪的麻木。众人犯罪不改变罪的性质,一直犯罪也不改变罪的性质,相反,正因为众人犯罪、自己一直犯罪,导致人认为这种罪是不得不接受的、正常的,罪的普遍化和正常化使得人可以公开的、大胆的犯罪,甚至欢庆犯罪。某些人天真的认为无须任何处置,罪就可以停留在可控的范围,存在但没有大的危害。罪不是静态的、被动的,犯罪的本性或者倾向是主动的、动态的,始终在寻求犯罪的机会、更多更大的犯罪可能,喜悦并容忍犯罪的人是无法停留在某个特定的阶段的,如同人的贪欲,人贪婪的目标总是变化的,随着现有状态水涨船高。罪一旦没有被主动的限制,一定会主动的扩大、蔓延,由小及大、由少及众,罪不是可以玩耍的游戏,不是可以驯服的宠物,罪是野火、是野兽。如何意识到罪的严重性,如何在众人认为罪很正常、罪很无害的时候,清醒认识到罪的严重性,基于这里讲的以神的忌邪为心,对神的热心,罪相对神的圣洁、属神圣洁的不正常,对属神生命的有害,对个体和群体敬虔的严重伤害。这不是说属神的人生活在恐惧之中,而是在神的恩典中对罪有正确的认识、对罪的威胁有正确的估计。
第三,处置罪的方式。意识到罪的存在和严重性,最终要落实到处置罪。尤其是神的民的领袖,认识罪、识别罪的目的是对犯罪的加以教导、警示、督责,使之意识到罪的性质并悔改归正,这是牧养的基本职责。这种警示、惩戒的方式是神在圣经中定义的,在某些时候表现为对犯罪者的直接审判,某些时候将犯罪者驱逐出神的民的群体,某些时候是在神的民内部的训诫,所有罪在性质上是等同的,但不表示其处置方式是等同的,须按照神的教导、针对具体情境采取合适的方式。但回避罪、回避处置罪,仅仅有所谓的正面鼓励、引导是错误的,在神的民面对严重威胁的时候,在神的民被蛊惑、陷在罪中不能自拔的时候,没有警告、没有教导、没有使之觉醒,反而强化他的幻觉,是失职、渎职。非尼哈按照神和摩西的诫命采取了决绝的措施,源于对神的忠心而生的勇气。提醒、警告罪人,用合适的方式处置犯罪者,不是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今天这样的泛爱、伪善的时代,对神的圣洁和人的罪非常无知的时代,在取悦人、收聚人为最高目标的时代,非尼哈的做法是不可理解的,基督的教导、使徒的教训是不可接受的。但是,当个体或者群体放弃对罪、犯罪的人采取任何措施的时候,对罪始终保持接纳、容忍的态度的时候,这个个体或者群体也就放弃了对神的忠诚[33]。对罪的无动于衷是对神的无动于衷,对神的无动于衷则信仰没有存在的必要和可能。只有出于对神的热心、对圣洁的渴慕,神的民的领袖才有可能处置罪,犯罪的人才有可能接受神的管教,否则人为什么要因为罪触怒别人、因为罪羞辱自己?
神赐予非尼哈祭司的崇高职分,是对他的属神心志的嘉许:对神的热心、对罪的厌恶,按照神的启示认识到罪的存在、罪的严重性,并对罪加以处置。没有这种态度,也就没有属神的信仰、没有忠心的事奉。
4.3.5 进军准备(民26-36)
民数记的后段,出埃及后的第四十年开始,开始预备进军迦南,包括第20至25章中与迦南周边民族的遭遇、对悖逆一代的最后审判,以及第26至36章提到的一系列事件和教导。从摩西五经的宏观角度看,自第20章至申命记的末尾都是对进入迦南的预备,包括申命记的重申诫命和确认圣约。民数记末段提到关于产业继承、领袖继承、战争战备、献祭誓愿等方面。
再次数民⟶女子产业⟶领袖继承⟶(日常和节期献祭条例⟶誓愿规范)⟶米甸之战⟶河东之民⟶旷野之旅⟶迦南之境⟶土地之分
4.3.5.1 产业继承
瘟疫之后,悖逆神的一代全数灭亡,神晓谕摩西和以利亚撒再次数点人数,按人数多寡行军备战、并分割土地。之后提到迦南地的疆界,以及将来迦南土地的分配和继承问题,这里特别指出几种情况:河东的土地,利未人的城邑,误杀人者的逃城,仅存女子后嗣的继承。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利未城邑是区别其他支派产业的特别存在,祭司家族和少数利未人在圣所所在地居住,绝大多数利未人散居在民中,在祭司带领下教导并参与执行神的诫命,其他支派则对利未人提供经济支持,这里的产业分布是维持摩西之约下神权统治的社会基础。之后的历史中,以色列人剥夺对利未人的奉献使祭司事工难以为继。逃城是利未城邑的一部分,逃城的设置有关土地的洁净,血是污秽地的,杀人流血的须按照神的诫命严格处理,不管是故意杀人还是误杀,其目的是确保土地不被玷污,因为神住在他们中间,这与之前的洁净条例是共通的,当然,这个诫命也避免以色列内部因误杀出现家族之间持续仇杀。迦南土地是神赐予他们的土地,是神与之同在的土地,因此神要求土地的洁净、土地上人民的洁净。他们对土地和物产拥有直接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土地、物产、以及人民的最终所有权和支配权都是神的,神在创造、掌管、救赎、审判中建立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是每个律法条文的基础,对神的所有权和支配权的承认以及降服也是顺服每个律法条文的基础。
对土地的分配,这里出现了两个问题、两种不同的态度。鲁本、迦得等看到河东土地的丰饶,向摩西要求停留在河东,不再跟随其他支派到迦南,虽然他们言辞谦逊,这个要求引起摩西的愤怒,因为这是在重复他们父辈的错误,必然招致神的再次审判,殃及所有以色列民。在他们同意与其他支派争战迦南之后,摩西应允他们可以在河东定居。首先,河东的土地不在神原先应许的范围之内,因为土地的丰饶而希望停留在此,不愿意进入神应许的迦南,是对神的恩典的轻视,不管他们的动机是出于懒惰还是畏惧。当然,神可以用他们的错误来扩大以色列的疆域,但轻看神的恩典,认为自己眼见的比神应许的要美好,是危险的信号。经历了神四十年来的神迹奇事之后,聆听过无数次神的应许之后,他们在即将进入迦南的时刻,选择在迦南之外定居,难道他们不想得到神一直应许的流奶与蜜之地,应许他们先祖之地吗[34]?神看不见的应许,真的不如如今看得见的土地?还未得到的应许,真的不如已经得到的土地?这里他们再次以眼见来取代信心。与之相对,西罗非哈的女儿向摩西的求问,如何在父亲已死的情况下分得产业,其支派和家族求问如何保证产业不因支派之间的婚嫁而减少。他们的求问则是出于对神应许的盼望,虽然他们还未见过迦南、尚未踏入迦南土地,在寸土未得的时候他们想的是如何继承土地,这个求问是以神应许的真实可信为基础的,是否可以进入迦南、是否愿意占有土地不是疑问,他们盼望在神的应许成就之后,如何继承土地的问题。神两次提到他们“说的有理”是对他们的悦纳,他们以信心超越眼见。
4.3.5.2 领袖继承
摩西不能进入应许之地,作为神忠心的仆人,在这个时候他考虑的是以色列民的福祉,求神赐给以色列人牧养带领他们的领袖。摩西意识到属神领袖对于民众福祉的重要性,这是他四十年领袖经历的深刻体会。没有属神领袖的引导,神的民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这不是否定神作为牧者的权柄和角色,不是否定圣灵或者神的话语在每个个体中的工作,但在神通常的工作模式中,民众领袖是神牧养民众的重要的有形途径,在摩西之约和新约都是如此。多数民众对神的教导缺乏足够认知、没有足够成熟的判断力、没有足够自我保护和识别的能力,多数民众也缺乏充足的条件来自行培养这些能力,这不是说民众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可能,不是说每个民众都同样的缺乏和不成熟,不是说民众领袖就是完全完美的,但民众的相对缺乏以及由此造成的问题是普遍现象。民众受到个体和群体的惰性、罪性、惯性的影响,受到异教的渗透和攻击,如同以色列民族在出埃及到迦南地旅途中,亟需属神的领袖,包括领袖个体和领导群体对民众的及时带领、引导、教训、督责、警示、和惩罚。这种需要不是以色列民在这个时段特有的,而是神的民在这个世界共有的,在以色列之后的历史中、在新约和教会历史中,神一再强调属神领袖的重要,以及领袖背弃神的托付之后产生的后果。
牧养民众的职责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予取予求的,是神交托的圣职、基督的恩召、圣灵的托付,牧养涉及属神生命的诸多方面,是神的话语定义的具体牧养和带领的职责:用神的话语引导、喂养、建造属神的人,在特定情况下的给予合宜的教导、鼓励、提醒、帮助、规劝、惩戒。对此教会历史中存在来自世俗化和极端化的干扰,例如,某些人认为教会领袖与世俗领袖无异,应该学习世俗的技巧来管理民众、扩大影响力、增加收入,将教会领袖的职责矮化、堕落为运营一个组织、售卖一种商品、经理一个品牌、维持人际关系、提供精神按摩。但教会领袖与世俗领袖存在显著区别,没有一个世俗组织等同与教会,没有一个世俗权柄等同于教会权柄,教会领袖的职责不是运营组织、售卖商品、经理品牌、维持关系、精神按摩,而是在牧养神的民,基督所救赎的灵魂,且是在按照神设定的原则和诫命在牧养,不是用世界的渣滓来填喂。轻忽牧养的职责,领袖的世俗化必然导致教会的世俗化,用世俗化、异教化的方式来进行教会事工,是背离神的呼召,也是在毒害神的民。另一种倾向是极端化的认识,某些人认为领袖应该是单纯服务型的领袖,这不是圣经教导的吗?不要谈什么带领、教导,更不要说什么规劝、惩戒,只要服务就好,只要按照众人的意思做事就好。的确,圣经教导为首领的当服事人,但这不表示为首领的是单纯服务人的,是单纯对人负责、满足人的需要的,这不是民众的首领、这是民众的奴隶。神设立民众的领袖不是作为民众的奴隶、民众的工具。这些自我意志很强烈的人要求的是没有自我意志的领袖,这种完全颠倒的认识导致教会领袖最终成为众人意志的玩偶。以上两种倾向不是互相排斥的,很多时候是共存的,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怪象,教会领袖不履行牧养职责,民众反对带领的权柄,双方契合之下,神设定的教会秩序也就不存。摩西在这里讲的很清楚,作为领袖,牧养带领民众是不可或缺的职分,没有牧养带领,领袖又有何意义?
其次,神设定的领袖模式从摩西到约书亚开始有所转换,最显著的转换是领袖与祭司之间的关系。摩西高于亚伦,是摩西按照神的诫命膏立亚伦及其众子成为祭司,神直接向摩西启示,神所说的“面对面”的启示。约书亚继承了摩西的部分尊荣,但约书亚从属于大祭司,以利亚撒用乌陵向神求问,约书亚和会众按照以利亚撒的命令出入。这不排除神继续在某些时候用特殊方式向约书亚或者其他先知启示,但这里已经体现了神的工作模式的过渡,以及摩西在救赎历史中的特殊地位。摩西在旧约历史中是不可重复的,此后没有一个先知像摩西,有等同摩西的尊荣,摩西作为立约中保、作为律法的赐予者、以色列民族认同的奠定者是无法替代的、不可重复的。神的工作模式适应神在救赎历史的工作以及神在特定阶段的目的,神在他们身上的工作方式有在救赎历史中的特殊性、有其个体呼召和个体情境的区别性,因此应放在救赎历史的整体之中、以及个体的具体条件下理解,不应将其扁平化、均等化。即使是对有如此恩赐的约书亚,神也在提醒这种工作模式的转变。
第三,摩西求神设立民众的领袖,不是自己设定或者由民众选择。以色列是神的民,领袖的权柄是神赋予的权柄,不是摩西或者民众可以私自分发的。如果按照民众的意思,摩西早已被石头打死,民众早已另立新主返回埃及;摩西成为以色列的领袖,只是代行神限定的权柄,他不是这个权柄的所有者和支配者。即使拥有如此尊荣,摩西自始至终对何为权柄、何为领袖有清醒的认识。在人看来,摩西揣摩神的心思,让约书亚继承,有什么问题吗?民众难道会反对?神最后不也是这么安排的吗?但神在之前说的,不让他进入迦南,恰恰就在是否时时事事敬畏神、处处尊神为圣、尊主为大。约书亚继承摩西成为领袖,不是因为摩西的指定或者民众的选举,而是基于神的拣选、预备,神在过去几十年的培养、装备,给他诸般恩赐,使其具备领导牧养民众的能力,最后通过公开的仪式向民众宣告。如今,设立教会的领袖同样要时时事事尊主为大,将神的诫命作为设定教会领袖的最高标准和不可动摇的原则。不少人对此不以为然,觉得神的启示谈的都是抽象、虚空的条件,只有人的意见才是看得见的、人的需要才是实在的,毕竟领袖最后还是要领导民众、服务民众,所以民众领袖要依靠已有领袖的指定或者众人的选举,这种异教式的思维对教会毒害很深,虽然在很多地方已经被奉为设定领袖的不二法则。一旦我们认为人比神真实,人的意志比神的启示真实,神的启示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有听从的必要吗?领袖权柄出于何处就向谁负责,出于人则向人负责,出于神向神负责,为什么诸多在位者可以抛弃神的话语、屈服于人的意愿,是因为他认为保有权柄的唯一方式是屈服于赐予权柄的人,不管是教会内部的人还是世界上的人。在这种理念之下,将领袖职分以私恩相授、以私利交换就不足为奇。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行使职分的问题,源自于对职分本身的认识错位,以异教的方式行使权柄一定因为以异教的方式认识权柄。摩西对神的忠心和信实,就在于他是按照神的启示正确理解作为民众领袖所有的权柄,所有的职责,处处尊神为圣。
4.3.5.3 献祭誓愿
这里详细罗列了每日、安息日、月初、以及节期的常例献祭,参见4.2.1.2。另一问题是许愿,尤其是女子在未婚、出嫁、寡居、被休等不同情况下许愿的有效性,关于宗教誓愿参见4.2.4.5。关于旧约和新约中女性相对男性的地位和关系,在之后章节讨论。
4.3.5.4 战争战备
再次数民的一个目的是准备下阶段的战争,之后以色列人与米甸人交战,这是摩西指挥的最后一次作战,也是迦南争战的预演。在此处与米甸争战、以及之后与迦南争战,神要求以色列人赶出(在特定情况下除灭)当地居民、毁灭一切偶像,以免他们成为眼中的刺扰害以色列人。关于进入迦南的战争伦理,之后的章节再行讨论。
[1] Critical scholars regard such arrangements as from multiple sources.
[2] Such arrangements can be found in other biblical books, such as writings of some prophets and the Gospels. To read these books it is important to have a sense of the overarching structure of the book, so that one does not get lost in the interchanging modes.
[3] Ex. 19:11/3/14, 10-161/3/17, 24:15-181/3/24, 1/5/4, 32:301/5/5, 34:21/5/6
[4] At least 6:22-27, if not 5:1-6:27, was given on or before 8th day of the 1st month, when the benediction was given, Lv. 9:22.
[5] Levites replace all the firstborn among the people and the cattle of Levites replace all the firstborn cattle of the people. Nm. 3:41
[6] The whole setup is a miniature of the future city in Ezekiel 48 and Revelation 21.
[7] This egalitarian approach to everything has plagued the church and society in general: gender, gift, authority, opportunity, etc.. Any distinction or difference would be considered as discriminatory if not criminal.
[8] We are given superior gifts than those under Moses and we should not envy them while ignoring the ultimate grace and gift given in Christ through the Spirit.
[9] The first phase of crisis is before arriving at Sinai (Ex. 15-18); the second phase of crisis is at Sanai (Ex. 32-33); the third phase of crisis is after Sinai (Nm. 11-17); the fourth phase of crisis is at the end of wildness days and before entering Canaan (Nm. 20-25). Here the third and fourth phase are discussed thematically rather than chronologically.
[10] We are talking about the authority and order within God’s people, not people in general, though some principles would apply to the latter case.
[11] Resistance itself does not mean legitimacy, just as popularity itself does not.
[12] Different from fishing honor and gain by showing off authority and gifts. Authority and gifts are given to work not for show. They must be invoked or used for a specific purpose aligned with God’s Word. Whenever they appear they must be in action not for display, though action must involve demonstration it is not simply display or fishing.
[13] The common theme in Paul’s prayers, not to mention the prayers of our Lord.
[14] God reveals clearly that He has given someone the authority, but may not explain why.
[15] The commandment is given by God in Nm. 13:1, and Dt. 1:22-23 speaks of the request of the people and Moses’ consent. The three are not contradictory but complimentary.
[16] See how they describe the Canaanites.
[17] As Van Til’s example, one cannot climb out of water by a ladder made of water.
[18] This does not mean all sinners are doing this consciously, but all do this actively and voluntarily.
[19] Compare how Daniel understood God’s judgment in Dn. 9:1-19.
[20] Christian liberalism.
[21] One argument of disbelieving Christ is that the gospel is too good to be true, so good that man considers it as nothing but a fraud.
[22] Or I will not think about obeying God before God does such things for me.
[23] Like Edom, Moab and Midian are relatives of Israel (Gen. 19:37, 25:2). God’s commandment concerning Edom and Moab is that Israelites should not war against them (Dt. 2:5, 9).
[24] This distinction is important, e.g., Mt. 23:2-3. God’s Word spoken through them is to be received and honored, but the spiritual corruption must be rejected. One example may be the preaching of Judas when the twelve were sent out. A person may hear Judas’ preaching (presumably Christ’s teaching) and have true faith.
[25] One example is Phil. 1:15-18: it is good that Christ is preached, even from envy and rivalry (or some ulterior motive), but such insinserity must not be celebrated or legitimized.
[26] Again, Judas had all the gifts and teachings from Christ but missed everything.
[27] We are talking about the uncertainty for man, not for God, and this uncertainty for man is under the certainty of God.
[28] This does not mean every pagan ideology has gone to extreme in practice, but there is nothing in their system to prevent such extremes, and indeed they inevitably go to extremes over time.
[29] Some deities in polytheism have certain control over the world, thus may have prophecies. But they are not the ultimate and are but participants in the world, so have no guarantee that the prophecies will come true.
[30] For example, liberal theology believes biblical prophecies were not known and written before the prophecised events, but after, because they do no think facts can be known and written before they occur in space-time continuum.
[31] This does not mean the two covenants are totally separated from Mosaic covenant.
[32] Even animals and plants are making decisions, though different from man.
[33] This is why discipline is considered by the Reformers as one evidence of a true church.
[34] Compare the reaction of Moses in Dt. 3: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