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于“简要问答”页面。
基督徒对物质条件和财富的认识,是基督徒的世界观、生命观的必要内容。人活在这个世界,是不可能完全脱离物质条件存在的,这个物质条件在广义上讲可以归纳为财富,即这个人拥有或者可以支配的物质资源。起初神创造的美好世界,人所在的伊甸园,是物质条件丰富且美好的,“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做食物”,“在那里有金子,并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里又有珍珠和红玛瑙”,“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1:31, 2:8-16);神赐予以色列民的土地,是“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出3:8),神带领他们出埃及,神的恩赐和保守,包括金器、银器、衣裳、食物、水,(出12:35, 15:25, 16:13-15, 16:6等);神的帐幕是用贵重的材料制作和装饰的(出25:1-9);以色列民若顺服神,神的祝福包括地产丰收、吃得饱足,“你们要吃陈粮,又因新粮挪开陈粮”(利26:4-5, 10),神的供应是超过人的需要;神给亚伯拉罕、雅各、约瑟、约伯、大卫、所罗门的祝福,其中之一也是物质财富(创13:2, 30:43, 41:46-49, 撒下5:9-12, 7:2, 王上11:14-29, 伯42:12);神向以色列民应许的新约,也含有物质丰富(耶31:12-14, 结36:29-30, 37-38等)。在新约,主的一些神迹是关于人的物质需要和物质条件的,有些是生存需要(路9:10-17)、但有些则不是(约2:1-12);主的一些门徒是拥有一定财富的(太4:18-19, 约21:2-3),主也用有关积累财富的例子教导门徒,忠心的门徒是拿到银子后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钱(太25:14-30);在使徒教会时期,某些基督徒也是有相当物质条件的,例如巴拿巴、哥尼流、吕底亚、腓利门等(徒4:37, 10:1-2, 16:14, 门1:22)。举这些例子的目的是表明,财富、大量财富、积累财富本身与基督徒的身份、与属神的敬虔是不矛盾的,这些可以是神的恩赐、神的托付,是神借此祝福其他人的途径,也是神在其中得荣耀的方式。
但圣经同样多次指出,与财富、富人相关的各种问题,“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做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贪财是万恶之根“,”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诗73:12, 箴11:28, 传5:10, 太6:24, 路12:13-21, 提前6:5-10, 来13:5, 雅5:1-6等)。结合上一段,在圣经整体启示的架构下看,这里的问题不是财富、物质条件本身的问题,是”贪“财,是贪财而忘命、贪财而忘神,为富而骄、为富而暴,以恶求富、以罪求财。从一个角度讲,贪财与其他罪没有本质区别,与贪名、贪色、贪生无异;但另一方面,财富、大量的财富对人是特别的诱惑,这也是为什么圣经有些地方专门提出富人、财富的问题。财富意味着掌握资源,掌握资源意味着某个层面的自由,这种自由对想犯罪的人而言,意味着犯罪的自由、自由的犯罪,有足够的资源犯很多类型的罪,轻易犯罪而且不用担心犯罪的后果。穷不等于敬虔,富不等于罪恶,但某些罪在物质富足的激发之下更为活跃和放肆,就像另外一些罪在贫穷窘迫的情况下更为显著,罪不是这些条件制造的,但罪是在这些条件下显现并且发展的。
因此,根本还是基督徒的心志状态,以及基督徒思考并处置财富的体系,在圣经教导的整体里思考并处置(在教会历史上,对此有些极端的认识,这里不展开)。基督徒不排斥财富、也不排斥财富积累,而是要警惕与此相关的贪婪、罪恶、骄傲、忘神,这不是财富数量的问题,而是人心的问题,贫穷或富有不决定敬虔和罪恶,它们没有直接的相关性,有的人可以一贫如洗、但心里充满这些与财富相关的罪,有的人可以富可敌国、但心里没有这些恶念,反之亦然。每个基督徒对照神的话语省察的,是我的心在拥有财富、积累财富、享用财富的过程中,是否保持对神的信靠、感恩,对人的谦卑、爱心。保罗说的,“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1-13),他有的秘诀是可以在任何处境中都信靠神,”凡事都能做“,依靠神的基督徒有这个自由,不为贫穷所累、不为富足所扰。另一方面,如果财富导致我们犯罪,那我们在有些时候有必要远离财富(太5:29-30),如果我醉心于财富,心被物质条件所困、所忧,那说明我对神还缺乏真正的信靠(太6:25-34)。这不是说走到另一极端,不关心物质、不工作(帖后3:11, 雅2:15-16),而是说,贫穷、富有、过度贫穷、过度富有都不应当搅扰到我们心底深处的信心、谦卑、平安、喜乐、盼望,贫穷不一定是罪、但穷人有可能是因之犯罪,富有不一定是罪、但富人有可能因之犯罪。基督徒的目标不是寻求某种最适合自己的物质条件,而是寻求心意在神里的更新。
下一个问题是关于运用财富。“奢侈“在人类不同的文化中有一些共通的认识,例如某些稀缺的金属、织物,某些制作精美的器物会被认为是奢侈品,与神祗、财富、权力相关(王上6:4-22, 10:21, 诗45:13-15, 路7:25等),获取此类物品需要大量的资源,只有特殊人群有支配这类资源的能力。但具体何为奢侈很大程度上也是相对的,因为贵重、稀缺这都是相对的概念,是与周围环境比较后得出的结论,某个物件在过去为奢侈、在今天不是,在某个社会是奢侈、在另一社会不是。此外,某个基督徒是生活在其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有些物质条件是他可以选择的、有些是他没有选择或者无需选择的,例如,某个基督徒可能生长在富足的家庭,某些条件对他而言是习以为常,另一个基督徒则生长在物质缺乏的家庭,基本条件可能都是奢侈。造成这个差别的原因有很多,单就这个现象而言,前者没有必要有罪恶感,后者也没有必要有优越感,反之亦然。神从来没有定义基督徒生活的物质条件,基督徒可能出现在社会经济结构的每个阶层,不存在基督徒的理想经济条件和社会阶层,基督徒可以也可能是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的人群,还是前面说的,敬虔取决于你有没有犯罪,不取决于你的经济状况,也不取决于你和其他人经济状况的对比。当代媒体将社会的各种现象放在我们的眼前,我们会看到很多人的生活状态、很多基督徒的生活状态,世俗媒体和某些基督徒在灌输一些错误的观念,用经济状况本身在对人的道德水准进行评价,然后借此在某些人中激发负罪感、在某些人中激发仇恨,然后美其名曰公平正义,这与圣经教导是相悖的。圣经不是不关心公平正义,但这是神定义的,以神的公义圣洁为依据、以神的诫命为标准,不是人觉得有罪就有罪、某个阶级有原罪、没有绝对平均就有罪,基督徒不应当陷入这种异教认识的陷阱。
但是,运用财富是神对基督徒生命规范的一部分,财富是神的恩赐、神的托付,是神用以祝福这个人并借此祝福其他人。彻底放弃财富、均分财富只是早期耶路撒冷教会的特例(徒2:44-45, 4:32-37),不是给基督徒的普遍诫命;另一方面,将所得的财富全部用于自己的享用,也是神厌恶的(太6:19-21, 路12:13-21)。那关键是什么?关键是,“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还是基督徒在运用财富时的心志状态,这里没有一个特定的模式说,你的财富按百分比如何分配,多少用于自己、多少用于捐献,多少用于奢侈品、多少用于必需品。这取决于你和神之间的互动,你对神的话语的理解和应用,也取决于你和周围人事物的互动,神放你所在的境遇,然后怀着对神的信靠做出属神的决定。这也不是一个静止的决定,这是动态的互动,神在其中塑造你的心并引导你敬虔的运用财富,不论这个财富的数量多寡。当然,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看到世人对财富的痴迷,在人生没有真正意义的情况下,他们在极尽所能、耗尽心血的汲汲于财富、权力、健康、享受,”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林前15:32),他们是在以绝望的方式追求并尝试继续保有,因为今生是他们的所有,死亡是一切的结束。离开神和属神体系,财富、权力、健康、享受不但不是祝福,反而成为咒诅,它们可以给人带来短时间的快乐,但这只是为了暂时遗忘永恒的痛苦。世人有的认为他的问题是财富太少、为财所困,有的认为是财富太多、为财所累,有的认为是权力太小、被人欺侮,有的认为是权力太大、为人嫉妒,有的以为是自己不懂养生、不懂享受,有的以为是自己过于安逸、要健体强身,他们都在尝试理解和定位自己的问题、并为之提出解决方式,有的在宣传消费主义、有的宣传极简主义,有的猛药攻之、有的是静退养之,有的讲求随心所欲、有的讲求返璞归真。世人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贪图物质、财富、享乐,这只是更深层次问题的一种表现,世人需要的也绝不是中庸之道、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是从醉心名利转到无欲无求,他的问题与财富多寡、权力大小、健康疾病、忙碌休闲是无关的,他的问题是不认识神、不信靠神,生命没有指望、没有神,随从肉体和心中的喜好,为可怒之子(弗2:1-3, 12)。在这个世界,基督徒见证的,也不在于财富多寡、权力大小、健康疾病、忙碌休闲,而在于不论财富多寡、权力大小、健康疾病、忙碌休闲,基督徒对神的信实、敬虔,基督徒作为神的儿女与世界的区别。同样的境遇之下基督徒是卓尔不群的人,同样行走在众生之中,同样行走在金碧辉煌、家徒四壁、权倾天下、卑若草芥的各种状况,基督徒与世人的心志、思维、反应都不同,“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加2:20, 6:14, 腓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