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提到明末儒家官绅对基督教的态度,引发的“南京教案”(点击打开),当时距离明朝灭亡只有不到三十年的时间,明朝已经是危如累卵。明末清初,还有相当数量的传教士在中国,部分跟随南明的一些小朝廷,部分留在北京,与新进的清朝接触并继续在天文、技艺方面为之服务。康熙相比其他君主,对基督教的态度总体比较宽容,虽然后期的礼仪之争让他开始有些疏远和戒备。真正比较高压的政策开始于雍正朝,经雍正、乾隆、嘉庆,直至道光年间的鸦片战争。其中有很多历史事件和源流,涉及到的不只是宗教问题,还有宫廷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这里简单看一下雍正颁布的《圣谕广训》,这个对全社会综合改造的纲领性文件,从中可以看到雍正(及其核心幕僚)的社会理想,在这个社会理想中宗教包括基督教的地位是什么。
《圣谕广训》在雍正二年颁布(1724年),含十六条:1,敦孝弟以重人伦;2,笃宗族以昭雍睦;3,和乡党以息争讼;4,重农桑以足衣食;5,尚节俭以惜财用;6,隆学校以端士习;7,黜异端以崇正学;8,讲法律以儆愚顽;9,明礼让以厚民俗;10,务本业以定民志;11,训子弟以禁非为;12,息诬告以全善良;13,诫匿逃以免株连;14,完钱粮以省催科;15,联保甲以弭盗贼;16,解仇忿以重身命。这十六条始于康熙,雍正加以扩充,并要求全国讲习,并成为考试内容。其内容很全面,包括家庭伦理、宗族伦理、民事诉讼、农业、家务、教育、文化、宗教、法律、刑法、税收、治安等。此文还被转为白话,便于民间流传和理解(见下)。
其中,第七条“黜异端以崇正学”表达的是官方的意识形态立场,什么是他们接受的、允许的意识形态,什么是他们认为错误的、应该予以消灭的。本条节录如下(见下图书影):
朕惟欲厚风俗,先正人心,欲正人心,先端学术。夫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惟此伦常日用之道为智愚之所共由。索隐行怪,圣贤不取。易言:蒙以养正,圣功以之。书言:无偏无颇,无反无侧,王道以之。圣功王道悉本正学。至于非圣之书,不经之典,惊世骇俗,纷纷藉藉,起而为民物之蠹者,皆为异端,所宜屏绝。凡尔兵民愿谨淳朴者,固多间或迷于他岐。以无知而罹罪戾,朕甚悯之。自古三教流传,儒宗而外,厥有仙释。朱子曰:释氏之教,都不管天地四方,只是理会一个心。老氏之教,只是要存得一个神气。此朱子持平之言,可知释道之本指矣。自游食无藉之辈,阴穷其名以坏其术,大率假灾祥祸福之事以售其诞幻无稽之谈,始则诱取赀财以图肥已。渐至男女混淆聚处为烧香之会,农工废业。相逢多语怪之人。又其甚者,奸回邪慝,窜伏其中,树党结盟夜聚晓散,干名犯义,惑世诬民,及一旦发觉,征捕株连,身陷囹圄,累及妻子,教主已为罪魁,福缘且为祸本。如白莲、闻香等教皆前车之鉴也。又如西洋教宗天主,亦属不经。因其人通晓历数,故国家用之。尔等不可不知也。夫左道惑众律所不宥,师巫邪术,邦有常刑。朝廷立法之意,无非禁民为非,导民为善,黜邪崇正,去危就安。尔兵民以父母之身生太平无事之日,衣食有赖,俯仰无忧,而顾昧恒性,而即匪彝犯王章,而干国宪,不亦愚之甚哉。我圣祖仁皇帝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艺极陈常,煌煌大训,所以为世道人心计者,至深远矣。尔兵民等宜仰体圣心,只遵圣教,摈斥异端直如盗贼水火。且水火盗贼害止及身,异端之害害及人心。心之本体有正无邪,苟有主持,自然不惑,将见品行端方,诸邪不能胜正。家庭和顺,遇难可以成祥,事亲孝、事君忠、尽人事者,即足以集天休。不求非分,不作非为,敦本业者,即可以迓神庆。尔服尔耕尔讲尔武,安布帛菽粟之常,遵荡平正直之化,则异端不待驱而自息矣。

从中节选几点,其一,他提出意识形态有“正邪”之分,“圣功王道悉本正学”,“非圣之书……皆为异端,所宜屏绝”,这个“正学”指的是儒家,虽然自古“三教流传”,但他引用朱熹的话来表明佛教和道教的肤浅,前者不过是个心、后者不过是和神气,而且通俗的佛和道被很多人扭曲成荒诞无稽之谈[1]。这个国家只应该有一个意识形态,别的意识形态一概称之为邪说,官方的态度是“所宜屏绝”,屏蔽、禁绝,文化统制。当然,具体官方的做法是什么,再论,但官方的态度是毋庸置疑的,他要的是国家统一的意识形态,全国推行他认为的“正学”,正邪之分是官方认定的,在他面前没有讨论余地、只有服从。其次,通过他对通俗佛教和道教的态度,可以知道,他的正学根本上是一种无神论(当然不是彻底的),佛和道里超自然的元素被视作“诞幻无稽”,他希望民众不要考虑这些事情,要集中精力经历在“事亲孝、事君忠、尽人事”,只有此世界、没有彼世界,只有自然、没有超自然,只有人伦、没有宗教。也是从这个角度,他对任何不在此类的宗教,都很怀疑和反感,说他们“男女混淆”、“农工废业”、“多语怪”、“惑世诬民”,有哪些例子呢?白莲教、闻香教、西洋来的天主教。白莲教、闻香教是明末或清代的民间宗教,秘密结社,有的还组织叛乱,利用宗教的名义来反叛朝廷是自古的传统,清廷尤其警惕。因此,他对超自然宗教的疑惧,有他意识形态本身的原因,也有历史和社会因素的考量。西方传教士带来的基督教也被归为白莲教、闻香教的类别,虽然有一个注解,“因其人通晓历数,故国家用之”。他在提醒民众,“你看到西人为国家所用,不是因为他们的宗教被国家承认,而是国家利用他们的技艺而已”,他不希望民众误以为国家在承认或者支持西人的信仰。外人“可用而不可信”,这也是传统观念。
其三,他对民众相信这些“邪说”是很难理解的,你们为什么要相信呢?你们为什么就不觉醒呢?“尔兵民以父母之身生太平无事之日,衣食有赖,俯仰无忧”,你们生在这个国家,太平无事、有吃有穿、没有什么担心的,为什么要听信这些邪说?这不太愚蠢了吗?这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在《圣谕广训》的白话翻译里更加清楚,“你们……,岂不是憨了吗”,“皇帝用仁义的大道理,教导你们百姓,为的是你们世道人心,你们着实应该仰体圣心”(见《圣谕广训直解》,下图书影)。他很纳闷,百姓为什么不能体谅皇帝的好心呢?百姓们太愚昧了!我把这个国家治理的这么好,你们为什么就不听我的呢?你们不要想别的乱七八糟的,只要听我的,本本分分的做事情,一切就好了。这还是传统的君民观念,他对民众是带着鄙夷的,民众像一群不听话的小孩子,不管教不行、不严加管教不行,他认为他的全社会改造计划势在必行,他要推广,你们不接受、他也要推广,因为你们不明白好歹,只有他知道,你不要问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你听他的就是了。社会有问题只有一个原因,你没有听他的,或者有些人没有听他的。他要求的所有权力和他行使的所有权力只有一个出发点,那就是为你们好(仁慈“天子”、仁慈的在上的父亲的角色,他是民众的所有者、支配者,这是一个神明式的人物)。国家机器的责任是推广他认可的唯一意识形态,教化民众、开启民智,建立他认为的理想社会。

基督教,一作为外来宗教、二作为超自然宗教、三作为聚集传播型宗教,每一条都犯了大忌,犯了朝廷大忌、国家大忌,基督教在皇权头上讲神权的存在,更是犯了大忌。外来宗教,“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超自然宗教,“荒诞不经”;聚集传播,“蛊惑民众、颠覆政权”;讲神权,那更是对皇权的不尊重。如前所述,这个冲突是体制性的、是意识形态的根本冲突,不是某个朝代的问题而已。
[1] 有人可能觉得雍正作为佛教徒和这种态度有矛盾,对此研究之一,可见:http://saturn.ihp.sinica.edu.tw/~liutk/shih/buddhis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