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某些基督徒和宗派宣称有行神迹奇事的能力,不少基督徒在寻求类似能力,有些基督徒痴迷于此种能力,那到底今天的基督徒是否真的可以行神迹?圣经是怎么讲的?有人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圣经里记载基督徒行神迹,使徒教会有人行神迹,哥林多前书不也说圣灵的恩赐包括“行异能”、“医治疾病”吗?(林前12:9-10, 28-30)这还需要讨论吗?理解这些问题,首先应明确解读圣经的两个基本原则,其一,区别规范性的经文和描述性的经文;其二,结合每段经文所在的救赎历史背景和阶段,认识其对基督徒的意义。忽视这两个原则,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下面稍作分析。
原则一:描述性经文指的是圣经如实记载历史发生的事件,这些事件有教导意义,但不见得都是让人直接去效法、学习的;规范性经文则是直接让人去遵行的。例如,圣经记载某人犯罪,圣经不认可这个罪、不支持这个罪,即使神赦免这个罪、即使神因恶以成善,也不表示这个罪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基督徒不能以此为依据,认为可以去做这个事情(创50:19-20, 罗3:7-8);再比如,摩西把杖丢在法老面前,杖变成蛇(出7:8-10),这是记载神给摩西的能力和诫命,不是让后人、包括今天的基督徒去模仿的。所以,圣经记载发生在别人、别的基督徒身上的事情,不见得会发生在你身上;圣经记载别人可以做的事情,不见得你可以做。阅读圣经不能如此机械式的推理。
原则二:结合每段经文所在的救赎历史背景和阶段,认识其对基督徒的意义。圣经有很多规范性的经文,直接讲神的诫命、神的要求,但这些诫命和要求对基督徒的意义,应在圣经完整的体系中理解,不能停留在局部,不能做简单化的推理:因为这是神要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例如,神说,“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创17:12),“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利4:2-3)这是神清楚的要求,那今天基督徒是不是也要行割礼、献祭呢?再举一个新约的例子,主说,“行路的时候不要带拐杖和口袋,不要带食物和银子,也不要带两件褂子。”(路9:3),那你行路的时候是不是也要如此?不少人喜欢脱离圣经体系,孤立的理解一些经文,但这些都是选择性理解,选择自己想看的经文、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向去解释。看似很直接明了,因为圣经要求、所以我们就要做,但这个逻辑本身是扭曲的,讲不通的。
下面我们看什么是神迹奇事,什么又不是神迹奇事,如果我们连这个定义都不清楚,那没有讨论的余地;如果有人故意在基本定义上做手脚,偷换概念、混淆视听,那也没有继续讨论的可能。神在被造世界工作,神一直在工作(约5:17),万有都在神的掌管之下,“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罗11:36, 西1:17)。从一个角度讲,万有都是神的工作、也都是神迹,因为这是神的超越世界的智慧、权能、旨意,没有一样是人可以参透的,任何一个现象的深处、高处都是神的奥秘。人类对世界的有限观察和推理,相比神在世界的工作而言,不及沧海之一粟、万分之一毫。太阳看起来很“自然”,但是这是“自然”本身可以解释的吗?“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诗19:1-6)神向约伯提的一系列问题,是关于“自然”现象的,神问的是什么?是看似“自然”背后的“超自然”,是看似“可以解释”背后的“无法解释”,“光明的居所从何而至?黑暗的本位在于何处?你能带到本境,能看明其室之路吗?……你能系住昴星的结吗?能解开参星的带吗?你能按时领出十二宫吗?能引导北斗和随它的众星吗?你知道天的定例吗?能使地归在天的权下吗?”(参见伯38-41)基督徒不能像世人一样用单纯自然的眼光看世界,我们看到的是神的世界、神掌管的世界、神在工作的世界,没有单纯的自然,所有自然背后是超越自然的神在工作。不能因为看似是“自然的”、“平常的”,就觉得神没有在工作,这是对神的矮化。然而,圣经讲神迹奇事,不是泛指神一切的工作,是指神在被造世界的特殊工作,即神超出一般自然规律、成就在一般自然规律层面不可能的事情,对于人而言,这就是“神迹奇事”,在人看来“不可能”之事,以彰显神的荣耀、显明神对万有的掌管。
神超越自然规律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区分,一种神迹奇事是神单方面成就的(可以提前宣告也可以没有提前宣告),另一种则是神借由某人宣告并成就的,后者是圣经记载的“某人行神迹奇事”。二者的区分很重要,对理解今天基督徒能否行神迹也很重要。神单方面成就,这种类型的神迹很多,例如神降洪水审判世人,神扰乱世人的语言,神降火审判所多玛、蛾摩拉,罗得妻子变成盐柱,以撒的出生,摩西看到的荆棘不灭的火,旷野的云柱火柱,降下吗哪,拿答和亚比户之死,米利暗得麻风,可拉一党之死,巴兰的驴讲话,大衮倒地,乌撒之死,耶罗波安的手枯干,耶罗波安的坛破裂,但以理的三友人被拯救,但以理被拯救,约拿在鱼腹三日,施洗约翰降生,主的降生,主受难时天地黑暗、圣殿幔子破裂、地震、圣徒复活,彼得等人被救出监狱,保罗等人被救出监狱,神给约翰的异象等等。这些是神直接成就的神迹,在其中的人只是接受者和经历者,不是参与者或者主持者。这类神迹奇事,圣经从来没有说这是人做的,也没有说这是人可以做的。这类神迹在圣经中也不是普遍的,是神在特殊历史节点的特殊工作以实现神的特定目的,基督徒不应对此有错误的期待。圣经记载的这些神迹,不是神的工作的常态,如果是常态,那神迹也就不再是神迹,神迹本身的定义就决定了它是极其少见的。这不是说神在今天没有神迹,神一直在做奇妙的工作,很多时候是不为人知的,例如,“万事相互效力”,这就是奇妙的工作,基督徒祷告、神保守我们脱离恶者,也是奇妙的工作。基督徒被囚禁,神也可以用某种方式解救,但这不表示神一定会以某种方式解救,也不表示神一定会解救,如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尼布甲尼撒说的,“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6-18)
如果我们经历了神的奇妙工作,感谢神,如果我们没有经历,那我们继续信靠神,没有必要做过多解读,更没有必要迷信、也不要迷信人。即使某个难以理解的事情发生了,第一,多数情况下我们很难具体分析其中的原因,我们和圣经作者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们没有从神而来的直接启示和解读。圣经作者可以确定知道,某事是神直接的工作;但我们多数时候没有这个确据,因为我们不知道某事到底是神借用我们尚未明白的自然规律成就的,还是神直接跳过自然规律成就的。当然,我们也没有必要纠缠,但我们要防备的是,某些人在没有确据的时候贸然下结论,并且以此作为某人属灵状态的标杆,说,你看,这件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一定是很属灵的,这是错误的推理。某件特殊的事情发生在某人身上,和这个人的属灵状态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看似好的事情发生在某人身上,也没有直接关系,吃吗哪的那一代人,是神喜悦的吗?巴兰的驴讲话,表示巴兰是神喜悦的吗?彩票中奖是很特殊的,几率很低,但某人中了彩票,就表示他是神喜悦的吗?
圣经记载的“某人行神迹奇事”,是神借由某人完成的神迹,圣经会直接讲这是某人做的神迹,不只是神迹发生在某人身上、或者某人周围,而是某人行神迹,如以利亚说的,“这几年我若不祷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王上17:1),主说,“起来,那你的褥子回家去吧”(太9:6-7)。这里说的不是神能不能行神迹,神当然可以,这里说的是今天的基督徒能不能像圣经中的某些人一样行神迹。这种事情,在圣经里集中于三个历史节点,一是摩西和约书亚,二是以利亚和以利沙,三是基督和使徒。神通过他们行神迹,目的不只是神迹,如果仅仅是神迹,那神可以像上面那些例子一样、直接去做,神在这些极少数神迹中,是要荣耀这个人,彰显这个人的权柄和尊荣,然后让人信服于这个人传讲的神的话语。而且这三个节点中都有着先驱和后继,摩西、以利亚、基督是先驱,约书亚、以利沙、使徒分别是后继(并且没有后继的后继),前三者也正是在登山变像时的三位(太16:3-5)。因此,“某人行神迹奇事”在圣经中更是极其少见,并且只集中于这三个节点的三组人。
摩西是特殊的,“以后以色列中再没有兴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华面对面所认识的。耶和华打发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仆,并他的全地,行各样神迹奇事,又在以色列众人眼前显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申34:10-12)约书亚是特殊的,“从今日起,我必使你在以色列众人眼前尊大,使他们知道我怎样与摩西同在,也必照样与你同在。……在这日以前,这日以后,耶和华听人的祷告没有像这日的……”(书3:7, 10:14)以利亚是特殊的,摩西是前先知时代的元首,以利亚是后先知时代的元首,基督的先行者是“以利亚”式的人(玛4:5-6, 太11:14);以利沙是特殊的,他所有的是,“感动你的灵加倍感动我”(王下2:9),主在新约的事工与以利沙有着清楚的呼应。
主是特殊的,这需要过多解释吗?“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约5:36, 10:37-38, 徒2:22)使徒是特殊的,“你们不再做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罗15:18, 加3:5, 林后12:12, 弗2:19-22, 来2:4)使徒和使徒教会初期所行的神迹,不是基督设定的教会的常态,因为这些神迹有着特定目的——作为使徒的凭据来见证使徒权柄,从而建立教会根基。这个目的达到了,这些神迹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这些神迹在使徒教会、使徒事工中也逐渐淡去。见下图,圣经记载的最后一个“某人行神迹”是在保罗去往罗马的路上,约公元62年,徒28:1-10,圣经最后一卷书提到教会里有人“行异能”的恩赐,只有在约公元55年的哥林多前书。使徒在之后的书信中,尤其是在给提摩太、提多的教牧书信里,没有提到“行异能”的恩赐。也就是说,他在向下一代传达如何牧养教会时,这个恩赐以及其他特殊恩赐是没有提的,其他使徒亦然。“某人行神迹”在圣经历史中不是常态,在使徒教会中不是常态,而是神在极少数历史节点给极少数人的特殊恩赐,为的是成就神的特殊目的,不是重复的、不会重复的、没有必要重复。使徒之后的基督徒如何理解的?“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2:4),神给使徒的下一代,包括后来所有基督徒的,不是行神迹奇事的能力,是使徒们的见证,即完整的圣经。(下图后文章继续)

有人说,那我明明看见某某人行神迹了啊?首先,某些只是看似神迹,而非神迹,举个简单的例子——魔术,在你不知道魔术的机制之前,你感觉很神奇,但实际设计的机关、手法而已。其次,某些看似是神迹,不过是巧合,在你生活中不也常遇到巧合吗?这能是你行的神迹吗?就像某人中了彩票,这能说是他行的神迹吗?其三,某些看似神迹不是来自神的,是来自邪灵的,这在圣经中很多,圣经也警告基督徒防备这些,“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帖后2:9, 启16:14)如果所有看似神迹的都是来自神的,那异教宣称的神迹也是来自神的了?其四,某些看似神迹,实则是人的骗术,这在历史上很多,现在也很多,在世俗社会也很多。例如,他可以提前设计,他可以让其他人作为演员辅助,他可以利用人的心理制造人的某种反应,他也能让你感觉有某种作用(类似的心理效应数不胜数,如安慰剂效应,placebo effect,指病人虽然获得无效的治疗,但却“预料”或“相信”治疗有效,而让病患症状得到舒缓的现象。),但这能算是神迹吗?这是圣经中的行神迹吗?所以,你不能看见某某人似乎做了某种特殊行为、有个特殊效应,你就直接认为这就等同于圣经里“某人行神迹”,这个逻辑跳跃是没有支持的,是随意的。现今某些宗派宣称的神迹,是可以通过以上的因素进行解释的,不符合圣经教导的“行神迹”,且不说多数在圣经基本教导上的错误。基督徒不应偏听偏信,不应被这些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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