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提到,基督徒的争辩不同于争吵、纷争,后者是罪,前者是敬虔,后者是基督徒应该避免的,前者是基督徒责无旁贷的。说到争辩,如果抽象的看,许多人觉得这很模糊,争什么?怎么争?还不是每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说的有道理?这有什么意义吗?多数人对争辩的印象是世俗的,世上的政客、哲学家的争辩,或者教会有些人用世俗方式的争辩。属神的争辩与此有着本质的不同,争辩的内容不同、争辩的原则不同,那什么是属神的争辩?下面看几点原则。

首先,争辩的内容,我们争什么、不争什么。基督徒的争辩当然不是争辩任何内容,使徒在这里讲的很清楚,“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基督徒争辩的内容是神的话语、神的真道,神在圣经中定义的真理。有人说,那圣经中那么多的内容,我怎么知道争辩什么?在什么时候争辩什么?神的话语是真理的体系、是体系的真理,不是散碎教导的集合,是这个体系决定圣经的内容,也是这个体系决定我们争辩的内容。

其一,体系决定重要性和优先级。圣经都是神默示的(提后3:16),所有内容都是神默示的,所有内容都重要、但不是同等重要,就像一栋房子,每个构件都很重要,但不是同等重要,地基的重要性不同于台阶,梁柱的重要性不同于栏杆。所以圣经的体系定义圣经教导、神学教义的重要性和优先级,哪些是关于神、人、罪、基督、救赎、生命的核心真理,哪些是这些核心的支撑主干,哪些是延伸和末梢。

当我们意识到其他基督徒有错误时,意识到有错误教导渗透到教会时,要根据圣经的定义判断这个错误的轻重缓急,哪些是在攻击这栋房子的根基、哪些在攻击它的梁柱、哪些在攻击它的栏杆、哪些在破坏它的墙皮。每个都是错误,每个我们都要应对,可它们的紧迫性不同,我们应对的优先级和方式也不同。主和使徒在教导的时候,这种重要性和优先级的判断是很清楚的,有些时候他们讲话很重,责备、斥责很直接,有时候则相对温和(对比太12:1-8与12:22-36,加1:6-9与西2:16-23,林前5:1-5与8:7-13)。这是什么决定的?不是随机的,是属神体系决定的,属神体系决定对方错误的严重性,进而决定我们的应对方式。不理解圣经的体系,即便理解圣经局部的教导,由于缺乏对重要性、优先级的判断,分不清轻重缓急,不分错误的性质,处置的时候还是盲目的。

其二,体系决定争辩的实质。我们争辩的是圣经定义的实质,不是人的观点、不是某个学派的共识,不是在猜测、推理某种可能性,我们与对方的争辩最终只归结于一个问题,那就是——圣经是如何教导的,圣经教导的是什么、不是什么。这是基于圣经的神学争论,而且是圣经体系定义的神学教义,不是把某句圣经孤立的拿出来推导的结论。说到关于圣经、神学的争辩,有些人觉得这根本就没有定论,这么多基督徒、这么多宗派都说自己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别人,争来争去有意义吗?

这种观点很流行,也是“神学无用论”背后的常见心态,对此,我们在另外一篇文章《你怎么知道是对的?——正确解读圣经》有展开谈,这里仅提一点。圣经是神的话语,是神给人的启示,是神清楚的启示,圣经的意义是神客观定义的,圣经的清楚是神客观成就的。人不清楚,很多人不清楚,很多基督徒不清楚,这是罪的问题,不是圣经的问题,不是圣经不清楚,不是圣经不可能被理解清楚。人之所以觉得圣经说不清楚,一是人不明白圣经的性质,对神没有敬畏,二是人脱离圣经的体系,孤立、偏激的理解。例如,有些人认为得救是信心加上行为,有些人认为得救是因信称义,孰是孰非,圣经讲的足够清楚,基督徒谦卑、敬畏的学习神的话语,是可以明白的。

同时,因为我们争辩的是圣经定义的、启示的真理,我们不应为圣经没有清楚定义的内容进行争辩,这些不值得我们争辩,不是说这些都不值得我们思考(虽然有些不值得),但这些不值得我们争辩。例如,圣经没有启示天使有多少个、主具体什么时间再来,我们应回避类似问题;再比如,教会应用圣经的具体细节,主日几点聚会,奉献如何具体使用,我们要按照圣经原则处置这些问题,但不应在这些问题产生争辩,否则就是争吵、纷争了(因为在没有违背圣经原则的前提下,争论的都是人的喜好、偏向,这种争论是没有尽头、没有标准的)。在圣经没有清楚定义的问题上进行争辩,是无谓的争辩,徒有智慧、敬虔之名。属神的争辩是有争、有不争,什么都去争的是个疯子。

圣经体系定义我们争辩的内容,还定义争辩的方式,如何争辩。圣经不只是客观定义真理的体系,这当然是首要的,圣经同时定义基督徒生命的体系,定义基督徒生命运作,包括争辩运作的方式。下面仅根据这里的上下文谈几点原则。其一,争辩的奴仆意识,如第一节所讲,基督徒是耶稣基督的奴仆,是以奴仆的身份为主的真道争辩,这不是我的道、是主的道,我不是主、耶稣是主。有人说,这谁不知道?这个为人熟知的原则,对争辩有什么意义?因为耶稣是主、我是奴仆,我唯主命是从,我唯主权是尊。他是主,我是奴,所以只要我确信是他教导的,虽千万人吾往矣。我要对我的主负责,他让我明白的这些教导,我要按照他的诫命坚持,不管有多少人反对。同时,他是主,我是奴,所以我要警惕、警醒,以免我冲昏了头,把自己的偏见当作是主的教导,妄称主的名在人前张狂。

这也是属神争辩与世俗争辩的一个重要区别,属神争辩是既有确据、又有谦卑,世俗争辩是二者有其一,要么只是一味的坚持自己是对的,要么一味的怀疑自己可能有错,可属神的争辩是既有确据、又有谦卑,坚定却不狂傲,知道什么地方持守、什么地方停止。属神的争辩是克制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他不回避自己的有知、也不回避自己的无知,有知是在神前的有知、无知也是在神前的无知。

其二,争辩的恩典意识。第1-2节说基督徒是蒙恩、蒙爱、蒙保守的,罪人得救是神的恩典,任何人要改变、归正也只能依靠神的恩典,因此,基督徒“竭力地争辩”,但不依靠自己的争辩,真正能更新人心的是神,不是我、不是我的争辩。有些人口称依靠神,被动的等待神的工作,不作分辨、不作争辩,不见证神的真道、不指出对方的错误,但有些人争辩,是想靠着血气的智慧、机巧去驳倒人,去改变人的想法。使徒教导,“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它都顺服基督。”(林后10:4-5)属灵争战的兵器是“在神面前有能力”,是神的能力,是神的话语的能力,是圣灵通过神的话语的工作,用血气的智慧、机巧、意志、情绪适得其反。

当然这不是说没有智慧、技巧、意志、情绪,像一个石头人,但血气的争辩与属神的争辩,其中一个区别是,血气的争辩往往缺失恩典意识,不论具体表现是什么,被血气裹挟着是把自己放在前面,把自己的愿望、冲动、设计、胜负放在前面,其他都为此服务,这里有一个强烈的基于自信的“我要怎么样”,而不是关注在如何按照神的教导见证神的真理。神要我做的往往与我想做的不是同样的事情,我想做的可能是完全不在我能力范围内的,也是我无需焦虑和担心的。

我们争辩,要讲,讲属神的逻辑、纠正属罪的逻辑,“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3:17, 4:2),解释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为什么是对、为什么是错。可一个人犯错、坚持错误,不只是逻辑问题,往往也不是逻辑问题,是属灵问题、是罪的问题,我们应该在逻辑层面辨伪存真,可我们对人心是无能为力。我们争辩的最终目的(对方认识并改正错误),其实是我们无法触及的,不论表面看来是多么的简单,我们看不到罪在人心里有多少复杂纠缠。证据、逻辑的确简单,神的见证是明明可知、无可推诿的,可我们碰到的是罪的一堵墙,是罪在拒绝接受清楚的证据、逻辑,我们的罪是如此、他人的罪也是如此。

其三,争辩的持久意识。“竭力地争辩”,不是一时一地,这是基督徒的常态、教会的常态、牧者的常态,就像属灵争战是属神生命的常态。错误、异端在教会内部的出现和渗透,不是某个时代、某个教会的特例,是基督教会一直在经历的,也一直会继续经历的,以各种变换的形式出现,直到主再来。教会属灵争战,主要是应对异教思维、异教意识形态对教会的腐蚀,抵制教会的异教化、世俗化。根据神的话语,分辨然后争辩,是基督徒和教会抵制这种异教化、世俗化的必要方式。我们竭力争辩,尚且有很多盲区和误区,更何况放弃争辩呢?如果神的真道不值得我们去争、去辩,也很快不值得去信、去行,如果我们不在乎什么是真道、什么是伪道,我们坚持的是什么,也不再重要。基督徒持之以恒的争辩,不是因为我们个性好斗,这只有出于爱神、爱神的真道,只有爱才能恒久,这个真道是神的恩赐、是神的托付、是神的爱,我们爱神,所以我们珍惜神的恩赐、托付,不容它被歪曲、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