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章介绍了一个错乱的婚姻、一座败坏的城市、一桩邪恶的丑闻、一场惨烈的战争、一支残破的支派、一次不得已的补救,这与第17-18章的事件虽然主题不同,但都有类似的混沌,罪的叠加、罪的纠缠、罪如同乱麻。……在腓尼哈还做大祭司的时候,以色列核心地带发生这种事件,可见堕落之快、之深。以色列人在此齐心协力除掉罪恶,基比亚人、便雅悯人得到惩罚,但在此之后,类似的罪还有,类似的处置却不再有,基比亚这种恶徒还有,嫉恶如仇的这一代人却不再有。以色列民族的堕落,是此消彼长,这个事件是一个巨大的污点,但可能更重要的,可能更悲剧的是,这个事件是整个民族集体最后一抹光辉。
以下为摘录,全文见《圣经概览》5.1.3.2
同性变性运动
他们不知不觉中走进的,是所多玛、蛾摩拉,基比亚的这群匪徒做出如此恶行,连多数异教徒觉得不齿。当男女关系、夫妻关系被物化,罪人想要的不只是某种随便的关系,罪的成就感不只是随便,而是挑战。他的满足来自他对现有规则的挑战,如果这个规则已经被推翻,他不会停留在此,他要挑战下一个、更基本的规则。两性关系的所谓解放带来的一定是同性关系的所谓解放,两性关系的所谓自由走向的一定是同性关系的自由,扭曲的两性关系一定会有扭曲的同性关系,“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这是前基督教的社会有的,这是后基督教的社会正在发生的,今天不仅是混乱的两性关系是正常的,同性的婚姻和结合是正常的,连性别的改变都是正常的,有些基督徒和教会,也在这一步一步之中倒下。
人不认识神,也不会认识自己,当一个人认为他的幸福源于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己的任何想法都可以尝试,甚至都可以被满足,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因为人越想成为神,他就越成为魔鬼,因为人越向往野兽那种没有道德的自由,他就越像野兽,最后也不如野兽。禽兽和魔鬼对神的权柄和秩序尚有些许敬畏,基比亚的匪徒在这里如同禽兽、不如禽兽,如同恶魔、胜似恶魔。神放在每个人里面的恻隐、同情之心,是为了让人不像野兽一样相互撕咬,消灭恻隐、同情之心,人性就成为了兽性;神放在自然里的男女之別,是为了阻止人的天性成为魔性,基比亚人突破了双重障碍,得到了终极自由,而且这不只是基比亚,不只是所多玛、蛾摩拉。当人开始觉得秩序、规则本身是奴役,消灭秩序、规则才是自由的时候,一切秩序、规则都是他通向幸福的障碍,他的道德反叛、宗教反叛也就有了神圣的光环,他在追求解放、被压迫者的解放,被秩序、规则奴役的那些人的解放,最终,是被神奴役的人的解放。今天的两性解放、同性解放、变性解放,是这个人类普世解放理想前赴后继的三个环节,也是罪人走向彻底自我毁灭的三个环节,这个解放运动是带着愤怒的、带着仇恨的,他们的理想是天经地义、他们的策略是在所不惜。罗得尝试让所多玛人退让时,他们的回应是,“这个人来寄居,还想要做官哪!现在我们要害你比害他们更甚。”,抵挡他们的人会激起他们更大的怒火,会让他们释放更大的暴力,他们也从中得到更大的快乐,更多的正义感。从悬崖上坠落,坠落时间越长,越是接近谷底,越是接近谷底,速度越快,也越会砸碎阻挡他的一切,今天的变性运动不同于之前的同性运动,之前的同性运动又不同于再之前的两性解放运动,这个运动越来越暴力,越来越张牙舞爪,越来越显出禽兽和恶魔的本相。这不是关于什么权力、什么自由,这是在挑战神设定的最根本的人伦秩序,这是终极的颠覆。
包庇迁就罪
便雅悯人是今天不少基督徒和教会的写照,罪的旁观者、罪的保护者,自以为是爱的使者、和平的促进者。他判断善恶的标准不是神的教导,是人的认同。众人认同的,就不可能是罪,纵然神说千万遍,也不可能是;众人不接受的,就不可能去做,纵然神要求千万次,也不可能去做。在别人持守神的诫命时,他捍卫的是自己的利益、众人的利益。正所谓不在直中取、只在曲中求,他不走圣经定义的正道,一定要在人的利益、人的喜好、人的认同里弯弯绕绕。每当提到圣经清楚定义的某某教时,他的反应不出意料的永远是:这么多人都是这样,你能怎么办?这么多人都这么想,你这不是扰乱大家吗?这不是破坏合一吗?这不是没有爱吗?他想的从来不是,这到底是不是圣经定义的罪、是不是神不喜悦的;他的决定也从来不会是,因为神的诫命、所以我要顺服。他的想法一定要到人那里绕几圈,把自己绕晕,把神的诫命绕的不再是神的诫命,这时他才做决定。这是为什么,一个简单问题,能在一个基督徒群体里来回缠绕那么长时间,没有下文,为什么圣经定义清楚的教训,某些人就是无法下定决心,还在那里摇摆,是因为圣经讲的不清楚吗?不,是人的思维不清楚,在神的清楚诫命面前扬起漫天的灰尘,自己在其中灰头土脸,以为很努力。一个人在成为基比亚人之前,他先成为一个便雅悯人,他在走向异教之前,他在属神和异教的边缘跳舞。堕落的前兆是懦弱,懦弱的前兆是纠缠,他不在正常路面行走,非要跳进旁边的沼泽里游泳,越纠缠、越懦弱,越懦弱、越堕落。今天可能到基比亚这个地步的基督徒不多,直接支持基比亚暴行的也不多,但有便雅悯思维的基督徒很多,是主流。在圣经清楚定义的真伪善恶面前,他和他所在的群体长期讨论,但对这是不是罪都没有定论,根本谈不上怎么处置罪,他以人为本的思维从来到不了这一层。在神的诫命和他的顺服之间,始终站着一个大大的人、一个个大大的人,一个个让他感觉害怕、想要取悦的人,一个个他不敢触怒的人,这种对人的恐惧、对犯罪的基督徒的恐惧是很多基督徒的噩梦,而这个噩梦,让顺服神在他生命里只是一个美梦。
信仰的罪与道德的罪
基比亚事件之后有基比亚之战,然而,米迦、但支派信奉偶像,却没有但城之战,为什么?基比亚城值得一战,但城不值得一战,为什么?这就涉及到另外一点,相比道德的恶,多数人对宗教的恶有更大的容忍,道德的恶看来是显明的、社会性的,宗教罪恶的社会属性看起来没有那么明显,米迦就是拜一个偶像而已,又没有伤害到谁,相反,米迦可能还是一个好人、好邻居,这与基比亚这些冷血的匪徒不同。类似的逻辑在今天还有,在某些基督徒群体里,他觉得如果一个教会在支持同性婚姻,他无法接受、他要决裂,但如果这个教会教导关于神、基督、福音的异端,他完全可以容忍,不但容忍,还认为这个教会很包容,很有思想的空间,不拘泥于教条。他也会想,教义这个东西很难确定,谁都觉得有道理,所以争论没有意义,都是基督徒就好。相当数量的基督徒,从来不理会神学问题,一般道德问题也没有看法,随大流就好,只有严重道德败坏,他才不会接受,这是他唯一的底线。也就是说,某些人、某些教会不论如何亵渎神、如何亵渎基督、如何污蔑圣灵,无论如何偏离圣经教导,只要还说自己是基督徒,他都无所谓,他的接受度是没有底线的;但在道德败坏的事情上,他说他有底线。这真的是底线吗?是基督徒该有的底线吗?这不是基督徒的底线,这是异教的底线。他根本不关心这个教会如何对待神、对待圣经,他对道德的“有所谓”背后是他对信仰的“无所谓”,他在某个道德问题上与他人决裂,背后是他不愿意在任何神学问题上与他人决裂。这样的人,是一个基督徒吗?是有立场的吗?更重要的,那些在男女性别问题上世俗化的教会和基督徒,早已在神、基督、福音的问题上世俗化,你现在想到和他们决裂,你觉得男女性别是你的底线,但神、基督、福音不配做你的底线吗?不配你坚持圣经的教导吗?因为同性婚姻,离开某个宗派、某个教会的,不是说你不应该因为这些事情离开,而是你离开的太晚了,在这个问题上才离开,表明的不是你的基督徒立场,表明的反而是你的异教立场。如果你要的是基督徒的立场,你应该在更早、在更关键的问题上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