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23:1-2:众人都起来,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恺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
徒17:5-7:……招聚了些市井匪类,搭伙成群,耸动合城的人闯进耶孙的家,要将保罗、西拉带到百姓那里。找不着他们,就把耶孙和几个弟兄拉到地方官那里,喊叫说:“那搅乱天下的也到这里来了,耶孙收留他们!这些人都违背恺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
徒19:23-27:那时,因为这道起的扰乱不小。有一个银匠……说:“众位,你们知道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这保罗不但在以弗所,也几乎在亚细亚全地引诱迷惑许多人,说人手所做的不是神。这是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这样,不独我们这事业被人藐视,就是大女神亚底米的庙也要被人轻忽,连亚细亚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荣也要消灭了!”
对基督徒扰乱社会秩序的指控由来已久,也经久不衰,基督信仰进入每个文明、每个社会,都面临着类似的指控,在希腊、罗马如此,在阿拉伯、波斯如此,在印度、中国亦是如此,今天,在异教为主导意识形态的社会,仍然如此。这里我们看明朝后期儒臣反对基督教的三封奏疏,万历年四十四年(1616年),南京礼部侍郎沈㴶向皇帝上书,事关“远夷阑入都门,暗伤王化,恳乞圣明申严律令,以正人心,以维风俗”(全文见《圣朝破邪集》,沈㴶明史有传,后与魏忠贤交厚)。他对天主教以及天主教传教士、信徒的指控,颇具代表性,今天的某些社会依然是类似的逻辑,例举如下。
沈㴶三疏的基本精神在第一疏的开篇就讲明,“夷夏之防”,以文明正统自居,华夏之外的夷人皆是未开化的野蛮人或半野蛮人(希腊人亦有同感,西3:11),默认的对外来人和外来文化持怀疑和排斥的态度,他称外来的耶稣会士为“狡夷”。“普天之下,薄海内外,惟皇上为覆载照临之主,是以国号曰大明”,天下之事,“昭然定于一尊”,所以,西来的夷人不得妄称“大西”,他们来也只能是“归化”大明,如明成祖时的浡泥王(今文莱)之例。外来的是不可能对严肃对待的,先不管他们讲的具体是什么,只要是“外来的”,仅凭这一点就足以给出负面的判断,外来的能有什么好的呢?有什么是我们现在没有的呢?当时,耶稣会士带来的历法颇为明朝器重,沈㴶则不以为然,他引经据典,从尧典、舜典、左传,指出传统历法是“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是中国秩序的根本,是不能变的,变就是“妄干天道”,扰乱宇宙秩序,不能听夷人“荒诞不经”的言语,来改变“祖宗钦定”之法。这种极端的文化保守主义、文化民族主义,不谈事实谈感觉、不谈科学谈祖训,他不是从事实到立场,而是从已有立场出发再去扭曲事实。这种思想在清末逐渐式微,然而它并没有消失,这是几千年来刻印在文化基因里的特性,只要条件合适,必然再次成为主流。
当然,他认为基督教是有具体威胁的,不只是理论上的可能威胁,而是实质上的真实威胁,包括政治秩序、文化秩序、国家安全、经济安全。沈㴶言辞恳切,行事果决,再三上书,是因为他真的认为这是危急时刻,刻不容缓。其一,这些夷人所称的宗教,是对华夏正统的攻击,中国“临诸侯曰天主,君天下曰天子”,朝廷昭告“皆曰奉天”,所以这些夷人“诡称天主”,他们怎么能称天主呢?他们有资格称天吗?他们怎敢僭越只有中华皇帝才有的尊荣?基督信仰承认的宗教秩序,与世上的政治秩序是存在冲突的,不是说基督信仰只承认宗教秩序、而否定一切政治秩序,不,圣经教导的很清楚,“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 罗13:1-7),即使在以色列人的神权政治结构里,世俗政治依然有足够的运作空间。但问题是,多数的世俗政治秩序不会满足于政治领域,它有强烈的欲望进入宗教领域,尼布甲尼撒要立金像让人敬拜(但3:1-7),罗马皇帝要求人敬拜,他不能容忍有另外一个权柄,不论是与他平行的还是在他之上的,他要做皇帝,也要做万民之主。他不仅要有民权、集权,他还要有神权,他不仅要管理你如何纳税,他还要管理你如何敬拜神,他不仅要告诉你民事、刑事方面的合法与否,他还要告诉你哪个神是合法。当一个人想要做你的主时,你说耶稣基督是主,这对他就是冒犯。其二,历代帝王以“儒术定纪纲”,耶稣会士说“祖宗不必祭祀”,因此这些人是“儒术之大贼”,是儒家的重要敌人,不祭祀祖宗岂不是连禽兽都不如吗?儒家虽然不是强烈的宗教学说,但它也不是某些人以为的非宗教意识形态,不存在非宗教的意识形态,即使是无神论者在实践的时候也掺杂了大量宗教内涵。文化冲突根本上是宗教冲突,是宗教意识的冲突。祭祀祖先是传统宗教的中心,也是传统的对人的认识的中心,不敬拜祖先是不孝、且是不如禽兽。当一个意识形态把敬拜被造物作为它的指导思想,基督徒说敬拜真神、不拜偶像,等于是在与这个文化宣战,这个文化当然也会应战。“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宗教冲突带来的文化冲突,文化冲突也一定渗透到家庭、社会等人际关系的冲突,“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4-36)。
其三,基督信仰威胁国家安全。沈㴶说,他们在社会上收买人心,其心叵测,就像历史上齐国的田氏、西晋的刘渊、唐朝的安禄山,是要颠覆政权的。这些人居住在南京、北京等京畿重地,在太祖皇帝陵寝附近,如何能不让人担忧呢?“伏藏于此,意欲何为?”他们会不会刺探国家机密?“窝藏接引,探听境内事情”,他们一定是有阴谋的。基督徒作为世人无法理解的一个人群,非常自然的是疑惧的对象,世人不能理解这些人是谁,在做什么事情,从他的角度,这些人是不可理喻的,所以他们一定是有更大的、不可言说的动机。不然他们为什么这么远到来,图什么呢?讲一些信息,招一些随从,为什么呢?再联系他们信一个“外国”的神,抛弃中华“正统”,那除了颠覆国家政权,还有什么别的理由?这个指控对每个政府、对每个皇帝都是非常敏感的,它可以把人心底最大的恐惧带出来,也能把人最不理智的一面带出来,在恐惧的驱使之下,人愿意做任何事情。自基督、使徒到今天,基督徒在很多社会被视作不忠诚的国民,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基督信仰不是“本土的”,基督徒也就直接看作不忠诚的。
其四,他们的资金来源不明,既然他们说他们的国家有八万里之遥,为什么会有钱财源源不断的来到?是什么给他们送的?为什么运送过程中,官府没有审查?“其赀财源源而来,是何人爲之津送,其经过关津去处,有何文凭,得以越渡?”。至于那些随从他们的人,不过是被收买而已,都是些“贪愚之徒,有所利而信之”。这些活动怎么能没有监管呢?不监管,他们做坏事怎么办?用金钱收买,蛊惑人心,坑蒙拐骗。沈㴶认为,基督徒坑蒙拐骗是有历史的,他们所称的主乃是他们国家的一个罪犯,“顾欲矫诬称尊,欺诳视听”。从经济角度指控基督徒是最简单的,基督徒周济穷人,这是在收买人心;基督徒收取奉献,这是在非法集资;基督徒不收取奉献,依靠别人资助,这是其他势力的支持。“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想找借口,借口有的是,约翰不吃不喝,他们说约翰是被鬼附着,主既吃有喝,他们说主是贪食好酒(太11:18-19)。基督徒就是不食人间烟火,也能找出问题来。被诬蔑为经济犯罪,是最安全的,最不会引起大众同情的,尤其是把经济犯罪与宗教联系起来,听到的人都是咬牙切齿。当然,从经济角度入手,对参与人员是最有吸引力的,消灭这个组织意味着这个组织的钱财、土地都被罚没。
沈㴶的指控反映了当时相当一部分官员的态度,虽然这些奏疏并没有得到皇帝的迅速回应(倒也不稀奇,毕竟万历皇帝),但沈㴶其人和其说是当时“南京教案”的重要推手,沈㴶在上书期间,已经逮捕二十多位传教士和信徒,之后南京的士绅被动员起来,最后皇帝下令驱逐传教士,部分传教士和大量信众不得不躲藏。当然还有其他人做出的其他指控,基督教与明朝之间的冲突,也比上述几点复杂的多,然而,沈㴶在三封奏疏里所言之事,是康熙雍正、清末民国、直至今天,不断被人重复的,这也反映了基督信仰与异教文化之间的体制性矛盾。
注:本文从历史学和社会学角度把天主教视为基督教的一部分,不就天主教的问题展开讨论,也不是承认天主教的神学正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