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相信基督的人,是因着相信基督得救的人,如前所述,这个基督、这种相信不是任意的、随机的,是神在他的话语中定义的,只有神有权柄和能力来对此进行定义。在谈基督之于基督徒生命之前,我们再次强调这一点,因为在对基督与基督徒生命的关系上,这个世界、可见的教会中有太多杂音,此起彼伏、甚嚣尘上,这是几乎每个口称基督徒的、每个称为教会的都在不停的谈论的问题,甚至有些否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也会谈。在后基督教化的社会,基督的意义反而变得更为丰富,被用于包装各种各样的梦想、空想、妄想,公众的、个人的,政治的、商业的、娱乐的、心理的,可以说,很多人是被关于基督的话题、基督与生命的话题,所包围、所淹没,但正是这种虚假的熟悉感、虚假的充实感使得很多人忽视这个问题的真正意义和内涵,词汇的熟悉被误认为是对内涵的把握,信息数量的充足被误认为是信息质量的保证。在其中人可以有很多的知识,对历史、现实的知识,但“有识而无断”,迷失在这些知识的碎片里面,游移在许多人间的意见争论之中[1],不知所措、不知所踪。原因是什么,是对神的启示没有确信、没有基于确信形成的判断力,没有对虚伪信仰、虚假信息的识别能力,长期在基本的真伪问题上左右摇摆、上下游移,停留在这个层面可以有很多知识、动作,但没有基督徒生命实质性的成长、建造,人心不定、逡巡不进、纠缠不清,深深陷入沼泽之中,每走一步都非常困难,负担太重、干扰太多。属神信仰是神赐给人的,但不是人定义的,救恩是基督为罪人成就的,但不是罪人定夺的,基督徒所传讲的福音不是基督徒的福音、不是教会的福音,而是基督的福音。基于神的话语而有的认知、判断是基督徒生命的基础,没有这个认知、判断,等于是有意的将自己置于认知混沌,这种混沌不是纯真,而是任由世界和罪的摆布之下的堕落。

参见诗Psa.111:10, 箴Prov.15:14, 21, 何Hs.14:9, 林后2Cor.11:1-6, 12-15, 弗Eph.4:13-14, 6:10-20, 腓Phil.1:9-10, 西Col.2:8, 提前1Tim.6:3-5, 帖前1Th.5:21, 来Heb.5:14, 雅Jas.1:6-8, 约一1Jn.2:21-27, 3:8-10, 4:1-6等;参见“教会历史”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3.1  基督为生命救主

3.1.1     生命的得救

基督是基督徒身份认同的核心,基督徒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是因为基督的拯救、被基督拯救,这个救恩是基督成就的、是基督赐予的,是神在基督里成就的、是神在基督里赐予的。基督徒作为神子,其工作不限于对罪人的拯救,基督与父、圣灵合而为一的完成自有永有的神的所有工作和启示,从创造、掌管、审判,到救赎、重生、神的国度。基督不仅仅是救主,但对罪人而言,基督首先是救主,没有这个救主、没有这个拯救,就没有基督徒生命可言。真正的基督徒相信基督,是在信靠基督作为救主,信靠基督的拯救,这个拯救是神子道成肉身、为罪受难、死里复活成就的,是通过罪人对基督的信靠赐予罪人的。基督是救主,乃是神的拯救、神的恩典的拯救,真正的拯救、彻底的拯救、确定的拯救、特定的拯救、终极的拯救。是真正的不是虚伪的,是彻底的不是局部的,是确定的不是模糊的,是特定的不是泛泛的,是终极的不是表面的。基督是救主,只有在神的工作和启示的框架之下才有其正确的意义[2],只有在这个框架之下,罪人才需要拯救、才有拯救、才能得到拯救,否则,谈基督、谈拯救只是罪人有罪思维的投射,依然是罪人在罪人的框架之下看问题、以及解决问题。

前段参见诗Psa.33:6, 约Jn.1:1-3, 10, 5:19-23, 14:6-11, 林前1Cor.8:6, 西Col.1:16-17, 来Heb.1:1-3等;参见1.1.1, 1.1.2, 1.1.3等;后段参见太Mt.9:12-13, 11:16-19, 22:29, 约Jn.8:39-47, 徒Ac.7:54-60, 林前1Cor.1:18, 2:14等

异教可以看到很多问题,每个人、每个社会都在谈问题,媒体充斥着大量的对各种问题的报道、分析,世人对问题的理解还是遵循着“堕落-拯救”的模式,虽然很多时候其语汇有不同,但都将某种问题视为“堕落”,将解决问题的希望视为“拯救”,而且“拯救”来自某个“救主”[3]。这个救主可以是异教神祗,某种哲学、主义[4],某种政治体制、某些公共政策,某个政治领袖、科学精英、商业巨子,某个集体、某个个人。人间的意识形态都在分析问题,从全球生态系统的崩溃、地缘政治的对抗,到现代社会的解体、科技异化的担忧,每个个体的生老病死、喜乐悲欢,并且把问题的解决寄托在某种形式的救主。这些观察和分析不是完全错误,但这里有一个异教体系的缺陷:他看到的问题都是问题的末梢,看到的现象只是表面的现象。这不论异教对人性、社会的分析是多么的深刻,最具洞察力的异教看到的依然是末梢和表面,因为他的体系是停留在末梢和表面的体系,将所有问题、现象与神割裂,与创造万有、掌管万有、并解释万有的神割裂。异教的问题,是不清楚什么是真正根本的问题,不是说他的问题不是问题,但他看到的所有问题都不是终极的问题、不是首要的问题,只是在问题的末梢和表象。

参见王下2Kgs.17:15, 诗Psa.94:11, 耶Jer.2:5, 罗Rom.1:21, 弗Eph.4:17-18等;参见“教会历史”使徒教会、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神的启示告诉人的,是所有问题的根本问题、所有现象的终极现象[5],这个终极现象是自有永有的神的存在以及对世界的掌控,这个根本问题是罪的存在以及神人关系因为罪的恶化。圣经并不否认其他问题的存在,神的启示全面涉及这个世界所有类别的问题从宇宙秩序、生态系统、帝国更替、社会治乱,每个家族、个体的盛衰荣辱,但在神的启示中,人类的根本问题始终是罪和罪的后果,世界的根本问题始终是因为罪的咒诅,其他所有问题都是这个根本问题在各个被造世界层面的具体体现。神的恩典,基督的救赎在根本上解决的是这个问题。不理解这个问题,对所有问题的认识都是肤浅的,不解决这个问题,对所有问题的解决都是狭隘的。基督的救赎最终包含世界的层面,但基督救赎的秩序先是新人、后是新天新地,这个时代是新人、将来是新天新地。基督借着他的福音在这个时代是拯救罪人、塑造新人,而非新的宇宙、新的自然、新的社会,这个世界和社会在这个时代依然是堕落的[6],任何用人力实现新天新地的企图都是徒然的。这就是为什么,将基督救赎改换到自然、社会的层面,是异教的思维,离开罪人生命的拯救、灵魂的拯救,泛泛的谈对社会的改造、对人性的改良,谈某种世界秩序、某种政治制度、某种社会形态、某种道德风俗,这都是对基督信仰的矮化,是放弃基督信仰的区别性、随从肤浅狭隘的异教。信仰的堕落,开始于将基督救赎中的神人关系替换为被造物之间的关系,将人在神面前的罪恶替换为人间的某种不美好,他所讲的基督和拯救必然是异教式的,结局也必然是异教式的。

参见创Gn.3:1-24, 5:1-31, 6:5-7, 出Ex.19:9-13, 耶Jer.31:31-34, 约Jn.1:10-13, 3;5-8, 罗Rom.3:19-20, 弗Eph.2:1-3, 启Rev.20:11-15等;参见“教会历史”初代教会、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世人对“救主”最直接的理解就是解决问题,很多人对基督的失望,在于基督没有解决问题。他既然是救主,为什么没有解决我的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人类的这些问题?福音被指责为狭隘、肤浅,说的都是虚的问题、灵魂的问题、将来的问题,我现在的问题呢?所以有些人想把基督福音与人类社会的诸多运动结合在一起,成为基督拯救和异教拯救的怪胎。那怎么理解这里说的解决问题?真正的基督徒相信和接受基督为救主,是因为基督解决了他所有的问题吗?当然不是,成为基督徒在某些方面反而带来更多问题,基督徒与世人的区别,不是处境,而是心境,心中的境界,被神的恩典充满的境界。基督徒为什么能够满足于生命的得救,而愿意接受、承受生命在世界的诸多问题?这种忍受是否值得?为什么你相信基督是救主,他没有给你解决问题你还相信他?他不是能救你吗,在这时候怎么不来救你?基督徒的选择在人看来的确是愚蠢的,是受蛊惑的迷信。世人如此嘲讽十字架上的基督、逃亡中的大卫、苦难下的保罗,也用类似的方式嘲讽基督徒。

参见诗Psa.3:2, 22:7-8, 42:10, 71:11, 可Mk.15:30-32, 路Lk.22:63-65, 23:35-37, 约Jn.19:2-3, 林前1Cor.4:11-13等

基督徒如何不以此为羞耻,不仅不以为羞耻,反以为是荣耀?因为他认识到神在基督里赐予的恩典,不是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不是众多问题中的一个、也不是众多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基督不是在解决我们生命中的某个问题,而是在拯救我们的生命本身。基督是救主,这个救主不是生命的附庸,而是生命之所在,这与世界理解的拯救不同,这个世界的拯救都是对活着的人而言,是在已有生命的前提下谈的,因此不管什么意义,都依附在已有生命之上。但基督是生命的救主,是以罪人死在过犯罪恶中为前提的,基督不是已有生命的附庸,基督是已死生命的拯救、死里复活的拯救。基督是生命的救主、赐生命的主,我们现有的生命、直至永生的生命来自基督、维系于基督。基督徒生命中问题是真实的,但这些问题从永恒生命的角度,是暂时、今生,在生命中存在但没有办法吞没生命,或者说,是永恒生命的暂时附庸,因此,基督徒生命中的问题,与基督徒生命本身是不在同一层面的。基督徒今生的问题,是永恒生命在今生的见证、在今生的建造。基督徒严肃对待今生的问题,但属神思维不会把今生的问题与生命本身放在同等的位置。世人在将死之躯里担心生命的质量、生命的境遇,战战兢兢,因为他的生命是短暂的;基督徒在永生之灵里有生命,这个生命可以超越生命的境遇,在不同境遇中有平安、忍耐、坚持、信靠,在今生的风雨中屹立不倒,因为基督为基督徒生命提供了稳定、坚实、恒久的根基。

前段参见太Mt.5:12, 徒Ac.5:41, 罗Rom.1:16, 提后2Tim.1:8, 12, 16, 彼前1Pe.4:13等;中段参见太Mt.10:26-31, 16:25-28, 19:29, 罗Rom.5:3-5, 8:18-25, 林后2Cor.4:7-5:10, 6:3-10, 12:9-10, 帖前1Th.3:1-13, 提后2Tim.1:12, 彼前1Pe.1:1-9, 启Rev.2:10, 3:10-12等

基督的拯救是生命的拯救,但这是在基督里的生命,与基督合一的生命、与基督的生命合一的生命。这在世人熟悉的拯救中是不存在的,人很容易理解给予和得到这种关系,拯救这给予、被救者得到,原来我没有、现在我有,这就是所有的改变,很多人也是这么理解救恩的。这还是将救赎理解为生命外在的现象、生命的附庸,基督徒与基督的关系依然是外在的关联、局部的关联,是在假定人对基督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来谈与基督的关系。但这不是基督与基督徒的关系,基督徒对基督没有相对的独立,基督所赐的生命不是在基督外面,而是在基督里面。基督徒只有在基督里面才有生命,才能延续生命。基督徒不是站在基督的外面得到恩典,而是在基督的里面享有基督的恩典,的确,是基督将生命赐给我们,但这个赐予不是将生命单独的提取出来让我们得到,而是让我们进入生命的源泉,连接于生命的源泉,沉浸在生命的源泉,我们有生命,是因为我们如今站在生命的源泉里面。同时,只有我们所有的是基督,生命的源泉,我们的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不会枯竭的生命。基督徒与基督的合一,相互的完全归属和认同,是每个基督徒必须有、必定有的现实,没有这个合一,就没有生命,既然有生命,表示这个生命与基督是合一的。我们常见到的某些人与基督若即若离的态度,是因为他对救恩的错误理解,他从被造物的关系来类比与基督的关系,基督给我、我得到,他认为基督的恩典可以被切割成为一个模块,从基督那里离开、转到他的手中,他可以继续保有。基督的救赎不是一个物件、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转移的物件[7],得救不是从生命源泉拿到一杯水然后离开,而是生命源泉涌流的活水流淌在每个得救的人里面。

参见约Jn.7:37-39, 15:1-27, 17:21, 罗Rom.6:3-5, 林前1Cor.12:13, 林后2Cor.5:17, 弗Eph.1:3, 6, 11, 加Gl.2:20, 西Col.3:3, 约一1Jn.4:13, 5:20等

有人说,那我有在基督里的生命,是不是就可以依靠这个生命得救?既然与基督合一而有生命,为什么还要信靠基督来得生命?这是典型的依靠恩典入门、然后靠肉体成全,之所以他敢于离开对基督恩典的信靠,来谈生命的继续及其运作,因为他离开基督的恩典空谈与基督的合一、空谈基督徒的生命。基督是生命的源泉,同时是恩典的源泉,我们在他里面有生命不是因为我们,而是因为他的恩典,基督徒与基督的合一是基督的恩典成就的,不是罪人、也不是基督徒自己实现或维持的。基于合一的生命是本于恩典的生命,二者无法分割的,不可能有合一而没有恩典、有恩典而没有合一,是完全的合一且是完全的恩典,合一是恩典、恩典是合一。基督徒生命无法离开生命的源泉,也无法离开恩典的源泉,或者是二者皆有、或者是二者皆无,不可能出现有此无彼的情况,离开与基督的合一、没有生命,离开对基督恩典的信靠、同样没有生命。生命与恩典非但不是对立的,而且合而为一,因为他们共有一个源泉,基督。是罪人一直在制造二者的对立,谈无生命有信靠、有生命无信靠,明明站在恩典中却谈恩典的多余,这与圣经教导是相悖的。使徒教导的基督徒生命,是持续信靠基督、持续依靠基督的恩典,自始至终没有改变,保罗是以基督徒的身份[8],在说,“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做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

前段参见罗Rom.5:2, 17, 林前1Cor.15:10, 林后2Cor.9:8, 12:8-9, 弗Eph.2:5, 8, 来Heb.4:16彼前1Pe.5:10等;后段参见罗Rom.3:23-31, 7:21-8:4, 林前1Cor.1:26-31, 林后2Cor.5:21, 加Gl.2:15-21, 3:1-3, 弗Eph.2:8-9, 腓Phil.3:8-12, 约一1Jn.1:7-10, 彼前1Pe.1:21等

基督的拯救是生命的拯救、合一的拯救、恩典的拯救,是生命的拯救而非生命的附庸,与基督的合一而非从基督的独立,依靠基督的恩典而非脱离基督的恩典。生命、合一、恩典是一体的,不可能离开合一谈生命、离开恩典谈合一、离开生命谈恩典,孤立、片面的理解其中之一最后也会导致这一点失去真正的意义。我们看基督徒生命的运作,当追根溯源,确保生命的源头不被壅塞。

3.1.2     得救的生命

因为基督徒生命是在基督里存在的,基督徒对一切现实的理解及应对也是在基督里、只能是在基督里,本于基督的工作和启示、通过基督的工作和启示。我们对基督工作和启示的理解,是理解一切的基础,我们对基督工作和启示的应对,是应对一切的基础。生命的认知和运作当与生命的本源一致,我们对生命本源的理解,也必然反应在、应用到生命的认知和运作之中。我们是在基督里认识神、认识自己、认识他人、认识世界,我们是在基督里应对神、自己、他人、世界。与基督的合一、在基督里面,不是空话,这是神成就的现实,并真实体现在基督徒生命的各个层面,涉及到神人关系、人际关系、人与世界关系。

参见林前1Cor.1:30, 2:16, 加Gl.2:19-20, 腓Phil.2:5, 西Col.2:2-3等

3.1.2.1         对神的认知

基督是神人之间唯一的中保,全面覆盖神人关系的所有内涵,从神向人的维度、以及从人向神的维度。神是在基督里向我们启示,我们是在基督里认识神;神是在基督里赐给我们应许,我们是在基督里信靠神的应许;神是在基督里爱我们,我们是在基督里爱神;神是在基督里得荣耀,我们是在基督里荣耀神。提到神人关系的任何部分,都无法回避基督的工作,而且只有借着基督,我们与神之间才有这种相互的归属和认同。

参见约Jn.14:6, 林前1Cor.8:6, 提前1Tim.2:5, 来Heb.9:15等

我们对神的认知来自神的启示,神对自己终极的启示是基督。神的自我启示可以以被造世界为途径,但被造世界不是神,被造世界对神的启示是以被造物的形式、受到被造物的局限,是真实的启示但非终极的启示,是确定的启示但非完全的启示。神在旧约历史向以色列的先祖多次多方的启示,也是同样的性质,真实但非终极、确定但非完全。只有基督是神终极、完全的启示,因为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在他里面是人的真实、同时是神的完全,他所有的不是部分的神性、而是完全的神性,不是被造物彰显的神性、而是神子自有永有的神性,基督是“神本体的真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9]居住在基督里面”,“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这不是说神在其他途径的启示没有意义,但基督是总领一切启示的启示、是一切启示的终极启示,一切的启示因他而有、为他而在。超越被造物的神的完全启示,只能通过超越被造物的神来完成,这个责任是任何被造物个体或者集合不可能承受的。神借着被造物的启示都源自神在基督里的启示、并指向神在基督里的启示[10],也就是说,基督是神的启示的途径,但不仅是途径、更是体系[11]

前段参见诗Psa.19:1-6, 徒Ac.17:26-29, 罗Rom.1:20, 来Heb.1:1-2等;后段参见太Mt.11:27, 约Jn.1:1-3, 14, 18, 6:46, 14:1-14, 西Col.1:15-17, 2:9, 提前1Tim.2:5-6, 来Heb.1:1-3等

基督是神终极的启示,因此基督的工作和启示是神的神性的终极体现。神的权柄终极体现在基督的权柄,天上、地下、今生、来世的一切被造物都要伏服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基督的工作和启示体现了神终极的能力,基督在末期到来是,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战胜一切仇敌,建立新天新地、神的国度;基督体现了神终极的智慧,撒旦费劲心思、百般诡计也无法胜过,世人凭自己的智慧不愿意接受,但神就用人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基督体现了神终极的恩慈,罪人抵挡神、悖逆神、与神为敌,但神却将得救的恩典在基督里白白的赐给他们,叫他们与基督一同复活,并得享丰盛的基业;基督体现了神终极的圣洁,神的圣洁的终极启示不是律法的规条、仪式饮食的洁净,而是基督无有瑕疵、完全圣洁,是神在十字架上对罪的审判。基督体现了神终极的良善,基督为罪人舍命、为罪人代求,为他的敌人的舍命、为钉死他的人代求。

前段参见太Mt.28:18,弗Eph.1:20-23, 腓Phil.2:9-11, 西Col.1:16等;参见诗Psa.2:9, 林前1Cor.15:24-28等;参见太Mt.4:1-11, 林前1Cor.1:18-31; 罗Rom.3:23-25, 弗Eph.2:1-10等;后段参见罗Rom.3:23-24, 林后2Cor.5:21, 来Heb.7:26等;参见路Lk.23:34, 约Jn.10:10-11等

基督是神的爱的终极体现。神的爱可以体现在神对被造世界、对普遍人类的爱,神看顾天上的飞鸟、野地的花朵,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但其终极体现是神在基督里的爱、基督的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唯有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做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这个爱是终极的,因为这个爱来自终极的源泉、来自终极的代价。神在基督里的爱,不是来自这个世界、而是来自神,不是因为被造物的理由、不是因为罪人值得被爱,而是因为神是爱,神爱与神为敌的罪人。神在基督里的爱,其代价不是被造物的价值、而是道成肉身的神子的生命。没有高于神的来源、没有高于基督的代价,神在基督里成就的爱是被造世界无法企及的,是亘古未有、旷世未见的。所以,人很难真正理解到这个爱的分量,我们看得见被造物的所做的牺牲,常常为之感动,但对基督的爱,却觉得很空洞,因为我们不觉得有什么代价,神想做什么都可以,受难复活不就是一个不费吹灰之力的神迹吗?把这个爱看得很容易,就看得很轻浮。基督为罪人的罪受难,不是轻松走过一个程序。完全圣洁、与父为一的神子,清楚的知道罪的后果,为罪人受难意味着承受父对罪的审判,终极的痛苦不是鞭打肉体的痛苦、门徒背叛的痛苦,而是在十字架上为罪人的罪受审判,承受罪的后果、与父隔绝的痛苦。这个痛苦是基督之前已有预料的,并在十字架上顺服承受的,这个痛苦是被造物无法想象的、是被造物的任何痛苦无法比拟的,因为被造物之间没有父神与神子的合一,被造物因此也无法想象基督为罪受父审判时的痛苦,牺牲意味着舍去,舍去的越重要、越珍贵,牺牲也就越大,爱也就越深,而基督的受难,是终极的舍去、终极的牺牲,也就是终极的爱。只有我们认识到基督受难的代价和痛苦,超乎我们想象的代价和痛苦,我们才能认识到神在基督里的爱,超乎我们想象的爱。

前段参见太Mt.5:45, 6:26-30, 徒Ac.14:17等;中段参见约Jn.3:16, 15:13-14, 罗Rom.5:6-10, 加Gl.2:20, 弗Eph.1:3-14, 2:4-5, 5:2, 25, 约一1Jn.3:16, 4:9-10等;后段参见赛Isa.53:3-12, 路Lk.22:42-44, 54-62, 63-65, 23:44-46, 约Jn.19:31-34等

神在基督里的爱是终极的,意味着这个爱是无以复加,不存在比基督更大、更好、更美的爱,神在基督里的爱是完全的、没有缺乏。“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爱的极致是倾其所有、无以复加,神为我们舍的是他的爱子,基督为我们舍的是他的生命,还有比这更大的付出吗?没有,天上、地下都没有,过去、现在、将来都没有。神在基督里对我们的爱,不仅相比被造物之间的爱是极致的,就神而言也是极致的,神已经将最为珍贵的赐给我们,还有什么保留呢?神在基督里的爱,在人看来是世界上最为虚无的东西,你有这个有什么用?你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我们也常常会按照这种逻辑,觉得这个爱是狭隘、无能、单薄、贫乏,就是一个精神的慰藉,没有什么实际作用;我们到神的面前,认为神什么都不愿意给我,我的那么多愿望他都不管不顾,他要我尽心尽意的爱他、顺服他,但他却和我斤斤计较。我们对神的爱理解的浅薄,我们对神的爱当然也会浅薄,我们认为神在斤斤计较,我们对神也会斤斤计较[12]。但神的爱不是如此,神在基督里的爱,不是仅此而已,而是无所保留。神赐给我们基督,赐给的是基督和基督之下的所有,我们有基督,就有所有。这是使徒所理解并践行的爱,是神无所保留的爱生出的一往无前的生命,坦然无惧的信靠,随事随在的祈求。在困顿和苦难中维系他的,不是神气若游丝的爱,而是神倾其所有的爱,才可以“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致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致死亡”,“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当然,这看似疯狂,都这样了你还说神是爱你吗?同样的话,神若爱你,你就跳下去,神就会救你;神若爱你,他怎么让你死在十字架上?让你为与你无关的罪受死?爱从来不是这种肤浅的推理,神是爱,神解释爱、成就爱。最难以解释的不是神爱我们、我们有苦有难,是神爱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受难,但恰恰就是在这个终极的苦难中,神成就了终极的爱,这样,我们可以在我们的苦难中,信靠并享有这个爱。没有这个爱,所有的苦难就成为恨、任何的问题都会变成恨,认为神是在恨恶我、因此我也在怨恨神,神给我们的爱如果没有超越苦难,我们对神的爱就不能胜过苦难。神在基督里的爱没有保留,我们对神的信心就没有保留,神在基督里的爱超越苦难,我们对神的爱就可以胜过苦难[13]

前段参见罗Rom.8:32, 林前1Cor.3:21-22, 彼后2Pe.1:3等;中段参见林后2Cor.4:7-11, 12:7-10, 弗Eph.3:12, 腓Phil.1:20-21, 4:10-14等;后段参见太Mt.4:5-7, 16:21-23等;参见罗Rom.8:31-39, 林后2Cor.12:9-10, 13:4等

3.1.2.2         对自我的认知

基督徒是在基督里认识自己,认识这个生命的存在、运作、及其意义,这个生命是本于基督、归属基督,所以对这个生命的解释只能是通过基督的启示和工作。我们与基督的合一,是与基督身份的连接,连接到生命的源泉、恩典的源泉,生命在这个源泉的滋养之下;我们与基督合一同时是与基督工作的合一,基督的受难、复活、荣耀、王权,这个不是不表示我们与基督等同、不表示我们取代基督去完成这些工作,而是因为我们与基督合一,基督工作的果效体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应用在我们的生命中。基督徒与罪的关系。有人说,既然已经赦罪、就不用担心犯罪,而且犯罪越多、赦罪越多、恩典越多,神的荣耀也就越大。这个逻辑有问题吗?有,因为与基督合一的人,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基督的死是向罪死的,我们与他同死、也向罪而死,基督的复活是向神活着,我们如今活着也是向神活着。这不是说罪在我们生命中彻底消失,而是说从罪的奴役中的解放,“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如今基督徒不再是罪的奴仆,而是义的奴仆、神的奴仆。因为这个从属关系的改变,谈基督徒生命的顺服、圣洁、敬虔才有意义,也是因为这个从属关系的改变,基督徒的犯罪与基督的救赎是相悖的、逆反的、敌对的、不相容的、不相称的,而我们应当活出与救恩相称、相容、相一致的生命。与基督的合一,给予我们生命,同时设定了这个生命的目标和原则,这是一个生命,不可能有这个生命而放弃这个目标、原则,用赦罪的名义倡导犯罪实际是在分裂基督的工作、分裂在基督里的生命,最后是毁灭生命。

前段参见罗Rom.3:7-8, 5:21-6:1, 15等;中段参见罗Rom.6:1-23, 8:2, 5-8, 加Gl.5:24, 弗Eph.4:21-24, 彼前1Pe.4:1-2, 约一1Jn.3:9-10等;后段参见徒Ac.26:20, 林前1Cor.6:9-11, 加Gl.5:16-17, 弗Eph.4:1, 腓Phil.1:27等/expand]

基督徒与摩西律法的关系。基督徒在不在摩西律法之下、需不需要守摩西律法?基督徒应当如何事奉神?基督拯救罪人,拯救律法之下的和律法之外的罪人,目的不是让他们最后都活在律法之下,而是可以从律法中得到解放,得享在基督里的自由。“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律法不是事奉神的终极模式,基督才是,在基督里的事奉才是。有些人很怀念律法模式,觉得摩西律法才是精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希望把基督徒生命按照律法的模式进行改造,他认为律法是终极的自由,因为他不理解在基督里的自由,认为没有律法,在基督里的自由就是随意犯罪。但是,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不只是向着律法已死,同时归于神、结果子给神、按照灵的新样服事神,不是只有死没有活,也不是向律法死然后向罪活。执意守着律法,不理解新约的超越性和终极地位,不理解何为按着圣灵的新样服事神。

前段参见“圣经概览”4.4.2等;参见罗Rom.3:19-20, 4:11-12, 16弗Eph.2:11-18等;中段参见罗Rom.7:1-6, 加Gl.4:4-5, 5:18, 西Col.2:13-14等;参见约Jn.4:21-24, 罗Rom.8:3-4, 加Gl.5:1, 13, 16, 22-23, 25等

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罪人活在这个世界,被世界奴役,随从今世的风俗。活在世界的基督徒,与世界是什么关系?如何面对世上的智慧、世俗的规则、世间的喜好?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意味着“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这是从世界解放的自由。世人只有这个世界,所以只能为这个世界活着,活在堕落世界的设定的框架里面,看似很多选择、实则没有选择,看似相当自由、实则是一世监禁,随从世上的智慧、规则、喜好。但基督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向着世界已死,脱离世界的辖制,不是离开这个世界,而是不在堕落世界的权柄和禁锢之下,不是无视这个世界,而是在基督里我们有完全的自由,这个世界不能再将我们置于它的任何奴役之下。我们可以因为爱、选择放弃基督徒的自由,在不犯罪的前提下屈就世界的要求,但这不是因为世界有权柄这么做,而是我们有自由这么做,“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做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正是因为在基督里有这个自由,我们对这个自由的放弃才是出于爱、而非出于胁迫[14]。但某些人“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做奴仆”,强制基督徒行割礼、守饮食禁忌、守诸圣日,或者是从属世界的规则、喜好,反而觉得是在教导敬虔。但在基督里的,向世界已死,不再受世界的辖制,已经有基督的实体、没有必要再拘泥于世界的影像。世界的规则和智慧,我们按照神的启示进行分辨、可以自由的取用,但它们是工具、不是枷锁,是自由之下的工具、不是自由之上的枷锁。很多人对这个自由相当的惧怕,总觉得加上一些枷锁才心安,才有敬虔的保险,这种杞人忧天之论往往适得其反。

前段参见弗Eph.2:2, 加Gl.1:4, 约一1Jn.2:15-17等;中段参见加Gl.6:14, 腓Phil.1:20-21, 3:7-9, 约一1Jn.5:4-5等;参见林前1Cor.8:1-13, 9:1-23, 10:23-33等;后段参见罗Rom.14:1-6, 加Gl.4:9-10, 西Col.2:13-19, 20-23, 3:1-3, 提前1Tim.4:4-5, 多Tit.1:15等

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意味着我们与基督一同受苦、同享基督复活的荣耀,“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这依然不是我们与基督的对等,是因为我们与基督的合一。受难、复活,受苦、荣耀,在基督里是无法分割的,有此必有彼,同样,二者在基督徒生命中是共存的。有些人认为苦难对基督徒是选择性的、荣耀是普遍性的,但这从来不是圣经的教导,苦难是基督徒生命的必然、如同荣耀是生命的必然,圣经教导的是必然性、不是可能性或者偶然性。“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在世上你们有苦难”,“预先告诉你们我们必受患难”,“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我们不理解、不接受这个必然性,因为我们没有看到这个必然性不是环境决定的,而是与基督合一的这个现实决定的,只有基于这个现实才有正确的认识,才不至于有虚无的期待。这不是说基督徒依靠自己的苦难实现自我的救赎,这是已经得救的基督徒在践行与基督合一的生命。最后,我们同享基督的荣耀,他作为神的儿子的荣耀、作主作王的荣耀,同为后嗣、同享国度。这是基督徒的盼望,在今生苦难中的盼望,“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我们今生的苦难、将来的荣耀是因为我们与基督的合一,而且因为与基督的合一,这个苦难才有意义、这个荣耀才是永恒。

前段参见罗Rom.8:17, 林后2Cor.1:5, 腓Phil.3:10, 西Col.1:24, 提后2Tim.2:11-12, 彼前1Pe.4:13-14等;中段参见太Mt.10:24-38, 16:24, 约Jn.16:33, 徒Ac.14:22, 帖前1Th.3:4, 提后2Tim.3:12, 彼前1Pe.4:12-16等;中后段参见太Mt.25:21, 路Lk.22:29-30, 约Jn.1:12, 罗Rom.8:16-17, 启Rev.3:21, 21:7等;后段参见罗Rom.8:18, 林后2Cor.4:16-18, 腓Phil.3:13-14等

3.1.2.3         对人的认知

与他人的关系是人类在这个世界最为常见的关系,人的个体存在出于某种人际关系[15],其运作处于某种人际关系,人的身体、思维、情感都是在这些关系的影响之并且与他人进行互动,没有一个人可以彻底脱离[16]。人际关系涵盖广泛,从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到家族、地域、民族、国家,以至于全体人类,并有其多重性、跨越性[17]、复杂性。如何认识并处理这些关系是基督徒生命的重要内容。

认知体系

基督徒对他人的认知依然是基于基督的工作和启示,基督徒所理解的人际关系不是狭隘的人际关系本身,而是基于神人关系的人际关系,并从神人关系出发来理解人际关系。属神思维与异教思维的区别不在于对单个问题的表面认识,在这个层面二者可能一致,其区别在于思维的体系、思维的架构,二者在相似表面之下的实质和机制迥然不同。对于人际关系,异教的认识停留在被造世界的层面,从人际关系出发谈人际关系、停留在人际关系谈人际关系,即使他有些时候带入异教的神祗、世界,这些只是人际关系存在并运作的条件,其对人际关系的影响只是被造物之间的相互影响,人际关系的根本还是人。局限在人际关系的层面谈人际关系,并不是一无所知,相反,他可以对人性、人与人的互动、人的个体意识、群体心理有诸多观察、领悟,谈人性,“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贪、嗔、痴”,谈伦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不同的异教思想有认识人和人际关系的特定方式,但所有的异教,都存在共通的缺陷,是其体系的缺陷,即脱离神人关系孤立的看人际关系。他谈人、人性,但否定真神和真神的神性,谈人与人的互动、人与自然的互动,但回避神人之间的互动,谈从人出发的“可与不可”,但无视神对人的权柄和诫命。异教对人的认识是扁平化的,它的局限不是某个人、某个时代的局限,而是其狭隘体系的局限。他看到的都是人类层面的现象、问题,讲的都是人类层面的原因、解决方案,其基本假定是,人类层面的现象、问题都是人类层面的因素决定的,或者稍微扩大一点,都是被造物决定的。换而言之,他在谈人类的自我存在、自我解释、自我解决,不需要神和神的启示,人类可以存在、可以解释人类存在的意义和规则、可以解决人类遇到的各种问题。所有异教意识形态在根底,都是人类的这种傲慢,对神的傲慢。

前段参见创Gn.4:23-24, 出Ex.5:2, 撒上1Sa.8:5, 林前1Cor.3:3-5等;中段参见太Mt.6:1-18, 徒Ac.17:16-31, 罗Rom.1:19-32等;后段参见“教会历史”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但属神的人对人的认识,如同对一切的认识,是基于神和神的启示,是按照神和神的启示来认识。首先谈的不是人、而是神,不是人际关系、而是神人关系,因为人开始于神,“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人际关系开始于神,“那人独居不好”,“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人和人际关系的存在是神的旨意、为见证神的荣耀,离开神,人无法解释自己,因为离开神、一切将无法解释。人类个体和群体的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人与人之间,而在人与神之间,是人悖逆神、否定神、敌挡神。不是说我们无视人与人的层面、无视人类个体和社会的复杂性,但没有这个涵盖所有的体系,我们在被造物层面的知识、理解都是碎片化的、暂时的、狭隘的、表面的,最终是定罪的、而非拯救的。因此,在我们与他人的互动之中,神不是旁观者,神的启示不是我们偶尔的谈资,神和神的启示主导我们的人际关系,并指导我们的人际关系,是我们理解并处理人际关系的体系。既然是体系,就不局限于一时一地、一种情况,而是关乎所有的情况、所有的人际关系。有些人仅仅把神的话语视为工具,处理人际关系的工具,但将神的话语工具化是在将神矮化,不是说神的话语没有实际功用,神的话语是活泼的、有功效的、大能的,但它不止于工具,而成乎体系,我们如果停留在异教体系,运用神的话语作为工具,这依然是异教式的。所以,用神的话语来指导某种人际关系、或者指导人际关系的某个层面,是远远不够的,神的话语应当成为我们思考人、人与人互动的体系。

前段参见创Gn.1:26-29, 2:7, 18-24, 3:16-19, 9:1-7等;后段参见赛Isa.55:10-11, 约Jn.17:17, 弗Eph.4:21, 来Heb.4:12, 彼前1Pe.1:23等

我们是在基督里,通过基督的工作和启示来看待并处理人际关系,从基督的权柄、恩典、救赎、诫命出发来理解人的尊严、价值、意义,以及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互动。基督徒所讲的人的尊严、价值、意义,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平、包容,不是世界所定义的,在很多方面与世界的定义是背道而驰的。基督的工作首先对人类进行区分,归属基督的和不属基督的,在基督里面的和不在基督里面的,信靠基督的和不信基督的,这是人类所有其他区别之下的根本区别,是人类所有区别之上的最大区别。这个区别可以涵括并超越人间所有的区别,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男人、女人,不是说这些区别不再存在、不再重要,而是对基督的归属认同是基督徒的首要认同,属基督的身份超越这些世界对身份的定位。我们按照基督的工作和启示来认识并处理人际关系,第一步是认识人与基督的关系,这是一切的前提,某人与基督的关系决定我们与他的关系,他与基督关系的不同决定我们与他的关系的不同。

前段参见太Mt.25:31-46, 约Jn.1:12-13, 3:16-18, 15:4-8, 17:9, 罗Rom.6:23, 8:13, 弗Eph.2:1-13, 4:17-24, 帖后2Th.1:5-10等;后段参见罗Rom.10:12-15, 林前1Cor.7:19, 12:13, 加Gl.3:28, 5:6, 西Col.3:11等

但很多人不愿意接受这个原则,有人认为对他而言,最终极的是民族认同、政治认同、利益认同、情感认同,甚至于是他的个人喜好认同,他认为决定他与另一个人关系的,根本上是在这些方面的相容或者相悖。我们不是说这些认同没有意义,有,但如果这些认同一旦被人为拔高,到超越对基督认同的地步,就是否定基督认同、否定基督。某些人则错误的认为这是基督徒的唯一认同,他觉得其他认同都应该消灭、要彻底超脱,不要再谈什么个人喜好、情感、环境、利益、民族、政治,基督徒就要超然尘世,这种想法的问题是他将终极认同降格为唯一认同,在消灭次要认同的同时,他在消灭基督徒生命的实际状态,在虚空中描绘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基督徒生活,更重要的,他一定是在将某种特定的喜好、情感、环境、利益、民族、政治与基督信仰捆绑之后,才这么讲的,他将的所谓超脱是矮化、是压缩。某些人随从异教谈泛泛的人,不接受这个区分,觉得太狭隘、不包容,不要谈信与不信,应该谈普遍的人性、普世的爱,纯粹的人、纯粹的爱,这种姿态的确很高,但还是无视神人关系谈人际关系,甚至于他比神更爱人、比神更包容人,那这个人到底是什么?

前段参见太Mt.10:37-38, 约Jn.21:15, 林前1Cor.5:14-15, 腓Phil.3:7-9等;后段参见林前1Cor.7:17-24, 9:20, 12:14-18, 29-30, 加Gl.2:7等

如果我们在认同基督这个起点上混淆,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一定是混乱的。换而言之,这个认同是我们认识人的体系,因为是体系,它与其他认同不在一个层面,因为是体系,其他认同不能与它发生冲突,因为是体系,它不能够被涂抹或者消灭。对人际关系的诫命,圣经归总在“爱人如己”之下,那如何在基督里、按照基督的工作和启示去爱其他基督徒、爱其他人?对这个爱,罪人习惯进行肤浅的解读,爱是基于世界的利益、需要,肉体的本能、欲望、情绪,尤其是在今天,人不屑于再对此多加掩饰。在如此肤浅的土壤里,爱是速成的、也是速衰的,爱的动力是不断变化的对象、是不断迸发的新鲜感,是对自我尊严小心的呵护、是对自我利益汲汲的追求。这个爱很快的疲倦、很容易受伤、很难以取悦、很善于放弃。世界在用这种爱来消磨自我、婚姻、家庭、亲子,以至家族、社会、民族、人类。问题不是世界有这种爱,这毫不稀奇,世界没有别的选择,问题是这种爱在基督徒之间泛滥,跟从世界的风俗,将爱挂在嘴边、但很少放在心上,按照罪人熟悉的方式来思想为什么爱、如何去爱,反倒排斥真正的爱。很多基督徒之间的爱,只能在利益、情绪、需要的认同之下存在,这些认同一旦受阻,爱就消失,甚至转身就变成恨。为什么在基督徒之间,爱与恨能够在一时一念之间转变,因为支撑爱的是利益、情绪、需要。但在基督里的爱不是如此,我们在基督里爱人也不应当是如此,这不是说我们伪装自己、强迫自己去爱人,而是真正的在基督里认识人、理解如何爱人,按照基督的诫命去爱人。

前段参见太Mt.22:39, 路Lk.10:29-37, 罗Rom.15:2加Gl.6:10等;中段参见创Gn.39:7-18, 撒下2Sa.13:1-17, 约Jn.6:26, 66, 传Ec.2:4-11, 5:10, 约一1Jn.2:15-17等
对其他基督徒

首先,对其他基督徒。当然,这里谈的是基督徒[18],而非我们已知的伪基督徒,对此这里不再赘言。我们对其他基督徒的爱,在次生层面可以有很多原因[19],但最根本的、不变的原因是,他们是属基督的、是基督所爱的、是基督舍命所救赎的,与基督同为后嗣是神的儿女,与我们同为基督的身体、彼此建造。只要在基督里的身份没有改变,基督徒之间的这个爱就没有改变,因为这个爱的根基在于各自归属基督、在于各自为基督所爱。我们爱基督,但恨属基督的人,是矛盾的。基督是基督徒之间爱的根基,基督徒之间爱之不存,是因为一方或者双方离弃这个根基。经常看到的基督徒之间,由爱生恨,与世界的爱没有区别,原因就是他们之间爱的根基与世界也没有区别。世界的爱,其根基是人,是自我、是他人。

参见约Jn.1:12, 10:9-11, 15:13-14, 罗Rom.8:16-17, 林前1Cor.12:13, 弗Eph.4:3-16, 彼前1Pe.1:18-19等;后段参见约Jn.13:34-35, 15:12, 帖前1Th.4:9, 约一1Jn.2:9-11, 4:20-21等

例如,基于自我的爱:我爱的是认同我的人,认同我的兴趣、性格、文化背景、政治理念、利益、目标,这些认同的优先级别在不同人和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但在我认为重要的问题上他如果和我意见不一致,那就没有什么爱可言;我需要被肯定,不管怎样别人都要接受我,别人也不能批评我,否则我们之间就没有爱可言;我的意见要被尊重,凭什么他不尊重我,不尊重我还有什么爱。这种脆弱的、敏感的、无知的自尊埋藏在很多爱的名义下面,爱是什么,是以我为尊,虽然很少人愿意讲的这么直白,但他就是这么想、这么做的。我们不是说爱就可以随意攻击、不是说基督徒没有自尊,但在这种傲慢的态度里去爱人和被人所爱,不是爱、更不是基督徒之间的爱。这种傲慢迟早会暴露出来,这个爱也迟早会不在,因为这个爱的前提是这种傲慢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傲慢很多时候是根据某种条件和资本,是这些条件和资本让他觉得这种傲慢不是傲慢,而是应该的、应得的,是神赐予的、神保证的,其他人必须尊重的,低等的基督徒对高等基督徒的尊重、一般基督徒对特殊基督徒的尊重,或者是反之,因为我无知、因为我幼稚,所以其他人必须对我让步。每个人都在寻找以我为尊、甚至唯我独尊的理由,而且他一定也能找得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一个这样傲慢的人会是一个没有止境的黑洞,两个这样傲慢的人会有没有止息的争斗,一群这样的人就是教会的乱象。

参见箴Prov.26:12, 路Lk.18:9-14, 耶Jer.9:23-24, 罗Rom.12:3, 林后2Cor.10:17-18, 加Gl.6:3-4, 腓Phil.2:3, 提前1Tim.3:6, 6:17, 彼前1Pe.5:5, 启Rev.3:17等

基督徒之间的爱,是基于基督的,基督徒对自我尊严和价值的认识也是基于基督的。基督徒不是不谈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但基督徒的尊严和价值是在基督里的,是崇高的亦是卑微的,因为基督而崇高、因为基督而卑微。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崇高的、属天的、不可动摇、不能抹灭的尊严、价值,我们不再像世人一样汲汲的在世界寻找认同,不是漠不关心,但不慌不忙、不争不抢,如果有却不沉迷,如果没有也不焦虑,不需要贬低他人来维持自己的自尊,这样,我们就不会把人际关系,尤其是与其他基督徒的关系视作自己的工具,用于制造、维持自尊的工具[20],只有脱离这个虚伪自尊的奴役,基督徒的关系才能在正常的土壤之上。否则,他在所有的关系中索要,索要他人的肯定,并非常敏感的做出反应,爱一旦成为工具也就失去了爱的性质。第二,因为我们是在基督的恩典之中,在基督里我们所有的一切不是我们应得的、神必须给的,而是神白白赐予的,神已然将他的爱子并他在爱子里的恩典赐给我们,如今我们在这个世界活着,我们所有的各个方面的能力、机遇、财物都是神的恩典,没有一样是我们应得的、必须有的,即使我们有,这些也不是傲慢的资本,相反,这些是更加谦卑的理由。谦卑首先不是人和人之间的比较,当然有这个层面,谦卑首先是面对神的,只有在神的面前真正的谦卑下来,我们才不会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处理与其他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只有尊重、才能有爱,你怎么可能爱一个你都不尊重的人?这就涉及到另一方面,我们在基督里看其他基督徒,他们是有崇高的、属天的尊严和价值,虽然在人看来,某些人可能不值一提、微不足道,“世上的污秽、万物的渣滓”,但他们是基督救赎的,是神的儿女,是神所爱的,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我们又如何照着世俗的意见来轻看他们呢?这不是说我们接受每个基督徒的一切,但神所承认的,我们不能否认,不仅不应否认,而且应欢喜的接受。同时,他们是神的恩典的器皿,神在他们的生命中有神的旨意,神也时常将他们作为赐予我们恩典的途径,我们应当为神的恩典在他们中的见证感恩。世间的嫉妒是肉体的争竞,而在神恩典中的基督徒,感恩、喜乐,而非嫉妒,只有恩典可以消化嫉妒,否则人永远是在人的层面看能力、影响、所得所失,并患得患失。

前段参见太Mt.7:11, 弗Eph.1:17-20, 3:16-19, 提后2Tim.1:7, 彼前1Pe.1:4, 5:4等;中段参见约Jn.3:27, 林前1Cor.4:7, 林后2Cor.4:1, 12:7-10, 提前1Tim.1:13-16, 雅Jas.1:17, 彼前1Pe.4:10等;中后段参见太Mt.25:40, 罗Rom.14:1-6, 林前1Cor.4:13, 8:11-13, 10:32-33等;后段参见徒Ac.10:44-46, 11:23, 加Gl.1:23-24, 2:9, 腓Phil.1:15-18等

有人说,既然其他基督徒是神的儿女,是神的恩典在工作,那爱基督徒就很简单,全盘接受就好。这走到另一个极端,将爱的根基定位在他人:我爱他就是接受并迎合他的一切,同意一切、支持一切,没有什么真伪对错,谦卑就是没有信念,敬虔就是没有分辨,爱就是放弃真伪对错、放弃判断力、一味的迎合,时时处处和平共处、笑脸相迎。他觉得,爱是接纳,没有底线的接纳,爱是包容,没有限度的包容,爱是忍耐,没有选择的忍耐,爱是相信,没有根据的相信,他觉得这就是基督的爱,殊不知这根本不是真实的基督,这种爱与基督的爱没有关联。这实际是在以爱的名义、以基督的名义,来与恶为友、与恶共舞。基督的爱是荣耀神的,在基督里基督徒的爱也应当是荣耀神的;基督的爱是造就人的,在基督里基督徒的爱也应当是造就人的。我们爱其他基督徒,爱的是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和工作,爱的不是基督徒对神的悖逆、无知、抗拒,我们爱他们首先因为我们爱神,如果我们对他人的爱超过我们对神的爱,我们的爱就腐化变质。我们对他人的爱不是我们定夺的、也不是他人定夺的,而是基督定义的,只有在基督的爱里、按照基督的启示去爱,我们之间的爱才不会盲从自我或者他人。爱是基督徒在基督里相互造就的重要方式,爱不是世界所理解的一味迁就、心灵感应,爱是神在建造我们,也让我们彼此建造。这个建造不是按照你我的理想、不是依靠世界的智慧,而是神的话语在建造基督徒,是圣灵将神的话语应用在基督徒的认知、思维、判断之中。因此,这个爱不是盲目的、不是盲从的,是存着爱心、建造人的心,信实的按照神的话语应对基督徒之间的互动,这就包括基督徒之间的劝勉、祷告、关怀、问候,也包括适当条件下的教训、督责、指正、批评,甚至于严厉的警示和处置。爱是为他人的益处,爱另外一个基督徒是为这个基督徒的益处,这个益处是什么?我们认为对他而言最大的益处是什么?在这个世界对人而言最大的良善是什么?是在基督里成长、成熟,满有基督的身量。不是说我们不关心这个人的实际需要,但所有的需要都是在这个框架下理解的;不是说我们求全责备、吹毛求疵的批评别人,但爱的最终目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取悦,而是蒙神的的喜悦。爱是给予、奉献、舍去,是关切、思虑、盼望,给予什么、关切什么、盼望什么,这里有一个判断,这个判断如果不是出自神的,那仅仅是停留在世界的利害判断,是短视的、矛盾的。

前中段参见约Jn.10:10, 15:1-10, 林前1Cor.1:4-9, 3:1-3, 弗Eph.1:3-14等;中段参见徒Ac.20:32, 罗Rom.14:19, 林前1Cor.8:1, 10:23, 弗Eph.4:11-16, 帖前1Th.5:11等;中后段参见林前1Cor.5:1-5, 10:1-22, 11:17-22, 加Gl.1:6-9, 提前1Tim.1:3, 6:2, 提后2Tim.3:16-17, 4:2-5等;后段参见约Jn.5:44, 12:43, 罗Rom.12:1, 加Gl.4:19, 弗Eph.5:8-10, 腓Phil.1:25-26, 西Col.3:23等

离开基督的根基,以自我为尊、以他人为准,其结果都是没有爱、不知什么是爱、不知如何去爱。基督徒的身份与世人不同,基督徒之间的爱也与世人不同,根本原因是爱的根基不同。“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基督徒之间的爱,是基督在世界的重要见证,我们见证的不是世界有的,而是世界没有的,基督徒的爱不是来自这个世界,也不应当效法世界的原则,只有在基督里,我们才真正的认识彼此,并且知道彼此之间应当如何相爱。

参见约Jn.13:34-35, 15:12, 约一1Jn.3:10-14, 4:20-21等
对非基督徒

下面是对不信神的人。与基督徒的关系、与非基督徒的关系是基督徒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二者在基督徒生命中是共存的,神对基督徒在这双重关系中都有呼召、都有旨意。彻底脱离与不信神的人的关系是不现实的、彻底的与他们切割是错误的,神给基督徒的教导,不是消灭、无视、扭曲这个关系,而是按照神的启示正确认识并处理这个关系。

参见约Jn.16:33, 17:11, 15等

首先,我们是在什么层面理解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区别,这个区别是本于基督的,体现在个体与基督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对基督的信靠、以及与基督之间的相互归属和认同,这个区别会体现在世界的、社会的层面,但这个区别不是来自于世界、社会,因此不能将这个区别与世界、社会等同。某些人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区别定位在团体、组织、民族、国家、文明的层面,一旦停留在这个层面,这个信仰也就堕落到这个层面。尤其是在基督教社会化传统的影响之下,某些人天真的认为信与不信的界限在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某个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是信神的,某个是不信神的,这种人为固化严重扭曲了事实。罪是超越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的,没有停留在某种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神的恩典是超越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没有停留在某种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罪和恩典都无法被人为局限、被世界的定义局限。世界的定义看似简单,实则混乱,因为他错误理解罪和恩典,他从血气的傲慢出发夸口自己处于信神的集团,对其他人,更准确的说,至少对他所认为的那些非基督徒采取极度敌视、鄙视、排斥的态度,制造人类各个层面的割裂、对抗。相应的,他对自己所认同的团体内部的罪视而不见,与罪的争斗变成了这个社会团体与其他团体之间的对抗,基督徒和教会的属灵使命、属天身份被压缩在社会层面、政治层面、甚至政策层面,结果不仅战胜异教,而且基督信仰的社会化和异教化,因为何为基督徒、何为非基督徒这个基本的区分已经混乱。他不再谈罪人的个体因着信靠基督得救,他开始谈集体的、泛泛的、继承性的救赎,用家庭、社区、阶级、社会、民族、文化等作为单位,这种救赎是不存在的。

前段参见“教会历史”中世纪中期、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中段参见传Ec.7:22, 耶Jer.17:19, 罗Rom.3:9-19, 4:11-12, 5:12, 10:12, 加Gl.3:22, 26-28, 5:19-21, 弗Eph.2:1-3, 4:3-6, 西Col.3:5-7, 11等;后段参见太Mt.15:1-20, 路Lk.18:9-14, 约Jn.8:33, 39, 41, 罗Rom.2:1-5, 17-29等

有些人承认二者的区别,但单纯的认为这个区别是负面的,非基督徒对基督徒是完全负面的影响。不管他具体的应对是用世界的方式回应世界,还是从世界中抽离,在这种单纯负面的认识下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可能,所有的情况都被圈在单一的判断里,这种想法是另外一种狭隘的生命视野。基督徒应当清醒认识到罪人与神之间的敌对关系,这是基督徒认罪悔改、信靠基督的前提,这个敌对是神人关系的基础,但非神人关系的全部。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关系,不是单纯的敌对、负面可以概括的。当然,这个负面是始终存在的,堕落意识形态、试探、诱惑、羞辱、逼迫等等可以通过非基督徒呈现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但这个关系对基督徒而言不一定完全是负面的,非基督徒依然可以是、而且经常是神的恩典工作的途径,神通过他们将神的恩典赐予基督徒,例如,给予基督徒生命,设定基督徒生活的物质、情感、社会、教育、经济、政治环境,并借由他们对基督徒进行提醒、规劝、建造、试炼,“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这个万事相互效力是在神的掌管之下的万事,包括非基督徒主导或者参与的事情。同时,非基督徒是神的荣耀在这个世界的见证,他活在神创造并掌管的世界、神的永能和神性明明可知的世界、基督权能的命令托举的世界,可以否定神但不能独立于神,可以否定神的见证但无法消灭神的见证,相反,他的一切,包括他对神的否定,只有在神的存在和启示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才有意义[21]。罪人对世界的解读在体系上是错误的,但并不表示其在每个细节都是错误的,他可以对世界、人类在某些层面有正确的观察[22],包括对基督徒有所帮助的观察。基督徒的属神体系是正确的体系,但不表示基督徒在所有问题上的认识都是完全的,也不表示基督徒对真理有垄断,基督徒仍然可以通过不信神的人来认识到神在这个世界的启示,当然,基督徒是在属神体系里判断和接纳他们的理解。另外,与非基督徒的互动是神对于基督徒的普遍呼召,如果仅仅将非基督徒视为负面的,这种呼召也就自然会被抛弃。基督徒是神给予非基督徒的见证,见证独一的神、独一的拯救。与非基督徒的互动,是基督徒思想并践行神的恩典的重要途径,神的恩典运行在我们里面并借由我们,运作在尚未得救的人里面。这种互动当然不是负面的,神在这个互动中成就神的恩典、彰显神的能力。

中段参见民Nu.22:28-30, 赛Isa.10:5-6, 45:1-2, 徒Ac.2:22-23, 5:40-41, 罗Rom.8:28, 13:1, 林前1Cor.5:1, 6:4, 提前1Tim.4:4-5等;中后段参见约Jn.19:6, 徒Ac.17:28, 19:35-40, 罗Rom.1:19-20, 2:14-15, 11:36, 来Heb.1:3等;后段参见太Mt.28:19-20, 徒Ac.13:4-12, 14:8-20, 16:25-34, 17:16-34, 18:5-11, 26:1-29, 林后2Cor.2:15-16等

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关系的前提,是正确认识二者的区别,并正确认识二者关系的性质。上面提到的两种错误都有一个共通的问题,就是过度简单、单一的来看待基督徒生命、看待与非基督徒的关系,希望把复杂、丰富的现实简单化,用一些可以迅速套用的公式,可以预先做出判断,可以提前设定的标签,不用看具体的人和事件,只要把标签一贴、公式一套,结论就自然而然的有。不是说从来不能用某些标志或者模式,但这些标志和模式是辅助我们思维,而非代替我们思维,使我们变得愚蠢。基督徒的人际关系互动是多样的、丰富的,神在其中的具体工作模式和目的也是多样的、丰富的,不能被某一种单一概念所覆盖。如果我们把这个单一模式套用到神丰富、复杂的旨意中,自以为是的找到捷径,但实际是自我封闭在狭隘、短视的境地,也就不会按照基督的诫命正确理解和处理人际关系,甚至与基督的诫命背道而驰。当然,很少有基督徒说自己的目的就是与基督相悖,但当自己陷在狭隘、闭塞的视野里,基督的诸多教导是不能被理解、接受的,是被自动的排除、或是扭曲的,也就是说,他不一定口头直接否定基督的教导,但一旦他的思维里没有基督教导存在的空间,这个否定就是不争的事实。

参见太Mt.9:10-11, 12:1-8, 16:21-23,约Jn.1:46, 6:42, 7:52, 18:11, 林后2Cor.12:8-10, 腓Phil.1:12-14等

只有正确理解基督在非基督徒中间的工作和旨意,才能谈到基督徒对非基督徒的爱。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可以是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其他血缘关系、朋友关系、经济关系、族群关系、政治关系等等,神对这些关系的定义,核心依然是爱人。这个爱区别于基督徒之间的爱,因为它是立足于神在世界所设定的关系,而后者是立足于神在基督里所设定的关系,都是神设定的关系,性质和归宿不同。爱有其相通之处,前面提到,爱不是以自我为尊、不是以他人为准,这在基督徒对非基督徒的关系里,也是适用的,虽然具体的依据和逻辑所有区别,基督的教导始终是我们爱人的准则。在这里,我们仅看一点,如何理解神的诫命,“爱我们的仇敌”,在敌对状态之下如何有爱?

参见箴Prov.25:21, 太Mt.5:43-48, 路Lk.6:27-36, 23:34, 徒Ac.7:60, 罗Rom.12:14-21, 彼前1Pe.3:9等

首先,常见的困惑来自对爱的误解。有些人觉得爱是一成不变的,所有的爱都是一种性质、一种表达方式,对所爱的对象都是一模一样、没有区别。这是错误的、不现实的。爱是丰富的情感,神人之间、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邻舍之间、同事之间、朋友之间、同乡之间、同胞之间都可以有爱,但爱的对象不同、种类不同、表达方式也不同,只有三者一致,这个爱才是正确的、合适的,否则就是尴尬、难堪的,甚至是扭曲、畸形的。不同关系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作为类比,但不能等同[23],圣经教导基督徒对仇敌的爱,这个爱是与这个特定的人际关系、与背后的特定神人关系相匹配的,不是一种标准规格的爱放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爱不是盲目的,是个人化的情感、不是机械式的反应,不是无视对象、无视情境,而是符合特定对象、符合特定情境。基督爱父、爱他的门徒、爱他的仇敌,都是爱,但这三种爱不同,爱的根基、表现不同,而且不能混淆。基督没有也不可能用爱门徒的方式爱那些咒骂他的人,没有也不可能用爱彼得的方式爱犹大,即使在对待同一类群体,例如使徒、法利赛人,基督的处置方式也有所不同。单一种类和表达方式是对爱的误解,并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困扰,一方面是对他人的错误期待,以为只有某种形式才有爱,一方面是对自我的过分苛责,以为必须用某种方式才是爱,结果是爱在对形式的痴迷中失去了真正的内涵。所以,神教导我们爱我们的仇敌,也教导基督徒之间彼此相爱,这两种爱不是完全不同但存在显著不同,而且应当不同[24]

参见太Mt.12:22-32, 15:1-8, 23:1-36, 路Lk.22:31-32, 约Jn.3:1, 10:11, 17-18, 14:31, 15:12-13, 17:4-5, 12, 26, 林前1Cor.5:5, 11:30, 林后2Cor.2:5-11, 提后2Tim.3:16-17, 4:2等

另外,神要求我们爱那些逼迫我们、敌挡神的人,这个爱不代表认同、鼓励、提倡、迎合,不表示我们觉得被逼迫、神被亵渎是好的事情。爱不是心里的扭曲,不是用意志将痛苦强制扭转成为快乐,爱不是自我麻醉、不是自虐,不是某些人间宗教谈的,通过无视现实来留存一种泛泛的爱、虚无的情感、无关世界的超脱。神教导基督徒爱仇敌,是在基督徒清醒认识到敌对关系的前提下,是我们知道这个敌对、亲历这个敌对时,来爱仇敌。这个爱的真实和困难就在于此,它的纯粹和珍贵也在于此。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祷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是在经历仇敌所带来的羞辱、痛苦,并即将到来的死亡。仅仅基于彼此之间的认同而有爱,世人也可以有,但基督徒在基督里所有的爱,是可以超越这个人际层面的认同,其重要的体现之一就是这种对仇敌的爱,因为这个爱有一个更高的、超越性的基础,不是基于人的可爱,而是基于基督的爱存在。也就是说,爱仇敌,这个爱的来源不是自己的努力、强迫自己,而在于真正认识到基督的爱是什么。

参见路Lk.23:34, 约Jn.18:10-11, 徒Ac.7:60, 26:29, 林后2Cor.1:4-5, 彼后2Pe.4:12-14等

爱仇敌,这个爱希望他活在神的恩慈、怜恤之下,爱人的最高期待是这个人为神所爱,基督徒希望他人可以得到并且享有这个至高的美好,包括仇敌。很多时候,我们没有这个爱,是因为被单纯的对抗关系所填满:我们是为神的一方,他们是敌对神的一方,我们在为神而战、他们在对神挑战。在这种单纯的对抗关系里没有爱的空间,还是之前说的,不是没有对抗,但不是单纯的对抗。在以某种形式保持对抗的同时,神所设定的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关系中有爱、怜悯、祷告,因为神在他们中间还有爱、怜悯、恩慈。我们经常忘记或者是刻意无视这一点,神的恩典及其对我们、对他们的意义。我们如果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在神面前的状态,以及背后的缘由,就不至于如此。的确,他们是敌对神、敌对神的民,的确,我们如今在神的里面,但我们在神的里面是因为什么?因为我们自己比其他的罪人更为敬虔、公义、圣洁?因为我们主动向神示好?不是,因为神的恩典,神主动的恩慈。他们的今天是我们的昨天,在神的恩典临到我们之前,我们与所有的罪人是在同样的状态,否定神、与神为敌,虽然不一定以同样暴力激烈的方式,但具有同样敌对的性质和结果。更重要的,在神的救赎恩典临到我们之后,我们在基督里依然犯罪、亏欠神的荣耀,这种犯罪从一个角度看要比不认识神的人犯罪,要严重的多。面对罪人,面对敌挡神的人,我们不是在自以为义的高度俯瞰众人,而是以一个蒙神恩慈、怜恤的人,求神的恩典临到众人。正是因为神是这样的神,不是按照人的过犯、乃是照着神的恩典,我们才得以重生得救,我们怎么可以反过来就觉得神应该换一种方式,把这个得救的门对他人关闭?有些时候,我们自己给神的恩典设限,用自己的仇恨设限,我们对他人的爱没有运作的空间,是因为我们觉得神的恩典没有操作的空间[25],而没有意识到我们恰恰就是存活在这个空间。

前段参见徒Ac.26:29, 罗Rom.9:2-3, 加Gl.4:19等;中段参见拿Jnh.4:10-11, 太Mt.5:44, 路Lk.9:53-56, 徒Ac.18:9-11, 提前1Tim.2:1-2等;后段参见太Mt.18:21-35, 20:1-16, 罗Rom.5:10, 林后2Cor.4:1, 6:1, 弗Eph.2:1-9, 提前1Tim.1:13-16等

在这个时代基督事工的核心、基督给予基督徒的重要托付,是对罪人的拯救。“神子不是要来灭人的性命,而是要救人的性命”,“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不是说犯罪没有后果、神没有审判,而是强调基督在这个时代的工作以拯救为中心,“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基督对被造世界有绝对的权柄,包括拯救、审判、统治的权柄,但基督给予基督徒的使命是罪人的拯救和新生。某些基督徒希望改变神的旨意,加速神的计划,代替神今天对非基督徒和其他基督徒施行审判和统治。在神里面被称为义,很容易被人扭曲成为自以为义,由此赋予自己基督没有赋予的权柄和职责,把基督徒或者教会定位为罪人的审判者、统治者,建立人间的神权政治。教会的职责从堕落个体的新生转换为堕落社会的改造,而没有新生的改造永远是暂时的、表面的。不是说基督徒对世界的罪无动于衷、对危险无动于衷,但这个重心的转移忽略了基督在这个时代的重要工作、基督徒在这个时代的重要使命,那就是通过福音对罪人的拯救。基督的诫命不是要教会和基督徒去统治世界、审判世界,而是宣讲基督的恩典拯救世界,它们是不可兼得的。我们对仇敌的爱,核心是希望他认识神、认识基督的爱,而我们是神的启示临到他的途径,我们爱他,就是成为这个途径、而非切断这个途径,但这个途径往往被其他考量所占据和干扰。

参见太Mt.28:18-20, 路Lk.9:53-56, 19:11, 约Jn.3:17-18, 12:47-48, 提前1Tim.1:15等;参见“教会历史”古典时代晚期、中世纪中期、中世纪晚期、现代晚期、二十世纪等

在面对仇敌、逼迫时,冲动的复仇是罪人的本能反应,爱意味着不按照肉体血气行事而按照圣灵而行,听从神的诫命,“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在仇恨面前对神的旨意的降服、谦卑降服。爱不是讲应该的、应得的、应有的,基督有所有的能力、权柄、以及理由来对敌挡他的人施行立即的审判,但他没有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谦卑于父的旨意、信靠父的旨意。“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我们宁愿顺着血气的引导来以恶制恶,不是因为这是唯一的回应方式,而是因为我们在这时候不再愿意信靠神,认为神的诫命是错误的、不可接受的,甚至于神不再公义和良善,他的诫命将会把我们带入泥潭。我们没有爱,根本不在于有对人的仇恨,在于没有对神的信靠。谦卑是爱的空间,谦卑是对神的权柄的降服,对世界的审判在于神不在于我们,谦卑是对神的旨意的降服,神的智慧超越我们的智慧,谦卑是对神的恩典的降服,神的恩典超过我们的测度。在神的面前谦卑,是让神的权柄、旨意、恩典在我们和众人中间运作,没有谦卑,则是我们阻挡在神的权柄、旨意、恩典的前面。

参见太Mt.12:17-21, 26:53, 路Lk.22:42, 约Jn.10:18, 19:11, 腓Phil.2:6-8, 彼前1Pe.4:19等

3.1.2.4         对世界的认知

对世界的认知,篇幅关系,在此不展开,仅罗列几个要点。首先,基督是神创造和掌管世界的中保,被造世界是借着神子所造的、是为他所造的,是借着他的权能维系的,因此基督的工作不局限于救赎,而是作为神子全面参与并定义世界的起源、运作、归宿。三一神是独一的神、是合一的神,父、子、圣灵是存在的合一,在被造世界工作的合一,以及目的的合一,包括创造、掌管、救赎、审判。其次,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只有在基督工作和启示的架构之下才有意义,因为人真正的认知只有是救赎式的认知、救赎下的认知、救赎框架里的认知,否则再多的知识也只是堕落世界知识的累积。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同样不是孤立的被造物之间的关系,只有在正确的神人关系之下,才能有真正的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异教体系下的人类与世界的关系,是狭隘的、矛盾的、混乱的,结果是将人等同为世界、将世界等同为人,将人自然化、将自然拟人化,泛神与无神、万有有灵和自然进化看似差别很大,在根本上都是这个问题。第三,我们对人类历史的理解,只有在基督工作的架构之下才有意义。异教的历史观或者是循环往复式的,或者是循序渐进式的,前者讲的是个体的生死、社会的兴衰,后者讲的是物种的进化、社会的进步,但这些都是异教从狭隘的被造世界视野中作的猜想、想象,更重要的,它无法真正解释人类的存在、现实、归宿,更没有人类亟需的救赎。人类历史不是随机的、盲目的,人类社会存在有其根源、有其目的,它的运转有其原则、有其走向,这些只有按照基督的工作和启示才能明白。整个世界和人类社会自创造、堕落之后,有两个关键节点,一是基督的降临,二是基督的再临,前者成就救赎、后者成就国度,历史不是自身循环的、也非自然演进的,历史正在按照、而且一直是按照神的旨意运作,并最终走向基督的国度。只有在这个历史大势中,我们所理解的具体历史事件和细节才有意义。

前段参见约Jn.1:1-3, 5:17, 罗Rom.11:36, 林前1Cor.8:6, 西Col.1:16-17, 来Heb.1:2-3等;参见太Mt.16:26, 约Jn.1:4-5, 14, 17-18, 8:12, 14:6, 罗Rom.1:21, 林后2Cor.3:6等;中段参见“圣经概览”2.1.3等;后段参见但Da.7:1-27, 太Mt.24:3-51, 25:31-46, 徒Ac.14:14-17, 17:30-31, 林前1Cor.15:23-28等;参见“教会历史”导论、现代晚期等

3.2  基督为生命之主

3.2.1     生命与救赎

基督徒的救主同时是基督徒生命的主,救主和生命之主在基督是不可分割的,救赎和生命在基督徒是不可分割的,生命的拯救者不是生命的旁观者,而是生命的拥有者、支配者,是生命的源泉、原则、目的。基督作为救主的救赎关系决定并开启基督作为主宰的生命关系,救赎从来不是孤立的、断裂的,基督的工作没有停止在受难,基督的恩典没有停止在赦罪,基督徒与基督的关系没有停止在得救,基督徒与神的关系没有停止在称义,始终是完整的神人关系、完整的基督、完整的恩典。属基督的得救没有属基督的生命是不可能的,因为得救是在基督里面的得救,生命是在基督里面的生命,在基督里二者皆有、不在基督里二者皆无;承认基督恩典但不承认基督权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基督有此权柄才有此恩典,他的权柄是有恩典的权柄、他的恩典是有权柄的恩典,在基督恩典之下的也在基督权柄之下,二者皆有或者二者皆无。

参见耶Jer.31:31-34, 结Eze.36:25-28, 太Mt.1:21, 28:18-20, 路Lk.1:31-33, 约Jn.17:2, 徒Ac.2:36, 罗Rom.1:5, 8:13-14, 约一1Jn.3:4-10, 5:1-3等

有些人讲,我只要得救不要生命,只要基督为救主不要他作为生命的主,不可以吗?这种想法很常见,他以此为借口,以最低的要求、最低的姿态来对待神、对待神的诫命,属灵的极简主义、属灵的最低标准、属灵的无欲无求。首先,这种极简主义、最低要求是选择性的、具有针对性的,只是在对神和神的诫命,这些人在生命的其他方面几乎不会如此,在对物质条件、个人欲望、世人的要求和期望等方面,都不是点到为止,相反,他经常是竭尽全力的追求、处心积虑的设计,不一定是出类拔萃、登峰造极,也至少是不处末流。他不能接受自己食不果腹、不能接受自己仅仅温饱,不能接受自己衣着普通,他不能忍受别人视他为一个穷人、地位低的人、没有能力的人,他不能接受自己在品尝美食的时候只是浅尝辄止、在休闲娱乐的时候只是浮光掠影,不能接受自己对世俗世界的无知,每天要与世界同步、与时代接轨,在这些方面他希望淋漓尽致,但同样一个人,他完全可以接受自己是一个仅仅得救的基督徒,只要入门、只是入门,而且永远只要停留在入门阶段,思维幼稚、且满足于幼稚,沉迷于罪、且继续沉迷,欢喜的炫耀对神的无知、悖逆,只对基督带来的所谓“好处”感兴趣,对他带来的所谓“负担”很排斥,他希望以最少的付出、最低的代价来维持救恩,而且自信已经做到。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因为他重视他所在意的,他无视他所不在意的,他的选择是他内心的真相。这种属灵的极简主义不是性格问题,虽然他经常希望把这塑造为性格问题来回避真相,他的心在什么地方,反映在他所在意的事情;这种属灵的最低标准不是福音的应许,虽然他经常以此作为辩护,他所信的福音如何,体现在他的生命如何。

中段参见撒下2Sa.7:2, 耶Jer.35:12-14, 该Hg.1:3-4, 玛Mal.1:6-8, 路Lk.9:57-62, 18:18-30, 提后2Tim.4:3-5等;后段参见箴Prov.4:23, 耶Jer.22:17, 徒Ac.8:21, 太Mt.6:21, 西Col.3:1-3, 提前1Tim.6:5, 提后2Tim.3:5等

这种想法是人为切割基督、切割基督的工作、切割基督的福音,这个切割所用的刀具,则是他自己的欲望,他想要的什么,就把那个部分从他所了解的基督里切下来,剩下的扔掉,他想要一个与生命无关的救赎、与生命无缘的救主,他想要基督为他的生命服务、但不要对他有什么干涉,他希望将来像义人一样的死、但一定要像罪人一样的活,他要天国的名分、也要世界的馈赠,好事成双、二者皆得,罪人今生的美好、义人来世的美好他都要有。根本上,他的神人关系依然是异教式的,他不愿意承认基督是生命的主,不是圣经教导不清楚、不是福音说的模糊,而是他要死死攥住生命的主权,他希望生命的状态有所改变、生命的归宿有所改变,他希望基督可以作为生命的参与者让他的生命变的更精彩,但生命的主权,他不可能放弃,这是他的终极尊严,他在继续持守堕落人类的底线,在神面前的自决权、自主权、自立权,不自决吾宁死,他认为他已经为神放弃很多,神一定可以、一定要接受他的这个保留。但是,他与神的关系没有实质变化,他所做的让步都是对被造物的让步,是他可以对其他被造物做出的让步,他从来没有承认神之为神、没有降服在神的权柄之下,他想对异教的神祗一样,与神讨价还价、你进我退、互相调整彼此的空间,他还没有认识到这个神是谁,也没有意识到他自己是谁。他的自以为是,因为他对异教的神人关系自以为然,他自然觉得神就只能如此,圣经讲的神爱人、基督为罪人舍己,也被他扭曲到这个异教神人关系里,继续强化他对神的误解。

真实的神人关系的基础是自有永有的神对人的创造和掌管,是神之为神的权柄,犯罪是对这个权柄的否定和挑战,救赎是对神人关系的重塑,也就包括对神的权柄的承认和降服。神如果没有对人的全面权柄,神也就对人的罪没有权柄、对人类的归宿没有权柄,没有审判、还要什么救赎,没有掌管、还谈什么归宿?神的权柄在创造、掌管、审判、救赎、生命、国度中是全面、完整的,没有死角、没有盲点,救赎不可能从这个神的权柄中割裂出去。

前段参见民Nu.23:10, 太Mt.6:2, 5, 16, 路Lk.16:19-31, 约Jn.6:66, 徒Ac.8:18-23, 罗Rom.6:1, 15, 林前1Cor.6:9-10, 13-20, 约一1Jn.2:15-17等;中段参见创Gn.3:5, 民Nu.14:1-12, 赛Isa.44:9-20, 45:5-13, 徒Ac.17:24-25, 罗Rom.1:21-23, 9:14-18, 19-23等;后段参见太Mt.9:6, 28:18, 路Lk.10:22, 约Jn.5:27, 17:2, 罗Rom.14:9, 弗Eph.1:20-22, 腓Phil.2:9-11等

有人说,好,基督是基督徒生命的主,基督徒要顺服基督,那福音呢?得救是不是靠基督徒的顺服?得救是因着信靠基督是救主还是因着顺服基督是生命的主?基督是救主和生命的主,二者不可分割,但二者也不能混淆。圣经很多教导的关系也是这个原则,区别但不能割裂[26]。前面提到的是二者分割的问题,离开生命的救赎、离开救赎的生命都是虚伪的,因为救赎的是生命、生命是来自救赎,有救赎没有生命、有生命没有救赎都是不可能的。救赎与生命的一体,很容易被人带入到另外一个极端,对二者不加区别,混淆基督作为救主和生命的主,混淆救赎与生命的关系:既然有生命、这个生命顺服基督,那基督徒就靠这个生命得救、靠顺服基督得救[27]。首先,这里有一个基本秩序,生命是救赎的结果、不是救赎的前提或者依据,罪人不是因着他有新生命而得救、更不可能因着这个生命对基督的顺服得救,罪人是因着信靠基督的恩典得救,是得救而有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有的得救,在得救以前,罪人是死在过犯罪恶里的,在没有生命的情况下何谈承认基督为主、何谈对神的顺服?何谈依靠生命得救?依靠什么,依靠犯罪吗?那有人说,不信神的人没有生命,那信神的人不有吗?的确,信神的人有新生命,但这个新生命依然无法自我救赎,救赎依然是本乎恩、因着信。基督作为基督徒生命的主,并没有停止作为基督徒的救主,基督徒与基督在建立生命归属关系的同时,他们之间的救赎关系并没有消失,这个救赎的基本性质也未改变,因为决定救赎的,不是是否对神有所顺服,而是能否完全、完美的顺服,没有瑕疵,对这一点,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都无能为力,因此,救赎依然只能是依靠基督的完全、通过对基督的信靠。上面的错误在于,他尝试用生命关系取代救赎关系,认为一旦前者存在后者就没有必要,或者是用单一的生命关系来涵盖生命和救赎的双重关系,但他对救赎、生命的性质都有错误的认识,他看不到救赎关系中要求的完全、生命关系中现实的不完全,生命的不完全无法满足救赎要求的完全。因此,得救和生命应当区分清楚,但不能割裂,我们与基督的救赎关系和生命关系也应当区分清楚,但不能割裂。

前段参见1.2.5, 3.1.1等;参见约Jn.3:15-16, 36, 17:3, 林后2Cor.2:14-16, 5:17, 弗Eph.2:1-10, 4:17-24, 西Col.1:21-22, 约一1Jn.5:13等;后段参见徒Ac.4:12, 弗Eph.5:23, 腓Phil.3:7-11, 20, 提前1Tim.4:10, 提后2Tim.1:20, 多Tit.2:13, 约一1Jn.1:8-10等

3.2.2     基督的权柄

基督是基督徒生命之主,指的是基督对基督徒生命的权柄,基督徒的生命尊基督为主、顺服基督为主、荣耀基督为主。在基督里的生命始终在基督权柄之下,基督的权柄是对基督徒全生命的权柄,在基督徒生命的所有方面、所有领域、所有时间地点、所有场合,这不是被造物的权柄,而是神子的权柄、依照父的权柄,因此不是人所熟悉的被造物对被造物的相对权柄、部分权柄、暂时权柄,而是神对人的绝对权柄、完全权柄、恒久权柄。有人说,不是说基督徒是自由的吗?怎么又要尊基督为主?这是罪人所理解的自由与基督徒的自由之间的错位。他认为的自由是自己做主、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心想事成,原来在罪恶奴役之下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如今在基督里,那还是向往这个自由。他想要的自由,不是一个被造物可以有的,是只有神才有的,因为只有神是自有永有的、是最高原则、最终极的能力,人作为被造物始终是生活在某种局限之下的,服从于多个高于他的权柄[28]。原来他是罪的奴仆、如今是义的奴仆,原来是撒旦的奴仆、如今是基督的奴仆,他想要的自由和自决是罪里的幻觉,人真正的自由不是像神一样自由,而是找到人原本的自由,在神里面的自由。基督徒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承认基督是主才有真正的自由,生的自由、义的自由、圣洁的自由。下面仅简要涉及基督权柄的性质以及与其他权柄之间的关系,对以基督为生命之主的具体表达,见第5章“基督徒生命的规范”。

参见2.2, 3.1.2.2等;参见创Gn.3:5, 8:22, 约Jn.8:34, 44, 罗Rom.6:16-23, 加Gl.5:1, 弗Eph.2:1-3, 彼前1Pe.2:16等

基督的权柄是独一的权柄,基督的权柄不是人在世界唯一的权柄、但是独一的权柄。基督作为基督徒生命的主,这个权柄没有等同者、没有竞争者、不容挑战者,基督权柄是本于基督作为与父为一的神子、作为创造和掌管的中保、作为救赎的成就者、作为基督徒生命的拥有者、作为死人与活人的审判者、作为神的国度的掌权者,于此没有被造物可以企及。被造世界存在权柄,但与基督的权柄不在同一层面、不是同一性质,被造世界的权柄是在基督权柄之下的次生权柄、服从于基督权柄的次要权柄。生命的主只能有一个,只有一个,是基督;生命的参与者、影响者可以有很多,但生命的所有者、主宰者只有一个,是基督。对基督是主的挑战,来自罪人对权柄的迷思,一方面罪人认为自己才是自己的主,自己的意志是决定生命的最高原则,没有在他之上的权柄,无需对他以外的负责;一方面罪人认为自己是他人的主,他人应当、必须服从自己的意志,自己有对他人生杀予夺的权力。这两种人都是在寻找和体验一种自命为神的快感,主宰自己的命运甚至主宰他人的命运,而基督是主,是对一切自命为生命之主的人的挑战,是对罪人所把持的权柄秩序的挑战,包括个人的、家族的、和社会的。所以,异教对基督信仰、基督徒的反映也是在个人的、家族的、社会的层面,个人层面相对容易理解,但基督徒承认基督为主,同时意味着对原有的基于家族、社会的生命所有权体制的否定,被视为家族和社会的异类。尤其是当一个异教社会以某种集体意识形态来维持其权柄架构,用社会机器来推行其权柄架构,基督徒承认基督为主,就要面临排斥、敌视、逼迫、甚至屠杀,因为根源上存在这个权柄体系的对抗。这不是说基督徒以暴制暴、以恶制恶,而是清楚理解这个意识形态对抗的必然性和可能表达的形态[29],并予以正确应对。

前段参见约Jn.1:1-3, 徒Ac.10:42, 林前1Cor.6:19-20, 7:23, 8:6, 林后2Cor.5:10, 西Col.1:16, 来Heb.1:2, 启Rev.12:10等;参见太Mt.4:10, 6:24, 林前1Cor.8:6, 加Gl.1:10, 弗Eph.4:4-6, 提后2Tim.4:10, 雅Jas.4:4等;后段参见太Mt.10:17-23, 约Jn.9:22, 12:42, 16:2, 17:5-9, 19:19, 23-41徒Ac.5:27-28, 18:12-13, 22:22-23, 23:12-15等;参见“教会历史”使徒教会、初代教会、中世纪早期、二十世纪等

基督的权柄是终极的权柄,人所面对的被造物的权柄,不管是异教社会还是基督徒的教会、家庭,都是在基督权柄之下的,是基督的权柄赐予的。基督是主,不仅表达基督有权柄,而且表示基督是所有权柄存在并运作的体系,我们与被造物的互动都是在这个框架内完成的。首先,我们周围被造物的权柄不是孤立的被造物的权柄,他们的权柄来自神,即使是敌挡神的被造物,例如撒旦,例如世上钉死基督、逼迫教会的人。这些人敌挡神,并不表示这些人的权柄独立于神,他们依然只能运作在神的旨意之内、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因此,我们与他们的互动,不仅仅是被造物之间的互动,这里涉及到神人关系的层面,我们同时是在与赐予他们权柄的神在互动。谁决定我们如何理解和应对与他们的关系?不是我们、不是他们,是神,神要求我们顺服他们、爱他们、为他们祷告,我们如此行最终[30]是因为我们爱神、顺服神、信靠神。这不是说我们没有休止的妥协、纵容,但我们不能将人间的权柄关系从神的权柄体系中割离,我们不能低估神的权柄,仿佛神对那些悖逆他的人无能为力,神的权柄并没有从我们认为失控的人际关系中消失,我们对神的权柄的降服始终体现在我们与人间权柄的互动,虽然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体现[31]

参见太Mt.23:2-3, 约Jn.10:18, 19:11, 罗Rom.13:1-2, 弗Eph.5:22-6:9, 多Tit.3:1, 彼前1Pe.2:13-17, 彼后2Pe.2:10-11等

其次,被造物的权柄从属于神。被造物的权柄应当服务于神,我们与被造物权柄的互动也应当服务于神的荣耀。神的权柄是终极的,被造物的权柄不是,我们对神的顺服是绝对、完全、恒久的,但对被造物权柄的顺服不是,是有条件的、有底线的,因为我们对他们的顺服不是以他们的喜好、他们的标准为原则,而是以神的喜悦、神的诫命为原则,神设定了我们与他们互动的条件和底线。也就是说,一旦他们要求的顺服与神要求的顺服之间存在真正的冲突,我们应当选择顺服神、而非顺服被造物,并欣然接受为此而来的代价。基督徒与人间权柄的互动,对异教世界是个难解的谜,基督徒可以在世人认为不可顺服的事情上百般顺服,同时可以在世人认为完全可以顺服的事情上毫不妥协,原因是,世人不理解基督徒决定背后的逻辑,基于神的善恶判断、利害判断。在世界面前,基督徒的重要见证是持守神定义的处理权柄关系的条件和底线,靠着圣灵行事、不靠着血气行事,不靠着血气随意划定底线,也不靠着血气随意消除底线,不按照自己的心情和好恶来随意挑起争端,也不按照自己的懦弱和无知故意回避争端。基督徒的这种有条件、有底线的顺服很容易被世人误解为缺乏投入、缺少忠诚[32],因为世人希望你有的是无条件、无底线的支持,他不要你的克制、判断、理智,他就要你不假思索的认同,任何时候都要认同,这在某些社会动荡时期、或者在意识形态转变时期,体现的尤其明显。但真正的基督徒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不仅是在非基督教的环境下,即使是在基督教社会化的背景下,基督徒的身份和原则觉得了基督徒对一切的世界权柄都保有一定的距离,不管这个权柄暂时看来是维护还是破坏基督信仰[33]。基督徒对世界的权柄有认同、有忠诚,而且有世界没有的认同和忠诚,但基督徒不能给予的,是世界索要的那种对人间权柄的无条件接受。这个无条件只有一个对象,是神。

前段参见撒上1Sa.15:24, 可Mk.7:7-9, 徒Ac.4:19, 5:29, 41-42, 提前1Tim.1:3-4, 多Tit.3:10, 约二2Jn.1:10-11等;中段参见太Mt.10:32-33, 罗Rom.12:12-21, 彼前1Pe.4:12-19等;后段参见但Da.3:12, 6:13, 路Lk.23:2, 约Jn.18:33-37, 徒Ac.16:21, 17:7, 25:8-11等

第三,被造物的权柄是神赋予的有限权柄,限定的权柄。神的权柄是没有限定的,但被造物的权柄都是限定的,基督有神的完全权柄,但神从来没有将这个完全权柄给予任何被造物,被造物及其权柄只能在神所设定的范围内存在和运行,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都是对神的权柄的僭越、对神的权柄的挑战。我们与人间权柄的互动,也是在神设定的这个范围内,包括父母、长辈、教会领袖、其他基督徒、上司、官长等等。只有神对基督徒的生命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支配权,其他被造物的权柄都是在基督徒生命的某个方面、某个领域、某个时间段、某种情况下的,没有一个被造物可以宣称对另外一个被造物的完全主权。因此,如果我们自己对他人有权柄,这个权柄是限定的,如果他人对我们有权柄,这个权柄也是限定的,我们应当在这个限定范围内行使权柄,也应当在这个限定范围内顺服他人的权柄,在基督徒的家庭和教会内部亦是如此。没有限定意识的权柄是可怕的,即使对一个基督徒、虔诚的基督徒而言也是可怕的,即使他本身没有直接的恶意,他的罪也会在这个没有限定的权柄里被不断放大,害人害己。某些人常常不满神对人间权柄的限制,尤其是对他自己权柄的限制,他觉得自己这么大的能力,为什么不能抛开这些限制,有更大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他觉得神在限制他的能力、限制他的好意,其实神是在限制他的无能、无知,限制他的罪,这些限制条件不是阻止他的奉献,而是为了阻止他以奉献之名,用自己的无知、罪来去伤害更多的人。

参见太Mt.20:25-28, 28:18-20, 徒Ac.20:32, 林后2Cor.1:24, 弗Eph.5:28-29, 6:4, 9, 提后2Tim.4:2-5, 彼前1Pe.5:2-3等

神不仅限定权柄的范围,而且限定行使权柄的方式,真正的权柄只有在神定义的范围内、按照神定义的方式,才是顺服神、荣耀神的权柄。这种突破限制、或者无视限定的想法,造成很多基督徒家庭和教会的混乱。夫妻觉得彼此的权柄没有限定,父母觉得自己的权柄没有限定,教会领袖觉得自己的权柄没有限定,结果是,他有的权柄,他按照自己的心意随意使用,他没有的权柄,他按照自己的心意去争、去抢。我们经常看到权力让世人麻醉,但同样的问题存在在基督徒中间,在某些方面甚至更为严重,因为他们是以“为神奉献”的名义醉心权力,以“恩赐”的名义去索取权力,以“好意”的名义滥用权力。他不认为自己的权柄是被限定的,因为他不承认自己的权柄来自基督,自己之上还有基督。只有谦卑的人有限定的意识,顺服的人有遵守限定的意识,真正理解基督及其权柄,基督徒才可以谦卑、顺服,知道自己所有的来自神的恩赐,是基督的托付,自己靠着自己的能力无法承受这个托付,只有依靠基督和基督的诫命,在基督的话语限定的范围内、按照基督话语定义的方式,自己才有可能信实的履行职责。这样,他不是在抗拒、排斥基督的限定,他主动的、自愿的、欢喜的接受基督的限定,因为神的限定是恩典,是为他的益处、为众人的益处。没有意识到自己权柄的限定,会对自己过度自信,没有意识到别人权柄的限定,会对别人迷信,二者都没有尊重基督的权柄,没有正视基督是主的现实,因为这种想法或者是代替基督做自己的主,或者是代替基督做他人的主。教会的世俗化、信仰的异教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基督徒对权柄认识的世俗化、异教化,基督是主是基督信仰和基督徒生命的根基,一旦这个根基被动摇或者破坏,建立在根基之上的整个信仰也会随之动摇或者破坏。

参见徒Ac.20:27-35, 林前1Cor.2:1-5, 3:5-10, 4:1-6, 9:4-23, 林后2Cor.2:17, 4:1-2, 5, 6:3-10, 12:9-10, 腓Phil.1:12-18, 提前1Tim.1:12-14等;参见“圣经概览”4.3.2.1等

[1]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ld and history must be grounded in a right understanding of God’s Word, without which we have only opinions plural but no truth.

[2] God’s revelation is given in a system and is only meaningful in the system.

[3] So all human ideologies are intrinsically redemptive. Man seeks some sort of redemption. This urge is the evidence and testimony of the Fall.

[4] Communism though claiming to be atheistic, is actually a classic prototype of this “Fall-Redemption” model. The “Fall” is the class struggle and oppression, so the “Redemption” is the annihilation of classes.

[5] God does not tell us everything, but He gives us a system to think about everything, things we know and we do not know.

[6] Christians have effects on the fallen world, but they neve could change the fallen nature of the world. The delusion of many is that they could somehow build a “Christian” society, but this dream always ends with the demise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7] This is a popular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of the gospel. It presupposes and encourages a false relationship with Christ, which is basically a relationship between creatures.

[8] Actually, in most places Paul speaks of the gospel in terms of “we” “us” ”you”, who are Christians not unbelievers. Besides, the salvation of Christ is always one not two.

[9] It is important to notice this “dwells in bodily form”, that is visible and knowable to us. Christ reveals the invisible God in visible form, but not as a creature, but as the Son.

[10] Revelation in Creation is an analogy of Revelation in Christ, as the former is an analogy of God’s own Revelation and the latter is an exact imprint.

[11] Therefore, we do not see the two types of revelation in parallel or in contradiction. Christ’s revelation is not one of many, but one over all.

[12] Our love to God cannot outgrow our understanding of God’s love to us because our love is a reflection of His love.

[13] Our strength and victory never come from us, but from God.

[14] No freedom, no love. Therefore, those who restrain Christian freedom is restraining love by turning a self-conscious decision into a passive submission.

[15] With the exception of Adam.

[16] Of course, one may retreat from or be ignorant of certain relationship, but never from all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7] That is, going beyond the immediate social context.

[18] That is, as far as we know, 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we have.

[19] And there must be some secondary reasons.

[20] Behind this is a lot of false Christian ambition, using the ministry as a means for such gains. In the end, ministries are sacrificed for his gains. We see this in many downfalls of so-called Christian ministers. Of course such mentality is not unusual amongst Christians. One breaks up from another because he is hurt, but actually because his gain is not met. He joins another for this gain and breaks up for its loss.

[21] They stand on God’s grace to deny God.

[22] It is in this sense we engage the knowledge coming from the unbelievers.

[23] The Scripture uses many analogies between different relationships but never treats them as identical.

[24] All inter-personal love refers to “love as yourself”. This is not to say all love is identical, but to say all love relates to the sympathy and common identity as man or between men.

[25] Again, the problem is that we believe a “little” God who is beneath us.

[26] The distinction given in Scripture is an organic distinction, not a mechanical distinction. That is to say, the two distinctive propositions are interconnected within a body of truth, not as entirely separated parts.

[27] This is one major difference between Rome and Reformation: whether salvation is by the imputed righteousness in redemption or by the infused righteousness in life.

[28] The ultimate authority is one, but the subordinary authorities are many, personal or impersonal.

[29] Confessing Christ in a pagan world is never limited to the individual, and it will inevitably have social implications.

[30] This is not to say we do not have love towards them, but ultimately this love is rooted in the love towards God.

[31] Our obedience to others is not blind obedience, see the following paragraphs.

[32] A common accusation throughout history, including in nominally Christianized societies.

[33] History has shown the naivety of certain Christians sacrificing Christian principles for a temporary gain. Marrying the Christian church with any worldly institution is dangerous, no matter how expedient it appears at the moment, because that means the church will prosper under the blessings of those institutions, but also means the church will perish as they per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