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说到“争辩”,不少人觉得基督徒怎么能争辩呢?基督徒不是应该温柔、忍耐、谦卑、和睦?圣经不是告诉基督徒不应该争吗?例如,“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5:5, 8),“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罗12:16),“不可争竞嫉妒”(罗13:13),争辩不是自以为聪明?情欲的事包括“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都是争啊。成熟的基督徒应该“只要温和,不争竞”(提前3:3),“唯有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总要弃绝,因为知道这等事是起争竞的。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提后2:23-24),基督徒“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多3:2),“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纷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多3:9)。既然这样,基督徒为什么还要争辩呢?

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反映了普遍的对圣经、对属神品格的误解,很多人(不信神的、信神的)认为圣经教导的温柔、忍耐,与圣经教导的争辩是矛盾的,争辩不应该是基督徒的选项,基督徒就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温柔、忍耐。他觉得基督就是这样子,基督徒也应该是这样子。可这是人的误解,不是圣经真实的教导,圣经启示的基督不是如此,基督的温柔、忍耐是完全的,但不是这些人想象的状态,属神品格的温柔、忍耐,不是世俗理解的人的性格的温柔、忍耐,这是属神的品格、是圣灵的果实,是属神的人才有的,只有在属神原则之下才存在的。属神的“不争”与属神的“争”始终是共存的,在基督里、在圣经其他圣徒里是共存的,他们中没有一个是世俗理解的被动,与世无争,各种形式冲突在他们生命是无法回避的。

例如,摩西面对法老,不是与世无争,他清楚的、坚定的向法老表明神的旨意,没有退缩;约书亚面对迦南人,不是与世无争,神给他的职责就是争战,夺取神的应许之地;撒母耳对扫罗、以色列人的罪,不是纵容,他指明扫罗的罪、以色列人的罪,在扫罗不愿意认罪的时候,警告他犯了罪;以利亚与巴力先知不是和平共处、没有纷争,敬拜巴力的耶洗别杀害神的先知,以利亚在迦密山与四百巴力先知对决,而且是他亲自“发起”这个争端,“你们求告你们神的名,我也求告耶和华的名。那降火显应的神,就是神。”(王上18:24);以斯拉、尼希米与异教化的以色列人,有没有争辩?有,关于什么是神的诫命、什么是违背神的诫命、应该如何处置(拉9:1-4, 尼13:4-31)。其他先知与以色列人的冲突不必多讲,神甚至直接和以色列人争辩,如玛1:1-8, 12-14, 2:5-9, 15-16, 3:13-15等。

施洗约翰与法利赛人的冲突,“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愤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7-8);主与其他人的冲突,主与他们的论辩也很普遍,关于主的身份、神的诫命、何为义何为罪,如太9:10-13, 12:1-8, 22-37, 15:1-20, 21:23-27, 23:1-36, 约5:15-47, 6:52-65, 8:31-59, 10:22-39等;使徒的事工也有大量关于冲突、争辩的内容,如彼得、约翰在公会面前(徒4:5-22),司提反在众人面前(徒6:2-53),关于是否需要行割礼才能得救(徒15:1-21),保罗被非法囚禁(徒16:35-39),保罗在雅典(徒17:16-31),亚波罗在以弗所(徒18:24-28)。至于使徒书信的内容更多,使徒教导是在分辨对错,是在真伪善恶之间做出区隔,在“争”什么是真神、真基督、真福音、真得救,什么是属神意识、属神品格,什么不是,基督有没有复活(林前15:12-19),得救在乎信心还是行为(罗3:21-31),保罗是不是真使徒(林后11:1-5, 12:11-13),什么是错误的福音(加1:6-12),基督徒需不需要有饮食禁忌(林前8:7-13, 10:12-33, 西2:20-23, 提前4:3-5),什么是真道什么是伪道(提前6:3),什么是真信心什么是伪信心(雅2:18-26),什么是真理的灵什么是谬误的灵(约一4:2-3)。他们是“无争”吗?不是,他们在“争”,为真理争辩,去伪存真。

主、先知、使徒不是没有温柔,没有忍耐,但他们也不是没有立场、没有争辩,不是一味的“让”、也不是一味的“争”,不是说让本身就是好的、或者争本身就是好的,也不是说让本身就是不好的、或者争本身就是不好的,关键的不是让或者争,关键是你让的是什么、因为什么让,你争的是什么、因为什么争,是不是属神的让,是不是属神的争。

然而,常见的误区是把属神的争辩、争战,当作是争吵、争竞,然后在个体和群体生命中打压属神的争战、争辩,消灭一切看似是“争”的东西,制造出一种世俗的温柔、和平,在异教和罪的攻击面前不堪一击。例如,有些人觉得,只要你在破坏现有的和睦、合一,你就是争吵、争竞,是在犯罪;大家都觉得没有问题,你提出问题,你就是麻烦的制造者,你在破坏合一。有些人觉得,别人都不关心这个问题,是你在咄咄逼人的一直纠缠,所以一定是你在犯罪。有些人觉得,你说的是一套一套的,别人就是简单的相信,所以你一定是错的,是你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在这些人的印象中,那个“争”的人不是神喜悦的,没有基督徒该有的温柔、忍耐。这些人的错误在哪里?其错误在于,他们关注的是“争”的形式,而非“争”的实质,不管争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争,只是反感“争”本身,只是希望与世无争。

这种认知在教会泛滥的结果是,大量基督徒、牧者的精神孱弱,躲避、甚至逃避冲突,不论基督徒与基督徒、真基督徒与伪基督徒、基督徒与异教产生什么冲突,他的第一反应始终是退却、是撮合,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是说基督徒从来不应退却,而是在基督徒生命中、在教会运作中,有许多事情是不能退却的,是没有退让的余地的,在这些事情上,退就是罪。精神孱弱,就是没有“争”的意志,当然,一个人也可能精神狂热,只想着“争”,事事都要“争”,但在今天,绝大多数的错误不是精神狂热,而是精神孱弱,是退,是没有原则、没有立场。这种精神孱弱是无法认识和顺服圣经中关于“争战”、“争辩”的教导,圣经的这些属灵的“战斗术语”,这当然不是血气的战斗,但这的确是属灵的争战,是无法回避的属灵的争战(林后10:3-5, 弗6:11-20, 雅4:7, 彼前5:8),在各个层面的争战,这也是为什么神要求属神的人刚强、持守、谨守,尤其教会的领袖,是“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前1:18, 提后3:4),是与豺狼、假教师进行战斗的(徒20:29-31)。

是在属灵争战的背景下,前人把这个世代的教会称作“战斗/争战的教会”(Church Militant),把得荣耀的教会称为“得胜的教会”(Church Triumphant),当然,这些词汇可能被误解、曲解,但这个概念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基督徒在今天的状态,处在属灵争战中的状态,争战是有敌我之分、是有立场之分的,基督徒的“争”,是这个敌我之争、立场之争,是基督的国度与黑暗国度之争,是圣洁公义与罪恶之争,基督徒如果在这里面“不争”,就等于是在义与罪之间采取中立,这是犯罪,这也是背叛。而且这不仅仅是在教会和不信神的世界之间,更重要的,这是发生在可见的教会内部,即犹大这里说的,是在自称是基督徒的人群中间。下次我们接着看什么是属神的“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