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世人想回避却不得回避的,活在世上的每个人都会死,会面对死亡、会在某个时刻思考死亡,死是什么?为什么会死?如何死去?如何离开这个世界?人类始终在思想并尝试回应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哪个文化、哪种意识形态、哪种宗教之下。“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动物感知到死之将至,都会有不同反应,何况人呢?人非草木、人非禽兽,即便有人认为人与草木、禽兽同类,他面对死亡也不是像草木、禽兽一样。今天我们简单谈一谈安乐死,基督徒与安乐死。
安乐死并非现代才出现的,古代就有人讨论类似话题[1],但真正现代意义的安乐死是十九世纪出现的,并在二十世纪开始逐渐进入主流,纳粹德国的“安乐死计划”屠杀了数以万计的有残疾的儿童、成人[2](“不配生存”的德国人, unworthy of life,这还不是说对犹太人等其他民族的屠杀)。战后诸国对安乐死(包括纳粹的“优生学”)普遍持反对态度,虽然已经有支持安乐死的组织在民间、立法层面运作多年,美国在1990-2000年间曾有多起与此相关的案例,最高法院也数次介入。在2000后,安乐死在各国加速合法化,荷兰在2002年成为为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亦是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现有9个国家合法,美国有11个州合法。在司法定义上,与安乐死(euthanasia)有一定区别的是“协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后者在11个国家合法(包括最近新闻提到的瑞士),美国有11各州合法。
虽然在通俗用法中,二者都被统称为安乐死,安乐死包括“协助自杀”(更多是特指“医生协助/辅助自杀”),但不是所有安乐死都是“协助自杀”。(以下非医学或法律术语阐释,只简单提及现今通行定义的某些要点)“协助自杀”指的是,医生为病人提供致死药物或者其他致死手段,病人“自愿”的服用或使用,医生在这里是“协助/辅助”;安乐死则更为宽泛,可以包括医生注射致死药物或者切断可能维持生命的医疗手段(这也是为什么部分国家的“协助自杀”合法化,但“安乐死”并不合法)。安乐死有自愿的、非自愿的、不自愿的:自愿的是病人主动、有意识的要求;非自愿的是病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他人做出的决定;不自愿是病人明确不许可的情况下(这暂时属于非法)。各国、各州对于安乐死或协助自杀的法律,定义了执行的具体条件和过程(例如会考虑病人的精神状态、自主意识、疾病类型、病情预估等方面)。
在2021年[3],死于安乐死/协助自杀的,在加拿大有10064人(2018年4480,约全国死亡人数的3%),荷兰有7666人(2018年6126),比利时有2699人(2018年2357),美国有超过1300人。加拿大的人数在2022年增长到13241[4],并且成为第五大死因[5]。瑞士在2022年有1125人死于协助自杀,比上年增长15%[6],瑞士是所谓“协助自杀旅游”的热门地点(到瑞士实现“协助自杀”)。类似的增长态势在多数合法化的国家都有出现,支持安乐死的人数在多数国家也普遍上升[7],即使在相对传统的东亚[8](社会老龄化加深是一个外在因素)。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比例,2017年的一项统计表明,在荷兰的6585例安乐死中,只有不到4%是协助自杀。
对安乐死/协助自杀,世人支持的理由很多,有些基督徒也是支持的,这里简要看其中常见的几点。其一,我的生命、我做主,我想怎么活着就怎么活着,我想如何死去、什么时候死去就死去,我难道没有这个自由吗?(My life, my choice,与堕胎的口号一致)与之相关的,有些医生说,我是为病人服务的,病人要求死,我只能满足他的要求,我不能违背病人的意志啊。其二,我又没有影响其他人,别人无权干涉。其三,病痛影响我的生活质量,我不愿意“那样”活着,“那样”活着有什么意思,我宁可快乐、潇洒的活的短一点,也不愿意长时间被病痛折磨。其四,类似的理由还有尊严,病痛让人没有“尊严”,我不愿意躺在那里,我想有“尊严”的在世上活着,没有“尊严”还不如死去。其五,社会功利,某些人到了某种地步,“不值得”消耗社会资源,死去对大家都“好”,有人说“这话说得难听,可道理就是这道理”。其六,安乐死合法化,也不见得会导致“谋杀”,只要立法和执法的时候考虑“得当”,就不会出现你们担心的事情。最后,某些基督徒说,基督徒有永生,不惧怕死亡,使徒不也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1:23),安乐死不也是死吗?这有什么不好的?早点与主同在不好吗?
下面从圣经教导,对上述观念做一些回应,同时也涉及圣经定义的生命观、死亡观。首先,生命是神的创造、是神的恩赐(伯33:4, 诗139:13-16, 徒17:25),生命的主权在神;基督徒蒙恩得救,是属主的,“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对基督徒,从来不是“我的生命我做主”,我的生命我想怎么支配怎么支配,我们的所思所行都应在神的话语的掌管之下,受神的诫命的规范。我们怎么看待生命、怎么看待死亡,不是来自自己的猜想、世界的说教,是来自神的教导,是神教导我们怎么看待生死、我们就怎么看待生死,不是世人眼中的“合理”、“合群”、或者“功利”。我们怎么活着,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如何死去,也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活着,不见得以我们理想的方式活着,我们死去,也不一定是我们希望的方式死去,但这正是生命的现实,我们依然生活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以各种方式承受罪在今生的后果,历代基督徒也是如此。
其二,生命是神的恩赐,如同所有恩赐一样,是神的托付,我们应该按照神的教导运用神的恩赐,荣耀神,“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而非消灭这个恩赐。我们终将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脱离还在犯罪的身体,与主同在,但在神让这一天以神命定的方式到来之前(撒上26:10),我们将继续用现有的恩赐荣耀神,或贫穷或富有、或疾病或康健、或处高位或处卑微。的确,使徒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1:23),但他接着说什么?“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且与你们众人同住,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叫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欢乐因我再到你们那里去,就越发加增。”(腓1:24-26)他不是说因为离世与主同在是好的无比,就结束生命,因为神还有神的旨意、神的托付,神要他继续为教会、为圣徒做工。使徒说,“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1:20),使徒不惧死,可他也不求死,活着是神的旨意、他就继续为主做工,死去是神的旨意、他就慨然赴死,他始终都把生死的主权交托在神手中,他不贪生惧死、也不轻生求死。神可以让使徒雅各、司提反很早殉道,可以让彼得、扫罗多次被监禁和鞭打,可以让约翰活到年纪老迈,这些不是人设计的,也是人不必多虑的。彼得问主的时候,主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约21:21-23)我们每个人的职责是在神给我们的年日里,信实、敬虔的跟从主,不是世人眼中的“潇洒”、“尊严”。
其三,痛苦、死亡有神赋予的意义,在痛苦中的基督徒、面对死亡的基督徒,是在承受痛苦,但不只是在承受痛苦,他的生命有苦但不只是苦,他的生命还有神,神在基督里的恩典、盼望、美好,仍然有神的同在、神的恩慈,仍然在经历与神同行、与圣徒同行,这些美好是肉体的痛苦本身无法抹灭的。圣经不否认活着有痛苦,相反,只有圣经才讲的清楚活着的痛苦,因为只有圣经才讲明了罪。圣经没有讲痛苦本身、死亡本身是好的,主在地上的时候医治疾病、帮助人摆脱痛苦,主让人死里复活,拉撒路死去后,主看到众人悲伤,“耶稣哭了”(约11:35)。约伯、耶利米、保罗等人也经历异于常人的身体的、情感的痛苦,更不要提我们的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圣经从来不矮化痛苦、美化痛苦,可圣经也从来绝对化痛苦。痛苦有时候会难以理解,有时候会难以忍受,但神、神的恩慈始终在痛苦之上。约伯在煎熬中说“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伯3:11-13),但约伯没有沉沦在这种想法里,他没有放弃生命,他依然求告神、信靠神,“我的救赎主活着”(伯19:25)这个信念仍然支撑着他。
神可能把我们放在试炼、苦难,像圣经众圣徒经历的、历代基督徒经历的,但神不是要我们失去信心、希望,是要我们在百般试炼中信心更加坚固、希望更加真切,“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9)。神不是不知道我们的痛苦,主不是不能体谅我们的痛苦(来4:15),神不会放弃我们、神不会把我们放在必然犯罪的境地,“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在痛苦中的基督徒,最大的试探之一是怀疑神的好意,揣测神有恶意,觉得神是恶的、神与自己作对(这是以色列人在旷野的问题),但基督徒活着不是靠着眼见,乃是靠着信心,不是因为一切看起来都合理,而是即便是一切看起来都不合理,神依然信实,“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8-39)
其四,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创1:27, 5:1),在神眼中是珍贵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9:5-6),十诫讲“不可杀人”(出20:13)。人里面神的形象被罪污染,但没有被罪消灭,罪人依然有神的形象(创9:6),病人、残疾人依然有神的形象,行将就木的人依然有神的形象,依然有神赋予的尊严和价值。一个人的尊严价值首先是来自神的,不是来自社会的,是神给的、不是别人给的。因此,圣经禁止自杀、谋杀,除了执政掌权者按公义处死罪犯(罗13:4)、公义的战争和自我防卫(创14:1-16),以其他方式主动结束人的生命,不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都是罪,因为这是违背神的诫命、毁灭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虽然圣经更多讲的是关于谋杀,但“爱人如己”的原则是以“自爱”为前提的,而且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在神面前的性质是一致的。
其五,“安乐死/协助自杀”合法化在司法上并不稳定,立法者曾认为他们设定了足够的界限,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但实际上标准是越来越低、越来越宽泛,门是越开越大,适用的疾病从生理疾病延伸到精神疾病,从严重的、不可治愈的疾病到“可以预见的严重”情况[9],获得患者本人同意的限制条件也在放松,至于在具体操作中的问题更不必谈。因为这与死刑不同,死刑的判定和执行是在更为严格的司法体系里进行的,而“安乐死/协助自杀”是在缺乏足够监管的医患关系中进行的,为什么缺乏监管?因为传统的医患关系是医生治病救人,而非杀人或者帮助人自杀,这是人类数千年医学伦理从未遇到的事情,也与数千年医学伦理相悖。
其六,生命是神的恩赐,这不是说基督徒崇拜生存,以生存为最高目标。基督徒重视生命但不崇拜生存,生存、所谓“高质量”的生存、最大限度的生存下去,不是基督徒的最高目标,基督徒的最高目标仍然是荣耀神。基督徒贵生但不贪生,基督徒可以舍身取义,基督徒不会为了生存而放弃信仰、为了生存而否定基督(太10:32-33)。我们按照神的教导、合宜的运用神给予的资源,包括生存的资源、医学的资源,维持并延续生命,在神给我们的时间里,信靠神、敬拜神、荣耀神。因此,不是说基督徒没有注意自己的身体,生病了,就一定是犯罪(当然有可能,例如没有节制);也不是说基督徒没有寻找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医疗手段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就是犯罪。原则还是上面提到的,“按照神的教导、合宜的运用神给予的资源”,至于何为合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某些情况下、在某些疾病的某些阶段、在某种资源的限制条件内,基督徒可以选择不使用某些医疗技术,但这与安乐死、协助自杀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情。肉体生命的衰老是今生的必然,“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6-17),基督徒不汲汲于生、不戚戚于死,生存对于我们的生命是重要的,但我们的生命超越生存,因为我们的生命在永生神里。
最后,当代安乐死、协助自杀等的主流化,不只是因为现代科技可以维持重病患者的生命,更重要的,反映的是异教、尤其是当代异教的死亡哲学,不仅是关于死亡的哲学,而且是传输死亡的哲学。这核心不是科技问题、社会问题,而是伦理问题、宗教问题、信仰问题,与堕胎类似,是基于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认识。试想一下,当人认为一切都是偶然,一切最终都是分子、原子的碰撞,一切都是自然,自然的生、自然的死,就像草木野兽一样,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除了活着本身,或者些许享受或成就本身,或者社会强加给人的某些责任,还有什么?如果活着没有享受、不能继续有成就、无意继续承担责任,那还有必要继续吗?安乐死的问题远远不止安乐死,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安乐”,这是在极大的痛苦和绝望之中用“安乐”这个看似美好的字眼做个了结。异教意识形态无法解释生、无法解释死,无法赋予生死之间任何实质的意义,财富、科技、享受、成就、人间的笑语欢歌,能够暂时掩盖这些空洞,但它们无法填补,也无法把这个空洞从人的心头移开。面对这个空洞,有强者、有弱者,有的隐忍坚持、有的选择放弃,但世人都是失败者,因为不论以何种方式结束,都是被这个空洞吞没,等待着的是更大的黑暗和恐怖。
所有人唯一的希望是神,是耶稣基督,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是“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是“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8:37)。
[1] Pythagoras, Stoics, Plato, etc.
[2] https://encyclopedia.ushmm.org/content/en/article/euthanasia-program
[3] https://www.forbes.com/sites/katharinabuchholz/2022/08/12/where-most-people-die-by-assisted-suicide-infographic/
[4]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publications/health-system-services/annual-report-medical-assistance-dying-2022.html
[5]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corner/euthanasia-fifth-leading-cause-of-death-in-canada/
[6] https://www.swissinfo.ch/eng/society/assisted-suicide-numbers-up-last-year-says-organisation/48256854
[7] https://news.gallup.com/poll/648215/americans-favor-legal-euthanasia.aspx
[8] https://www.theguardian.com/film/2023/may/08/plan-75-ageing-japan-euthanasia-suicide
[9] https://www.wsj.com/opinion/welcome-to-canada-the-doctor-will-kill-you-now-maid-euthanasia-foley-29ce77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