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基督徒生命”模块谈到的是经济,与基督徒实际生活相关的有很多内容,例如工作、雇佣关系,还有与金钱、财富直接相关的,在历史上和今天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借贷、投资、博彩,首先这些事项是否符合圣经教导,基督徒是否可以做,其次是如果可以做,那基督徒应遵守哪些原则。从表面上看,圣经似乎与现代生活距离遥远,旧约和新约多是以农耕、畜牧为主要经济支柱,即使有商业,也无法和现代商业社会相提并论,圣经作者对现代经济的理财手段更是无法想象,那是不是意味着圣经对此就没有教导?是不是意味着基督徒就可以为所欲为?或者是基督徒就可以按照世界的样子、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

当然不是,在基督徒生命中不存在这种选项,不存在基督徒离开圣经,按照世界、按照自己喜好去行,因为这是犯罪,“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2-3)。基督徒做任何事情,都不是这种原则,基督徒生命的全部都在神的权柄之下、在神的话语规范之下,虽然神的话语并不直接规范所有生活的具体细节,例如,神的话语不会告诉你今天中午吃面条还是米饭,但神的话语是基督徒所有思维行为的框架,基督徒是在神的话语的规范之下思考和决定,包括决定是吃面条还是米饭,“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有些基督徒仍然保留着强烈的世俗思维的惯性,他认为圣经与现在生活在历史时空的距离,等于是神的诫命和他生命的距离,他认为有些事情、甚至多数事情是圣经够不着的,圣经作者想不到的。这是把圣经当作一般的人间著作,看不到圣经背后神的权柄和神的能力,看不到圣经构建的属神生命的体系、生命规范的体系,结果是,在他认为圣经规范空白的地方,就随着周围大众的风潮,多数人做、他也跟着做,多数人觉得可行、他也觉得可行,这是导致基督徒生命世俗化、教会世俗化的首要原因。他内心信仰和思维的空洞,使得他没有基督徒区别性的认知和判断,只会流于世俗,不是他想世俗,是他不受控制的只能世俗,这是他的观念的必然结果。下面我们就借贷、投资、博彩三个问题简单讨论。

一,借贷。圣经对借贷的规定多出现在摩西律法(出22:25-27, 利25:35-38, 申23:19-20, 24:6, 10-13, 14-15, 17, ),借贷是穷人度过暂时困境的机会,富有的周济穷困之人是神喜悦的(诗112:5, 箴19:17),借贷时可以用财物作为抵押,但有些生活生产必需品不可作为抵押(至少不可长期抵押),如衣服、盖头、磨盘石,且对以色列人不可收取利息,只可对外邦人收取利息,在后面书卷里,向兄弟借钱取利也持续被批判(尼5:1-13, 箴28:8, 结18:10-13, 18)。对基督徒的问题就是,基督徒可不可以借贷?可不可以通过收取利息(或类似形式)来获取财富?这是不是神禁止的?这不是今天基督徒才有的问题,教会历史多个时期也有面对。今天不少人是从经济制度的角度来看借贷的合法与否,但圣经是在人际关系的角度来看的,如上所述,摩西律法的借贷是对穷人的周济,这些借来的财物用于帮助穷人度过暂时的窘困,是慈善、半慈善行为,而非单纯的经济行为,因此对以色列人是不可收取利息,这是让穷困的弟兄雪上加霜,不可以让以色列人陷入不得已而为奴的境况(利25:42)。到新约,主讲的“借给人的不指望偿还”(路6:34-35),与摩西律法的精神是一致的,“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15:7-11, 诗37:26)。收取利息,通过利息来获取财富是否符合神的诫命,不是单纯的可不可以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对什么人的问题,在经济问题之前是慈善问题,是对穷人的周济、帮助,然后借贷不可以是压榨、掠夺式的,所以高利贷是不允许的(当然,可以讨论多高是高,圣经“爱人如己”的诫命是我们处理类似问题的钥匙),以高额利息捆绑借贷人是邪恶的,利用信息差、利用穷人的困境让他陷入更大困境是罪恶的。而一般性质的借贷获利是正常的,例如主教导的才干的比喻(太25:14-30),主人给予仆人不同数量的钱财,期待他们获利,最基本的是利息,“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今天的主要问题是,对贫穷人的压榨,是堂而皇之的通过政府许可的机制进行的,没有道德判断的经济机器、政府机器在运转,在复杂体制里似乎没有人在作恶,但就是不断有罪恶,却没有人负责。

二,投资。圣经讲“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那靠投资获利是否也是不劳而获,是否是神定义的罪呢?借贷获利也是投资的一种,上述才干比喻里也是用钱财投资来获得更大回报,“拿去做买卖”,运用神给予的智慧和机遇来获得财富,这个事情本身是无罪的。例如约瑟在丰年收购粮食,在饥荒时卖出粮食(创41:46-57),箴言最后才德的妇人,“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箴31:10-31, 注意20节讲的周济穷人)。投资的人并不一定要直接参与体力劳动,约瑟并没有直接种植或买卖粮食,投资可以是对机遇、风险的判断和调整,还有,投资是把具体实施的工作分配或者交付于别人,这和其他工作的分配是相似的。圣经有多个富有的属神的人的例子,他们不一定都直接参与劳动,可能更多的是管理、决策,例如亚伯拉罕、约伯、大卫、所罗门,职务较高的但以理、尼希米等人,新约的巴拿巴、哥尼流等。那是不是所有的投资都符合圣经教导呢?当然不是,基督徒不可作恶,投资如果是用来直接作恶(间接的则比较复杂,基督徒不可能彻底与罪切割,但也不能参与恶,这要具体分析),那基督徒不可做,例如基督徒不可在明知实情的时候去投资奴隶贩运的公司,例如基督徒不可通过欺骗来投资获利。除此之外,也不是所有投资都许可,还涉及到下面的一点。

三,赌博/博彩。有些人看到上面说的,认为,那赌博、买彩票也是投资啊?我也投入了、也希望回报啊?我也没有伤害谁啊?我买彩票还是慈善呢!就算赌博,我的钱、我把它花掉,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投资和博彩不都是有风险的吗?投资可以,博彩为什么不可以?这里有几点,首先,赌博是零和游戏,是概率极低、受损失人数极大的零和游戏。正常投资是双赢的、至少期望是双赢的,是通过创造新的财富来实现各方财富的增长,但赌博没有创造任何财富,是用游戏的方式,或者更准确的讲,是用游戏的名义来实现财富的重新分配(箴13:11)。你如果获利的话,你的获利是建立在别人的损失基础上的,这与日常的服务业不同,你并没有为他人提供与付出对应的服务(例如,与你观看付费观看电影不同)。其次,赌博背后是人的贪婪,贪婪是罪、贪财是罪,这是毋庸置疑的(弗5:5, 西3:5, 提前6:9-10, 来13:5-6),说只是游戏而不贪财的人去赌博,那是自欺欺人,那你就只游戏不要把钱带入其中啊?赌必然有贪,虽然有的人贪的严重、贪的上瘾,有的人贪的好像有克制,但贪婪是罪,贪多是罪、贪少亦是罪,赌博是真正的不劳而获(这与体育竞技不同获得奖金不同)。赌场也好、博彩也好,其设置一定是指向人的贪欲、并且是赤裸裸的依靠人的贪欲在运作的,无贪则无赌(基督徒可以游戏,但不可以赌博,这就是为什么赌博不可以作为娱乐,这是在娱乐罪)。其三,有人说,我的彩票也是做福利啊?那你就直接捐助慈善,博彩是把彩民的一部分钱用于慈善,既然如此,你真做慈善就直接捐助,不必用博彩的名义,赌博是浪费神的恩赐和托付。其四,博彩和正常投资,如一般股票投资都是风险(农耕、畜牧也都有风险),但这两种风险是不同的,正常投资的风险是与实体经济行为挂钩的,是可以预判的、虽然不可完全掌控,博彩的风险是随机风险,正常投资是基于对现实的理性判断,博彩是寄希望于“运气”(用圣经里抽签的例子来为博彩辩护,更是无稽之谈;抽签结果是神的旨意,但神没有让你把自己的财富放在抽签结果上)。其四,有些投资类型、包括有些股票运作类型是赌博性质的,因此基督徒不可参与,这里我们不展开谈具体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