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接约柜时,撒母耳记和历代志的作者都提到“大卫和以色列众人在神前用琴、瑟、锣、鼓、号作乐,极力跳舞歌唱。”,在这个美好、欢乐、敬拜神的氛围里,乌撒之死是始料未及的,让大卫和以色列人颇为沮丧、恐惧。他们这么敬虔、欢喜的迎接神的约柜,“这事在众民眼中都看为好”,神为什么要击杀乌撒?乌撒犯了什么罪?即使乌撒犯罪,为什么要击杀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击杀他?至于这样吗?

约柜不是随便一个物件,运送约柜也不是随便一个工作、不是随便一个人可以胜任的工作。约柜当然不是神,但约柜是永生神的约柜,是神应许的同在,“坐在二基路伯上万军之耶和华留名的约柜”,“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你说我所要吩咐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约柜、约柜所在的帐幕、帐幕内的其他物件都分别为圣,只有神拣选的分别为圣的人可以接触。摩西律法规定“哥辖子孙在会幕搬运至圣之物”,但他们只负责搬运,搬运前的准备是祭司完成的,“亚伦和他儿子把圣所和圣所的一切器具遮盖完了,哥辖的子孙就要来抬,只是不可摸圣物,免得他们死亡。……他们挨近至圣物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派他们各人所当办的、所当抬的。这样待他们,好使他们活着,不致死亡。只是他们连片时不可进去观看圣所,免得他们死亡。”即使负责搬运至圣之物的哥辖人,也不能观看、触摸圣物,如果观看、触摸,其罪当死。之前当约柜被非利士人送回以色列境内时,“耶和华因伯示麦人擅观他的约柜,就击杀了他们七十人”,伯示麦人和乌撒犯的是同样的罪。

有些人觉得,这个神和新约的神不一样啊?怎么这么严厉?神不应该是很和善的吗?很容易接近的吗?神是圣洁的,始终是圣洁的,永恒是圣洁的,神厌恶罪、排斥罪人,也永恒的厌恶罪、排斥罪人,罪人无法接近神,罪人不可以接近神,罪人到圣洁的神面前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被神击杀、受神审判。伯示麦人、乌撒遇到的并非什么特殊情况,而是有罪的人接近圣洁神的时候的正常情况。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神“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接近火和剑的结果是死;神向摩西显现,警告摩西“不要近前来。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在西乃山,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边界。凡摸这山的,必要治死他——不可用手摸他,必用石头打死,或用箭射透。无论是人是牲畜,都不得活。……不可闯过来到我面前观看,恐怕他们有多人死亡。又叫亲近我的祭司自洁,恐怕我忽然出来击杀他们。”;摩西律法,帐幕的重重帷幔,献祭、祭物的要求,以色列人、利未人、祭司的洁净规则,是为了体现神的圣洁、罪的后果;没有一个人见到神,仿佛是平常事情,参孙的父亲对他母亲说,“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神”;以赛亚见到神,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彼得见到主的荣耀,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约翰见到主的荣光,“一看见,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罪人从来不是随随便便的到神的面前,人的罪是有后果的,直接、严重的后果。

基督徒能到神面前,不是罪人随随便便到神的面前,是在基督里到神的面前,其前提是基督代替罪人受审判、基督代替罪人承担罪的后顾,“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基督徒是“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面前”、“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是因信基督,神接纳我们如同神接纳他的爱子。不信基督的、不在基督里的,仍然不能见神的面,仍然是灭亡,并且“罪已经定了”。那基督徒就不需要敬畏神了吗?当然不是,人敬畏神的理由有二,一是作为被造物敬畏创造主,二是作为罪人敬畏圣洁的神,对今天的基督徒,这两点仍然存在。罪不是人敬畏神的唯一理由,但是这个世代的一个重要理由。问基督徒需不需要敬畏神,就如同问摩西需不需要敬畏神?保罗需不需要敬畏神?当然需要,前面提到的以赛亚、彼得、约翰都是属神的人。希伯来书对基督徒说,“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我们的神乃是烈火。”,“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做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基督不是基督徒不敬畏神的理由,基督是基督徒敬畏神的终极理由。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们看乌撒之死对基督徒的意义,乌撒是一个事奉神的以色列人,就像今天事奉神的基督徒。乌撒看到约柜可能会掉下车,决定“伸手扶住神的约柜”,这看起来是下意识的决定,但不表示后面没有逻辑。第一层的逻辑是——我伸手可以扶住约柜、避免约柜掉在地上;下一层的逻辑是——我扶住约柜要比约柜掉在地上好,换句话说,约柜接触我要比接触地面要好;再一层的逻辑是,接触地面会污秽约柜,但接触我不会,我比地上的泥土要洁净。这个逻辑对吗?不对。当牛受到惊吓,约柜即将掉落时,有两种可能,一是约柜掉在地上,二是乌撒扶住约柜,这里有两种污秽约柜的可能,一是泥土的污秽,二是乌撒的污秽,哪个更严重?乌撒认为是前者,但实际是后者。诚然,哥辖人在抬约柜时应谨慎小心,不让约柜和其他圣物掉落,但如果出现这里的意外,罪人对圣物的污秽要比泥土的污秽严重的多,面对圣洁的神,泥土要比罪人洁净的多,圣洁的神对罪人的排斥、要比对泥土的排斥强烈的多。人是尘土造的,然而尘土没有悖逆神、没有被罪污秽,人却悖逆神、被罪污秽。神的圣洁针对的是罪,不是尘土,摩西律法对于圣与俗、洁净与污秽的区别,核心目的也是让以色列人明白罪的存在、罪的性质、罪的后果,而非清洁卫生。以色列对自己的认识,对神人关系认识的核心,不是我有疾病、我不整洁,是我有罪、我们有罪,我的罪是我与神之间的最大问题,也是我面对神的时候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乌撒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但他忘记了自己的罪

乌撒和亚希约赶车运送约柜,是大卫和其他领袖安排或者认可的(乌撒是否是哥辖人,暂且不论),大卫后来对利未人说,“因你们先前没有抬这约柜,按定例求问耶和华我们的神,所以他刑罚我们。”众人热心迎接神的约柜,但他们在这里忘记的了神的诫命,有人说,他们可能就不知道啊?这也不怪他们啊?无心之失,不必计较吧?无知者无罪不是圣经的教导,无视可以是人悖逆神的挡箭牌吗?神之前与以色列人以及他们的后裔立约,借着摩西神给以色列人律法,告诉他们自己要遵守、并殷勤教训他们的儿女;不知道神的诫命是罪、不是无辜,不知道神的诫命本身就是人对神的悖逆,因为这是他们应当知道的,如摩西所说,这关系到他们的生死祸福。神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每隔一段时间把摩西律法重新颁布一遍,他们无知的责任不在神。如果人无知就可以不被治罪,那拜偶像的以色列人是不是可以说我不认识神,所以我拜偶像也不是罪了?因为我无知所以我就可以随意,然后神就不能把我怎么样?神的圣洁不因人的罪而改变,神的诫命、神的审判也不因人的有知或者无知而改变,是人对神负责,对他的创造者、掌管者负责,不是神对人负责,摩西律法对人犯罪而没有意识的情况有着专门的规定。是否悖逆神是客观的现实,不取决于人的主观判断,你认为没有悖逆神不表示你没有悖逆神。试想一下,在西乃山,如果一个外邦人没有听到摩西的警告,看到西乃山的景象,走到山上去看看,他会被击杀吗?当然会。他不知道自己犯罪了,并不表示他没有犯罪,不表示神不能审判他。

在这里,不论乌撒是否知道摩西律法的规定,他都犯罪了,他也要受惩罚,到神面前说我不知道、别人没有告诉我,是没有意义的。乌撒的罪不仅是不知道,更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随意接触神的约柜。人在不知道神的诫命时,应该怎么做?是去接触吗?不,是不接触。对神的诫命无知的人,应该怎么做?是不敬畏神吗?是随心所欲吗?不,无知的人更应该敬畏神,无知非但不是放肆的理由,无知是更敬畏神、更谨慎小心的理由。无知所以不要轻举妄动,因为你面对的是圣洁可畏的神。但多数无知的人是这样吗?不是,他满足于自己的无知、炫耀自己的无知,在无知里放肆,以无知为借口放肆,无知而不求知,我不知道、所以我骄傲。的确,基督徒认识神的教导不是一日之功,我们对神的教导始终会有无知,但我们不能以无知自夸、自满,只有认识神的话语、神的诫命,我们才能认识神、顺服神、荣耀神,满足于自己的无知等于满足于自己的悖逆,以无知为傲等于以悖逆为傲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有好意就想当然的对待神。乌撒扶住约柜是好意,大卫和众人迎接约柜也是好意,但他们忽视了一点——神的诫命,神对运送约柜的要求是什么。神的要求不因人的好意而改变,神的诫命不是只约束那些没有好意的人,更是约束自认为有好意的人。有人悖逆神是带着恶意,也有很多人悖逆神是带着好意,有时候,带着好意的悖逆要比单纯悖逆还要危险。通常的想法是,我心里有这么好的愿望,我想顺服神、荣耀神、为神做工,这是多么难得,既然如此,我怎么做、神都不会计较,即便我做的不好、神也看我的好意吧?不少人觉得自己的好意可以抵消自己的悖逆,神看着我的好意、就不看我的悖逆。这不是基督的福音,这是异教,靠着人的好意得以赦罪。有些人放大自己的好意、无视神的诫命,用好意为悖逆辩护?我有心顺服神、事奉神,那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已经有心了,就不要计较别的,有心最重要。鉴察人心的神,悦纳的是什么样的心?是只有好的愿望吗?是因着人的好意而藐视神的诫命吗?神给以色列人的诫命是遵行神的律法,且要“谨守遵行”,谨慎、认真、严肃。人不应在神面前放肆,不应该有上述的自信,好像说因为我想为神做工、顺服神,所以我自动就知道什么是神可以接受的。没有神告诉我们,我们不会知道神的要求;离开神的话语和神的教导,我们心里制造出来的一定不是神喜悦的,因为这一定是被罪污染、甚至是被罪劫持的。通往地狱的道路上,充满的不是人的恶意,是人的好意,魔鬼向人表示的也是好意、不是恶意。犹太人杀死主,认为是顺服神;他们杀死使徒,“以为是事奉神”;主看为的恶人,自认为在“奉主的名传道,……赶鬼,……行许多异能”;那些传伪福音的,自认为在持守律法。属神的人与这些人的区别,不是前者有好意、后者没有,而是属神的人让自己的好意降服于神的话语,而他们让神的话语降服于自己的好意,“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二者的区别就在这里,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不只是有好的愿望,他敬畏神、遵行神的诫命。人到神的面前,第一要想到的是神的圣洁、神的诫命,不是我想怎么样、我认为应该怎么样,定睛在神的不会有时间去夸耀自己的好意,因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这是一个好的起点,但也仅仅只是一个起点而已。

在大卫把约柜运到大卫城之前,在他想要为神建殿之前,神借着乌撒之死向大卫及其后裔、以色列人及其后裔表明,神的圣洁、人的罪、人对神应有的敬畏、人对神的诫命应有的谨守遵行。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没有清醒的、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之后的建殿、敬拜只会是异教化的平台,成为是人肆意发挥的场所,而不可能是神的殿、属神的敬拜。

以上节选自《圣经概览》6.3大卫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