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16章的这个比喻,是第15-16章主的教导的一部分,这里的听众有主的门徒(路16:1),也有众税吏和罪人(路15:1,他们中至少部分是门徒),以及法利赛人和文士(路15:2, 16:14)。第15章的三个比喻,寻找迷失的羊、寻找迷失的钱、迎回迷失的儿子,主要是针对法利赛人说的,“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路15:2),这三个比喻的主题是主的恩慈,不愿一个罪人沉沦,主看到罪人悔改回转之后的喜悦(路15:5-7, 9-10, 20-32,注意这些段落中突出的“欢喜”、“快乐”)。第16章则是针对法利赛人“贪爱钱财”(路16:14),当然这不只是法利赛人的问题,这是罪人的通病,因此这些教导对所有人都是适用的。第16章的结构是:不义管家的故事⟶法利赛人和主的对话⟶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理解其中的部分应在这个完整单元里,下面着重不义管家的故事,稍作分析。

第1-7节:这个故事的情节比较简单,一个管家被主人发现浪费财物,在被解雇之际,他私自减少别人欠主人的债务,为自己的将来做出安排,故事的关键是他说的,“我知道怎么行,好叫人在我不做管家之后,接我到他们家里去”。

第8-9节:这是对上述故事的总结和评论。有的人很诧异,为什么他私自吞没别人的钱财,还被夸奖呢?这里的“主人”[1]为什么夸奖欺骗自己的人?首先,这是一个比喻,主设定这个故事来解释属灵的教导,不是说每个管家都会如此行事、每个财主都会如此回应,主是在讲主设定的这个管家、这个财主,这是主设定的,里面的人物反应是主设定的反应,目的是为传达主想要借此传达的信息。因此,在这里僵硬的推敲细节,怀疑这不可信、这不可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个故事就是主设定的。其次,管家被夸奖,不是因为管家浪费、欺骗,而是“聪明”、“有远见”,而且紧接着说的清楚,“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聪明”,他的聪明不是属神的聪明、是属世的聪明,但的确是一种聪明,是能够对自己的将来有所预判、并有所准备。最后,也是这里的重点,主的总结有两点。一是“今世之子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光明之子要学习今世之子的,当然不是管家的浪费、欺骗,而是“聪明”,有预判、有远见,根据目标对现有的资源、尤其是财富进行合理运用。如果今世之子都能够有如此见地,光明之子怎么能够混混沌沌呢?类似的对比在圣经中也很常见,多用世人做世上事情的精神来类比基督徒做属神事情应有的精神,例如,“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凡在军中当兵的,不将世务缠身,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人若在场上比武,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劳力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我所说的话你要思想,因为凡事主必给你聪明。”(提后2:3-7)如果世上的士兵、运动员、农夫都知道为自己的目标来投入、努力,那基督徒在主的事情上岂不是更应该投入、努力吗?他接着提到的,“凡事主必给你聪明”,应有的智慧和洞察力、执行力。

主在这里强调的是如何运用钱财,运用钱财的方式如何与自己的目标一致,这就联系到第二点,“我又告诉你们: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这是对门徒说的,也是对周围的其他听众说的,“不义的钱财”指的是那些被罪人用于不义目的的钱财,这些钱财原来是用于不义的,如今应当用在什么地方?用在那些“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的人,这些是什么人?这些是属基督的人,如同主在马太福音25:31-46节提到的,“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见下故事中的拉撒路),“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这当然不是说在依靠好行为得救,而是说信基督的人对基督身体的认同,并且按照这种认同来运用自己的财富。如何运用神的恩赐也是第25章前面的童女的比喻、才干的比喻讲的主题,这与路加福音16章里讲的是一致的:基督徒应该以属基督的眼目来看待和运用财富,在属基督的终极目标总领之下来处置财富。

第10-13节:这还是在说如何看待和运用财富,但说的是更为普遍的原则:处置财富体现对神的信实,处置财富也是神对人的试验,人的忠心是否能够与神的恩赐相称,只有更大的忠心才能担当更大的托付;贪爱钱财与爱神是不相容的,爱世界的心与爱神的心是抵触的(提前6:10, 雅4:4, 约一2:15-17)。基督徒的财富观并非是边缘化的、无关紧要的,它是完整基督徒认知思维体系的一部分。

第14-18节:法利赛人对此嗤之以鼻,对主的态度是轻蔑、无视。主指出,他们的问题不仅是贪财,更深刻的问题是“自称为义”,自视甚高、自我欺骗,他们不觉得主说的有什么特别之处,即使是对的也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自以为义是自我屏蔽。主接着点出三个重点:福音已经来到;律法定要成就;罪恶发乎内心。这三点都是直指法利赛人的自义:福音已经来到,你们不能无动于衷,要做出回应;律法定要成就,你们要想清楚你们与律法的距离;罪恶发乎内心,不要满足于表面,鉴察你们的内在,到底是罪还是义。

第19-31节:接着,主通过又一个故事设定——财主和拉撒路,作为刚才教导的再次阐述和最后汇总,上述元素在这里都有出现,集中体现了法利赛人的问题。这个财主一方面只是将钱财用于个人享乐,拉撒路在他门口病饿致死,这种处置钱财的方式正是主在前面批评的,这个人的结局是对所有人的警示、对法利赛人的警告。另一方面,财主希望通过神迹来劝告自己的弟兄们,让他们可以得救,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法利赛人的状态正是如此,他们以为他们明白摩西和先知的教导并以此为荣(约5:45-47, 8:39-41),这是自义;面对主的明明可知的见证,他们一直向主要神迹(太12:38-42, 16:1, 路11:16, 23:8等),这还是自义。这个故事里亚伯拉罕说的,也是主在约翰福音第5、8章对他们说的,“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但他们有一层坚硬的外壳,刀枪不入。

主设定不义管家的故事,在向门徒教导属神的财富观,同时由此揭示法利赛人的罪,也是罪人普遍的问题——贪财与自义。贪财让他们的心沉没在这个世界,自义让他们和神之间有重重阻隔,钱蒙着你的眼睛,你就看不到神,自义蒙着你的心,你就看不到基督,贪财与自义往往是彼此相伴的,看似是自我享受、却是自我毁灭。


[1] 部分解释会把这里的“主人”理解为主耶稣,似为不妥,主在第9节用的是第一人称,主人一词与第1、2、5节应是同一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