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圣经里有很多圣日节期,安息日、除酵节/逾越节、初熟节、收割节(七七节)、吹角节、赎罪日、住棚节(收藏节)、安息年、禧年、普珥日等,见于出埃及记第23、24章,利未记第23、25章,民数记第28章,申命记第16章,以斯贴记第9章等。这里有两个相关的问题,一是基督徒是否需要继续持守旧约的这些圣日节期,二是基督徒是否需要持守和新约相关的圣日节期。回答这些问题,和回答任何问题一样,神的话语是我们认知思维的起点、终点、参照点,是神的话语最终决定我们如何思考,如何看待圣日节期,不是我们的感觉、不是社会的风俗。我们的感觉和社会的风俗只有服从于神的话语才是有效的、有益的,基督徒不应当盲从感觉或者风俗,不应该盲从自以为好的感觉、习以为常的风俗。神的话语定义某事是错的,你再觉得对,你也是错的;神的话语定义某事是对的,你再觉得错,你还是错的。基督徒如果还是感觉用事、意气用事,那还不具备成熟思考问题的能力,因为没有成熟思考问题的兴趣。

在新约,主遵守摩西律法的规条,如割礼(路2:21-24, 27),安息日(路4:31),逾越节(约2:23),住棚节(约7:2, 14)等等。那基督徒是不是也遵守这些规条呢?效法基督是不是效法基督持守这些节期呢?如经常所讲,效法基督不是复制基督,主做了很多事情,有的是我们不可能做的、有的是我们不应该做的(主有神子独有的能力和呼召),我们是效法主的心志、不是复制主的行为。我们不仅应明白圣经描述的现象,也要理解圣经对此的解释,主遵守摩西律法包括持守圣日节期,是为什么?使徒说,“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3-5),“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罗9:4-5)。摩西律法、摩西之约不是终极的(来3:5-6,摩西为仆人,基督为儿子;耶31:31-33,摩西之约为暂时之约、新约为恒久之约),它们是基督道成肉身、成就救赎的框架,主“生在律法以下”,不是为了让所有在基督里的人继续持守摩西律法,“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加3:24),而是要显明完全的、没有瑕疵的义(太3:15, 来4:15)。结果就是,“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基督徒如今敬拜神是按照心灵的新样(结36:26-27, 约4:23, “真理和灵”的敬拜)。

新约的基督徒应有的是新约的敬拜,符合新约精神的敬拜,与基督的恩典、与圣灵的重生内住相称的敬拜。回到摩西律法、或者是引入摩西律法式的规条(用新约的材料,但还是摩西律法式的原则),是救赎历史的倒退,是对新约区别性的认识不足。这里说的不是你是否靠着遵行摩西律法得救(依靠行为得救当然是伪福音, 加5:2-4),这里说的是基督徒是否需要以摩西律法作为生命准则,是否需要以类似于摩西律法的规条作为生命准则,使徒给出的答案是——不需要,也不应该。“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做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做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唯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8-11),“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是“懦弱无用的小学”,基督徒没有必要继续这些规条。

在歌罗西书中,他讲,“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和敬拜天使,就夺去你们的奖赏。这等人拘泥在所见过的,随着自己的欲心,无故地自高自大,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着他,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神大得长进。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16-23)。他说的包括“饮食”、“节期、月朔、安息日”、“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的规条,这些都属于“世上小学”,与什么相比是“小学”?与基督相比,摩西律法是“小学”(见加3:24,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加4:3,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所以“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2:8-10)。有人以为他说的只是世人的智慧,不,他说的包括世上的、也包括摩西律法在内、也包括摩西律法式的思维,所有以类似形式性的规条来规范基督徒生命,不论是饮食的、节期的、还是什么别的,也不论是旧约的节期、还是后人制定(或伪托)的新约的节期。

这也是为什么新约没有摩西律法式的规条,不再有旧约的圣日节期、饮食禁忌,更没有添加类似的圣日节期、饮食禁忌,因为这些都与新约不符,与基督和基督徒的身份不符(关于饮食,见徒10:15, 提前4:4-5, 多1:15)。新约有没有对饮食、日期的规范,有,但不是摩西律法式的,而是新约式的,是自由的圣洁、圣洁的自由,是自由的爱、爱的自由。如饮食,“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13, 10:23-33),针对犹太人占据多数的教会,使徒行传第15章的规定与此也是一致的(徒15:29)。使徒在罗马书同时提到饮食和节期,“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罗14:1-6),使徒在这里讲的是基督徒有的守节期或者不守节期的自由,如同吃肉或者不吃肉的自由,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信心软弱的”(亦见林前8:1-7, “偶像不算什么,……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这个上下文的情境很重要,否则有人会以为使徒此处说的和上一段提到的有矛盾,上面说不可守节期,这里又说可以,到底怎么回事?二者的关系与哥林多前书第8章1-6节和7-13节之间的关系相同,8:1-6讲的是真理、事实的真相,基督徒成熟的理解应该是什么,8:7-13讲的是某些软弱的基督徒还未能理解这个地步,应该怎么对待。

使徒在这里说的是某些个体的状态,某些个体尚未成熟的理解,在这个层面(并非把这个理解作为全体基督徒必须守的规则),使徒充分理解软弱基督徒的状态,“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罗14:23),“免得叫我弟兄跌倒”(林前8:13),但这不是说软弱是基督徒的理想状态,软弱可以是一种状态,但不是理想状态,基督徒生命的目标不是软弱、持续软弱,不是不成熟,而是“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渐渐地多知道神”,“我们传扬他,是用诸般的智慧劝诫各人,教导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9-10, 28),新约基督徒敬拜神的理想依然是“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因此,当有基督徒认为某些日子特殊,守某些日子为宗教节日,需要问的是,这到底是在什么前提下去认识的、去守的。到底是回到摩西律法式的思维,回到“世上小学”,“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还是说因为“信心软弱”,到底是因什么在守、为什么而守。在这个时候,请不要再说,“我感觉要守,所以守”,“我感觉守这些日子挺好,所以守”,“大家都守,我也守”,而是首先想清楚,圣经讲的是什么。

有人说,那新约圣经不是还说“主的日”(启1:10),基督徒们不也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吗?(徒20:7, 林前16:2),这不是一个新的圣日吗?这不是新约基督徒应该守的吗?篇幅关系,这个问题以及圣诞节的问题,在下一篇文章继续讨论(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