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看的是基督徒生命在政治社会层面的运作,侧重宏观政治社会机制,涉及国家、民族、政府、法律、战争、国际关系等等,基督徒如何认识和应对这些机制,如何与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在这些机制里互动。说到政治社会,尤其是政治,有些人的反应是很紧张、很排斥,说:“基督徒为什么要谈政治?基督不是讲‘我的国不属这世界’?使徒不是讲‘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主给基督徒的使命是‘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与政治有什么关系?”,他觉得基督徒应该彻底避谈政治、远离政治,不要和政治发生任何关系。有些人对政治是非常热衷,一听到政治话题就热血澎湃,兴奋的有很多要说、要做,他觉得基督徒应该勇于参与政治、回应政治,摩西、以色列的先知们不都参与政治吗?神的诫命不有很多关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吗?“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以色列的王违背神的诫命、社会败坏,神不也审判他们吗?施洗约翰不也批评希律王吗?这两种观点似乎都有些道理,似乎都有一些圣经依据,有些人则认为圣经就没有讲清楚、或者没有讲关于这方面的事情。真是如此吗?理解这些问题,其关键还是属神体系,神创神治的体系、神的话语启示和解释的体系、属神生命的体系。我们不是心血来潮的说醉心政治,也不是胆怯的说回避政治,这不是简单的基督徒与政治社会的关系而已,这是神创神治的世界的一部分、神的话语教导的一部分、属神生命的一部分。离开这个体系,我们不会知道什么是基督徒,也不会真正理解什么是政治社会,更不会明白如何应对。上述想法的错误,在于他的认识脱离属神体系,仅仅抓住一个点、一些元素,然后为自己先入为主的概念进行辩解,这还是失去体系支撑导致的片面和偏激。

前段:参见太Mt.28:18-20, 约Jn.18:36, 林后2Cor.10:3-6, 弗Eph.6:12等;后段:参见出Ex.5:1-5, 王上1Kgs.21:17-26, 摩Am.5:24, 太Mt.14:1-5等

我们在学习关于基督徒生命,这里讲政治社会,不是在起头讲,起头讲的是基督徒的定义;不是在前面讲,前面讲的是神、基督、圣灵与基督徒的关系;也不是在中间讲,中间讲的是基督徒生命的规范、确据、成长、挑战、整体;讲政治社会是在以此为基础的生命运作的章节里,并且是在家庭、教会、信息教育之后。政治社会是重要问题,但不是最重要的问题,相对前面这些问题都属次要,我们需要思考政治社会问题,但我们要清楚,这些问题在基督徒生命中的地位。在一个基督徒尝试思考政治社会问题之前,应该思考其他问题,何为神、何为基督、何为圣灵、何为人、何为罪、何为福音、何为拯救、何为信心,生命的权柄、规范、得救确据、成长、挑战,以及基督徒的家庭、教会、信息、教育。与此相关的,如果我们在前面这些问题上没有足够清楚的认识,没有按照神的话语来思考神、人、世界、救赎、生命,那我们一定不可能按照神的话语来思考政治社会,因为政治社会观念是一个人对现实的基本认识的体现。基督徒如何可以正确的思考政治社会,其中心不在于政治社会,这个世界所有政治社会理论的错误不在于政治社会理论本身,而在于背后对神、人、世界等基本现实的扭曲。政治社会与我们之前以及之后讲的内容,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我们谈基督徒与政治社会,谈的是在神掌管之下的基督徒与政治社会,只有神能够告诉我们人是什么,只有神能够告诉我们政治社会是什么,也只有神能够给我们解释基督徒和政治社会的关系应如何。在政治和社会问题上,首先不是政治社会问题,不是你的政治社会观念,不是你想要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政策,不是皇权、集权、民权、暴政、仁政,是神对世界和人类的解释,下面先看圣经对政治社会的一些基本教导。

参见前面诸章节,尤其第9章

10.4.1 政治社会角色

首先,在这个世界,政治社会是无法回避的,社会是人类群体的集合、政治是人类群体的组织方式,只要有人类集合的地方就有社会、社会就有政治,这与具体是哪些人、什么人的集合没有直接关系,具体的人只是影响社会和政治的性质,但不会决定社会或政治是否存在。创世之初,“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神创神治是人类社会和政治存在的前提,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人类必定有社会、社会必定有群体组织、群体组织就是政治。亚当和夏娃犯罪的结果是,罪渗透人类每个个体,并通过个体渗透群体的社会和政治,堕落人类离开伊甸园之后,开始繁衍后代、建筑城市、发展生产和艺术,同时罪在蔓延扩散,“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洪水审判之后,神在挪亚之约里应许和祝福,“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这是洪水之后人类社会继续的条件。这时人类“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人在这里有着鲜明的社会和政治生态,这个群体有组织并有一致的群体诉求。神“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挪亚的儿子及其后裔,“各随他们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国”。人类社会在此产生新的结构,由宗族、语言、地域而形成的民族、文化、国家,后续人类社会都由此衍生,并继续按照此原则组织。由于语言和地域的分隔,人类社会和政治开始碎片化,以宗族、民族、语言、文化、国家等单元之间持续存在对抗与沟通、战争与和平、汇聚和分裂。

参见创Gn.1:26-30, 4:1-2, 17-26, 6:5-12, 8:15-22, 9:1-19, 10:2-32, 11:1-9等

自亚伯拉罕起到出埃及,神的民居住在异教社会,周围民族、城邦、国家的内部政治以及外部战争都波及到他们,有时他们是被动的,但并非始终是被动的。以色列民进入应许之地,作为与神立约的民族,他们的政治社会在摩西律法规范之下,摩西律法不只有政治社会、但包括政治社会,详细规定以色列民的宗教、外交、战争、生产、节期、民法、刑法等内容,以色列民个体以及群体的所有方面没有例外。后续历史也从多个角度凸显政治社会在摩西之约的角色。例如,国王的所做所为会直接影响到普通民众的生活,他倡导的偶像崇拜在民中扩散(“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多少代经久不绝),他主导的宗教改革可能引起信仰复兴。以色列民全面背弃神的圣约,其中政治社会的恶性腐败,“在我民中有恶人,他们埋伏窥探,好像捕鸟的人,他们设立圈套陷害人。笼内怎样满了雀鸟,他们的房中也照样充满诡诈,所以他们得成为大,而且富足。他们肥胖光润,作恶过甚,不为人申冤,就是不为孤儿申冤,不使他亨通,也不为穷人辨屈”。还有区域性的地缘政治、帝国政治在以色列民族命运、神的旨意中的作用,神使用周围民族警示以色列、审判以色列。在以色列被掳以归回之后,犹太人多数时候处于异教民族的直接或间接统治之下,其国内政治社会与异教政治社会有多种关联,直至新约。

参见创Gn.12:10-20, 14:1-24, 18:16-33, 39:1-41:57, 出Ex.20:22-23:33, 王上1Kgs.12:25-33, 16:19, 王下2Kgs.22:1-25, 赛Isa.10:5-11, 45:1-4, 耶Jer.5:26-28, 但Da.7:15-27, 11:1-45等

在新约,“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这个“时候满足”包括政治社会条件,主从道成肉身、地上事工、受难复活都是在神所设定的、神认为合适的政治社会情境里。主降生在伯利恒,正逢恺撒奥古斯都要求注册人口,约瑟和马利亚从加利利回到伯利恒,此契机是政治社会事件,但应验神的预言。主的受难是法利赛人和撒督该人代表的宗教政治、希律代表的宫廷政治、以及罗马巡抚代表的帝国政治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还有那个呼叫着“除掉这个人”的犹太社会。主没有牵绊于社会,主始终在社会中行走,主没有纠缠于政治、也没有回避政治,当法利赛人和希律党想陷害他,问他,“纳税给恺撒可以不可以?”,他回答,“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在迦百农,有收税的来索取税银,他先向彼得申明神子的权柄,然后说,“恐怕触犯他们,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做你我的税银”。主给基督徒的诫命,是在世界的诫命,在世界爱神、爱人、爱仇敌,在世界向世人传福音、建造圣徒, “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在世上你们有苦难”,在世界就一定有某种形式的与所在的政治社会的互动。

参见太Mt.17:24-27, 22:15-22, 路Lk.2:1-7, 22:54, 66-71, 23:1-12, 13-25, 约Jn.16:33, 17:15等

使徒行传对早期使徒事工的记述,贯穿着使徒及其助手在各处与各种政治社会的互动,有犹太的官长,罗马遍布各地的总督、巡抚、城市官员、公务员、军人,社会的不同群体,如帖撒罗尼迦的犹太人、雅典的学者、以弗所的异教徒和商人、米利大岛的土著人等等。使徒与这些人是有意识的针对性交流,在传讲神的话语时,他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政治和社会角色。不同地区、不同政治社会对基督徒和基督信仰的态度不同,基督徒和基督信仰在其中的运作空间也不同:使徒教会早期犹太人逼迫耶路撒冷教会;在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哥林多、以弗所,使徒都受到控告,这几个城市的官员对事件的不同处理态度与其城市属性、管理体制有关。保罗被犹太人指控,受到罗马守卫营的扣押,在拘捕和之后受审、上诉的一系列过程中,保罗没有回避政治,他利用罗马公民的身份来保护自己,并为自己申辩。使徒书信里关于基督徒生命规范的教导,是完整的神人关系、人际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人际关系里就有政治社会。最为人熟悉的——顺服执政掌权者,“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敬畏神,尊敬君王”,这些诫命的前提是基督徒与政府存在互动。然而圣经教导不限于此,首先,成为基督徒之后,主和使徒没有要求基督徒放弃原有的正当工作,与政府相关的工作,政治家、官员、职员、军官、士兵等,例如税吏撒该、百夫长哥尼流、塞浦路斯省长士求‧保罗、腓利比的监狱长。使徒的原则是,“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只要这个工作本身不是罪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神没有其他呼召之前,基督徒应继续现有的工作和政治社会角色(当然,基督徒可能被迫放弃这些工作)。其次,圣经爱人如己的诫命,其爱的对象是普遍的、不受限的,包括在各个政治社会里的人、各种人,“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可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首先要为人人祈求、祷告、代求、感谢”;关于福音的使命,其对象还是普遍的,是在政治社会里可能接触的所有人;关于建造圣徒的托付,也是在各种政治社会里可能出现的所有基督徒。

前段:参见徒Ac.4:1-22, 8:1-3, 13:4-12, 14:8-20, 16:1-24, 17:1-9, 16-21, 18:12-17, 19:23-41, 22:24-28, 25:10-12等;后段:参见路Lk.19:1-10, 徒Ac.10:1-2, 13:4-12, 16:25-34, 26:24-29, 罗Rom.12:9-21, 13:1-7, 林前1Cor.7:17-24, 提前1Tim.2:1-2, 彼前1Pe.2:13-17等

因此,基督徒与政治社会是无法分割的,虽然不是所有基督徒都需要深入了解或者参与每个社会机制、社会活动,但基督徒始终在参与某种社会机制、某种社会活动并受其影响。回避是不可能的,逃避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在泛政治化的今天,最基本的事实判断、最基础的道德判断、最简单的真伪善恶都被政治化,社会风潮此起彼伏、信息快速传播、社会价值加速变异、意识形态冲突加剧,基督徒远离尘世、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即使基督徒不直接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政治和社会也会要求基督徒表达态度、要求基督徒采取某种立场。神给基督徒的诫命和旨意,是在神呼召基督徒所在的社会和政治环境里,爱神、顺服神、荣耀神,基督徒生命一定包含与政治社会的某种互动。问题不是有没有互动,而是如何互动。下面先简单看一些原则。

首先是政治社会的有限性。无所不在的政治社会在人类生活中有着重要角色,政治社会影响人的思想行为、成败祸福,这个重要性经常在异教体系里被极端化的认为是终极的重要性。在异教的狭隘视野里,人类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人类群体组织一致的力量,如同在巴别塔的时候,因此,自从人开始尝试思考自己,政治社会就被赋予在人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理想社会是理想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古代东方是明君圣主,古代西方是哲人为王,这一点在现代、后现代时期依然没有改变,世俗哲学理论最后都是政治社会理论,泛政治化并非今天独有的现象,而是堕落人类永恒的主题,今天只不过是媒体和管理工具让它表达的更为显著。这背后是异教对人性的认识,他认为人的问题说到底是社会政治结构的问题,这不是说他不认为个体本身有问题,但个体本身的问题追根溯源是社会结构的问题,解决问题的钥匙是社会结构的改变,不论是平和的还是暴力的,不论这个结构的理想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政治社会至上,是今生至上的必然,是罪人在狭隘视野里的必然选择、最佳选择。异教体系普遍存在着对政治社会的狂热,他的入世是因此的希望,他的出世是因此的失望,只要他在思考人的问题,政治社会是他的必经之路,也是多数人的必定归宿。类似的世俗狂热在历史上的以色列人、犹太人、基督徒中都有出现,与之相对的,是圣经教导的属神的冷静,限定秩序下的克制。因为人类不是这个世界的终极现实,世界的终极现实是创造掌管世界、超越世界的神,人的个体和群体都是被造物、从属于神,政治和社会也同样从属神、从属于神的旨意。任何被造物、任何被造物的集合、任何被造世界的规律和机制,不可能与神同等、不可能高于神,政治社会再重要,也只能是神设定的地位和角色。属神体系里政治社会的有限性首先是其地位的有限,属神体系的终极现实是神,人类的终极问题是神人关系,政治社会层面的人际关系是衍生的、是附属的。人类存在政治社会层面的问题,存在结构体制的问题,但这不是人类的根本问题,人类的根本问题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里面的,不是对人的、而是对神的。属神的人类理想不是尧天舜地、天下大同,是神与人同在,是新天新地、基督里新造的人;最强大的力量不是人类的组织一致,是神的权能、神的话语、神的恩典、神的应许。基督徒认识到的神人的垂直维度,让他可以不再如世人一样受限于被造世界的水平维度,他的生命、眼目、思想也就不停留在世俗的境界。

参见创Gn.1:1, 撒上1Sa.2:10, 诗Psa.103:19, 115:3, 但Da.4:35, 罗1:16, 11:33-36, 林前1Cor.4:16-21, 弗Eph.2:1-10, 提前6:15, 启Rev.4:11, 21:1-8等

其次是其影响有限。不否定政治社会可能有重大影响,圣经没有否认,一个王一句话可以决定某些人的存活还是死亡,一个国家的某个政策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所有人的生活,一场战争可以让数百万的人死伤、无家可归,有些时候普通官吏、普通人也能生杀予夺。圣经历史信实记录这些事实,也预见基督徒可能被逼迫、被囚禁、被屠杀。但基督徒承认其重要的同时,也清醒意识到其影响之有限,在某些方面是极其有限,政治社会并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并不能想对我们怎么样就怎么样。万事万物无一不在神的掌管之下、无一不在神的旨意之中,基督徒不见得知道神具体的掌管和旨意,但基督徒确信神在掌管,神的旨意定然成就,是这样的神让基督徒可以平静对待政治社会的风浪和暗流,让基督徒在周围世界仿佛崩溃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在神里面有平安,这是小神、假神、小信、假信无法支撑的。“所以不要怕他们,……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唯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主说“不要怕”,在最极端的政治社会险恶里,他让基督徒“不要怕”,基督徒为什么可以不怕?因为他知道这些人可以做的是有限的,基督徒视为至宝的是这些人不可能夺走的,不信神的人无法消灭神、无法消灭我们对神的信、无法消灭神在我们里面的恩典。主在被钉十字架之前,彼拉多自认为他有决定耶稣生死的权柄,但主讲,“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彼拉多不可能脱离神的掌控,他的悖逆在成就神的“定旨和先见”。属神的人的确信和冷静,基于他所信的神的超越和权能,“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做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公义、能力唯独在乎耶和华!’”,“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他。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将智慧赐予智慧人,将知识赐予聪明人”。基督徒严肃认真的对待政治社会,但基督徒心底里有不为所动,扎根在神里的不为所动,基督徒心里的那个部分,基督徒生命的那些盼望和确据,是任何政治社会风潮、风暴所不能动摇的,“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参见赛Isa.45:5-25, 46:5-11, 55:10-11, 但Da.2:20-23, 太Mt.16:16-39, 约Jn.10:27-29, 16:33, 19:11, 徒Ac.2:23, 18:9, 罗Rom.8:31-39, 林后2Cor.1:8-10, 腓Phil.1:6等

其三,其能力有限。圣经同样不否定政治社会的能力,不否定政治社会的区别,某些政治社会可以实现相对更好的公义、和平、繁荣,某些政治社会对属神的民可以相对友善,某些政治社会措施可以助力属神信仰的传播,这些我们都不否认。在大卫、所罗门、希西家、约西亚、以斯拉、尼希米时期,以色列民族整体的确有所复兴。使徒教会初期,罗马对犹太人、罗马公民的政策,以及罗马内政稳定和经济发展,给予福音传播提供外在支持。普遍的讲,公共政策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多数民众的道德判断:有的可以导致罪恶大规模泛滥,有的可以形式上遏制罪恶转化为行动。基督徒在政治社会里是有利益的、也是有利害判断的,对于个人、家庭、教会、民族、社会、国家都是有利害判断的。但是,政治社会的能力有限,在某些方面是极其有限,这与政治社会的体制没有直接关系,与其对基督信仰的态度没有直接关系。政治社会最终是人际关系层面的存在,所有政治社会制度都只能限于人际之间的手段、只限于外在的手段,而人类的根本问题,在政治社会层面是无法理解的、无法解决的。政治社会有可能解决人类的某些问题,但不可能解决内心的罪恶和悖逆、神人关系的对抗,不可能提供罪人需要的觉醒、福音、救赎,因为这不是政治社会层面的事情,这是神人层面的,拯救和恩典只能来自神,只能是圣灵通过神的话语的工作。政治社会即使在人类道德层面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人类数千年的历史就是明证,没有超越人类的道德标准、没有人里面的更新,任何道德层面的努力都是肤浅的,最终的结果也是徒劳的,是罪的恶化。借由政治社会来传讲基督福音,更是无稽之谈,政治社会作为人类群体的组织运作,作为对全体民众的管理,不适于、也不是用于解决人类根本问题的,不适于、也不是用来传讲福音的,这不是说所有政治都不可能和福音有关系,但传讲福音、建造圣徒是基督教会的职责,不是政治社会的职责。

参见王下2Kgs.18:1-8, 22:1-23:25, 拉Ezra.1:1-11, 尼Neh.8:1-9:4, 太Mt.16:26, 约Jn.3:5-7, 6:63, 徒Ac.27:1-8, 罗Rom.3:19-26, 8:5-8, 林前1Cor.1:18-31, 弗Eph.1:1-5等

认识到政治社会的有限性,其地位有限、影响有限、能力有限,基督徒对政治社会的态度是有距离的严肃,是冷静的、审慎的、克制的,是冷静的不是冷漠的,是审慎的不是浮躁的,是克制的不是狂热的。这个有距离是因为基督徒属天的身份、属天的呼召,“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基督徒和世人痴迷的地上之城、地上之塔是有距离的,不是物理上的距离,而是属灵的距离、心思意念的距离,心之所属、心之所归的距离,出于属神的、属天的、属永恒的视角,基督徒不把政治社会、包括政治社会在内的这个世界视作终极目标、终极依靠。换而言之,政治社会不是基督徒思想的全部,这个世界不是基督徒思想的全部,甚至都不是主要的,基督徒思想里有超越这些、高于这些的领域,“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但是,基督徒的这种与世界的距离并非世人理解的远离尘世、超凡脱俗、两耳不闻窗外事,这种距离感是属天和属地之间的距离感、属主和属世界之间的距离感,是距离不是脱离,基督徒与政治社会的关系是真实的、也是严肃的,在神面前的严肃,神的诫命的严肃、神的呼召的严肃、神的旨意的严肃。上述的距离感并不是说政治社会没有任何意义,相反,正是因为它有意义,才有必要和它有距离,因为它在神的计划、神的诫命里有意义,基督徒才需要严肃对待。基督徒与政治社会的互动,与基督徒生命的其他方面一起,是在神的权柄和神的话语之下,在这个领域、如同在其他领域,基督徒对神负责、对神顺服。我们如何认识政治社会,如何与其他人在政治社会里互动,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这关系到我们是否真正顺服神、荣耀神,是否真正按照基督徒应有的样子生活。这个严肃,也意味着基督徒充分认识政治社会的复杂性,人是复杂的、社会是复杂的、罪是复杂的,基督徒处置政治社会,不是简单的对抗或者合作、简单的抽离或者参与,这些都不足以应对复杂现实。在这个问题上常见的错误,就是简单化、极端化的思维,导致简单化、极端化的处理,并且在其中被蒙蔽,不愿意觉醒。

前段:参见约Jn.17:14, 林后2Cor.4:16-18, 5:1-10, 加Gl.2:20, 6:14, 弗Eph.2:19, 腓Phil.1:21-26, 3:20, 来Heb.13:13-16, 彼前1Pe.2:11, 约一1Jn.2:15-17等;后段:参见太Mt.10:16-20, 24:14, 路Lk.21:12-19, 22:35-36, 罗Rom.12:2, 林前1Cor.14:20, 彼前1Pe.2:13-17等

10.4.2 政治社会认同

思考政治社会的条件,除了上述态度,还有秩序,一提政治社会,某些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政策、政党层面的具体政治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当然是政治社会的内容之一,在合适的时机基督徒之间可以讨论、也应该讨论,但在属神思维结构里,这些实际是处于末端的。在具体政策政党问题之前,是普遍政治社会的原则,在普遍政治社会原则之前,是对神、人、世界等基本现实的思考。后者是根本,前者是枝叶,一个人对具体政策政党的判断,源于他的普遍政治社会原则,他的普遍政治社会原则,源于他如何认识神、人、世界。基督徒在政治社会议题的混沌,原因是认知思维体系的混乱、属神思维能力的缺失,这不是神造成的、不是圣经造成的,是基督徒随从世界,导致世界的混沌镜像到教会。在政治社会领域的表现只是冰山一角,他的混沌不可能只停留在政治社会,而是从对神、人、世界的基本认识蔓延到生命的各个领域:他在政治社会问题上的世俗化,反映的是他生命的普遍世俗化;他在政治社会问题上任由世界灌输洗脑,说明他在其他问题上也是与世沉浮。这是基督徒的最大危机,也是改变的难点所在,我们讨论任何议题,包括政治社会议题,真正的难点不是圣经讲的多复杂,是人背负的异教包袱有多重,不是圣经说的不清楚,是人的头脑不在清醒思考的状态。在下面谈到的政治社会认同上,也是如此。

参见撒上1Sam. 8:4-22, 约Jn.5:41-47, 罗Rom.12:1-2, 13:1-7, 林前1Cor.3:1-3, 10:31, 雅Jas.4:1-4, 约一1Jn.2:15-17等

政治社会是人类群体的组织,基督徒在政治社会里是有认同感的,例如家族认同、民族认同、社群认同、国家认同、政治认同、文化认同等等,有的相对固定、有的可以变化,在属神体系里这些认同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其本身与基督信仰是不冲突的,一个人可以在有这些认同的情况下爱神、顺服神、为神悦纳。例如,保罗的家族认同,“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民族认同,“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群体认同,“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国家认同,“我生来就是”罗马人,政治认同,“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文化认同,“向犹太人,我就做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做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使徒的认同与世人理解的认同,区别首先在于使徒说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做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做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万事”包括他在信主之前和信主以后。使徒对基督的认同是终极的,是政治社会层面的认同不能挑战的,在对基督的认同面前,这一切相比都是“粪土”,没有一个政治社会认同能够超越基督徒对基督的认同,包括民族、政治、文化、国家等认同,也包括最为亲密的家族认同,“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还包括人类最根本的自我认同、生命认同,“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神是至高的,基督徒对神的认同也是至高的,基督徒的其他认同在基督认同面前都是可以抛弃的,“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做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当其他认同与基督认同冲突的时候,基督徒的选择一定是抛弃其他认同、坚守基督认同,因为“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基督徒可以有正当的政治社会认同,但它们必须停留在神设定的范围,它们都是限定认同,只有对神的认同是无限认同,基督徒对它们的忠诚都是限定忠诚,只有对神的忠诚是无限忠诚。

参见太Mt.10:33, 37-39, 徒Ac.22:3, 25-29, 罗Rom.9:2, 11:1, 13:1-7, 林前1Cor.9:20-23, 15:8-11, 林后2Cor.11:22-23, 加Gl.1:13-14, 2:19-20, 腓Phil.3:5-8等

这是世人厌恶的,从主耶稣、使徒至今,异教政治社会对基督徒最常见的指控是——没有忠诚,对异教神明、异教权柄、异教民族国家没有忠诚,甚至对家庭家族也没有忠诚。问题是什么?问题不在于基督徒没有忠诚。基督徒有,信实是基督徒的品格,问题在于基督徒没有异教要的忠诚,基督徒不可能敬拜异教神明,基督徒对执政掌权者、对民族国家、对家庭家族、对朋友同事的忠诚都是限定的、不是绝对的,基督徒与他们的矛盾在于他们不满足于被造物所有的限定的忠诚,他们要神一样的无限忠诚。这在政治认同上体现的尤其明显,这个层面认同矛盾的后果往往是严重的,因为对方可以动用国家暴力机器。以色列民和各时代的基督徒都遇到过,在各种政治体制都出现过,异教政治以各种借口要求、胁迫基督徒采取他们指定的政治立场,无条件的一致,要求基督徒以顺服神的方式来顺服他们的指令,否则就被视为背叛。例如,尼布甲尼撒建造金像,要求全体国民俯伏敬拜,“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敬拜他的偶像不是一个宗教活动而已,这是对每个国民政治忠诚的考验,拒绝敬拜意味着对偶像的藐视、对皇权的藐视、与全体国民为敌。初代教会,基督徒拒绝敬拜罗马被神化的皇帝,这在罗马看来等同于叛国,基督徒因此被杀死、烧死、虐待而死。类似的要求在教会历史和今天还有,具体例子自然不必列举,根本问题就是,他们要求的顺服是基督徒给神的顺服,真正的基督徒不可能把只能给神的给他们,不论是明君圣主还是昏君庸主。“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基督徒没有问题,但主还有后面一句,“神的物当归给神”,一旦恺撒越过神设定的界限,基督徒没有顺从的义务,基督徒有拒绝的责任,问题是,你作为基督徒在这个时候面对胁迫,有没有拒绝的勇气,你对神的信念是否可以给予你这个勇气。

参见斯Esth.3:8, 但Da.3:1-15, 6:4-18, 太Mt.10:16-39, 22:21, 约Jn.18:33-34, 19:12, 徒Ac.4:19, 5:29, 启Rev.13:1-8, 等, 亦见“教会历史”初代教会等

基督徒与异教政治的冲突,不是利益冲突,是认同冲突,认同冲突背后是这个世界上对人而言最简单也是最根本的问题——谁是主,谁是人之主。这也是为什么,在初代教会、在今天,基督徒口里承认、心里相信耶稣是主,对异教而言、包括对异教政治而言具有何等的颠覆性。这个颠覆性不是由于基督徒不承认对方是皇帝、官长,不是因为基督徒拒绝纳税、拒绝服役,而是因为,承认耶稣基督是主意味着基督徒拒绝承认和接受任何人间权柄作为基督徒生命之主,拒绝他们作为基督徒生命的主宰,拒绝给予他们任何超越被造物的尊重,拒绝对他们唯命是从。在基督徒眼里,没有人是绝对的,再聪明睿智强大的人也不可能绝对,没有人有绝对的权柄、没有人有绝对的智慧、没有人有绝对的掌控,基督徒不可能对任何人有绝对的服从,他们中间的傲慢者、卑服者、奴役者、被奴役者都无法容忍有这样一些人拒绝和大众一起欢呼、一起咒诅。基督徒与世界的这个矛盾是无法调和的,在基督徒有限的顺服和他们要求的无限顺服之间、在基督徒视他们为人和他们视自己为神之间,是无法调和的,基督徒与他们的冲突源于他们与神的冲突,“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当对方想要在你生命中与神同等,你的拒绝对他而言,不是你的信仰选择而已,你拒绝他是在否定他的自尊和自我价值,对他而言,你的信仰是对他的攻击、你的信念是对他的藐视。因此,他对基督徒的反应带着深深的仇恨,因为他感觉到基督徒和基督徒的信仰对他的深深伤害。这就是为什么只要基督徒在践行基督信仰,就是对人间偶像的批判,即使无言无声,人间偶像也能感受到这种批判,神用基督徒告诉这些人,你不是神、你也不要妄想成为神,而这些人的仇恨背后是心底里的恐惧,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神。

参见王上1Kgs.18:21, 19:1-2, 王下2Kgs.17:41, 但Da.3:13-15, 太Mt.4:10, 5:13-16, 6:24, 路Lk.16:13, 约7:7, 罗Rom.10:9等

基督徒也要清楚,你在政治社会领域认同的那些人不是神,他们是人,很多时候他们是不信神的人,在意识形态层面与神为敌、与基督信仰为敌,即使是基督徒,也是会犯错误,经常犯错误。但不少基督徒实际运作时,存在非常幼稚的幻想,与世人一样盲目崇拜所谓的强人、圣人,完全无视罪以及罪的后果,被一些表面的光鲜所迷惑,把对神的认同抛弃或者矮化。同时听从世俗的说教,把自我价值、自我尊严与政治社会认同彻底捆绑,对某些政治社会的认同在他那里已经成为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人可以批评、没有人可以反对。只要是批评这个政治社会的,他就反对,只要是拥护这个政治社会的,他就支持。不是神的话语决定他的政治社会认同,而是他的政治社会认同决定他对神的话语的理解。他的政治社会认同,一旦变成神圣不可侵犯的,那它也不再是政治社会,它已经变成偶像,你守护的也不是政治社会认同,而是你的偶像,你的政治社会认同是偶像崇拜。这是异教意识形态的目标,异教引导你对政治的崇拜最后一定是对政治人物的崇拜,你对政治的痴迷最后一定是对政治人物的痴迷。基督徒觉醒的第一步,是认识到神与人的区别,圣洁与罪恶的区别,并且认识到,基督徒的政治社会理念不是自我感觉决定的,不是周围社会决定的,不是你的政府决定的,是神的话语决定的。

参见王下2Kgs.5:17-12, 耶Jer.26:1-15, 28:1-17, 太Mt.3:9-10, 约Jn.8:33, 39, 41, 19:12, 15等, 亦见“教会历史”古典时代晚期等

以上谈的是,对神的认同和对政治社会的认同不是同等的,对神的认同高于一切对人的认同。下面看在对神的认同之下的政治社会认同结构,在可能出现的多种认同也不是同等的,也是有秩序的,这个秩序有两个基本框架,一个普遍的、一个特定的,普遍的对人的认同、特定的对基督徒的认同。首先,普遍的对人的认同,是在亚当里的认同,每个人都是亚当夏娃的后裔,也是洪水之后挪亚一家的后裔,人类内部的其他认同都是在这个基本认同里面存在的。亚当是众生之父,夏娃是众生之母,洪水后挪亚三个儿子的“后裔分散在全地”,“各随他们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国”。这里的家族、民族、社群、地域、语言、文化、社会、政治等等认同,追根溯源是在亚当里的人类认同,这是人与人之间的最高认同,在对神的认同之下人际之间的最高认同。每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你对他人的认同首先是你认同他是人,与你一样是有神的形象,与你一样是有神赋予的尊严和价值,这个尊严价值与你们所在的具体家族、民族、文化、社会、政治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不是人赋予的,是来自神的。圣经并不否定具体家族、民族、文化、政治的区别,但是,在人之为人的根本层面,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同等的,同本同源。因此,种族优越论、民族优越论与圣经教导、基督信仰是相悖的,其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但其根本特征都是把某些人视为劣等人、非人,与牲畜、商品同类,认为这些人不具有“正常人”的尊严价值,不需要把他们看作为人。但是,既然神把这个人、这群人视作为人,神把自己的形象放在这些人里面,神赐给他们“生命、气息、万物”,那人又有什么资格否定神的论断呢?这不是说所有的人在任何方面都是完全一样的,不,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我们这里说的是,在人的基本价值尊严层面,人与人是没有差异的,我们对人之为人的认同要超越所有政治社会层面的认同。不论你的民族、文化、政治、国家的立场如何,都不要忘记一点,站在你对面的是人,你和他一样都是在神面前的人,是和你一样有价值、尊严、感情、呼吸的人,你如何对待他最终是要对神负责的,他是神所有的,如同你是神所有的一样。

参见创Gn.1:26-30, 3:20, 9:6, 18, 10:5, 20, 31-32, 11:9, 太Mt.5:45, 9:12-13, 22:37-39, 28:18-20, 约Jn.3:16, 徒Ac.17:26等

异教意识形态则是持续的将人非人化,无神论讲人是野兽的进化,泛神论讲人是野兽的变化,部分人有人的尊严的同时,意味着其他人有的只是野兽的尊严,人类历史上的各种形态的种族优越论、民族优越论不是出于基督信仰,是出于异教,部分基督徒随从这些学说,不是因为他们在践行基督信仰,而是因为他们违背基督信仰。异教体系里没有真正的人的尊严,人的定义在异教里是流动的,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强势民族、强势群体定义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强势民族、强势群体如果认为某些人不是人,不应该像人一样活着,这些人就可以随意的被处理、甚至被处死。更为严重的是,在涉及人类群体之间冲突的时候,异教习惯于将人妖魔化,平常的时候别人被视作禽兽,在冲突的时候别人则是禽兽不如,异教过去这么做、在今天撕裂的政治生态里依然如此,看一看他们的国内政治、国际政治,妖魔化是维持双方敌意、维持己方高压态势的法宝,它可以确保人在与对方冲突的时候变成死心塌地的仇恨机器,无差别的、没有怜悯的杀人机器,对方不是人、对方是魔鬼,必须除恶务尽、除之而后快。异教政治社会要求的是这样,但基督徒不能顺从的也是这一点,基督徒不把罪人浪漫化,但基督徒也不把罪人妖魔化,基督徒对神的责任意味着基督徒不能随从世界做出判断,不能像世人一样友好、不能像世人一样仇恨。还有一点,妖魔化对方是幼稚的、愚蠢的,把他人妖魔化,即使是把恶人妖魔化,其实是在忽视人性里面共通的罪,把罪局限在那些被妖魔化的人,其实是在无视那个隐藏在每个人心底的罪,最后导致自己也走向妖魔化不承认他人的人性,也不会坚持自己的人性)。属神思维是成熟的、有定力的,也是有穿透力的、自我鉴察的,而异教思维是典型的自以为义,假冒为善,这在很多方面都有体现,政治层面也不例外。

参见王上1Kgs.21:11-13, 斯Esth.3:1-11, 太Mt.5:22, 12:9-14, 24等, 亦见“教会历史”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其次,特定的对人的认同,指基督徒之间的认同,在各自与基督合一里的相互认同。“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基督徒的终极认同是对基督的认同,基督徒彼此的终极认同是在基督里的彼此认同,基督徒可以在家族、民族、社群、国家、政治、文化等方面有认同,基督徒之间在这些方面可以一致、也可以有差异,不论一致还是差异,都在基督里的彼此认同之下。“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这里有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地域认同、社会阶层认同等等,这些认同在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之后还会继续存在,犹太人还是犹太人,希腊人还是希腊人,但你面对的基督徒,你对他的认同首先是基督徒,和你一样都是神拣选的、基督救赎的、圣灵内住的,然后才是某某民族、某某国家、某某文化里的人。保罗对你而言首先是基督徒,然后是使徒,然后才是以色列人、希腊化的犹太人、罗马公民,你对他作为基督徒的认同是高于对他的政治社会层面的认同或者不认同。你和他的关系,首先是在基督里的关系,然后才是政治社会层面的关系,这个秩序是基督为主的权柄决定的,违背这个秩序等于违背基督权柄,等于将政治社会置于基督之上。

参见徒Ac.2:5-11, 罗Rom.3:22, 10:12, 林前1Cor.12:13, 加Gl.3:27-28, 弗Eph.2:11-18, 4:4-6, 西Col.3:10-11等, 亦见3.1.2.3, 10.2.2.2等

基督徒在民族、国家、政治、社会等层面的认同一定会有区别,也可能犯错,导致基督徒之间的分歧、矛盾,既然对彼此作为基督徒的认同是最高认同,那么这些区别、分歧、矛盾都在这个最高认同之下。也就是说,不论你们二人在这些层面的不同是什么性质、到什么程度,基督徒应该仍然认同彼此作为基督徒,认同彼此在基督里的恩典和责任,这是基督徒认同的超越世界之处。世人的关系是政治社会认同决定的,所以他们在政治社会层面的区别、分歧、矛盾也是彻底的,但基督徒不应该把政治社会层面作为彼此认同的终极判断标准(这是人际关系的判断标准,但不是终极标准)。常见的错误是混淆二者,有的基督徒和世人一样,只是以民族、国家、政治、社会来划分你我,划分敌我,让这些层面的分歧和矛盾来左右基督徒之间的关系,用民族、国家、政治、社会、文化、语言等因素来分割基督徒,用政治社会的因素来否定敌对阵营里的所有基督徒。这不是基督徒应有的思维,这是世人在教导基督徒来仇恨彼此、分裂教会。不是说基督徒之间没有政治社会层面的不同,而是基督徒不能因为这些不同而消灭在基督里的彼此认同。如果对方不是基督徒,那另当别论,但如果对方是基督徒,是神的话语承认的基督徒,如果基督都承认他,你又有什么资格不承认呢?“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有些基督徒受制于政治社会,在狭隘的政治社会认同里,否定在基督里的彼此认同,因为对方和自己在政治社会方面的分歧、矛盾,拒绝把对方视为基督徒,这是对对方的矮化、也是对你自己的矮化,因为你这是对基督的矮化。不是说每个基督徒的这些认同都是正确的,基督徒可能犯错误、有些经常犯错误,我们这里且不说哪一方是正确的,在这里强调的是,即使对方是错误的,只要他还是基督徒,我们就要以基督徒的方式对待他,否则,我们就是在犯罪。在某些国家政治以及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中,不同基督徒可能站在不同的阵营、有着不同的立场,甚至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在战争中不同基督徒可以处于战线的两端,处于民族和国家利益的两端,但我们应该成熟的在基督里处置分歧,不要让这些分歧影响到我们在基督里的彼此认同、彼此相爱。其他基督徒在政治社会认同里与你的分歧、矛盾,不表示他没有得救、更不表示他是魔鬼,如果因为政治社会产生的仇恨让你觉得他是魔鬼,那这个魔是在你心里。问题的核心是,你对基督的认同到底是什么地位:你对基督的认同是超越政治社会的,你对基督徒的认同也会是超越政治社会的,反之亦然。基督徒是“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什么时候你忘记基督的伟大,你就会把政治社会的分歧无限放大。

参见太Mt.20:10-15, 约Jn.13:34-35, 罗Rom.11:13-24, 14:1-2, 林前1Cor.1:11-13, 3:1-3, 雅Jas.4:1-4, 启Rev.5:9-10, 7:9等, 亦见“教会历史”中世纪早期、二十世纪

10.4.3 政治社会参与

处在政治社会的基督徒一定是以某种方式在参与政治社会,与政治社会里的人以及机制互动,这里可能涉及到家族、社群、地域、民族、国家、国际等多个层面,涉及到亲人、同事、朋友、同乡、同胞、其他民族、其他国民等多个对象,也涉及到基督徒在其中的多种角色。这是无数元素共同工作形成复杂的政治社会网络,你的参与在影响别人,也受到别人影响,有的影响相对小、有的相对大,你的参与是动态的、别人的参与也是动态的,人类社会所在的自然宇宙也是动态的,你的参与是基于你对周围绵延不绝的信息的认知、判断,以及你自身的变化,别人亦是如此。在政治社会活动的诸多内容里,有的是一般性质的参与,例如基督徒缴纳赋税、遵纪守法;有的是特定形态的参与,例如基督徒参与政府的设置、决策、运作、立法、司法,即参与具体政治活动、行使政治权力,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和政策的改变。这里谈的是后者——特定形态的参与,这在历史上、在今天都是争议性话题,不少基督徒谈之色变,基督徒之间也因此出现分歧、矛盾。下面首先看是否应该参与、是否可以参与。

参见撒上1Sa.10:17-24, 王下2Kgs.11:1-20, 太Mt.22:21, 路Lk.3:12-14, 罗Rom.13:6-7等

10.4.3.1 参与的空间

对于这一点,类似之前谈的,存在两种常见观点:一是基督徒应参与政治社会决策。神不是要社会的公义吗?不公义的社会,难道基督徒什么都不做吗?基督徒要振臂高呼,要争取权力、要改变体制,这是基督教社会化地区的主流观点,并影响到其他地区;二是基督徒不应参与政治社会决策,基督徒只是被动的纳税、守法,政府要求的、基督徒顺服,至于其他,基督徒应该远离,安安静静做公民、做基督徒,不要掺杂其他事情,这是历史上、尤其宗教改革以来反对基督教社会化的少数派观点,今天在各地亦有拥护者。对于基督徒参与政治决策,前者主动,后者被动,前者热烈响应,后者沉默安静,前者认为后者过于幼稚,后者认为前者过于世俗,在这两个观点之间,有的倒向这边、有的倒向那边,有的左右游移。单看一方面,似乎也讲的不错,圣经似乎也有支持,主动变革派拿出摩西律法、以及以色列诸先知、诸士师、诸王作为辩护,这些人主动推行政治社会变革,要求官长和民众行公义、施怜悯;被动安静派拿出主耶稣基督、使徒的例子作为辩护,主和使徒没有要求改变政治社会体制,他们谈的是灵魂的、永生的、超越世界的恩典和救赎。这仿佛成为旧约和新约的争论,好像旧约和新约讲的不一致,好像很难取舍。本节开始的时候,再次强调体系思维,我们理解任何问题都应在属神体系,认识局部教导之间的关联,以及它们相辅相成构建的整体,我们的思维最后是基于这个整体,不是只出于某个局部。旧约和新约的确讲到上述的内容,一个更多的在谈积极推动,一个更多的在谈被动安静,那圣经是自相矛盾、前后脱节吗?当然不是,旧约和新约合为完整的圣经,也合为圣经对政治社会参与的完整教导,圣经讲的不是一个积极推动、一个被动安静,圣经讲的是包括这二者在内的完整结构,只看到一点、或者只看到两点都是错误的。当圣经讲具体案例或者教导时,不是抽象的谈参与、不参与,主动、被动,每个教导、案例都有其所在的历史情境、都有其针对的人,我们理解这个教导、案例也必须理解这个历史情境、这些人,及其与神的教导之间的关系。下面简单回顾圣经谈到政治参与的的内容,仅从亚伯拉罕开始看起。

前段:参见赛Isa.1:17, 61:8, 摩Am.5:24, 弥Mi.6:8, 约Jn.18:36-37, 加Gl.6:14, 彼后2Pe.3:10-13等;后段:参见“教会历史”古典时代晚期、宗教改革、二十世纪等

(神的民作为异教社会的少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及众子在迦南和在埃及的前期,是以家族为生存单位的独立、半独立群体,多数时间并不直接受异教政府管辖。虽然和异教政治有各种互动,除约瑟之外,他们没有直接参与异教政治。在埃及寄居后期,以色列人沦为被奴役的底层,神兴起摩西带领他们出埃及。摩西与法老的交锋,常被视为对抗异教压迫、寻求民众自由的榜样,这种认识是肤浅的、狭隘的,摩西在这里不是一般的政治权力诉求、宗教自由的诉求,不是一般的民众与政府的冲突,这是在神与以色列先祖恩典立约、信实守约、大能成约的背景下,神在特定历史节点、兴起特定的人完成特定的使命,这个约是独特的、这个历史节点是独特的、摩西是独特的、以色列民是独特的,在以色列后续历史中,这里发生的没有重复,神也没有要求别人重复。摩西是在对抗异教争权,但摩西不能被视为对抗异教政权的样板,神没有把摩西设定为样板,摩西也不是样板。以摩西自居、以以色列人自居,来为政治对抗张目,这不是出于圣经,而是无视圣经,这不是在效法摩西、这是在利用摩西。

参见创Gn.12:10-20, 14:22-24, 15:13-14, 21:34, 41:37-57, 46:31-34, 出Ex.1:8-22, 2:23-25, 3:14-17, 来Heb.11:8-10等

(神的民作为神权政治的主体)及至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他们建立摩西律法规范之下的神权政治,在神的土地、神的子民遵行神的律法。他们的宗教、政治、社会的秩序都是摩西律法定义的,然而,这个神权政治并非现代人熟悉的民权政治。约书亚之后、王国建立之前,是以支派领袖、家族长老为核心的集权政治,王国建立之后,是以世袭王位为核心的皇权政治,与二者平行的是世袭祭司的宗教权力,这一切之上是神作为以色列民族的主宰。这里有两个基本点,一,这是特定形态、特定性质的神权政治,是在摩西之约、摩西律法的架构里,不是神给予所有人的政治模板,不是基督徒的政治理想。基督教社会化时期的主要错误是把旧约直接套用在新约,脱离其所在的救赎历史情境,试图重现摩西律法的神权政治。二,即使在神定义的这个神权政治里,直接参与政治社会决策的也是少数人,是集权、皇权,而非民权,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哪个好哪个不好,这里强调的是,直接参与政治机制设定和执行的是少数,只有特定的人可以做祭司、支派领袖,只要一个人可以继承王位。圣经里没有现代民权政治的直接案例,以色列民即使是在要求立王的时候,他们也是要求撒母耳给他们立王。我们在认识圣经教导时,应该认识圣经的教导,而不是把世界灌输的理念逆推到圣经。

参见出Ex.29:44, 申Dt.6:1-9, 7:6-11, 书Jsh.24:1, 33, 士Jg.2:16-19, 撒上1Sa.8:4-18, 16:12-13, 撒下2Sa.7:8-16等, 亦见“圣经概览”4.4.2.3

(神的民作为异教社会的少数)北国被灭和南国被掳之后,以色列民生活在异教政权之下,有的还与异教民众杂处,他们如何参与异教政治社会?神借着耶利米给他们的诫命,“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对一切被掳去的,就是我使他们从耶路撒冷被掳到巴比伦的人,如此说:你们要盖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种田园吃其中所产的。娶妻生儿女,为你们的儿子娶妻,使你们的女儿嫁人,生儿养女,在那里生养众多,不致减少。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得平安”。他们应正常生活生产、为所在的城市祷告,这是神给予所有民众的诫命,与使徒在新约的教导是一致的。但神在其中也呼召少数人直接参与政治决策,例如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尼希米、末底改等人,尼布甲尼撒时期但以理的同伴管理巴比伦省的事务,但以理则在朝中侍立,大流士时期但以理是全国的三个总长之一。以色列民在异教政治之下安静生活、祷告,等候神的应许,没有争取所谓政治权力或者政治变革,少数人有恩赐和呼召直接参与政治决策,他们没有屈从于异教,但他们也没有用政治渠道推行属神信仰。

参见拉Ezra.6:9-10, 7:23, 尼Neh.2:1-8, 斯Esth.2:19-23, 10:1-3, 耶Jer.29:4-7, 但Da.2:48-49, 6:1-3, 提前1Tim.2:1-2等

(神的民作为异教社会的少数)在新约犹太人中,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希律党、以及奋锐党都有各自鲜明的政治立场,与之相对的,主和使徒没有直接参与政治,主和使徒的教导也没有直接教导政治活动的准则,仅从表面看,这很容易让人认为基督徒不应参与政治,但我们对此要有正确理解。首先,较少涉及政治,是因为政治在基督救赎和信仰中的边缘化地位,主道成肉身、受难复活的使命和目的不是政治、社会,是人、人的生命和灵魂,是神人关系,因此新约教导是以神、人、世界、基督、罪、救赎、生命、审判、末世为内容的体系,政治在这里面,如同科学、艺术、经济、文化等等都是不重要的,没有必要直接提及的,提及反而模糊焦点(但没有直接提及,不表示在基督徒生活中不会存在)。其次,较少涉及政治,是因为这个时期,基督徒政治地位的边缘化,多数基督徒没有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虽然早期少数可以参与底层政治、极少数基督徒可以参与中高层政治,在这种情况下,主和使徒没有必要展开谈政治参与,因为这与绝大多数基督徒的生命是没有关系的。在后期,使徒教会不仅没有参与政治的机会,还长期受到异教的各种逼迫,在这个时候谈参与政治决策当然也是没有意义的。其三,新约关于基督徒生命的普遍教导,涵括了基督徒参与政治的可能性,提供了基督徒参与政治决策的原则,不是在政治框架下讲的,而是在神人关系、人际关系的框架下讲的。新约并没有排除政治参与可能性,新约只是没有直接讲这种具体情况,新约讲了一个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应该如何作为一个基督徒,这就包括基督徒可能作为政治社会体制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简而言之,新约在其特定的政治社会情境里教导的,是面向所有可能的政治社会环境。

参见太Mt.10:16-23, 路Lk.19:10, 约Jn.18:36-37, 徒Ac.10:1-2, 13:7-12, 罗Rom.12:9-21, 林前1Cor.1:26, 4:11-13, 林后2Cor.10:3-6, 弗Eph.6:9, 彼前1Pe.3:13-17等

因此,圣经对参与政治社会决策,没有提供单一模式,在旧约没有、在新约也没有,某个时期的神权政治、某个时期的异教逼迫,都是圣经的个案、不是唯一样板。即使在摩西律法之下,以色列也不只是有单一的神权政治,神没有在所有时间都要求同一形态。神的诫命设定属神生命的原则,这些原则覆盖参与政治的可能性,但是否主动参与、参与什么、如何参与是受到两个具体条件影响的。一是你所在的政治社会给予你的政治参与空间,更准确的说,是神在你所在的政治社会给予你的政治参与空间。有的空间大、有的空间小,在有的社会、基督徒有政治影响,在有的社会、基督徒则是末等公民,有的可以决定政治决策、有的被限制逼迫,实际不是一种情况、基督徒也不是一种回应,基督徒在不同情况下顺服神、顺服执政掌权者的具体表现也会有不同。常见的问题是,有的人把一种政治体制之下的一种反应作为衡量所有基督徒的标准,要求所有基督徒都这么做,这是错误的:有的社会里基督徒有选举权,你不能要求其他社会的基督徒都要去争取这个权力;有的社会基督徒没有选举权,你不能要求其他社会的基督徒都放弃这个权力;有的社会基督徒有空间推动政治变革,但你不能要求别的社会的基督徒也这么做;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基督徒在不同具体环境里,他行使政治权力的场合也是不同的,这不是说所有的选择都是对的,但这些选择会有一定程度的区别。某些人习惯做机械式平移,把某种政治参与模式作为所有基督徒的理想,结果是把基督信仰矮化为政治运动,基督徒不回避争议,但基督徒没有必要、也不应该主动制造模糊焦点的争议,信仰不是可有可无的,参与政治决策却是可有可无的。二是你所有的政治参与的恩赐和呼召,神给你的参与政治的恩赐和呼召。从圣经的例子看,不论何时,即使在有足够政治参与空间的社会,也不是每个人都参与、或者都以同样的方式参与,摩西有的、其他人没有,大卫有的、其他人没有,但以理有的、其他人没有,任何时候,都是只有少数人可以直接参与政治机制的制定和运作。在你现有的政治参与空间,如何行使你的政治参与权力,这是需要属神智慧、属神品格的,涉及到你对神的话语的理解、对自己的恩赐呼召的理解、对你所在的政治社会的理解,这不是随意的事情,不是随大众的事情。当然,最后你可能选择放弃参与,也可能选择以这种方式参与、以那种方式参与,但你的选择应该基于属神的判断。我们理解圣经教导,思考自己是否参与、如何参与,是在三重因素共有的体系里,神的话语、神创神治的世界、属神的人,神的教导、神设定的政治社会情境、神给予的恩赐和呼召,不能无视神的教导的丰富、无视政治社会情境的复杂,无视属神恩赐和呼召的多样,想用一个规则、少数案例来作为所有基督徒、所有社会里的基督徒的标准,把丰富深刻的圣经教导、多样的社会和生命现实扁平化。

前段:参见创Gn.41:16, 出Ex.3:7-12, 民Nu.11:16-30, 12:1-3, 16:1-3, 申Dt.31:7-8, 撒上1Sa.9:15-16, 16:12-13, 但Da.2:17-19等;中段:参见出Ex.1:8-22, 申Dt.12:5-7, 耶Jer.29:4-7, 但Da.1:8-16, 3:1-15, 6:1-18, 彼前1Pe.2:11-25等;后段:参见前文关于生命的规范,5.1.2, 5.3.1, 5.3.2等

10.4.3.2 参与的原则

在有政治参与空间的前提下,基督徒如何参与政治,如何做公民、官员、职员、军人、国王、皇帝。对此有的人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推行基督教,推行基督教的信仰和道德规范,这样社会不就变好了吗?这是非常幼稚也是危险的想法,神的诫命是让每个属神的人在各自政治社会角色里爱神、爱人、荣耀神,但不是让每个人用政治社会的手段去推行基督信仰或者道德,这不是说基督徒在政治社会中和基督信仰彻底无关,这是不可能的,但基督徒在其中的职责不是将社会基督教化,因为这个结果一定是基督教的社会化。在教会历史、在今天,一直存在用政治推行信仰的理想:只要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不就都成基督徒了吗?只要皇帝信主、一声令下全国不都信主了吗?只要按照圣经制定法律,社会不就和平安定了吗?基督徒是最不应该这么想的,但恰恰有很多基督徒是这么想的。基督徒最不应该忽视罪的存在,以及罪在神人关系、人际关系、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深刻影响,政治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是罪的问题,这个罪的中心在神人关系,在罪人对神的否定和悖逆,不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政治社会问题会持续存在(人类需要的不是伟大的领袖,而是真正的救主)。就算是最理想的政治社会机制,就算可以实施,也只是用外在的、形式化的东西来尝试约束人的罪,而人里面罪的源头,是政治社会触及不到的。再强力的外在约束,再严密的外在控制,也无法阻挡罪的蔓延,很多时候,只是让罪暂时转换形式、或者是让罪被短暂压缩后爆发。因此,基督徒最不应该把政治社会问题简单化,不应该迷信人、不应该迷信政策、不应该迷信法律,不是说这些一点用处没有,但基督徒要清醒认识到人的复杂、罪的复杂、社会的复杂、政治的复杂。基督徒的政治社会参与首先是基于对这些复杂性的全面判断。

参见出Ex.32:1-6, 民Nu.14:1-10, 王上1Kgs.15:9-15, 22:41-46, 王下2Kgs.8:16-18, 18:1-6, 21:1-9, 22:1-2, 23:31-32等, 亦见“教会历史”古典时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首先,基督徒的政治参与是审慎的、谦卑的。因为上述多种因素的复杂以及政治的有限,基督徒没有乌托邦式的世俗政治理想,这些理想都是空想,在这些空想的推动之下,不少人想象出一些魔法般的解决方案,只要这么做、就有完美的结果,这种空想出来的理想主义支撑着世俗政治的狂热,好像今天的地狱和明天的天堂只有一步之遥,人距离解决某个问题永远只有一个好的政策,这是对现实的扭曲认识。在错综复杂的世界,每个点连接着其他无数个点,每个问题缠绕着无数个其他问题,解决每个问题都需要资源、需要人对这个问题及其关联有足够认识,然而,有限的人类所有的是有限资源、有限认知,你用这个资源来做这件事情,意味着就没有资源去做其他事情,你顾及到这个问题,意味着你无法专注于另一问题,现实中人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属神思维参与政治,不是自信满满的所向披靡、改天换地,不是自以为是的化腐朽为神奇,属神的人知道他是有限的、他能做的是有限的,即使他以良好的动机去做,也很有可能犯错,这种政治参与的审慎源自在神面前的谦卑,他是人、不是神,他会犯罪、他不是完人。他能做的,是在有限资源、有限认知的条件下,可能做出的暂时认为是较为优化的选择,这个选择会有很多不可预见的结果,也可能将来需要调整和修正。与世俗相比,这是不同的政治参与理念,不同的政治参与者的气质,他知道自己不是一切的掌管者,神才是,“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正因为他对神的信靠,他没有世俗政客那种狂妄、笃定、野心、魄力。这当然是世俗政治生态所不欢迎的,人们喜欢政客谈论高远迷人的理想,喜欢这种自信来鼓舞人心、蛊惑人心,不少基督徒也在其中迷失,放弃属神的谦卑和审慎,想要用世俗的方式和世俗争竞,迷信某一个政治事件来改变社会,迷信某一个政治人物来逆转社会,听到某某人给你一个美好理想,就俯伏敬拜。有的则听到某某政治人物自称是基督徒,就觉得是天降圣人、天赐良机,东西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盼望明君圣主,可问题是,历史不是你想象的样子,今天也不会是你想象的样子,因为罪,明君圣主和昏君庸主往往在一线之间,一念之间。

参见王上1Kgs.3:3-14, 11:1-8, 箴Prov.15:33, 16:2-3, 5, 9, 18:12, 19:21, 21:1, 诗Psa.20:7, 赛10:5-12, 45:6-7, 但Da.4:28-33, 徒Ac.12:20-23等

其次,基督徒参与政治是成熟的、明智的。政治社会不是单一群体、不是单一问题,这里有许多人的各种利益、各种立场、各种问题,有些基督徒把这个复杂现实简化为一种黑白分明的敌我关系、派别关系,这群人始终和我一致、其他始终和我对抗,这群人是属神、其他是属魔鬼,这是对社会现实的肤浅认识。不是说没有基督徒与非基督徒这一层,有,但绝不仅仅只有这一层,在很多政治社会议题上,最关键也不一定是这一层。因为不是所有政治社会问题的利益、立场都是按照基督徒-非基督徒来进行严格区分的,在一些方面,基督徒和某些非基督徒有共同利益和立场,在一些方面,基督徒之间可以有不同利益和立场,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机械式划分是混淆视听。在有些议题,圣经清楚定义基督徒的立场,例如同性恋、堕胎、滥杀无辜是否合法;在不少具体政治社会政策上,则没有特定的一种基督徒的立场,例如政府的税率,5%还是7%,这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立场之争吗?当然不是。因此,政治社会政策不能被一种立场划分所简化,基督徒要看到其中的复杂性。同时,我们要看到在所有问题上,包括在圣经清楚定义立场的那些问题上,政治社会的实际操作性,我们不是在世外桃源空想社会应该如何,既然参与,我们的目标是社会在未来的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是具体政策的实际操作,在不同政治体制之下、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操作,影响到包括基督徒在内的全体民众。这意味着在政策层面的循序渐进、与不同群体之间的协商妥协,与其他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在不同问题上合作,没有妥协的政治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政治人物和团体是无所不能的,需要在合适的时机暂时搁置自己的诉求,有策略的调整多个事务的优先级序列。把每一个政策之争都变成基督徒的生存与毁灭之战,把每个政策都变成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属灵争战,是错误的、不明智的。例如,但以理在巴比伦和波斯帝国做官长,他一定需要和异教的王、异教官员合作;在一个堕胎合法化已经几十年的国家,基督徒如果以废除这个合法化作为每个政策的条件,那基督徒是无法从事政治的。政治是多方面的综合考量,有些时候,尤其今天很多时候,政治不但没有最优的选项,政治对基督徒都没有一眼看到就合适的选项,这个时候如何参与,如何运用神给予的恩赐,成熟的认知思维显得更为重要。

参见创Gn.41:45-46, 王上1Kgs.5:1-18, 12:1-15, 尼Neh.2:1-10, 4:7-9, 6:1-14, 箴Prov.14:8, 传Ec.4:9-12, 但Da.2:48-49, 6:28, 路Lk.11:23, 徒Ac.16:35-40, 25:6-12等

其三,基督徒参与政治是清洁、正直的,清正自守。异教政治始终存在的问题是,权力导致的腐败,利益导致的党争,这在古代、现代、西方、东方都有。腐败和党争是罪的自私、自我在个体和群体层面的表现,前者用政治服务个人利益,后者用政治服务群体利益,异教各种体制尝试解决这些问题,但不论是古代、现代、东方、西方,异教的这些问题不仅持续存在,而且不断恶化。圣经讲的权力,包括政治社会权力是在与异教相对的属神体系里,“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我是耶和华”。不论是国王还是官长,这里的关键是对耶和华神的敬畏,对神负责,对鉴察人心的、知晓万事的神负责,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因为他来要审判遍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公正审判万民”,这个神是轻慢不得的、是愚弄不得的。只有认识神、敬畏神,权力才不是个人或者团体的私产,不是个人或者团体谋利的工具,因为权力是神的恩赐、也是神的托付,与基督徒所有的其他恩赐一样,都是出于神、并对神负责的。真正的清正自守,是心里的、不是形式的,是对神负责、不是被人问责,这是异教皇帝在诸多神的仆人里看到的,约瑟、但以理、尼希米等。的确,异教皇帝看重这些人的智慧,同时,这些人出于对神的敬畏和负责,而对人间权力的克制和尽职,是异教官员没有的,“那时总长和总督寻找但以理误国的把柄,为要参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错误过失,因他忠心办事,毫无错误过失。那些人便说:‘我们要找参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神的律法中,就寻不着。’”。大公才能无私、至公才能无私,何为大公?信靠顺服公义圣洁的神。何为至公?神为至公,绝不偏私,“耶和华你们的神他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他为孤儿寡妇申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基督徒是在这个神面前,审判活人与死人的神面前,行使自己的权力,因此,基督徒的权力腐败,不论是教会政治的还是世俗政治的,相比异教更为可恶,因为他不仅在利用权力,他更是在利用神,不仅是在欺骗人、更是在欺骗神,当然,神的审判也会更重。

参见创Gn.39:5-6, 41:40, 利Lev.19:15-16, 35-37, 民Nu.16:15, 申Dt.10:17-19, 17:14-20, 撒上1Sa.12:1-5, 代下2Chr.19:7, 诗Psa.98:9, 但Da.6:4, 徒Ac.20:33-35, 弗Eph.6:9, 腓Phil.2:3, 西Col.4:1, 3:24等

基督徒在神赋予的政治社会参与空间里,对政治社会的认识与世人不同,其参与也与世人不同,基督徒的公民不同于异教的公民,基督徒的官员不同于异教的官员,基督徒的皇帝不同于异教的皇帝,基督徒的领袖不同于异教的领袖,不仅是宗教信仰的不同,对政治社会的认识、参与也不同,每一点区别、每一点对神的信实和顺服,都是对基督信仰的一种见证,都是在让这个世界看到一群不一样的人,谜一样的人,这个谜团指向的是我们所信的神、我们所信的主,这是我们与众不同之处,是我们应当与众不同之处。

10.4.4 政治社会议题

这个世界的政治社会存在各种差异,政治体制不尽相同、社会价值不是等价、政党政策并非一致。政治社会如同人一样是多形态的,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神,一个人可能伤害人、也可能帮助人,一个政治社会有可能伤害人、也可能帮助人,即使都是堕落的,不会都在同一个堕落的程度。政治社会是有区别的,有着真伪、正邪、善恶的区别,政治决策对人是有影响的,背后决策者、执行者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是受神的鉴察和审判。基督徒并不代替神在这个世界做出审判,但基督徒要按照神的话语进行真伪善恶的判断,你不需要为别人在神面前负责,但你需要为你的思想和判断在神面前负责,当然,这也涉及到对执政掌权者的顺服,只有他们要求的顺服与神的诫命没有冲突的时候,基督徒才有顺服,你的判断是顺服的前提。

参见出Ex. 1:8-16, 书Jsh. 9:3-27, 撒下2Sa. 21:1-2, 太Mt. 2:16-18, 路Lk. 10:30-35, 徒Ac. 5:27-32, 8:1-3等

首先,人类制定的政治社会体制和政策不是随机的,既然是人制定的、执行的,那体制和政策背后就是某个个体或者群体的世界观和价值体系,这个体系根本上是对人的认识、对世界的认识、对神的认识,政治理念最终都是哲学理念、神学理念。当然,政治社会不是宗教,政治社会谈的是人的组织运作,你谈人的组织必然要涉及到对人的理解,谈人就无法脱离人所在的世界、以及人与神的关系(即使对神的否定也是在定义着某种关系)。因此,理解政治社会体制和政策,开始于对世界观、价值观的判断,什么样的世界观、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体制和政策。他承认不承认神的存在,承认哪个神的存在,他认为人的价值是什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的权柄和能力范围何在,决定了他认为人类应该如何组织,政治和社会为什么服务。在神创神治的世界,没有彻底“世俗”的问题,政治社会不只是发展经济、纳税收税,不,从来没有一个单纯经济型的政治社会,它不可避免的带着意识形态、传递着意识形态、甚至灌输着意识形态。所有体制和政策都依据某种理想设置,这个理想是意识形态定义的理想。你的期待是你的意识形态决定的,是你的意识形态在决定你如何调配有限资源,如何设定政策重心。同时,每个政治制度、组织、政策的建立,是基于世界观和价值的某种共识,每个政治制度、组织、政策的终结,则是出于这种共识的崩溃,例如皇权在现代的式微。

参见出Ex. 5:1-2, 王上1Kgs. 21:1-10, 诗Psa. 2:1-3, 但Da. 2:46-49, 3:1-7, 约Jn. 19:6-12, 徒Ac. 24:24-27等

10.4.4.1 公义

政治社会议题内容广泛,之前章节中已提及婚姻、同性、堕胎、教育、人的尊严等,这里不再重复,具体政党政策也不适合在这里展开,下面仅就部分宏观议题稍作分析。其一,公平正义。政府作为神在这个世界设立的机制,是神的普遍恩典的一部分,“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是神的用人,是申冤的,刑罚那作恶的”,“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在神的旨意里,政府的一个主要工作是“罚恶赏善”,“申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维持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类社会得以运作的基础。由于人的罪,恶在这个世界始终存在,有作恶的、有被伤害的,政府作为二者之上的权威制止作恶、惩罚作恶者、保护并补偿被伤害者,避免人类社会堕落为动物世界的弱肉强食,或者是没有止境的怨恨仇杀。这是摩西律法中对政府的定义,也是其他人类政府应遵循的原则。这里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公平正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罚恶赏善”之前是善恶的标准。这个标准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的定义,二是人的定义。异教的善恶标准取决于人,少数人或者多数人,没有别的选择,圣贤的学说、哲人的理论、皇帝的意志、集团的利益作为标准,皇权、集权、民权之间的终极标准都是一致的——人。这不表示他们在每个善恶的判断上都是错误的,多数不信神的人也知道扶助软弱、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也知道“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有人说,这不挺好吗?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参见利Lev. 19:15-16, 35-36, 申Dt. 25:1, 王上1Kgs. 10:9, 代下2Chr. 19:4-7, 罗Rom. 13:1-7, 彼前1Pe. 2:13-17等

首先,人的善恶意识,包括恻隐、羞耻、是非之心都是神放在人里面的,“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这个良知是人里面神的形象的一部分,堕落之后尚未完全泯灭的一部分,神的恩典让这个良知继续在人里面,让这个世界继续有一定的美好,也避免犯罪的人沦为恶魔、避免今天的世界沦为地狱。但这个良心是有罪的、被罪腐蚀的、被罪辖制的,依照这个良知设定的是非善恶标准有严重缺陷,很多时候与神相悖。除此以外,即使就良知而言,罪人也无法完全顺从自己的良知,罪人会逆着良心做事、会受到良心谴责,会心硬的去犯罪。这反映在政治社会层面就是,善恶的定义者是少数罪人或者多数罪人,世俗政治争论的焦点是到底应该由少数人还是多数人定义、是由这些人还是那些人定义,但他们共通的缺陷是——这是罪人的定义。由此导致的问题,在古代、在现代都持续存在,少数人定义的时候,出现少数人的暴政,多数人定义的时候,出现多数人的暴政,不是说每个政策都是暴政,但暴政是不可避免的。当掌握定义权的某个人、某些人认为其他人不应该活着的时候,不应该拥有财富的时候,没人任何可以阻挡他们抢夺这些人的财产、夺取这些人的性命。在罪的驱动之下,“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因受贿赂,就称恶人为义,将义人的义夺去”,例如,在拿伯之死中,耶洗别、亚哈、以及城里的长老贵族。

参见出Ex. 7:12-13, 王上1Kgs. 21:1-16, 王下2Kgs. 17:13-14, 赛Isa. 1:2-3, 5:18-22, 太Mt. 14:1-12, 约Jn. 19:14-15, 罗Rom. 2:14-15等

基督徒生活在政治社会中,受到不同体制和政策的影响,我们的真伪善恶立场不应为世界左右。我们不可避免的可能生活在少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的暴政之下,但我们不能认同他们的颠倒善恶、不公不义,因为基督徒的善恶标准、这个世界唯一正确的善恶标准,是公义良善的神定义的,基督徒的善恶判断是对神负责的。神的诫命清楚、确定,但基督徒在堕落世界里持守神的诫命并非易事,主说,末世的时候,“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使徒说,“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神,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这个时候,有人作恶是为了利益,有人作恶是为了生存,有人主动行恶、有人随声附和,这个时候,基督徒是让自己的善恶标准跟从世界一再降低,还是作为在这个社会里仍然持守底线的少数人。当有些时候,基督徒不得不生活在制度性的罪恶之下、胁迫性的罪恶之下,基督徒是协同犯罪,还是抵制犯罪。你不一定能够阻止别人的恶,你不一定要去改变制度,但你可以不随从附和别人的恶,作为基督徒,可以也应该在能力所及、影响所及的范围内行善去恶。你不是神将来审判世界的烈火,但你是神在今天世界的光,哪怕是萤火微光,也可以照亮尺寸之地,也可以温暖方寸之心。

参见太Mt. 5:13-16, 24:10-12, 罗Rom. 1:24-32, 提后2Tim. 1:13-14, 3:1-13, 彼前1Pe. 2:22-23, 约一1Jn. 1:5-7, 启Rev. 3:15等

10.4.4.2 自由

自由,即人可做什么、不可做什么,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没有一个社会赋予人绝对的自由,当然也没有人可以有绝对的自由,所有社会都有禁忌、所有制度都有底线、所有群体都有禁区,泛神论有、无神论也有。既然自由都是相对的,那首要问题就是,相对什么?谁来定义这个相对?异教的自由概念与其善恶观念类似,是人定义的,一是定位于个体的自由、二是定位于群体的自由,前者出于个体的意志和利益,后者出于群体的意志和利益,前者是扩张型,只要自己想、那就是正当的,后者是内缩型,只有符合群体利益的、才是正当的。这两种类型在今天的世界都存在:崇尚个体的不断扩张自由的范围,以至于最基本的秩序都要颠覆;崇尚群体的不断缩小自由的范围,以至于最基本的自由都要阻止。异教的自由概念走向极端化,是脱离神的必然,古代如此、现代亦如此,和某个民族、政党、领袖并无直接关系,这是异教意识形态的必然。定位于人的层面,人不知道自由的界限何在,他选择的道路上没有停止或者转向的标志,只要他选择某条道路,他只可能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异教政治理念的具体源流在这里不谈,这里讲的是,面对异教定义的自由,基督徒无法认同其中任何一个选项,因为二者都抵触神的诫命,基督徒不寻求犯罪的自由,但基督徒不放弃敬拜神顺服神的自由,这也是基督徒被各方批判的原因。有一方质问基督徒,为什么坚持规则而不支持人寻找更大的自由,另一方质问基督徒,为什么坚持敬拜神的自由而不顺从群体的规则,前者认为基督徒不该谈规则,后者认为基督徒不该谈自由,双方都认为基督徒是威胁,前者认为基督徒威胁到个人利益,后者认为基督徒威胁到群体利益。

参见撒上1Sa. 8:10-18, 诗Psa. 2:3, 箴Prov. 2:13-15, 耶Jer. 5:5, 但Da. 3:1-15, 罗Rom. 1:32, 启Rev. 13:1-10等, 亦见“教会历史”二十世纪

这是基督徒在政治社会中的状态,“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没有任何时候基督徒会有完全的归属感,不是没有任何归属感,而是没有完全归属感,有认同但没有绝对认同,基督徒和世人始终是有距离的,世人和基督徒也始终是有距离的。这与基督徒处于哪个社会、哪个政治体制并无关系,罪人的自由一定有冲突,个体和群体、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的冲突是恒久的,是政治社会手段无法彻底解决的,古代的皇权做不到、现代的民权也做不到,封闭式的威权做不到、开放式的自决权也做不到。基督徒看所有政治社会,没有完美的、没有理想的,甚至都没有接近完美和理想的,即使暂时有稳定和繁荣,都是在永久不稳定里的暂时稳定。然而,基督徒面对世界并非绝望,并非漠然,基督徒对所有异教自由都没有绝对认同,但神给予基督徒生活在任何异教社会的自由,在基督里的自由让我们可以生活在任何世界的自由或者不自由,这是基督信仰的超越所在。基督徒在这个世界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改变世界的理念,而是如何在任何社会活出基督徒的自由,且是世人无法理解的自由。当一个社会打破道德禁忌,追求似乎无限自由的时候,基督徒可以敬虔生活在这个社会,因为基督徒是主的奴仆、是义的奴仆,在别人都争相做自我主宰的时候,基督徒是主的奴隶,并甘愿做众人的仆人。当一个社会限制自由,追求机械化的一致和效率的时候,基督徒可以敬虔生活在这个社会,因为基督徒在基督里是自由的,在圣灵里是自由的,在别人都甘心乐意的被奴役的时候,基督徒拒绝放弃敬拜神、爱神的自由,即使基督徒也被形式的奴役、在被囚禁的时候,属主的心志和灵魂却无法被囚禁。他可以生活在任何一种社会里,在茫茫人海中他毫不起眼,又卓尔不群,在异教成群结队的走向极端的背景下,基督徒站在中流不为所动。最终,没有一个人只是奴仆,也没有一个人只有自由,每个人同时都是奴仆也都有自由,区别在于,异教是罪的奴仆、在罪里犯罪的自由,基督徒是主的奴仆、在主里爱主的自由。因为基督徒是属主的,有一种自由,基督徒不会垂涎,有一种自由,基督徒不会放弃,有一种自由,基督徒有的别人无法夺去。

前段:参见诗Psa. 119:19, 林后2Cor. 4:18, 腓Phil. 3:20, 来Heb. 11:13-16, 彼前1Pe. 2:11-12等;后段:参见约Jn. 8:31-36, 徒Ac. 16:25, 罗Rom. 6:16-23, 林前1Cor. 6:12, 林后2Cor. 3:17, 4:7-11, 加Gl. 5:13-14, 16, 22-23, 彼前1Pe. 2:16等

10.4.4.3 国际关系

基督徒可以有不同的民族、国家、政治认同,而民族、国家、政治利益会有冲突,体现在地缘政治的联盟、对抗,以及区域性或全球性的战争。这种冲突在历史上长期存在,今天由于现代信息媒体的作用,民众更迫切的感受到冲突的影响,更容易被这些问题所牵制、所左右,国际关系的冲突是新闻最热衷的话题,也是大众热衷的话题。这里简单提两点原则,首先,对多数民众、对多数基督徒而言,日常考虑这些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是给人一种虚假的紧迫感、参与感、重要性,但实际上这只是消费信息,没有真正的思维和判断。一方面,媒体习惯性的放大冲突、夸大危机,制造紧张空气,似乎每个冲突都是又一场世界大战的开端,另一方面,媒体的多数分析是在缺乏足够信息时的猜测,包括所谓专业人士也只是在猜测,媒体和大众没有足够信息进行判断,他们无法接触到核心信息,而真正掌握信息、有资格对国际关系和地缘政治进行决策的是少数,在所有国家都是少数政治精英而已,这从来不是大规模社会参与的事情,虽然民众不是没有任何影响。很多人热衷参与的类似讨论,包括在网络媒体的讨论,也大都是在片段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基础上的猜想、空想,即使苦思冥想。参与其中的人不是在思考问题,而是在寻找认同,寻找信息来印证自己原有的意见。有些人看新闻能把自己看成国际关系专家、地缘政治权威,不少基督徒的业余爱好是自学网络政治学。但是,每天各种媒体报道的绝大多数冲突与你的生活是无关的,即使有些关系,也是你作为普通公民无法控制的,即使你想控制,也没有充分信息做出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不是说远离政治,但没有必要缠绕在这些日常的无意义讨论中,在对政治的无意义的揣测、想象、诽谤里,为什么要担心这些你无法掌控的、和你生活遥远的事情,为什么凭着道听途说就做出判断。当然,人成为这个样子,社会成为这个样子,不是没有缘由,政府和媒体需要制造虚假的紧迫感,激发你的兴趣、引导你的注意,网络媒体给你虚假的参与感,让你觉得自己的观看、评论是在参与某个事件、某个运动,最后,你在其中的指点江山给你虚假的重要性,让你觉得自己仿佛在电脑前,或者是拿着手机就以天下兴亡为己任,但你只是在消费别人制造的信息产品,在收听信息噪音、呼吸信息灰尘,你的生命没有因此有任何建设性的改变。与之相对的,这些人宁可花时间自修网络政治,也没有兴趣学习神的话语,思考与自己生命切身相关的事情,与生命福祉相关的事情,这里没有虚假的紧迫感、参与感、重要性,但这是有真正的紧迫感、参与感、重要性。总有一种紧迫感、参与感、重要性,问题是你选择哪一种。

参见创Gn. 14:1-12, 出Ex. 14:5-9, 民Nu. 14:1-10, 撒上1Sa. 4:3-4, 11:1-15, 王上1Kgs. 22:1-4, 拉Ezra. 1:1-4, 尼Neh. 2:1-10, 太Mt. 24:4-7, 23-28等, 亦见10.3.2.2“普遍教育实践”

其次,在国际关系、地缘政治冲突中,如前所述,基督徒不应妖魔化对方,不应随从世俗社会、随从大众妖魔化对方,对此不再重复,这里要讲的是与之相关的另一点,基督徒不应盲目的按照敌我立场来划分神面前的公义与邪恶,当然,神有公义和邪恶的标准,万事万物、万国万民都显明于神的,但是,人间的政治冲突以及战争往往并非一方公义、一方邪恶那么简单,还是前面说的,不是没有公义邪恶的区分,但人间的冲突往往不是天使和魔鬼这么彻底的分别,不是所有的冲突都是正义与邪恶的冲突。人,包括基督徒常常喜欢用神的立场来美化自己的立场,在冲突的时候,喜欢谈神是站在自己的一方,自己是神的使者、在与对方这群恶魔作战,然而,始终无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神完全可能用一个不义的民族去审判另一不义的民族,即使是神拣选的民族,也不例外。“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主万军之耶和华必使亚述王的肥壮人变为瘦弱,在他的荣华之下必有火着起,如同焚烧一样”,神用亚述去审判以色列人、然后再审判亚述,神用巴比伦审判犹大、然后再审判巴比伦。我们理解地缘政治冲突,不能陷入异教式的胜者即正义、我方即正义,仿佛某个民族、某个国家本身有先天的正义属性,只要我做就是正义,这与亚述没有区别,“亚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荣耀。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只要罪还在这个世界存在,政治冲突、国家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基督徒在这些恶狠狠的冲突、血淋淋的死亡面前,应时刻保持对神的敬畏,在这些纷争、战争之上的大而可畏的神,公义圣洁并审判活人与死人的神,不要空想着神站在自己的一方、历史站在自己的一方,而是清醒的去看,自己是否站在神的一方。

参见出Ex. 32:25-26, 申Dt. 9:4-6, 王下2Kgs. 6:16, 17:5-6, 25:8-21, 赛Isa. 10:5-19, 耶Jer. 51:24-44, 结Eze. 28:1-5, 但Da. 2:36-44, 9:1-1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