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自私吗?神在圣经里要求,“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6:4),“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6:20, 10:31, 西3:17, 太5:16),“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彼前4:11)。有人会问,神为什么要人围着他转呢?为什么一切都要荣耀神呢?神为什么一直要求人荣耀他、赞美他?这不是自私吗?而且不荣耀他,就被定罪,他就不给人一点“自由”的空间吗?人就不能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他既然是神,怎么这么“小气”?不能慷慨一点吗?我是一个人,我都不会这么要求其他人,不论是子女还是仆人,我都会让他们有自己的空间、实现自己的想法,可神怎么这样?
圣经关于人必须荣耀神、赞美神的教导,还有大量经文,例如诗19:1, 29:1-2, 34:3, 86:12, 115:1, 赛42:8, 约7:18, 15:8, 17:4, 21:18-19, 罗11:36, 林前9:13, 弗1:3-14, 3:20-21, 腓1:11, 彼前2:12, 4:16, 启1:6, 4:11, 5:12-13,当然还有很多赞美神的经文。神为什么要人荣耀他、赞美他?首先,因为他是神,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他在万有之先,万有都是他被所造的、是为他所造的(西1:15-17),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罗11:36)。万有是被神所造的、是为神所造的,因此,被造物的意义在于服务创造主、服从于创造主的目的,这是神作为创造主、人作为被造物决定的。就像是人设计制造了汽车,是人决定汽车的目的,不可能是汽车反过来决定人的目的,不可能是汽车反过来让人为汽车服务,这在创造的秩序上是不可能的。
有人说,那就不能服务别的吗?只能服务神?只能服务神,因为神是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神只有一个,他是自有的、不依靠别的存在,他是永有的、不依靠别的维持他的存在,他无需依靠被造物,是被造物依靠他,所以被造物受制于神的旨意、服务于神的旨意。他是起初的、末后的,是昔在、今在、永在的全能者(启1:8),他是终极的存在、也是终极的目的,且是唯一终极的存在、唯一终极的目的,也是对万有唯一终极的解释。这和人与人的关系不同,父母对子女、官长对民众、上级对下级,有一定的隶属关系,但没有一个是神与被造物的关系,父母并非子女的创造者、掌管者、审判者,父母和子女都在被造物的平面。子女对父母不存在绝对的依附,但万有对神存在绝对依附;子女不是为了父母而存在的,但万有是为了神而存在的;父母不是子女的创造者,但神是万有的创造者;父母不是子女的终极目的,但神是万有的终极目的。
的确,人如果像神那样,人就是自私的,因为人不是自有永有的,人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对自己的绝对依附,否则人就是在否定自己是人;但神非人,神是自有永有的,神就有权柄要求、且神必须要求万有对自己的绝对依附,否则神就是在否定自己是神。所以,圣经讲神是忌邪的神(申5:9),不容许有别神(申5:7),不容许把当归神的荣耀归给被造物,不容许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罗1:21-23, 赛42:8);所以,亏欠神的荣耀就是罪(罗3:23),犯罪是在否定神是神,也否定人是人。什么是人?成为神要人成为的样子,就是人。什么就不再是人?否定神要人成为的样子,就不再是人。亚当犯罪是想“如神知道善恶”(创3:5),他想放弃做人,他想要做神,结果他没有做成神,反而成了魔鬼的门徒。
人常常反感神的要求,反感事事要荣耀神,背后存在两种错觉。一是有人认为,我不荣耀神,我就是在做自己的事情,我也没有犯什么错啊?这是中立的错觉。人如果没有荣耀神,那他是什么都没有做吗?不,他在荣耀自己、在荣耀黑暗世界的掌权者,就像如果一个人没有在顺服神,他就在顺服自己的私欲、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3)。人的选择,并不是在荣耀神和什么都不做之间,而是在荣耀神和荣耀被造物之间,是在顺服神和顺服被造物之间。我没有服务神的目的,那我就是在服务我的目的;我没有以神的目的定义我的生命,那我就是在以我的目的定义我的生命;我如果不是神的奴仆,我就是罪的奴仆、撒旦的奴仆,“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约8:44, 罗6:16-23, 彼后2:19)。人作为被造物是不可能做自己的主人的,因为人不可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始终受制于别的,问题是你要受制于谁,神还是被造物。
另一种错觉是,有人认为,荣耀神太累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就成了奴仆,当奴隶多苦啊?所以还是不荣耀神了。这还是错觉,因为这是在顺服神和顺服罪、荣耀神和荣耀被造物之间进行比较,然后他认为顺服罪、做被造物的奴仆比较好,更容易、更幸福。圣经的一个核心教导,是显明罪的可怕、罪的后果的可怕,“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罪中之乐是欺骗、网罗,撒旦给人暂时的欢愉是为彻底毁掉这个人。罪中之乐是罪人在灭亡道路上的狂欢,是罪人亲口喝下的毒酒、亲自演奏的挽歌。人觉得荣耀神太累、犯罪太轻松,这是罪的扭曲认识,是不正常的,罪把不正常的当作正常,就像死亡,本来是不正常的,人不应该死的,是罪让死亡变成了常态,而罪人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常态、什么是病态。认识神、荣耀神、顺服神是人的本原,是人的终极的目的,也是终极的幸福、美好的所在,圣经里属神的人表达的岂不都是这些吗?(如诗16:2, 腓3:7-11)
神自私吗?自私的潜台词是牺牲别人以满足自己的利益,自有永有的神没有必要如此。神要被造物赞美神、荣耀神,不是因为神需要被造物提供这些才能存活,神不需要,神是自有永有的,在没有任何被造物之前,他就是自有永有的(徒17:24-25)。神讲的不是神需要这些才能生存的,神讲的是人需要这些才能生存的,只有认识神、信靠神、赞美神、荣耀神,人才有永恒的生命、恩典、喜乐、平安,神给我们指明的是生命之道,不是什么负担。罪才是负担,撒旦才是负担,罪是那个把人拖到地狱深渊的负担。
神自私吗?自私的潜台词是吝啬,舍不得,只维护自己的利益。神吝啬吗?“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唯有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8:32),还有比这更大的恩典吗?这是自私吗?是吝啬吗?神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主将自己为我们献上,不是因为神必须如此,不是因为人可以要求神如此,只是因为神的恩典,“神爱我们的大爱”(弗2:4),面对这样的爱,长阔高深、无与伦比,“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林前2:9),能说神是自私的吗?
神将基督赐给我们,为的是我们不再生活在罪的奴役之下、撒旦的权柄之下、死亡的恐怖之中、地狱的永火之中,为的是我们可以真正的成为人,人应该有的模样,神造人应该有的目的——认识神、顺服神、在神创造并掌管的世界享有神赐给的一切美好。主要我们“舍己”、“背起十字架跟从他”,也不是某些人认为的奴役之苦,这是从罪的奴役解放的自由的福,是在主里永恒的安息和祝福(参见文章)。
我们曾经觉得神自私,是因为我们里面有罪的私欲、罪的私心,是我们里面罪恶的投射,我们以罪去看圣洁,圣洁看起来就变得污秽,是我们以有罪之心揣测公义圣洁的神,这样神还不如自己。但如今,神向我们显明这是何等的荒谬。什么是自私、狭隘?按照自己的私欲活着才是真正的自私,做被造物的奴仆才是真正的狭隘。而神是自有的,就不可能是自私的;神是超越万有的,就不可能是狭隘的;我们在自有永有的神里面,才不是自私、而是自由;我们在超越万有的神里面,才不是狭隘、而是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