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把基督徒的苦难归结为“被神管教”或者“为义受苦”两个原因,但有没有别的解释?例如,违背自然规律,不良的生活习惯可能会导致身体的疾病。如何理解这些现象?
圣经对苦难的解释是丰富和深刻的,“被神管教”和“为义受苦”是其中两个,但不只有这两个。许多苦难是神对罪的普遍审判或者对罪的普遍咒诅,“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例如普遍的死亡、疾病、自然灾害;有些苦难是神对某个特定的罪人和罪的审判,例如圣经里的有些特定的死亡、疾病、战争、灾难等等。“被神管教”和“为义受苦”指的是属神的人经受某些苦难,但即使是属神的人,依然会承受罪的特定和普遍的后果,例如,属神的人依然会死,摩西和亚伦无法进入应许之地,大卫被他的儿子背叛而逃亡,哥林多的教会“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当然也包括基督徒的贪婪、没有节制,基督徒会为这些罪在今生付出一些代价。说到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是神创造和掌管的世界的一部分,遵守自然规律是神设定的人作为被造物的局限,运用自然规律是神给予的人作为特殊被造物的权柄和能力,始祖犯罪之后,罪和罪的咒诅进入世界,破坏的除了神人之间的美好、还有人与世界之间的美好,人在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时的错误、不和谐,人的无知、贪婪最终也是罪和罪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