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记载诗人向神认罪、求神赦罪。赦罪的前提是定罪,犯罪的人被神定罪。罪是做神禁止的事情、不做神要求的事情,罪是无视神的存在、否定神的神性、背叛神的权柄、亵渎神的圣洁、违背神的诫命,罪是与神为敌、从神的独立,罪是想与神同等、颠倒神与被造物的秩序,罪玷污了神创神治的美好,罪扭曲了人心和人性。罪不只是人生的一个污点,不只是人际关系、人类社会的一个污点,罪是神创神治的世界的污点,是罪人投掷向神的污点。罪人可能对此无动于衷,但圣洁的神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所以“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的愤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罪的工价乃是死”,“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向神认罪、求神赦罪,是基于罪的严肃性和严重性,是认识到罪的严肃性和严重性,首先是在神的严肃性和严重性,然后是在人的严肃性和严重性。

对此,教会中有一种虚伪的严肃性和严重性,有一种虚无的严肃性和严重性,二者都不会真正认罪、求神赦罪,也不会有真正的赦罪。虚伪的严肃性和严重性,指的是某些人认为他的得救取决于他的行为,行为好或者好到一定程度就得救,犯罪到一定程度就不得救,罪的严肃性和严重性何在?在于随时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他必须小心,不敢随意犯罪、至少是不敢犯“大”罪,这种严肃性和严重性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失足成千古恨。虚无的严肃性和严重性,指的是某些人认为既然得救不在乎行为,那就不必在意犯罪不犯罪、犯多少罪、犯多大罪,犯罪没有什么严肃性可言,至少犯多数的罪没有什么严肃性可言,神都赦免了罪、神都不看我们的罪,何必庸人自扰?那在这二者之外是否有其他的可能?基督徒是不是只能在虚伪的严肃性和虚无的严肃性之间跳跃?对于罪,属神的严肃性和严重性,既不是虚伪的、也不是虚无的,这不只是关于罪,这是关于属神的体系,包括神、人、赦罪、恩典,罪在神人关系中的角色,人的罪与神的恩典之间的关系,这是我们下面看的内容。

是神定义罪,是神定罪,也是神赦罪。犯罪、定罪、赦罪,根本上是神人关系,如大卫所言,“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神如果不定罪,无人可以定罪;神如果不赦罪,无人可以赦罪,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在新约犹太人知道“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诗人祈求赦罪是祈求神、向神祈求,有人说,这难道还用说吗?谁不知道这一点?可我们常常忽略的是这一点。罪对于人际关系的破坏是可见的,我们可以直接感受,所以多数人会向对方道歉、请求原谅,希望言归于好。可罪对于神人关系的破坏是看不见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没有直接感受到什么后果,没有紧迫感,这就出现了反常的现象:我们犯罪之后注重的不是神人关系,是人际关系。我们觉得得罪了人,不怎么觉得得罪了神;我们急于改善和人的关系,不认为神人关系有什么问题;我们想着怎么到人面前寻求原谅,不想着怎么到神面前祈求赦免。这不是说我们不应当关心人际关系,而是说我们通常的重心是错位的。除非等罪恶化到一定程度、罪的后果严重到一定程度,我们才觉得有必要想到神、求神。这不正常,“人先神后”在什么时候都是不正常,把人看得比神重要、把人际关系看得比神人关系重要,觉得人在意我犯罪、神却不在意,这是在矮化神。……还有人觉得,因为既然神很强大,我的罪不可能伤害到神,但人很脆弱,我的罪会伤害到人;他觉得神很恩慈,神不会计较,而人很刻薄,他们会计较。所以,关注人而不关注神,是理所应当。这种想法等于是在说,因为神的伟大,神就可以被忽视;因为神的恩慈,神就可以被藐视。这样的逻辑对吗?难道我们的逻辑不应该是,因为我得罪的是如此伟大的神,所以我的罪更为严重;因为我得罪的是如此恩慈的神,所以我的罪更为恶劣?……所得的见证越大,罪就越严重;我们犯罪,就犯罪本身的性质而言,比不信神的人犯罪,更为严重,因为我们是逆着更大的见证、更大的恩典犯罪。这是属神的逻辑、敬畏神的逻辑,之前是世俗的逻辑、藐视神的逻辑。

诗人求神赦罪是基于什么?神为什么要赦免人的罪?我们看诗人是如何表达的,“耶和华啊,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因为这是亘古以来所常有的……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爱记念我。……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慈悲,愿你的慈爱和诚实常常保佑我”,“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愿你的慈悲快迎着我们,……拯救我们的神啊,求你因你名的荣耀帮助我们,为你名的缘故搭救我们,赦免我们的罪”,“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在你有赦免之恩,……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因他有慈爱,有丰盛的救恩。他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人提到,“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爱”、“求你因你的名”、“求你按你的慈爱”、“按你丰盛的慈悲”、“求你因你名的荣耀”、“为你名的缘故”、“他的慈爱”、“他的怜恤”、“因他有慈爱,有丰盛的救恩”,诗人求神赦罪,是基于神的恩慈、神的名,基于神有怜恤、救恩,还有别的吗?没有,只是基于神的恩典,单单的基于神的恩典。在求神赦罪时,诗人没有一处提到自己的敬虔、公义,没有一处提到自己献了多少祭物,大卫甚至说“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因为大卫知道,神赦免他的罪,有且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神的原因,不是在人的原因,因为且只因为神的恩慈赦罪,不是因为大卫值得赦罪、赢得赦罪。

因信称义、因信靠神而被赦罪,是圣经一以贯之的教导,只通过信心、不靠着行为,只基于神的恩典、不基于人的敬虔。诗人在这里讲的,与罗马书、加拉太书等新约书信讲的,都是蒙神的恩典、白白的赦罪、白白的称义,没有人在神面前可以夸口,“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没有被神称为义,也就没有赦罪,还继续被神定罪。罗马书讲,“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这里引用的正是诗篇第32篇。亚伯拉罕、大卫、保罗,以及所有属神的人,都是被神恩慈的赦罪,神的恩慈是唯一的解释,且是终极的解释。旧约其他书卷同样如此教导,神在摩西律法应许将来以色列民族的回归,是出于神“纪念我与他们先祖所立的约”,不是因为人,是因为神是恩典立约、信实守约的神;神在耶利米书应许新约,“‘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以色列的民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是因为神的爱、永远的爱,如诗篇讲“求你记念你的怜悯和慈爱,因为这是亘古以来所常有的”;神在以赛亚书,说“唯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在以西结书说“以色列家啊,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就是在你们到的列国中所亵渎的”。罪人的罪得赦,只有一种可能、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恩慈怜悯的神主动赦罪。……

为什么要强调求神赦罪时,单单依靠神的恩典?这关系到是否可以赦罪、是否是真正的赦罪。罪无法自赎,就算假定一个人从现在开始不再犯罪,他也无法抵消或弥补自己之前犯的罪,因为这个罪已经发生、罪的结果已经出现,罪已经悖逆和亵渎了神;就算他不再犯罪,也不能改变他过去犯罪的事实,以及他因这个罪被神定罪的必然性。对此,罪人是无能为力的,不是他想不想努力、如何努力的问题,而是不管他想不想努力、如何努力,都是徒劳的。罪人犯罪本身也不可能强制神必须赦罪,因为神对人没有任何亏欠,是犯罪的人亏欠神的荣耀。罪无法自赎,这是罪人的死局、真正的死局,所以赦罪只在于神和神的恩典,只通过罪人信靠神和神的恩典,任何其他方式都不可能赦罪。罪人想用被罪污秽的身体、被罪污秽的行为抵消自己之前犯的罪,赢得神的赦罪,这是在藐视神,这是异教、是对神的污秽,这是与神交易,是异教式的请罪、赦罪,是罪上加罪。这种异教式的想法并不罕见,可以思想一下,我们到神面前祈求神赦罪,我们依靠的是什么?我们心里想的是什么?想到过什么?是单单的依靠基督的赎罪、神在基督里的赦罪?还是想着告诉神我可以将功赎罪?我们可能没有彻底放弃前者,可我们通常也没有彻底放弃后者,我们想当然的觉得加上后者、向神表达自己的远大志向总是好的,只是依靠神的恩典似乎过于被动,可就是这个想当然,毁掉了一切。我们喜欢神的恩典,可我们同样喜欢污秽神的恩典。这个恩典一旦被污秽,这个赦罪就不再真实、可靠,前面说到的虚伪的严肃性和严重性,就是如此,为什么虚伪?因为被污秽,变脏了就变质了。赦罪就不再是真正的来自神的彻底的赦罪,永远的赦罪,而成了一半握在神手里、一半握在人手里,一半在天上、一半在地下的游移不定的东西,时而清澈、时而污浊、时而泛起黑暗的泡沫,这种严肃性和严重性是恐怖的严肃性和严重性,赦罪的不彻底结果就是恐怖的彻底,与之相反,恩典的彻底结果就是得救的彻底、赦罪的彻底、自由的彻底,是在基督里的坦然无惧、笃信不疑。

有人说,既然赦罪单单是神的恩典,不靠着人的行为、不是功过相抵、不是将功赎罪,既然是坦然无惧、笃信不疑,那人岂不是会随意犯罪?不把罪看得严肃和严重?这难道不是必然的结果吗?这在罪人的逻辑中看似是必然的,但不是必然的,在属神的逻辑中不仅不是必然的,还是不可能的。因为真正的求神赦罪,不是到神面前说一句“我单单依靠你的恩典、求你赦罪”,到神面前祈求赦罪,是诗篇说的,“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医好伤心的人,裹好他们的伤处”。祈求赦罪不是向神提一个要求而已,不是说说而已,不是期待一个结果而已,这出自对神的反应、对罪的反应,出于对神的正确态度、对罪的正确态度。“求神赦罪”这里除了有“求”,还有“神”、有“罪”,如果对神的态度和对罪的态度是错误的,这个求不可能是正确的。这个求不只是为了逃避罪的某种直接后果,更是因为“伤心”、“灵性痛悔”,这种伤心、痛悔无法伪装,人可以伪装得很受伤、可以自我创伤,像巴力的先知一样,可以自我感动、感动别人,然而被罪刺伤、扎伤,因犯罪而内心沉重、痛苦,只有特定的人才可能有。神在以西结书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和你们不善的作为,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这个灵里的伤心痛悔是肉心、新心才有,石心是没有的,活着的心才有,死在过犯罪恶里的心没有。既然是因罪伤心痛悔,就不会一心想着要放肆犯罪,不会想着因为罪已经得赦免,就有了犯罪的免罪金牌。很多时候,人对神的想法是一种幻觉、幻术,他觉得因为神有恩典,所以我只要求神、神就给我恩典,他把这个求当作是任何一种他觉得可以接受的求,而不是神悦纳的求,所以他认为只要我有求、我就会有。但神的赦罪恩典不是给每一个口称信神的人,神不是一个机器,不是只要你输入正确的信号,就给出相应的结果,神说的是,“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虚心的人(灵里贫穷)有福了”。

这也联系到诗篇讲的另一个主题——敬畏神,神的赦罪恩典是给那些敬畏神的人,不是给那些藐视神的人。“耶和华的眼目看顾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爱的人”,“他的救恩诚然与敬畏他的人相近”,“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从亘古到永远”,“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耶和华喜爱敬畏他和盼望他慈爱的人”。有人说,这不又回到行为了吗?要痛悔、要敬畏神,神才会赦罪?这些不是行为,这些不是用于与神交易的筹码,这并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而是极其简单、基本的,敬畏神是把神当作神,痛悔是把罪当作罪,这是我们在求神赦罪时必不可少的,信靠神时必不可少的,是信靠神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内涵。如果不把神当作神、不把罪当作罪,还是求神赦罪吗?这不是在自娱自乐、自欺欺人吗?没有对神的敬畏,这是把神当作什么?藐视神的人看似在求神、看似在信靠神,实际在侮辱神。

真正的信靠、真正的恩典,存在这样一个防止这个恩典被滥用的机制,属神的机制,真正信靠神的是敬畏神的人,不敬畏神、把神视作附庸、把信仰当作儿戏,这样的人没有真正的信靠神,不管他自己怎么认为、别人怎么认为,这不是因为他没有说信神,而是他根本就没有把神当作神。如果你所信的神不让你心存敬畏,那你所信的不是真神;如果你之前信的偶像都让你心存一丝敬畏,而耶稣基督让你觉得不值得敬畏,那在你心里,基督连偶像都不如。今天许多人错误的理解基督福音、错误的传讲基督福音,主要的症结也与此有关,他觉得他信神有恩典,他也想被神赦罪、称义,他大讲特讲基督的恩典、白白的赐给人,但他缺了什么?他讲的所谓福音里缺了什么?缺了真正的神、真正的罪,让人敬畏的神、让人痛悔的罪,没有对神的敬畏、对罪的悔改,说着异教式的神、蜻蜓点水的罪,然后讲恩典、信心。这些人张口闭口要传福音,可他传的却是一个消灭神的噪音、藐视神的靡靡之音,他传完之后还一直纳闷为什么这个人不敬畏神,因为他传的这个所谓福音就是让人不敬畏神的福音。是你教导他不敬畏神的,你传讲的就是一个不值得敬畏的神,他信了之后不敬畏,有什么稀奇的?我们与诗人在求神赦罪上面的差距,看似在于求,实际在于神;看似只在于祷告,实际是在生命的各个方面,可能这是我们最应该求告神的。我们最严重的罪,可能不是某个具体的思想或行为,而是弥漫在所有思想和行为,包括我们认为的最敬虔、顺服的思想和行为背后的那个黑洞。

以上摘录自《圣经概览》7.2

2025-06-16||圣经概览||, , ||