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不属世界”,“在世界不爱世界”,是圣经对基督徒与世界关系的阐释(当然不是所有阐释),也是多数基督徒熟悉的概念:在世界,“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且与你们众人同住”,“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做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太5:13-14, 28:19, 约16:33, 17:11, 15, 徒1:8, 腓1:24-26, 2:14-16);不属世界、不爱世界,“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15:18-19, 17:14, 16, 18:36, 罗12:2, 加6:14, 腓3:20, 西3:2, 雅4:4, 彼前2:11, 约一2:15-17, 5:19)。
那如何理解和实践圣经的这些教导?这些概念听起来似乎简单,就几句话而已,但充分理解并正确应用却不简单,倒不是神说的不清楚,而是我们的罪带来的干扰和混沌。从人们习惯的角度,上述教导的确有模棱两可之处,甚至有些人会觉得这根本不可能应用,他认为圣经就说一些类似好听且玄妙的话,但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例如,怎么可能在世界而不属世界,你既然在世界,就是世界的一部分,那就属于世界的一部分,属于人类的一部分,属于你所在的人际关系的一部分,怎么能说“不属世界“?同时,怎么可能在世界而不爱世界,你能有那么超脱吗?你既然在这个世界,你就有利益、有喜好,你能说你没有爱、没有追求吗?圣经不是说要爱人吗?人不是世界的组成吗?人怎么可能彻底没有利益诉求?那还祷告什么?类似的疑问很常见,这也是不少生命运作时感觉不知所措的原因,不知道怎么把握分寸,离开世界是不行的,那在里面又怎么能保证不爱、不属呢?而且这涉及到很多具体的事项,例如什么是贪婪、什么是贪财,正当要求什么时候就变成贪。这些问题关系到圣经的多方面教导,以及历史形成的多种观念,下面只是稍作讨论,仅提及几点原则。
“在世界不属世界”,“在世界不爱世界”,对此的误解常常是非此即彼的极端化,“在世界”因此变成世俗,与世界为伍、与世界同好恶,甚至投其所好;“不属世界”、“不爱世界”因此变成从一般人类社会中隔离,离群索居,希望在相对净化的环境里培养纯粹的敬虔、纯粹的属灵。这两种观念在教会历史和今天都持续存在,类似的极端化是罪对现实的简单化,出于罪导致的狭隘,在这个狭隘的视野里只看到、或者是只想看到神的教导的一个点、一个维度,而忽视神的全面教导。这种简单化、极端化是人的捷径,可以回避上述问题的捷径,你不需要去思考什么分寸、界限,倒向一边就可以,要么彻底的融入世界,要么彻底的抽离世界。别人问起来,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这不是圣经的教导吗?我不是在遵行神的诫命吗?你不是,因为你遵行的不是圣经诫命,你遵行的是你理解的狭隘和极端的诫命,神的诫命不是“融入世界”,也不是“抽离世界”,而是“在世界不属世界”,“在世界不爱世界”。“在世界”和“不属/不爱世界”,不是二选其一,而是二者兼备。那如何二者兼备又不相互矛盾?二者兼顾且不出现以上的极端和狭隘?
这就再次回到“属神的体系”,被造世界是神创神治的体系,圣经是神的启示和解释的体系,基督徒生命是神拯救并建造的体系,这个体系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有神的工作和旨意的丰富内容,是由无数的具体内容经纬交织结合而成的,这里有很多个点,但没有一个孤立的点,这里有很多教导,但没有一个突兀的教导,每个点、每个教导都是在属神体系里给予的,也是在属神体系里被解释的,最后也应该在属神体系里被基督徒理解和应用。圣经讲的不是”在世界“而已,不是”不属/不爱世界“而已,也不是“在世界不属世界”、“在世界不爱世界”而已,圣经是在神的工作和启示的完整图景里解释神、人、世界,以及神人关系、神与世界的关系、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因此我们需要明白的,不仅是某个词条、不是某个教义,是这个完整图景的体系,和体系里的教义之间、概念之间的相关性。也就是说,你盯着上述的圣经章节是无法充分理解圣经教导的,这些章节、这些章节的文字都从属于圣经的体系,而圣经给你的这个诫命也融入在神对生命的规范体系、定义体系、以及运作体系里。
关于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我们看创世之初的秩序。人和世界都是神的创造,在神的掌管之下,并服务于神的旨意和荣耀,“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在这个美好里,神、人、世界是共存的,人本身不是问题、世界本身不是问题、人和世界的互动本身也不是问题,人、世界、人和世界的互动在没有罪的原初状态里都有,“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创2:15, 19)。为什么这时候,人和世界的互动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没有罪,没有罪的情况下,人把世界放在世界应该有的位置,把世界视作世界应该有的角色,是神设定的位置和角色、服务于神的位置和角色,人的需要和神是没有冲突的,世界在人的生活中和神也是没有冲突的。那问题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人的犯罪开始。人类犯罪,先是颠覆了神人关系,“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5),随即颠覆了神设定的被造物的秩序,因为人颠覆了神,人也就不可能继续维持神设定的神与世界、人与世界的关系,当然,神人关系也不可能。这个时候,世界不再是世界,“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1:23),世界要取代神,人要从世界里制造神;人也不再是人的原初模样,“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传7:29, 太15:19, 罗8:5-8),人原本正常的需要、正常的关系生发出诸多罪恶。因此,人和世界的问题,是罪的问题[1],是罪导致这个问题的出现,也是罪让人无法正确理解这个问题的性质。
“在世界”,是因为人是神的被造物,是处在时空世界的被造物,人是被造世界的一部分,是在被造世界存在并运作的,人类犯罪并不改变这个性质,基督救赎也不改变这个性质,属神生命的永恒归宿是基督作王的新天新地,依然是“在世界”。同时,“在世界”还有基督给予今天基督徒的呼召,在基督徒肉体生命终止之前,在“离世与基督同在”(腓1:23)之前,神给予基督徒的呼召和诫命是有关乎这个世界的,有关乎这个世界上的人,包括信神的和不信神的人,基督徒生命的维系和对神的顺服都和世界有关,和世界的人事物有关,因此,否定“在世界”就是在否定人之为人的性质,也是在无视神的呼召和使命。那既然还在当下这个世界,堕落的、伏在黑暗权势之下的世界,那罪是无法回避的,圣经的教训不是彻底回避罪,“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林前5:10),而是“不属/不爱世界”,这里一是指被罪污染和罪恶掌控的世界,“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弗2:2-3),同时,这里指的是因为罪而变异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太6:24)。“不属世界”意味着基督徒的归属、导向,“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做了义的奴仆”,“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6:18, 22, 8:13, 西1:13)。“不爱世界”意味着基督徒排斥罪、舍弃罪,也意味着基督徒把世界以及其中的万有放在神设定的体系和位置。什么时候你和世界的关系就变异为罪,就变成圣经批评的“爱世界”、“与神为敌”?你对世界的认识和处置与神的诫命相悖的时候。例如,爱父母、孝敬父母是正当的、是神要求的,但如果,你把父母放在超过神的位置、超过爱神的位置,那就是“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太10:37);类似的,爱惜自己的生命是正当的,是神创造的人的本性之一,但如果你爱惜生命胜过爱主,那“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 38-39)。还有其他的,金钱、财富、权力、名望、欲望等等,即使是正当的需要,一旦越过神设定的界限,就成为贪,一旦它在你的心里激发罪、诱导罪,让你陷入罪,你的正当需要就不再正当,而成为罪。
“在世界”和“不属/不爱世界”,这里的关键在于对罪的判断和应对,它不是个形式问题,不是说你形式上离开世界、或者形式上融入世界,也不是说你有多少财富是贪、有多少不是贪,你求多少利益是爱、求多少就不是爱。最常见的错误就是把心的问题认为是形式问题,核心是你的心正不正,不是你的形式如何、数量如何。你的心不正,你不求是犯罪、你求一分钱是犯罪,你的心是正的,是清洁的、纯净的,“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约16:23)。你可以向神祈求任何正当的需要、正当的追求,但你需要确认的是,一、你的心是神悦纳的,二、你的要求符合神的旨意,否则就是“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雅4:2-3)。换而言之,你求的、你想要的是否与神的话语、神的诫命、属神生命的性质一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太6:33),人的任何正当需要和愿望都应在神的国、基督的义、圣灵内住的架构里存在。我们要问的,不应该是我要和世界有多少距离,而是如何才能有属神的世界观,不应该是我要有多少财富,而是如何才能有属神的财富观,不应该是我要有多健康,而是如何才能有属神的健康观,不是形式问题、不是数量问题,只有属神生命的属神观念,才能让我们不论和世界的物理距离远近,不论财富多寡,不论身体状态,我们都能按照神的诫命合宜处置,“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林前10:31, 加2:20, 腓1:20)。
亦可参见“基督徒生命”的“生命的规范”
[1] Again, this is not a metaphysical problem, but an ethical probl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