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讲基督福音是基督给予使徒、并借由使徒给予基督徒的使命(太28:19-20, 徒1:8),使徒是最初的接受者、也是首先的践行者。……使徒在针对犹太信徒和异教信徒的传道时,他的策略不同、内容也有差异,福音不变但传福音的切入点有变,因为犹太信徒和异教信徒的问题不同、起点不同,这里侧重看使徒向异教信徒传福音时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因信称义”、“因信得救”、“因信得生”是宗教改革之后正统教会最为熟悉的教义之一,得救不在乎行为而在于信心,这是新约和旧约圣经清楚且一致的教导,信靠神和神的应许是罪人得救唯一的途径。没有一个人可以依靠行为得救,罪人做不到、基督徒也做不到,依靠遵守人的良心无法得救、依靠遵守摩西律法无法得救、依靠遵守基督的诫命也无法得救,因为人只要还在犯罪、只要还会犯罪,他的行为都会受到罪的污染,他的行为就无法达到神要求的完全圣洁、没有瑕疵。因此,人的得救只能是通过信靠基督,信靠基督为罪人成就的完全的义,神将基督的义加在信他的人身上,然后这个人的罪得以赦免、得以称义、得有永生。这就是为什么说,得救的信心不是任何信心,而是特定的信心:这个信心是依靠耶稣基督的恩典、相信耶稣基督的应许而得救,拯救人的不是信心本身、而是信心的对象,是信心依靠的基督。
我们在向不信神的人传讲福音时,神在被造世界给所有人的见证是前提,我们讲的是他们在心底里知道、并且无法否认的神,他的否定(包括我们得救之前的否定)不是因为神存在的证据是多么的隐晦、飘忽,而是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做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1:21-25),罪人是“行不义阻挡真理”(罗1:18),不是没有真理,而是罪人刻意的阻挡真理,不是神多么的难以置信、而是罪人从罪里笃定的不信。
成功神学是现代比较流行的基督教的变种,其核心理念非常简单:神给基督徒祝福必定是物质的财富、事业的成功、家庭的和睦、身体的健康等等世界的、物质的、今生的美好。这个运动自战后在美国兴起,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球广泛传播,但其源起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的社会福音及其在二十世纪前半叶的破产,基督信仰的世俗化从社会层面转移到个体层面,当然,更重要的是传统基督教社会和宗派的迅速空心化、空洞化,为成功神学提供了存在和蔓延的土壤。
下面我们简单列举一些有助自学的工具,可以根据自己的状态、需要、兴趣斟酌使用。首先强调的是,在一个人具备足够分辨能力之前,不要通过网络搜索去寻找问题的答案,虽然这可能看似是最直接和容易的方法,但却是最危险和错误的方法。网络是信息的集合,是各种性质和来源的信息集合,其搜索结果多数是以点击数量排序的(且不说竞价),也就是说,这是以不信神的人占绝大多数的、以不信神的学术占绝大多数的人决定的。不是说网络里没有正确信息,有,网络可以对基督徒很有帮助,但就像所有的工具一样,我们要明白它的利害,知道对它加以取舍。如果你知道哪些网站、哪些资源是可靠的,可以进行针对性的检索和识别,否则,就是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洪流里游走,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这里仅简略提及学习圣经的几个阶段。
- 通读。通读一遍圣经,无需对难点和问题作过多停留;通读的目的是熟悉圣经的基本内容、历史脉络、成书框架。阅读可靠的现代正统圣经翻译,避免小众、偏门、过于古老、异端的翻译。时间:三个月到一年。
- 细读。跟随注释圣经学习一遍圣经,注意书卷导读和难点经文的解释;细读的目的是解决关于圣经内容和教导的常见问题。跟随神学体系正统的注释圣经进行阅读。时间:一年到三年。
- 精读。着重学习圣经关于神和救赎的基要教导;精读的目的是建立基本的神学框架,把握圣经的核心真理并具备一定判断力。跟随正统神学概览类书籍,研习圣经的基本教导。时间:二年到三年。
- 深读。深度学习圣经;深读的目的是融会贯通,形成坚实的认知体系,具备相当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比较成熟的判断和分析能力。阅读正统的圣经注释、教会历史、神学专题,并广泛涉猎语言、社会分析类等书籍。时间:长期。
对学习圣经的更多阐释,可参考此文档:学习圣经。
基督信仰是与历史紧密关联的信仰,神是创造历史并在历史中工作和启示的神,圣经是神在历史中借着先知和使徒成就的话语,基督是神子道成肉身、真实的在历史中显现并完成救赎的主,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在历史中见证神和并践行神的恩典。基督信仰和基督教会有着神在历史中建立并维系的源流,圣经是通过一代一代的基督徒被传抄、传讲、保存、翻译、印刷,教会是通过一代一代的基督徒在万国万民中扩展。我们不是第一个基督徒,我们是站在教会两千年历史源流里的,前代教会和基督徒以各种可见、不可见的方式在影响着我们,历史对于人类、对于基督徒而言,是无法回避的。基督徒所在的历史除了人类普遍的历史、所在民族和国家的历史,就是教会的历史,我们在学习圣经、应用圣经时或多或少的会涉及到教会历史,不少基督徒也有兴趣了解教会历史,那如何学习教会历史?
法利赛人是新约时代犹太人中间的宗教精英,撒督该人则是犹太人中的宗教贵族,这两种人在犹太宗教和社会生活中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在耶稣基督的事工、以及后续的使徒教会,他们也是长期坚定的反对者、甚至迫害者。……这里仅简要谈一点,就是法利赛人对规则的理解,不少人都知道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律法主义,但他们的错误到底是什么?他们对规则的认识到底是哪里有问题?点击打开《法利赛人的规则》
如何理解以色列这个民族、现代以色列这个国家和圣经的关系?……基督徒有情绪、但不是情绪式的反应,基督徒有立场、但不是被世界左右的立场,我们常讲的属神认知思维体系、属神生命的成长,就在于让我们遇到事情,不管是平常事、还是非常事,我们的反应不是凭着血气,不是混沌的随波逐流,不是临时起意去找答案;囊括万有的属神体系已经给了我们认识并思考万事万物的框架,赋予我们成熟分析问题的能力,也有基于体系的深度和定力。否则,基督徒会像世人一样,被某些迎合血肉之气、混淆视听的人所蛊惑,被各种似是而非、不辨是非的观点摇摆。下面仅就以色列民族、犹太人、以及当代以色列的地缘政治等,简要提几点。
在神的十诫之中,“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侧重讲神的独一,“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侧重讲神对被造物的超越,“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侧重讲独一的、超越被造物的神的尊荣,人对神的敬畏(出20:7, 申5:11, 详见“圣经概览4.4.3.2”)。“神的名”在圣经中指的不是一个词语、音节、文字符号而已,“神的名”指代的是神之为神的存在、神性、荣耀,这个诫命与之前两个诫命本质是相同的,违背这三个诫命都是对神的否定和矮化,否定神的独一、神的超越、神的尊荣,许多人以为前两个诫命很严肃,第三个就可以随意一点,这是严重的误解,违背三个中的任何一个诫命都是对神的存在、神性、荣耀的攻击。“神的名”、“称神的名”的严肃性就在于此,人在称神的名、说神的名、用神的名时,这个称呼、说明、引用必须与神的尊荣相称,必须与神的话语一致,否则这是在“妄称神的名”,这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
例如,“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神的名”(利19:12, 亚5:4, 太5:33),用神的名来为罪人的谎言辩护、伪饰,“妄称”等于“亵渎”因为,这是将真实圣洁的神矮化谎言的参与者、罪的支持者、罪人的工具,这个亵渎当然还有一种表现,是直接的辱骂和攻击神,“亵渎圣名,并且咒诅”,“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必被治死”(利24:11-16)。将神与人的罪挂钩是“妄称神名”的常见表现,例如,假先知,他明明没有从神来的启示,却说这是神的启示;假教师,他明明不是在讲神的话语,却说这是神的话语(申18:20, 王上22:11-12, 24, 耶14:14, 林后11:13-15, 加1:8-9);假敬虔,以神的名义去犯罪,“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做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太15:4-6, 耶7:8-11);假恩赐,“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伪托基督之名,但基督根本不认识他、也没有给他这些权柄和能力(太7:21-23, 徒19:11-20)。另一方面,当人在不确定神的旨意如何、神的工作如何的时候,人应当避免将自己的愿望投射到神、强加于神(但3:16-17, 约21:20-23),应当出于对神的敬畏出言谨慎。
基督徒在生活中一定会“称”神的名,我们学习神的话语、传讲神的话语、向神祷告、为神见证,必然要称神的名,但我们如何理解、称呼、说明、引用神的名?我们的理解、称呼、说明、引用应与神之为神相称、与神的话语一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不错讲、不多讲、不乱讲。“妄称神的名”,不敬畏神的名,以随意、轻佻、罪恶的方式称神的名、基督的名、圣灵的名,在旧约和新约都是重罪、大罪(申18:20, 彼后2:1-3, 10-12, 约二1:10-11),但如今某些宗派却将“妄称神的名”立为宗派之本,例如,完全不顾神在圣经里对神的启示、对神的旨意的启示、对神的诫命的启示,只是从人的感觉出发,就敢于说自己有神给的某某能力、某某启示、某某预言、某某呼召,而且这些宣称与圣经教导直接相悖、也与事实不符。这种用神的名义来包装人的感觉、人的愿望与上述圣经的实例如出一辙,他对神的无知、对神的叛逆导致他对神缺乏敬畏,他能以如此轻佻的方式随便的引用神的名义来美化自己,说明神对他而言依然是一个工具。“妄称神的名”背后不是一个小问题,是扭曲的对神的认识、是颠倒的神人关系,“敬畏神是智慧的开端”,“妄称神名”的人那里没有智慧,不可能有智慧,他连智慧的开端都没有到达。
相关圣经经文摘录:
摩西对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3-14)
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宣告耶和华的名。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5-7)
你们原不是来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云、黑暗、暴风、 角声与说话的声音。那些听见这声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们说话, 因为他们当不起所命他们的话说:“靠近这山的,即便是走兽,也要用石头打死。” 所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 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 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并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 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 当时他的声音震动了地,但如今他应许说:“再一次我不单要震动地,还要震动天。” 这再一次的话,是指明被震动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动的常存。 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侍奉神, 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12:18-29)
佛教是世界上影响范围最广的传统异教形式,是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其发端于印度传统宗教,释迦牟尼被认为是佛教的创始者,其教导的要义逐渐发展成为多宗佛教。自汉传入中国,历经两晋南北朝,在隋唐已经有很大影响力,某些时候成为皇家宗教,佛教的思想在与本土儒家、道家思想的互动、交锋中,也影响到后者的发展,最后在中国形成儒释道三教的主导模式,佛教的一些教导已然渗透入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识和潜意识。
佛教也可以粗略的视为存在两种倾向,一种偏重哲学化,一种偏向体制宗教化,如同道家,这种偏重哲学化的思想要比体制化的宗教影响深远。佛教内部的多元化不是这里探讨的问题,其历史形成诸多宗派,仅在中国自魏晋以降就又多种,例如天台宗、三论宗、律宗、净土宗、法相宗、禅宗、华严宗、密宗等。对佛教的批评,自佛教传入中国后就有出现,尤其是在南北朝、隋唐时期,多是儒家针对佛教所讲的虚无、禁止婚姻嫁娶、僧侣不从事生产等等方面,并推动在某些时期对佛教的镇压,如“三武一宗”的灭佛运动。到两宋及以后,儒家对佛教的态度相对友好,某些理学大师对佛学也颇有兴趣,但儒家整体对佛教还是有一定的戒备。
下面仅就佛教的几个基本概念,来分析其作为异教的特征。
某些人认为佛教是无神论,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也不正确。释迦牟尼所定义的佛教,的确没有宣扬对他个人的崇拜,他为佛陀但他并没有对此的垄断,人人皆可为佛,他也没有对宇宙一个清晰的解释,也没有提出敬拜某个神祗的概念,但这并不等于佛教就是无神论,或者说佛教不是宗教(现代某些人希望追求这种“纯粹”的佛教)。且不说后期佛教对神祗的崇拜,仅就佛教对世界的解释而言,原初佛教依然是与印度教类似的泛神,区别仅仅是印度教是定位于某些神祗的泛神,原初佛教讲的泛神是潜藏于世界的泛神,这在下面的佛教基本理念中都有体现。
佛教作为异教的首个重要特征是其信仰的不定型,佛教的经典没有限度、没有界定,是在不断增长的、而且是可以相互融合的,在这里没有什么排他性,甚至诸家、诸宗之间存在矛盾都没有问题。这也给定位佛教的教导带来困难,很难找出全面讲述佛教教义的文献,或者是标准化的佛教信仰,因为这不存在,它的核心是一种倾向、方式,人可以在这个框架之下添加很多东西,每个高僧对其都有新的诠释,甚至到最后出现与原初的佛教完全无关、相反的东西,包括在中国民间流行的很多佛教形态。
佛教的宇宙观是典型的世界的自有永有,释迦牟尼避谈世界的起源,因为他假定世界的自有永有,后期佛教对世界起源的解释,也不外乎是用世界去解释世界,即使是他用某个神祗的创造来解释,这个神祗依然是被造物或者放大的被造物(某种“道”、“气”,或者是拟人化的神)。他认为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人类的终极关系,他所定义的主要理念,轮回、开悟、涅槃都是围绕这种关系,生命是在不同形态之间的变化,人、动物、鬼、神,所有生命形态都是自有永有的世界的一部分,用轮回解释世界其实是罪人在狭隘的被造世界视野内观察世界得出的结论,他看到生命从生到死的过程、新的生命从无到有的过程,因此认为这些背后是生命的轮回。且不说轮回本身是多么荒谬,这种基于被造世界对被造世界的解释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
佛家讲的“开悟”,不同宗派有不同的解释,例如禅宗讲“明心见性”,这是佛教的认知论,他认为人类认知的方式,最终极的方式是什么,是依靠人的参悟、在某种刺激、或者是脱离任何刺激的参悟,这依然是在脱离真神、脱离真神的启示,独立的认知、独立的运作,是罪人在参悟堕落的世界,这个“悟”最后能悟到什么?这个“悟”其实是罪人自我的认知、幻想、构造。他能够意识到一些问题,但无法认识到人的根本问题。
佛家讲的生命的最高境界是“涅槃”,幻灭、解脱,没有任何痛苦、烦恼。佛教经常讲众生之苦,但他认为“苦”的来源是什么?是生、是欲、是轮回,所以脱离苦的暂时方式是从生、欲中的解脱,最终极的方式是从轮回中的解脱,进入一种长存的状态。佛教认识到人类社会存在问题、人性存在问题,但他不知道问题在哪里,所以只能归咎于生命本身(轮回是生命本身的一部分)、生存本身(生与欲,以及无常、苦、我),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消灭生命、消灭生存,但没有生命、没有生存的状态是什么?这个美好对人而言有什么意义?所以最终佛教在追求终极幸福的同时是在追求终极的虚无。
最后,佛教所谈的“善”。在上述宇宙观、认知论、生命观之下能有什么样的伦理观,可想而知。仅看佛教的词汇,佛教的“善”看似是很好的理想,劝人向善有错吗?但佛教的“善”是什么?依据什么标准在定义善恶?主要有两种标准,一种善恶的定义基于人的感觉、感受,不管是个人心理的愉悦、安适,还是自己或者他人的利益,一种善恶的定义基于善恶报应,说到底还是基于人的“苦”与“乐”,佛教最常用的两个词汇,这是罪人在堕落世界体验、认识的“苦”与“乐”,是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苦”与“乐”,与创造万有、掌管万有、审判万有的神有关系吗?与人的罪、对神的悖逆与关系吗?没有,这个善,看起来很好,依然是局限在被造世界中的扭曲定义。同时,由于佛教没有超越人类的权柄来定义宇宙秩序、社会秩序,就导致佛教对人类的伦理是没有兴趣、也是没有能力的,因为他讲的是去生、去欲,既然都去了,伦理秩序还有什么意义。也就是说,佛教对人类社会的许多秩序都是空白的,例如基本的男女秩序、家庭秩序,尤其是男女秩序,佛教没有任何教导来定义、也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予以管制,如今,佛教最为兴盛的国家反而是世界上最早、而且也是最为普遍的混乱男女秩序的国家。为什么,因为他的意识形态中根本没有这个方面的内容。
当然,佛教还有很多其他的教导,很受欢迎的教导,以上仅从基本理念的角度来阐释佛教的异教性,自始至终的异教属性。
多数基督徒,至少是阅读这篇文章的多数基督徒所在的教会是宗教改革时期出现或之后衍生的各个宗派,例如常见的路德会、圣公会、长老会、浸信会等等,虽然他们之间的神学认识存在不同、出现的次序也有先后,但都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前期的德国、瑞士、英国为代表的宗教改革,从罗马教会分裂而有的新教,“新”的基督教会体制和神学。宗教改革是教会两千年来的里程碑式事件,对之后五百年的基督教会和人类社会意义重大。今天的基督徒,不论自认为从属于哪个宗派,都不是在真空里成为基督徒,不是在真空里理解和实践这个信仰,他始终是站在教会的历史源流里,不可避免的受到前代基督徒、尤其是宗教改革以来教会发展的影响。我们在思考如何认识罗马天主教、天主教是不是正统信仰等问题的时候,这不仅是历史问题,这是关系到何为福音、何为拯救的根本问题。历史是一面镜子,问题是一面镜子,每个人都在用自己认定的某个标准来看历史、来看问题,我们看历史、看问题最终是看我们自己,鉴察我们自己,审视我们自己的认识是不是符合神的话语。我们最终关注的,不是我们站在教会历史争论的哪一边,而是我们是否是站在神的一边、神的话语的一边。在真理与谬误,属神与异教的分歧面前,装作与世无争不是超脱,是堕落。
宗教作为普世的现象,基督信仰作为历史传承的信仰,我们在思考这些问题时一定会涉及到基督信仰内部和外部的比较,这里有四重:一是正统基督信仰之间的异同,二是正统基督信仰与非正统基督教之间的异同,三是正统基督信仰与近似基督信仰之间的异同,四是正统基督信仰与普遍异教之间的异同。当然,这里就关系到何为基督信仰、何为正统、何为错谬、何为异端、何为异教,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也体现了罪对属神信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腐蚀,罪人在不同条件下对神的启示和见证的应对。我们在思考某个具体问题时,例如改革宗与圣公会,长老会与浸信会,改革教会与天主教会,基督教与摩门教等等,应意识到上述的四重异同以及在这个具体问题上的反映。这篇文章简单看犹太教,犹太教作为宗教学和社会学的现象,不同的人有不同定义,认为自己相信犹太教的人对犹太教的定义也不同。犹太教与犹太人、犹太民族是紧密相关的,虽然历史上一直有少数外邦人(非犹太人)皈依犹太教,但就整体而言,犹太教依然是以犹太人主导的信仰,历史上由于犹太人主动或者被动的迁徙,在东欧、西欧、中东各地区的犹太人形成了有鲜明地域特征的信仰元素,近代以来,犹太教和其他传统宗教一样经历了自由化的浪潮,不少犹太人不再持守犹太教的宗教内容,只是继承其中的文化、民俗元素。下面关注的是传统的、保守的犹太教,是犹太教的正统派(Orthodox Judaism),当然,这个正统派内部也还是有区分,哈雷迪教派(Haredi Judaism)、哈西迪教派(Hasidic Judaism),相对开放的现代正统派(Modern orthodox Judaism)等等,但他们的核心教义与新约圣经时代以法利赛人为代表的核心教义是一致的,传统是犹太教信仰的命脉,因此主和使徒指出的犹太人的一系列问题在犹太历史中持续存在,有些错误甚至随着时间变得更为僵化。
道教和基督教有相似之处吗?的确,属神信仰与诸多异教在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二者所谈的内容、所运用的词汇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致的,都会谈到神、终极、理想、善恶、真伪、拯救、幸福等等概念,不少的异教也会涉及与属神信仰类似的定义,例如认为神是某种终极、超越的存在,认为人应当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这些形式上的相似并不能掩盖二者在实质上的区别,即二者在思维认知体系、在所理解的宇宙秩序、存在体系的根本矛盾与冲突,这些矛盾与冲突不仅是宏观架构,而且一定会渗透并体现在对具体问题的认识,例如对何为神、何为善恶、何为幸福的认识。
二者的根本区别,首先是,属神体系是基于自有永有的神的创造和掌管,基于神的启示,属神体系对一切的理解,包括对神、对世界、对人,对一切道德准则、被造物关系、神人关系的理解,都是基于这个真实的神,真实的启示,真实的工作。这个神不是一个虚幻的神的概念,而是在创世以前自有永有,并按照己意创造世界、掌管世界、并审判万有的神。异教可以有神的概念,而且有很多种神的概念,但没有一个异教的神祗如同真神,甚至没有可能接近。异教体系虽然可以用诸多宗教语汇、哲学构造,但异教体系是基于被造物的自有永有,基于人的存在认知从神的独立,不是从一般的神的概念中的独立,而是从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的独立,从神的恩典和启示中的独立。也就是说,所有异教的学说,对宇宙、世界、人类的解释,包括其对神祗的解释,都是在否定独一真神的前提下、在独立于神的过程中进行的。异教学说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神的反叛,因为他的前提是:人可以离开真神和真神的启示去追求、探索,并且最终明白何为神、何为人、何为信仰,这本身就是人类狂妄的表现、是人类在罪中疯狂的自信。其学说的假定是,作为一个堕落的人,在堕落的世界,在被罪扭曲的认知情感体系之下,罪人可以知道神、知道如何敬拜神、知道善恶真伪,这是对神的否定,对神定秩序的否定。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向他,罪人如何能够离开这样的真神,然后继续找到真实、正确、幸福?我们应当透过异教所采用的复杂词汇,探究异教对宇宙、世界、人类的终极解释是什么?这个解释到底是基于自有永有的神、神的工作、神的启示?还是基于被造世界、罪人对被造世界的认知?异教体系基于被造世界的自有永有,意味着其对世界的解释最终只能停留在被造物的层面,不管他用的词汇是神祗、终极的概念、理性、规律、科学、轮回、命运,他还是在用被造世界的元素来组装这些词汇,这是我们分析异教时的重要切入点。
通俗的用法常常称之为道教,但不论是在历史传统还是现代学术中,道家和道教还是有一定的区分。道家一般认为肇始于老子(一说黄帝)、庄子,后来列子、淮南子、抱朴子等也位列道家经典,在后期整理的“诸子”中都有一席之地。道家可以看作是更偏向哲学的一种思想,有宗教意味但总体来说宗教意味不是很浓厚,但始于东汉的道教就是宗教意味很浓、但哲学居于次的学说,结合道家、方术、仙家、五行等元素,又与民间宗教杂糅,形成多个变种。道教是泛神多神教,一炁(气)化三清,三清(三尊神)一般视为最高神祗,但也有其他的神祗体系,发展出天庭、人间、地府等三界,由玉帝统领诸神,这也是泛神教的典型特征,信仰没有定型,只有一个泛泛的概念,而信仰实体可以变化。当然,道家与道教的区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道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要比体制性的道教广泛、深刻,渗透到政治伦理(例如西汉初流行的黄老)、社会伦理(汉末两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艺术(传统书画、诗词)等多方面,宋明时代成熟的儒家思想,理学、心学都受到道家的影响(也有佛教)。这里没有时间展开谈这些学说的历史沿革,其在历史传承中也有丰富的多样性,即使仅比较老子、庄子,各自理论也有鲜明的个性。下面以老子的道德经[1]为例,仅就一些基本概念,从上述思维体系的角度进行检视。
由于圣经翻译所采用的“道”,尤其在约翰福音,很多人认为圣经中的“道”与老子的“道”是相同的,甚至有些人以为老子谈的就是神的启示、谈的就是基督。这当然是误解,混淆神的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无视神的恩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无视人的罪性和世界的堕落。这两个文献中的“道”是文字的相同,某种意义的相似,但本质和体系是完全不同的,就像圣经启示的“神”与异教谈的“神”不是相同的。下面看老子对“道”的一些解释(原文引用,可参见通俗译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25章)
老子对“道”的定义是,在天地之前就有的混然,永不停息的运转,为万物的根本。这听起来像不像圣经的“道”?像,是不是圣经的“道”?不是!老子的“道”是在天地存在之前的已有的“规律”,是冥冥不可知的规律,是这个规律以某种形式成就了天地万物的存在。但真正的神是“规律”吗?不是,真正的神是自有永有的人格化的神,规律没有人格、是僵死的,没有意志、是机械的,但自有永有的神是三一的神,有丰富的人格、丰富的意志,而且是自有永有的人格、意志,并且凭己意行万事。万有的存在不是这个“规律”自然运转的结果,而是自有永有的神的主动的决定,人格化的神的有意识的决定。老子在这里的定义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定义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定义一个哲学上的终极,但这个终极最终只能是规律、原则,而且是从被造世界推导的规律、原则。老子的“道”看似像真神,其实不过是对被造世界“规律”的放大,成为一个所谓的终极规律、根本规律。后面,老子对这个所谓终极的规律,万有根本的“道”,解释的很清楚,“道法自然”,“道”是终极的吗?看似像是,但其实不是,“道”是自然规律,“道”取法自然,是自然所有的“道”,这个自然不是仅指自然界,而是自然而有的现实,说到底,是什么在解释“道”?是自有永有的世界。看似“道”是终极的,但这个“道”依然是依附于这个自有永有的世界。
老子又是怎么解释“道”的运作?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40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42章)
看到这些,有些人会认为这里讲的与圣经的创造很契合,圣经不也讲从无到有的创造吗?甚至某些人还用这个去推导三一的神。首先,要明确圣经讲的是什么,圣经讲的不是从无到有的创造,圣经讲的是自有永有的神从无到有创造万物,不是虚空的“无”,也不是老子解释的“道”,也不是不可名状的“奇点”(大爆炸),而是源自神的旨意、神的能力,而且是自有永有的三一神,不是在被造世界形成的三一神。老子以及道家运用的“生”,很能反映其学说的内涵,与近现代进化论所谈的“化”、宇宙论所谈的“炸”是一致的,都是被造世界内部的运作、变化,圣经启示神的工作,表达的不是被造世界内部的演化,而是自有永有的神的“创造”。老子这里将一切归于“无”,与柏拉图的理念相似,当人类希望定义一个纯粹的终极概念时,真正的纯粹只能是“无”,看似是无所不包的,实际是空洞无物的。因为即使是罪人也能理解到,一旦把这个终极固定在某种“有”的形态,必然在限定这个终极,(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没有限定,只能是“无”,而异教定义的“无”只能是虚无的无。所以他的解释最终是“无”,看似玄妙实则荒谬。
这就涉及到在认知论中的矛盾,如果世界的终极,“道”,是这样的存在,那人又怎么可以知道呢?见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为物,唯恍唯惚。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衆甫。吾何以知衆甫之状哉?以此。(第21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37章)
这个“道”可知又不可知,恍惚之中有象,有物,有精,而且还很真切,老子的学说都是建立在这个“道”,但他对这个“道”的理解却是如此的暧昧,很确定、然又不确定,他的认知始终是蒙昧的,他的确定始终是飘忽的,“道”无为又无不为。这个认知的虚无是所有异教的共同缺陷,他可以非常有信心的宣告自己的发现,但同时他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认识是在混沌之中的片段、碎片化认识。没有基于真神和真神的启示,这是必然的。
老子的社会伦理颇有近代卢梭、黑格尔之风,谈自然、谈辨证,谈自然就意味着不承认世界、人类的堕落,谈辨证就意味着不承认存在绝对的真理、不变的准则,在这些前提下,老子的社会伦理是消极的,即使在中国传统中,也非主流,而是在某些时代暂时的策略、某些人群避世的选择(当然,这不是说儒家或者其他宗教没有避世的理念)。见下: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19章)
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57章)
虽然在某些层面,老子对罪人的某种趋势是一种批判,但这种对人性、人际关系、社会秩序的理解与圣经的教导是相悖的,基督徒不可能认同这种道德观念、善恶观念,对人性,也就包括对人的罪性采取的消极措施,也不能随从今世的人所有的类似理念。这也是异教的普遍问题,它可以意识到某个问题,但他对问题的解读、对问题的解决都是极端的,在处理一个极端问题时走到另外一个极端。
时间关系,以上讨论仅提及道家老子的少数概念,但这些概念足以反映其思想的异教特征,以及与属神信仰的根本分歧。
[1] 此处仅谈道德经的内容,不涉及历史文本、文本传承的问题。
伊斯兰教、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末日圣徒)、基督教科学会等皆可视为不同程度的“伪基督教”,并且具有一些共通的特征(虽然伊斯兰教通常不列入此类):
- 否定旧约、新约圣经的真实,宣称新旧约圣经已经以某种方式被污染、破坏,或者是残缺,而他们才是真正信仰的所有者和传承者;这是异端常见的切入点,通过否定新旧约圣经、否定所有教会和传统、以及所谓的重建信仰来为他们的邪说邪术提供存在的空间,并招聚门徒。
- 在这些异端系统里,他们都对新旧约圣经有部分的承认,例如,可兰经里含有部分旧约、新约的内容,耶和华见证人的新世界译本宣称是对新旧约的翻译,摩门教和基督教科学教都口头上承认圣经。但他们对圣经的解读是被这些“新”的启示所控制,例如,耶和华见证人的新世界译本的诸多扭曲翻译、大量的守望台出版物作为解读和教导的资料;摩门教看似承认圣经,实际上是被摩门经操纵的圣经,科学教亦然。真正的基督信仰是神默示先知和使徒成就的旧约圣经定义的,这是信仰的根基,而这些异端在这个根基上已经偏离,所以没有必要纠缠于他讲的具体内容,没有意义。
- 这些异端的性质都是基督教的异教化,是用基督教元素包装的异教——是异教、不是基督教!是异教、不是另外一种基督教!与新旧约圣经启示的神、人、基督、救赎、生命在每一点上都是抵触的,只不过其异教化的程度不同(例如摩门教实际是多神泛神教,伊斯兰教至少还是一神教)。
- 最基本的一个错误,且是他们共通的错误是,否定基督的神性。这些异端没有一个承认基督的神性,都将基督视为被造物。暂且不论他们别的错误,只在基督这一点上出错,就说明他们没有神、没有基督、没有救赎、没有生命,他们依然是在异教体制之下、被罪奴役的人,与信仰佛教、道教、印度教的人没有实质区别,唯一的区别可能是他们对真正属神信仰更为抵制。
- 分辨异教、伪基督教、伪基督、伪福音是基督徒认知思维的基本内容,是基督徒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个前提就是我们应当放弃无知和幼稚。有些人对基督和使徒教导的真实的属灵环境没有清醒认识,他天真的认为只要别人跟我说他信神、他就得救,别人跟我说他信基督、他就得救,这种极其容易满足的人实际上是在放弃属神的思辨。他像一个乞丐一样,只要别人施舍给他一个口头上的信、不管这个信是多么的空洞,他就满心欢喜、把这个人当作基督徒[1],这是在危害自己的灵魂、也在葬送别人的灵魂。真正的基督徒是神定义的,他没有相信真神、没有信靠真基督,你再怎么希望他得救、他再怎么希望自己得救都是无用的。令人担忧的是、也是很可悲的是,很多人至今还是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分辨异端、分辨伪信仰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困难的是很多人不愿意分辨、不愿意面对现实,他有对人的好意、但没有对神的忠诚,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好意也不会是好意、而是隐藏的恶意[2]。
异端 | 伊斯兰教 | 耶和华见证人 | 摩门教 | 基督教科学会 |
成立时间 | 610-632 | 1870s | 1820s | 1860s |
创立人 | 穆罕默德 | Charles Taze Russell | Joseph Smith | Mary Baker Eddy |
“新圣经” | 可兰经 | 圣经新世界译本 | 摩门经+圣经 | 科学与健康暨解经之钥+圣经 |
[1] You are so easily pleased by a false belief, but Christ is not.
[2] Do you think you know better about loving people than God? It is God’s will to wake this man up in his false belief, so you are not doing him a favor by affirming and encouraging his false belief. You are against God and against this man’s soul.
女人是否可以讲道,在今天的教会看似没有争议,为什么只有男人可以?男女不是平等吗?这不是歧视女性吗?这不是压制女性基督徒的服事吗?旧的传统怎么能适应新的时代?神不是爱人吗?绝大多数的所谓教会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做出决定,而且大多数的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也已经做出选择。但到底可以不可以,这个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回答?
- 首先这是基督权柄的问题。
- 其次这是使徒权柄的问题。
- 然后这是圣经启示的问题。
- 然后这是圣经经文解读的问题。
- 然后这是圣经教导应用的问题。
- 最后看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圣经教导。
对这些问题的展开讨论,点击此处在新页面观看。
异教奉献是在这个前提下存在,其诸多形式,如“上供”、“供养”、“布施”、“施舍”,对上的供养、对下的施舍,实际是以自我为中心,上面的神明需要“我”的供养,下面的百姓需要“我”的施舍,所以我只要给、就是行善,他需要、我给他,这不是行善是什么?有什么问题吗?这种异教式思维在基督徒中间也常见,不少基督徒的奉献其实是异教的奉献,是按照异教思维去看待自己、看待自己的财物、看待神、看待神的仆人,是“亏心”的奉献,不管他给予多少财富,他的心不正,不仅不正、反而越来越歪。
世人乐于谈个性、性格,现代心理学兴起之后,更是许多人喜欢探究。我是什么性格?他是什么性格?有人说,“性格决定命运”;有人说,人际关系的问题最终都是性格不合,所以你们要提前知道性格是否相合,再决定是否开展某种关系。这种想法在基督徒中间也很流行,有些人也喜欢讲性格决定论,性格决定命运、性格决定关系。基督徒之间关系出现问题,他的第一反应、通常也是他的所有反应,是认为这是性格、心理层面的状况,是他的性格如此导致他这么想、这么做。这看起来很有道理,每个人都能理解和感受,有些还继续用类似原则进行基督徒的婚姻辅导、门徒训练、教会管理。然而,这是圣经教导的吗?圣经讲的人的根本、人际关系的根本是什么?是性格、心理吗?(点击打开全文《性格与基督徒生命》)
对人的赞许、鼓励是正常人际互动的一部分,在圣经里我们看到神对人的肯定、悦纳,也有先知、使徒对人的作出的类似评价,尤其在保罗的事工和书信里有鲜明体现(相关的一些例子见下“嘉许和鼓励”)。这种互动有几种作用,首先,这是基督徒自我认知的一个途径,我们对自我的评估一是自己对照神的话语进行鉴察,另一则是他人给自己的反馈,当然这种反馈可能是正面、也可能是负面的,可能是正确的、有可能是错误的。其次,这是基督徒对神的感恩、赞美的一部分,例如,在保罗的书信里,他对其他基督徒个体或者群体的赞许,都是融合在他对神的感恩、赞美,以及他对神的祷告之中,是他认识到神的恩典在他人中间成就的工作。其三,这是基督徒对他人建造的方式之一,保罗对所牧养基督徒的嘉许,是对他们的信心、爱心、忍耐等等品格的肯定、鼓励,希望他们能够在基督里面继续结出属灵的果实。这不是说他们已经完全成熟、没有问题,但他们已有的这些新生生命的迹象和表达是神所喜悦的,他们也应该知道这是神悦纳的。因此,基督徒之间的赞许包含对神、对自我、对他人的三重维度,对神的感恩、对自我的鉴察、对他人的建造。
涉及到我们对他人的赞许,在上述的大背景之下,应遵循有几点原则。一,我们对他人的赞许一定是以对神的感恩和称谢为前提的。我们看到他们所表现的品格、奉献,但绝不仅仅停留在人的层面,我们更要看到在他们里面工作的神,是因着神的恩典、神的工作,他们有如此的品格、奉献。离开正确的神人关系谈人际关系的互动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如果仅仅是看人、谈人、赞许人,不论我们讲的内容是什么,都不是荣耀神的,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神在这个事件里存在。这也是基督徒之间的赞许和异教徒的赞许所不同的,我们是在神的恩典架构里看人,他们则是拘束在人的狭隘层面看人。同时,我们对他们的赞许,是因为他们表现的神所嘉许的品质和行为,而非取悦人和世界的东西,我们肯定的是神所肯定的,我们喜悦的是神所悦纳的,谈的是真正的属神品格及其表现,而非一切世俗拥戴和追求的那些技巧和能力。二,我们对他人的赞许一定是出于自己的真挚、真诚,真心认为他表现出的内在和外在是神的恩典工作、是圣灵的果实。基督徒不吝啬对人的赞许,但我们也不滥用这种赞许,有些人对他人的称赞很多时候成为例行公事,仿佛是基督徒之间应有的礼节,不论实际情况如何,他都会说很多溢美之辞,这是不负责任的,这种称赞最后成为这个人的假冒为善,他称赞别人的目的是想让别人认为他是一个好基督徒,他言不由衷的称赞是在装点他的门面。这也会造成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他前后不一致,他在人前可能称赞别人、但背后说一些与之矛盾的话,因为他的称赞不是发自内心的信服,他在人后说些别的也就不可避免。三,我们对他人的赞许一定是出于对他人的建造。赞许不是随意泼洒的铜板,还是前面说的,我们不故意不称赞别人、但我们也不随意称赞别人。赞许与其他人际互动一样,是以爱人、建造人为目的的,这个称赞如果可以建造人,那我们讲,而且以建造人的方式讲,如果不能建造人、甚至会误导人,但就不讲。例如,在某个或某个集体存在严重问题的时候,某些称赞可能会让他们看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导致他们低估自己的错误(见加拉太书,启示录2-3);或者是,某些不成熟的人,他有意的做事情以获得别人称赞,这时我们也不要迎合他的这种心态。但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毫无建造、毫无营养、毫无内容的赞许,在基督徒之间随意的抛来抛去。
我们对他人的赞许,是在意识到神的恩典工作、出自内在的真诚、为了对他人的建造。为什么要有这些原则,因为不在此属神框架下的赞许,是极具欺骗性的,这也是圣经在多处警告的(见下经文“恭维和谄媚”)。希望得到名不副实的赞美,是罪人本能的渴望,某些人作出某些事情来满足自己的这种渴望,例如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某些人则用花言巧语的谄媚之辞来迎合别人的这种渴望,例如诗篇和保罗书信里讲的人。也正是这些罪恶的存在,让赞许和鼓励,这个本来美好的事情,在很多时候堕落成为毁坏自己、毁坏别人的工具,前面提到的原则,其目的也是为了阻止这种罪恶的蔓延。恭维和谄媚,或者是圣经用的其他翻译,其核心都是名不副实、言不由衷,从另一角度(圣经也有提到),它是谎言,谎言当然不能建造人、只能绊倒人。有些人觉得无所谓,不就说几句好听话吗?谁不愿意听好听的话?这完全是异教的想法,基督徒对人对己绝不可以从这个角度思考,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善是善,恶是恶,不能为了其他的目的而颠倒(太5:37, 赛5:20),不夸大其词以取悦人、或取悦自己,因为我们所思所想都有天上的父在时时鉴察。
因此,符合神心意的赞许、肯定与不符合神心意的恭维、谄媚、假冒为善是不同的,二者运作在不同的框架里,其不同不一定在讲的内容,更重要的在于内心,从何而出、为何而讲。
嘉许/鼓励
“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5:24)
“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创6:9)
“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12:3)
“耶和华已经寻着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做百姓的君,”(撒上13:14)
“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结14:14)
“我靠着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罗1:8)
“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又因你们在他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固, 7 以致你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林前1:4-7)
“弟兄们,我把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告诉你们,就是他们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自己甘心乐意地捐助,再三地求我们,准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份。并且他们所做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林后8:1-5)
“多谢神感动提多的心,叫他待你们殷勤,像我一样。 他固然是听了我的劝,但自己更是热心,情愿往你们那里去。我们还打发一位兄弟和他同去,这人在福音上得了众教会的称赞。不但这样,他也被众教会挑选,和我们同行,把所托于我们的这捐资送到了,可以荣耀主,又表明我们乐意的心。这就免得有人因我们收的捐银很多,就挑我们的不是。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我们又打发一位兄弟同去;这人的热心,我们在许多事上屡次试验过,现在他因为深信你们就更加热心了。论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为你们劳碌的;论到那两位兄弟,他们是众教会的使者,是基督的荣耀。所以,你们务要在众教会面前显明你们爱心的凭据,并我所夸奖你们的凭据。”(林后8:16-24)
“我们感谢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常常为你们祷告,因听见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并向众圣徒的爱心—— 是为那给你们存在天上的盼望。这盼望就是你们从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听见的。这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也传到普天之下,并且结果、增长,如同在你们中间,自从你们听见福音真知道神恩惠的日子一样。正如你们从我们所亲爱、一同做仆人的以巴弗所学的。他为我们做了基督忠心的执事, 也把你们因圣灵所存的爱心告诉了我们。”(腓1:3-8)
“我们为你们众人常常感谢神,祷告的时候提到你们, 在神我们的父面前不住地记念你们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爱心所受的劳苦,因盼望我们主耶稣基督所存的忍耐。 被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 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那里,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 并且你们在大难之中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 甚至你们做了马其顿和亚该亚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样。 因为主的道从你们那里已经传扬出来,你们向神的信心不但在马其顿和亚该亚,就是在各处也都传开了,所以不用我们说什么话。”(帖前1:2-8)
“弟兄们,我们该为你们常常感谢神,这本是合宜的,因你们的信心格外增长,并且你们众人彼此相爱的心也都充足。 甚至我们在神的各教会里为你们夸口,都因你们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难中,仍旧存忍耐和信心。 这正是神公义判断的明证,叫你们可算配得神的国,你们就是为这国受苦。”(帖后1:3-5)
“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使徒的,看出他们是假的来。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
“我知道你的患难、你的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所说的毁谤话,其实他们不是犹太人,乃是撒旦一会的人。”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旦座位之处。当我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旦所住的地方被杀之时,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道。”
“我知道你的行为、爱心、信心、勤劳、忍耐,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略有一点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没有弃绝我的名,”(启2:2-3,9,13,19,3:8等)
恭维和谄媚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我不晓得奉承,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灭我。”(伯32:21-22)
“因为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诗5:9)
“人人向邻舍说谎,他们说话是嘴唇油滑,心口不一。”(诗12:2)
“虚谎的舌恨他所压伤的人,谄媚的口败坏人的事。”(箴26:28,详见24-28)
“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箴28:23)
“谄媚邻舍的,就是设网罗绊他的脚。”(箴29:5)
“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太6:2,详见1-18)
“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侍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侍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罗16:18)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
“我们的劝勉不是出于错误,不是出于污秽,也不是用诡诈。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谄媚的话,这是你们知道的;也没有藏着贪心,这是神可以作见证的。我们做基督的使徒,虽然可以叫人尊重,却没有向你们或向别人求荣耀,”(帖前2:3-6)
“这些人是私下议论,常发怨言的,随从自己的情欲而行,口中说夸大的话,为得便宜谄媚人”(犹1:16)
执事会在教会中是什么角色?
1:教会的普通基督徒与领袖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个单向的、而是双向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人际关系、组织内部关系,而首先是神人关系、组织与神的关系。二者正常、健康关系的前提是:二者都与神有正常、健康的关系,二者都在追求神、顺服神的诫命。只要有一方在违背神的教导,二者的关系必然出问题,只要有一方在持续违背神的教导,二者的关系必然持续恶化。
因此回到问题的根本,何为教会的领袖?教会领袖是神所预备的、神所呼召的、神的民所确认的牧者,“ 圣灵立你们做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 ”(徒20:28)。首先,领袖应具备神的话语定义的资格(徒20,提前3,提后3-4,多1-2等),即具备神要求的属神品格和属神智慧,有这个能力担负神给予的神圣托付,不具备这些资格的人是不应该成为领袖的,会众也不应该承认其为领袖的。其次,教会领袖的权柄是神的话语定义的权柄,他要求的尊重和顺服是在神的话语限定范围以内的尊重和顺服,因为会众的尊重和顺服最终不是对他这个人、而是对神的。也就是说,只有他在正确理解并行使神的话语定义的领袖权柄时,会众才需要尊重、顺服,当他错误讲解圣经、错误应用圣经、违背圣经的时候,会众有责任至少在这一点上不尊重、不顺服。不能因为他是牧者,他说的都要顺服、他的意见都要尊重,不是。在圣经定义的领袖权柄之外,他只是一个普通基督徒,最多是个相对成熟的基督徒而已。展开的讨论,可见“圣经概览”的141到150页(见附件)。
2:这就说到前面的定义,教会领袖是神所呼召的、神的民所确认的。确认什么?确认领袖与会众之间在神学理解、教会发展基本走向的认同,这是双方关系的基础,是双方在确立关系之初就要认定的,而不能是在确立关系之后才想办法建立认同、发现认同。神呼召某人成为教会领袖,不是成为所有教会的领袖,而是某个特定教会的领袖,这就需要这个特定教会与领袖之间的认同,仅仅认同他是一个好基督徒是远远不够的、仅仅认同他有某些能力也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要在神学教导、在对教会事工的基本认识上有足够的认同,否则就会出现经常看到的问题:在确定关系之前忽视这些问题,然后在确定关系之后慢慢发现问题,最后因为双方的分歧导致分裂,并且不断重复这个循环。教会具体事工的发展不是少数领袖决定的、也不是多数会众决定的,是在神定义的架构之下, 教会的领袖和会众在具体事工对神的诫命的顺服,是对神的话语在具体问题上的应用,这就是为什么神学理念的认同、基督徒的普遍成熟是正常事工开展的前提。
3:执事会并不是一个圣经中的词语,在不同教会中对这个机构的定义也不同,有些把定义其为简单的事务性机构,如同圣经中讲的“执事”的集合,有的定义为教会的领导机构,如同圣经中讲的“长老”、“监督”,圣经对前者和后者的要求是有差异的,二者的权柄和责任也是有差异的。作为教会的领导成员,“长老”、“监督”、“牧师”、“教师”等的协作,需要两个前提:一,成员应当都是成熟的基督徒,对圣经教导有足够的认识和判断力,同时具备成熟的属神品格;二,还是上面说的,成员之间应该在神学理解上有足够的认同,包括对教会的性质和组织的理解。没有成熟的认知和品格,成员之间在非常琐碎的事情上争执,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争吵的都不是真正应该争竞的事情;没有足够的神学认同,成员之间在重要神学问题的理解和应用上的分歧,(即使是成熟的基督徒)将会是不可调和的,这样教会也不能健康运行。所以,领导成员同样是要有资质和认同的,不是简单的基督徒的集合。
基督徒之间关系应在什么样的认知思维架构之下存在和运作,基督徒应当怎样看待彼此以及彼此的关系。对此非常实际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基督徒之间的分歧和冲突,没有一个基督徒是完美的、没有一个基督徒的关系是完美的,当问题出现之后,应该怎么办?
对此的进一步讨论,点击打开《基督徒分歧再论》
基督徒对物质条件和财富的认识,是基督徒的世界观、生命观的必要内容。什么是正当获取财富?基督徒可以用奢侈品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是不可能完全脱离物质条件存在的,这个物质条件在广义上讲可以归纳为财富,即这个人拥有或者可以支配的物质资源。起初神创造的美好世界,人所在的伊甸园,是物质条件丰富且美好的,“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做食物”,“在那里有金子,并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里又有珍珠和红玛瑙”,“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1:31, 2:8-16);神赐予以色列民的土地,是“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出3:8),神带领他们出埃及,神的恩赐和保守,包括金器、银器、衣裳、食物、水,(出12:35, 15:25, 16:13-15, 16:6等);神的帐幕是用贵重的材料制作和装饰的(出25:1-9);以色列民若顺服神,神的祝福包括地产丰收、吃得饱足,“你们要吃陈粮,又因新粮挪开陈粮”(利26:4-5, 10),神的供应是超过人的需要;神给亚伯拉罕、雅各、约瑟、约伯、大卫、所罗门的祝福,其中之一也是物质财富(创13:2, 30:43, 41:46-49, 撒下5:9-12, 7:2, 王上11:14-29, 伯42:12);神向以色列民应许的新约,也含有物质丰富(耶31:12-14, 结36:29-30, 37-38等)。在新约,主的一些神迹是关于人的物质需要和物质条件的,有些是生存需要(路9:10-17)、但有些则不是(约2:1-12);主的一些门徒是拥有一定财富的(太4:18-19, 约21:2-3),主也用有关积累财富的例子教导门徒,忠心的门徒是拿到银子后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钱(太25:14-30);在使徒教会时期,某些基督徒也是有相当物质条件的,例如巴拿巴、哥尼流、吕底亚、腓利门等(徒4:37, 10:1-2, 16:14, 门1:22)。举这些例子的目的是表明,财富、大量财富、积累财富本身与基督徒的身份、与属神的敬虔是不矛盾的,这些可以是神的恩赐、神的托付,是神借此祝福其他人的途径,也是神在其中得荣耀的方式。
但圣经同样多次指出,与财富、富人相关的各种问题,“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做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贪财是万恶之根“,”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诗73:12, 箴11:28, 传5:10, 太6:24, 路12:13-21, 提前6:5-10, 来13:5, 雅5:1-6等)。结合上一段,在圣经整体启示的架构下看,这里的问题不是财富、物质条件本身的问题,是”贪“财,是贪财而忘命、贪财而忘神,为富而骄、为富而暴,以恶求富、以罪求财。从一个角度讲,贪财与其他罪没有本质区别,与贪名、贪色、贪生无异;但另一方面,财富、大量的财富对人是特别的诱惑,这也是为什么圣经有些地方专门提出富人、财富的问题。财富意味着掌握资源,掌握资源意味着某个层面的自由,这种自由对想犯罪的人而言,意味着犯罪的自由、自由的犯罪,有足够的资源犯很多类型的罪,轻易犯罪而且不用担心犯罪的后果。穷不等于敬虔,富不等于罪恶,但某些罪在物质富足的激发之下更为活跃和放肆,就像另外一些罪在贫穷窘迫的情况下更为显著,罪不是这些条件制造的,但罪是在这些条件下显现并且发展的。
因此,根本还是基督徒的心志状态,以及基督徒思考并处置财富的体系,在圣经教导的整体里思考并处置(在教会历史上,对此有些极端的认识,这里不展开)。基督徒不排斥财富、也不排斥财富积累,而是要警惕与此相关的贪婪、罪恶、骄傲、忘神,这不是财富数量的问题,而是人心的问题,贫穷或富有不决定敬虔和罪恶,它们没有直接的相关性,有的人可以一贫如洗、但心里充满这些与财富相关的罪,有的人可以富可敌国、但心里没有这些恶念,反之亦然。每个基督徒对照神的话语省察的,是我的心在拥有财富、积累财富、享用财富的过程中,是否保持对神的信靠、感恩,对人的谦卑、爱心。保罗说的,“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1-13),他有的秘诀是可以在任何处境中都信靠神,”凡事都能做“,依靠神的基督徒有这个自由,不为贫穷所累、不为富足所扰。另一方面,如果财富导致我们犯罪,那我们在有些时候有必要远离财富(太5:29-30),如果我醉心于财富,心被物质条件所困、所忧,那说明我对神还缺乏真正的信靠(太6:25-34)。这不是说走到另一极端,不关心物质、不工作(帖后3:11, 雅2:15-16),而是说,贫穷、富有、过度贫穷、过度富有都不应当搅扰到我们心底深处的信心、谦卑、平安、喜乐、盼望,贫穷不一定是罪、但穷人有可能是因之犯罪,富有不一定是罪、但富人有可能因之犯罪。基督徒的目标不是寻求某种最适合自己的物质条件,而是寻求心意在神里的更新。
下一个问题是关于运用财富。“奢侈“在人类不同的文化中有一些共通的认识,例如某些稀缺的金属、织物,某些制作精美的器物会被认为是奢侈品,与神祗、财富、权力相关(王上6:4-22, 10:21, 诗45:13-15, 路7:25等),获取此类物品需要大量的资源,只有特殊人群有支配这类资源的能力。但具体何为奢侈很大程度上也是相对的,因为贵重、稀缺这都是相对的概念,是与周围环境比较后得出的结论,某个物件在过去为奢侈、在今天不是,在某个社会是奢侈、在另一社会不是。此外,某个基督徒是生活在其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有些物质条件是他可以选择的、有些是他没有选择或者无需选择的,例如,某个基督徒可能生长在富足的家庭,某些条件对他而言是习以为常,另一个基督徒则生长在物质缺乏的家庭,基本条件可能都是奢侈。造成这个差别的原因有很多,单就这个现象而言,前者没有必要有罪恶感,后者也没有必要有优越感,反之亦然。神从来没有定义基督徒生活的物质条件,基督徒可能出现在社会经济结构的每个阶层,不存在基督徒的理想经济条件和社会阶层,基督徒可以也可能是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的人群,还是前面说的,敬虔取决于你有没有犯罪,不取决于你的经济状况,也不取决于你和其他人经济状况的对比。当代媒体将社会的各种现象放在我们的眼前,我们会看到很多人的生活状态、很多基督徒的生活状态,世俗媒体和某些基督徒在灌输一些错误的观念,用经济状况本身在对人的道德水准进行评价,然后借此在某些人中激发负罪感、在某些人中激发仇恨,然后美其名曰公平正义,这与圣经教导是相悖的。圣经不是不关心公平正义,但这是神定义的,以神的公义圣洁为依据、以神的诫命为标准,不是人觉得有罪就有罪、某个阶级有原罪、没有绝对平均就有罪,基督徒不应当陷入这种异教认识的陷阱。
但是,运用财富是神对基督徒生命规范的一部分,财富是神的恩赐、神的托付,是神用以祝福这个人并借此祝福其他人。彻底放弃财富、均分财富只是早期耶路撒冷教会的特例(徒2:44-45, 4:32-37),不是给基督徒的普遍诫命;另一方面,将所得的财富全部用于自己的享用,也是神厌恶的(太6:19-21, 路12:13-21)。那关键是什么?关键是,“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还是基督徒在运用财富时的心志状态,这里没有一个特定的模式说,你的财富按百分比如何分配,多少用于自己、多少用于捐献,多少用于奢侈品、多少用于必需品。这取决于你和神之间的互动,你对神的话语的理解和应用,也取决于你和周围人事物的互动,神放你所在的境遇,然后怀着对神的信靠做出属神的决定。这也不是一个静止的决定,这是动态的互动,神在其中塑造你的心并引导你敬虔的运用财富,不论这个财富的数量多寡。当然,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看到世人对财富的痴迷,在人生没有真正意义的情况下,他们在极尽所能、耗尽心血的汲汲于财富、权力、健康、享受,”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林前15:32),他们是在以绝望的方式追求并尝试继续保有,因为今生是他们的所有,死亡是一切的结束。离开神和属神体系,财富、权力、健康、享受不但不是祝福,反而成为咒诅,它们可以给人带来短时间的快乐,但这只是为了暂时遗忘永恒的痛苦。世人有的认为他的问题是财富太少、为财所困,有的认为是财富太多、为财所累,有的认为是权力太小、被人欺侮,有的认为是权力太大、为人嫉妒,有的以为是自己不懂养生、不懂享受,有的以为是自己过于安逸、要健体强身,他们都在尝试理解和定位自己的问题、并为之提出解决方式,有的在宣传消费主义、有的宣传极简主义,有的猛药攻之、有的是静退养之,有的讲求随心所欲、有的讲求返璞归真。世人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贪图物质、财富、享乐,这只是更深层次问题的一种表现,世人需要的也绝不是中庸之道、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是从醉心名利转到无欲无求,他的问题与财富多寡、权力大小、健康疾病、忙碌休闲是无关的,他的问题是不认识神、不信靠神,生命没有指望、没有神,随从肉体和心中的喜好,为可怒之子(弗2:1-3, 12)。在这个世界,基督徒见证的,也不在于财富多寡、权力大小、健康疾病、忙碌休闲,而在于不论财富多寡、权力大小、健康疾病、忙碌休闲,基督徒对神的信实、敬虔,基督徒作为神的儿女与世界的区别。同样的境遇之下基督徒是卓尔不群的人,同样行走在众生之中,同样行走在金碧辉煌、家徒四壁、权倾天下、卑若草芥的各种状况,基督徒与世人的心志、思维、反应都不同,“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加2:20, 6:14, 腓1:20)。
基督徒顺服神、荣耀神的前提是知道神的旨意,那如何知道神的旨意?我怎么知道我应该做什么事情?我该怎么做决定?这是基督徒常见的问题,也是相当重要的问题。有的人不问这些问题,他觉得自己可以随意做事,无所谓,做不做都无所谓,反正有神的恩典;有的问这些问题,但按照错误的方式去回应。是否能正确回答这些问题并践行,是决定一个基督徒生命状态和成长潜力的关键。
“在世界不属世界”,“在世界不爱世界”,是圣经对基督徒与世界关系的阐释(当然不是所有阐释),也是多数基督徒熟悉的概念。……那如何理解和实践圣经的这些教导?这些概念听起来似乎简单,就几句话而已,但充分理解并正确应用却不简单,倒不是神说的不清楚,而是我们的罪带来的干扰和混沌。从人们习惯的角度,上述教导的确有模棱两可之处,甚至有些人会觉得这根本不可能应用,他认为圣经就说一些类似好听且玄妙的话,但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例如,怎么可能在世界而不属世界,你既然在世界,就是世界的一部分,那就属于世界的一部分,属于人类的一部分,属于你所在的人际关系的一部分,怎么能说“不属世界“?同时,怎么可能在世界而不爱世界,你能有那么超脱吗?你既然在这个世界,你就有利益、有喜好,你能说你没有爱、没有追求吗?圣经不是说要爱人吗?人不是世界的组成吗?人怎么可能彻底没有利益诉求?那还祷告什么?类似的疑问很常见,这也是不少生命运作时感觉不知所措的原因,不知道怎么把握分寸,离开世界是不行的,那在里面又怎么能保证不爱、不属呢?而且这涉及到很多具体的事项,例如什么是贪婪、什么是贪财,正当要求什么时候就变成贪。这些问题关系到圣经的多方面教导,以及历史形成的多种观念,下面只是稍作讨论,仅提及几点原则。
基督徒如何对待可以上瘾的物品?……的确,圣经没有直接提及吸烟、喝咖啡、吸食毒品的事情,但圣经有讲酒类饮品,我们先看圣经怎么教导饮酒的。首先,饮酒是圣经允许的,且不论旧约和新约时代的普通酒类的具体酒精浓度,饮酒本身是圣经没有禁止的,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的。圣经里的饮酒大致有三种类别,一是休闲型的饮酒,饮酒以止渴、以休息、以娱乐,……;二是药用型的饮酒,“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前5:23),酒也可以外用(路10:34);三是宗教仪式的饮酒,如主的晚餐,……详见《烟草、咖啡、毒品》(点击打开)
上和今天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借贷、投资、赌博、彩票,首先这些事项是否符合圣经教导,基督徒是否可以做,其次是如果可以做,那基督徒应遵守哪些原则。从表面上看,圣经似乎与现代生活距离遥远,旧约和新约多是以农耕、畜牧为主要经济支柱,即使有商业,也无法和现代商业社会相提并论,圣经作者对现代经济的理财手段更是无法想象,那是不是意味着圣经对此就没有教导?是不是意味着基督徒就可以为所欲为?或者是基督徒就可以按照世界的样子、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详见《借贷、投资、博彩》(点击打开)
今天基督徒的挑战是,这种“不假思索”正是每个基督徒手中信息终端设计的理念,它已经从原有的功能型理念转变到欲望型理念,多数目的不再是满足你的某种实际的、真实的需要,而是通过多种信息形式、多种信息内容来激起你的欲望,它在满足你的需求之前首先在制造你的需求,当然,这种欲望都是世俗的、世界的、肉体的。你手中的方寸大小的机器,背后却有着在你心里翻江倒海、让你神魂颠倒的理想,看似它只是在给你提供某些信息,但它的信息是伪装的意识形态,它在引导你以某种方式来看世界、思考世界……
有些人把基督徒的苦难归结为“被神管教”或者“为义受苦”两个原因,但有没有别的解释?例如,违背自然规律,不良的生活习惯可能会导致身体的疾病。如何理解这些现象?
圣经对苦难的解释是丰富和深刻的,“被神管教”和“为义受苦”是其中两个,但不只有这两个。许多苦难是神对罪的普遍审判或者对罪的普遍咒诅,“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例如普遍的死亡、疾病、自然灾害;有些苦难是神对某个特定的罪人和罪的审判,例如圣经里的有些特定的死亡、疾病、战争、灾难等等。“被神管教”和“为义受苦”指的是属神的人经受某些苦难,但即使是属神的人,依然会承受罪的特定和普遍的后果,例如,属神的人依然会死,摩西和亚伦无法进入应许之地,大卫被他的儿子背叛而逃亡,哥林多的教会“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当然也包括基督徒的贪婪、没有节制,基督徒会为这些罪在今生付出一些代价。说到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是神创造和掌管的世界的一部分,遵守自然规律是神设定的人作为被造物的局限,运用自然规律是神给予的人作为特殊被造物的权柄和能力,始祖犯罪之后,罪和罪的咒诅进入世界,破坏的除了神人之间的美好、还有人与世界之间的美好,人在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时的错误、不和谐,人的无知、贪婪最终也是罪和罪导致的后果。
今天某些基督徒和宗派宣称有行神迹奇事的能力,不少基督徒在寻求类似能力,有些基督徒痴迷于此种能力,那到底今天的基督徒是否真的可以行神迹?圣经是怎么讲的?有人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圣经里记载基督徒行神迹,使徒教会有人行神迹,哥林多前书不也说圣灵的恩赐包括“行异能”、“医治疾病”吗?(林前12:9-10, 28-30)这还需要讨论吗?理解这些问题,首先应明确解读圣经的两个基本原则,其一,区别教导性的经文和描述性的经文;其二,结合每段经文所在的救赎历史背景和阶段,认识其对基督徒的意义。忽视这两个原则,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下面稍作分析。打开阅读全文《今天我能行神迹吗?——灵恩之惑(1)》
这是基督徒生命的重要问题,圣洁与罪恶的区分,什么是神许可和喜悦的、什么是神禁止和厌恶的,它不仅关系到基督徒如何理解自己的状态,而且关系到基督徒如何与他人进行互动,例如,我做的工作是否是在犯罪、或者诱导他人犯罪。这涉及到当今社会的很多行业,包括娱乐、艺术、医学、科学、商品制造、消费、广告、媒体、法律、政治等等,比如说,某个基督徒所参与的电影,这个电影的内容和呈现方式是否符合神的诫命、是否合适,某个基督徒要求进行的某个医疗措施,是否符合神的诫命,还有最近几年多次出现的,基督徒的蛋糕店被要求制作某种主题的蛋糕时,基督徒怎么做才是顺服神的。基督徒认为是罪的贪婪、刺激、迎合,在别人看来是正当的需要、审美、享受,那基督徒如何分辨?如何应对?这个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下面简单看其中几点。
一,使徒约翰在书信中提到的,“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抑或翻译为“肉体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今生的骄傲”(约一2:15-17),以及保罗在书信中多次提到的“肉体”(罗7:5, 8:5-9, 12-13, 13:14, 加5:17, 24, 弗2:3等等, 亦见彼前2:11, 彼后2:10等等),表达的是人类的堕落状态和堕落体系,以及在这个堕落状态和体系里的认知、思维、判断、情感等等。上下文中有一系列的对比,“从世界来的”对“从父来的”,“肉体”对“圣灵”,因此“肉体”作为“生于尘土、归于尘土”的堕落人类,与从圣灵而生的新人作为对比。当然,圣经里对“肉体”这个词汇还有其他的运用和解释,例如,“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3-4),这强调基督的人性和神性的区别;“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这是强调自然与超自然的对比。因此,使徒们在用肉体来指代堕落人类的状态和体系时,“肉体的欲望、眼目的欲望”是在特指堕落人类的堕落欲望,而非人类的一般欲望,这就说到第二点。
二,神的创造的美好,罪对美好的扭曲和污染。神的创造是美好的,没有犯罪的亚当和夏娃是有需要的,“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做食物”(创1:29),也是有审美,欣赏世界的美好、享受神的同在和美好:“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做食物”,“在那里有金子,并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里又有珍珠和红玛瑙”,“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1:31, 2:8-16, 18-25)。生存的需要、审美、享受美好本身都不是罪,非但不是罪,它们是神创造的人的一部分、是神给予人的恩赐。但是,罪扭曲了这些美好和恩赐,“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3:6)。罪被视为是需要、美好、享受,它扭曲正当的需求、制造罪恶的渴求,污染正常的审美、刺激畸形的审美,更重要的,在罪恶的体系里,他没有能力分辨何为正常、何为畸形,何为正当、何为罪恶。例如,正常的需求,他会越过限度,吃变成贪吃,他会不择手段,吃变成偷盗、抢夺。
三,那基督徒如何进行判断?在属神体系里认识和判断,这里有几个层次的问题。首先,是这个需求、愿望本身的罪恶与否,这个事情本身是否罪恶。如果神的话语定义为罪恶的,不论它是以什么作为借口,权利、法律、经济、美学、艺术、还是别的,基督徒是不可以参与的,例如,堕胎、赌博、诈骗、以及某些内容的影视,参与即犯罪。其次,有的需求、愿望是正当的,这个事情本身不是罪,基督徒在这时不是直接了当的说,“可以做!”就完了。属神体系对这个事情的定义是完整的,包括基督徒做事的动机、方式、目的等等,全过程的属神才是真的属神。例如,基督徒可以雇佣别人工作,但基督徒可以随意对待他们吗?当然不可以(弗6:5-9);基督徒可以吃喝,但随意吃喝吗?当然也不是(林前10:31, 弗5:18)。基督徒可不可以用媒体来推广自己经营的产业?当然可以。希不希望更多的人来购买自己用心制作的商品?当然希望。这个方式和愿望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是否和世人一样营销?欺骗性的、掠夺性的营销?当然不是。基督徒在做神许可的那些事情的时候,是以神喜悦的心志在做、以神喜悦的方式在做。其三,基督徒的恩赐和责任。这是神的世界,我们有的能力、资源是神所赐的,“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没有一样是可弃的”(诗24:1, 提前4:4),神创造人的目的之一是人可以“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在世界经历神的恩典和荣耀,享受神和一切属神的美好。如今,神将每个基督徒放在不同的位置、赋予不同的恩赐和责任,其目的也是如此,我们以农夫、工人、商人、学生、医生、科学家、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的不同身份在经历并见证神在世界的荣耀和美好,做工的用心做工、设计的用心设计、管理的用心管理,好的商品、作品是荣耀神的商品、作品,基督徒不一定要成为每个行业的顶尖人物,但基督徒一定要以基督徒的心志从事每个行业,“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其四,基督徒不应胁迫、劝导、试探别人犯罪,也尽可能的不去绊倒人、造成别人的犯罪(可9:42, 路17:2, 罗14:20-21),但同时,别人可能因为我们以某种我们不可控的方式犯罪,这不应成为我们的负担。因为有些时候,我们没有犯罪,但别人照样可以因我们犯罪(还有那么多人因着主的教导和工作犯罪,太12:22-32, 约15:22),例如,基督徒开餐厅,有人来吃饭,他可能好酒贪食(箴23:21),基督徒就因此而拒绝为他服务吗?基督徒的正当的工作,完全有可能被其他人用于犯罪的目的,但基督徒无需因此而停止这个工作,除非基督徒是在鼓励和参与别人的罪,或者是基督徒明明可以阻止的情况下没有阻止。基督徒的敬虔是神定义的、对神负责的敬虔,不是被罪人随意要挟的。
有些人宣称今天他可以讲预言,言之凿凿,有些人听到、看到类似故事之后也很确信。那今天的基督徒可以讲预言吗?首先,这不是一个随便的问题,“讲预言”从来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在圣经里“讲预言”不是人在猜测将来、不是在做出某种推理,不是在讲某种可能性、也不是讲某种很大的可能性,圣经的“讲预言”从来都是指某人讲神让他讲的话,讲的是神对将来真实的、确定的启示,是不可能出错的。真正的预言是神的预言,不是人的预言,人是信息的传递者,并非信息的制造者。圣经定义的某人讲预言,他讲的是神关于将来的启示,也就是说,他讲的是神的话语。如果今天有人是真先知、讲的是真预言,那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把这个预言视作神的话语,否则就是对神的不信和不顺服。点击打开全文《今天我能说预言吗?——灵恩之惑(2)》
基督徒如何知道神的旨意?我想顺服神、荣耀神,但我首先需要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啊?生活中的大情小事怎么决定?在哪里居住?做什么职业?上什么学?找哪个人作为配偶?怎么投资理财?怎么交朋好友?教会开展哪些事工?让什么人作为牧师、长老、监督、执事?教会教导哪些内容?怎么才能知道神的旨意?如今,有相当数量的基督徒认为,关键是——“听神的声音”,你要学习“听神的声音”的技巧,你要听得到。这些人认为“听神的声音”,是什么?是神直接和你说话,你耳朵里、头脑里出现的一句话,一个念想,或者是神借用别人或者世界给你的某个信号,例如,某处跳出的几个数字、某人讲的某个地名、某人给你的提醒。具体方式很多,他们的理念就是,你要学习接收神给你的各种信号,这样你就知道神给你的旨意。这是今天非常普遍的认识,在基督徒中间是主流观点。点击打开全文《今天我能听到神的声音吗?——灵恩之惑(3)》
五旬节派和灵恩派的另一个宣称,是今天基督徒可以“说方言”,这里的“说方言”不是指汉语的普遍用法(如四川方言、河南方言),而是指圣经里 “说方言”的现象,在徒2:1-21, 10:44-46, 19:1-6,以及林前12-14中提到的,人在没有学习的前提下熟练的、即时的讲另一种语言。旧约没有直接提及“说方言”,新约提到的只是上述四段经文,与行神迹奇事、先知说预言相比,在救赎历史中,“说方言”是更为特殊、更为罕见的恩赐,之前文章涉及的基本原则在此依然适用。如何认识今天这些“说方言”的现象?在基督徒中虽然不普遍,但也不罕见?在某些宗派中大受追捧的现象?点击打开全文《今天我能说方言吗?——灵恩之惑(4)》
“朋友”是人类中常见的关系,“同師曰朋,同志曰友”,“朋,辅也,结也”,“相交,以手相助,友也”,这在各个文明和社会中都有体现,圣经当然也讲朋友:亚伯拉罕为神的朋友,犹大的朋友,摩西如同神的朋友,大卫的朋友,哈曼的朋友,约伯的朋友,以色列人的朋友,等等,这里有正面的、有负面的。箴言里,有的用朋友的概念来解释抽象的事物,如箴7:4,多数直接谈朋友的意义,这里也有正面的、负面的。到新约,主被人视作罪人的朋友,主称别人为朋友,主的教导里提到朋友,主自称为门徒的朋友,当然,其他人之间还有朋友,在使徒教会时期,基督徒之间仍然有朋友,虽然在使徒书信里,对基督徒关系的称呼更多的是弟兄(姐妹),但这与朋友并不冲突。
说到神对万有的掌管,有人说,如果神是这样,那还祷告什么?既然神掌管一切、神知晓人心,“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祷告有意义吗?反正神在掌管、神的旨意会成就,你祷告、它成就,你不祷告、它也成就,和人有关系吗?换句话说,如果哈拿信靠那样的神,哈拿就没有必要祷告,既然她信“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他使人贫穷,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那祷告不祷告没有区别,顺服不顺服也没有区别,神要让人富足、怎么都会富足,神要让人贫穷、怎么都会贫穷,神要让你生育、你不求也生育,神要不让你生育、你求也没用。这些人的问题是,如果神掌管万有,你为什么还要祷告?
首先,哈拿不是这么想的,因为哈拿向神祷告,并且“心里愁苦”、“痛痛哭泣”,她的祷告也不是“神,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赐我一个儿子。”不仅哈拿不是这么想的,但以理也不是这么想的,圣经记载的圣徒没有一个因为承认神掌管万有、而放弃祷告。使徒前面刚说完,“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接着说的是,“我……就为你们不住地感谢神,祷告的时候常提到你们,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前面说完“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在圣经里,在哈拿和其他圣徒的认知里,没有某些人想象的矛盾,这个矛盾从来没有存在于圣经,只存在于某些人的头脑,这个矛盾不来自于神、而来自于人,不是神的自相矛盾,是人不信神之后的自相矛盾。圣经里的圣徒确信神掌管万有、知晓万事,也确信不仅自己需要向神祷告、自己愿意向神祷告,神也喜悦属神的人向他祈求,而且,正因为神是掌管万有、知晓万事的神,人向神祷告才有意义[1],这才是属神信仰的祷告,而非异教的祷告。
没有太多选择,要么神掌管万有、要么神不掌管万有,要么神知晓万事、要么他不知晓万事。问题不是,如果神掌管万有,你为什么要祷告?问题是,如果神不掌管万有,你为什么要祷告?问题不是,向掌管万有的神祷告是荒谬的,问题是,向不能掌管万有的神祷告是荒谬的。如果一个神,只有你告诉他、他才知道你的需要,如果只有你提示他、他才知道怎么做,你求告的是神吗?如果一个神,他连自己的旨意都无法完成,他还有可能去完成你求告的事项吗?如果一个神,连你想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有能力做到你想的事情吗?尼布甲尼撒要求术士们解梦的时候,他要求他们说出梦的内容,因为他知道,如果谁有能力解梦,一定有能力知道这个梦的内容,否则,解梦就是儿戏。有些人连尼布甲尼撒的逻辑都没有,他觉得,这个神必须是有限的,这样我和他讲话才有意义,殊不知,如果这个神是有限的,你和他讲话才没有意义,这与你和一个人讲话有什么区别?这些人认为只有否定神掌管万有,否定神凭己意行万事,人才有自由、人才可以祷告,结果是什么?似乎人是有了,但神没了,你感觉你找到了祷告的理由,但你首先消灭掉了祷告的对象。哈拿的祷告,不是在对着被矮化的神、不是尽力而为的神,是万有的创造者和掌管者,万有都是他所造的、也是为他所造的,“说成就成、命立就立”。哈拿的祷告,是因为这个神有恩慈怜悯,这个神是她的磐石,这个神喜悦谦卑信靠他的人,这个神应许他“必保护他圣民的脚步”,这个神必“将力量赐予所立的王,高举受膏者的角。”;哈拿的祷告,是因为她的经历让她到神面前倾诉、祈求,对神的信靠让她把生命和福祉交托在神的手中。只有向这个神的祈求,才有平安,只有这个神能“保护他圣民的脚步”,也“必保护他圣民的脚步”。
不是所有类似哈拿的情况都会有哈拿的结局,神可以用别的方式试炼人,可以用别的方式兴起神的仆人,神在每个人生命中会有具体不同的旨意,但所有人都应像哈拿一样认识并信靠神,像哈拿一样在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神在做什么的时候,确信神在工作、信靠神在掌权,“只有耶和华为圣,除他以外没有可比的,也没有磐石像我们的神。”,“我的心因耶和华快乐,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我的口向仇敌张开,我因耶和华的救恩欢欣!”
基督徒如何才能不嫉妒人?“嫉妒”是人际关系的毒药,当然其根本还是、“贪”,在人际关系层面,贪婪是自己想要别人有的,嫉妒则更进一步,是认为别人有的、自己也应该有、自己应该有更多,或者别人有的、他其实不应该有、我才应该有。这时,相比贪婪,嫉妒更为主动、更有侵略性,对人际关系的破坏也更为直接。……那嫉妒具体是一种什么逻辑思维?是怎么产生的?如何去除?
读过新约福音书的,都知道里面记载的“被鬼附体”、以及“赶鬼”的事情,很直接的问题就是——今天有没有“被鬼附体”的现象,如果有,怎么“赶鬼”?基督徒会不会被鬼附体?随之而来的是,有的基督徒被这些疑惑长期困扰,他很担心、但不知道担心的是什么,有恐惧,且是无名的、不可言状的恐惧;有的则被一些错误认识长期裹挟,他很笃定,但却是出于肤浅、歪曲的认识。鬼、魔、邪灵是存在和运作是怎么样的?基督徒如何理解和应对?我们下面简单讨论。本文先讨论邪灵的现象,下期再讨论对邪灵的应对。
对邪灵工作的性质和形态,见《被鬼附体?邪灵的现象》(点击打开)
对基督徒是否能被鬼附,基督徒如何应对类似现象,见《被鬼附体?如何应对》(点击打开)
类似事情的原则,可以参照哥林多前书第8章和第10章,结合罗马书14。一方面讲是否可以吃“祭偶像”的肉,使徒说,“ 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 ”,“ 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 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 ”,因为这肉就是食物,偶像并不存在,偶像祭祀不能改变肉是食物这个神赋予的天然属性, 吃祭偶像的肉与偶像敬拜是可以分开的,“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 “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 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 ”(提前4:4-5)。但另一方面,使徒又讲到,“ 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份吗? ”,“ 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这里讲吃祭物与祭祀是有某种关联的,基督徒“ 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
那到底吃偶像祭物与偶像敬拜是否能够分割?基督徒到底应该如何对待?可吃不可吃,首先取决于吃祭物这个决定、行为,能否与偶像敬拜清楚的区隔,或者说,基督徒吃祭物是否参与了异教敬拜,如果没有,那基督徒有吃的自由,不是犯罪。例如,10:25-27,基督徒买的肉或者是异教家庭吃的肉,是异教祭祀之后再流通到市场上售卖的,售卖和食用这个肉不是异教祭祀的一部分,所以基督徒可以买、可以吃。但如果,吃祭物是异教祭祀的一部分,比如在某些异教看到的,那吃祭物就是在参与异教崇拜,就是罪,“惹主的愤恨”。在“可吃不可吃”的问题之下,还有一个“当吃不当吃”的问题,就是8:7-13, 10:23-33讲的,如何正确运用自己的自由来建造人,建造其他基督徒,并在不信神的人面前见证神,“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
基督徒如何应对和处理中国传统丧葬仪式,以及背后的整个传统文化和宗教,是自基督教传入中国以来,基督徒一直面对的问题,在历史上也有很多经验和教训。这里仅结合上述圣经原则简单谈一下。一,基督徒是否可以参与的问题。因为各个族群、地域、风俗、城乡的差异,本土信仰、个人信仰的差异,每个具体丧葬仪式是不同的、一个丧葬仪式中的各个环节也是不同的,很难一句话概括说,可以或者不可以。有些的宗教意味是非常强烈的、甚至是宗教主导的,有些的宗教意味相对少一些,有些是基本没有宗教色彩的,基督徒在此判断的基本原则就是,参与这个仪式、活动是否是在参与异教,或者说,是否能够与异教崇拜分割。如果可以分割,基督徒有参与的自由,如果不可以,基督徒不能参与。例如,焚香、烧纸等明显的异教活动,表征某种与死去人的沟通,基督徒不能参与;有些事情,例如一般性质的吊唁、表达对死者的哀思、某种哀悼的衣着服饰(创37:34, 撒下3:31等),对吊唁者的宴请致谢等等,多数情况是与异教崇拜没有关系的,基督徒可以酌情参与。二,基督徒是否应当参与,可以参与不表示应当参与。在基督徒的自由里,在圣经定义可以参与的活动、仪式中,要适当考虑自己的状态,同时考虑对其他人的影响,就是使徒讲的“益处”、“造就人”。圣经没有定义为罪的事情,如果基督徒本人认为是违背神的,基督徒本人不可以做,“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罗14:23)。对其他人的影响,包括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影响,指的是在合适的范围内不希望别人产生错误的解读,例如绊倒软弱的基督徒(罗14,林前8,10多次提到的主题)。三,是与不信神的人的沟通。基督徒在这件事情上的选择(当然还有很多事情),是不信神的人不能理解的、甚至觉得是无理取闹的,基督徒在沟通的时候坚持对神的信实,持守圣经的教导,同时也尽可能的解释基督徒的立场,我们不是不哀不痛、不是没有骨肉亲情,我们反而有更深的哀痛和亲情,但我们不能按照异教要求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哀痛和亲情。
涉及到基督徒与政府、政治的关系,其中常见的一个具体问题是关于基督徒如何面对政府的敌视和逼迫,基督徒面对来自政府的暴力时,是否可以反抗,以暴制暴、以恶制恶。下面简要对此做些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