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断奶之后,哈拿到耶和华的殿中,把撒母耳献给耶和华,“我将这孩子归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于耶和华。”之后,撒母耳在以利的抚育和教导之下成长、事奉。第2-3章讲的是他所处的小环境,祭司的堕落;第4-7章讲的是他所处的大环境,民族的堕落。……神怎么看待以利的两个儿子?神不承认他们是神的仆人,神都不承认他们认识耶和华。因为属神信仰的一个核心内涵在这里是缺失的,那就是对神的敬畏,对神的权柄和诫命的敬畏,这两个祭司的罪是——“藐视耶和华的祭物”,他们抢夺民众应得的部分,更重要的,他们抢夺神应得的部分,他们要在献给神之前,随意所欲的取他们想要的。他们有没有献给神的?有,但关键是神人秩序,是神先人后还是人先神后,是神说什么是什么、还是人想怎样就怎样。
本文为摘录,全文可见《圣经概览》6.1.2
以利二子
信仰堕落漩涡的中心,往往是领袖的堕落,而领袖堕落的中心,一定是敬畏神的缺失,藐视神的诫命。这种藐视不见得是彻底放弃神的诫命,就像属神信仰异教化不见得是彻底放弃神;这种藐视是不再把神的诫命当作神的诫命,不再把神当作神,不是信的消失,是敬畏的消失。人的意志不再是在神之下、服从于神的诫命,而是站在神之上,按照人的想法对神的诫命进行修改、取舍、变通、调整、优化。粗略的看,这似乎只是属神信仰出了点问题,然而事实上,这已经成为异教,因为它的权柄结构已经是异教。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保留多少属神信仰的名号,继续执行多少神的诫命,不改变其异教的本质。异教的本质是什么?异教不是没有神,异教是从来没有把神当作神,是把被造物当作神、把神当作被造物。异教的典型态度是,我认为这个神要什么、他就应该要什么,我认为怎么合适、这个神就应该觉得怎么合适。异教没有真正的神、异教也没有真正的对神的敬畏。这两个祭司,最先丢弃的是对神的敬畏,他们主持献祭,但这件事情对他们而言,不再是慎重的、严肃的,不再是在神的诫命的清楚规范之下,不再是在圣洁可畏的神面前侍奉,重要的是他们想要什么、能从中得到什么。献祭、侍奉的程序,是他们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不影响他们的、他们就继续做,影响他们的、他们就绕开。他做,不是因为这是神的诫命,而是因为方便,他不做,也是因为不方便。
这是今天教会的危机所在——对神的敬畏的缺失,看起来不是没有信,但这个信后面没有敬畏,看起来不是没有侍奉,但侍奉后面没有敬畏,结果是自以为是的信、自以为是的侍奉。这种态度、这种情况如此常见,以至于很多人根本不认为有问题,他觉得这个神就是很好、很宽容、很怜悯,所以你就是再怎么犯错,也无所谓,神不会计较,你就是再怎么不遵行神的诫命,也没什么。神的权柄、神的诫命,仿佛是很有弹性的,顺服与否、听从与否,都没有什么后果,因为神有恩典;神的权柄就像一团棉花,你就是撞过去、也不可能有什么伤害。神的恩典,就这样成为了人藐视神的借口,不要说什么严肃、敬畏,那是旧约,新约都是温柔、忍耐。敬畏神,在新约似乎是被恩典屏蔽的词语,顺服神、侍奉神,也就成了人恣意发挥的舞台。有多少顺服、侍奉没有对神的敬畏,神清楚的诫命在顺服、侍奉的名号之下被随意践踏;有多少人为了自己或别人的所谓自尊心,藐视神的诫命,宁可神一千次一万次的被藐视,也不愿意一个人被伤害;有多少人为了教会中人的权柄,无视神的权柄,宁可神的权柄被一次次的抛弃,也要保有人的权柄。当神的权柄被绕开、神的诫命被变通,基督徒的生命和教会则成为自娱自乐的小游戏,敬拜是自娱自乐、学习圣经是自娱自乐、祷告是自娱自乐,和以利的儿子一样,他做,不是因为这是神的诫命,而是因为方便,他不做,也是因为不方便。神的权柄、神的诫命在他那里从来不是硬性、严格的,不是说一不二,因此可以随意被人说三道四。这不是说一个基督徒在某个诫命上没有顺服,而是他对神的整个认识就是错误的;不是说他在执行神的某个诫命时有亏欠,而是他认为神的任何诫命都可以打折扣。“不认识耶和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什么说他不认识神?因为神在他的心里,从来没有神的权柄、神的尊荣,神的诫命从来没有神的诫命的严肃,他对神游戏自如的态度,说明他还不知道这个神是谁。
以利
神对以利的罪的定义是,“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以利本人似乎没有直接参与他儿子的恶行,但他并没有严肃对待,他对他儿子的指责似乎为时过晚,且未切中要害。以利尊重他的儿子胜过尊重耶和华,不是说他没有尊重耶和华,而是他尊重儿子胜过尊重耶和华,这种尊重不是神要求的尊重,不是与神的身份相称的尊重。主讲的“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是神人关系的基本原则。神要求的尊重、爱,不是任何一种尊重、爱,是对神的尊重、爱,是敬畏神胜过敬畏一切,爱神胜过爱一切,因为神是超越一切、高于一切。把对人的尊重放在神前面,等于把人放在神前面;把对被造物的爱放在神前面,等于把被造物放在神前面。这不是爱神的程度问题,这是敬拜神还是敬拜偶像的问题,爱人胜过爱神、尊重人胜过尊重神,这不是爱神、尊重神,这是藐视神、矮化神。不少人认识不到这个现实,他觉得一个人对神有尊重就可以,还有那么多人根本不尊重神呢,他觉得这已经很好了,不应该苛求。可以,这不是你说了算的事情、不是我说了算的事情,这是神的事情,只有神接受才是可以接受,神要的不是尊重,神要的是对神的尊重,就是这么简单、也是这么清楚。但是,有些人是本能的尊重人胜过尊重神,他觉得不能冒犯人、不能冒犯这个基督徒、不能冒犯这个牧者,但至于因此违背神的诫命、冒犯到神,那无所谓,反正神也不在眼前,即便神知道、神也会宽容。他的原则是,人际关系不能坏,至于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对神人关系的破坏,他不关心。这个群体被人与人相互尊重的和气所笼罩,看似基督徒之间、会众与牧者之间彼此尊重,但没有敬畏神的彼此尊重,有什么意义?和世人有什么区别?
尊重人胜过尊重神,这种态度出现在群体中,尤其是出现在以利等领袖中,其直接结果就是,他们不会对罪采取任何主动,他们宁可让某些罪一直在冒犯神、触怒神、亵渎神,也不愿意让犯罪的人有什么不愉快,不愿意因此让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不和谐。这些人不见得没有看到罪,也不见得不承认这是罪,“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但他没有勇气及时指出罪、更没有勇气及时制止罪,因为他觉得这不值得,不值得因为这点“小”事情把人际关系变的很僵。以利对神是不负责的,对他的儿子也是不负责的,他这么纵容他们犯罪,最后是为他们的好处吗?有些基督徒对别人是类似以利对他儿子的好意,其实是隐藏的恶意。以利什么都不做,并不是没有在做选择,他什么都不做其实是他的选择,继续让他的儿子做这些事情、放任他的儿子的罪,也就在放任神的名在以色列中被污秽。他的沉默、他的犹豫、他的懦弱不是性格问题,这是信仰问题,不是他性格导致的,是他对神的态度导致的。以人与人的和为贵,就不以神为尊、以主为圣,当罪在人里面、在人群中间,人要么是对罪无动于衷、要么是对神无动于衷,要么让神发怒、要么让罪人发怒,要么尊重罪人、要么尊重神,在这个时候想要两全其美是妄想,以利做不到,别人也做不到。
撒母耳
神呼召撒母耳做先知的第一个职责,是再次向以利宣告神的审判,“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听见的人都必耳鸣。……以利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神这次讲的比上次还要严厉。以利对撒母耳是亦师亦父,撒母耳对他也很有感情, “不敢将默示告诉以利”。撒母耳做先知的第一个功课,也是最重要的功课,是要敬畏神胜过敬畏人,尊重神胜过尊重人,神要他讲的、再冒犯人的,他也要讲,不能有任何畏缩,哪怕冒犯的是最亲近的、是最敬重的、是最重要的人。神的仆人对神负责、且只对神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是做不好神的仆人,就不是神的仆人,“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撒母耳在这里面对的是年迈的以利,之后他还要面对以色列全民,面对扫罗,面对扫罗的悖逆甚至威胁,作为先知,他如果在人面前退缩,如果因为顾忌人而对神的诫命有任何犹豫,如果他传达神的旨意时、想着如何让人满意,他不是神的仆人,这与以利、以利的儿子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敬畏人胜过敬畏神。
这不是说神的仆人故意冒犯人、让人难堪,不是说神的仆人讲话根本不顾及人的感受,主和使徒不是这么做的。但“顾及”人的感受和“顾忌”人的感受是两种状态,就像在尊重神的前提下尊重人,和尊重人胜过尊重神,是两种状态。这两种状态是两种底线,一个底线是人不可冒犯、一个底线是神不可冒犯,只能有一个底线,只能有一个优先,眼睛看到的范围可以很大,但焦点只有一个。神要撒母耳向以利讲的,“撒母耳就把一切话都告诉了以利,并没有隐瞒。”撒母耳对神的最大尊重、对以利最大的尊重,是把神的话语原原本本的传达给以利。撒母耳对以利的态度,与撒母耳对神的态度是不可分割的,神人关系决定人际关系。神的仆人不是不思考人际关系,但在属神体系里,人际关系和神人关系不在同一层面,在二者有冲突时的选择不是模糊的。法利赛人都认识到,“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神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信实传讲神的话语,不可能不冒犯到人,因为神的话语不可能不冒犯到罪,这个冲突是无法避免的,是传讲神的话语的这个先知、牧师、教师无法避免的。你要想避免,唯一的可能是回避神的话语,只有消灭神的话语、你才能消灭这个冲突。基督徒也应对此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我们信实的学习并践行神的话语,不可能和我们的罪没有冲突,不可能和我们原有的错误思维没有冲突,我们听别人正确的教导神的话语,也不可能和我们的罪没有冲突。如果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冲突,觉得只要有冲突、那就是别人的问题,是别人的敌意,那这不是别人对你的敌意,这是你对神的敌意,从根本上讲,还是对神缺乏敬畏。当神的话语和我们的罪有冲突的时候,当神的话语敲打我们自以为是的自尊心的时候,如果我们觉得自己的自尊更重要,宁可维持自己的自尊,也要对抗神的话语、藐视神的话语,这里的问题,比自尊要严重的多。当我们要冒犯人的时候,我们要思考,是什么在冒犯他?如果是神在冒犯他,我们不应犹豫;当我们被冒犯的时候,我们要思考,是什么在冒犯我?如果是神在冒犯我,我们不应积怨。于他、于我,都应是敬畏神胜过敬畏人,尊重神胜过尊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